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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仙侠 > 《无心法师》在线阅读 > 正文 第四部 廿一世纪 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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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法师》 作者:尼罗

第五部分

 

 
  第226章 反噬
 
  无心夜里不睡觉,蹲在厨房里守株待兔,想要尽快捉到怪婴送还给丁家父子。
 
  凌晨时分,客厅里同时开了两扇门。史高飞和史丹凤一起裹着厚衣服出了来。两人在光线暗淡的客厅里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怔了一下,随即问道:“你睡醒了?”
 
  史高飞把一根手指竖到唇边,鬼鬼祟祟的对她“嘘”了一声。
 
  然后两个人心有灵犀似的,一起走向了厨房。并肩站在厨房门口,他们看到了睡在墙角里的无心。无心穿着单薄的新睡衣,整个儿的蜷缩在一件羽绒服里,只斜斜的伸出了一只雪白赤脚,睡裤的裤管微微卷了,露出的脚踝已经冻到白里透青。
 
  史高飞蹑手蹑脚的走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弯腰把他托抱起来。等他转身走出厨房门口了,史丹凤迈步跟上,伸手为他拢了拢羽绒服的前襟,又顺便摸了摸他的脚。脚凉如冰,简直不是活人的冷法。
 
  姐弟二人静悄悄的进了史高飞的卧室。无心睡得很沉,身体软绵绵沉甸甸,摆成什么样子是什么样子。史高飞把他送进了热被窝里,同时听到史丹凤嘁嘁喳喳的低声嘀咕:“要是真把他冻病了,我看你把他往哪家医院送!”
 
  史高飞把无心身上的羽绒服放到床垫边上,因为摸他的头脸也很凉,所以扯过一条枕巾蒙了他的额头耳朵。史丹凤见他忙得一言不发,忍不住又添了几句:“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傻了,白大千还没怎么样呢,你倒是先把无心贡献出去熬夜受冻了。到底谁是你刨出来的?亲疏远近都不分了?有活儿全让无心去干,有钱可没见分给无心多少,都让你们两个吞了。你这算盘可打得真精,明天我也回家刨地去,万一再刨个无心出来,我下半辈子都有依靠了……”
 
  她轻声细语唠唠叨叨,没有一句话是中听的,最后她做了总结陈词:“你要养就好好养,不爱养了挖个坑把他埋回去!”
 
  史高飞打了个哈欠,终于做了回应:“姐,你烦死人了。”
 
  然后他俯身低头,在无心的脸上亲了一下,亲过之后他问史丹凤:“姐,他好可爱,你要不要也亲他一下?”
 
  史丹凤抬手把长头发掖到耳后,犹犹豫豫的答道:“行,那就亲一下吧!”
 
  跪在无心身边深深弯腰,史丹凤用嘴唇轻轻触碰了他的眉心,一触即收,不作停留,因为怕惊醒了他。
 
  无心一觉睡到大天亮,睁眼之时已是日上三竿。屋子里只剩了史高飞陪着他,史丹凤和白大千早下楼到公司里去了。
 
  无心抱着棉被呆望窗外,看夜里下了一场大雪,覆盖出了一个起起伏伏的白世界。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抓到怪婴,抓不到怪婴,就打发不走丁思汉。丁思汉口中的“她”,到底是谁来着?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她”是个危险人物,很危险。
 
  无心的心中素来很少有恨,因为在无涯的时间面前,他的敌人们下场统一,迟早都会化为一抔黄土。死去元知万事空,人家死都死了,没都没了,他还恨什么?不过他想自己肯定是恨过“她”的,而且恨得要命。几十年上百年过去了,往事全模糊成梦里的影子了,“恨”却还在,可见是真恨,至少当初是真恨。
 
  极力的伸长了一条腿,他蹬了前方的史高飞一脚:“爸,还有我的早饭吗?”
 
  史高飞盯着电视屏幕答道:“厨房里有热粥,自己喝吧!”
 
  无心慢吞吞的穿起了衣裤:“姐煮了粥?”
 
  史高飞心不在焉的答道:“她说你夜里冻着了,今天应该喝点儿热粥驱寒。”
 
  无心听了这话,心中一阵欢喜。
 
  粥煮得稠而滚烫,无心捧着饭碗喝出了一头的热汗,不知怎的,他忽然想起了白琉璃。白琉璃的不分好歹一度让他伤透了心,不过毕竟是老朋友了,哪怕在一起时是相看两相厌,分开久了,还是要惦念。喝着史丹凤给他煮的热粥,他格外想要献宝似的让白琉璃看看自己现在的好生活。Txt小_说天/堂
 
  正当此时,骨神出现了。
 
  骨神横眉怒目,光芒万丈的从天花板向下沉,经过无心时他没有暂停的意思,看势头是要继续往下穿透楼板。无心汗涔涔的抢着问了一句:“干什么去?”
 
  骨神翕动着鼻孔,做无敌金刚状:“去报仇。”
 
  无心愣了一下,随即追着说道:“怎么着?你的仇人来了?不行,你现在可别去添乱。你的仇人有精神分裂症,一旦你把他惹毛了,他兴许会发疯!”
 
  骨神的大脑袋缓缓消失于地面,只留下一句气冲冲的怒吼:“不把他宰掉我也会疯的!”
 
  无心留不住骨神,于是放下饭碗,他一转身冲出厨房,穿过客厅也开门下楼去了。
 
  骨神虽然可以直线下降,但是因为怒火攻心,一时失控,直接降到了写字楼地下一层。他在地下迷了方向,气急败坏的向上一窜,结果瞬间窜上了六楼。而无心目标明确,反倒先他一步的进了公司。
 
  公司里果然是来了客人,然而白大千不在,只有史丹凤一人负责招待寒暄。无心进了里间办公室一瞧,只见丁思汉父子坐在靠墙的一排沙发上,史丹凤一边给他们斟茶递水,一边微笑着解释道:“白大师早上接了个电话,去市里给一家公司看风水去了,说是半天之内肯定能回来。两位先生要是不急的话,就请坐下稍等一会儿吧。”
 
  丁思汉上身穿着一件花格子羊绒外套,下身配着卡其色裤子和低帮皮靴,头上戴着一顶圆圆的小礼帽,乍一看像个富有英伦风情的女学生。笑眯眯的对着史丹凤一点头,他随即转向了门口的无心:“来了?早上好。”
 
  史丹凤放下茶杯直起了腰,认为丁思汉虽然造型奇特了一点,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可爱的小老头。给无心也倒了一杯茶放到办公桌上,她静悄悄的走回外间坐了。
 
  无心望着花枝招展的丁思汉,下意识的要冒冷汗:“今天……开始?”
 
  丁思汉从丁丁手中接过了一只扁扁的牛皮书包。把书包放在腿上,他开始从里面一样一样的往外掏东西。沙发是新购置的,沙发前的小茶几也是新购置的,配着沙发上的丁家父子,正是鲜艳成了一团。把一沓黄纸端端正正的放在茶几正中了,丁思汉随即又掏出了两只精致的木头盒子,分别放在了黄符两边。最后从书包表面的小口袋里抽出一条丝绸手帕,丁思汉擦了擦手,恭而敬之的打开了两只盒子。原来两只盒子里面并无玄机,其中一盒是香烟,另一盒是红色的印泥。
 
  无心侧身退到床边站住了,倒要看看丁思汉的本事。丁思汉摘下眼镜又擦了擦,一边擦一边说道:“丁丁,给阿爸点根烟。”
 
  丁丁依言点了一根香烟递给他。而他把烟叼进嘴里,正要伸手去摸黄纸,房间之内却是陡然卷入一阵寒风。无心看得清楚,正是骨神携着雷霆之怒来了。
 
  光芒万丈的悬浮在丁思汉正前方,骨神歪着脑袋怒视了他,同时高高的抬起了双手。丁思汉漫不经心的向前扫了一眼,随即伸出右手食指,在印泥盒子里捺了一指头。暗红色的指尖落上黄纸,他龙飞凤舞的画了一道符,在骨神的双手将要落下之时,他抄起黄符向前一甩手,薄薄的黄符平行飞出,正中了骨神的鬼影。鬼影瞬间闪烁了一下,骨神大喝一声落下双手,只听半空中一声轻微爆响,黄符竟然自行破碎成了无数纸屑。
 
  未等纸屑落地,第二张黄符飞向了骨神。骨神怒目圆睁,双手用力一拍。黄符悬在他的双掌之中,“啪”的一声又成了碎屑。然而未等骨神松手,第三张黄符又来了。
 
  史丹凤坐在前台,只听办公室内噼噼啪啪响成了串。一片纸屑飘飘摇摇的落到了她的头发上,抬手摘了一瞧,纸屑一面是黄色,另一面是红色,带着股子甜腥的怪气味。她起了好奇心,正要起身去窥视一眼,可未等她动作,无心忽然发出了声音:“丁思汉,放了他吧!”
 
  丁思汉咬着香烟低着头,充耳不闻的继续画符。将最后一道黄符向前猛地一挥,骨神向后一仰,要躲而没躲开。周身的金光骤然暗了,他求救似的扭头去看无心。张了张嘴没说出话,他的光芒越来越微弱,不过片刻的工夫,他的影子彻底消失了。
 
  半空中的纸符飘然而落。丁丁起身绕过茶几,想要去捡。不料无心忽然弯腰出手,在他头里抢到了纸符。
 
  丁思汉用丝绸手帕擦净了手指,然后夹着烟卷深吸一口:“你要他有什么用?他很不听话的。”
 
  无心攥着黄符不松手:“把他给我吧!”
 
  丁思汉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白送给你?未免太便宜你了。”
 
  无心把黄符揣进了紧贴身的衣兜里:“我不白要,以后有我帮你的时候。”
 
  随即他抬了头:“你没感觉你现在有点儿奇怪吗?”
 
  丁思汉盯着他看了良久,末了缓缓的一点头:“无心,我当然感觉到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还不知道吗?”
 
  抬手向外挥了挥,他又说道:“丁丁,你和史小姐回避一下,我有话要和无心说。”
 
  等到丁丁和史丹凤都出门了,丁思汉站起身,开始在办公室内来回的踱步:“无心,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像小丑?”
 
  无心摇了头:“不像小丑,像小姑娘。”
 
  丁思汉狠狠吐出了口中的烟蒂:“妈的,不说了!我已经想出了捕捉小崽子的办法,现在只需要一个诱饵。你不是说小崽子很喜欢白大千吗?好,让白大千做诱饵吧!”
 
  无心紧张了:“你不能伤害白大千!”
 
  丁思汉走到茶几旁边,弯腰又给自己点了一根烟:“伤不到他,只是要劳他出手,给小崽子加点料而已。”
 
  无心想起白大千的手艺,心中暗道不妙。哪知未等他开口,公司门外响起一阵爽朗的谈笑之声,正是白大千外出归来了。
 
  白大千带着一身寒气和一沓钞票,眉飞色舞的和丁思汉打了招呼。然而三言两语的交谈过后,他傻了眼。
 
  “我?”他吓得快要站不住,扶着写字台坐到了沙发椅上:“我不行吧?我……我最近身体不大好,精神也不大好,见了太恐怖的小动物,会害怕的。”
 
  此言一出,丁思汉不禁愣了一愣,不知道白大千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弱智。
 
  “白大师。”他不客气了,加重了语气说道:“一张纸符而已,凭着你的修为,贴张纸符总是不成问题。”
 
  白大千暗暗的捂了肚子,感觉自己的肠子在咕噜噜作响:“纸符?丁老兄,实不相瞒,纸符这东西,我公司里有的是,各种图案一应俱全,每张纸符的成本只有几分钱。你让我拿着几分钱的东西去收拾妖怪,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丁思汉叼着香烟一耸肩膀:“白老弟如果不肯合作的话,就别怪老哥哥我翻脸无情啰!”
 
  话音落下,他从胸前的小口袋里摸出一只小小的黄色纸鹤。手指夹着香烟烧灼了纸鹤的脑袋,一股青烟袅袅而上,不过片刻的工夫,一只面青唇红的吊死鬼凌空现了形。
 
  白大千吓得瘫在了沙发椅上,裤裆之中隐隐有了湿意:“无心,怎么回事?救命啊!”
 
  无心也急于捉住怪婴交差,所以此刻眼望窗外,装听不见。
 
  在吊死鬼的注视下,白大千同意充当诱饵捕捉怪婴。丁思汉松了一口气,想让丁丁回到自己身边。不料出门一瞧,他发现丁丁和史丹凤一起没了。
 
  如此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丁丁和史丹凤才施施然的回了公司。丁丁神色如常,史丹凤却是垂头丧气。原来她对丁丁很有好感,陪着丁丁下楼散步。可是两人相谈不久之后,丁丁似乎是看出了史丹凤对自己存有几分爱慕之心,竟像一只公孔雀一般,浪头浪脑的一边耍帅,一边开了黄腔,表示自己愿意屈尊和史丹凤来一场一夜情。史丹凤本来看他是一尊美男子的标准像,没想到他其实是个绣花枕头,一肚子乌七八糟的野草。满腔的爱意付诸臭水沟,她感觉自己是受了侮辱,一路上强忍着没有翻脸。回到公司迎面见了无心,她不动声色的做了个深呼吸,忽然感觉无心好纯洁。
 
  众人在办公室里消磨了半天的光阴。及至晚上写字楼内的大小公司都下班了,无心也下楼去买了一摞盒饭充当晚餐。白大千打开自己的盒饭,发现里面额外加了一根火腿肠和一只荷包蛋,和旁人的晚餐相比,丰盛的如同断头饭一般,不禁泪如涌泉。
 
  慢吞吞的吃下最后一口饭,他从丁思汉手中得到了一张符。符不知是由什么材料制的,脏兮兮的又薄又韧,上面印着古怪花纹。
 
  “白老弟,你放心,我不会拿你的性命开玩笑。”丁思汉压低声音说道:“我和无心会埋伏在附近保护你。你只要想办法把它贴到小崽子的脸上就可以,记住,一定要把它的五官全部盖住。”
 
  白大千抖了抖手中的纸符:“丁老兄,你这是什么纸做的?手感还挺好,成本不低吧?”
 
  丁思汉小声答道:“其实……它不是纸,是人皮。小崽子生身母亲的皮。”
 
  白大千听闻此言,“哇”的一声,弯腰把一肚子盒饭全呕出来了。
 
  漱了漱口擦了擦脸,白大千一个人站在了三楼走廊里。保安已经刚刚巡逻过了这一层,走廊内的大部分电灯也都熄灭了。白大千背靠了墙壁,右手用拇指和食指的指尖捏了人皮符。他希望怪婴不要出现,一旦出现了,还得劳烦自己行凶。他活了四五十岁,一直是连只鸡都不敢亲自杀的。可怪婴若是不出现,他明天晚上恐怕还是得站在走廊里值更。总而言之,不是短痛,就是长痛。
 
  正在他心惊胆战的浮想之际,他的头顶忽然受了轻轻一击。心脏猛然一个大跳,他慢慢的仰起了头。
 
  在他的上方墙壁上,他看到了大头朝下的怪婴。
 
  怪婴先前不知是藏到了哪里,如今一身淋淋沥沥的臭水,头顶还粘着一片烂菜叶。对着白大千一咧嘴,它露出了上下四颗尖锐的小獠牙。喉咙里叽叽咕咕的响了一阵,它抬起小手拍了拍墙壁,紧接着张大嘴巴,“吧”的叫了一声。
 
  一声过后,它小小的胸腔里传出一阵颤抖的怪笑。向下爬了一步,它的腥红眼睛发出光芒,小走兽似的弓起后背,它作势要往白大千的怀里跳。而白大千是无论如何都不肯触碰它的,趁着它的力量引而未发,白大千一闭眼睛一咬牙,抬手扬起人皮符,没头没脑的向上便是一拍。拍过之后睁了眼,他借着走廊里黯淡的灯光,发现自己把符拍歪了!
 
  怪婴的眼睛和鼻子全被人皮符盖了住。那符像有黏性一般,立刻和它的面孔溶为一体,撕不开扯不下。一刹那的愣怔过后,墙壁上黑影一闪,怪婴发出一声啼哭般的尖叫,纵身扑向了白大千的头脸。白大千毫无还手之力,当即摔了个仰面朝天。随即咽喉一凉,正是怪婴趴在他的胸前,已经张嘴咬上了他的喉头。
 
  白大千吓得彻底痴傻了,流着眼泪预备等死。然而怪婴的尖牙轻轻点在他的皮肤上,却是始终不肯用力刺入。两只小手愤怒的抓挠着他的衣襟,怪婴的身体颤抖成了一块腐臭的嫩肉。
 
  正在这时,无心和丁思汉从怪婴的身后包抄而来。从他们的角度望过去,白大千的手法堪称完美——他们并没有发现白大千把符贴歪了。
 
  丁思汉弯着腰伸着手,姿势类似在捉鸡。无心起初落后了一步,此时加快速度,想要和他齐头并进。可是未等他们靠近白大千,怪婴忽然抬头转身,一瞬间凌空而起,直扑向了无心。无心见势不妙,迎头飞出一脚把怪婴当成了球踢。而怪婴当即顺着力道横飞,竟是撞到了丁思汉的怀里。丁思汉抱住怪婴,先是暗喜,然而低头一看,他清清楚楚的看到了怪婴漆黑的口腔与四颗扯着黑涎的尖牙。大惊之下他一松手,想要把怪婴远远扔开,可是怪婴把头一扭,已经咬中了他的右手手掌!
 
  丁思汉哀鸣一声,然而左手托着怪婴却又不肯放了:“无心,快!”
 
  无心会意,迅速转到丁思汉面前,用手去扒怪婴的嘴。怪婴的小身体里像是藏了一条蠕虫,顶着它的皮囊挣扎扭动不止。丁思汉的右手刚刚得了自由,立刻从裤兜里摸出一把小刀,只听噗噗两声,他用刀尖扎向了怪婴的眼珠位置。腥红汁水从创口中喷射而出,洒上了蒙面的人皮符。丁思汉把怪婴交给了无心,自己则是腾出左手抓了满手红汁,飞快涂抹了已经泛青僵直的右手。
 
  怪婴周身的液体都是黑的,唯有眼珠含了两泡红血。丁思汉垂着血淋淋的右手,低声骂道:“妈的,养不熟的东西,敢反噬我!”
 
  无心看了他的举动,料想他不会有生命危险,便开口问道:“你杀了它?”
 
  丁思汉沉着脸答道:“它施的毒,只有它的命能解。”
 
  无心低头再看怪婴,见它上半张脸都被红血浸染透了,四肢却还在微弱的抽搐着。两只小拳头攥紧了,它一只小脚往外蹬着,另一条残腿蜷缩向上。一张嘴越长越大,最后它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悲怆的啼哭,非常稚嫩,非常凄凉。
 
  无心看了它的反应,忽然怀疑它是有思想的。
 
  正当此时,丁思汉摇晃着依靠了墙壁,身不由己的缓缓坐下,右手在电灯的照耀下血光闪烁。忽然打了个极大的冷战,他抬起左手抓住了无心的裤管。手指用力使劲的拧绞了一下。
 
  无心蹲下了身,把濒死的怪婴放在了地上,同时问道:“你怎么了?”
 
  丁思汉闭上眼睛,摇了摇头。
 
  第227章 迷茫
 
  无心用白大千扔在办公室里的一件旧羽绒服包裹了怪婴。怪婴已经不动了,小小的胳膊腿儿也有了僵硬的趋势,显然是它作为小妖怪的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白大千捂着脖子爬起了身,在确定自己是安然无恙之后,他和无心合力,把丁思汉搀扶到了四楼家中。进门之时,史丹凤正在陪着史高飞看电视,丁丁独自坐在客厅里的小板凳上,垂着头自得其乐的玩手机。忽见丁思汉被人搀进门了,他连忙起身问道:“阿爸,你怎么了?”
 
  丁思汉紧咬牙关,不说话只摇头。客厅里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无心只好让他席地而坐。史丹凤出了卧室,见丁思汉一手鲜血,吓了一跳:“哟,我有云南白药,你们用不用?”
 
  丁思汉把个脑袋摇成了拨浪鼓,然后也不要人照顾,自顾自的倚靠在了墙壁上。闭着眼睛喘息良久,他忽然低声说了一句:“不要怕,我死不了。”
 
  丁丁人高马大的蹲在一边,此刻吓得嘴唇都白了:“你是不是被你养的怪东西咬伤了?阿爸你真是个老糊涂,我早就说让你改行,你偏不听!万一哪天被鬼吃了,也是你活该!”
 
  丁思汉听惯了养子的妙语,故而根本不生气:“不会的……”他气若游丝的说道:“阿爸不会的……”
 
  丁丁把双手搭在膝盖上,像一只英俊的大猴子,满脸的恨铁不成钢:“什么会不会的,好像你能说了算似的!你如果遭殃了,还不是要拖累我?你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该为我想一想呀!”
 
  丁思汉虽然早就看透了养子的本质,可是此刻听了他赤裸裸的心声,还是第无数次的寒了心。然而寒心归寒心,寒心也没办法。身体僵硬的瘫在角落里,他只感觉五内俱焚,自己使用了五六十年的身体忽然变得陌生笨拙了,他仿佛变成了孤魂野鬼,暂时藏匿在一具无主的躯壳之中。
 
  丁思汉闭着眼睛,足足养了一个小时。右手的鲜血没有干涸,而是缓缓渗入了皮肤纹理之中。最后他扶着丁丁站起了身:“无心,把它给我,我要走了。”
 
  无心把包着怪婴的羽绒服包袱给了丁丁。白大千追问了一句:“我说……以后我们是不是算两清了?”
 
  丁思汉没言语,拖着两条腿往外走。白大千眼看他出了门,心中猛的一阵轻松,精神也有了,扯着大嗓门叫道:“无心,去,下楼给丁老先生叫辆出租车。”
 
  无心果然出了门。不出片刻的工夫,他顶着一头小雪花回了来:“白叔叔,他们上车走了。”
 
  白大千越想越喜,感觉自己是度过了人生一大关:“好啊,现在天下太平,我也可以把佳琪接回——”
 
  话说到这里,他心中一动,忍不住往史高飞的卧室里瞥了一眼。佳琪若是回了家,必定又要和姓史的小子狗扯羊皮。白大千虽然在理智上也知道自家女儿有些问题,可是理智往往退居二线,慈父的思想占了上风,他认为女儿的迟钝和笨拙叫做“敦厚有福”。敦厚有福的女儿不是一般小子可以消受得起的,所以他已经做好了养女儿一辈子的准备。
 
  白大千闭了嘴,不知道要不要立刻把女儿接回家。不过自己除了一块心病,明天无论如何都要进城去看女儿一眼。掏出手机翻了翻日历,他发现明天乃是周六,进城的人潮必定十分汹涌,自己须得提早出发才能抢到出租车。思及至此,他忙忙的洗漱了一番,回房睡觉去了。
 
  客厅里关了灯,史丹凤也自去休息了。无心仔仔细细的洗净了手脸,然后回到卧室说道:“爸,别看了,我想睡觉。”
 
  史高飞兴致勃勃的盯着屏幕:“再等一会儿,快演完了。”
 
  无心自己铺开棉被,钻进了被窝里躺下:“我累死了,你还用电视吵我。明天再看不行吗?”
 
  史高飞不假思索的答道:“宝宝别闹,今天晚上是大结局,让爸爸把它看完。”
 
  电视里不是嚎啕大哭就是吱哇乱叫,烦得无心躺不住。一掀被子坐起身,因为史高飞对他素来是百依百顺,所以他得寸进尺的有了一点小脾气。一脚蹬向史高飞的后背,他气冲冲的大耍威风:“明天还有重播!”
 
  史高飞猝不及防的挨了一脚,登时向前一仆。以手撑地坐稳了,他直起腰自己思索:“儿子打老子,这不对吧?”
 
  思索很快有了结果,他回身揪住不孝子的一条光手臂,把无心摁在床上打了一顿屁股。一阵响亮的噼里啪啦过后,无心提起裤衩起身便逃,一溜烟的穿过客厅,逃进了史丹凤的卧室。
 
  史丹凤还在回忆着白天丁丁的一言一行,越想越是睡不着觉。开门把无心放了进来,她小声问道:“大半夜的不睡觉,你们又闹什么呢?”
 
  无心脱了拖鞋,一步跳上了床垫:“爸打我。”
 
  史丹凤想起了弟弟的大手大脚大力气,登时担了心:“怎么打的?打你哪儿了?”
 
  无心背对着史丹凤,一脱裤衩一撅屁股:“打我这儿了!”
 
  史丹凤冷不丁的看了个清,下意识的厉声喝道:“你给我穿上!”
 
  无心被她这一嗓子震得一哆嗦,立刻就把裤衩又提上了。
 
  史丹凤自从察觉到了自己的狼化趋势开始,对于异性的一举一动便都留了意。此刻望着嬉皮笑脸的无心,她忽然感觉这个家伙有色诱自己之嫌。
 
  “不回去啦?”她问无心。
 
  无心钻进了被窝里,又将她摞起来的两个枕头并排放好:“不回去了,回去要挨打的。姐,快来睡觉啊!”
 
  史丹凤扭头望向窗外,窗帘很薄,可以看到天边一轮圆月,以及月光下高高矮矮的楼房与脚手架。这幅荒凉风景触动了她的神经,让她脑海中莫名的浮现出了一只对月长嗥的大灰狼。
 
  关灯上床躺到了无心身边,她知道无心又在睁着大眼睛凝视自己。有心翻身把他抛到脑后,可是在她翻身之前,一只手忽然轻轻扳了她的肩膀:“姐。”
 
  史丹凤扭头看他,看他对着自己的胸脯微微垂下头,一脸认真的说道:“摸一下。”
 
  然后那只手便自作主张的移下去了,带了一点好奇和莽撞,抓她一下,揉她一下。忽然停了手,他抬起头小声说道:“我喜欢姐。”
 
  史丹凤迎着他的目光问道:“有多喜欢?”
 
  无心探头枕上了她的肩膀,一粒一粒去解她的睡衣纽扣:“我想和姐结婚。”
 
  史丹凤叹了口气:“结婚是男人女人的事情,你连人都不是,又怎么能——”
 
  这句话没能说完,因为无心扭过脸注视了她:“姐,我和人是一样的。人懂的,我都懂;人能做的,我也都能做。”
 
  钻出被窝站起了身,他望着史丹凤的眼睛说道:“姐,你看看我。”
 
  他穿得简单,脱了汗衫裤衩之后便是一丝不挂。高高的站在床垫上,他在月光中面对了欠身而起的史丹凤。静静的站了片刻,他转过身,又给了她一个清清楚楚的背影。
 
  最后跪坐回了史丹凤身边,他拉起了她的一只手,侧了脸往自己的肩膀上放。而史丹凤在一瞬间的失神过后,发现自己已经把无心搂到了怀中。
 
  “好了,好了……”她轻声的说:“以后姐再也不提你的来历了,姐知道你是人。”
 
  无心歪着脑袋偎在了史丹凤的颈窝里。短暂的沉默过后,他仰起脸,开始亲吻对方的耳根。
 
  史丹凤没有躲闪,她想如果自己再拒绝的话,无心一定要伤心了。
 
  她心一软,无心就狗胆包天了。
 
  翌日清晨,史丹凤起了个绝早,自己溜到厨房里煮大米粥。手指摁下电饭锅的煮饭键,她盯着小星星似的电源指示灯发了呆。长达三十年的黄花大姑娘生涯已于昨夜彻底结束,结束就结束了,这倒没什么的,根本早就该结束了。处女又不是专家和中医,总不会越老越值钱。问题是她现在有些糊涂,不知道自己对于无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感情。
 
  她总觉得自己不能爱上无心——首先年龄上就不般配,其次,共同语言也没说出过几句。守着电饭锅思来想去的,她承认自己对无心的确是有独占欲,怜爱之情也不缺少,偶尔还想化身为母狼吃了他。但这就算是爱情了吗?
 
  大米粥都熟了,史丹凤还没想明白。史高飞推门出来了,似乎是刚刚意识到自己昨夜打跑了儿子,此刻慌里慌张的往史丹凤屋里冲。随即白大千也露了面,兴致勃勃的准备进城看女儿。房子里的人气立刻兴旺了,史丹凤以卖煎饼果子为名,匆匆的躲着人出了门。
 
  在白大千洗漱之际,史高飞正在摆弄儿子。无心也是刚醒,醒来之后伸手一摸,发现身边没人,不禁一愣。随即史高飞进来了,大呼小叫的宝宝长宝宝短。无心懒洋洋的不吭声,由着他又亲又抱。似睡非睡的闭着眼睛,他忽然一笑,害羞似的往史高飞怀里拱了拱:“爸,姐呢?”
 
  史高飞想都不想:“不知道。”
 
  无心认定自己是又要有家了,美滋滋的微笑不止。然而等他在客厅里和史丹凤见面了,史丹凤的态度却是平平淡淡,不但没有额外的高看他,甚至还带了一点不爱搭理他的意思。
 
  无心有些傻眼,等到众人喝完了大米粥之后,他借着刷碗之机,跑到厨房里和史丹凤凑近乎。把厨房门一关,他小声问道:“姐,你怎么不高兴了?”
 
  史丹凤还在翻来覆去的想着心事,越想越乱。多少年没有为情所困过了,没想到今天被它困了个走投无路。刚才在楼下被寒风一吹,她忽然发现其实无心比丁丁还要不靠谱。丁丁是个明摆着的草包,让人一览无余;而无心——无心在她面前像个小男孩,在白大千身边却又像个老油条。真不知道他那些本事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史丹凤忙着思考,无暇理睬旁人。而白大千早上出门,下午回了公司,正和无心相遇了。
 
  无心知道白大千回来之后必定要到公司里玩一会儿电脑游戏,所以坐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好容易把白大千盼到眼前了,他扭扭捏捏的开口问道:“白叔叔,你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已经……已经有关系了,是不是就算夫妻了?”
 
  白大千听得一头雾水:“关系?什么关系?睡啦?”
 
  无心点了点头:“对,睡了。”
 
  白大千又问:“领证了吗?”
 
  无心摇了摇头:“没有,只是睡了。”
 
  白大千一扬眉毛:“那怎么能算夫妻呢?睡一觉就算夫妻——想讹人啊?”
 
  无心满以为自己已经领会了新世界的精髓,直到听了白大千理直气壮的回答,才知道自己和这个时代依然格格不入:“那怎么才能算是夫妻呢?非得领结婚证吗?”
 
  白大千脱了大衣挂上衣帽架:“哎哟,那可复杂了,首先男女双方得自愿吧?男女自愿了,两边家庭也得同意吧?然后彩礼,嫁妆,房子,车子……太多了,麻烦着呢!一个环节出了错,兴许就能把一桩婚姻搅黄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来了精神:“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把谁给睡了?还是谁把你给睡了?”
 
  无心慌忙摇头:“不是我,和我没关系。”
 
  告别了白大千之后,无心悻悻的一个人下了楼。在楼前的小推车上买了一根糖葫芦,他找了个背风的角落里站了,开始唉声叹气的吃。
 
  原来根本就没有大功告成,原来史丹凤依然是想不要他就可以不要他。无心低头吐出一粒山楂核,心里虚得很,脑筋也有些不够用,忽然又怨恨起了白琉璃——和白琉璃在一起生活久了,他简直快要活成白痴。先前积攒的那许多经验智慧也不知道全丢去了哪里,他一枚接一枚的吃着山楂,吃得大脑一片空白。末了手中只剩下一根又尖又长的竹签子,他没想出头绪,不想回家,于是蹲了下来,开始百无聊赖的用签子掘地面的冻土。
 
  掘着掘着,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双大脚。仰起脸向上看,他看到了史高飞。
 
  史高飞牢记自己昨天打了他一顿,所以十分愧疚不安。虽然不孝子的确是应该受教训的,可是教训的程度也分深浅,自己那大巴掌显然是抽得有些过火。弯下腰伸手捧了他的脸,史高飞向他咧嘴一笑:“乖宝,干什么呢?”
 
  无心没想到他会找到自己,张了张嘴,一时不知应该如何回答。而史高飞随即看到了地面浅浅的小坑,当即脸色一正,手指地面悄声问道:“有宝藏啊?”
 
  无心摇摇头,同时发现自己虽然有了一个爸爸,有了一个不知能否兼任妻子的姐姐,但还缺少一个朋友。他不明白史丹凤为什么会忽然冷淡了自己,她见过自己的真面目,一直照顾着自己的衣食住行,容许着自己对她的亲昵与亲热,可是亲近到了最顶峰,怎么却又冷了呢?
 
  无心重新垂下头,在寒风之中呼出了一团苍白的雾气。
 
  第228章 承诺
 
  史丹凤无论如何想不出头绪,于是在前往农贸市场的路上,她顺便到银行查了查自己的秘密账户。拿着一张明细单站在街边,她饶有兴味的数着数目字后面的零,一时数了个如痴如醉。末了仰起头望着天,她忽然像通了任督二脉似的,豁然开朗的呼出了一口长气。
 
  她有钱,有自由,有时间,还有了一个送货上门不包退换的俊俏小情郎。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何必还要钻着牛角尖自找不痛快?
 
  史丹凤把自己劝解高兴了,一高兴,她斥巨资买了一扇排骨。拎着排骨往家走,她一边走一边掂量着排骨的价钱,掂量到了最后,她感觉手里的排骨不像是猪的,倒像是自己的,想一想都要心痛。
 
  拎着排骨回了家,她没有见到无心和弟弟,只看到了白大千。白大千心情很好,又闲得无聊,几乎起了一点调戏妇女的余兴。看了史丹凤手里的排骨,他大加赞赏:“好,今天开荤了。”
 
  史丹凤冻得脸红耳朵红:“今天的排骨钱不从伙食费里出,我请客。”
 
  白大千挽了袖子:“不不不,你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要请也是我请。”
 
  史丹凤脱了外面的短大衣,抬手把头发挽到了脑后,忍着心痛强装爽朗:“几斤排骨的客,就让我来请吧!白大师要请的话,得请我们去吃大餐才行。”
 
  话音落下,大衣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史丹凤掏出手机接了电话,那一头的说话人却是她妈赵秀芬。母女二人对起话来,先是一团和气,然而谈着谈着就变了味。几十分钟之后,史高飞带着无心回了来,进门之时正赶上史丹凤咆哮出了最后一句话。通过大开着的卧室房内,史丹凤把手机遥遥的掷向了自己的床垫,随即气冲冲的对着史高飞嚷道:“过年不回家了!反正我不回!”
 
  然后她脸红脖子粗的拎起排骨进了厨房,叮叮咣咣的又切又剁。无心本来就是心虚,如今见识了史丹凤的雷霆之怒,越发吓得贴了墙壁,不知道她恨的是不是自己。
 
  白大千本来预备着一肚皮的俏皮话,想要和史丹凤攀谈攀谈,如今也哑巴了。
 
  当米饭和排骨全出了锅时,史丹凤恢复了平静。大概是感觉自己有必要对方才的震怒做一番解释,她一边给众人盛饭,一边牢牢骚骚的出了声。话没说出几句,史高飞插了嘴:“怎么?妈又要给你介绍对象啦?”
 
  史丹凤答应了一声,忽见无心像个贼似的站在角落里,正在眼睁睁的盯着自己,便对他招了招手,让他把盛好的米饭端进客厅:“气死我了——是县里钢厂的工人,都四十三了,妈说四十三,肯定说的是周岁,也许是四十四五岁,带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全都是十几岁,一个读初中,一个读职高。那个男的好像是十年前死了老婆,之后找了好几个女的,全都没成,因为那男的爱喝酒,一喝醉就耍酒疯。”
 
  史高飞听到这里,摇了摇头:“条件是不怎么样。”
 
  史丹凤端着一碗米饭,拿着一把筷子出了厨房:“就这样的货,妈还当宝贝呢。让我把这边的工作辞了,赶紧回家相亲,要是相成了,我下半辈子就有依靠了。我呸!我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我一个人活了三十年,也没活丢了一块肉!再说我为什么不好找对象?是我自己的错吗?我是奸懒馋滑还是嘴歪眼斜了?还不是因为——”
 
  史丹凤并不打算迁怒于弟弟,所以及时把话打住了。装着排骨的精钢小锅摆在一张矮矮的简易小方桌上,四个人团团围坐,开始动了筷子。一阵似有似无的咀嚼声中,史丹凤忽然又来了一句:“妈说那男的还有个酒糟鼻子!”
 
  史高飞神情漠然的啃着排骨:“别说了,怪恶心的。”
 
  史丹凤忍不住:“妈骂我骂的可难听了,说我嫁不出去给她丢了人,还说我是存心要把她活活气死!”
 
  白大千叹息一声:“恕我直言,这就是家长的不对了。为人父母的,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虚荣,拿儿女一生的幸福当儿戏。丹凤,我支持你。过年你留下来吧,我和佳琪给你作伴。”
 
  史丹凤支吾着道了谢。没滋没味的吃了半碗饭,手机忽然又响了。
 
  她吓了一跳,以为是她妈要和自己打持久战。不料起身走去拿了手机一看,屏幕上显示的却是丁丁的号码。接了电话一听,原来丁丁是特地要向她道一声别——丁思汉的身体状况始终是不见好转,所以他要带着他阿爸回云南去了。
 
  史丹凤始终是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对待丁丁。高看他一眼?他不值得自己高看。不理他?他也没差劲到不值一理的程度。客客气气的闲聊了几句,她挂断电话转向小饭桌,忽然发现无心捧着满满一碗白米饭,面前桌上竟然一根骨头也没有。
 
  弯腰拍了拍无心的脑袋,她惊讶的问道:“你怎么不吃呀?”
 
  无心摇了摇头:“我不饿。”
 
  史丹凤骤然紧张了:“不饿?是这一顿不饿,还是一整天都不饿?”随即伸手一摸无心的额头:“是不是病了?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无心意外的回头看了她一眼,心想你到底是想不想和我好?一天没搭理我了,我凑到你眼前你都不看我;现在发现我不吃饭,却又一惊一乍的,仿佛是真害怕。
 
  “我没生病。”他告诉史丹凤:“爸下午带我吃了汉堡。”
 
  话音落下,他的后脑勺挨了史丹凤一巴掌:“你吓死我了!我告诉你我现在正闹心着呢,你别给我添乱!”
 
  然后她直起了腰,嘴里嘀咕一句:“真烦人。”
 
  无心糊里糊涂的,还是一头雾水。
 
  无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烦人,有心当面去问问史丹凤,可是史高飞父爱大发,缠着他不让他离开卧室。
 
  一夜过后,无心讪讪的瞄着史丹凤,想要和她说话。可史丹凤忙忙碌碌洗洗涮涮,始终不闲着。他静静的等了良久,最后却是等来了一笔生意。
 
  生意是白大千出面接洽的,客户是位小富豪,自称家里闹鬼,愿请白大师出手为他这个人类主持正义。白大千摆出大师派头,居高临下的细问详情。小富豪被他的气质所折服,毫无保留的吐露出了自己那点不得见人的家庭隐私。原来小富豪并非富二代一流,乃是靠着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头脑致了富。致富之后一回首,他忽然发现家中的糟糠之妻十分糟糠,简直不堪入目。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他分别在外面发展出了二奶小三等若干情人。可是温柔乡中的好日子没过多久,他后院起了火——糟糠之妻上吊自杀了。
 
  “大师你到我家里看看吧,我总感觉不对劲。尤其是到了夜里,我在床上一闭眼睛,就能听见外面叮叮咣咣的有人做家务。你不知道,我那个死了的娘们儿有个毛病,每次和我吵完架,都气得不睡觉,在外面又擦又洗的胡折腾。自从我们家搬进小楼里了,她更来了劲,楼上楼下的乱走,一闹能闹一宿。”
 
  白大千淡然一笑:“小问题,我可以先派个弟子去看你那里看一下。如果不是厉鬼恶灵的话,凭我弟子一人之力,便足能降妖除魔,保你家宅平安了。”
 
  然后他抄起电话打往楼上,把差事推给了无心。无心干的就是这个生意,所以并不怕苦怕累。可在出发之前,他偷偷的问白大千道:“他能给我们多少钱?”
 
  白大千不敢骗他,向他比了个巴掌:“五万。”
 
  无心心里有了数。下楼上了小富豪的汽车,他直接奔了市区去。
 
  小富豪住在一座园林式的社区之中,社区住宅一部分是二三层的小楼,另一部分是三十层左右的大厦。小富豪的汽车在自家小楼门前停了,无心一路无话,下车之后他原地转了个圈,然后说道:“这里风景很好。”
 
  小富豪立刻炫耀:“是,值它的房价。”Txt。小_说_天堂
 
  无心指着小富豪的小楼问道:“买一座这样的房子,要多少钱?”
 
  小富豪笑道:“我买的时候是一百二十万,房价涨得太快,现在得要多少钱,可不好说了——还不得超过两百万?”
 
  无心暗暗的计算,发现自己捉一次鬼能从白大千手里分到两万块,两万块还是归史高飞所有。如果自己能和史高飞五五分账,那么想买一座好房子给史丹凤当家的话,至少要让自己不吃不喝的去捉两百次鬼。抬手摁了摁胸前口袋里的纸符,他想起被封在纸符里的骨神,心中几乎起了恶念,想要和对方联起手来为非作歹,好好的发一笔横财。
 
  迈步进入楼内,他迎面看到了他的猎物。
 
  他的猎物是个灰扑扑的鬼影子,藏在一株翠绿的发财树后面,面无表情的盯着他和小富豪。无心若无其事的向前走,同时盘算着如何故弄玄虚,让小富豪看出自己是真有本事和真卖力气。然而上到二楼时,他忽然嗅到了一股子新的鬼气。
 
  停住脚步望着前方,他背对着小富豪问道:“你有几个老婆?”
 
  小富豪被他问愣了:“一夫一妻——一个啊!”
 
  无心不问了,在二楼各房中来回的又走了一圈。末了停在楼梯口,他望着楼下的发财树说道:“不是一个。”
 
  小富豪傻了眼:“我这可是新房子,难道除了我老婆之外,还背着我死过别人?”
 
  无心神情凝重的叹了口气:“不好说。给我一夜的时间,我要再看一看。”
 
  小富豪把家里的值钱什物都收藏好了,然后带着保姆撤离小楼,住到了附近一家宾馆里面。小楼大门一关,无心坐到了客厅的角落里。发财树后的女鬼形容枯槁,是个典型的郁闷黄脸婆形象,必定就是吊死了的前妻。无心感觉这位前妻身上并无凶气,似乎没有夜里作祟的道理。而那前妻可怜巴巴的扭头望了他一眼,似乎是看出他是个与众不同的,所以有了一点求援的意思。
 
  无心一动不动,只作不见。窗外天光渐暗,转眼间过了傍晚,屋里屋外全黑成了一片。无心正是坐得昏昏欲睡,不料身边忽然有光一闪。他扭头望去,只见一只女鬼探头探脑的穿墙而来。双方四目相对,女鬼登时乐了:“哟,你不是白大师的徒弟吗?几日不见,还是这么帅啊!”
 
  无心认出了她:“你是丁思汉的——的——鬼奴?”
 
  女鬼扬着电视机似的大方脸,摇曳多姿的对着无心一甩手:“什么鬼奴,这么难听!我是出于崇拜才自愿追随了主人他老人家。哎,帅哥,你家白大师有没有意向收些非人类做弟子?我这一阵子对他也有些崇拜。”
 
  无心立刻摇了头:“我们师父很挑剔的,一般的人类都不肯收呢,何况你这非人类了。不过你家主人不是要回云南了吗?怎么你没跟着回去?”
 
  女鬼在他身边向下一沉,也摆了个抱膝而坐的姿势:“后天的机票,他老人家正在宾馆里哄丁丁少爷呢。丁丁少爷不想回云南,把主人的箱子摔了个底朝天,还把他老人家的小礼帽从十六楼扔出去了。”
 
  无心深深的一点头:“于是你就趁机溜出来了?”
 
  女鬼扬手对他作势一打:“什么趁机,这么难听。主人很信任我的,我可以随便出入。我告诉你啊,这间房子我这一个月是天天要来一趟的,有两个女鬼在这里打架,每夜一打,十分准时,比电视剧好看多了。”
 
  话音落下,楼上飘飘忽忽的出现了一个新的鬼影。大凡鬼魂的面目,都是临死之时的模样。后来的鬼影显然是死得够惨,因为一张面孔血肉模糊,五官已经基本分辨不出,只能通过衣着身材来判断她的情况。无心见她披着一头浓密长发,身上穿的短裙上露肩膀下露大腿,虽然上半身沾染了大片的殷红血迹,可是双腿肌肤光滑饱满,可见她死时的年纪必定不大。缓缓飘到了发财树下,年轻女鬼扬起了头,额前几缕长发想必是被鲜血打湿了,湿漉漉的贴在她那张惨不忍睹的烂脸上。
 
  对着树下的前妻扬起手,年轻女鬼作势挥下。这一巴掌若是打在人身上,兴许不会怎样,可是落在了鬼身上,结果就不同了。那前妻随着她的巴掌向旁一倒,口中哀哀的发出鬼哭,年轻女鬼抬起了脚,继续对她乱踢乱踹。
 
  无心看了片刻,发现这是一场独角戏,前妻完全不还手,只是依依呀呀的哭,倒是年轻女鬼真卖力气,兴许是怨气太足的缘故,拳头过处,居然能够拂动树叶,树上挂着的几枚小铃铛也跟着发出了隐隐的响声。
 
  这样的打戏,对于无心来讲,实在是毫无趣味可言。从暗处忽然起身走了过去,他开口说道:“两位,停一停,请问你们为什么要打架?”
 
  年轻女鬼暂停了卷脚,转过身抬头去看无心:“你他妈的是谁?怎么会看得见我们?”
 
  无心答道:“那个……我也是鬼,偶然路过,看你们打得热闹,所以比较好奇,想要问问原因。”
 
  年轻女鬼上下打量了他,随即疑惑道:“你是鬼?我怎么看你不像?”说着她撩起短裙飞出长腿,对着无心的脑袋就是一个回旋踢。无心立刻抱着脑袋一躲:“哎唷,好疼呀!”
 
  年轻女鬼飘稳了,还是对着无心审视不止:“是我见识少还是怎么的?难道你这样的也是鬼?喏喏喏,你看你还有影子呢!”
 
  无心双手合什对她一拜:“美女,别打了,我真是鬼。”然后他侧身对着角落里的方脸女鬼一指:“不信你问她。”
 
  方脸女鬼没有动,扯着嗓子笑道:“哈哈哈,他是鬼,只不过与众不同了一点。”
 
  年轻女鬼感觉对方二人很不正经,所以沉吟着不肯回应。这时树下的前妻爬起来了,轻声哭道:“是我对不起你,可我也一命偿一命了,你还想怎么样?”
 
  无心立刻转向了前妻:“大姐,你说说吧,我看你一脸忠厚相,肯定诚实理智,不会胡说八道。”
 
  此言一出,年轻女鬼当即骂道:“放你娘的狗臭屁!这个老逼最他妈阴险狠毒了!”
 
  前妻不理会她,开始自顾自的说起了话。原来她不但看着像前妻,实际上也是真是前妻。她说自己苦熬苦挣的帮助丈夫发了财,丈夫在外面却被小狐狸精迷了心。小狐狸精杀到家里来逼着她自动离婚滚出去,她不肯,两人就厮打起来。当时小富豪出了远门,保姆也放假也回了乡,前妻一时失手,就把小狐狸精给打死了。
 
  “她说我要是不离婚,她就要一直闹下去,饶不了我更饶不了我丈夫,我当时气急了,才动了刀子……”
 
  前妻说到这里,捂着脸做哭泣状。而旁边的小狐狸精高声怒骂道:“你把我的脸砍成了这个样子,你还敢说你是一时失手?后来你在厨房里把我大卸八块喂了狗,也都是一时失手不成?”
 
  前妻哭道:“我只是不想给他惹麻烦。反正你已经死了,我拿我的命赔给你就是了。”
 
  小狐狸精听到这里,继续高叫。无心大概弄清楚了来龙去脉,转身走到角落里问方脸女鬼:“我问完了,你想不想吃掉她们?想吃就去吃,不想吃我可要动手了。”
 
  方脸女鬼一摆手:“我从来不吃丑鬼。”
 
  无心刚想给自己放血,可是一转念,他从胸前的口袋里取出了一张纸符。“嚓”的一声撕开纸符,他的手中缓缓升起了一团昏黄的光芒。光团渐渐分化成了人体形状,朦朦胧胧的正是骨神。一脸倦容的睁开眼睛望向无心,他慢吞吞的盘起了腿。
 
  无心向着发财树下的两名女鬼一指:“骨神,我请你吃夜宵。”
 
  骨神一言不发的飘向发财树。只听树下两名女鬼一起惊呼出身,随即鬼影闪烁着消失了,骨神面无表情的转向方脸女鬼,眼睛却是忽然睁大了些许。
 
  方脸女鬼欣喜的迎上前去:“米奇,好几年不见了,你还是这么高大威猛器宇轩昂!还记得我吗?我是玛丽莲啊!”
 
  骨神向无心一歪身,低声解释道:“米奇,我的英文名。”随即坐正身体,面对了女鬼正色骂道:“滚你的蛋!我和你们势不两立!你去告诉丁思汉,让他等着受死吧!”
 
  无心向方脸女鬼递了个眼色:“别告诉你家主人哦,他吹牛的。”
 
  方脸女鬼挨了骂,但是丝毫不生气,还问骨神:“你是不是要追随白大师了?”
 
  骨神嗤之以鼻:“我是自由职业者,没老板!”
 
  然后他疏忽之间消失无踪,不知溜去了哪里。方脸女鬼悻悻的也想走,可是未等她一张方脸没入墙壁,无心忽然追上了她:“我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方脸女鬼的下半身嵌在墙壁里,只转过了上半身看他:“什么问题?”
 
  无心思索着问道:“如果有一只男鬼……爱上了你,那么他应该怎么追求你,你才能动心呢?”
 
  方脸女鬼不假思索的答道:“我是颜控。如果男方够帅的话,我可以直接倒搭。”
 
  无心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那要是他……他不大帅呢?”
 
  方脸女鬼想了一想:“那就得看他能否让我开心了。”
 
  无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忽然感觉自己的确是有些太消极了。自己在史丹凤面前活得好像儿子一般——哪个女人愿意要这种男人呢?
 
  一夜过后,无心出城回了郊区。白大千得知他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便打扮好了,又跑去小富豪家中做了半天的法。不料下午刚刚回了公司,他便被无心截住了。
 
  无心问他:“钱拿到了吗?”
 
  白大千连连点头:“拿到了。”
 
  无心又问:“是现金吗?”
 
  白大千一摇脑袋:“打到公司账户里了。”
 
  无心立刻推着他往外走:“给我两万块。”
 
  白大千扛不住无心的纠缠,迫不得已跑了趟银行,取出两万块钱给了他,因怕账目不清,史高飞会饶不了自己,他又让无心写了一张收条。
 
  无心拿着钱在外面野跑了一天。晚上天要擦黑的时候,他回家了。鬼头鬼脑的把史丹凤拉到卧室里,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只皮面小方盒子:“姐,送给你的礼物。”
 
  史丹凤挽着袖子系着围裙,正在盘算晚餐内容。此刻接过小盒子打开一看,她登时笑了:“谢啦,还挺好看。”然后她仔细看了看外面的盒子:“这么个小东西,倒是配了个好盒子。我看这盒子都得比戒指贵。”
 
  无心愣了愣,随即小声说道:“姐,戒指……是真的。”
 
  史丹凤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低头又去看盒子里的钻戒。看完钻戒,她一抬头:“真的?你花了多少钱?证书和发票呢?”
 
  无心解开羽绒服的拉链,从怀里摸出一只压扁了的纸袋:“都在里面。”
 
  史丹凤打开纸袋,从里面摸出一沓子纸票。一张一张的看过了,她骤然尖叫一声,随即弯腰抄起用来扫床的塑料刷子,对着无心就是一击,同时嘴里连珠炮似的叫道:“疯啦?不过啦?要死啊?一万九买个戒指,你欠揍吧?”
 
  无心被她打得很疼,抱着脑袋退到了角落里:“姐,我能挣钱……”
 
  史丹凤常年吝啬,如今骤然得了一枚货真价实的大钻戒,她只感觉面红耳赤,心怦怦跳,把一柄塑料刷子舞出了风:“你能挣钱?你能挣几个钱?你能挣钱了不起啦?”
 
  无心被她打得抬不起头,只能结结巴巴的低声辩解:“姐……我们……结婚……”
 
  史丹凤立时停了刷子:“你说什么?”
 
  无心直起了腰,怯生生的抬眼看她:“结婚戒指。”
 
  史丹凤这才明白了他的心意。扔了刷子双手叉腰,她先是啼笑皆非的哼了一声,随即一吸鼻子,扭了脸对着墙壁说道:“去你的吧,还没有一条狗的岁数大呢,你知道什么叫结婚?”
 
  说完这话,她从围裙口袋里掏出卫生纸飞快的一擦鼻子,又用手背匆匆一抹眼角。无心看了,试探着问道:“姐,你哭了?”
 
  史丹凤没理他,低头把小盒子往纸袋里装。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她受不了。把纸袋递向无心,她先是做了个深呼吸,然后含糊的说道:“明天去看看能不能退了它。以后不许这样乱花钱了。”
 
  无心背过了手,低着头不肯接。
 
  史丹凤弯腰把纸袋放在了地上,然后自顾自的出门去了厨房。屏着呼吸炒菜做饭,她眼里总像是含着一泡眼泪,非得控制再控制,一秒钟都不敢松懈。忙忙碌碌的把饭菜端进客厅了,她先呼唤了白大千和弟弟出来吃饭,然后一边解围裙一边进了自己的卧室。
 
  进门之后,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角落里的无心——从她方才离去开始到现在,他连站立的姿势都没变过。
 
  她心里疼了一下,伸手拽他的胳膊:“走,吃饭了。”
 
  无心迟缓的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然后重新垂了头,又微微的一侧身,把胳膊从她手中抽了出来。
 
  史丹凤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一瞬,心里难过死了,后悔死了。活蹦乱跳的一个无心,被自己欺负成了什么样子?
 
  “吃饭了。”她一把又抓住了他:“先把外面衣服脱了,再去洗洗手。乖啊。”
 
  无心靠在角落里,紧闭着嘴摇了摇头。
 
  史丹凤上前一步,停在了他的面前。仰起脸看着他,她抬手摸了摸他的脸,又扳了他的后脑勺,让他向下枕上自己的肩膀。
 
  “不生气了……”她拍着他的后背:“姐跟你闹着玩儿呢。知道你是好心……不许生气了,男子汉不能跟女人耍小脾气。”
 
  无心喃喃的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想对你好,想让你喜欢我。”
 
  史丹凤下意识的搂了他的脖子,忽然发现自己不会谈情说爱——谈不出口也说不出口,只是很想咬他一下,让他疼一疼。
 
  “戒指我收下了。”她在无心的耳边说道:“以后不许私自花钱了,听见没有?”
 
  无心用面颊蹭了蹭她的肩膀:“嗯。”
 
  史丹凤一下一下的抚摸着他的后脑勺:“我们的关系,现在还不能公开,不怕别的,怕小飞闹,对家里也不好交待。你乖乖的,反正我又不会跑了,我们天天在一起,不也和结婚是一样的?”
 
  无心熬到如今,终于从她嘴里听到了一句准话。
 
  第229章 丢失
 
  无心想要养家糊口,想像老鹰似的把史丹凤和史高飞一起收到自己的羽翼下。可是鬼们仿佛窥透了他的心事,忽然一起奉公守法的老实了。他望穿秋水的等了一个礼拜,只等来了一笔看风水的生意。看风水自然也赚钱,但是所赚的钱归白大千一人独有。白大千抱着一本风水大全日夜研习,虽然水平可疑,可因他有个大名声,所以出场费是两千元起,上不封顶。
 
  无心隐约记得自己仿佛也是会看风水的,不但会看风水,还会算命。拿了白大千的风水大全摊开了,他蹲在地上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读到最后抬起头,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顺势把方才学得的一点知识全哈出去了。
 
  他把风水大全送回到了白大千房内,心想自己还是应该依靠先天的本事去捉鬼。问题在于他现在无鬼可捉。从厨房里切了一片绿皮红心甜萝卜,他一边吃,一边起了邪念。
 
  他把骨神召唤到了面前,让他速去楼下的演艺公司闹鬼,要闹得大一点,别出人命就行。骨神听了,嗤之以鼻,根本不听他的话。无心在家闲了一个礼拜,本来就闲得心中烦躁,如今见了他的德行,不禁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想要把他打成魂飞魄散。
 
  骨神不肯坐以待毙,但也不肯真逃,故意流星似的满屋乱窜。无心捏着半片萝卜咚咚的追他,追着追着脚下一绊,他顺着惯性凌空飞起,正好扑向了前方的史高飞。史高飞一把抱住了他:“宝宝,你乱跑什么?”
 
  无心把萝卜塞进嘴里,无话可答。史高飞摸狗似的把他从头到脚摸了一遍,又很亲热的搂了搂他:“爸爸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无心含着萝卜答道:“不去,没心情。”
 
  傍晚时分,公司结束了一天的营业。史丹凤先白大千一步上了楼,想要看看厨房里的青菜还够不够吃一顿。自从得了一枚钻戒之后,史丹凤开始闹起了心慌病。戴着钻戒怕丢了,摘了钻戒藏好了,依然怕丢了。钻戒的尺寸正合她的中指,戴着钻戒坐在前台,她先看看钻石,再照照镜子,末了只觉自己面貌衣着都黯淡,简直和钻戒不相配。
 
  为了不辜负钻戒的光彩,她在检查过了青菜数量之后,走出厨房对史高飞说道:“明天礼拜六,我想去市区逛一天。我不能像个灰老鼠似的过新年。你怎么样我不管,我得给我自己添一身新衣服。你去不去?你爱去不去,反正无心得跟我走。便宜羊毛衫是不禁穿,我再给他买件新的,和旧的换着穿。”
 
  史高飞本来已经过了进城的兴头,然而听闻史丹凤要给无心买衣服,立刻答道:“我去,我自己给他买,不用你。”
 
  史丹凤看他紧张的异常:“我买怎么了?”
 
  史高飞老实不客气的答道:“你总买处理品。”
 
  史丹凤深吸了一口气,因为没法和弟弟一般见识,所以只好拉着无心,忍气吞声的进厨房了。
 
  厨房的房门一关,自成一统。史丹凤站在水池边慢条斯理的洗菜,无心贴在她的身后,双臂环着她的腰,凑到她的耳边小声嘀咕:“姐,你夜里别锁门。等爸睡了,我去找你。”
 
  史丹凤侧过了脸,压低声音答道:“你少闹了,万一让白大师撞见了,算是什么事情?”
 
  无心把下巴搭上了她的肩膀:“那我干脆搬到你房里睡。”
 
  史丹凤想了一想,也感觉出了苦恼为难,牢牢骚骚的低声说道:“小飞能同意吗?他不同意,谁敢惹他?唉,你说我是个什么命?该找对象的时候,一个合适的也没有;如今好容易有了,可倒好,还得由着弟弟先霸占。早知今日,当初我先住到村里去好了。反正是先到先得,谁刨出来的归谁。我要是抢了先机,现在也不用天天看小飞的脸色了。”
 
  无心被她说得没了话。沉默片刻之后,他很不甘心的又道:“姐,摸一下。”
 
  史丹凤本来专心做饭,没想理他。然而他毛手毛脚的紧粘着她,不是摸一下就是亲一下。导致最后她在往锅里倒油之前,忍不住回头一扳无心的脑袋,在他嘴唇上狠狠亲了一口。
 
  然后在变成大灰狼之前,她强行把无心赶出了厨房。
 
  午夜时分,无心蹑手蹑脚的出了卧室。史丹凤的房门果然没有锁,他轻轻巧巧的溜入房内,无声无息的滚上了床。随即史丹凤一掀棉被,瞬间把他裹进了芬芳温暖的黑暗之中。无心紧紧的搂住了她,手臂硬如铁箍,嘴唇和腰却是活得让人把握不住,几乎要在被窝里游拱成了一条龙。
 
  一时事毕,史丹凤从被窝上方伸出了脑袋,满头满脸热汗涔涔。隐隐约约的心火全熄灭了,她仰面朝天的枕了无心的胳膊,先是默然无语,良久之后才轻声说了一句:“真好。”
 
  无心笑了,史丹凤的评语让他十分自得。
 
  翌日上午,史家姐弟和无心一起出了门。起初倒也逛得融洽,然而到了下午时分,史高飞在一家电子大世界门前停住了脚步,无论如何都要进去。史丹凤一路挑挑拣拣,还有许多该买的东西没买,实在是没有时间和他在电子大世界里穷耗。无可奈何之下,他们只好兵分两路。史高飞像牵驴一样,牵走了不情不愿的无心。
 
  大世界是座五层楼,五楼乃是游戏机专场,十分热闹有趣,不买看看也是好的。史高飞带着无心在五楼混了一下午,等到下楼重见天日之时,天已经黑了。
 
  市中心是不怕黑的,天色越暗,越显出霓虹的明亮。史高飞一手插在衣兜里,一手领着无心,攥得很紧,生怕他丢了。因为路上始终没有空出租车经过,所以他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慢慢的往前走。不知不觉的经过了我爱骡主题餐厅,他正打算站到路边专心等车,哪知未等他站稳,身后忽然有人捶了他一拳:“飞哥!”
 
  史高飞回头一看,只见对方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剃着干干净净的小平头,却是他的老乡兼老友李光明。李光明换了个规规矩矩的造型,颇有清水出芙蓉的效果,一张大脸也方得顺眼许多。对着史高飞和无心嘻嘻一笑,他冻得抱着肩膀乱跳:“你俩挺浪漫啊,大冷天的压马路。”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度假村开到市里来了?”
 
  李光明笑道:“不是,我早离开度假村了。”说着他抬手一指身后一座五光十色的大门面:“看见没有?夜色撩人Club。我现在在里面当服务生,比当保安赚得多。飞哥,你俩没事的话,进去玩玩吧,里面全是美女——哦,你俩不需要。”
 
  史高飞扭头问无心:“进去吗?”
 
  无心不知道什么叫做Club,故而立刻点了头:“去。”
 
  因为史一彪是靠经营夜店发的家,所以史高飞见惯不怪,对于此地毫无兴趣。带着无心在吧台上坐定了,他要了两杯甜甜的鸡尾酒。一杯推到无心面前,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宝宝,慢慢喝,别喝醉了。”
 
  无心捧着玻璃杯抿了一小口,随即抬头对他说道:“爸,下次也带姐来喝吧!”
 
  史高飞被周遭的舞曲声音吵得心乱如麻,忍不住在高脚凳上左摇右晃:“她?有她在的话,咱们谁也别想花钱买酒。”
 
  话音落下,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瞧,见来者是名浓妆艳抹的女子。女子对他粲然一笑,眼睛一眯,蓝色眼线快要延伸到了太阳穴上:“帅哥,请我喝杯酒吧!”
 
  史高飞坐怀不乱的答道:“一边呆着去!”
 
  然后他转向无心,继续说话:“姐太小气了,我们不和她在一起玩。”
 
  无心的感官十分发达,一只耳朵听着史高飞的话,另一只耳朵听到蓝眼线在后方骂道:“操!这个大傻逼,真他妈没情趣!”
 
  偷偷笑了一下,无心捧着高脚酒杯,低头伸了舌尖去舔鸡尾酒。舔着舔着,舞曲的节奏忽然越发激昂了,一名造型绚烂的长发青年跳上了后方舞池中央的台子,一手握着麦克风,另一只手蜷起中指和无名指,很来劲的向下东戳西戳,同时双腿半蹲,一边合着节奏向前走,一边高声叫道:“药!药!切克闹!黑喂狗!闹太套!”
 
  歌手在台上叫,听众在台下叫,一边叫一边跳。无心回头翕动嘴唇,跟着歌手默念歌词。史高飞伸手扳过了他的脑袋,不让他往舞池里看:“难听死了,不要学。”
 
  无心照例是很听话,捧了酒杯又要喝。而史高飞在吧台前坐得百无聊赖,便起身落地说道:“宝宝,爸爸去上厕所。你乖乖坐着,等爸爸回来带你回家。”
 
  无心点了点头。而史高飞探头又亲了他一下,随即迈开大步去找卫生间了。
 
  卫生间里人不少,是两拨人马正在对骂,颇有在小便池旁火拼的意思。史高飞等了半天,始终是进不去门。一转身忽然看到卫生间门口摆着一盆半死不活的万年青,他没犹豫,解开裤子瞄准万年青的大花盆,哗哗哗的尿了一大泡。尿过之后收回家伙,他高人一头的晃出走廊,直奔吧台。然而吧台前面只有一群女孩子在嘻嘻哈哈,无心竟是不见了。
 
  史高飞的脑子里闹起了电闪雷鸣。一大步跨到了吧台前,他问调酒师:“我儿子呢?”
 
  调酒师没听明白:“先生,你带小朋友进来了?”
 
  史高飞慌乱的摇了头:“不是不是,他看起来不像小朋友,刚才还和我一起喝酒来着!”
 
  调酒师一下子就懂了:“啊……您的朋友吧?刚往舞池去了。”
 
  史高飞原地向后转,一头冲进了不远处的舞池。狼入羊群似的打断了台上台下的歌舞,他翻江倒海乱推乱搡,扯过一个人看看不是,甩开了再扯下一个。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他大声喊道:“宝宝!宝宝你哪儿去了?你怎么没了?宝宝!”
 
  夜店之内立刻乱了套,保安和服务生则是冲入舞池,七手八脚的去抓史高飞。史高飞无端的没了儿子,又见天上地下光芒闪烁,狰狞的面孔四面八方的包围了自己,全是一副要吃人的凶恶相。
 
  他瞬间崩溃了,嘶吼着左奔右突,李光明闻讯而来,伸手想要抱他,结果被他撞了个四脚朝天。
 
  混乱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史高飞才被众保安们押进后方的办公室里去了。
 
  李光明搜出了史高飞的手机,正要打电话通知史一彪,可是手指一乱摁错了按键,他一看手机屏幕,发现自己把电话打给了白大千。忽然想起史高飞和白大千也是有关系的,他将错就错,和白大千通了话。
 
  白大千听说史高飞忽然在夜店里发了疯,吓得心一哆嗦。一边穿衣服下楼往市区赶,他一边又把电话打给了史丹凤。史丹凤提着大包小裹,正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接了白大千的电话之后,她直接让司机调了头。她不是第一次去收拾疯弟弟惹出的烂摊子了,所以颇为沉稳,并不十分惶恐。
 
  可是通过夜店后门进了办公室后,她望着被人摁在椅子上的史高飞,不由得也愣了。史高飞怔怔的直了眼睛,嘴里轻不可闻的念念有词。史丹凤在他面前蹲下了,仰着脸去看他的眼睛:“小飞,姐来了。”
 
  熟悉的声音似乎是唤醒了史高飞。他木然的眨了眨眼睛,然后哑着嗓子说道:“姐,宝宝丢了。”
 
  史丹凤也跟着他眨了眨眼睛:“宝宝——丢了?”
 
  史高飞骤然把嘴咧到了极致,呜呜噜噜的哭道:“我只是去撒了一泡尿……我没有带上他……他喜欢喝酒,我想让他留下喝酒,喝完酒好回家……宝宝没有了……”
 
  李光明站在一旁,做了一番解释:“姐,他好像是说他自己出去上了趟厕所,上完厕所回来一瞧,发现他的……人,没有了。再找也找不到了。”
 
  李光明认为史丹凤是很理智的,必定能和自己做一番分析。没想到史丹凤勃然变色的起了身,嗓子都尖了:“小飞!!!”
 
  把手里的大小袋子向下一掼,她又狠狠的一跺脚:“我说让你们跟着我走,你偏不听!那么大个人都能让你弄丢了,你还能干点儿什么?你去把他给我找回来!”
 
  史高飞一跃而起,抹着眼泪往外冲:“我找他去!”
 
  史丹凤忽然感觉不对,拎起袋子往外追:“你上哪儿找去?回来!现在轮不到你疯跑!你要是也丢了,我就没法活了!”
 
  史家姐弟一前一后的跑出办公室,留下的经理和众保安面面相觑。紧接着他们也追了出去,追到一半刹住了,他们又怀疑自己追得没有意义。毕竟史高飞是很明显的精神有问题,而且方才他除了吓人之外,并没有造成其它的损失。对于这种人搞索赔,难度之大,实在令人望而生畏。
 
  史丹凤在夜店门口拼命揪住了史高飞,并且正好遇上了刚下车的白大千。她手脚打着哆嗦,人快要吊在史高飞的身上:“白大师,无心丢了。”
 
  白大千立刻白了脸——如果公司里没了无心,那他的财路也就基本走到了尽头。
 
  “怎么会丢了?”他想不通:“是不是你们走差了路?”
 
  史丹凤环顾着周遭的冰天雪地灯红酒绿,一颗心像是被油煎一样,恨不能也发疯撒泼的哭一场:“白大师你了解他,他不是不懂事的人,不会私自乱跑的。他……他……”
 
  她两片嘴唇在寒风中颤抖得说不下去了,无心无端的来,自然也可能无端的去。她不敢深想,只感觉一颗心是被人生生的摘了去。
 
  第230章 追寻
 
  白大千和史丹凤左右夹攻的牵着史高飞,在市中心的商业区内整整走了一夜。清晨时分他们回了家,身体不但累透了,而且也冻透了。
 
  白大千提议报警,然而史高飞立刻又有了发疯的征兆:“不行!他们会把宝宝抢走的!”
 
  白大千已经大概掌握了史高飞的思维方式,所以顺着他的话头劝:“你不报警,无心也已经被人抢走了。你知道我最怕什么?我怕是有坏人绑了他去贩卖人体器官!要不然谁会平白无故的拐个大小伙子?丹凤你说呢?”
 
  史丹凤的脑子里似乎结了冰,寒冷沉重的不能运转。她不肯把无心的来历告诉给白大千,抬眼去看史高飞,她希望弟弟也不要说。
 
  史高飞抱着膝盖坐在自己的床垫上,闭目垂头一言不发。
 
  屋子里忽然寂静了,静得让人要窒息。白大千走去打开了电视机,想要增添几分人声人气。电视里面正在播放早间新闻,某地警察破获了一个人贩团伙。史丹凤无意中撩了电视一眼,正看到一群丢了孩子的父母在撕心裂肺的哭。盯着屏幕愣了神,她一抽鼻子,也跟着落了泪。原先也知道丢了孩子的父母苦,可是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了苦有多苦,才明白了怎么会有爹娘砸锅卖铁找孩子,一找一辈子。
 
  床垫上面乱七八糟,史高飞和无心的衣服混作一团,和从来不叠的被褥搅在一起。史丹凤用右手摸了摸左手中指上的钻戒,触感迟钝,进屋这么久了,手指还是麻木着的。天太冷了,这么冷的天,他跑到哪儿去了?
 
  身体一栽,她坐在了史高飞身边。长长的深吸了一口气,她对着史高飞狠狠捶出一拳:“我打死你得了!”
 
  史高飞被她捶得一晃。弯腰把额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他闷声闷气的说道:“我一定要找到他。”
 
  史丹凤恨死他了。平时他再怎么混蛋,因为他有病,他不是故意的,所以她从来不怪他。但是今天,此刻,她恨死他了。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她不屑于再和他说话。
 
  白大千沉重的叹了一口气,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也知道无心丢的不对劲。
 
  “报警吧!”他单问史丹凤:“让警察再去搜搜那家夜店也是好的,万一能查出点儿蛛丝马迹呢?我早就听说那一片夜店都挺乱,经常出事。”
 
  史丹凤别无选择的点了头。手扶膝盖慢慢的起了身,她听见自己冻僵了的关节在吱嘎作响。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老胳膊老腿的,一压就垮,什么都承受不住了。
 
  在史高飞魂游天外之际,史丹凤和白大千去了公安局。江口市是个大城市,人员流动性太大了,丢失个把人不算稀奇事。警察平平淡淡的给他们备了案,又平平淡淡的去了一趟夜色撩人Club,最后是平平淡淡的一无所获。
 
  史丹凤没过过几天艳阳高照的好日子,但是也没经过大风大浪。离开公安局之后,她又去了一趟市中心。坐在步行街边的长椅上,她看面前往来的年轻小伙子,看着看着,便是泪眼婆娑。和无心朝夕相处的时候,没觉出他多重要,如今他骤然没了,她才想起了他所有的好处。不是一对爹娘生的,又不是一起长大的,他没了,她却能难受的没法活。于是她明白了:她爱他。
 
  再不可思议,再莫名其妙,她也是爱他。哪怕他品种不明,还没有一条狗的岁数大。
 
  史丹凤歇够了,起身继续沿着大街小巷走。一边走,她一边盘算着如何找人。或许可以在市电视台发一条寻人启事,赏格定的高一点,白大千如果不肯出钱,自己出也可以,也出得起。
 
  她有钱。
 
  史丹凤和白大千搭了伴,开始着手去登寻人启事。而史高飞独自在家,慢吞吞的收拾了床铺。把无心穿过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好放在枕头上,他找出了自己的粉红色小书包。
 
  将一件被无心穿薄了的汗衫放进书包底层,他又往书包里放了一瓶水,一包饼干,一只从家里带出来的数码相机。严丝合缝的拉好了书包拉链,他把佳琪给他绣的钱包揣进怀里,然后拎着书包走进了客厅。
 
  穿上羽绒服,戴上鸭舌帽,他背起小书包,正要往门外走。然而在他伸手推门的一刹那间,他眼前忽然金光一现,一尊金身罗汉从天而降,不高不低的飘在了他的正前方。
 
  史高飞不感兴趣的看了对方一眼,然后低了头继续去推门。骨神万没想到他会如此淡定,不禁大叫出声:“嗨!你去哪里?”
 
  史高飞头也不回的答道:“我去找宝宝。”
 
  骨神连忙后退,想要阻住史高飞的脚步:“慢!你到哪里去找?”
 
  史高飞扶着门把手,红肿着眼睛扭头望向了他:“不知道。我没办法离开地球,要找也只能是在地球上找。”
 
  骨神听了他的回答,有些傻眼:“地球……很大的。”
 
  史高飞伸手在他头上一挥,手臂穿过幻影,他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你是鬼吗?”
 
  骨神沉吟了:“我……”
 
  他有点不甘心承认自己是鬼,总认为自己如此金光万丈的现了身,史高飞虽然焦头烂额,但也至少应该小小的对自己顶礼膜拜一下。不料史高飞一脸肃杀,仿佛是根本懒得理他。
 
  史高飞没有得到答案,对于答案也没有兴趣。垂下眼帘望着地面,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一个人在地球上生活了二十五年,我知道孤独的滋味,不能让我的儿子再尝一遍。现在我要出发了,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鬼,再见。”
 
  话音落下,他开了门就往外走。骨神万没想到他性子这么急,连忙一路飘着追到了走廊:“无心往南去了!”
 
  史高飞本来正在锁门,听闻此言,骤然抬了头:“往南去了?”
 
  骨神抬手往北一指:“昨夜他在酒吧里乱走,被人绑架了。绑匪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总之他们把他缠得好像木乃伊一样,装进皮箱里塞进了汽车。汽车开到城北的配货站,他们又把皮箱送上了一辆大货车。”
 
  史高飞当即立起眉毛:“你怎么不早来告诉我?”
 
  骨神也一拍大腿:“我没去过城北,我在城北迷路了!”
 
  史高飞无暇再问,拔了钥匙撒腿就往楼下跑。骨神被丁思汉伤了元气,至今也没恢复力量。短暂的现形已经让他感觉出了疲惫。慢慢收拢金光消失在了半空中,他快马加鞭的追着史高飞下楼去了。
 
  史高飞的脑筋虽然路数奇异,但是有着自成一派的体系。听闻骨神说无心是被人从配货站往南运走的,他在楼下路口的报刊亭里买了一张全市地图,一张全省地图,一张全国地图,以及一张世界地图。先是摊开全市地图和全省地图看了一分钟,随即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坐进去后说道:“去配货站!”
 
  司机回头问道:“哪个配货站?”
 
  史高飞答道:“城北的。”
 
  司机发动了出租车:“哟,那可远了。”
 
  市区白天总是堵车,在史高飞的出租车一点一点向前蹭时,无心已经在皮箱里蜷缩了一夜半天。回想起昨夜往事,他肠子都悔青了。可他其实也没有错,他只是在史高飞上厕所的时候,好奇的溜到了舞池旁边看了看热闹。震耳欲聋的乐曲声中,频闪灯光把人的动作分解成了不连贯的画面。旁边忽然有一只手狠拽了他一把,他猝不及防的一歪身,直直的跌进了两名大汉的手里。
 
  他下意识的叫了一声——也许是叫了,也许是没叫,因为他的耳中除了音乐的巨响之外,再无其它声音。然后仿佛只是在一瞬间,他被人捂着口鼻拖进了黑暗处的一扇小门。
 
  未等他挣扎看清周围环境,气味刺鼻的厚胶布已经狠狠的压到了他的眼睛上。与此同时,一只大手将纱布塞进了他的鼻腔与口腔,动作是训练有素的快,一直把纱布推进了他的喉咙里。厚胶布一圈一圈的缠下去了,密不透风的封住了他的七窍。一双手缠胶布,另一双手扒他的衣服。除了这两双手之外,还有手。七手八脚来自四面八方,摁着他拗着他,简直快要捏碎了他的骨头。
 
  他知道不好了,发了疯的又踢又打,直到双臂被厚胶布缠在了身体两侧,直到双腿也被缠成了一条长长的鱼尾巴。
 
  胶布缠了不止一层,最外面又捆了几道绳子。最后那些大手把他抬进了箱子里。他蜷缩得好像回了娘胎。皮箱合拢上了暗锁。“咯噔”一声,他被那贴在层层厚胶布下面的耳朵动了一下,听得清清楚楚。
 
  后面的事情,他就糊涂了。大虾米似的被禁锢在黑暗之中,他难受得像是落进了炼狱里。敢于这样炮制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的底细。否则想要杀人直接杀就是了,何必还要活活的把人闷死——思及至此,无心心中忽然一亮:也许是自己无意中惹了人间的仇家,对方真的只是想闷死了自己再抛尸呢!
 
  但他随即又暗暗的摇了头。自己刚回人间不久,哪里会有仇家?
 
  知道他的秘密的人,再加上鬼,一个巴掌就能数清。白琉璃没有嫌疑,猫头鹰就算有嫌疑也没本事。只有丁思汉最值得怀疑,可真正的丁思汉和自己并没有深仇大恨,不至于要出手绑架自己,除非是……
 
  无心不愿再往深里想了。
 
  身下一阵一阵的有颠簸,除了颠簸之外,他再感觉不到其它。人被封在厚胶布里,起初只是难受,后来竟是痛苦到了生不如死的程度。他是不怕黑暗的,即便是在地下深处也能生存,他怕的是束缚与憋闷。头顶抵住箱子一侧,他一动都不能动。想要大喊大叫,也是根本不可能。只有睡眠能让他得到暂时的轻松,然而处在与世隔绝的黑暗中,他的睡眠很快变成了断断续续的片段。扭曲着的四肢不会麻木,只是恒久的酸痛疲惫。不知道多久没有吃喝过了,他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减少。
 
  身体受苦,心里更苦。他想史高飞和史丹凤一定为自己急死了。史丹凤头脑清醒,倒还好些,可史高飞在太平岁月里还要疯头疯脑,如今自己突然没了,他会不会闹到天翻地覆?他要是发起了疯,可没人能治得了他。
 
  渐渐的,无心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冻得通体冰凉,紧贴箱壁的皮肉已经从外向内结了冰。颠簸时断时续,停的时候越来越长。死心塌地的放松了身体,他此刻的感觉只有冷与痛。这一秒仿佛已经是难熬到了极点,哪知下一秒来势汹汹,铺天盖地的让他无处躲无处藏。在山里也没受过这样的罪,偏偏在受罪之前,老天特地让他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好日子,先把他养了个身娇肉贵。
 
  在一个寒冷的白昼——他感觉应该是白昼,因为冷归冷,但是阳气旺盛,源源不断的从下向上升腾,骨神追上了他。
 
  他的感官迟钝了,依稀感觉到了身边是有鬼魂萦绕,然而到底是谁,他分辨不出,只能依稀听到对方的声音:“无心,我是骨神,你还活着吗?”
 
  无心想动一下给他看,可是胳膊腿儿全被缠了绑了,动弹不得。奋力的向上一抬头,他并没能真把头抬起来,但的确是微微的动了。
 
  骨神看了他的反应,当即继续说道:“你现在是在一辆大货车上的集装箱里,你的周围全都是……”他特地向上环顾了四周:“冻硬了的大鲑鱼。”
 
  然后他向下沉入了装着无心的硬壳大皮箱:“我一直在追你,可惜方向感不大好,总是追丢。今天运气好,高速公路堵了车,我一共找了十里地长的大货车,终于找到了你。可惜我现在没有力量救你了,不过你不要怕,我马上就回去给你那个神头神脑的爸爸报信。”
 
  话音落下,他调头便走。飘出老远之后他停在半空,发现自己又把方向搞错了,当即来了个向右转。
 
  与此同时,史高飞抱着他的粉红小书包站在火车站售票大厅里,正在很不耐烦的和史丹凤通话:“姐,我昨天手机没电忘记充了,你找我又有什么事?”
 
  史丹凤五天前得知弟弟离家出走,险些当场昏死,哆哆嗦嗦的拨通了弟弟的手机,然而话没说了三两句,电话便是自动断了。再重新拨号,那边已经自动关了机。如今她人在江口市郊的出租屋里,感觉自己真有要疯的可能性:“你跑到哪里去了?”T-xt小说天堂   
 
  史高飞答道:“我在山东呢!”
 
  史丹凤扯起了泼妇的调门:“山东哪里?!”
 
  史高飞直接答道:“不知道!”
 
  史丹凤在五天之内愁出了一嘴的火泡:“你赶紧给我回来!凭着你那个没头苍蝇的找法,你能找到个屁!”
 
  史高飞对于他姐的一切意见都是不屑一顾:“姐你少管我!本来现在春运不好买票,我就够闹心了,你还跟着添乱!好了,不说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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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武力风雨浓胭脂乱无心法师爱走薄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