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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呼啸山庄 阿格尼丝·格雷》 作者:勃朗特三姐妹

第22章 荒径偶遇(2)

  它已经很近了,但是还看不见。这时,除了马蹄的嘚嘚声外,我还听到树篱下有急促的跑动声,紧贴着榛树枝下,一条大狗悄悄地溜了过来。那黑白相间的毛色使它在树丛的衬托下变得特别醒目。这正是贝茜故事中的盖特拉希的一个化身——一只长着长长的鬃毛、大大的脑袋,像狮子一样的动物。然而,它却出乎我的意料,根本没有停下来,用它那似狗非狗的眼睛上下打量我的脸,而是从我身旁安安静静地走了过去。接着,马儿出现了,这是匹高头大马,上面还骑着一个人。这个人,一下子就把魔法给破除了,因为他确确实实是人类的一员。盖特拉希的背上从来没有骑过人,它总是独来独往的。而且在我看来,虽然妖怪可以附在不会讲话的动物身上,但还不至于敢在普普通通的一个人的身体内藏身。他不是盖特拉希,只不过是个想抄近路去米尔科特的行人。他过去了,我继续赶路。可是我只走了几步,就突然回过头来。因为一阵慌乱声把我的注意力给吸引过来了:一个滑了脚的声响,一声惊叫:“见鬼,怎么搞的?”接着是摔倒在地的扑通声。只见人和马都摔倒在地上,他们被路面上覆盖着的薄冰给滑倒了。那只狗急忙蹦跳着跑了回来,一见主人陷入了困境,听到马儿在呻吟,便狂吠起来,暮色苍茫的群山发出了狗吠的阵阵回声。狗的吠声深沉有力,和它那高大的躯体十分相称。它绕着倒在地上的主人和马嗅了一阵,然后就朝我跑了过来。它只能这么做——近旁没有别的可以求助的对象。我依从了它,急忙朝那位行人走了过去。这时,他正竭力地想从马身上挣脱出来。看他用了那么大的劲,我估计他伤得不会多么厉害,不过我还是问了他:

  “你受伤了吗,先生?”

  本来我猜想他正在咒骂着什么,但我不能肯定。其实他是在说客套话,以致他没能马上给我回答。

  “我能帮点什么忙吗?”我又问道。

  “你就在一边站着吧。”他一面回答,一面爬起身来,先是跪着,然后站直了身子。我照他说的做了。

  随后,马儿开始喘息、跺脚,马蹄嘚嘚作响,还夹杂着狗的吠叫声,这有效地让我退避到几码之外。不过,在没有看到事情的结果以前,他是赶我不走的。结果还算幸运,马重新站了起来。“走开,派洛特!”一声叱喝,那狗也不吱声了。这时,赶路人弯下腰来,摸摸自己的腿脚,似乎是在试探一下,看看它们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什么有地方起了伤疼,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才坐过的台阶跟前,坐了下去。

  我想我肯定是一心想给他帮点忙,或者至少是想表示一下我的好意,因为这时我又走到他的跟前。

  “要是你受了伤,需要人帮忙的话,先生,我可以到桑菲尔德府或者干草村去叫个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我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筋。”说着,他又站起来试了试他的脚,但他却痛得不由自主地“哎哟”起来。

  天色还没有完全变暗,月光正渐渐变得明亮起来,我可以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身上裹着一件皮领钢扣的骑马披风,至于他的模样,细节虽然不能看清楚,但我能看出他的基本特征: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脸色黑黑的,容貌严峻,面带愁容。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显示出他正在恼火和受挫的神情。他已不太年轻,但还未进入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光景。我对他并不感到害怕,只是有点儿羞怯。如果他是位漂亮英俊的年轻绅士,我就不敢像现在这样站在这里,违拗他的意愿,主动向他发问,而且不等他提出,便自请帮忙了。我长这么大,几乎从未见过一个漂亮的青年人,生平也从来没有跟那样的人说过话。虽然在理论上我对漂亮、文雅、殷勤和魅力十分看重,但是一旦这些品质在我遇到的男性身上得到了具体而现实的展现,我便会出自本能地懂得,它们跟我身上的一切都没有丝毫的,也不可能有任何的共同之处。我会躲开它们,就像人们会躲开火、闪电或者任何其他光彩夺目却与自己不相投的东西那样。

  要是在我问话时,这个陌生人哪怕对我微笑一下或者态度和气,要是他对我主动提出帮助的建议笑呵呵地加以谢绝,那我肯定会继续走我的路,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义务要再对他加以询问了。可是,这位过路人的发怒和粗暴无礼,反倒使我感到无拘无束。我不顾他挥手叫我走开的表示,依然站着不动,而且向他断然宣称道:

  “天这么晚了,先生,在没有看到你的确能骑上马之前,我是绝不会让你独自一人留在这条荒僻的小路上的。”

  我说这话时,他朝我看了看,在此之前,他的眼睛几乎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

  “要是你家就在这附近的话,”他说,“我倒觉得你自己真该回家了。你从哪儿来?”

  “就从山坡下面来。只要有月亮,在外面待晚了,我也一点儿不怕。要是你愿意,我很高兴为你到干草村跑一趟。说实在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就住在这山坡下面——你是说就住在那座有雉堞的房子里?”他指指桑菲尔德府。月亮正在它上面洒上一片银光,使它在树林中变得十分明显和苍白,在西边天空的衬托下,树林这时已经成了黑魆魆的一片。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这么说,他不住在这儿?”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我不能。”

  “当然,你不是那家人家的女仆,你是……”他住了口,上下打量了一下我的穿着,跟往常一样,我穿得很朴素:一件黑色的美利奴一种原产西班牙的细羊毛。呢斗篷,一顶黑色的海狸皮帽,还不及一位太太的使女穿戴的一半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断定我是什么人——我帮了他一下。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给忘了!家庭教师!”一边说着,他又一边仔细地打量起我的衣着。过了一会儿,他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刚试着动了一下,他的脸上就露出痛苦的神情。

  “我不能派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要是愿意,你自己倒可以帮我一下。”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一把伞可以让我当手杖用?”

  “没有。”

  “那就试着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儿来吧。你不害怕吧?”

  说实在的,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不敢去碰一匹马的,可是既然人家要我这样做,我也就愿意遵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走到那匹高头大马跟前。我试图抓住马笼头,可是那匹马性子很烈,不让我挨近它的头。我几次三番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而且我对它那不断地跺在地上的前蹄也怕得要命。过路人等着看了一会儿,最后大笑起来。

  “我看,”他说,“山是永远都不能被带到穆罕默德跟前来了,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到山跟前去传说伊斯兰教中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为显示奇迹,命令萨法山移到他跟前来,山没有移动,他说这是因为真主仁慈,不让山来压死大众,因此他要自己到山跟前去。。我只好请你到这儿来了。”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接着说,“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借助你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按在我肩上,扶住我,就这样,他靠着我的支撑,一瘸一拐地走到那匹马跟前。他一抓住笼头,立即就制服了马,接着便跳上马鞍。他在做这一系列动作时,难看地扭曲着脸,因为这弄痛了他扭伤的脚筋。

  “现在,”他松开紧紧咬住的下唇,说,“请把我的马鞭递给我,它就在那边的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可能早点儿回来。”

  他用带马刺的靴跟一碰,那马先是一惊,用后脚站起,接着便急驰而去,那狗也紧跟着跑去。人、马、狗一下子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像荒野里的石楠,

  被一阵狂风卷去。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并且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确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它既不浪漫,也没有多大的趣味,但它还是使我的单调的生活有了一个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而且请我帮忙,我便帮了他的忙。我很高兴总算做了件事,事情虽微不足道,而且一下子就结束了,但这毕竟是一件我主动去做的事,而我对完全被动的生活已经深感厌倦。那张新面孔,就像一幅刚陈列在我的记忆画廊里的新画,而且它和所有原来挂在那里的别的画都有所不同。首先,因为它是男的。其次,因为它是黝黑的、强壮的、严峻的。当我走进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时,这幅画仿佛还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一路下山,急着快步往回赶路时,依然看见它。走到石头台阶梯跟前时,我停了一会儿,向四下里望了望,又侧耳细听,心想小路上也许会再次响起马蹄声,再次出现一个身披斗篷的骑马人,还有一条活像盖特拉奇的纽芬兰狗。可我眼前看到的,只有树篱和一棵被截去树梢的柳树,直挺挺地迎着月光悄然地站在那儿;我耳边听到的,只有隐隐约约的微风声,从一英里外的桑菲尔德周围的树林间拂过。我低头朝发出风声的地方望去,目光掠过宅子的正面,注意到有一扇窗户里亮起了灯光,它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于是我急忙继续赶路。

  我真不大情愿再走进桑菲尔德府。因为跨过它的门槛,就意味着又回到了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穿过空寂的大厅,爬上暗沉沉的楼梯,走进我那冷清孤寂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心境宁静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去跟她,而且只跟她一个人,一起度过这漫漫冬夜。这样一来,我散步时激起的那一丁点儿兴奋劲儿全被消灭了,我重又套上单调枯燥和刻板僵滞的无形的枷锁,任它束缚住我的心神和才华。

  对这种生活带来的安逸舒适等好处,我已经越来越不喜欢了。如果我曾在极不安定的风浪颠簸中为了求生而奋力拼搏过,如果我曾因饱尝艰辛苦难而获得过深刻的教训,那么,我就会极其渴望眼下的这种让我牢骚满腹且平静安稳的生活!这时候,这种生活对我将多么有好处啊。是的,这就像一个一动不动地在“超级安乐椅”出自英国诗人蒲柏(1688—1744)的长诗《愚人记》中的诗句:“苦恼不堪地躺在一张超级安乐椅上。”里坐腻了的人需要去作一次长时间的散步一样,这对他来说准会大有好处的。在我这种情况下想要活动活动,就像他那种情况下想要活动一样,是很自然的事。

  我在大门前走来走去,在草坪上徘徊不前,又在过道上来回地踱着步。玻璃门上的护板已经拉上了,我看不到房子里面。我的眼睛和心灵似乎都被某种力量吸引着,竭力想要离开这座阴暗的房子,离开那些不见天日的牢房(我认为是这样)的阴暗洞穴,飞向那展现在我面前的天空——那不带一丝云彩的蓝色海洋。月亮正踏着庄重的步履登上天庭,她从山顶后面很远的地方现身,翘首仰望着天空,把那些山顶远远地抛在下面,一心想要攀登上那像午夜般漆黑而深远莫测的天顶。她的后面尾随着闪烁的群星。望着它们,我不由得心神发颤,热血沸腾。可是,一些小事往往就可以把我们召回大地,大厅里响起了钟声,这就足够了。我撇下了月亮和星星,掉过头来,推开一扇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里并不黑,唯一的那盏高高挂起的青铜吊灯还没有点亮。一片温暖的火光照耀着大厅和橡木楼梯的下面几级。这红红的火光是从大餐厅里照过来的,餐厅的两扇门敞开着,可以看到壁炉里的熊熊炉火照射在炉边的大理石炉板和黄铜炉具上,把紫色的帷幔和擦得锃亮的家具照得光辉悦目。它还照出了壁炉架附近的一群人,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都有哪些人,没来得及分辨出那混杂在一起的欢声笑语(我听出其中好像有阿黛尔的声音),门就关上了。

  我赶紧走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里面也生了火,可是没点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只见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孤零零地蹲在炉前的地毯上,一本正经地盯着炉火,样子就像小径上碰到过的盖特拉希。它和那条盖特拉希狗那么相像,我不由得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它马上就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身上嗅来嗅去。我摸摸它,它就摇起了大尾巴。不过单独和它在一起,实在有点让人害怕,而且我弄不清它是从哪儿来的。我打了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另外也想打听一下这位不速之客的来历。莉亚进来了。

  “这是哪儿来的狗?”

  “它是跟主人来的。”

  “跟谁?”

  “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刚到。”

  “真的!那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他在一起?”

  “是的,还有阿黛尔小姐,他们都在餐厅里。约翰去请外科医生了,因为主人出了点意外,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脖子。”

  “马是在干草村小路上摔倒的吗?”

  “是的,在下坡的时候,它踩在冰上滑倒了。”

  “哦!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亚?”

  莉亚拿来了蜡烛。她进来时,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费尔法克斯太太又把这消息重说了一遍,还补充说外科医生卡特先生已经来了,现在正在给罗切斯特先生治伤。她说完就忙着去吩咐准备茶点了,我也上楼去脱下外出的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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