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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 作者:伯纳德·马拉默德

伙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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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星期的星期四,朱利叶斯·卡普让路易斯留在酒店里,自己走出去,到杂货铺橱窗前张张,看莫里斯是不是独自在店里。自从那晚抢案发生以来,卡普从没走进莫里斯的铺子,他还在嘀咕,不知道进去会受到怎样的接待。通常在他们彼此不交谈一段时间以后,总是生性不记仇的莫里斯·博伯先让步,跟卡普攀谈。可是这次,他根本不打算去找酒店老板重建他们那种无聊关系。在卧床养伤的最后几天里,他常常想到卡普——一种不愿意的和不愉快的想念——终于发觉自己比想象中还要讨厌他。他恨这个粗鲁、愚蠢的家伙竟然走运而发了大财。他的每一次好运都让别人沾上灾难,仿佛天下的运道已经被他独吞,他剩下来的都是没法吃的了。莫里斯一想到自己经年累月地操劳,得不到好报就生气。虽说这不能怪卡普,可是正因为街对面搬来了一家熟食店,这才使得一个穷人变得更穷。那次自己头上挨揍,是代他受罪,而他身体棒,又有钱,比自己经得起揍。就为这事,掌柜也决不原谅他。因此,尽管酒店老板天天在隔壁,他跟他没有任何往来,他对这样做感到满意。

  而另一方,卡普却一直心安理得,在等莫里斯先松口。他想象莫里斯放弃冷淡沉默的情景,欣赏种种和解的迹象,同时怜悯这个可怜的犹太人一生运气不好——简直倒楣透顶。有人生来就是如此。要是莫里斯·博伯在街上捡到一只臭鸡蛋,那是已经裂开来、漏的。而卡普,不管他碰到什么都会变成纯金。象莫里斯这样的人,什么时候该躲躲雨,也需要一个有经验的人来帮他出出主意。可是莫里斯却始终硬不理人,不管他知不知道卡普是怎样想的。每天他走到街角上去买《前进报》,看到酒店老板站在店门前,或者到自己铺子橱窗前张望,不露一点声色,好象素不相识一样。就象只过了一个月似的,时间过得真快,现在,快过了四个月了,卡普终于作出令人不快的结论:尽管艾达对他还是挺友好,可是他这次休想不费一点代价就从莫里斯那儿捞到什么:他决不会让步的了。卡普领悟到这点,却反应冷淡,决意来个针锋相对,互不理睬。可是,他又不乐意不理不睬。卡普自己也不明白道理何在,他喜欢莫里斯喜欢自己。他不久就痛心地发觉,这位近在跟前的邻居继续保持疏远。不错,他在遭抢的时候头上挨了揍,但难道是我卡普的过错吗?他已经提防了,莫里斯这倒楣鬼为什么不防备呢?他不是提醒过他,马路对面有两个暴徒,当时他为什么不象有头脑的人那样先锁上门,再打电话给警察呢?为什么?——就因为他既不机灵,运道又坏。

  正因为这样,他的麻烦就象香蕉那样结成串。先是他那木脑瓜伤口进裂,接着又雇了弗兰克·阿尔派恩。卡普可不傻,一看到苗子,就知道要出乱子。他跟弗兰克混熟以后就看出来,他是个靠不住的流浪汉,很快就会惹出祸来——这一点他是十拿九稳的。莫里斯那家蝇迹斑斑、尽是蛀虫的铺子赚的钱还不够付半个全天干活的帮手的工资,他身体好了以后还留下这个伙计替他干活,真是浪费得象白痴。不久,卡普从路易斯那儿了解到,自己对莫里斯的困难处境的估计完全正确。他发觉弗兰克不时来买一瓶最高级的酒,付的当然是现款——谁的钱?此外,萨姆·帕尔——也是个胡花钱的人——讲起过,伙计不时拿两块钱下赌注,押在哪只准输的马上,这简直是白白扔掉。这样的事情,由一个收入显然微薄的人做出来,归根结蒂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偷钱。他偷谁的?当然是偷博伯的,好在他反正再穷不到哪里了——除他以外,还有谁?洛克菲勒懂得怎样照管他的亿万财富,而莫里斯如果赚到一毛钱,可能还来不及放进他的破口袋里去,就已经丢失了。偷老板的钱,是做伙计的天性。卡普年轻时候也私下偷雇主的钱——那是个半盲的皮鞋批发商。他也知道路易斯在他店里小偷小摸;但是他并不操心,路易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他经营这个买卖,迟早——但愿并不很早——总是要归他所有的。再说,他用严厉警告和偶尔来一次突击盘账,他把路易斯的捞钱压制在最最起码的数目内——捞几个硬币而已。一个外人偷钱,那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不老实。一想到那个意大利人要是替自己干活,他浑身就起鸡皮疙瘩。

  既然不幸是莫里斯命中注定的,那个陌生人只会愈捞愈多,而不是愈捞愈少;有犹太姑娘的地方,留下一个年轻的非犹太人,那永远是危险的。这都是根据不变的规律得出来的结论,要是他们一直交谈的话,卡普是会高高兴兴地向他说明这种情况,免得他惹到大麻烦。这种乱子也确实存在,这是他在过去一周内两次证实了的。一次他看到海伦和弗兰克在公园大道树荫下散步,另一次他开车回家经过附近电影院的时候,看到他们散戏出来,手握着手。打那以后,他经常想到他们两个,确实感到焦虑,总觉得自己愿意想个什么办法,帮帮这个背时的博伯的忙。

  毫无疑问,莫里斯留着弗兰克,无非为了使自己的日子好过些。可是博伯这个人,他对背着他发生的事也许完全无数。哎,朱利叶斯·卡普总得提醒他一下他女儿所处的险境才是。他要见机行事,才好向他说明原委。然后他要给儿子牵牵线。卡普早注意到,路易斯一向喜欢海伦,但对能否跟她好,缺乏自信。路易斯一受打击,就只会退下来啃啃指甲。在有些事情上,他需要人推他一把。卡普觉得,自己只消把闷在肚里快一年的打算向莫里斯提一提,就能使他儿子接近海伦的道路可以平坦些。他准备用刮刮叫的现钞和别的有利条件,来说明路易斯婚后的生活,然后建议莫里斯跟海伦谈谈她和路易斯认真交朋友的问题。如果他们俩来往两个月——路易斯会让她过得非常痛快的——进行得顺顺当当,那不仅是女儿,连掌柜也有好处,因为到时候卡普会把莫里斯的可怜的铺子接收过去,用最新的装置和商品装潢一新,扩充成一家自助市场。街角的房客,只要租期一满,就把他打发走——固然是一笔损失,但还是值得的。往后,有他这个不出面的合股人出点合适的主意,掌柜的暮年准能过上象象样样的生活,除非出现了不起的大灾难。

  卡普预见到,事情的主要关键在于海伦。他了解这姑娘非常有主见,她的抱负是要嫁给一个有专长的人,尽管她的身份地位配不上纳特·帕尔,她毕竟不是一个毫不足道的人。纳特为了要成功,需要的不是一个穷姑娘,而是路易斯·卡普会大量拥有的东西。在海伦头脑过份发热的时候,他轻轻地给她吹吹冷风,这样也最有利于他自己——至于海伦头脑发热,他是无意中听萨姆·帕尔讲的。从另一方面说,路易斯却供养得起象海伦这样的姑娘,而海伦既有主见,又有才智,会成为路易斯的好助手。酒店老板打定主意,一有机会,要象直言不讳的父辈那样一本正经地和她好好谈谈。他会耐心地解释一番,她要是跟了弗兰克,将来只能被社会摈弃,落得比她父亲更穷的下场,只好跟他去受罪;要是跟了路易斯,她要什么就有什么,甚至更好——包在她公公身上。卡普认为,只要弗兰克一离开,她就会听从有理的话,会乐意接受他提供的美好生活。二十三四岁是单身女子的危险年龄。到了这个年纪,她决不可能再年轻;到了这个年纪,即使非犹太人看起来也变得好了。

  看到弗兰克已经走进萨姆·帕尔的店里去,莫里斯暂时一个人留在后间,卡普就咳了一声,清清嗓子,然后跨进杂货铺。莫里斯从后间出来,看到来人是谁以后,不禁感到一阵报复性的得意,但接着就觉得烦恼:这个害人精又来了,同时想起卡普每次来总是带点坏消息来,就有点不安。因此他不作声,等对方先开口。酒店老板上身穿一件阔绰的运动便服,下身一条轧别丁长裤,既掩不住他那大肚子,也减不了他脸上的蠢相。可是这次卡普的灵巧舌头竟然不动。他盯着莫里斯头上显眼的伤疤,想到上次来串门的结局,感到不好意思。

  杂货铺掌柜看他可怜就先说话了,语气比自己设想的还要和气些。“唷,你好呀,卡普?”

  “谢谢。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他满面笑容,把一只胖手往柜上一搁,莫里斯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在估量那只压在他手指上的大钻戒究竟有多重。

  卡普认为,他们言归于好才只一分钟,他马上就讲莫里斯女儿不幸的消息,未免不近情理,所以想找些话来谈谈,终于逼出一句。“买卖怎样?”

  莫里斯早料到他会这样问。“挺不错,而且一天天在好起来。”

  卡普皱起眉头,忽然想到,莫里斯的买卖也许比他猜想的要有起色得多。他有空的时候,去杂货铺橱窗前张张,发觉总有一两个顾客在那儿,而不象往常那样空荡荡。过了几个月,他来到店堂里,发现如今店里收拾得好多了,架上密密匝匝堆满了商品。如果买卖确实好些,其中的道理他一下子就想到了。

  可是他漫不经心地问道,“这怎么可能呢?莫非你在报上登着广告?”

  莫里斯听了这句叫人伤心的笑话微笑起来。缺少风趣,就是有钱也买不到。“靠嘴讲,”他说,“才是最好的广告。”

  “这得看讲的是什么话。”

  “人家在说,”莫里斯毫不羞愧地答道,“我雇了个好伙计,他使我的买卖兴隆起来。一冬天买卖非但没有清淡下去,而是每天在上升。”

  “全是你伙计出的力?”卡普沉思地搔搔一边屁股说。

  “顾客都喜欢他。非犹太人招来了非犹太人。”

  “新主顾?”

  “有新的,也有老的。”

  “还有别的事儿也帮了你忙吧?”

  “十二月里新开的公寓也帮了点忙。”

  “嗯,”卡普说,“没有别的了?”

  莫里斯耸耸肩。“我看没了。听说你那位施米茨身体不太好,招待得不象过去那么周到。他那儿的顾客也有几个回这儿来了。但是给我帮助最大的是弗兰克。”

  卡普觉得诧异。明摆在他鼻子底下的事,难道这家伙不知道吗?他立即看出来,这是天赐良机,可以把伙计永远踢出这个地方去。“使你买卖好转的,并不是弗兰克·阿尔派恩,”他斩钉截铁地说,“而是另有原因。”

  莫里斯微微一笑。这位圣人对桩桩事情的原因照例都无所不知。

  可是卡普决不肯放过。“他在这儿干了多久了?”

  “你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十一月里。”

  “买卖马上就好起来了?”

  “一点一点地。”

  “发生这样的事情,”卡普激动地宣称,“并非由于这个非犹太人到这儿来的缘故。他懂得什么杂货买卖?一窍不通。你的铺子越开越兴旺,是因为我的房客施米茨病倒了,不得不每天停业几小时。这事你不知道吗?”

  “我听说他病了,”莫里斯答道,只觉喉头在发紧,“可是送货的都说,他的老父亲已经来帮他的忙了。”

  “对呀,”卡普说,“但是从十二月中旬开始,他每天上午要到医院去治病。起先他父亲待在店里,后来也累倒了,所以施米茨没法七点准时开门,只好拖到九点,也许十点才开。晚上等不到十点,八点钟他就关门。这样拖到上个月,现在不到上午十一点,他开不了门,就此损失了半天的营业。他想把铺子脱手,可是没人愿买。昨天他干脆关门了。没人跟你讲过?”

  “有个顾客说过,”莫里斯答道,心里很难受,“可是我以为那是暂时的。”

  “他病得很厉害,”卡普郑重其事地说。“他不会再开门了。”

  哎唷,我的老天——莫里斯想。在铺子空关着直到后来重新装修好这段时间里,他接连去看了好几个月,可是打开业以来,他从不曾走过萨姆·帕尔的街角去看看这家店铺。他没有勇气去看。但是两个多月来,这铺子每天都关几个小时,为什么没人告诉过他——包括艾达、海伦?也许她们走过时没注意到有时候门关着。她们的想法和他的一样,对他的营业来说,这家铺子始终是开着的。

  “我并不是说,”卡普在讲,“你的伙计没帮你增加收入,可是情况好转的真正原因,是施米茨无法整天开门营业,他的顾客中有些到这儿来了。自然,这事情弗兰克是不会告诉你的。”

  莫里斯寻思着酒店老板的这番话,心里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他血液里有很重的病,现在躺在医院里。”

  “真可怜,”掌柜叹了口气。希望和羞耻在搏斗,他问道,“他会把铺子拍卖吗?”

  卡普讲话咄咄逼人。“你说拍卖是什么意思?那是一家挺不错的铺子。星期三他就卖掉了,卖给两个合伙经营的新派挪威商人。下星期他们就要开一家时兴的花式杂货铺,兼卖熟食。你的买卖会怎样,你就等着瞧吧。”

  莫里斯双眼模糊,冷了半截。

  卡普万万没想到,自己朝着伙计开枪,却伤了掌柜,就慌忙说,“我有什么办法?他有机会卖出去,我总不能叫他去拍卖。”

  掌柜的并没在听。他在想弗兰克,带着强烈的上当的感觉,气坏了。

  “莫里斯,你听着,”卡普急匆匆说道,“关于你的买卖,我给出个主意。先把这个骗了你的意大利人轰出去,然后告诉海伦,我家路易斯……”

  柜台后面象幽灵般的莫里斯一用古怪的语言咒骂卡普带来这样的消息,他就退出杂货铺,溜回自己店里去了。

  经过一夜痛苦的折腾,莫里斯在凌晨五时就逃离床铺,出现在店堂了。他又得孤单单应付沉重的日子。掌柜和卡普带来的噩耗搏斗了一整夜——为什么先前没有人告诉他那个德国人病到何等程度?这个问题象一块烧得通红的煤,他捡起放下,放下捡起,折腾了一宵——随便哪个推销员,或者布赖特巴特,或者哪个顾客总该提一下的。也许没人认为这事太重要,反正在昨天之前施米茨的铺子天天都开门的。确实他病了,这事早有人讲起过;如果他们认为谁都会生病和痊愈,他们用得着再告诉他吗?他自己不也病倒过,可是这一带有谁提到他生病的事?也许一个人也没提到。人人都有自己要操心的烦恼事情。至于施米茨卖掉铺子的消息,掌柜觉得他对这件事根本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有人立即告诉了他,就象一块石头猛地摔在他头颅上。

  至于该拿弗兰克怎么办,莫里斯长时间地考虑了情况以后,思忖伙计在增加营业额问题上怎么做作的——仿佛买卖好是他一个人造成的——最后断定,弗兰克并没想哄得他相信铺子情况好转全是他的功劳,卡普告诉他消息的时候,他倒是这样假定的。他猜想,伙计也许跟他一样,根本不知道时来运转的真正道理。按理他不应该不知道,因为他至少白天还常常出去,到这一带别的店铺里去,听得到消息,闲话。说不定他确实知道。可是莫里斯却认为他并不知道,他这样想可能因为他要相信弗兰克是他们家的恩人。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眼睛瞎得看不到他理应看到的,耳朵聋得听不到他理应听到的。可能就是这样。

  经过最初一阵困惑和惊恐,莫里斯决定,他必须把铺子卖掉——到八点钟他已经要两个送货员把这话传开去了——但是说什么也不可以让弗兰克离开,必须留下他,要他尽力不让那两个挪威合伙老板在重新开张以后,把那些到这儿来照顾买卖的施米茨的老顾客拉回去。说弗兰克没起过作用,这话莫里斯无法相信。他们最近交上好运,根子全在于德国人害了病,这事还没经最高法院审定。卡普是这样说的,可是卡普历来什么时候说过真话?弗兰克当然促进了营业——只是没象他们原先想的那么多。在这一点上,艾达并没看错。也许弗兰克有办法拉住一些人,掌柜怀疑自己能不能做到这点。情况要是再变坏的话,要他一个人独力经营,他既没有这份精力,也缺乏胆量。这么多年下来,他的精力都消耗尽了。

  弗兰克一下来马上发觉掌柜有点失常,可是伙计操心自己的事,没顾得问莫里斯哪儿不舒服。自从上回海伦到他房里来过以后,他常常想起她的话,要他千万克制自己,而且纳闷,她这话怎么会这样打动自己,怎么会象鼓槌打鼓那样老在他头脑里咚咚敲打着。一想到自我克制这个念头,就觉得它美——一个能照自己希望那样行事的人才有的美好情操——有了克制,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做一个有益的人。随着这种感觉而来的,却是悔恨,恨自己的人格从很久以前开始一直逐渐消蚀,而他却一点也不想加以抑制。但今天他在刮胡子的时候就打定主意要一点点归还他替莫里斯干活的几个月来偷的一百四十来块钱。正是为了要还清这笔账,他才在一张卡片上记下数目,还把它藏在鞋子里。

  为了把旧账一笔勾销,他又一次想告诉莫里斯,他参与过抢劫。一星期前,这话差一点从牙缝里漏出来,他甚至出声呼喊掌柜的名字,可是当莫里斯听到喊声抬起头来时,弗兰克就觉得讲了也是白费事,只说了声没什么。他想,自己生来就有一颗容易烦恼的良心,它从没给他带来多大好处,但有时他倒喜欢心上有这么一点辛酸的重量,因为这会使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这份负担也使他要幡然悔改,这样他才好把自己和海伦的爱情健全地建立起来,并且一直健全地保持下去。

  他想象到自己向犹太人坦白,他却爱听不听的那种情景,就觉得受不了。他何必去自找麻烦,惹得自己应付不了,结果既安排不好事情,又过不上较好的生活。过去的已经过去,让它见鬼去吧!他参加了一次抢劫,并非出于自愿,倒不如说他跟莫里斯一样,受了沃德·米诺格的害。如果单枪匹马,他决不会干这种事情。这一点虽说不能替他推卸责任,但至少表明了他的真实感受。既然整个事件多少有点出于偶然,有什么值得坦白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他控制不了过去——至多只能把过去的某些事情修饰得光彩一点,其余部分只好藏起来。从今以后,他要一心扑在未来上。他会更加珍惜明天他要开始的生活。他要洗心革面,让日子过得有意义些。

  他迫不及待地要开始,只等机会一到,就把皮夹里的全部所有倒进出纳机的抽屉里去。他想趁莫里斯睡午觉的时候试试;可是不知为了什么古怪的理由,艾达下楼来了,还和他一起坐在后间里——今天店里明明没有什么要她做的事。她沉着脸,没精打采,一言不发,老是叹气,她的举动仿佛她看到他就受不了。他知道其中的原由,海伦对他讲过,因此觉得很不自在,好象穿了一身湿衣服而她却不让他脱。他最好还是根本不提这件事,让海伦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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