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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星汉天空》 作者:今何在

星汉出版序·网络后记与评论合集

星汉出版序网络后记大结局与评论合集内容魔王们做过许多事情,比如在大地上建了许多堵墙,那不是为了守护他的领地,只为了拼出一个单词给天主看到,当那句太空中能看到的唯一脏话印在辽阔的大地上,神们一定会后悔他们有那么遥远的眼界。
或把男男女女们抓来放牧在一片几千公里的草原上,下令他们除了相爱不许做别的事情,但是又不许他们建造一间房屋,他喜欢看人们这样象驯鹿一样的活着,喜爱看男人和女人在草原上追逐,而嘲笑教堂里的钟声与誓言。
魔都是个奇怪的地方,没有一座建筑是风格相同的,但是却涂成共同的黑色,你会觉得走进了一块黑板,却无数不现出诡异的线条,那些线可以无限的远近组合,所以人们每天早上醒来都发现自己在一个新的地方。巨大的广场上是血池和肉林,所有人都到这里来吃饭饮酒,因为没有人家里有锅,也没有钱币黄金和白银,因为任何和黑色作对的耀眼的东西都是被宣布为丑陋的。
所以魔都的人没有容貌的概**,因为他们永远都在黑暗中,没有人知道对面的人长什么样,只能用语言和歌唱交流,声音浑厚动人者成为王。男女之间用互相抚摸来感知,强壮和性感主宰婚姻,以便生下卓越的孩子。而孩子们从小就被送去训练战斗,他们不知自己父母是谁,魔王是他们的唯一信仰,可是……没有人知道魔王在想什么。
所有的魔族都怕光,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地下的缘故,当他们出现在地面上,他们一定带着面具,狰狞的面具,魔族把自己隐藏在黑铁之后,用血在地上写字,倔强的捍卫着某些被看来是可笑的东西,比如关于神龙化育人类的传说。
在礼天教统治大地三千年之后,在天主造人的故事成为不可动摇的学院经典后,龙,早就是被骑士们寻找屠杀用来证明勇气与武力的邪恶物种。事实上龙只是龙,出生,求偶,死亡,守护自己的山谷,如果他们被神官宣布是邪恶的,那么只是因为他们听不懂礼天教的布道。
魔族和人族总是难以沟通,和精灵和矮人也一样,人族岐视精灵和矮人,因为礼天教说天主是在第一天造了人,然后在第二天造了精灵和矮人做为人的随从,至于魔族,好象天主不想造他们,他们却自己从地下钻出来了,这似乎证明天主并非全能的控制一切。于是天主说魔族的出现是为了考验人的信**与忠诚,所以人族的使命就是把魔族赶回地下。
于是,魔族和人族几千年的战争就注定不能停息了。人类的勇敢圣骑士与**师们总能获得最后的胜利,之所以说“总能”是因为魔族就象地下的草根一样,白雪一化就又冒了出来,魔王终于被杀死但魔王又总是存在着,一代一代,假如魔王不愿意被打败,那么故事就永不能结束,它们被写成各种版本,庄严的、动情的、诙谐的、无稽的,而这一个,是你从未听过的,也无法证实的,显然是编造的,但又是确有其事的——关于魔王的真面目。
————————————————————————————————网络评论收录之我最感激的一篇评论。
那一刻,泪流满面——《若星汉》的震撼Lily那一刻我有点后悔不该在妈妈睡觉的房间看书,那一刻我也后悔不该在耳朵里塞上《炎和永远》(乐器版)那忧伤的调调,但那一刻我更后悔我看的是这本书。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什么能给我这样的震撼。
当眼睛忍受了“魔族战歌”的一片模糊后,当鼻子忍受了那一句“希望将来你记得九头蛇卡夫娜”的无比酸楚后,这一次,泪水终于无法抑制,随着地心的引力在我的脸上肆无忌惮地划下一道道泪痕。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一个英雄横越过大陆,创造着奇迹,改写了历史,我们看到了旁观者的狂热,看到了那丰功伟绩,也看到了英雄那盔甲里伤痕累累的心。
为什么在一部英雄的史诗里我看到的都是忧伤,都是痛苦呢?
英雄从来就不是什么真正的英雄,在力量还是自我这天平的两端,他始终都站在一个艰难的平衡点上,为了自我而放弃力量,但是没有力量他便无法坚持自我。
这对矛盾一直一直地煎熬着他,但多少年他都用自己的冷酷挺了过来。
关于生命、命运的思考在书里已经有过太多太多。现在只是把书浏览了一遍,尚未仔细揣度作者的意图,就不敢妄论。只能从一些小说要素的角度谈一点看完后的想法。
首先是人物的设计。
可以说,相当不错。很少有一本书的每个人物都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就算是在第一次看《神雕侠侣》时,我也没能耐住不见小龙女的寂寞而直接翻去了后面,但现在这本书却是让我按部就班地一点点读了下来。
出场人物的繁多是肯定的,这奠定了这本书史诗般的基调,总有英雄有小丑,有正义有阴暗。但似乎没有人物让人觉得很单调。主角如康德,次主角如罗恩、云迪,配角如琼娜、百亚、难道、如果、华优冰其斯等等,乃至那个阿依古王,他身边的毕斯麦老头和他的女儿耶芙,都是非常有个性的人物。
对于人物的刻画是非常仔细的,在主角们上这点做的很好。
康德、云迪、罗恩的心理描写总能让人在第一时间抓住主角们的心理感受,无论是痛苦还是欢娱,或者是矛盾。这些心理活动主宰主角们的言行,推动故事的发展,让人不由自主地就为主角的命运而牵肠挂肚。
也许写好一个主角不希奇,因为作者总是把最多的笔墨放在他们身上,但是配角也能让人过目不忘就需要一点功夫了。总体来说,给人印象很深的两个配角,如果和难道,是属于性格极端类型的,也就是说,某种特性非常鲜明。他们不循常规的办事方式,幽默的谈吐,对任何事情都很乐观的态度,以及骨子里的坚韧和傲气,都在并不算太多(但也不少)的笔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而其他的,以阿依古王那里一堆人为例,则是让他们在特定的事件中表现他们的个性。愚蠢或者虚伪,或者别的。笔墨不多,但是放在对主角起决定性作用的事件里,就能显出分量。
而魔族诸将的勇猛,银月光华军诸人的鲜明个性,也足够让人觉得记忆深刻。他们都是抓住了一种特征,或者血性,或者热烈,或者坚毅,或者单纯。
不得不说这些人物本身的魅力抓住了我的心,就算一时看不到想看的人物,也不舍得跳过这些配角,因为他们每一个都是有故事的人,也是一样的栩栩如生。
由这些人物串联的故事当然是不会差的。
一开始的那句反复出现的“圣骑士必须死,因为魔王必须生”留给了人很大的悬**,主角历险中出现的神秘人物也不时给人以强烈的探究心,随着一个谜的揭破,主角在前进的路上遇到的重重险阻和问题也浮现出来,但是,场景又不单是为了主角加一点EXP而出现,在地下洞、在亡灵法师的城堡、在银月光华军的成立大会、在精灵森林……每个地点都对主角的历程起了作用,而不是如同奥特曼一般,每一次都出现一个什么,让主角杀了,EXP加上一点,完。
这些场景给主角的历险过程加上了很多元素,比如伙伴的离散聚集就使读者不至于老是面对着一些老面孔,而同时也不会因为新面孔的出现而感到不适应。这点就做的很好。过场人物少,每一个都有作用,作者并没有忘记曾出现过的哪个“小人物”,无论是那个精灵公主还是一时半会儿在亡灵法师的城堡消失了的难道。他们总会在适合的时候再次出现,构成了小说丰富的支线剧情。
主线康德的历程和支线上的云迪、魔族军等等就像是一些奇妙的旋律,时而独奏,时而共鸣,分分合合里虽然也会有显得有些混乱的时候,但是总体上已算是把握的非常不错了。
(要说混乱,恩,不能说没有啊。光是穿梭时间带来的混乱就够多了。未来的百亚死在了现在,那么未来的她又怎么会存在呢?她现在就死了啊!但现在的百亚没死的话,在未来她又会存在,并且未来她不用回现在,就不会死……那,死了的是谁?百亚死了。可她又活着……这一串就够人晕的。当未来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碰到时时间的秩序就已经被打乱了,希望作者不要不可收拾才好啊。而且而且,参加完比武康德不是已经不能动了嘛?怎么后来又莫名其妙地能自己走了?
包括第二部雪山,魔族已经到过地面了,远征时不用那么激动吧?怎么又好象从没见过地面一样……)
关于文笔和气氛,真的不由我不用五体投地来形容。
开首五个分句不夸张地说就已经把我看的傻了!
“壁炉里烧着精灵的头骨,紫色藤条爬上了长在泥中的旧木桌,绿色蒸腾的雾气使石墙**的,我在淡蓝的烛光前发着愁,不知怎样在我的羊皮纸上写下第一个字。”
色彩的浓烈,烧(红色),紫色,绿色,淡蓝,羊皮纸(黄色);形象的饱满,精灵头骨,藤条和木桌,雾气和墙,蜡烛;感情的衬托,忧愁而神秘;场景则是清楚的古代魔法。
一股浓烈的令人兴奋的气息扑面而来,没错,就是这感觉!多少年来好象总没有寻找到的那种感觉在这一瞬间就把人完全攫住了。那是魔法的味道。
接着的几个重要的场景就更不要提了,魔族之战那旷大的地下城,古堡,森林,哪一个不让人叹为观止。
而全文几乎没让人打什么格愣的流畅文笔更是值得学习。真的让我感叹很久很久没看过这样的书了。可惜我认识它认识的还是太晚了。
有一些非常经典的句子很值得欣赏(当然,我现在写在这里,没看过书的人可能没有什么感觉,那么我要说,去看一看吧!)比如魔族之战中的“山之巅,华优冰其斯还站着”。
这个场景中从他本人,从亡灵族,从魔族战士几个角度写了他站立于山巅的景象,造成的感觉就像是看镜头推近,然后旋回特写,接着是一个远镜头,山下无数战士奋勇血战,而山巅的他就屹然而立,奋勇迎敌,昭示着前进的决心,成为血战中整个种族的精神支柱。
作者没有多写他是怎么怎么和敌人战斗,没有说他处境怎么怎么凶险。就这一句“山之巅,华优冰其斯还站着”就足以刻画出铮铮铁骨的将领的形象。
最后还是不能不对书里的感情描写说上一两句。那似乎也是引的我的眼泪都不听话的原因。
有人对我说,其实生死之苦是这本书里最轻的苦了。但就这生死之苦已让我不能不动容。
山谷里震天的战歌两相呼应,为即将死在自己手中的敌人,同时也是自己血肉相连的兄弟而歌。没有切齿的痛骂,没有怨恨,没有敌视,有的就是那份理解,那份无奈。牺牲的壮烈,鲜血都要染红山谷。那种鲜明而强烈的感情就这样冲击着人的神经,几乎让人无法不动容。
接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卡夫娜。
这九头蛇妖在死去了八个头的时候,我第一次为她担心,我怕她会死掉。过去我从没想过,这个恶毒的生物如果死了会怎么样。但幸好,没有。
接着,路上,她对康德说,就把我扔到火里吧,这样你就不用背着很重了。康德没有。
城堡里当火焰吞没了一切时康德回到了她身边,卡夫娜说,疯子,你是骑士,如果我是美丽的公主,你或许有舍命救我的理由,可是我只是一只脏污的蛇怪。但他仍然没有离开。
直到她生命的最后,说道,骑士,再见了,希望将来你记得九头蛇卡夫娜。
这时,我已经再无法克制自己了。就为了那么单纯的理由吗?也许。别嘲笑我的泪腺发达。当有一天,那个以为自己冷静的可以的我居然发现还有东西可以让自己感动,而且,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些话。
没有什么煽情的描写来催人的眼泪,也不是那一串串的爱情告白,只是两个朋友间的一些东西,单纯的刺人的心。
(不过好在,作者没折磨我太久……她又在烈火里复活了……)
至于后来康德回到了城堡,看见了死去的琼娜,即将被射死之时,那种纯真和感动更是让人无法不动容。
“我终于没有再让一个人为我而死。现在,我可以坦然的面对一切了……”
“我虽然弱小,没有力量,但今天,我能够坦然的俯视这些人,心中没有羞愧,这样的时刻,一生能拥有一次也足够吧。”
在亡灵的身躯中被囚禁的心灵在此刻终于奏出了生命的音符,这才是真正的康德,真正的骑士。
由他口中发出的呐喊在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后显得那么灼热,那么洪亮,那么震人。
应该说,此刻不是难过,而是令人感动吧。
如他说的,一生中只有一次就足够。哪怕主角就此死去,也至少是带着满足吧?
此刻的眼泪也正是为他终于得到了自我的感动而流。在陪主角经过了这漫长的黑暗寒冷和孤独之后,看到他终有一天又能以一个人的形象站立,这种心理上的解脱实在让人觉得松了一口气。(虽然也不否认,如果他就此死去还是会很让人难过,但看到这里,已经很了解作者了,他是不会轻易地杀了谁的……在这点上真的很人道。鞠躬谢谢作者。)
废话了那么多,觉得好象自己还是什么都没说一样……
这本书的时间好象已经满久了,也许也有很多前辈对此作过评论。但不管怎么样,这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
实在是看了后忍不住要说点什么,所以,说错处,或者是写的太感情用事了,请大家不要见怪。
最后的最后就是说,大家如果没看过,那么有空时可以翻一翻,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
向我推荐他的人说,这本书的排名并不怎么很高,但看过的人都说它非常精品。
那么,现在这说它精品的人里又多了一个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比较有特点的评论,说好话的就不发了[回复本帖]2004-08-3013:24:13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02。96。164。*思想水平还是和《悟空转》在同一档次上没有进步,可惜了这3年的时间,但书里的西方魔法知识使我想起《魔法门》的游戏,建议多看几遍《黑客帝国2、3》提高一下认识论的水平。希望能看到你写出更好的文章。总的来说,你的思想水平不错,比王小波强,挺想和你聊聊。我的EMAIL:[回复本帖]2004-08-3007:47:25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18。92。214。*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搞的,反正这本书我是好久前就已经看过的了,这个人完全是抄袭!!怎么这么多人就没有看出来!
2004-08-2501:11:30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11。83。124。*关键是,这是人看的书吗?
2004-08-2415:44:43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61。171。13。*本书从一开始就设定了一个极为老套的主线:魔王转生的某人,也就是本书的主角康德,在文章开篇仍然是不起眼的市井小子,身无分文,武功平平,空有一个骑士的头衔,自己不甘心就此碌碌无为,终老一生,想方设法要混迹于上流社会,却处处被人讥笑。(实话说,灰长灰长地武侠啊~~~~)然后出现了一个照顾他,平等看待他的女孩,就是本书的女主角云迪姑娘^^这是多么通俗的情节啊啊啊啊啊~~~~然后,魔使百亚出现了,不用说,一定又是个美娇娘~~~偶脑子里立马出现以下**头:介个魔王还真是艳福齐天啊~~~~魔法师云迪为了保护他,默默在他身边多年,更为了救男主角,身受重伤~~~嗯哪,现在不是英雄救美的年代了,现在的女生都很强悍,包括虚构的奇幻小说~~~~^^魔使百亚为了自己的主子,穿越时间门,来到魔王没有苏醒的时代,一心要为主子改变未来……这个这个,好像又很科幻的说~~~~~:P现在我们有了男主角,有了两个女主角,有个一个看起来非常平庸非常白滥的开头,接下来,还有什么?好像是该砍怪升级了~~~~~~嗯哪,还有一堆杂七杂八的骑士啦游吟诗人啦啦啦啦……然后就是很俗的寻找魔王……啊偶说错了,偶才看到第十章~~~~~~偶还8知道会出现什么……
纵观本书,最一语中的的评论就是:丫根本就是一RPG游戏脚本!这话是偶说的么?默默,可能是,偶8记得了~~~~~8过,从文字上来说,若星汉比悟空传好很多,至少,这是一本偶看得懂的小说~~~~偶就是没文化,怎么着?
默,现在看完第一部了。
本书至今的优点就是,故事发展极为流畅,时空门跳转一节略有点绕人(偶还是很想说,好科幻啊~~~~~)。
2004-08-2415:39:44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61。161。95。*痛苦急力量,若星汉天空下的传奇。3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它的出版。也许它的出版本就是个传奇。主角康德没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可以说他是整个故事中最为脆弱的,但他的精神与那份执着是我们每个人都该为感2004-08-2321:55:31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18。21。109。*坦白的说,还是原来的版本好看。
2004-08-2313:51:18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61。235。251。*一部僵尸作主角的小说,看着真让人难受,作者难道不能让他变成健康人吗?
2004-08-2114:21:48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19。239。98。*可以看出作者写的很用心,立意主要着眼于人生的创造性和宿命性的两难上,较之同类小说较有深度。但文章读起来颇为冗长,许多段落处理得不经济,可以看出作者本人对于情节的发展也很茫然,作者的文字修养和人生阅历都还不能驾御这么深的命题,颇有些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就目前来看,不如《悟空传》。不过通过你两本书的选材来看,作者并非太商业的写手(如郭敬明),所以只要用心,发展的空间还是颇为乐观的,这些这是本人愚见,请不要见怪。
————————————————————————————媒体评论之魔王归来修罗与那些同样源于龙与地下城设定的故事所不同的是,这一个故事,试图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描叙魔王的真面目,不禁地,教人大吃一惊。
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人是生来如此的。那个冷酷无情的黑暗骑士康德,当他站在那里,黑色的甲胄罩住全身,座下的黑马喷出火焰般的气息,他的威严罩住了每一个人,甚至连声音也不敢靠近,光线也伏在地面,那是高大与恐惧的象征。但他曾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渺小而真切,有血有肉,会哭会笑,有一颗善良而正直的心,带着平凡人的梦想,想得到爱并去爱着别人。
他的意外身死是命运转折的开始,他顽强地拒绝着成为魔王的命运,但为了得到力量保卫自己所爱的人,他不得不一再借助黑暗的力量,为此他所付出的代价是每一次使用那力量,身体就更朽坏一分,他的心灵,日渐一日被黑暗力量中的冷酷无情所左右,他所有的力量,都只有从痛苦中得到。
他的所作所为不会换得人们的尊重和景仰,而只是仇恨和背叛。他使用那力量越多,他所失去的就越多,他所爱的人也离他越来越远。他的选择是痛苦的,因为无法选择,即使以为他能选择,可是最后也只不过是选了唯一的答案。那些人们想把他拉向不同的命运,但他却不能恨她们中的任何一个。
他时时感受到两种力量在争夺着自己,只要一瞬间的放弃,便将永坠黑暗,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比**上的痛苦更重千倍。其实让任何人承担了这样的痛苦和仇恨,他都会变成魔王。所以当他作为最高的圣骑士时,他的希望却只是抛开那沉重的盔甲,抛弃一切的重量,扑向大地,散化成沙,溶入泥土,消失无痕。
他与罗恩的最终决战,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所做的偿还,他希望他的死能够平息仇恨,能够让在他体内迅速苏醒的魔王与自己同归于尽,力量对他已毫无意义,他统一了各个王国的力量,阻止了魔军的脚步,盟约终于签下了,和平即将来临,他已做完他所该做的事,十年之中他从没有为自己活过,现在他终于可以得到死亡所带来的解脱了。
“我听见众生的恐惧之音……
我看见大地甫伏在我脚下白骨围绕着上帝的花园儿童们手拿骷髅好戏耍玩。
天上飘下雪花,落满田间谷地,白色殓衣裹住了百合花那僵直的躯体。
沉寂时代面前,坟墓成行,那里既无人轻歌曼舞,也无人祈祷下跪。
骷髅堆成的山丘,那里只能听到风声,听不见人的欢笑。
我所看到的全是痛苦和忧伤,世人为何沉醉不醒?”
魔王康德就这样走向自己的宿命,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神可以实现他的一个愿望,那会是什么呢?
我想……骑士拍拍脑袋,那愿望该是——恢复原来的我自己。
我会拿起我的木片刀,去一点点的锻炼我自己。
我会找到我最爱的姑娘,用最深切的爱意对她好,哪怕她都烦我了。
看到美丽的公主,我会希望她幸福,而不是成为我的又一个老婆。
当英雄的骑士驰过,我不恨嫉恨他,因为他拥有的未必有我多。
更不要成为没有自己,只会毁灭一切的神……
云迪是这个故事中的关键人物,她来到这个世界,穿着美丽的蓝袍,高傲而纯真,她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可是却不能预测到自己的未来。
她是这世界上唯一知道他秘密还愿亲近他的女子,也可能是最想毁灭他的仇敌。
许多年来为了那个人的命运而生存,从隐藏身份相伴在他的身边,看到他成为魔王前的那一面,成为他的朋友,看到他为着寻找自己而一次次的苦苦努力不惜自己,不知不觉中,她早已经从为了消灭魔王而活变成了为了拯救康德而活,正是她,在悬崖边缘奋力的拉住康德。她改变了康德的生命,她为了他投入了自己的全部。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情?所以她才会对那个年轻的**师说“你不明白,罗恩。一个人总要为什么而活着,我的一生已经和他系在一起,再也无法割断。”
康德也是是爱着云迪的,但这种爱亦是他痛苦来源的一部分,他爱她,又怀疑这种爱,他无法抑止自己去想,这爱是否因为云迪改变了他的生活,使他变得不平凡同时也使他经尽痛苦,他是否应该接受这种爱?所以他才会在最终选择是否堕入黑暗之前问她:“现在历史已改变了,我将成为某个默默无闻的名字了,也许是倒在战场上的士兵之一,也许老死在有阳光的山坡之上……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会离去,在最后……云迪,你还会跟着我么?”
但在那个晚上,当命运还未决定之夜。康德和云迪,这两个命运相系的人拥在一起,轻轻的唱合。那是他们最快乐的晚上。虽然那一生只拥有那一晚,但漫长岁月里,为了幸福的那一刻,谁又不是愿意付出所有呢?
“你莫出声,我的心!宇宙听不到你的声音。
你莫出声,我的心!哀号者听不到你的声音。
我的心啊,你莫要出声!夜下的人影不会留心你的低声细语。黑暗组成的大军不会冲击你的美梦。
我的心啊,你莫要出声!且莫说话,直到黎明。耐心等待曙光的人,定会迎来清晨;得到光明喜欢的人,必然热爱光明!”
……
……
……
如果说云迪象是透明的珍宝,而百亚象是艳丽的魔花。这个有着敌人也舍不得去终止的灿烂微笑的魔族女孩,在时空中往来,只为了在那最后的时刻,那个人告诉她,如果有魔法能让时间倒流,他希望能有另一种命运……月光下初见时她有着一双倔强而清澈透明的双眼,大声地说出:“我的理由就是我愿帮助你,这也是我的生命所唯一还有意义的事了。”
十年前她带领着康德走向魔王的宿命,却在过程中一再地犹豫了,只是因为,那是他的梦想,想成为一位英雄的圣骑士,一个健康正直快乐的人,而不是让人恐怖畏惧的黑暗骑士。
十年后她是他的忠诚部属,一身银色战甲,和圣骑士康德一样,她那弯月般的眼睛,却总是看向圣骑士那沉默的背影,她无保留地信任着他,也许是因为感恩,也许不止这些。
她一直在期望着,能接近他的身边,了解到他的真实内心。即使所有的人都说康德邪恶,但她仍然忠于他,即使在面对人群的仇视目光时她是孤独而痛苦的。这是她以生命为证的誓言。
她两次来到他的身边,每次都执着的完成了她的宿命——为他而死……而死在他的怀里,也许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康德,我无力拯救你……请你原谅我……”,临死之前,百亚抓住了康德的手,“我一直在想……是什么……使我们相遇……又是什么……使我们分离呢……”
而康德的身体也是冷的,他没有体温可以温暖她。
“穿过黑暗的泥土穿过黑暗的泥土穿过黑暗的泥土,象经受考验百合花试探她洁白的脚,毫不颤抖她的信**,不知畏惧从此以后,在草地上摇晃她绿宝石的铃铛泥土中的生活,此刻,全都遗忘在幽谷中,欣喜若狂……”
当罗恩为了那些被改得乱七八糟的若星汉史诗和其他的歌者打架的时候,他根本没有预见到自己将成为魔王命运天平上的第三极,成为那个打败邪恶康德的至高法术的掌握者。
那时他虽然是神殿战争后最后一个圣骑士的弟子,却不懂得任何剑术和法术。他曾经被矮人阿兹不费吹灰之力地掳走,并被灌下蹩脚的魔药,长成一个“蘑菇怪”。在为拯救康德而组的队伍中,他常常为一切都围绕康德旋转,而自己备受忽略而郁闷不已。但他仍然一直留在队伍之中,因为在他心里有着成为圣骑士,成为人类救世主的狂热梦想。这种梦想完全不同于康德那样带有浪漫骑士风格的遐想。
为此,他曾经试图偷走那套封闭着魔王灵魂的战甲,他最终占有了康德为了拯救云迪而交给他的若星汉古卷,正是在那古卷上,有着能打败康德的终极法术。罗恩的命运总是不自觉地与康德联系在一起,他不能理解,不能理解为什么他拥有传统、智慧、才华、力量,但是却永远要站在那个总是傍惶总是弱小的康德的阴影之下。
所以在云迪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和康德的孩子时,罗恩有这个力量,但是他想到的是——去成全她和康德?不……不!随着这个“不”字,罗恩才真正成为了未来的那个罗恩,他终于用康德交给他的若星汉古卷上所记载的强**术打倒了康德。
他不是康德,面对力量,他总是上前一步,而康德却总是退后一步。而当一个人手中握有的力量越多,他能握住感情的地方就越少。这就是要成为一个**师所必须付出的。
在决战的山坡上,罗恩冷笑着。
“我们需要魔王,来成就英雄。”
如果没有魔王,伟大的拯救世界的法术又有何用呢?没有人听见他们的对话。历史在每双眼中折射成不同的场景,但有太多东西是看不见的,也永远不会被记录下来。
…………
“最深的海底
和最遥远的天空
都是同样的黑暗神秘
凡者世间行走
千里万里
遥不可及
因为他们没有飞升的翅膀
和划破未知的剑……”
魔族,在幻想故事中一向作为黑暗力量的象征,是邪恶恐怖的存在。但在这个故事中,魔族与人族却本是同出一源的兄弟。人类自己点燃了仇恨之火,千年之前斯昂部族用剑与火将依德尔族赶入地下,建立了自己的文明和宗教,将地下的依德尔族称为魔鬼。在斯昂部族重写的历史中,事实被遮蔽,真相被掩盖。战争,除了仇恨什么也不能证明,而历史是很快就容易被忘记和修改的。
被驱入地下的魔族,是有血有肉的一群,有着自己的信仰,崇尚与诸神抗争的勇气,视痛苦为磨练,视战死为光荣。从一代魔王格顿到魔王卡奇云德,魔族无日不梦想着重回地面,从而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最庞大惨烈的一次一直打了九百多年。在地下,所有的孩子一到四岁就开始接受巡练,一到十二岁就送上地面战场,整场千年战争中,魔族共建立过一万九千一百一十二个军团,而战死者有有数千万人之巨,在他们的守护者神殿里刻满了名字。无数阵亡者的名字簇拥着神殿中心那块由卡奇云德亲手刻出深槽,溶岩流淌其上而形成的血红大字:重返阳光之土!这样的勇决和气魄,教人动容。
魔族几次大战是本书中描写最为惊心动魄的段落,无论是魔族本族之间相互厮杀的墨苦城守卫战还是魔族与亡灵族之间进行的枯法卡宫战、失却荒原大战和温泉关之战,以及魔族重回地面后与人族联军进行的巴斯诺城之战、丁法城之战,之至最后在魔森中与精灵族的战斗,无不气势恢弘惨烈无比。魔族战士上至四大军团长,下至难道如果这样的普通士兵,无不强悍坚忍,勇猛豪傲,视死如归,战至最后一人亦不后退。当魔族战士们唱起他们的战歌,那种直冲云霄的英雄气概直教人热血沸腾,忍不住想大啸大吼,以抒心中豪气——看天边的惊雷炸响了炸响了
看海上的风暴咆哮了咆哮了
看天国的神殿动摇了动摇了
我仰天大笑
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地下汹涌的溶岩喷涌了喷涌了
山中沉睡的巨龙长啸了长啸了
魔王狂怒的召唤听见了听见了
我仰天大笑
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我们要重返阳光之土!
哈哈哈哈哈哈哈……
和其他的故事不一样,这本书不象其他书那样上来就写大战魔王怪兽,它既有着史诗的庄严肃穆,有具备了民谣式的风趣俏皮。作者讲述了那些传奇中的人物们平常的生活,让人觉得骑士和魔王也是人,原来也是会乱打架说脏话骂人为了没饭吃而发愁的。
书中既有宏大惨烈教人动容的战争场面,亦有轻松幽默让人不禁捧腹的搞笑细节,也不乏对人物内心的深入探寻和对历史命运的沉静思索。时空门作为引领着情节的转换和前行的关键道具,造成时空交错的奇妙效果。而欧洲古典诗歌的适当运用,既强化了故事的中世纪色彩,又深化情节,颇有画龙点睛之妙。
掩卷长叹,情与仇,欢笑与恐惧,生与死,什么是必须敬仰,什么是必须遵从,什么是必须爱,什么是必须恨?依德尔人的命运,斯朗人的命运,精灵的命运,矮人的命运……天空中大笑的究竟是谁的神灵?人生不过也是匆匆划过天空的一支箭,而无数人奔向他们终点的历程,就汇成了恢宏壮观的奇景。
结局终会来到……但是,却没有一个结局,是注定的……
而将来的故事,正在未知处慢慢成形……
——————————————————————————若星汉网络连载结束后记大结局作者其实远没到写后记大结局的时候,大的背景才刚刚展开,但还是先告一段落好。冷处理一下后,然后也许我会更明白要如何打磨它。
这样的话大家只要看完第一卷就好了,虽然也许对很多人来说它不象有结局。主角仍然没有得到力量,也没有悲壮的战死。没有打败宿敌的**。也许我该从康德进骑士学院写起来一部升级练功成长型的小说,也许该让他率银月光华军与最后的魔军来一场决战。还有太多人的结局没有交待,不,似乎是一个都没有交待才对……路华美亚、云迪、罗恩,百亚、里德,亚漠斯,阿华依,毕斯麦、银瓶、将将丽斯、阿兹、水华、卡夫娜、莫卧儿、卡奇云德、大祭司、华优冰其斯,难道,如果……还有康德。可是本来也就没有结束。目前的版本也不是最后的定稿。
若星汉对我来说是一部很特殊的小说。2001年初它的第一部就完成了,但是我没有将它上网,因为我并不满意它。因为它是我的第一部带有商业色彩的作品,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写长篇的通俗小说。在这之前,我只是放纵的四处挖坑。按我的脾性很难有写完的长篇作品,因为我总是很难对它感到满意,总是在等待灵感,而只有若星汉是例外,我写它很重要的原因是在于有人喜欢它,它不是我最满意的孩子,但是有那么多人喜欢它,所以它才得以长大。所以它可以说是在被我扼杀的边缘被读者救出来的一部作品。
但三部几十万字的作品,在总计一年之内,在同时需要写其它工作上的剧本的情况下,的确是极仓促的,所以文笔结构情节构思上都有许多缺陷与疏漏。如果只是这样的水平,在网上或许还能混得过去,但实在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和喜欢过它的读者们。
当然,如果将来按我的意思大修之后,或许它反而会让读者们觉得陌生,所以还是快些把现在的第一卷打包吧。
如果可能,修订之后想在内地找一家出版社出了它,可惜似乎奇幻在国内的市场和声誉并不好,月亮还是总是外国的圆一点,这固然是国内许多奇幻写手太浮燥,而读者们你们是否也已养成了快餐的习惯了呢。谢谢所有看完了前三部的朋友。
也许你们还有遗憾,希望看到更多象魔族战歌那样的情节,不过我想感动不能有太多次,能记住一次已经很好了。我喜欢听到战鼓响起而流泪,也喜欢眺望星空时的平淡与静静回忆。将来若星汉也许会续下去,变成银英那样的大部头,也许被遗忘淹没在网络书海中,那要看还有没有人会记得它了。ww w . xia oshu otxt.N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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