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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我那辆被抢的QQ车的后备厢里发现了孙浩秦的尸体。照片上的孙浩秦被五花大绑着,睁大眼睛,眼神里的惊恐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散去。

“不可能!”我大叫,“不可能!”是的,不可能。我逃走的时候他还躺在地板上,流着血——就算那个时候他还没死,也不可能在这种身体状况下追上来——他也没必要这么做,只要他活着,打一个电话就能让我成为丧家之犬。

在车子里还有另外两具尸体,样子大概十八九岁,但我通通不认得。“你怎么解释?”

我无法解释。“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什么时候死的?”我问道。虽然只是照片,但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孙浩秦的尸体并没有腐烂的现象,照片把他的眼睛拍得很清楚,他的角膜没有任何混浊现象,可是人死后四十八小时内就该出现角膜白斑融合成片,届时角膜将变得完全不透明。我出逃那天是8月2日,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三天,而天气一直很炎热,如此高温,尸体按理应该在三天左右就会出现腐败的巨人观。照片上的这具尸体,死亡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四十八小时。

“怎么?还想着从我们这儿套信息啊?”被称为小吴的警察横眉冷笑,“你也太会顺着杆子往上爬了吧?我说不会有人偷了你的车,你就说有人抢了你的,问你百安岭上的事你就玩失忆,现在又想搞什么花样?哦,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写小说的,最擅长的就是编故事嘛!我警告你,最好还是老实点儿,不要以为自己有本事就可以钻法律空子。”

我没有回答,陷入沉思。抛开一切的不可能和非科学因素,单从我所见到的来讲,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孙浩秦根本没有死,而且他带着伤追上来找我,那天和阿健一起出门的时候,我看见了孙浩秦,他不是我的幻觉,就是活着的孙浩秦,可是后来他不见了——在我低头呕吐的时候。在那两个警察出现的时候他离开了!

一个受害者不该害怕警察。一个被我重伤过的人,不去报警,而是自己亲自追踪凶手,在遇到警察的时候不但不呼叫帮助反而躲开——最后,这个人还蹊跷地死在了我的车里。如果我离开他的时候他还活着,那么现在杀他的就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我没有杀他!

“哈哈,我没有杀他!他没死!他不是我杀的!”我大叫大笑着。

“我再次警告你别玩花样啊!”年轻的警察被激怒了。他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我的感觉——从最沉重的罪孽里解脱的感觉。原来我早已在坐牢——良心就是最大的监狱。

“我原来也以为我杀了他……”我决定说出一切,我缺失了太多信息,警察也是,只有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我们才有可能找到真相,虽然这意味着我将面临因严重伤人而被起诉和处以刑罚。但至少不是因为谋杀——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有证人。”我说,“在我被抢劫的时候,李萍香就躲在灌木丛中,我没有看见抢劫犯的样子,但她一定看见了。”

“你知道李萍香的儿子在哪个部队当兵吗?他叫什么名字?”

我摇摇头:“我没问过她。”

“那不是大海捞针吗?”年轻的警察咕哝着。

“还有沈科,那个艾滋病小孩儿,他虽然不能证明我被抢劫了,但至少可以证明我们当时是徒步去他那里,是徒步离开的。他一直住在那里,你们应该很容易找到他。”

谭警官在思考:“你说是这个李萍香介绍你到刁小东的服装厂去的,她跟他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刁小东是做什么的吗?”我摇摇头。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是我因为伤人被通缉了吗?”他们是本地警察,我不是什么大名人,没有特写照贴得满大街都是,出了汉源县我就没再使用过身份证,那么他们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唯一渠道就只剩下一个——我遗失的证件——而那东西应该在劫匪的身上。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在车里发现了我的身份证或是驾驶证,如果我是凶手,怎么会把这些留下?还有,我怎么会选择自己的车子?车牌号一下就能查到我,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在哪里找到我的车子的,但能被你们发现就说明它不难找,真要毁尸灭迹,我干吗不烧了它?所以,杀死孙浩秦的人不是我,是另有其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个人肯定想嫁祸给我……”这句话一出口,忽然间一个念头闪入脑海,我愣住了。

“哦?那你觉得谁有这个可能性?”谭警官问道。

“车子!”我叫起来,“他先找到车子,然后才找到我!”

谭警官的眼中闪过一道光,姜到底是老的辣,他立刻明白了我的言外之意:“你是说,车子里有追踪器?”很快他们便确认了这一点——车里的确有追踪器。这追踪器必须在我打伤孙浩秦之前就已经安装好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孙浩秦是不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人?”

我苦笑着摇头,如果我的作用于他不过是一个展示品,那么嫉妒这种情感就是不存在的。

“那你是不是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谭警官是个厉害角色,这一句话在我的脑子里轰然炸开。

我没有拿走他的东西。但并不代表我的身边没有他的东西。那只女式古董表!我想起孙浩秦在把它戴到我手腕上的时候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也许这是一个很有故事的手表,也许有一天你会为它写一个故事,也许有一天它会因此而价值连城。”

“我曾经写过一本小说,小说的男主角把一封情书以芯片的形式藏在送给女主角的戒指里,孙浩秦说他很喜欢那个故事。”我咬咬牙,“也许,那只手表里……”

孙浩秦不会把情书放进去,倒是有可能把他的秘密藏进去。“也许有一天它会因此而价值连城。”那就是答案——谁会想到他把秘密藏在女友的手表里?

如果是这样,一切疑惑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他没有报警是因为他不敢报警,他要在警察之前找到我,拿到那只装着他秘密的手表,他之所以在我的车里安上追踪器就是为了随时掌握我的行踪,于是他找到了那辆车,找到了劫匪,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个秘密是别人的秘密,也许他正是因此而死于非命!

“我们没有看见什么女式古董表,”谭警官摇着头,“车里没有。”

“这不正说明它就是目标吗?”我打了个寒战——如果那只表在我身上……怀璧其罪,如果不是劫匪抢走了它,也许在车里的尸体就会是我。“某人得手了。”我颤声得出结论,“他杀死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孙浩秦,然后企图栽赃给我——这很容易也很自然。”

谭警官在沉思,看来我的推论让他有些动摇了。“那百安岭上的事,你一点儿都不记得了?”他换了一个问题。

“百安岭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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