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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的爱情》 作者:朱雪

第7章 我的愿望(6)

  我说,普凡,你为什么不让我走呢。难道你让我鞋下掌钉,永远站这里吗?你有功夫吗?你有工夫,我还没工夫呢。叶普凡说你说话能不能好听一点。我说我说话就够好听了。他说你说话不讲道理。他说到这里惊叫了一声,弯下腰趴在了地上。

  他的手在地上乱抓乱摸。

  我的眼镜,我的眼镜!他说。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他把双腿跪了下来。跪一阵子,爬一阵子。双手贴着地面东碰一下,西抓一下。我说普凡,你干什么呢。快起来。他说,我的眼镜不见了。我找我的眼镜。

  我这才注意到他没戴眼镜。他近视得很严重,两眼呆板无光,并且眼角的肌肉已发乌。

  我围着他转了一圈,看到一幅白玻璃眼镜正静静地躺在他的脚前,就捡起来递到了他的手中。

  他从地上站起来把眼镜戴上了。他说谢谢。我问眼镜你在戴着怎么会掉。他说我也弄不清楚。我好像看不清楚了东西,想取下来擦一擦。就掉下去找不到了。我说怎么会让它掉。第一次见面你背我下山就没掉,在这里会掉。他说它想掉,我也没办法。我说我们一起走走吧。

  他点了头。

  我们从台阶上跨步下来。

  我说你说去哪里。他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说,就随便走走。他把我的手松开了又拉住,拉住了又松开。我说怎能这样呢。不让拉手,不让拉手。他说拉个手有什么,怕别人看到?谁还管这些。他再次捏住了我的一根手指。我用力一甩胳膊,他的手缩回去了。

  穿过马路,步入一条僻静的林荫道。

  风依然吹着。

  枝叶沙沙作响。

  似歌。

  也似男女的悄悄话。

  路面光滑。一道道纹印,再加上红、黄两种不同的图案,看起来如同天然的花地毯。

  我轻轻瞟了他一眼。他用手把头发梳了梳。梳了头,他把裤带重新系紧了一下。

  我说,丢不丢人啊,光天化日之下,你系裤子。先前干吗 的,为何不系好。他说,没人啊。先前情绪不好,裤子也懒得穿,还别说系好。我说裸奔?

  他嘿嘿一笑,用自己的左手搓着右手。

  我扭身拦在了他的面前。看着他的眼睛、鼻子、头发、嘴巴,激动走入了他的怀中,我说普凡,还想生气吗?若还想生气,我就跟你生气。不想生气了,我们就停止吧。

  他说,好,不生气。我唱歌给你听吧。唱一首《兰花草》。

  §§§第十七节

  34

  叶普凡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

  两瓶鸡尾酒被他喝了个净光。

  他又打开了第三瓶。

  他的整张脸像被染料染过,红得发黑。

  他在杂志社工作满两年了。

  最初到深圳怀着一颗壮志未酬的心。他把深圳看作是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舞台。

  在这里不断地学习,从普通的应届毕业生奋斗到出版作品的优秀诗人。

  为了达成目标,他的精神一刻也没放松过。

  很多时候,他都在一个人静静地读书、或者找一个地方练练嗓子。为此,他推掉了一些朋友聚会。

  他踏上深圳这片热土的第一个晚上是在街头的马路边蹲了一夜。

  找工作时,他住在朋友的小租屋。

  几天下来,一无所获。后来,工作终于有了眉目,却是骗局。他身上惟一的几百元钱被骗去做了押金,结果是让他加入传销。

  他拒绝入伙传销。为找工作吃尽苦头的他,一次偶然的机遇被杂志社看中。

  他对工作很卖力。出众的工作表现,加之个人的才华,使他受到总编器重。

  如今的他,厌倦了自己的工作。他以为自己还可以超越,还可以突破自己。但一切按部就班,令他丧失了信心。

  叶普凡的一番倾吐,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他。我说,普凡,万事是急不来的,慢慢来。

  慢慢来?我太没用。到现在依然一无所有。我只觉得自己太没用。他歪着嘴,把酒瓶抱在了怀里。那梦呓一样的话,在我听来是极为荒唐的。我宁肯当作什么也不知道,也不愿相信这是出自他之口。

  然而,他是真诚的。我看到他直愣愣地盯着我,又仰起脸把酒朝嘴里灌。

  他像是在喝水,而不是喝酒。几口下肚后,他咧开了嘴巴。他的样子像极为痛苦,又像特别痛快。我伸手夺过了他手中的酒瓶。

  我说,你不要喝了。他说,喝,喝,你也喝。喝酒解愁。我说,你值得为那些事愁吗?你生活好好的,愁什么愁。人在,梦在,一切都来得及。你愁就解决问题了吗?他说,不用你来教导我。

  我说普凡,你真是太不听话了,还说我不乖,你也是个犟脾气。这怎么行呢。他说我就是要喝,你别管我哦。你是谁?不是我妈,也不是我爸。你管不了我的。谁都管不了我。

  他说话舌头已打卷儿,我说,你胡说什么呢。他说,你噜苏什么呢。

  35

  刚好服务员端热菜来了。我和叶普凡一共点了三个菜。他说点四个。我说为了不浪费,点三个菜吃完就差不多了。一盘凉拌海带丝早已端来,被我们吃了个净光。而刚端上来的西芹肉丝和香炸桂鱼色味新鲜。盘里正热乎乎地冒着烟。米饭是已盛了两碗。叶普凡的只吃了几口,他就一直喝酒。我的一碗已吃完,又去盛了一碗。

  香菇瘦肉汤也端上来了。

  我给叶普凡舀了一碗汤放在他的面前,又把肉丝朝他的碗里夹。

  我说你多吃饭,多吃菜,多喝汤,就不要喝酒了。我又舀了一碗汤给自己。在我埋头喝汤的时候,心想跟他一起吃饭,不但他不照顾我,我还得照顾他,感到心里极不是滋味。

  没听到叶普凡说话。我住筷去瞅叶普凡。叶普凡正翻白眼。他的身体歪歪斜斜的,要朝桌上趴,却头一歪倒在了桌下。

  我叫了一声普凡,伸手去拉他。他的身体太沉。我先拉住他的一只胳膊。他的头抬了抬,又倒下去。我又抱住了他的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扶坐在凳子上。

  先前他说请我吃饭。他曾在这家川南大饭店吃过饭,感觉不错便带我来。吃饭时他要喝酒。他喜欢喝酒。只喝一点。却不是一点点的问题了。而是醉了,心也掏空了。我怎么就阻止不住他喝酒呢。我的内心充满了自责。

  我把凳子挪得靠近了他一点,抱着他的头,抚摸他的脸,叫着你醒醒。

  他哼了两声,眼睛半眼半闭着。

  我第一次有了心疼一个男人的感觉。我让饭店女服务员倒来了一杯热茶叶水。我一只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另一只手端着茶叶水喂他喝。

  服务员又拿来了一条热毛巾,我在他额前敷了敷。

  这时,有两个小伙子走了过来。

  两位小伙子一胖一瘦。瘦的戴着眼镜,胖的长着一张四方脸。

  他们是叶普凡同宿舍的同事。与我认识后,两人轮换着背叶普凡回宿舍。

  我跟着去了。

  阳光之歌在马路上车辆飞驰中唱响。

  鳞次栉比的大厦如城市的脊梁,高耸着。

  一路走着,叶普凡在他同事的背上打起鼾来。他的脸上笑意浓浓,像在做着一个甜美的梦。

  §§§第十八节

  36

  我跟掠风的网络聊天并没有中断。很多次,我跟掠风聊完天后出去站在窗前,便及时地看到对面阳台上的那个男人。

  男人伸伸腰,活动一下身子就朝我投来目光。

  很多次,他跟我点一下头,我也跟他点一下头算是打招呼。

  男人还有一个习惯。他喜欢把左手放在头上按几下。他的动作有几分滑稽。我望着他,不自禁地会联想到叶普凡。

  叶普凡的确有些孩子气。他的同事把他背回宿舍,他便一直蒙头大睡。我坐在他的身边以看书打发时间陪他。

  叶普凡醒来已下午五点。

  他一骨碌爬起来说自己要去上班。当他看到时间已晚,泄气了。

  我说,我已经跟你的同事说让他们帮你向社里请假了。

  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我又鼓励他。

  他拦腰抱住了我。

  能稳定他的情绪,我感到欣慰。于是,决定隔几天再与他见面。

  我心事重重的样子似乎被对面阳台上的男人看出。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他的目光依然是亲切的。

  我微笑着再次朝他点一下头。

  37

  这是一个有雾的早晨。

  空气潮湿。

  到处迷蒙蒙的一片。

  晨曦如一只弹球,从远处山背后跳出来。

  我回到屋内,重新坐在了电脑前。

  一大早起来跟掠风聊天是过瘾的。而对面阳台上的那男人给人了好感觉。

  掠风到底长什么样子?对面阳台上的那男人又叫什么名字呢?这两个问题从我的脑海一闪而过。

  我在电脑前坐了一阵子,浏览了一下中国新闻网,端了一杯水又去了窗前。

  这次心中不自觉地专门去捕捉对面的风景。

  然而,那男人不在了。

  阳台上摆着一盆寿菊、一盆紫罗兰、两盆美人蕉。惟独那男人不在,像缺少了什么。

  寿菊、紫罗兰、及美人蕉长势旺盛。那男人有时候给它们浇水。他只小心翼翼地把水壶倾斜一下。细细的一股水浇在根部。他像是怕弄疼它们,因此很少碰它们。他把鼻子凑近它们嗅着的样子,像在跟它们说悄悄话。

  雾色渐渐地退去。阳光不再像害羞的小姑娘似的泛着红红的脸蛋,而是耀眼夺目、光芒万丈。

  大约过了半个钟,我终于又一次见到了那男人。

  他提着一个黑包走在楼下。他的步态稳健,一只手放在怀里的一颗纽扣上。车辆过后,他过了马路。

  他离我更近了。

  他的脸上布上了一层阳光。目光充满神采、饱满热情,透露着一种不亢不卑的精神内涵。身影挺拔雄健,显现出了自身非凡的学识与气度。

  这样的一个男人总让人产生了去挖掘他个人隐私的动力。

  我屏住呼吸,脸发烫起来。

  他过了马路后,拐了一个弯,朝右边走去。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的脑海出现了同样的一个问题:他究竟叫什么名字?

  §§§第十九节

  38

  午后,我下楼去。

  灿烂的阳光洒向地面。我沿着楼旁的一条公路朝河道上走。

  河道边上生长着一片青绿的草地。野草繁茂。草地的一些角落坑坑洼洼,显然是筑路后剩余的沙土堆积而成的。我迈步来到河道边。望着野草丛,呼吸着自然的清新空气,心情舒畅。

  河水涔涔地流。这是一条污水河,用来排放工业和居民用户废水的通道。浑浊的河水,像淡墨。

  我沿着长长的河道,从东往西走。

  一个人漫步,倾听着流水的声音,及草丛中偶尔传来的小鸟啁啾,是一份不可多得的享受。那些有名无名,低矮或肥壮的野草,它们的生命力是顽强的。虽不起眼,却自珍自乐。而我,觉得此时的自己也像一株野草,珍惜拥有的快乐。

  西头有很多商店。我来到西头,走进一家服装店。逛服装店是女孩子永远的爱好。我也有着这种通俗的爱好。刚走进去,便看中了一条紫裙。

  店主让我试试。

  试试就试试。买不买,试试不坏事的。我拿着紫裙走向试衣间。这时,不经意发现店门口站着的一位小伙子正望着我。

  小伙子长相英俊,鬼鬼祟祟。

  在我看到他时,他躲在了墙角。

  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那位小伙子为何看到我就躲?我不认识他,他的异常行为又说明了什么?他是专冲着我来的吗?我惊慌地进了试衣间匆匆忙忙地换上紫裙。

  紫裙穿在我的身上,刚好合身,显出了身材的曲线美。我本来想要的,从试衣间出来照着镜子。店主是个女的。她也不住地称赞我穿上好看,并说若实心要,给我优惠一点。当一扭头又见到了那位鬼鬼祟祟的小伙子从墙角露了半边脸,就没心情要了。

  我到试衣间里换回自己的衣服,把紫裙交给店主就走。

  我得快跑,快跑。那位小伙子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他是一个坏人,存在为非作歹的嫌疑。我联想到了种种做案事件。比如抢劫、绑架、暗杀、诱奸。

  我紧张得浑身冒汗。可是走出店门,小伙子已不知去向。也许这只是某个无聊之人的一场恶作剧罢了。这样想着,我稍稍松了气。

  刚走了几步路来到文具店外,那位小伙子又出现在我的身后。他晃晃悠悠的身影,躲躲闪闪的目光,令我又一次绷紧了心,恐慌得嗓子眼一下子抬高,然而却叫不出声。

  真的想做案?我猜有可能,有可能会对我下手。越是这样想,越感到害怕。

  39

  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放开脚步,沿街大步跑着。边跑边回头。我跑快,那位小伙子也跑快。为了甩掉他,我甚至想到了报警。碰上一个行踪如此可疑的人,算是自己倒霉。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首先使我受到了惊吓。

  我想喊救命了,救命了,有人在追我。没有精力喊了。我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跑路上。我庆幸自己穿的是一双波鞋,跑起路来还算方便。不行。是鞋带松了。一只鞋竟然跑掉了。我把鞋拾起来拿在手上接着跑。

  喂,你干吗 。有人跟我说话。是我刚好撞到了一位巡警。说话的正是他。

  我怎么就撞到了一位巡警。他不就是专管治安方面的嘛。看来我的安全有保障了。

  巡警一身黄制服打扮,满脸严肃,目光满是疑惑。

  我喘着气说,有人在追我,要做案。

  在哪里?做什么案?

  在我后面,那人可能会对我下手的。

  哪里?哪里?巡警又问。我的身后已又不见了那位小伙子。对此,我的话就没有根据了。

  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要小心一点。我看哪,是你自己吓唬自己。你就撞到人了。你走路也不要再那么没规矩了。巡警四下瞅瞅,对我咧嘴笑。我说真是活见鬼。追我的那人哪里了。我平时走路可不是这样子的。

  我把鞋穿上,系好鞋带。一手抓住了他的袖子。

  我说你不要走,你得把刚才那个追我的人找出来。我害怕。他说行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跟巡警简单地描述了一下。他听了说,若真是这样,你自己真要小心。不过,现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好办。我们可不是随便抓人的。

  我没有要他抓人的意思。那我是什么意思呢?我的脑子是空白的。我松开了巡警的衣袖,无精打采地走到万佳广场的休息区坐了下来。

  我想不通为什么有人要追赶我。遇上巡警那人就没影了。又得出的结论是警察和案犯就像猫和老鼠,老鼠见了猫肯定躲得快。

  我把脚翘起来重新绑了鞋带。左脚绑了绑右脚。心想如果有人再像刚才那位小伙子那样追我,我得跑得更快。

  小姐。

  我听到说话声抬起了头。见到是刚才追赶我的那位小伙子站在我的面前。

  他一脸诚恳和善意。我想立刻跑掉,但没有跑。他的样子像还是一个学生。对我没有半点恶意。没有恶意,我就不必要跑掉的,得看看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况。

  我问,你想干什么?

  他说他叫粤粤,便把目光移向不远处的另一张面孔。

  那张面孔似曾熟悉,虽然不失和善,却总让人厌恶。

  我想起了一个叫江宇亮的人。

  与此同时,江宇亮笑容可掬地朝我走来。

  孩子,我们又见面了。他说。

  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说,别那么说,也许我们有缘,只想见见你。

  不!我冲着他说。

  §§§第二十节

  40

  江宇亮对我充满关心。他究竟是好色,还是真正地关心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子,我不太清楚。也就对他没有好感。

  我不要再看见你。你也不要再见我。我说。

  在他的注视下,我走了。

  回到租房,我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我发现房间里有点乱。在我离开的两三个小时当中,像有人来过了。被子和原来铺在床上的床单全掉在了地上。凳子东倒西歪。相册和放在床头的几件折叠整齐的衣服被移动了位置。

  整个房间看起来如刚刚发生了一场洗劫案。

  是谁来过了?小偷吗?小偷来偷什么呢?钱?只怕对方会失望。我挪动身子,把放在床

  边的皮箱打开。

  皮箱设有密码,但我先前没锁。里面装着衣服、银行卡,及几百元现金。我把手伸进去摸了摸,银行卡和现金还在,衣服也一件没少。

  那说明来过的人不一定是为了钱财。

  我纳闷起来。跑到门前看了一下门锁。门锁完好无损,没有留下被撬的痕迹。

  我在这幢房子租住已快一年了。普普通通的单间房,我一个人住。除了好友外,我很少带人来。最初选择住这里,是因为这里相对而言比较安全。自从住进来,这样的事还是第一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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