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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好看的微型小说》 作者:史为昆

第77章 爱情星空(3)

  两个人你来我往,如此而已。噢!当然了,免不了有时候会看到两个身强体壮的小伙子像两只公鸡一样地一阵恶斗,但是这并不能赢得人们对他们的尊敬。

  并非人们没有感情,不是,而是人们宁愿不显山,不露水,把事情藏在心里,慢慢地琢磨它的味道。

  好几年以前,阿尔贝死了女人,她给他留下一个十六岁的儿子。雷阿死了丈夫,身边也有一个和阿尔贝的儿子年龄相仿的小子。阿尔贝和雷阿是在合唱队里认识的,因此雷阿下午经常到阿尔贝那里去。这事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许多年。两个孩子都找了老实的姑娘结了婚,并且两个姑娘是表姐妹。他们经常一起出去玩,一起去采花,采蘑菇,一个邀请父亲,一个邀请母亲,全然不知道两位老人彼此之间的熟悉程度超出他们的想象。

  两年以后他们才发现他们彼此有意,阿尔贝和雷阿结果什么都承认了,还说他们正想组织个家庭。孩子们打心眼里高兴,两个老人于是想到应该把事办了。又拖了几个月之后,他们去登结婚启事。

  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阿尔贝却一下子病倒了,还病得不轻。婚礼只好推迟了。后来虽然阿尔贝病好了,但他却没再谈结婚的事。雷阿也没有任何表示。等他们再次决定要结婚的时候,两人都已经七十岁了。孩子们有些在暗中笑他们了。他们又去登结婚启事。

  又在这个节骨眼上,离婚礼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雷阿的哥哥去世了。自然服丧期间是不能结婚的,何况雷阿甚感悲痛。这么大年纪,别人的死会对她有压力,至少是个信号。结果像上次一样,结婚的事又放下了。等到孩子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说服他们同意结婚的时候,阿尔贝已经八十五岁了。可是两个老人却热情不高。

  “噢!你们不知道,这事拖四十五年了,你们想……”

  话是这么说,可他们还是去登了结婚启事。

  这又是一个节骨眼,结婚那天上午,他们忘了,没有去参加婚礼。从那天以后,他们再也不愿意提结婚的事了。

  阿尔贝活到了九十二岁,死于一场事故。那是春天的一个早晨,他早早地起了床,来到铁路的路基上。他没有听见日内瓦到苏黎世的快车的到来。当人们把他抬起来的时候,他为雷阿采的紫罗兰飘落了一地……她只比他多活了半个月。

  我跟您说,乡下的人并非没有感情,他们只不过把它藏在心里罢了……

  (赵坚译)

  十二月花开

  [美国]斯蒂芬·史考勤

  多年前,我曾是华盛顿一家著名报社的记者,同时也是个传记作家。那是一种非常充实、处处充满奇妙机遇的生活。它能带给我不菲的薪金。更重要的是,我还可以频繁地遭遇惊心动魄的爱情。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华盛顿。老实说,我是选择了一个忏悔和弥补的机会,来成全一段差点被我扼杀的恋情。

  去年十月的一个深夜,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他强烈要求我去拜访他,他说有一个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正等着我。

  这是一个布局雅致的房间,打电话的男人大约三十岁,满脸杂乱浓密的络腮胡子,一双锐利的眼睛略显疲惫,我看见地上还倒着一大堆啤酒罐。

  原来他叫里奇,是华盛顿小有名气的意象派画家。“敦克尔,”他叫着我的名字说,“我像欣赏自己的天资一样欣赏你的才华和睿智,我希望这段已经被我弄丢了的爱情能够在你的笔下永恒,这也是曾经让我拥有无限灵感的东西。”我微微一怔,这是个并不多见的专情而自负的艺术家呢。我预感到这次我也许来对了。

  里奇告诉我他们相爱了整整八年。他是在一次郊外写生时认识那个女孩的,那天,一身素白的女孩带给里奇无比的灵感,他们……再后来他们相爱了。女孩就好像是里奇艺术灵感的源泉,他们一起创作了无数完美的作品,度过了很多愉快浪漫的时光……然而,三个月前,女孩却因为一个所谓的才貌俱佳的作家背叛了他们八年的感情。无助、悲伤一起向他袭来。更打击他的是,仅仅一个月,女孩就被作家无情地抛弃了。女孩离开作家后打电话给里奇请求原谅,里奇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有一种强烈受伤的感觉,他还爱她,但又无法接受女孩再回到他身边。

  等他平静下来,他却发现自己原来还是那么的爱她,生命中不能没有的女孩啊。他想找到她,与她重新开始。可是,他找遍了整个华盛顿,却再也没有找回心爱的姑娘……

  我的心慢慢地收紧,我问里奇:“你的女友一定很漂亮,有着天使般的名字吧?”里奇的眼中散发出无限柔情,他告诉我:“她叫莎莲娜,眉心间有颗小小的红痣。”莎莲娜,眉心间有颗小小红痣的莎莲娜,天,我是如此熟悉!因为,因为我就是那个所谓的才貌俱佳的作家啊。许多女孩子都只知道我的笔名威廉,其实,敦克尔才是我的真名。上天竟然如此惩罚我,它居然找到这么绝妙的方式,让我驱车数里来听有关莎莲娜的故事!

  是的,四个月前我在华盛顿图书馆认识了莎莲娜。一直以来,我对自己不断追求喜欢的女孩不以为然。她们能够带给我快乐,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开阔我的写作思路,彼此因为爱而相聚因为不爱而离开,我认为这是两厢情愿理所当然的事儿。可在这个才华逼人、悲痛欲绝的画家面前,我突然发觉自己原来是那么的猥琐不堪。

  里奇还在痛苦地唠叨,而我却一个字也听不下去了。我安慰里奇,我一定会帮他找到莎莲娜,帮他们重新开始。而且,我还说,我要将可耻的威廉赶出华盛顿。里奇狐疑地看着我,我向他发誓我真的会做到。我起身告辞的时候,里奇将一个小小的花钵送给我说:“这是莎莲娜从一个山谷挖来的一种花,名叫十二月花。《花起源》里说它十年开一次,而且只为最纯真的爱情开放。它绝对不会为我一个人盛开。感谢你的善良,相信它会为你开放。”我不知所措地捧着花钵,仓皇地逃离。

  接着我用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寻找莎莲娜的下落。当然,在这之中我隐去了记者和作家的身份。我别无选择,人性和道义一直谴责着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把找到莎莲娜当作生活的目标,这也让我的生活突然充满了纯净的色彩和庄严的责任。

  半年后,我的一位好友在底特律的一个名叫“十二月花”的画室发现了莎莲娜,是画室的名字吸引了我的朋友。他问莎莲娜为什么给画室取这样古怪的名字,莎莲娜说:“全华盛顿恐怕只有我拥有一株十二月花了,只为爱情盛开一次的是它啊,可是我却永远地失去了它!”朋友带来的消息真让我心酸,但也给了我最大的安慰,毕竟,莎莲娜并没有因为我的不羁和里奇的冷漠而堕落。我不经意地低头,竟然发现十二月花开了!浅紫色的小花朵那么平凡,但在我眼里,它就是冬天最和煦的阳光!

  我把那个小花钵还给里奇,告诉他莎莲娜已经找到了。我告诉他:永远不要把我的参与告诉莎莲娜。因为这是缘于记者的天职。

  回到家,我用了几乎整整一夜,流着泪,记录下了这个我自始至终都在参演的、但只属于另外两个人的爱情。在文章中我这样写道:“属于华盛顿的爱情,透着淡淡的持久的水一样的芬芳。一如莎莲娜的那株浅紫色的十二月花:恬淡中的高贵,晦暗中的旷达,清高中长久的隐忍,而且只为爱情盛开一回。”

  多年后,我在纽约一家图书馆发现了一本取名《十二月花》的画册,作者是个叫莎莲娜的,我的心跳突然紧张地加快。在画册的扉页上有这样的代序:“感谢你,十年前让我回到里奇身边的朋友,感谢你为我们浇灌的那株十二月花,从那时起,它就年年盛开……”

  (田祥玉译)

  程序控制的丈夫

  [南斯拉夫]伊·布德洛

  清晨五时,佩塔尔被闹钟唤醒。他似乎被毒蛇咬了一口,急忙从床上跳下来。他必须去度周末,绝不能误了火车。妻子和儿子昨天已经走了,倘若他不能按时赶到,他们定会惊惶不安。

  佩塔尔按了一下闹钟的按钮,钟表下面放着妻子留给他的字条:“亲爱的,打开录音机。”

  佩塔尔立即遵照妻子的指示打开了录音机。刹那间,欢快的流行歌曲在房间里荡漾起来。音乐停止后,录音机里传来妻子的声音:“早晨好,亲爱的!你睡得怎样?”

  “这与你有何关系?”佩塔尔嘟囔了一句,抽起烟来。

  “马上把烟掐灭!”妻子从录音机里命令道,“到冰箱里取出早餐用的木瓜酱。注意,不要吃起来没完。”

  他刚刚吃完饭,妻子的命令又从录音机里飞出来:“看看阳台花窗下面的字条。”

  妻子在字条上提醒他别忘了浇花,详尽地说明如何进行这一美化环境的工作。

  厨房里的字条警告他及时刷碗。贴在衣柜门上的字条要求他如何打扮自己:穿灰色西装,莫要忘记打领带。

  佩塔尔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正欲动手收拾旅行包时,在包底又发现了一张字条:别忘了带刮脸刀。佩塔尔顺从地将险些忘记的刮脸刀放到旅行包里,便向门口走去。可是,房门上的字条威风凛凛地命令道:“回去!烟灰缸里还有一根没有熄灭的烟卷。”

  在房门的另一面上,妻子留下最后一道命令:检查一下,你是否把门锁好了?

  佩塔尔拉了拉门柄,一切都符合要求,门已锁好。在火车站,他走到售票口,把钱递给售票员。

  “我买一张票。”佩塔尔说。

  “去哪儿?”售票员问道。

  “去哪儿?”佩塔尔迷惑不解地自言自语,下意识地转过头去,寻找自己的妻子。然而,妻子不在身边。

  “您是否能告知去何处?难道这也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吗?”售票员挖苦道。

  这时佩塔尔才恍然大悟,是妻子忘记告诉他去处。他张大嘴巴吸了一口气,慢慢地吐着气把钱放回衣袋里。

  回到家里,他砸碎了录音机,他打开鸟笼,放走了囚禁在笼中的金丝鸟,然后拿出一瓶酒,连鞋也不脱就躺到床上,嘴对着瓶口痛饮起来,脸上泛起了甜蜜的微笑。

  (赵立喜译)

  初恋

  [苏联]尼斯塔尔琴科

  波加尔采夫最后一次回到这儿是四年以前。母亲苍老了许多,父亲也干巴了。现在他们在宽敞的新居房。(“知道吗,孩子,现在村里人人都盖起了好大好大的房子,所以我们也盖了。虽说我们已经老了……”)

  傍晚前,波加尔采夫去看他和妹妹们出生、长大的那所房子,如今它孤零零地立在花园的一隅,窗口被木板钉得严严实实。他在那里待了很久,返回来时天已全黑了。吃晚饭时他问:

  “妈妈,你那件淡紫色裙子在哪儿?我小时候你穿过的……”

  “淡紫色的?好像不记得了,儿子……”

  他去干草棚睡觉。久久不能入睡,静静地躺在闷热的黑暗里,回忆起那个遥远的夏天……

  她住在附近,在马路对面。他俩常常在院子里玩,骑在因年深日久而发黑的橡木大门上荡来荡去。大门威吓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随时都可能倾倒,于是她的爷爷,一位九十岁的老头,在屋里冲窗外喊道:

  “玛鲁霞!下来,你这该死的!”

  他俩笑着,并没有下来:知道爷爷不会拿他们怎么样,他早已走不动了。

  可后来,他俩不知怎么吵嘴了。他心里非常难过,尤其是当有人拿这样的话来折磨他时:

  “新郎,新郎!怎么不见新娘子呢!你哭呀,哭一个让我们瞧瞧!”

  有一回,在过某个节日时,他发现玛鲁霞艳羡地望着他母亲穿的淡紫色的新裙子。他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问道:

  “喜欢吗?”

  “嗯……要是用这样一块布给我的布娃娃玛尼娅什卡缝件裙子该多好。”

  第二天他找了个机会,拿起一把剪刀,打开衣柜断然地从妈妈漂亮的裙子上剪下一大块,然后幸福地把它给玛鲁霞送去了。

  又过了一天,妈妈手拿笤帚满屋里追他,一边追一边哭着数落道:

  “老天爷呀!就这么一条出门穿的裙子……”

  “这不是我,不是我……”

  “别撒谎,玛鲁霞亲口告诉我的。”

  他停住脚,呆若木鸡。妈妈打他,他却没有哭,使他感到疼痛的也不是抽在身上的笤帚。

  这是他的初恋。

  (刘克彭译)

  粘蝇纸上的新婚夫妇

  [匈牙利]依·沃尔克尼

  他们就在家里度蜜月。

  “何必远途跋涉,布达佩斯不是很好吗?”新郎说,“在这里有剧院,有电影院,有音乐会,什么都有。”

  所以,他们就留在家里,甜甜蜜蜜地过着小日子。

  可是有一天下午,六点半光景,他们被挂在电灯罩上的粘蝇纸粘住了。

  ——真是飞来横祸!

  新郎:“你爱我吗?我的小天使?”

  新娘:“我爱你。”

  新郎:“那么你过来。”

  新娘:“你又要我过去了?”

  新郎:“你来,你来。”

  新娘:“哎哟,你这人真是的……”

  新郎:“你来,你来,你来!快来,快来!”

  新娘:“我就去,可是我的脚好像被什么东西粘住了。”

  新郎:“你把鞋踢了!快点!”

  新娘:“那么今天又得留在家里了,其实音乐学院今晚举行柴可夫斯基作品专场晚会。”

  新郎:“管它什么柴可夫斯基哩!”

  新娘:“那你愿意去剧场吗?”

  新郎:“哼,这群才疏学浅的匈牙利导演……喂,你是不是觉得咱们有点晃?”

  新娘:“你就爱胡思乱想。”

  新郎:“真的,我就像被挂在绳子上一样,有点晃来晃去。”

  新娘:“别管它,你看看,今晚上歌剧院演什么?”

  新郎:“报纸放在哪里?”

  新娘:“在厨房桌上。”

  新郎:“我去不了,我的脚也好像给什么粘住了。”

  新娘:“真奇怪……记得今晚大概演《假面舞会》。”

  新郎:“粘住你鞋的东西是不是亮晶晶,像胶水一样的?”

  新娘:“是那样的。”

  新郎:“我连手也拔不出来了。”

  新娘:“你就爱抱怨。今天到头来还得坐在家里。”

  新郎:“怎么又晃起来了?”

  新娘:“我正在想办法从这黏玩意儿里爬出来。”

  新郎:“你怎么老不安分?回头咱俩都得摔下去。”

  新娘:“难道你就安于现状吗?你忘了,我因为觉得你是个有为的青年才爱上了你。你从前总爱引我发笑,还说你爱听音乐……”

  新郎:“如果我现在连手脚也动不了,即使爱音乐也无济于事啊!”

  新娘:“就好像世界上你是第一个被粘在什么东西上似的。有人残废了,连一只脚也没有。可是人家还工作,还去娱乐。”

  新郎:“好像转起来了。”

  新娘:“这也算问题吗?”

  新郎:“你这算什么话!”

  新娘:“那么我告诉你。刚才走廊里吹过来一阵风,把这黏糊糊的玩意儿吹得转起来了。这下子你总可以满意了吧?”

  新郎:“我连肚子也被粘住了,能满意吗?”

  新娘:“你怎么光顾自己说话?差20分钟就7点,只有乘出租汽车才能赶得到歌剧院了。”

  新郎:“你怎么不考虑考虑实际情况呢?!”

  新娘:“我们当时相约,我们的婚姻和普通人的要不一样。我们永远不会没话可说,也不会互相厌倦。甚至离婚。我还想纵情大笑,还想生三个孩子,将来培养他们上音乐学院。”

  新郎:“我的嘴也快被粘住了。”

  新娘:“劳驾,你快打电话雇出租汽车。”

  (柴鹏飞译)

  会说话的墙

  [马来西亚]朵拉

  沉静的周末下午,客厅里的两个人都没有看电视,一个在看报纸,一个在看杂志。

  斜斜的阳光穿过窗口,像一条一条明亮的线条照在客厅里。余芳美把手上的书放在桌子上,刚好放在阳光里,反射的光刺着她的眼。她抬头,看着浴在一丝丝阳光里却纹丝不动的赵百越。

  “要不要拉上窗帘?”她其实走上前去把窗帘拉起来便可以,但她却要问他。

  赵百越的头仍然埋在报纸里,只是轻轻地摇摆。

  自从认识赵百越,余芳美就知道他最怕阳光炙晒的,因为他怕热。

  他们两个人开始走在一起的时候,余芳美的好友苏丽亚曾说过:“奇怪,你那么怕冷,他那么怕热,一个要开冷气,一个连风扇都不要。”

  但是,他们还是越过众人的诧异,并且给了大家一个意外,不仅恋爱,还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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