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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火斗麒麟》 作者:杨辉素

第37章 生死马帮路(2)

  突然,前面一声怪叫,“呼啦啦”飞起一群小鸟。郑顺猛地一带马,向后一挥手:“停!”

  马帮立刻停了下来,众帮众各持家伙,做好了应战的准备。

  树林里鸦雀无声,几缕白烟慢慢随风飘了过来。

  “大哥,没事儿了,咱们可以走了!”郑顺大声说道。

  “当心!”何永伦眼睛盯着白烟,脸色一变,“瘴气,别喘气!”

  可是已经晚了,郑顺刚一回头,身体便晃了两晃,“扑通”一声从马上摔了下去。

  紧接着,十来个帮众也身子晃动,一头从马上折了下去。

  何永伦紧闭住呼吸,待白烟散尽,他催马上前,此时,马帮中只剩下了五六个帮众。

  “哈哈哈!”随着一阵狂笑,几十个胡子从树林里涌了出来,把马帮紧紧围在正中,为首的正是老大难。何永伦看着老大难:“大当家的,我没想到你会用这样下三滥的手段!”

  “这不怨我,是你用下三滥手段在先,对付你这下三滥的人,我还讲什么江湖道义。”

  “你真的敢得罪官府?别忘了,胡子永远是贼,而官府永远是官,官府不是剿灭不了你们,而是想不想剿灭。”

  “此乃乱世,乱世就是各自为王,有枪就是爷。乱世能信官府吗?乱世宁信绿林不信官府。我得罪他姓黄的怎么样?我能聚齐全关东的胡子,可他姓黄的却聚不齐全部的部队,这批喷子我是吃定了。”老大难说着一摆手,“你可以带着你的兄弟们走了!”

  “我宁可死于马前也绝不抛下兄弟!”何永伦说着举起了枪。

  “砰!”老大难的枪响了,正中何永伦的手腕,何永伦身子一晃,掉下马去。他一咬牙,左手撑起,准备爬起。

  “别动!”老大难的枪逼住了何永伦。

  “别动!”突然,一阵怒吼在林中响起。老大难一愣,扭头一看,树林中不知何时冲进来一队士兵,黑洞洞的枪口早已对准了他们。众胡子一见,纷纷放下枪,举手投降,老大难也没办法,只好放下枪,举起了双手。

  一个军官走了过来,扶起何永伦:“何大当家的,让你受惊了,昨天接到你的飞鸽传书,黄旅长便命令我们在关键的地方接应你们,我们就想到了这儿,带着一个排的弟兄刚刚赶到,还真救了急。”老大难一愣:“这是怎么回事儿?”

  何永伦看了看他:“还记得昨天打的那鸽子吗?其实那都是我的信鸽,每到一处,我都写好求救信,并按当天要走的地方写好地址,如遇难处,我便趁机放出信鸽求救。我假借打不着鸽子趁机捉你,料你必不会罢休,所以用鸽子向黄旅长求救。大当家的,贼永远不和官斗,你以后一定要记住这句话!”

  “唉!”老大难闷吼一声,不再言语。

  军官一摆手,兵士急忙过来给何永伦包扎伤口。何永伦推开士兵,一把抱起郑顺,命人取出解毒良药,给他和众帮众灌下去,又给同样中药毒的马灌下药,许久,郑顺慢慢吭了一声,睁开了眼睛。

  “二弟,你醒了?”何永伦的眼泪顿时涌了上来。

  郑顺身子发软:“多谢大哥搭救,可我怎么浑身没劲儿呀。”

  “没事儿,你吸入的烟毒太多,需要几天才能复原。”

  郑顺长叹一声:“我拖累大哥了。”

  “兄弟,这是什么话,只要你安然无恙,大哥就谢天谢地了。”

  而此时,那十来个中毒的帮众却没有清醒过来,他们已经把生命永远留在了这条马帮的生死路上。带着剩下的那几个帮众,何永伦草草掩埋了死去的帮众,磕头拜别,站起身来,准备会同军官一起离开。突然,一阵枪声传来。何永伦一愣,抬眼望去,老大难和那几十个胡子已经被军官带着士兵全部枪毙。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呀?”何永伦失色问道。

  军官笑了笑:“黄旅长有令,无论是谁,敢打军火的主意,格杀勿论!”

  “这,可老大难是有名的绺子呀,杀了他将会惹祸呀!”

  “放心吧,这里离黄旅长驻地没多远了,以后就由我们公开护送你们,看看还有哪家胡子敢劫枪。”军官说着笑了笑,“何大当家的,咱们上路吧!”

  何永伦叹了口气,带领众人上马,催动马队,向前赶去。

  四

  中午时分,一行人出了大山。前面出现一个饭店,众人便在饭店落脚,下马进店,吃饭打尖。

  酒过三巡,军官站了起来,手端酒杯来到何永伦的跟前:“何大当家的,下一步你作何打算呀?”

  何永伦一愣:“作何打算?当然是和长官你一起把枪给黄旅长送去,这趟马帮就算跑成了,长官这么问有什么别的意思吗?”

  军官一笑:“何大当家的,现在可是乱世,有枪就是爷,有枪就有钱,有枪就有地盘呀。这上百条快枪在你这儿,你就没别的想法?”

  何永伦急忙站了起来:“何某虽然是马帮,却知道江湖行走应以诚字为先,一诺千金,才能赢得江湖的认可,何某跑马帮这些年来还从未失信于人。再者说,黄旅长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就是粉身碎骨也要把这批枪给他运去,这也是黄旅长之所以选择我运枪的原因,还望长官不要试探在下。”

  “噢!”军官沉吟了半晌,“这么说来,你是不肯把枪送给别人了,包括我?”

  何永伦一愣:“长官,你不会是开玩笑吧?这可是黄旅长的枪,我不会动的,我相信别人也不敢轻易动它!”

  “我开什么玩笑!”军官的一杯酒全泼到了何永伦的脸上,“我俞某人也有一番雄心壮志,他黄海天凭什么就比我强比我官大比我有钱,还不是因为他手里的枪比我多嘛!在乱世的大关东,谁手里有枪,谁就有钱,谁就是爷,这批枪,是我的了!”

  “你!”何永伦和郑顺以及其他几个马帮帮众伸手就要操家伙,可他们的手还没触及枪柄,士兵们硬邦邦的枪口已经顶到了他们的后心上。

  “本来在树林中我就想连你们一块儿收拾了,可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实力如何,怕贸然下手没有胜算,所以就有意和你们接近。现在看来你们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竟然连我都不防,真是上天赐给我的这批枪呀。有了它,我俞某人拉杆子带兄弟,然后再直接投靠张大帅去,咱也弄它个旅长、师长当当,实在不行咱还能占山为王。你们这几个废物,我现在就杀了你们,再把这个饭店的人全杀光,然后说是老大难杀了你们抢了枪,他黄海天不会怀疑我的,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暗地拉杆子,时机成熟一举上山。”

  “姓俞的,你不得好死!”郑顺破口大骂。

  “我得不得好死你们是看不到了,我现在就能看到你们不得好死,临死的时候我送你们一句话:乱世,谁也不能信!”军官说着一挥手,“预备……”

  “砰!”一声枪响,军官晃了两晃,“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子弹是从马群里射来的,众士兵顿时大乱。

  “都别动!”何永伦猛地大吼一声,“我的马群里还有埋伏,谁动就打死谁,想活命的快把枪放下!”

  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先后把枪放在了地上。郑顺和那几个帮众急忙拿起,逼住众士兵。郑顺看了看何永伦:“大哥,谁开的枪?”

  何永伦一笑,快步走到马群旁,解下一只箩筐,小伙计魏常新从里面走了出来:“大当家的,让你受惊了。”

  “是他?”郑顺一愣。

  何永伦点了点头:“对,就是他。其实他是我的一个秘密兄弟,我特意安排他进了‘到家了’客栈,又故意让他弄掉枪,把他收入马帮,其实就是让他暗保马帮以防意外。离开‘到家了’客栈当天晚上我就把他解开了,还留给他这只枪,一路上他什么都知道,这就是我埋下的奇兵,今天终于在最关键的时候发挥了作用。”

  “大哥,你真了不起!”郑顺上前一步,抱拳施礼。

  何永伦得意地一笑:“兄弟,那个军官临死前说的对,乱世,谁也不能相信,所以我留了这么一手。刚才我怕这帮傻当兵的返过味儿来,故意说马群里还有埋伏,其实就他一个人。”

  “对,大哥做得对,乱世是真的谁也不能相信!”郑顺说着转到了魏常新的身旁,“砰”的就是一枪,“包括我!”

  魏常新闷吭一声,倒地身亡。

  “你?”何永伦一愣,刚要前扑,郑顺的枪对准了他,“大哥,别怪我不情,其实这都是你逼得我。乱世谁不想为王,我可不想像你一样当马帮一辈子,这是一批枪呀,谁有了它谁就是王,可你就是不动心,非要给那个姓黄的送去,是你逼着我朝你下手呀!实话实说,老大难是我联络来的,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咱们运的是枪。我本想借他的力量取了这批枪,然后再想办法除掉他。我知道这个马帮里除了他们三个帮众,其余的全是你的死党,硬拼我拼不过你,所以最好先让你和老大难拼个两败俱伤,没想到你轻松闯过了山隘口那一关。其实我早知道树林里老大难要用瘴气毒,我也事先通知了我的这几个兄弟,所以一放毒他们没事儿而你的人全完了。而我是故意中毒,好让老大难和你再拼,没承想你弄了军队,你又逃过了一难。老大难完了,又有军队护送,我以为这批枪没我什么事儿了。可没想到那个军官也对枪起意,更没想到你还藏有伏兵,正好,你们两个全帮了我,真是天助我也。现在,你剩下光杆司令一个了,右手也中了枪。看在这么些年的份上,我留给你一些大洋,你赶快逃吧,我和我的弟兄带枪上山。你们这几个当兵的,愿不愿意跟我走?愿意就和我报号开绺门,吃香的喝辣的,不愿意的我也不留。”

  “愿意!愿意!”众士兵先后应道。

  “我真是瞎了眼,咋就没看出你这条狼!”何永伦一张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大哥,你刚才还教我,乱世谁也不能信,咋这会儿你就气成这样了!”郑顺一脸坏笑。

  “乱世真的谁也不能信吗?”随着一声问话,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竟然是饭店老板。他几步来到郑顺的面前,伸手薅下胡子,摘下眼镜,竟然是“到家了”客栈的掌柜熊务本。

  “你?”郑顺一愣,“怎么是你,你要干什么?”熊务本一笑:“你郑二爷和老大难联络共同劫枪,可你郑二爷却不认识老大难,真是有眼无珠!”

  “什么,你是老大难?”郑顺和何永伦一愣。

  熊务本笑着点了点头:“不错,你们杀的那个只是我的一个手下,我才是真正的老大难。没想到吧,那个‘到家了’客栈和这饭店一样,只不过是我的一个掩护而已。”

  “我杀了你!”郑顺说着举起枪。

  “你们还能杀人吗?”熊务本仰天大笑,“你们可是吃了我做的饭菜呀!”

  众人一惊,顿时觉得腹痛如搅,全部捂着肚子蹲了下来:“饭…菜…有…毒……”

  熊务本目露凶光,点了点头:“自打你郑二爷派人要和我联络,我就觉得要取这批喷子,可我不能在自己的店里动手,我也要防着你郑二爷,再者说,即使你郑二爷不想害我,我也要害你,因为喷子不可能给别人,只能给自己。我派那个手下装成我去劫你们,没想到让你们把他们灭了。你们到了这儿,我只有亲自出面用毒杀死你们。我没想到的是,那个魏常新竟然是你何永伦的人。可惜你们兄弟反目了,否则,我老大难也难以顺利拿到这批喷子。”

  何永伦和郑顺手捂肚子,七窍流血:“乱世……乱世真的谁也不能信……”

  “不,你们说错了!”熊务本来到两个人面前,蹲下,“我告诉你们,乱世,只有一个人可以相信,那就是自己!今世你们走到头了,来世你们再做好马帮吧!”

  老大难说着打了个呼哨,很快,十几匹快马奔来,十几个胡子跳下马来,把马帮驮的枪取出,放在自己的马背上绑好,然后把众人的尸体收拾掩埋好,在老大难的带领下,飞身上马,搅起滚滚烟尘,消失在茫茫天际……

  (发表于《百花故事》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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