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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作者:柯南·道尔

第11章 黑暗中的一线光明

  莱斯特雷德带给我们的消息既十分重要,也出人意料,我们三个全都惊呆了。格里森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还打翻了杯中没喝完的威士忌酒。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眉头不展。

  “斯坦格森也被杀了!”福尔摩斯喃喃地说,“这样一来,案子就更复杂了。”“本来就够复杂的了,”莱斯特雷德抱怨道,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好像是不知不觉卷入了什么军事会议,糊里糊涂的。”

  “你——你这消息可靠吗?”格里森结结巴巴地问。

  “我刚从他房间那过来,”莱斯特雷德说,“我是第一个发现的人。”“我们一直在听格里森对这起案件的高见,”福尔摩斯说,“你能不能跟我们说说你的所见所闻和所做的工作情况?”

  “当然能,”莱斯特雷德坐了下来,回答说,“坦白说,我原以为斯坦格森与德雷伯的死有关联,案情的进一步发展,表明我的判断完全弄错了。当时我认定那个想法后,就着手调查那个秘书的下落。有人曾在3号晚上8点半左右在尤斯顿车站见到他俩在一起,而第二天凌晨2点,德雷伯的尸体就在布里斯顿路被人发现。我所面临的问题就是查清8点半到案发这段时间里斯坦格森都干了些什么,后来又到哪里去了。我给利物浦警方发了个电报,描述了斯坦格森的外貌,并提醒他们密切关注驶往美国的轮船。然后,我开始查访尤斯顿车站附近所有旅馆和公寓。你们知道的,当时我认为,要是德雷伯和他的同伴分开,按常理推断,斯坦格森肯定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过夜,第二天早晨再去车站。”“他们很可能事先约好了见面的地点。”福尔摩斯说。

  “情况确实如此。昨天我跑了整整一个晚上,到处打听他的下落,但是毫无结果。今天一大早,我又开始查访了起来。八点的时候,我去了小乔治街的好利得公寓,我刚打听是否有个叫斯坦格森的先生住在这儿,他们立刻肯定说有。“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要等的那位先生了,他已经等了有两天了。’”“‘那他现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着呢。他吩咐过让我们9点再叫醒他。’”“‘我要立刻上楼找他。’”我说。

  “我当时想,要是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肯定会使他惊慌失措,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说些什么。一个擦鞋的茶房主动把我领上楼,他住在三楼,一条走廊直到他的房门口。那人指给我房间正要下楼时,我突然看见了让人恶心的情景,尽管我当侦探也有二十多年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吐。一条弯曲的血迹从房门下流出来,一直流到对面的墙脚下,积成一摊。我吓得大叫一声,茶房听到叫声,又回来了,他看到这景象,差点没晕过去。房门反锁着,可我们用肩撞开进了房间。

  屋里窗户大敞着,窗边有一具男人的尸体,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尸体四肢冰凉,看来早已断气。我们把尸体翻转过来一看,茶房立即就认出那就是斯坦格森先生。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挨了很深的一刀,一定是刺到了心脏。另外,还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你们猜,死者脸上有什么?”

  “难道又是用血写的‘瑞琪’。”福尔摩斯说,他还未作答之前,我就不寒而栗,预感到此事的可怕。

  “正是这两个血字。”莱斯特雷德带着崇拜的声音说道,一时间,我们全都沉默了。这个隐藏的凶手作起案来有条不紊,同时又让人难以理解,这就给他的罪行又增添了一层恐怖色彩。尽管我在战场上能够镇定自若,但一想到此事,却不由得升起一阵寒意。

  “有人看到过凶手,”莱斯特雷德接着说,“一个送牛奶的男孩,在去牛奶房的途中正巧经过那家公寓后面的小巷子,这条小巷是通向公寓后面的马车棚的。他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层楼的一个窗户,这扇窗户大开着。这个男孩走了过去,又回头看了看,正好看到有个人从梯子上下来。他的动作悄然无声,神情坦然自若,那个孩子还以为他是替公寓干活儿的木匠呢,所以特别注意了一下这个人,只是心里在想,这时候干活未免太早了点吧。这个男孩的印象是:那个人是高个子,红红的脸,穿着一件棕色的长外套。他肯定在房间停留了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的水中有血,说明凶手在脸盆里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凶手在杀了人之后还从容地擦过刀子。”

  我听到对凶手的描述正好完全与福尔摩斯的推断吻合,就瞧了他一眼。然而,他脸上没有丝毫的欣喜或得意。

  “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有关凶手的线索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斯坦格森口袋了有德雷伯的钱包,但那似乎很正常,因为他负责一切开支。里面有八十多英镑,分文不少。无论这个不同寻常的案子动机是什么,但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者的口袋里没有任何证件或记事本什么的,仅有一份电报,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发来的,上面写着‘J·H在欧洲’,电报上没有署名。”“再没有别的东西了?”福尔摩斯问。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床上放着一本死者临睡前爱看的小说,身边的一把椅子放着他的烟斗,桌上放着一杯水,窗台上有个木质的小药匣,里面装了两粒药丸。”“对,这就是最后一个环了。”福尔摩斯从椅子上一下子站起身,惊喜地喊了一声。接着又欣喜若狂地大声说道,“我的推论现在终于算是完整了。”两位侦探惊讶地注视着他。

  “我已经掌握了构成这个谜团的所有线索了。”福尔摩斯充满信心地说,“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从德雷伯在火车站和斯坦格森分开起,到斯坦格森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的所有主要案情,我都分析得一清二楚了,清楚得就像亲眼看见过一样。我想给你验证一下我的看法。你能弄到那些药丸吗?”“我带过来了,”莱斯特雷德德拿出一个白色的小匣子说,“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本想在警察局找个保险的地方放这些东西。我把药丸拿来,纯粹出于偶然。

  我必须声明,我认为这两颗药丸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把药丸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接着,他又问我:“华生,你来看一下,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两颗药丸的确不是普通的药丸。它们小而圆,呈珍珠般的灰白色,对着亮光一照几乎是透明的。于是我说:“从它的分量和透明度可以看出,我想它应该可以溶解在水里。”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说,“请你把楼下那只狗抱来好吗?反正房东太太昨天还让你把它弄死,省得活受罪。”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这只狗呼吸困难,目光呆滞无神,看样子是活不了几天了。事实上,它口鼻和下巴的白毛清楚说明了它早已超过了一般犬类的寿命了。我把它放到地毯的一个垫子上。

  “我现在将这药片其中一粒分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拿出小刀动手做了,“一半放回盒子里留着将来用,另一半我放进这只酒杯中,杯里有一小匙水。诸位看见了吧,我们的朋友,医生的话是对的,它很快就溶解了。”“这可真有趣,”莱斯特雷德说道,语调中带着生气的味道,他猜疑福尔摩斯在取笑他,“可是我看不出来这跟斯坦格森的死又有什么关系。”“耐心点,伙计,需要耐心!你迟早会发现两者之间大有关系。现在我再加上牛奶使这种混合液更可口,然后把它放在狗的面前,它会马上添个精光。”说着,他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进一个盘子里,放在了狗的前面,它很快就舔干净了。福尔摩斯的一举一动都那么认真,他已经让我们信服了,于是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条狗,期待着会发生令人吃惊的结果。然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那只狗继续躺在垫子上,费力地呼吸着,显然既不见好转,也没有变坏。福尔摩斯掏出怀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依然毫无动静,他的脸上露出极度懊恼和失望的表情。他咬着嘴唇,手指敲打着桌子,并表现出其他种种急躁不安的神色。他那焦急万分的样子使我不禁为他难过起来,可那两个警探却讪笑着,他们瞧着福尔摩斯遇到了挫折而暗自窃喜。

  “这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终于嚷道,一面站起身,来回踱步,显得情绪烦躁,“绝不可能仅仅是由于巧合。在德雷伯一案中,我怀疑是使用了某种药丸,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格森死后真的发现了,可是竟然没有作用。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敢肯定,我的一系列推论绝不可能出错!绝不可能?但是这个可怜的狗吃了却没事。噢,我明白了!

  我明白了!”福尔摩斯忽然一阵欣喜,高声嚷着,跑去拿药盒,取出另外一粒药丸,切成两半,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面前。

  那条可怜的狗甚至连舌头也没舔湿,四条腿便不住地颤抖抽搐起来,仿佛像被雷电击中了似的僵卧在地上死去了。

  福尔摩斯看到这个场景,放心地出了一口气,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看来,我的自信心还不够足。刚才我就应该明白,假如一种情况和推论相矛盾,那么,它必定会有某种其他的解释。其实在看到这药之前,我早就应该想到,盒子里有两粒药,一粒有剧毒,另一粒没毒。”

  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话让人很难相信他是否神经正常,是否在胡言乱语。可是,狗的死却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也开始对这个案子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这一切对你们来说或许有些奇怪,”福尔摩斯继续说,“那是因为你们一开始就没把握住在你们面前的一条真正明确的线索,而我有幸抓住了住它,此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证实了我最初的推测。而事实上,这也是必然的逻辑结果。因此,那些使你的困惑难解并使案情扑朔迷离的情节却对我大有启发,并更进一步坚定了我的想法。将奇特与神秘混为一谈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最普通的罪案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它没有推论所赖以依据的新奇或特殊之处。这件凶案,如果死者尸体就在路上被发现,同时没有任何那些超乎常规或不寻常的相关事物,那会难解得多。所以可以这么说,那些离奇的情节非但没有增加破案的难度,反而使得侦破容易了许多。”

  “够了,福尔摩斯先生,”格里森先生听了这番议论显得很不耐烦,这时他再也忍不住地说,“我们大家都承认你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而且你有自己的工作方法。但是我们需要的不是单纯的理论和说教。

  我们要抓住凶手。我已经讲了我侦查的情况,看来我错了。查彭蒂尔这个小伙子不大可能卷入第二起谋杀案。莱斯特雷德一直追踪这个人——斯坦格森,看来他也错了。你东说一点儿,西说一点儿,显得比我们谁都知道得多。但是现在是时候了,我似乎觉得有权直截了当地质问你究竟对此案了解的程度有多深。你知道凶手的姓名吗?”“我也不得不赞同格里森的说法,先生,”莱斯特雷德也说,“我们两人都尽力了,但都以失败告终。自从我进这个房间以后,你就不止一次说过,你已经获得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你当然不会再向我们保密了吧!”

  “假若迟迟不将凶手缉拿归案,”我插嘴说道,“他就有时间再去行凶。”被我们这样一逼,福尔摩斯露出了犹疑不决的样子。他在房间里不停地走来走去,头垂至胸口,紧锁双眉,他沉思时总是这副模样。

  “不会再发生凶杀案,”终于,他突然停住脚步,面对着我们开口说,“对此你们不必多虑,刚才你们问我知不知道凶手的名字。我知道,然而,知道凶手的名字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能够抓获凶手。

  我估计也很快就能捉住他。我十分希望能按自己的计划来完成此事,这必须谨慎行事,因为我们的对手是个非常机敏、铤而走险的人。而且我有充分的事实证明,他有一个与他同样精明的帮手。只要凶手还没察觉有人已经掌握了线索,我们就有机会抓住他。但是,假若凶手稍有怀疑,他便会隐姓埋名,马上便会在这个大都市的四百万居民中销声匿迹。我决无伤害二位自尊心的意思,但我不得不说官方警探绝非他们的对手,这就是我没有请求你们帮助的原因。当然,万一失败了,我得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不过,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此时此刻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在不影响我全盘计划的情况下,我一定会如实相告。”

  格里森和莱斯特雷德对他的保证大为不满,更讨厌他对官方侦探的轻蔑嘲讽。格里森气得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莱斯特雷德瞪大两只滚圆的眼睛,闪烁着既好奇又恼怒的目光。然而,他俩都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原来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小维金斯来了,两个警察觉得这孩子既讨厌,又微不足道。“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叫来了,就在楼下。”维金斯举手敬礼大声说道。“好孩子,”

  福尔摩斯的和蔼地说,“你们苏格兰场怎么不使用这种手铐呢?”他一边说,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你看,这锁簧多好用,一碰就扣上了。”

  莱斯特雷德说:“关键是找到该戴手铐的人,我们这种老式手铐也足够用了。”“好,很好,非常好,”福尔摩斯说着露出了微笑,“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维金斯,去叫他上楼来。”

  我听了这话心里有些纳闷,因为照他那么说,他好像是要去旅行,但是他从来没有提起过。房间里只有一个小小的皮箱,福尔摩斯把它拉出来,系皮箱上的皮带。正在这时候,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请你帮我系上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半跪着在那里弄着皮箱,头也不回地说。那车夫阴沉着脸,极不情愿地上前几步,伸出两手去帮忙。眨眼间只听见咔嗒一声钢手铐铐上的声音,福尔摩斯猛地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骄傲地说道,“这位就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杰弗逊·霍普先生。”

  事情发生只在一瞬间——简直短促得使人来不及思索。我对那一刻的记忆还十分鲜明——福尔摩斯胜利的神情,以及他高昂的声音,还有马车夫瞪着那似乎是魔术般扣上他手腕的发亮手铐时脸上迷惑而狂野的表情。当时我们大家仿佛雕像似的呆立了几秒钟;接着,车夫狂怒地大吼一声,猛地挣脱了福尔摩斯紧紧抓住他的手,直朝着窗户撞去。窗户的木框及玻璃顿时被撞得粉碎。可是在他还没来得及钻出窗户的时候,格雷格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像三条猎犬似的一拥而上,把他拖了回来,然后展开一场激烈的打斗。这个人力量大得惊人,以至于我们四人一再被他掀翻在地。他像一个癫痫症患者发作时那样狂暴,他的脸及手在他冲向玻璃窗时被严重割伤,但是血液流失并没有减弱他的抗拒能力。一直到莱斯特雷德成功地将双手掐入住他的脖子,才使他意识到反抗已是徒劳无益的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觉得不保险,直到我们把他的脚也铐了起来,才算大功告成。这下把我们几个弄得心跳加速、气喘吁吁的,最后才慢慢地直起身来。“他的马车在这儿,”福尔摩斯说,“我们就用他的车送他去苏格兰场吧。好了,先生们。”他开心地笑着说:“我们总算了结了这桩小小的神秘案子。现在,我欢迎你们提出任何问题,我绝对不会拒绝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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