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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 作者:爱伦·坡

第4章 玛丽·罗杰疑案(4)

  杜宾把目光转向了我,然后面无表情却又似乎略带微笑地说:“你也发现了,现在的问题是要求证一下《星报》中所说的‘尸体至少得在沉到水里五至六天之后才能浮出水面’这个通例常则是不是靠得住。让我们看看它是不是有问题。从一般情况来说,人体的密度与塞纳河这种淡水水质的密度进行比较的话,结果应该为一比一,也就是说这里面不存在谁轻谁重的问题。而一个骨架小、较为肥胖的女人与一个骨架大、较为精瘦的男人相比较,显然这个女人的身体密度是比后者的身体密度更小的。另外,河流的密度比重还会受到海水的潮汐作用的影响。但我们先把潮汐的作用放一放。凡是自己主动跳进大河里的人,几乎很少有人不会受到灭顶之灾。但是只要这个人想法让自己身体的全部都浸泡在水中,包括那些不小心掉进河里的人,他就能够使得自己的身体与河水的比重保持在一比一的状态,因此他是能够浮起来的而未必一定会溺水。一个根本不懂游泳的人,只要能够让自己在水中保持一个站立的姿势,然后让自己的头尽量往后仰,而将鼻子和嘴巴露在水面之上呼吸,他同样可以很自然地浮到水面上来。也就是说在人体和河水之间有一种十分微妙的比重平衡,这个平衡只要轻微的一点改变就会被破坏。所以我们所熟知的情况是,假如现在有一个人在水中,一旦他将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比如一只手臂,伸出水面,那么他原本与水之间的比重平衡便会被打破,水的比重因而变大,产生一股将人的头部往水中压的力量。假如恰巧此时在他的旁边有一块漂浮着的木头,只要他能够抓住这块木头,其身体也会因这一辅助浮起的力量,和水的比重再次实现平衡,其头部便可以重新探出水面。但经常发生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水里时,他往往会挣扎,并且十分慌张,总希望让自己身体的更多部分到水面之上,而且往往是不会想到尽量让自己的头部后仰,靠近水面的,他此时根本没有时间想到这样做反而更容易让自己站在水中,不会溺水。如果头部被浸到水中,水会因为水压的作用灌向口鼻,此时如果呼吸,只能把水吸进肺里,还有更多的水进入胃里,这时整个身体因为被灌进大量的水,其身体就比正常情况下更沉,因此整个身体便会在水中下沉。当然,例外也是有的,比如一些骨架小而肉多肥胖的人,他们溺死之后往往是浮在水面上,而不是沉在水底。”

  杜宾说:“沉入到水底的尸体如果没有某种外力的改变,那么尸体和水的比重是平衡的,只有尸体中的水被排出,才会出现浮在水面上的现象。其中能够改变这一结果的外力也包括了尸体的自然分解。当尸体开始腐烂或者细菌开始分解尸体时,将产生很多气体,这会让身体的细胞组织和器官膨胀,死者的面目也将因此更加恐怖。持续的分解和肿胀在重量不变的情况下,会让尸体的比重相对变轻,于是尸体便会浮到水面之上。但是,尸体被分解的速度由很多因素决定,比如季节中的温差变化,水质中的细菌、矿物质含量多少,水域的深浅,水的流速,死者生前的身体状况等等,这些都足以导致不同的分解速度。所以,我们无法确定究竟需要几天的时间尸体才会分解而最终浮到水面上。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出现时,尸体甚至会在死后一小时之内便浮到水面上来;另外一些情况,则是尸体将永远沉在水底,比如被注射了氯化泵等化学物质的动物尸体便可能不会腐烂分解,因此这种尸体便会永远都沉在水中。不过,能够在尸体分解时产生气体的并不仅仅是尸体本身,一些残留在胃部的食物,同样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发酸发酵而产生气体,其他的一些器官也可能会在一些物质作用的影响下而出现气体使尸体最终肿胀,从而从水中浮上来。《星报》中还提到了用大炮轰炸的尸体,其作用无关尸体沉浮的时间,只不过是物理上的震荡作用而已。当然,大炮的震动可能会让尸体在软泥中松动,或者震掉了原本掩盖在尸体上的泥土,让尸体与水直接接触而发生分解,这等于间接帮助尸体浮出水面;也可能在强劲的震动力影响下,尸体的组织细胞之间联系被破坏,各器官产生了分解,于是尸体肿胀,浮出水面。”

  说完这些的杜宾松了一口气,然后接着说:“这是与溺水及尸体在水中的不同情况有关的理论,明白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看看《星报》所谈到的说法是不是正确了。《星报》一直在强调一具尸体至少要在水中浸泡五天之后才会浮上水面,还有被大炮轰过的尸体等等说法。这些说法仔细检查一下就会发现是自相矛盾和完全没有条理的。根据经验也无法确切地得到六至十天之后尸体才会浮出水面的结论。至少尸体要经过多长时间才会从水中浮起的这个问题,不管是科学上的解释还是经验中的判断,都没有一个权威而准确的标准答案。假如尸体被大炮轰炸,它浮在水面上的原因也是因为其尸体的自身分解和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只要这种分解和气体没有被全部消耗,其比重便将小于水的比重,因此是不存在沉到水底的可能的。但是,我想提醒你的是,‘溺水而死的人’和‘因为暴力被谋杀致死又在死后被弃尸于河中的人’,这两种情况是非常不同的。这一点《星报》的撰稿人也有一定的区分。开始他并没有将溺水和弃尸水中两种情况混为一谈,但是在后来的推论中却完全没有对此进行区分。先前我所说的,一个‘掉进河里的人’,因为试图将身体的更多部分脱离河水而慌张地将手臂伸出水面,因为吸入大量的水而使得身体比重超过了水的比重,于是失去平衡,导致溺水,这时,其死后的尸体是会沉入水中的。但是这种情况并不适应于一个‘因为暴力被谋杀致死又在死后被弃尸于河中的人’,因为已经死了的人是不会在水中挣扎的,因此他不可能吸入大量的水改变自己身体的比重。但这么简单的一个因素,《星报》竟然完全没有进行考虑。从常理上来说,如果一个人是生前被用暴力谋害致死,然后尸体被丢进河里,那么这一被丢弃的尸体,是不可能自行改变其与水之间的比重关系的,也就是说它只会静静地漂浮在水面上。当然,如果没有人发现这一尸体,待其骨肉都完全腐烂和被分解之后,它将自然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宾接着谈到了他对尸体身份的分析意见:“《星报》非常想肯定这具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他们的理由我们也已经分析过了,即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不过是最多三天,因此死者不可能是玛丽。但我们已经分析了,支持《星报》这一推测的理论在科学上并没有答案,如果《星报》如此肯定自己的推测,那实在有些无知和自大了。那么这具浮尸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玛丽呢?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首先一具死去的女尸未必一定会沉入水中。退一步说,即便这具女尸开始的确沉到了水里,但其何时浮出水面也是难以确定的,有可能只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便浮上水面了呢?而目前大多数人都认为玛丽并非是溺水而死的,她更可能死于遭到谋杀然后又被弃尸河中,因此,根据上面假设的几种情况,无论玛丽如何死去,其尸体都可能是浮在水面上的。”

  杜宾再次引用了《星报》的一些观点:“《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道:‘如果玛丽·罗杰并不是在离家三小时后被害的,那么其被害的时间更加往后,也就是说其尸体在河中待的时间将更短,比如是直到星期二深夜以后才被弃尸河里,那么就更不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出现浮尸的情况。况且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也更可能被警方发现。’最初,我并没有理解这位撰稿人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推论,因为这种推论的潜台词似乎是‘当死者的尸体还没有被丢进河里时,尸体的分解速度自然要比在水中的分解速度更快,弃尸河中将会更容易让尸体漂浮在河面上。于是才可能出现星期二午夜弃尸,星期三便发现了这具河中的浮尸’从这个角度看,撰稿人似乎是故意让人对他的观点提出异议,让人意识到这具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就浮到水面上的尸体根本不是玛丽。为了让‘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推论变得更加完满,撰稿人又进一步深入了自己的推论:‘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他的逻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尸体在岸上的时间很长所以就可能留下不少形迹线索。但是这一点,恐怕还不好做出判断。”

  杜宾继续分析道:“《星报》还说:‘再说,一个如此凶残并能够实施如此恶行的罪犯,怎么会连在尸体上绑上重物而不让尸体浮出水面的办法都想不到?这实在让人想不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他们的思维逻辑是多么混乱和可笑!在死者身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被人施暴的痕迹,也是根据这个,不管是《星报》或者其他的媒体基本上有一个相同的观点,即死者必然是先被谋杀的,然后才被弃尸河中。《星报》的报道其实主要就是要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但是从《星报》所做的推论中我们发现他们不仅没有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这个观点,反而证明了‘并没有人被谋杀’这个观点,这恐怕也不是《星报》的撰稿人所希望得到的结果,他其实已经被自己筑起的推论死胡同给困住了。我猜想其荒谬的推论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在河中竟然发现了一具没有在尸体上绑着重物的浮尸,如果这具浮尸是作案凶手丢弃的,他怎么连在尸体上加一个重物而防止尸体浮出水面这样简单的想法都没想到呢?看来尸体肯定不是杀人凶手丢弃的!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凶手丢弃的,岂不是说明有关玛丽的这一谋杀根本就不存在吗?’你看《星报》是不是在用自己那混乱的逻辑打自己的耳光?他们推论了半天,其实根本就与‘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的观点没有关系!比这更早一点儿,《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从发现的尸体情况来看,很明显地,死者一定是在生前即被人杀害。’这还是他们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杜宾似乎揪住了《星报》的低级失误不放,这大概是因为他根本无法容忍任何对严谨的心智思维和逻辑推理的亵渎的关系。他说:“《星报》的撰稿人甚至连开始建构‘死者根本就不是玛丽’这个论点时的工作都没有做好,在他混乱和瞎猜的推理中,自然不自然地出现了非常多的与他自己的论点矛盾的推论。我已经说过了,他的主要观点就是自始至终认定已经发现的这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非玛丽,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只有不到三天或者说最多三天,因此在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差是对不上的,所以死者不是玛丽,而另有其人。要想沿着这个相对非常明确的推论目标推论下去,其逻辑应该是将那个时间差尽可能地缩到最短,即将凶手作案、弃尸和尸体被发现的发生时间全部缩短,只有这样推论下去,我们才能得出所发现的尸体并非玛丽的论点。在这一点上,撰稿人先生确实是考虑到了,花了不少精力来说明玛丽离家开始,便再没有什么人见到过她,他说我们至少能够肯定的是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九点钟的时候时仍然是活着的。当然这句话是对的,可是撰稿人先生的假设是在太过理想化,而他之所以这么设想其实好像就是为了证明玛丽仍然还活着。对我们专门研究过推理以及受到过正规训练的人来说,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条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如果要从这种思维方向去进行推论,何必这么费劲?只要假设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时候有人曾经见到过玛丽不更简单吗?因为这样的话女孩被害到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更加短了,这个时间差就更加被证明无法说得通了,因此玛丽被杀的可能性就更加降低了。总之,《星报》那些冠冕堂皇的推论或许能够让他的部分读者感到满意和欣慰,但是其片面的时间点思维方向,让其撰稿人先生‘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观点显得非常无稽可笑。现在,让我们再看看《星报》有关柏维先生对尸体身份指认时的报道吧。《星报》质疑柏维先生,认为柏维先生发现死者手臂汗毛这件事并不可信。为什么不可信?因为他们必须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因此,我非常怀疑他们片面扭曲了或者曲解了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证词。难道柏维先生是个笨蛋吗?他指认死者的身份就靠看到了死者手臂上有没有汗毛?仅凭这个就把死者的身份指认出来,我相信连一个上小学的孩子都不会这么草率。我猜想,柏维先生的证词中一定是提到了在尸体的手臂上汗毛存在着非常不寻常的地方,显然这个不寻常的特征只有玛丽具备,它或许是说颜色,或许是说数量、长度等等,然后才确认了玛丽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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