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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异罪案侦缉实录》 作者:桑尚

第27章 罪案实录第六宗 血腥楼道案(2)

  我心里猛地一跳,之前那些案件如演电影一般,回放在脑海中,模模糊糊地,我好像感觉到一些什么,但又无法加以明确。

  嘱咐其他同志先看着,我快步走回办公室,将所有受害人的资料全部翻了出来,包括他们配偶和家人的详细资料。

  按照案发的时间顺序,我将这些资料并列排放在一起,仔细研究揣摩,尝试着理清一条脉络。

  系列刨锛案共有五名受害人,其中第一、三、五名受害人为30岁左右的女性,均已成家,也就是少妇;第二名受害人为18岁高中男生,第四名为60岁的老年妇女。

  三名少妇都受到了极为残忍的击杀,头面部破损严重。高中男生遭到一次击打,老年妇女因行凶中途有人下楼,发案时也是遭到一次击打。所有受害人均在遇袭后遭到洗劫。但是在这里,我却发现了一个疑点。

  三名少妇都是职业女性,随身理应携有一定钱物,但凶手对高中生和老年妇女下手就让人费解了。如果是预谋作案,动机仅仅是抢劫,那凶手应该会有一定的选择意识,可以预料到男孩和老人身上不会带有太多财物的。

  另外,要是随机抢劫杀人,凶手行凶之后,仓皇摘下被害人佩戴的金银饰物,接下来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拿着挎包、钱包迅速逃离现场才对。实在想不出凶手为何要滞留案发地,有条不紊地将死者的手包打开,一件件地细致挑选着值钱财物,然后再将无用的抛弃。按照我们的办案经验推测,凶手这样做,如果不是有着极好的心理素质,就是有意伪装抢劫杀人的假现场。

  如果是伪装现场,那就说明被害人与凶手结有私怨,必须重新排查他们的社会关系。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凶手怎么可能同时和三个人都有仇呢?莫非这三名少妇有什么共同点?

  一念至此,我一页一页,重新查阅这三名少妇的资料。

  第一名少妇孙洋,中学美术教师,老公是某厂采购部业务员。

  第二名少妇唐亚林,在地下商场做买卖,老公是赴韩国劳务输出人员。

  第三名少妇崔秀香,物价局普通科员,老公是一名刑警。

  她们均为普通市民,一切似乎都很正常,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屋内极静,纸张逐页翻过,发出轻轻的刷刷声。受害人的生前彩色照片,逐一出现在眼前。台灯光线昏暗,恍惚中,她们的脸孔彼此叠印重合,竟似完全一个模样。

  突然,桌上的手机嗡嗡振动。我吓了一跳,急忙伸手抓过,显示进来一条短信,是陆超发来的,说女儿一直在哭着要妈妈,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

  我皱皱眉,刚要回复,猛地又停住,我脑中灵光一闪,终于知道这三名少妇有着什么共同点了。

  老公!他们的老公有问题!

  三名少妇的老公工作性质非常相似,都是常年在外奔波,至少也是多日不能回家。而高中男生和老年妇女的背景则很普通,没有发现任何关联性。

  凭着直觉,我不相信这仅仅是一种巧合,似乎凶手是在有意识地寻找这类目标,而中间穿插的那两名死者……

  我有点不敢往下想了,我意识到,他们可能是凶手故意放出的烟雾,试图掩盖其真正的目标选择。

  我当即将这一猜测上报专案组,并将所有材料逐一列出。

  司马局长想了想,慢慢地说:“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么接下来要是再发生第六起刨锛案,受害人则绝对不会是少妇,而应该是凶手随机选择的普通人。也就是说,还会出现一个倒霉的,成为凶手的烟幕弹。”

  我说:“没错,下一个受害人肯定不是少妇,但第七个肯定还是少妇。”

  可是除了司马局长,所有人都对我的猜测表示质疑。因为按照我的推论,如果凶手是有意寻找这类作案目标,那就意味着,凶手对死者的家庭状况比较了解,知道其家中男主人常年在外,并且有着极深的矛盾,但根据之前排查结果显示,三名少妇死者的社会关系极为简单,本人和配偶都没有发现与人结怨。

  还有一点无法解释,三名少妇彼此素昧平生,查不出她们之间的交集。举个例子:我认识王二、张三、李四,而这三个人却彼此不认识,但他们偏偏都是脚气病患者。

  凶手要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家庭中寻找适合的作案目标,并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全部罪行,这简直就是巧合中的巧合,奇迹中的奇迹,概率极小,难度极大,应该是长期谋划而成的。同时,还要故布疑阵,随机选择其他人进行击杀。可是问题在于: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司马局长和省厅刑侦、技侦总队协助我们的几名同志商量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我的推测。

  司马局长说:“在目前没有任何线索的条件下,不应该轻易否定桑佳慧的推测,或许这还是一条打开突破口的捷径呢。但是,我还要补充两点,推测终归还是推测,巧合总是无处不在的。而且,这三名少妇的配偶均是常年在外的事实,似乎仅仅是种表面现象,其中一定还隐藏着没有被我们发现的共通点。刚才我和省厅的几位领导研究过了,从现在开始,在一方面保持布控蹲守警力不变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全力调查三名死亡少妇,力争在她们身上挖到那个隐藏着的共通点。”

  说完这些,司马局长还颇为促狭地看着我们,慢慢地说:“丈夫常年在外,妻子独居在家,最容易引发的事情应该是红杏出墙。刑警的工作性质特殊,大家做到心里有数,尤其是你们这些小年轻的。”

  很快,他的面色恢复严肃,又说了一句:“同志们,我不希望用第六起案件来证明桑佳慧的推测。大家玩儿命吧。”

  在这次会议上,技术人员又汇报了关于凶器的相关检验结果。

  通过对死者创口测量,提取微量遗留物并进行综合比对,我们发现五起案件共使用了三种凶器,分别为羊角锤两次、锛子一次、榔头两次。下一步也要全力寻找凶器来源,对全市木工工具售卖店进行拉网排查,对全市木工尽最大可能进行摸排。

  案情分析会后,我们分出部分警力对三名少妇展开了细致调查。同时,继续加大对前科劣迹人员的跟踪布控,重点掌握疑似人员的近期活动轨迹。

  在移动、联通、电信等多家运营商的配合下,我们尽可能地将死者手机和小灵通上的全部通话、短信记录调取出来,逐一进行审查比对,没有发现任何相同的记录。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号码是同时出现在两名以上死者手机中的。

  通过对死者配偶、亲属、同志和邻居的大量走访,我们了解到她们平时都有上网聊天的习惯。但这也属正常,尤其是独居在家的人,难道凶手会是通过这一点接近的死者吗?

  为了验证这一推测,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我们从腾讯公司调取了死者QQ历史聊天记录,逐天逐人进行比对分析,还是没有发现任何疑点。

  莫非我们的侦查方向错了,凶手真是随机选择作案对象,三名少妇偏巧都是配偶在外?

  5“戴……黑帽子,看不……清脸,身体

  很……膀。”就在大家焦头烂额中,第六起刨锛案件还是不幸地发生了。

  受害人为师范学院一名大二女生,户籍地为我省其他城市,读书期间与同学在校外租房居住。

  案发当天中午,女孩乘坐火车返回我市。19时20分左右,她走进所租居民楼楼道内,迎面撞见凶手,面部遭到一记重击,随身财物被抢走。

  女孩疼得大声呼救,惊动邻居出来查看,并紧急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虽然没有致死,但已经严重毁容,鼻梁骨粉碎性骨折,右眼视力全失。

  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医生终于同意我们在手术后的间隙对该受害人进行了询问。

  女孩意识还算清醒,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话:“戴……黑帽子,看不……清脸,身体很……膀。”(注:膀,三声,在东北俗语中,是身体强壮、魁梧结实的意思。)

  这条线索太重要了。至此,凶手为男性这点应该是确凿无疑。虽然案件还是无可挽回地发生了,但也在另一程度上印证了我的推测,凶手第六起案件是随机选择的,第七起案件极有可能还是配偶在外的少妇。

  紧急案情分析会上,司马局长对我的推测再次表示了认可。他慢慢地说:“连续发生刨锛杀人案,我们已经动用大量警力进行侦查,可谓满城皆知。在这么风紧的时候,凶手仍旧顶风作案,大家分析分析这是为什么?”

  有人联想到了当年艾滋针案件中,曾分析凶手可能受到犯罪连续意识的驱使;还有人说,凶手性格偏执,有反社会倾向,一定是在向警方示威,试图证明自己作案手段的高超。

  众说纷纭中,司马局长说了这样一番话:“大家说得都对,但套用一句老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们想想,案件发生后,咱们已经展开了铺天盖地的侦查,路面四处是警灯,身穿制服的警察随处可见,甚至还在一些重点部位派了便衣,这个动静不可谓不惊天动地了,就是傻子也能察觉得出局势的紧张。如果凶手真如我们所推测的那样,是一个思维缜密、有犯罪前科并掌握一定反侦察手段的人,他肯定会暂时消停下来,没必要继续疯狂作案,这简直就是扛着手枪往公安局跑嘛。”

  我并不认可司马局长的分析,也许凶手就是自信极高,认为自己不会失手,故意挑衅我们呢?

  司马局长笑笑,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前期的一切疑云都已经在今天这起案件发生后散开了,我知道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在大家质疑的目光中,司马局长说出了自己的推断:“凶手绝对没有犯罪前科,即便是掌握一定的反侦察手段也仅仅是皮毛,完全就是一个新手,老手不会这样的。其实在现实中,大多数人都是激情犯罪,有多少人会是老手呢?”

  我们纷纷摇头表示难以置信,作案时机的选择在打警方的时间差,受害目标的选择如此具有针对性,同时还拉上了众多的垫背者,如此狡猾异常的犯罪手段,怎么可能是一个新手所为呢?

  司马局长摇摇头,说:“大家有没有这种经历或者常识,当我们犯了某种错误的时候,一旦被别人发现指出,我们会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找出各种各样的弥补方式,努力证明自己并没有错。”

  我们不约而同地点头表示认可。可是,这与本案又有什么关系呢?

  司马局长继续说:“回头看看本案,凶手在局势这么紧张的情况下,仍旧冒着极大的风险继续作案,就是这样的心理在驱使,而绝不是简单的犯罪连续意识。凶手现在已经紧张了,他在试图掩藏自己,试图搅乱我们的视线,试图让我们的侦查走向误区,试图让我们真的认为这就是一起随机抢劫杀人。”

  司马局长的四句“试图”让我们感到非常疑惑,如此言辞确凿的心理分析,其依据究竟从何而来呢?

  司马局长想了想,说:“大家知道心理暗示吗?呵呵,心理暗示是个极有意思的生理性行为。比如你,桑佳慧。”

  我一愣,就见司马局长指了指我,说:“我要是一直盯着你的耳朵看,你难免不会发毛,以为自己耳朵上有什么东西,肯定会用手抓一抓,或者照照镜子。这是外因式心理暗示,也叫与他暗示。

  “还有一种叫内因式心理暗示,又叫自我暗示。比如你偷了肖天明的手机。”该死的司马局长又指了指我,“肖天明成天在队里嚷嚷自己丢了手机,你作为一个盗窃者,肯定不会无动于衷,心里总是有些惶恐,觉得自己可能会被发现,于是就会有意无意、或明或暗地向大家表明,自己不会偷东西,甚至会找出一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

  司马局长停了停,语气极为肯定地说:“这起案件的凶手正是受到了内心暗示的影响,他已经心虚了,他无休止地作案,甚至一夜之间两次作案,就是在努力地证明自己是个随机性的凶手,是一个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丧心病狂分子。可偏偏因为太频繁了,他的内心动机就此完全暴露,只是要隐藏自己是一个新手。”

  听了司马局长的这番话,再回过头来想想全部案情,凶手的种种行为确实有着这方面的倾向。

  “当然了,”司马局长话锋一转,“也不排除受犯罪连续意识驱使的可能性,或许这个凶手真的刨人刨上了瘾,不犯案就手心刺挠。如果是这样,我宁可看到就击毙他。”

  分析到这里,司马局长逐一环视我们,慢慢地说:“我重申一遍,我不允许第七起案件发生。如果再次发生,你们,还有我,都下派出所干片儿警,和老头老太太打交道吧。”

  6我们遗漏了什么?

  就在这时,网络监察部门报上来一条新线索:通过漫长繁冗的比对,在其中两名少妇死者的手机中发现了唯一的一个共通点,就是她们都曾在生前与本地陌生手机号码有过电话或者短信联系,但这两个号码却不相同。

  按照常理,这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我们每个人几乎都会遇到。比如突然接到一个响了一声的电话,或者一个莫名短信,好奇心重的人都会回一下,询问对方是谁。再就是我们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某人电话号码,然后进行拨打或者发信。死者也不排除上述两种情况的发生,在其手机记录上也确实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但按照两名死者手机上所有类似号码来查,我们分别给那些陌生号码去了电话,并调取了通话记录,只有这两个号码是停机,并且……这两个号码与死者在生前某一个时间段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关键在于,这两个号码没有拨打过其他电话,也就是说,它们都是与死者进行联系的专线,这就显得太怪异了。

  虽然第三个死者类似的疑似号码没有找到,但考虑到电信运营商的通话记录只保留六个月,保不准已经被系统过滤掉了。

  通过新一轮走访调查,这两个号码与死者频繁联络的时段,偏偏还是她们的丈夫外出,或者即将外出的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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