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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毒蛇》 作者:李迪

第32章 这里是恐怖的森林(1)

  这个穿一身仅尼人黑色粗布衣裤的瘦高瘦高的中年汉子,牵着赶路赶得大汗直淌的长耳朵白马,稀哩哗啦地蹚过蓝芒河,沿着一条曲曲弯弯的两旁长满齐腰深的茅草的马帮路,钻进了连接着边境的茫茫的约哈古森林。

  在俊尼语中,“约哈古”就是恐怖的意思。单凭如此称呼,足见人们对这片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的畏惧。这里是一个长年被黑暗和恐怖笼罩着的世界,万木竞相撑起的遮天蔽日的巨伞,把这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令人毛骨谏然的悲剧都捂盖得严严实实的。如果你胆敢冒昧地闯进去探索这个阴森森的世界,约哈古森林就会毫不留情地惩罚你:那生长得密密麻麻的、枝干七攀附着一嘟噜一嘟噜亚热带寄生植物的树木,手拉着手,布下一个又一个口袋似的迷魂阵,使你一钻进去就晕头转向,再也别想找到退出来的道路;你想继续朝前走吧,那垂挂在林间的蟒蛇粗的藤条,缠绞成一张张大网,又拦住你的手脚,使你寸步难行;正在这时候,也许,一只吐着血红血红的长舌头的老豹子,会突然从背后猛扑过去,把两只指甲尖利的大毛爪子354搭上你的肩头,只要你一回脸,就被它一嘴咬断喉管。老豹子吃人,往往先撕开肚子,掏出心肝吃掉,然后将血淋淋的尸体拖到树上挂起来,第二天日落后再来吃。那情景,真叫人不寒而栗!就算你侥幸没遇上老豹子,也说不定突然间会和一只饥饿的狼或者寻食的熊碰个照面。要知道,单独行动的狼往往是最凶残的,况且它还会把嘴巴拱在地皮上,用呜呜的嚎叫招来群狼,把你撕成碎片;寻食的熊也是最难惹的,不要说它一巴掌能把你打个半死,就是它伸出舌头在你脸上那么一舔,也舔得你没了鼻子没了眼;你想逃命吗?在那闪动着幽蓝幽蓝的“鬼火”的老林深处,数不清的猛兽都冲你瞪圆了绿灯似的亮眼。就连那躲藏在厚厚的散发着腐臭的枯枝落叶下的阴险的沼泽地,也大张着嘴巴在等待着你。一旦你失足落下去,就再也别想爬起来了。不等沼泽把你完全吞噬,相貌凶恶、性情残暴的沼泽鳄,就会扭动着布满疙疙瘩瘩的角质鳞壳的身躯,迫不及待地爬过来,一甩尾巴,把你的脑袋打个稀烂……

  然而,使当地儇尼百姓一提来就肉跳心惊、陡然色变的,还不是大自然赋予约哈古森林的恐怖。在这兽恶林深的世界里,聚散无常地出没着一伙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的魔鬼般的土匪,这伙比豺狼虎豹还凶残十倍的披着人皮的野兽,才是善良百姓的大敌!

  在这伙野兽里,有打家劫舍的惯匪,有拦路行抢的凶徒,有为非作歹的地痞流氓,也有与境外黑社会有勾结的散兵游勇。他们纠集成伙,踞地称雄,在高山密林的掩护下,拦道抢人,图财害命,使得无数通过森林出入国境串亲戚、做买卖、赶马帮的善良百姓横遭抢掠,溅血丧生。这伙土匪还经常趁黄昏或拂晓的时候,打着火把,举着刀枪,吹着口哨,喊着叫着,窜出密林,洗劫附近的傻尼村寨,杀人放火,抢粮抢物,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搅得鸡飞犬逃,民不聊生。深受其害的傻尼百姓,谈匪色变,闻匪心惊,连哄劝啼哭不止的娃娃时,都要说:“再哭,土匪就来啰!”

  像乌云在大地上投下阴影一样,土匪出没的约哈古森林,在傻尼百姓心上,也投下了一片阴影……

  看样子,这个牵着长耳朵白马钻进了约哈古森林的瘦高瘦高的中年汉子,是要出境串亲戚的。马背上驮着两个扁扁的藤篾箩筐,里面装着不多的东西。也许是因为害怕土匪吧,那傻尼人通常喜欢挂在马脖子下的九个铜铃铛都被摘掉了。他赤着一双粗实的大脚。走在出境人境必经的林中小径上,窸窸窣窣地踩着落叶;一双闪光的眼睛,不时扫视着黑魆魆的森林深处。

  此刻,森林里静得出奇,只有那因为湿度过高而凝结在繁枝密叶上的水珠,不时从树上滴滴答答地落下来,形成亚热带森林里特有的“森林小雨”。

  走着,走着,突然闾,长耳朵白马惊嘶一声,腾起前蹄。不容中年汉子回过头来看个明白,只听“唰”的一声,一根从高大的橄仁树上飞甩下来的棕绳圈套,就准确地套住了他的脖颈。中年汉子急忙伸手去抓绳套,可是,晚了,那绾着活扣的绳套猛地收紧了,粗楞楞的棕麻绳勒得他一下子吐出了舌头。紧跟着,棕麻绳往上一提,中年汉子便双脚离地,被吊上了半空。他连哼都没哼一声,连蹬几下脚,翻眼断了气。

  就这样,中年汉子被高高地吊在橄仁树上。吹进森林的含着蓝芒河水腥的山风,轻轻地摇晃着他僵直的尸体。长耳朵白马不明白这突然发生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扬起头,伸出舌头,连连舔着主人那粘满泥土的光脚板一在它的记忆里,每当主人因为长途跋涉的疲劳而沉睡得忘记了天明的时候,只要它这样舔添他的光脚板,主人就会立刻惊醒过来。

  长耳朵白马舔啊,舔啊,突然,它瞪圆眼珠,竖直鬃毛,惊嘶一声,撒开蹄子直朝森林深处跑去。在它的身后,一只闪着饥饿的绿眼的花斑猛虎,“噌”地窜出树丛,直挺着长着黄色环带的铁棒似的尾巴,夹着一阵腥风追扑过去。在这样树密藤繁的森林里,长耳朵白马飞不起它的劲蹄,不一会儿工夫,就被花斑猛虎撵上了。它尥蹶子踢蹬着,不让花斑猛虎靠近自己。花斑猛虎毫不在意,它让开马蹄,从长耳朵白马的身旁跑过去,好像是在跟长耳朵白马赛跑似的。可是,当它们跑得齐头并肩的时候,花斑猛虎猛一扭脸,一嘴就咬住了长耳朵白马的脖子……

  长耳朵白马倒下了,倒在血泊里。在临倒下的刹那间,它冲着和主人突然分别的方向望了一眼。这是最后的一眼。它要对主人说,为了主人,它用自己的生命,引开了猛虎。可是,长耳朵白马哪里知道,它的主人早已把生命交给了约哈古森林!

  黄昏扇着灰色的翅膀,悄悄地飞进了约哈古森林,它告诉森林,漆黑而恐怖的夜就要来到了。

  一条全身布满古铜色云形斑纹的水桶粗的森林巨蟒,蠕动着腹部灰白色的鳞片,从一棵树上慢悠悠地爬扭到另一棵树上。它在寻找着过夜的食物。忽然,它发现了高吊在橄仁树上的中年汉子。它兴奋了,加快了速度,攀上了橄仁树。从那覆盖着厚厚的苔藓的大树杈上,横挺着脖颈,冲中年汉子张开了血盆大口。对于经常吞吃整只的岩羊或马鹿,并且能把头伸进蓝芒河里吸食成群的鱼的森林巨蟒来说,吞掉一个毫不劫弹的死人,简直用不着费什么气力。不多时,它的脖颈开始膨胀了,就像被气吹起来一样。中年汉子的半截身子,连同那勒在他脖子上的棕麻绳,一起被吞进蟒腹里。森林巨蟒继续往下吞着,它知道自己的肚皮不会被撑破;吞完了,只要把身子缠在橄仁树上勒一勒,肚子里的人就会被碾压成肉酱,然后,它还会张开嘴巴,把碾压不碎的大块骨头吐出来……

  这个被森林巨蟒整吞下去的中年汉子,是剿匪部队侦察连连长顾铭派出去侦察匪情的二班长大刘。

  “已经是第五天了,大刘还没有消息。”顾铭的语气是沉重的。连日的焦虑和不眠,使他的声音也变得低弱喑哑了。他那沉思的目光,穿过用带叉的木棍撑起的竹篾笆窗,凝望着远处笼罩在暮色中的黑魆魆的约哈古森林。一群寻宿的鹭鸶,扑扇着雪白的翅膀,掠过树丛,消失在森林与远天相接的地方。

  “也许,大刘碰着了困难;也许……”顾铭没有再往下说。他不愿意说出下面的话--“也许,像前面去的两个同志一样,一去就再也不回来了。”

  顾铭停顿了好一阵,这才收敛了远望的目光,转回身来,关切地打量着站在身后的一排长莽勒戈和入伍不久的儇尼战士果沙。他们两人是前来领受去约哈古森林侦察匪情的任务的。

  莽勒戈是个身强力壮、膀阔腰圆的傻尼汉子,一头蓬乱而自来打卷的黑发,有些不甘心地被军帽压着;高高的鼻梁子见棱见角;厚厚的嘴唇让槟榔汁染成紫红色;刮得青邦邦的槟榔是优尼人用麻栗树叶和石灰煮制成的一种圆饼形的咀嚼品。嚼起来能提神解乏。腮巴上,倔强地钻出密密麻麻的又黑又粗的胡茬子;一双犀利的目光在深陷的眼窝里野火般闪亮。能治服高原上的一切的毒日,把他那结实得像用坚硬的岩石凿出来似的脸膛和臂膀,灼烤得黝黑黝黑的,越发显示出这个傻尼汉子粗矿强悍、勇猛过人。

  顾铭是在率领侦察连挺进西庐述中,结识莽勒戈的。那是一天的下午,接连翻越了两座大山的战士们,被一片树密草深的老林截住了去路。顾铭安排大家原地休息待命,自己带着经过挑选的五个精牝强平的战士,踏着兽道,摸进老林里探路。他们一面挥刀拦路的乱藤野葛,一步步艰难地向前开进;一面对照地囝小的方位、辨躲着正确的去向。正在行走间,突然从树洞里蹿出一只护崽的老母熊,猛地扑倒了顾铭,死死地压在他的身上。这时候,如果开枪打熊,很容易伤着顾铭。战士们正急得手足无措,忽听有人大喊一声:“库结叫”喊声未落,稀哩哗啦地从树丛里跳出一个腰横长刀、手提铜炮枪的傻尼大汉。只见他分开众人,一步跨到老熊跟前,端起长筒铜炮枪,用枪尖使力一戳老熊的眼睛,痛得那老熊“嗷”地叫了一声,顿时软了手脚。傻尼汉子从地上扶起顾铭,两人还来不及对话,猛听“豁啦”一声,树林里又蹿出一只老公熊,不容傻尼汉子回脸,一双指甲尖利的熊掌就一左一右地搭上了他的肩头。这傻尼汉子临危不惧,丢下铜炮枪,顺势用双手按住了搭上肩头的两只熊掌,一缩脖颈,用头死死地顶住了老熊的下巴。老熊发狠地张开血盆大口,鼻孔里狂喷着一股子腥气。它想低下头,咬那汉子,可下巴被顶得低不下去;它想抽出爪子,打那汉子,可爪子被按着,抽不出来。它又急又气,嘴巴冲天吼得树叶子窸窸窣窣直往下掉。两下僵持了一阵,锾尼汉子使足全身气力,一躬后腰,两手拉住熊掌往下一拽,“嘿”的一声,楞是把老熊从背上背翻过去,摔了个满地打滚。这个接连战胜了两只老熊的傻尼汉子,就是莽勒戈。莽勒戈是受寨子里乡亲们的推举,前来为剿匪部队带路的。就这样,莽勒戈穿上了军装。他带着顾铭率领的这支先遣部队,跋山涉水,穿林越箐弋一直打到被约哈古森林严密封锁了的边境线上。部队在坐落于糯茶山下的馒尼格黑寨扎下营,顾铭在一幢自从主人害病死了以后就一直空着的竹楼里安下指挥部,和一位五十多岁的独身老猎人贡布老爹与果沙的堂叔巴木利做了邻居。其他干部战士都分散住在老百姓家里。不久,莽勒戈的妻子和儿子戈龙也一起搬到了格黑寨。部队又吸收了几个积极报名参军的儇尼青年,果沙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中等身材黑瘦黑瘦的小伙子,有一股招人喜爱的机灵劲儿。部队进寨以后,他一直很热心,为部队做了不少工作。由于他从小就生在格黑寨,对约哈古森林的情况比较熟悉。因此,顾铭选中他和莽勒戈一同去执行侦察任务。

  顾铭关切地打量着面前的莽勒戈和果沙,又瞥了一眼挂在竹篾色墙上的日历:“还有五天,剿匪的大部队就要赶到格黑寨了。可对盘踞在约哈古森林里的这股土匪,我们还没有很清楚地摸出他们的活动规律。他们凭借着对森林的熟悉,躲在暗处跟我们周旋。如果大部队开进去打,不但会有很大伤亡,而且也不能达到一举全歼的目的;漏网的土匪会逃出国境,留下后患。”顾铭冲莽勒戈和果沙扬起颧骨突出的消瘦的脸,布满血丝但仍旧目光炯炯的大眼,紧紧地盯住他们俩,“这股狡猾的土匪时聚时散,时出时没,行踪难测,说明他们有着完整的组织指挥系统。如果我们通过入林侦察,甚至抓住机会接触土匪,钻进他们内部去,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从而在我剿匪大部队赶到的时候,就能打个漂亮仗!莽勒戈、果沙,你们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顾铭话音未落,只听“扑腾”一声,从那用带叉的木棍撑开的竹篾包窗外,猴似的跳进来一个男孩子。

  这孩子个头矮小,穿一身儇尼人自织自染的靛青色粗布短衫肥裤;脑瓜顶上盘一条耀眼的大红布包头;脖子上套着一个又大又圆的银项圈。这项圈,碰得缀在布衫上的两排闪光的银质圆扣丁当乱响。他两脚刚一沾地,就雄赳赳地绷起小胸脯,冲顾铭行了个没有学到家的举手礼,调皮地尖着嗓音喊道:“报告连长,保证完成任务!”

  这跳窗而进的孩子,一下子打破了竹楼里沉闷的空气,三个大人几乎同时叫出了声:“戈龙!”

  刚满十三岁的戈龙,哪点都长得像他的阿达莽勒戈,黑脸蛋,高鼻梁,厚嘴唇,深眼窝,一对滴溜乱转的亮眼;就是个头太矮,瘦胳膊细腿的,像一只小猴子。可是,别看他个头小,却有股子野劲。爬树掏鸟,下水摸鱼,鸣枪放铳,拉弓射箭,走黑路,钻草棵,闯老林,捉野物,白刀子宰,红刀子剥,没他不敢的,没他不碰的,没他不学的。特别是射箭、爬树、剥兽皮这三样功夫,他跟莽勒戈学得最到家;可就是性子太蛮。有一次,他背着莽勒戈,一个人带着弓箭,闯到林子里去打野物。钻了半天,什么也没碰上,眼都气红了。正在气头上,撞着一头大野牛。你想,那家伙有八九百斤重,皮厚得打褶子,枪子都难穿透,哪能随便碰呢!戈龙可不管,拉起弓,迎头就是一箭。嘿,这一箭,不偏不斜,正射在野牛的鼻子上。野牛一下子就惊了,一对核桃大眼瞪得冒出了血,瞅准戈龙,竖直了刀似的犄角就撵。戈龙怎样没命地跑,也甩不掉惊牛。幸亏莽勒戈赶到了,一把扯掉戈龙头上的大红布包头,甩在一蓬灌木丛上,然后,拉着戈龙换了个方向跑。说也奇怪,那惊牛不再追戈龙了,直着犄角冲那挂着大红布包头的灌木丛扑过去,乱挑乱踩,直到把那蓬灌木丛踩平了,才算完事。过后,莽勒戈气得直骂戈龙。戈龙却笑那野牛太傻了。莽勒戈一戳戈龙的脑门:“你才傻呢!受了惊的野牛最见不得红!要不是我扯落你的包头把它引开,你早被踩成一摊肉泥了。”气归气,骂归骂,从心里头说,莽勒戈对自己有点野性的儿子,样样都还是挺满意的。可就是有一样不太随心,他嫌戈龙的个头太矮。一提起来,莽勒戈就要说:“我说儿子,你名字随我义长相随我,性子随我,怎么偏偏个头就不随我呢?”戈龙总是这样回答阿达:“干嘛样样都要随你呢!阿妈说,我的个头是随她的!”

  “随错了,随错了!你又不是女娃,应该随我,高高大大的,像个真正的男子汉!”这就是莽勒戈的最后结论。此刻,看着儿子跳窗进来,莽勒戈瞪起了眼珠子:“捣什么蛋!大人在说正事!”戈龙一梗脖子:“我也是说正事!”

  馒尼人是父子连名制。父亲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或两个字,就是儿子名字开头的字。

  顾铭蹲下身,双手搭在戈龙的肩头上,笑着问:“戈龙,你保证完成什么任务啊?”

  “去约哈古森林里侦察土匪啊!”戈龙眨眨眼睛,“我躲在门外听了半天了。要是门不倒插着,我早就冲进来啦!”

  “可我并没有把任务交给你呀!“

  “那是因为我刚才没进来呀。喏,现在我进来啦,就把任务交给我吧!让我跟阿达他们一道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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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