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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服装厂。十几个提着旅行包,风尘仆仆的女人排队站在厂区里的一道小门前。现在是八月,按理不是招工的季节。但让我吃惊的不是这个,而是我发现这群女人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老人,年纪在六七十岁之间。通常来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几乎已经被排斥在可用劳动力的范畴之外了。

我在厂区门卫室里等候着李萍香。她正在跟队伍外维持秩序的一个男子交谈。门卫是个秃顶老头儿,大约五十来岁,体形还算健壮,一双眼睛犀利有神,他穿着白背心,赤裸的右臂上竟有一片龙形的文身——我猜想他年轻时的身份,他朝我怪笑了一下。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安,厂区的大门口站着两个漫不经心的保安,他们抽着烟,聊着天,但是他们的漫不经心里都潜伏着和这老头儿惊人相似的气质——某种一触即动的爆发力。

大概十分钟之后,李萍香回来了,和她一起出现的是一个穿着黑T恤的年轻男子,他的相貌原本应该算是相当不错的,只是左眉的上方有一大块类似烧伤的疤痕,让人望而生畏。“走吧,走吧,老板要见你啦。”她兴奋地好像做成了一桩大事,一面走一面小声嘱咐,“他们要问你问题,问啥子你就答啥子,多说几句漂亮话……”走进厂区我便听不见她说的话了,至少上百台缝纫机的针在敲打着布料。哒哒哒哒哒哒……

厂长办公室里有四个人。三个歪在沙发上,一个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大班椅上,一只脚踩在黑亮的桌面上,另一只则发报机般地抖动着,而那一脸又黄又黑的横肉在颠簸中波涛滚滚。他眯缝着眼打量着我。“叫什么名字?”

“谭馨。”我随口胡诌着,对这样一个人撒谎我没有丝毫内疚。

“谈心?”他伸出脖子扭动着,“还他妈聊天呢!”屋子里的人一起哄堂大笑。

我没有笑。“名字是假的,因为我不能用真的。”

他直了直身子:“好吧,谈心,说说吧,你犯什么事儿了?”

“杀人。”笑声戛然而止。

“不要乱说话。”李萍香在旁边低声说,眉眼都快被皮肤挤掉下来了。

我没理她:“你信吗?”

脚从桌面上拿下去了,那张庸俗不堪的脸上终于浮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信!”屋子里又蹿出半声大笑,在听到“我信”这两个字后,后半声笑被原主人生吞了回去。

“你信?”

“我信。”他重复,“因为我觉得我们俩有点儿像。”他的言外之意让我打了个寒战。

“留下吧。”他点燃香烟,“听说你当过医生,我这儿正好缺个医生,你有用,可以帮我省不少麻烦。以后跟着他们叫我刁哥吧。”

“你不怕?”如果他不怕一个杀人犯,那么我就要害怕了。

他歪着嘴坏笑:“没走到绝路的人我还不用呢。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只有一条生路可走,能给你机会的人只有我,所以要怕的人是你。”屋子里的人都在沉默。所以我想他这番话不止是说给我一个人听。

“你不该那么说。”走进刁哥为我安排的房间,李萍香开始埋怨,“杀人这种话咋能乱说哦。”

我打量着我的新居——一室一厅,有独立的卫生间。“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你怎么会认识这些人?”

李萍香展示了她从未展示过的智慧:“你管他们是啥子人,只要他们给你活路。”

两个人的沉默持续了五分钟,最后她站起来:“我该走了。”

“去看你儿子?”我叹了口气,“当兵的那个。”

她笑得极古怪:“呵呵,是啊,当兵的那个。再见。”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伤感。“再见。谢谢你。”

“唔?”她一脸心不在焉地回过头,“什么?”

“我想活。”我说。

她点头:“好死不如赖活。”

门关上了。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可以活下去了。我推开窗户,窗外的视野很开阔,正好可以看见厂区的围墙和大门。三天以前,我失去了前途;两天以前,我失去了希望;昨天,我失去了尊严;今天,我进了这道门,又会失去什么?

我列出一张清单,刁哥的手下用两天的时间就买到了清单上所有的东西。客厅被改造成了医务室,药柜数个,病床两张。我住在里间,一张单人床,一张旧桌子,一张椅子,一个脸盆架,一个开水瓶——三餐去食堂和工人们一起吃。经历过生存底限的人就会知道要活下去其实需要消耗的物质并不多。

我的心如死水。水不动了,不流了,不去大海了,就会被称为死水,和人的尸体一样,水死了也会腐烂,会发臭。我的身体就是它的棺材,而日子,就是填埋这副棺材的黄土。每天黄昏我都会坐到窗台上看着楼下发呆——常常会有人从楼下走过,其中包括刁哥——那个给了我现在生活的男人,这个服装厂里藏着很多秘密。他不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商人,直觉告诉我已不止一次发现这里气氛诡异。

制衣车间的工人们每天都在忙碌,但我从没看见货仓里的货物被运出过,而作为老板的刁哥据说是从未进过车间,我也从未在他的脸上看见与此有关的焦虑;总有中老年女人频繁出入厂区,但基本上都是当天来当天走,没有任何人留下过夜,她们总是会排队进入厂区的某个固定的屋子,十分钟后舒眉展气地离开。这期间所有的保安措施都会变得异常严格,通常来说,大门口会有三到四个人,队伍附近有六个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是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处——监视一群风吹就倒的老太婆?

若是传销,时间未免太短,行动未免太自由,而她们离开时的行李也并不见得比她们来时更多。这一切都很异常,但异常并不是证据——装聋作哑,是此刻最理智的选择,如果我早点儿学会这个本事也不至于沦落至此。我终于明白,妥协并不是不会付出代价,但它可以让你不必付出最大的代价。

有人狠狠地敲着医务室的木门。来人叫阿健,二十四五岁左右,是随时跟在刁哥身边的四个手下之一,或者,应该称之为保镖——这是另一个异常之处,一个小小服装厂的老板,护驾队伍竟然如此豪华。阿健已经是第三次来医务室,七天之内。第一次是感冒,第二次是刀伤,伤口在掌心,这一次也是刀伤,伤口在左臂,是竖着的,五公分,皮肉翻出,需要缝合。他并不是很得宠,有时候刁哥出门会让他留守。我用过氧化氢冲灌伤口,棉签毫不客气地塞入伤处,阿健痛得咬牙切齿。

“拜托!这不是马桶!”他另一只手拳头紧握,看样子随时会砸到我脸上来。

“病菌要没清洗干净,被缝合在里面,厌氧菌可就高兴了,过不了多久你这胳膊就真成马桶了。”

他的手臂静脉处有几个结痂的针眼,傻瓜也知道那代表什么。壮实的二头肌和三头肌,针孔就像是大厦下白蚁的巢穴。缝合针刺入皮肤,他杀猪般地大叫。“你他妈要人命啊!”

“怕痛就别让自己受伤。”我故意没打麻醉针,一个人只有狠狠痛过才会懂得如何避免去痛,如果他能伤得更重一些,也许反而会离死亡更远一些。

阿健沉默了半晌。“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受伤?”

“你们不就是怕被人问所以才把我留下的吗?”我把一大把消炎药包进纸包扔到他身上,“一天三次,一次两颗。”

阿健站起身往门口走,走了两步他停下来。“来了之后就没出去过吧?不觉得身上的衣服该换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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