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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迈尔斯的海》 作者:吉姆·林奇

第18章

  他接着向我解释中国大闸蟹会对海岸产生什么影响,以及那些新的海草会在地中海造成哪些伤害。他冗长的解释证明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却也让我更不知所措了,只能沉默以对。一直到他提起巨鱿的最新状况,说到有一位名叫斯坦利·葛罗夫的博士将从史密森学会飞来协助研究。“我们需要帮它取个名字,既然是你发现它的,所以我们想——”

  “蕾切尔,”我立刻说,“叫它蕾切尔。”

  我和费普斯又在黑暗中发现一群奶酪蛤和几枚巨大的马蛤,后者很适合用来做杂烩,如果把它切碎,和洋葱、马铃薯一起长时间炖煮的话,吃起来就不会那么像橡皮筋了。等我们的篮子有三分之二满的时候,我又奖赏了费普斯一次抽烟休息的时间,而且还提供给他一则新闻快报:“我在一本书上查到了关于G点的资料。”

  “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吗?”

  “是啊。”

  他大笑:“你这矮冬瓜还真有种耶。你告诉他们是帮你妈借的吗?”

  “没有。我把它混在一堆软体动物和头足类动物的书里。”

  “书名是什么?”

  “《G点》。”

  “还真聪明。有几页呢?”

  “一百八十五页。”

  “哇!”

  “我昨天晚上看完了。”

  “一个晚上就看完了?”

  “嗯哼。”

  “好看吗?”

  “很奇怪。”

  “啊?”

  “那本书里写到一些女人,因为某些其他复杂的因素出错了,所以一辈子都没有被抚摸过那个点。”

  费普斯思考了一下,问:“所以那个点究竟在哪里?”

  我告诉了他。

  他一副早知道的表情点点头,说:“还有呢?”

  “嗯,那让我觉得有点恶心。”

  他又大笑起来:“除了同性恋之外,还有谁会觉得那恶心啊?”

  我没理他:“那感觉像在读一本教你如何修理梦想中的车子的书,但事实上你还没拥有那部车。你懂我的意思吗?在你根本没达到开车年龄之前,其实并不想知道让车子动起来到底有多复杂、多困难啊。”

  他微笑说:“你是说你自己吧。”

  “嗯,反正我就是觉得有点吓人,而且有点怪。”

  “哪里怪了?”

  “书里大部分都是一堆女人——都只有名字,没有姓——在喋喋不休,说她们在发现自己的G点后,生命发生了多大的改变。有点像那种使用前使用后的减肥广告,找一些女人硬塞进紧身裤里,然后说:‘在我开始吃葡萄籽儿和葵花籽儿之前,我曾经胖得像只河马。’”

  “有照片吗?”

  “没有,只有一些图表,而且说实话,这还蛮让人困惑的。要是你在干那档子事时,墙上没挂图表的话,岂不是会乱了手脚。”

  费普斯思索了一会儿说:“现在这一刻,就有成千上万的人正在做爱,也没碰上什么问题。”

  “你怎么知道?”

  “全世界有几十亿人口吧?你会不会算数啊。”

  我点点头:“也许吧。”

  他笑着说:“人们总是在黑暗中做爱,不用靠图表来引导,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说得没错,但我不想相信他——他又没看过任何书。

  “所以呢?”

  “所以你说的对我一点帮助都没有。”

  “别怪到我头上。”我耸耸肩,又伸了个懒腰,“你可以自己去看那本书,反正只要在二十六号以前还我就行了。”

  费普斯深深吸了一口烟静静地思考,时间长到像在消化那口烟似的。“我不需要。”他说完将烟捻熄在一块石头上,然后照我所说的将烟头装进塑胶袋里。

  十分钟后,他说:“来,说个乐队的名字。”

  “齐柏林飞艇乐队。”我不甘愿地配合着他。

  “吉米·佩奇。”他说完,假装拿着吉米·佩吉的双颈吉他,来了一场戏剧化的虚拟即兴演奏。

  “奶油合唱团。”

  “艾力·克莱普顿。”在微弱的光线中,我发誓我真的看到艾力·克莱普顿了,还有他的眼镜、稀疏的络腮胡等等。

  费普斯是个古典摇滚怪胎,他自认为是“吉他时代”(他老哥取的名字)主音吉他的狂热乐迷。我们都对费普斯的音乐成就心悦诚服,忘了他实际上根本不会弹奏任何乐器。他不会拼了命地弹《洋基之歌》这种曲子,来玷污自己的音乐声誉。他只会用摇滚巨星般的行动来成就他的事业:他很晚才起床、在大庭广众下抽烟、对大人怒目相向。他的样子很容易让人忘记他压根不是什么乐队灵魂人物。

  “滚石乐队。”我说。

  “伟大的基思·理查兹。”费普斯拿了一根烟半叼在下唇上,然后身体往后仰,脸上的表情像极了一个最近才进行过一场大输血的男人。

  这时,费普斯已经完全恢复状态,即使四周仍然是一片漆黑,手电筒的光束已经缩成一个沙钱大小的橘色光圈,即使如果他不小心被继父逮到的话,会被禁足一个月。月光下,他就这么站在沼地上,瘦巴巴的屁股学基思·理查兹往左边歪着,双腿分得开开的,仿佛在为拍专辑封面摆姿势一样。

  我们继续搜寻更多蛤蚌,想将篮子装满,但某些看起来不错的地点都太靠近逐渐涨起的潮水了。采蚌守则第一条:绝不要往水里挖。

  费普斯走进及小腿深的水域,不知道在找些什么,但我很喜欢看他独自探险的模样。他身上穿了到胸部高的橡胶连身防水衣,所以我不担心他会弄湿,但是泥地有可能会越来越软,于是我提醒了他一下。

  “谢了,老爸。”他没有扭头看我,回了这么一句。当水深超过他的膝盖时,我还是没说话。“从来没看过这么多海星耶,”他大叫,“有些可能会有人想要呢。”

  “也许不会,除非它们长得够奇怪。”我提醒他别忘了那些买家有多挑剔。

  “而且它们的位置太深了,你会弄湿或陷进泥地里的,还是快回来吧。”

  费普斯突然皱起眉头,但我没明白他的表情是什么意思。他将汗衫袖子卷高,弯身将手探进水里。他的汗衫当然还是弄湿了,却捉上来一只海星,那鲜艳燃烧般的橘色,我只在落日里见过。

  “太好了!”我称赞他,“让我看一下。”我伸出手,想把他拉回来。

  “还有一只。”他将海星换到另一手上,将袖子卷得更高,又将手探向更深的水域。从我站的地方看过去,他像是在楼梯上踩空了一脚似的。水深已经超过他的大腿了。

  他骂了自己一声笨蛋,然后警告我不要说话,试着转身想退回来。我听见他的笑声,但我的头灯照在他脸上时,却看到他的表情像是跌进陷阱里的动物。他越是挣扎,越是往下陷。转眼间,他的腰已经淹在水里了。

  “也许你可以弯下去,把靴子从泥里挖出来。”我强迫自己保持平静的语气,希望费普斯没有发现潮水已经迅速回涨,一波波的海水正朝着他身后涌来。

  他的脸因为专心而扭曲起来,他猛地往下一沉,让水浸到脖子的高度,几秒钟后站直起来,全身湿淋淋的气喘不止。他大吼:“这该死的烂靴子,他妈的被卡住了!”

  “你有没有办法从橡胶衣里挣脱出来?”

  “不可能。”他呜咽起来,“我是好不容易才硬挤进去的。”

  “好,那别动。”我说,却见他又往下沉了好几厘米,“我会把你挖出来,你放轻松!”

  我将衣裤脱到只剩下内裤,走到水深及膝的地方,潜到他身后,再绕个圈游回他身边。我将头露出水面大力吸了一口气再往下潜,手摸到他的大腿后再顺着往下伸到泥沙里面,那烂泥摸起来像面粉一样松软。水比我预期的还要冷,而且在底下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因为水太浑浊,月光又不够明亮。我盲目地挖了几下,然后浮出水面吐了一口水。我暗暗叮嘱自己,要踏稳脚步,小心别让自己的脚也陷进泥里。我虽然花了那么多时间在水边,但泳技还是很烂。

  “现在再试试看。”

  他说他在试了,但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用。

  我再次潜下去,在他的靴子边上更拼命地挖着,但我的呼吸太浅了,没办法持续太久,因此我开始不耐烦地将他的左脚往外拉——就在这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右脚也被泥土悄悄地抓住了。恐惧与慌乱窜遍了我的全身。

  我常有暂时被陷在泥地里的经验,因此我知道,如果我用左脚使力去撑,想把右脚拔出来的话,可能就永远别想还能呼吸到空气了。这时费普斯抓住我的头发,好像我是只小猫一样把我用力往上拉,才让我脱离了困境。我边咳边赶紧往岸边走,现在水已经淹到他的胸部,我发现情况被我搞得越来越糟了。

  人们很少会在涉水时陷进泥里,通常都是穿越露在水面外的软泥时才会被困住。最常见的救援方式是将一片木板铺在泥地上,让困在泥里的人将身体趴在木板上,然后慢慢从泥巴中爬出来。

  管理牡蛎田的人便常常这么做。但这次的状况不一样。费普斯不只是整只脚到膝盖都陷在泥巴中,而且潮水还在往上涨。更何况,这附近也没有任何木板。

  再过一小时,费普斯也许就要被水淹没了。他哀求我不要离开,然后开始放声大叫救命。没错,就像我说过的,水有让声音放大的效果,但是也得有人听得到才行,而查塔姆湾沿着森林这一带根本没有人住。我穿回汗衫和防水靴,拿着铲子往史坦纳法官的牡蛎田跑,然后越过牡蛎田冲到旁边的象拔蚌养殖场。法官和我曾经把好几百个指甲大小的象拔蚌苗装进一根根的塑胶管中,再竖直地插在沼地上。我挖起一根一米长的管子,将里面的东西清空,带着它冲回费普斯身边。瘦巴巴的费普斯站在水里,感觉就像一根快被淹没的图腾柱。我用水把管子冲洗一下,踏进水里尽可能地靠近他,然后将管子朝他丢过去。他伸出颤抖的手,但是没能抓住。他的手臂被冻僵了吗?在微弱的月光下,他的脸显得一片青绿,眼睛瞪得滚圆,可以让人直直地看到他的瞳孔。“抓住!”我坚定地吼道。他挣扎着地照做了,拿着那根管子惨然地看着我。“把它含紧!”我说,“把它当成氧气管!”

  “快去求救!”他哀号着,连假装坚强都没办法了。

  在费普斯身后约六米的水面上,闪过一条银色的带状物,上面还带着一点红色,我猜那恐怕是被我们激扰起来的发光浮游生物,但形状似乎又有点太整齐了。南湾有时会有鲨鱼出没,但通常只有一米长,而我看到的东西至少有两三米,而且形状很窄。那玩意看起来不像活着的,更像是一长条金属片——当然,如果它突然像海龟一样把头伸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幸亏费普斯没有看到这个让我备感紧张的景象,不过当我朝那东西丢石头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大叫起来。

  “我马上回来!”我说,但我真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能跑到这附近的第一栋小屋,而且我也不知道那里会不会有人在,如果没人的话我又要往哪去。“用管子呼吸!”我大叫,“不要浪费体力!”

  “快去!”他吼道。

  我拔腿狂奔,听到他的叫声在我身后回响。我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只感觉自己是个大浑蛋,竟然让他陷入这种困境,我甚至还不确定出现在他身后的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我跌倒了两次,终于跑进那座终年潮湿的森林,遍布四处、毛衣一般厚的苔藓,削弱了我一路尖叫求救的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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