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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 作者:烽火戏诸侯

第140章 赞剑神新老齐现,叹掌教终归下山(1)

  这一日,武当年轻掌教骑鹤至江南,与徐脂虎骑鹤远离江湖。仙人骑鹤下江南,才入江湖,便出江湖。

  江湖委实太大了,哪怕有仙人往江湖里砸下一座泰山,溅起巨大水花,但十年百年以后,也就没了涟漪。

  所以身在江湖的江湖人士,大多都比较健忘,人生最多不过百年,七十便是古来稀。李淳罡成名太早,年纪轻轻便独占鳌头,三十岁便几近天下无敌,举目望去,谁与争锋?这位曾经的老剑神成名早,落幕得也早,败给同辈王仙芝以后,木马牛被折,就少有传闻流入江湖,久而久之,随着知己与红颜相继化作黄土,当代江湖,便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古董,提起李淳罡,印象也模糊不清,何况是那些青壮年龄的江湖人?

  对这些人而言,且不去说老而弥坚的王仙芝,仅论天下剑道,道门里头龙虎山齐仙侠与武当王小屏交相辉映,只不过比起一身仙气的邓太阿,仍是逊色较多。江湖更迭,不变的是剑士永远是江湖上最多的,如同过江之鲫,密密麻麻,而邓太阿无疑是如今江湖心目中唯一的剑神,偏偏这位剑神不喜佩剑,也算一桩咄咄怪事。

  用剑的输给了用刀用枪的,大可以放言我输了咋的,你们用刀用枪的,拎出最拔尖的高手,谁能打得过不用剑的邓剑神?江湖传言这位邓剑神生得虎背熊腰,可以幻化出三头六臂;行囊里藏有一只不大的黄梨木剑匣,装有袖珍小剑十余柄,以吴家剑冢秘术养育得通灵如活物,饥则食肉,渴则饮血,十分玄妙,出匣以后无需气机驾驭,便可自行割取项上头颅,可惜这等出神入化的剑仙手笔,世间唯有武帝城城主一人见识。没法子,江湖再大,对邓剑神而言,当真是有资格目无余子。

  武帝城中将近两千柄剑出鞘,在空中悬挂出一道惊世骇俗的剑幕。

  城门外一头疲态毕露的老毛驴踩踏着蹄子,缓慢入城。一名书童装扮的少年倒骑着驴,腰间挂着剑鞘,剑已不见,一脸懊恼悔恨,低头对一名牵驴子的中年男子说道:“老爷,我这剑可是好不容易才攒下铜钱碎银买来的,那李淳罡说好了是借城中剑,凭啥连我这把也不放过啊?我们这不还没到武帝城嘛!老爷你也是,眼睁睁看着剑飞出鞘,都不帮我拦下来,这事儿传出去多丢人,到时候老爷你的面子搁哪里去?”

  中年男子相貌平平,只不过习惯性嘴角翘起,看上去就像始终在笑,顺带着那张不出众的脸庞也柔和温醇起来。他手里拎着一枝不知何处摘来的桃花,手指轻轻旋转,抬头看着少年那张苦瓜脸,微笑打趣道:“面子不就搁在自己脸上吗?”

  那当书童仆役的少年架子倒是不小,自个儿骑驴,让老爷牵驴步行也就罢了,还让那老爷背着行囊书箱。听到自家老爷调侃,他先是瞪眼,随即泄气,忧心忡忡地问道:“这李淳罡说好了是借剑,可不会借了不还吧?”

  男子笑道:“李老前辈要是不打起来,只是做个样子,我估计你也够呛,你想啊,差不多两千把剑没了驾驭,稀里哗啦都从天上掉下来,胡乱丢了一地,到时候你认得出来哪一把是你的?就算你认得出来,那么多豪侠剑客都去疯抢,加上一些浑水摸鱼顺手牵羊的,就你这小身板,抢得回来?想要物归原主,你就烧高香吧!再说这还算好的,万一真跟王老头打起来,这一千九百柄剑,可就要十去八九了,你那把剑资质一般,根本经不起王老头随手一挥。不过我看啊,这次李老前辈借剑,借得好,省得你小子买了剑就没心思给我打杂,你摸良心说说看,这些日子,烧菜做饭可有以往一半心思?”

  确切来说是剑童的少年气呼呼道:“就老爷你话最多,开个头就要没完没了,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粗布麻衣的中年男子不愧是脾气好到没脾气的境界了,笑呵呵道:“好好好,我闭嘴。”

  说是剑童却从没给老爷背过剑的少年叹息道: “ 老爷, 跟你说个事呗?”

  牵驴入了城,站在主道望向内城城头的男子笑眯眯道:“李老前辈和王老头要神仙打架,你这不是为难我吗?”

  剑童退而求其次,嘿嘿道:“要不老爷你趁乱给我捡回来十七八柄剑?反正老爷你是捡剑,又不是偷不是抢,有啥关系!”

  男子会心一笑道:“瞧瞧,刚还说我这面子往哪里搁,我如果两肩膀扛着十几柄剑在大街上跑,就有面子啦?”

  剑童心如死灰,哭丧着脸道:“跟在老爷身边,整整六百多个做牛做马的苦日子,好不容易才积攒下十七两碎银子,都花在买剑上了,早知道打死都不来这狗屁武帝城了,狗屁倒灶!”

  男子见少年隐约有泫然泪下的迹象,头疼道:“行了行了,回头没人的时候我帮你捡把好剑便是。”少年脸孔骤变, 灿烂嬉笑道: “ 老爷, 你累不累, 我帮你背书箱好了。”

  男子气笑道:“德行。给你背书箱,累的还不是驴子,还不如我自己累些。”

  剑童咧了咧嘴,抬头望向城中上空的阴沉沉剑幕,神情恍惚,轻声问道:“老爷,你说这场架要真打起来,谁赢面大一些?”

  男子笑了笑,漫不经心道:“除非往死里打,否则这场架赢面还是王老头大很多。”

  剑童撇了撇嘴角,白眼道:“这李淳罡也太没用了,只会折腾出这种吓唬人的场面,岂不是绣花枕头?”

  男子露出罕见的凝重神情,沉声道:“三禄,不许对李老前辈不敬!”少年见老爷生气,终于不敢大放厥词,乖乖哦了一声。但随即一脸不甘心地打抱不平道:“那王老头也就是狗坐狗粪堆自个儿称王称霸,要是老爷你出全力,一准儿把他打得爹娘都不认识。”

  男子哑然失笑,摇头道:“这辈子都不指望了。”

  与老爷相处一直不讲究身份的剑童似乎是怒其不争,赌气地使劲哼哼哼。

  男子不以为意,略微失神道:“你们这些孩子,自然不懂何谓天不生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五百年来,天才剑士无数,最终却只有这位老前辈剑道修为直追吕祖啊。至于我,杀人兴许侥幸强过李老前辈,但也是略胜一筹,可论剑道修为,却是差了许多。”

  剑童只拣好听的入耳,眉开眼笑道:“练剑不就是为了打架杀人嘛。”男子笑道:“你倒是想得通透。”

  骑在驴上的少年剑童摆足了高人气势。

  男子停下旋转桃花枝的小动作,惊奇地咦了一声,笑道:“来了!你小子眼福不错,这场架还真打起来了,没有雷声大雨点小。”

  内城阁楼传来一阵声如洪钟的嗓音,“请李淳罡出城,与王某入海一战!”

  武帝城无数人不约而同抬头,一道魁梧白影如一颗彗星,由阁楼顶轰向东海海面。

  一千九百剑,剑尖瞬间直指东海,有一人跃上当头一剑,御剑前往东海。

  当世最强一战!

  当两道身影出城入海,武帝城经过短暂的死寂后,瞬间爆发出海浪般的喧闹,不管是城内百姓还是外地豪侠,都一股脑涌出城外。若是能在城上空俯瞰下去,四门附近仿佛汇聚出四道洪流,接着其中三道转折,浩浩荡荡杀向东海畔,一些性子急躁并且武艺不俗的江湖人士顾不得龟速行走,直接在城中飞檐走壁,跃出城头,这幅数百人一同兔起鹘落的壮观场景,确实罕见。

  才半盏茶工夫,足足塞下十来万人的武帝城便街巷空阔冷落,出奇的冷清安静,毕竟那自称李淳罡的独臂老头儿,别的不说,一手御剑一千九的仙人本领,作不得假。

  再者王仙芝坐镇武帝城已逾半百年,不管是新剑神邓太阿还是曹官子,都不曾让他出城一战,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位名声虽早已过气的羊皮裘老头儿,却是个相当霸道的角色,如此可遇不可求的巅峰一战,选择来访武帝城或者定居的江湖人,谁不眼馋得厉害?错过了,得悔青肠子一辈子。

  原本人声鼎沸的熙攘主道,瞬间走得一干二净,连那酒摊老板与俩店小二都撒脚跑了出去,只剩下世子殿下一行人迫于职责所在,只能留在原地。舒羞心痒归心痒,但入武帝城,如履薄冰,何况当下盛况是那世子殿下与老剑神两人联手造就,已是位于旋涡中心,便更不敢随大流出城看戏,万一世子殿下出了纰漏,北凉王不好拿艺高胆粗的李淳罡开刀,拿她舒羞杀鸡儆猴,舒羞就是想一命抵一命都是奢望,下场注定生不如死。

  面瘫木讷的杨青风斜瞥了一眼舒羞,继而继续望向内城头,不动声色。内城中央有一座高耸入云的阁楼,宛如东越皇帝因为身边一位断袖词伶那句“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而耗尽大半国库立起的通天阁。那天下第二正是从此冲射而出,“坠入”东海,约战李淳罡于那碧海潮生的溟蒙汪洋。杨青风脸色如常,其实心神激荡不输舒羞,只要是一名武夫,谁不为李淳罡那借满城剑的仙人手笔与豪迈气概所倾倒?再者那两位老前辈的恩怨,几乎是贯穿整个江湖的一条大主线,自打李淳罡出了北凉,鬼门关上一袖劈江两百丈,襄樊城外败退吴家剑冠,大雪坪成就剑仙境界,莫不是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今日一战铺垫?

  小虫子趁便宜老爹目瞪口呆的时候,挣扎着跳下高头大马,大概是脚力孱弱的缘故,摔了一个狗吃屎,起身后拍拍尘土,就去酒摊自顾自拣选了几瓶好酒,坐下后自顾自地自饮自乐,很是老气横秋,后来总算良心发现,朝捞了个客卿当的采花贼老爹招招手,笑道:“老爹,喝酒喝酒,不要钱。”龙宇轩哪有心情喝酒,生怕世子殿下和老剑神李淳罡都交待在武帝城,他这北凉客卿被堵在城内,还不是五马分尸或者踩成肉泥的下场啊。

  龙宇轩没下马,倒是一名逆流入城的牵驴男子闻到酒香,挑了张远离顽劣小孩的桌子,也去翻箱倒柜拿了几壶酒,不过没忘记从怀里掏出几粒碎银子摆在桌上,坐驴上的少年剑童唉声叹气,跳下驴背,小心警惕地盯着那一帮陌路人。他眼中的这帮人是种很古怪的搭档,脸色如雪的死鬼男子,马夫是一位清秀的青衣姐姐,还有那位骑在马上的婶婶,胸口双峰可真高啊,都要破衣而出了,看得少不更事的剑童一阵心跳,尤其是舒羞与他递送了一个妩媚秋波后,少年更是脸色涨红脖子粗,呼吸紊乱,这个名不副实的剑童别扭转过头,不敢与那位婶婶对视。身边喝酒的老爷经常提醒,行走江湖有忌讳,老道尼姑、天真稚童与美艳女子,这三种人,沾碰不得,道行不够,就有可能阴沟里翻船。被老爷取名三禄的少年低头后,偷偷心想那位婶婶好看是好看,可惜年纪大了些,也不似作风正经的大家闺秀,他可不怎么喜欢,饱饱眼福也就差不多。

  正当少年惋惜时,惊鸿一瞥,瞧见了马车上透过帘子的一张容颜,瞬间呆呆怔住,美人透珠帘。

  三禄如遭雷击,慢悠悠喝酒的中年男子见到剑童失魂落魄,洒然一笑,顺着少年呆滞的视线望去,是一张雌雄莫辨的绝美脸庞。小子眼光不错,要说三禄是垂涎美色才如此,倒是冤枉了这小子,那帘子后头的小女子好看是好看,可比起前不久在洛神园见到的陈姓女子,还是差了些,也没见到三禄如此魂不守舍。躲在帘子后头的女子似乎是恼怒三禄的直溜溜的眼神,轻轻皱眉,松开帘子,不再相见。三禄缓缓回过神,满心满腹的自惭形秽,看得男子一阵好笑,莫不是真喜欢上了?男子对这些男女情爱一窍不通,也就谈不上如何去替三禄解开心结,顺其自然就是了。

  采花贼龙宇轩见到主仆二人后,就一直悬着心思,有人骑驴不奇怪,可驴子加桃花枝再加武帝城,就不容小觑了。虽说新剑神邓太阿横空出世后,因为他喜好拎一枝桃花悠游武林,引发许多盲目崇拜剑神风采的江湖男女有事没事就去照葫芦画瓢,导致一些个老派江湖人士十分反感。想象一下,每逢桃花盛开时,走大街上,十个佩剑游侠女侠就有三四个提着桃枝逛荡,成何体统?不嫌腻味?这跟当年官子曹长卿引发青衫浪潮是一个道理,那会儿可谓是满城尽穿青衣衫,风靡大江南北。论人气高下,十大高手中,位列前三甲的王仙芝、邓太阿、曹长卿,能把后边七位甩开十条大街。龙宇轩自然没机会目睹剑神邓太阿的真容,也知道江湖上不是随便哪个骑驴拎桃花的便是剑神,可眼前这位神情温和的男子,瞅着不像普通人,神华内敛,气质不俗。龙宇轩如临大敌,见小虫子不知天高地厚在那边灌酒,犹豫了一下,下马小心翼翼地坐在这孩子身边,将这兔崽子与那主仆二人隔开。

  武帝城空落落的主道上,世子殿下始终端酒前行。

  墙根下并排站着六位名动天下的武帝城武奴,武奴共计有十二,皆是输给王仙芝后必须生生世世做奴的昔年江湖顶尖高手。其中剑士四名,刀客三名,枪法宗师一名,拳术宗师两名,琴师一人,棋士一位。

  武帝城出动一半武奴立于城墙下,想必不会是那殷勤待客的手段,而是要让那白马出凉州的世子殿下知难而退。武帝城从来没有国法,只有王仙芝立下的城规,在这里,皇帝老儿王侯公卿说话都不管用。无论是谁都得按照规矩来,除非你拳头够硬,硬到连陆地神仙王仙芝都要正视的程度。

  剑童三禄数次偷瞧那马车帘子,都没再能见到那张惊为天人的容颜,只好喝酒壮胆,没话找话轻声问道:“老爷,那个公子哥是谁,口气和胆子也忒大了,敢挑衅王老头,现在李淳罡出城去了,他该怎么走上城头?六位接近一品境界的武奴,还不得随便把他打成猪头?”

  低头喝酒的男子眯起眼,望着那名年轻人的背影,依稀有几分当年的熟悉气息,神情恍惚道:“他啊,马虎是个远亲,按辈分来算,得喊我一声舅舅吧。”

  剑童当场震惊,“老爷,三禄自打认识你,你就没怎么说起过家世,要不今天给说说看?”

  男子想了想,端着碗悬在空中,终于笑道:“我当年在某地练剑时,他娘亲,也就是远房表姐,曾对我有一饭之恩,有救命之恩,也有授业之恩。这趟带你来武帝城,是还那份恩情的。”

  少年直来直往地说道:“老爷,可不是我说你,照你这说法,这恩情大了去了,你咋个还法?加上你们俩还沾亲带故的,你要是出手小气了,我都看不下去!以后看我还给不给你烧水做饭!”

  男子调侃道:“你那点心思我会不知道?还不是觉着那公子哥跟你一见钟情的姑娘有关系,想借我的出手去做好事?你啊,这叫慷他人之慨,否则以你吝啬小气的性子,十棍子下去都打不出半个铜钱。”

  剑童恼羞成怒,不再理会这个言辞刻薄的老爷,眼角余光却是投向马车,生怕那位姑娘听了去,对他产生不佳印象。

  男子轻声感慨道:“吴素离开吴家剑冢前,与我在剑山一别,我曾许诺一事。后来她为了徐瘸子孤身入皇城,我当时没来得及跟上,以至于她落下病根,我愧疚至今。”

  说话间,男子弯腰从书箱中取出一个黄梨木匣,手指一抹,轻缓推开,露出十二柄长短不一却都玲珑袖珍的小剑,小剑颜色迥异。

  在有所动作前,模样十分人畜无害的男子转头对两辆马车上的众人微笑说道:“在下邓太阿,习剑时欠下王妃吴素一事,今日先行偿还一半。希望各位不要阻拦。”

  龙宇轩一口酒喷出嘴,使劲咳嗽,吓得脸色发白。

  “与王妃入世救人剑不同,邓太阿练剑从来只为杀人,也不与俗人庸人示匣中十二剑,这次破例出六剑。”

  没心没肺的小虫子破天荒露出凝重神情。

  青衣更是握紧刹那枪,丝毫没有因为这名自称邓太阿男子的友善姿态而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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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是癞蛤蟆天神下凡那些有钱的年轻人狗娘养的青春陈二狗的妖孽人生雪中悍刀行极品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