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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欲燃》 作者:映子

第5章 我只在乎你

  灯光变了一种颜色。重金属音乐变得更加热烈而疯狂。客人们纷纷离座,刹那间,舞池里潮水般地拥满了人头,群魔开始乱舞,无数的男男女女在舞池中展开了宣泄式的疯狂摇摆。对这些热爱“蹦迪”的男孩女孩来讲,那种由两个虚伪的人虚伪地搂在一起,跳出来附庸风雅的什么交谊舞,简直是狗屎,或者应该陈列在博物馆,而只有光怪陆离的“敌死客”才是真正的舞蹈,才值得一跳,因为只有这种舞蹈才是真正“不一般的酷”!

  枫芸是夜明珠夜总会迪斯克歌舞厅唯一的假面歌手,也是舞台每晚最后一个保留节目。她的节目是迪斯科劲舞的序曲,她一出场,预示着狂欢就要开始。现在,热烈狂野的拉丁舞成为新的流行趋势,男孩女孩们扭动着腰肢和屁股,青春如火焰在深夜里燃烧。

  这是她最为习惯的音乐,也是最合适她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这就是她的表演背景,也是她人生的另一个舞台。对她来讲,生命中最熟悉的东西,最能与她合二为一的东西,恐怕也莫过于此了。她挚爱这灯光的跳跃感,挚爱这音乐的节奏感,挚爱这鼓点的疯狂感,她喜欢这强光鞭子似地抽她,喜欢在这强音的搓揉中顾盼往事。

  枫芸眼波微微转动一下,歌声从她嘶哑的喉咙里奔流出来:“如果爱情……”

  不论身边发生过多少虚伪和欺骗,她永远都在歌唱爱情。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将转瞬而逝。经验早已告诉她,过去,现在,一切,很快都将成为历史。甚至在下一秒钟,此时的一切,所经历的一切,也都要成为历史,掌声,鲜花,漫骂,唾弃,都将如云似风,纸屑一样,一飘而逝,这些东西在漫长岁月里,轻得就像一撮灰,转眼就会无影无踪。人生本就是一段历史,一个故事,几十年走完了,故事也就结束。现在,她的双脚正走在故事的发展中?还是高潮?还是即将结束?

  局势并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故事。结束?是的,尽管她一直小心翼翼经营着自己这段人生,一直以最大的努力在避免走到故事的结尾处,但她清楚,属于她的故事随时随地都会结束,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在她意料不到的时候,随时随地都会突然甚至是仓促地结束……也许,当她唱完一首歌,尚来不及走下这个小小的表演舞台?也许,下一分钟?下一秒钟?现在她站在表演的舞台上,她无法知道,台下将会有什么等待着她。

  正因为此,她比任何人都更珍惜正在拥有着的自由时光,珍惜着宝贵人生,珍惜自己尚能支配的人生故事。枫芸深换一口气,抬起穿平跟鞋的脚,往前移动一步,一道雪亮的光束打过她戴在脸上的假面,又打到她的身后去。这道光束十分善解人意,无论如何也不会在她身上进行过多的逗留。枫芸疲惫的眼波再次缓慢流转,眼睛中妩媚与泪光并存,与她的歌一同闪烁。她总是这样,这样身心投入,这样容易动情。

  今天她依然穿着美人衫。

  在她的衣柜里,它是唯一无品牌标识的一件,却成了她的最爱。在她眼里,无品牌便是它的品牌,在众多的品牌服装里一枝独秀,鹤立鸡群。

  许多年来,小衫与她的生命同在。

  现在,它成了她的舞台服装。

  她穿着它,在幽幽舞台上更显风姿卓绝,风情摇曳。

  她穿着它,就像居住在爱情的小屋。

  她贴着它,可以时刻让肌肤感受到爱情的暖意。

  如果真的是她,查看身份证时就应该已经惊动了她。她是认得他的,她为什么没有逃开?反过来,她没有逃开,就一定不是她吗?兵不厌诈。

  宁哲坐在舞池右侧距舞台最近的一个小桌,小桌靠在一个角落。他尝试过多个位置,最终选定这个最佳视角。从这里可以从容审视台上表演者的每一个动作,可以清晰精细地研究表演者身体上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可以准确地玩味表演者最细微的神色。尽管她的脸别有用心地隐藏在妖惑的面具后面,但她的眼睛,无时不在泄露着她的表情变化。

  从枫芸上场的第一秒钟,宁哲就目不转睛盯住了她。他的目光表现出从未有过的锐利,剑一般直刺着她,半秒钟也不肯放开。他抽着香烟。香烟是思考问题的佐料之一。八年,他一直在寻找这个女人。八年,他已经由恋爱中的少年,变成了四处寻找爱情的光棍汉,容易吗?这些年他利用各种机会,到过各种各样的城市,泡过各种类型各种档次大大小小成千上万个歌舞厅,失望和希望,希望和失望,像两副车轮,在他的生命里轮番旋转,残酷地碾着他的心,当他最后的希望已经快要被又一次的失望碾碎的时候,终于与她不期而遇!

  他几乎有一种直觉,是她!一定是她。

  华枫芸!假名!

  难道,改了名字,整了面容,就可以换一个人生?

  就可以让人不再认得出来?

  不能!

  她已经从一个十九岁的少女,成长为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她的形体多了风韵,却仍与十九岁时一样纤细,柔弱,依然有一种令人心痛的骨感的美。嗓音有了较大的变化,哑了,多了一层厚重感,但依然是她的嗓音,这个世界上只有她的声音才能够这样,对他有一股魔力,一经出现,就能让他从千百种声音中分辨出来;一经出现,就能像蜜一样滋润他,让他从头甜到脚,甜透心;一经出现,也能像带着毒液的细长尖刺,刺住他身上最脆弱最细微的神经,让他痛苦不堪。还有她演唱时的动情和投入,当年除了她的纤纤玉手,他也正是因为迷恋她充满感情的歌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但那时她的歌声是欢快的,清爽的,朝气蓬勃的,无忧无虑的,自由自在的,多姿多彩的,阳光灿烂的……现在,她用饱含沧桑和深情的嗓子,唱一首陌生的歌:“爱情呵,我已苦闷太久,在你的苦海里,我哭泣太久,是因为幸福……”

  他相信,也只有她能够把这样一首歌演绎得如此入木三分,令人心潮起伏,热泪盈眶!

  他观察她已经连续三次。三次却用了两周时间。他对这里的任何娱乐项目都提不起兴趣,他只为了她。她是他来这种地方的最大动力,唯一动机。为了她,他必须培养这方面的兴趣,并以一种特别的耐心和毅力持之以恒地坚持。两周的时间,只有三次见到了她,其余的夜里,都是苦苦熬到午夜十二点,甚至熬到天亮,也不见她露面。他不想再惊动歌厅的老板,只有熬着,这么熬着,才摸出了道道。她并非每晚都来,她的时间不太规律,每周一次,或者两次。因此为这三次,他夜夜守在歌厅,夹着一只打着钢架的肩臂,像一只苦苦等候主人的伤狗。可是,他愿意。心甘情愿。这样的守候让他幸福。

  一个扮演白娘子的摇滚女歌手,邀请一名男观众上台配合表演,宁哲毫不犹豫跳了上去,扮演许仙,虽然夹着胳膊,把许仙演得像个木偶,居然赢得阵阵喝彩!表演完毕他悄悄把白娘子拉到一边,询问“假面女歌手”的情况,白娘子说,我只知道她叫听听,别的一无所知。

  什么?宁哲眼睛一亮,婷婷?

  不!白娘子更正道,我们都叫她听听,ting ting ,平声!

  听听!宁哲在嘴里喃喃叫了一遍。

  白娘子笑道,对她有兴趣?趁早死了心吧!还看不出来吗?她是个纯粹的卖艺者,跟别的歌厅女孩不一样,她只卖声音,不卖脸蛋!听说过天价歌手吗?她就是!我们这里唯一的!卖歌就足够她享受生活了!

  是吗?宁哲看着她。

  不信?不信试试!她这人特神,暗中有黑道势力保护,大凡打她主意的男人,都会被扔黑砖,暴揍都是轻的,去年有个男人被卸了三根手指头!

  在跟我讲故事吗?

  信不信由你。白娘子撇撇嘴,点上一根烟,你这人挺有意思,你要愿意今晚我陪你聊天?一分钱不收!像你这样的帅哥,什么样女人不能找?偏要去碰她?千万别碰她!为你好!

  听听!还是个假名!宁哲转身给白娘子扔了一百块钱。

  别把今晚的事让别人知道。他说。

  我懂规矩!女娘子拧着蜜糖似的小腰肢走了。

  从踏进夜总会第一次登台,她就戴着面具。狐狸形的假面,粉嫩的颜色,细长的眉眼,薄薄嘴唇,带一点妖气,特殊的橡胶模具,质地像瓷一样细,摸上去有真实的肉感,只是没有温度。站在舞台孤独歌唱的枫芸,在魔鬼灯光的衬托下,更显了几分莫测和神秘。五彩光影中,她隐隐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盯住了她,一直盯着她,并且,盯了很久。直感告诉她,这不是一名普通的客人,直感还告诉她,这双在暗中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与上次查她身份证的警察,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枫芸不禁哆嗦了一下,细微的条件反射连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她下意识地往台下扫了一眼,却什么都没有发现,没有什么异样。

  她演唱着一首自己作曲作词的歌。这首歌叫做《无题》。这是一首成熟的音乐作品,却从没有公开发表过,因此也就鲜为人知。刚开始无人伴奏,她只能孤独地清唱,经过协调,乐队对着乐谱苦练三天,便可以精湛、从容地伴奏了。

  一曲终了,枫芸向台下浅鞠一躬,在惊天动地、放浪形骇的音乐中,悄然退场。从旁侧的小门退出的时候,她仍然感到脊背发冷。那双眼睛还在盯着她,在暗中。她只得暗暗告诫自己,枫芸,你一定要冷静,要平静,要安静,该来的总是会来,不管你愿不愿意,所以,你要静,冷静,平静,安静,要以一颗平常的心,迎接你无法躲避的一切。

  枫芸,这是上帝赐给她的名字。

  “人生如风灯,名利如烟云”,也许,这就是她的一生。

  在歌厅,她给自己另起一个名字“听听”。

  枫芸从主管那儿领取了现金,挺新的钞票。钞票总能让人心里安慰。然后来到化妆休息间更换装束。这是一个狭小的房间,灯光灰暗,摆满了小柜和沙发,地面脏兮兮的,地毯上积着厚厚的尘垢,角落里躲着无数烟头,较之前面堂皇的舞台,有着天上人间之别。就这样一间屋子,却像一只魔术师的手,歌厅里光彩照人的帅哥靓妹都是从这里走上舞台的。枫芸将面具和表演服装进自己的小柜,锁好。之后,从夜总会后面一个专属员工进出的小门,走了出来。外面是空旷的大街,冷冰冰的午夜将所有的浮华与喧嚣涤荡而去,凉风灌进衣领,寒意已然上来。

  每周唱一两次,每次登台只一首,现金支付,现唱现付,这是她与夜总会老板协约里的条件。几百元一首歌,“夜明珠”开给歌手的最高价,在这一行中也属天价。但是她不能多唱,她不敢把自己搞得太累。最近嗓子不舒服,越唱越不舒服,可是她不能停止唱歌,不仅仅是为了金钱。如果她说她在这里唱歌,金钱并不是唯一的因素,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她说的是真话。不过她不需要别人相信。她自己怎么活,与别人无关。别人有什么样的看法,都是别人的私事,丝毫影响不了她的行为。

  她的确非常热爱金钱,钱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全世界的人都是先赚了钱才能够生活的,她当然不例外。但现在,钱对她来讲,只是能够帮她活着的工具,工具而已,而不是她活着的全部内容。钱不能让她充满生机地活,但音乐能。她不唱歌就像画画的丢失了画笔,当官的被夺了印章,会失落,会枯萎,生命将变得苍白,生活会变得空洞。歌声是她的魂,音乐是她的命,没有歌声的生活不堪设想。也只有在歌厅,在舞台上,在演唱时,她表演的才是真实的自己。也只有歌声响起时,她才能意识到,自己曾有过青春,有过理想。所以,一点点不舒服算不了什么,只要她还能够站在台上,能够发出声音,她就不能停止歌唱。当然,她的声音是有价值的,只消往这里一站,十几二十分钟,就是几百块,她对自己的待遇非常满足。歌厅里固定、临时的歌手大约十几个,五十元、三十元、二十元一首的都有,人家也一样卖力地唱,一样使出浑身解数千方百计讨顾客的好。她是这里的头牌,头牌自然有头牌的身价。她还有两个条件,那就是戴着假面登台,如果需要灯光制造舞台效果,亮光不得直接投射在她的身上,不得在她身上停留一分钟之上。

  她戴着假面,即使光束照到她身上,也没有人看得见她的脸,可她还是不喜欢被强光照射的感觉。她喜欢躲在阴影里,只有在阴影里,她才会觉得安全。

  夜总会原先是有假面节目,但都是客串一下,这样把假面搞成长期固定节目的,并由专人来表演,夜明珠对她算是破了先例。胖经理上任以后,好几次与她商议,能不能把面具摘下来。她说不能。胖经理说你长得并不丑,为什么见不得人?她说这不是相貌的问题,更不是见不见得人的问题,这是我的工作原则,原则不能破!胖经理试图改变她,劝她,摘下来吧,摘下来我还可以给你加一张(一百元)。她说,这样的话我宁愿少赚一张。胖经理说,没有回旋的余地?她说,没有。

  胖经理长着一张滑稽的方块脸,身体胖得吓人,腰带从来没有系到过肚脐之上,站着的时候,你必须与他保持最少三尺的距离,否则他的肚皮就有可能贴到你身上。他不是故意的,也绝不是他的错,都是啤酒闹出来的,对此他毫无办法。对他来讲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酒,他只是娱乐业中的小老板,满天繁星中的普通一颗,做生意方方面面需要别人照顾,不能像那些大权在握的官们那样,极其热爱自己的贵体,把“保养”看得比什么都重,可以在酒桌上很随意很潇洒地说什么“滴酒不沾”之类的鬼话。胖经理过分膨胀的肚子让枫芸有些同情,可是她又不能破坏自己的原则。不过大肚经理还有一双精明的眼睛,一颗逻辑缜密的大脑。他很宽容地笑笑,手一挥,向她妥协。

  这里的常客都习惯了她的假面,习惯了她戴着假面唱歌,她的嗓音很特殊,优雅,厚重,有一种沧桑的美,唱歌时吐字清晰,发音准极,最重要的,她能把满腔感情投注进去,能把观众的感情点燃起来,也能让观众热泪纵横地高喊“再来一曲”,因此,大肚经理也显得很懂事,很体贴人。

  当然,胖经理也有条件。他的条件是她不得走场,让夜明珠永远做这个灵水市的唯一。另外,把她的节目安排在所有节目之后,压轴,也就是午夜零时。这时候夜总会的气氛往往达到最高潮,她伴着高潮出场,掀得高潮更上一层楼。待狂澜迭起,客人们的情绪被调到新的高度,她与她的歌便会嘎然而止,飘然离场。

  宁哲死死盯着她。仿佛盯紧一段逝去的青春。她的性感和风韵,不是卖弄风情,是一种自然健康的美,这是他记忆中不存在的。

  他双眼一眨不眨地瞭望着她,望着他魂牵梦绕的女人。

  然而,这一切却又陌生得很。

  她叫枫芸,听听,不叫江婷婷。

  现在,她是夜总会卖唱的歌手,而不是那个艺术学校里一心为理想奋斗的女孩。现在,她安静,优雅,不再像以前那样习惯于左右开弓,随便一句话就暴跳如雷。

  这个女人让他感到陌生。

  但不管一切如何,他不能再让她走掉了,这一切来之不易。

  他一定得抓住她。

  不能让她从他的视线中再次消失。

  当枫芸的身影再一次进入舞池旁侧的小门时,宁哲同时从座位上弹起来,丢掉半截烟,推开啤酒瓶,迅速离席而去。他穿过歌厅的迷人香气,穿过无数青年男女的意乱情迷,穿过层层叠叠的粉墨与灯影,啤酒与烟雾,从夜总会的一个偏门出来。

  外面的清爽与夜总会的浑浊截然两个天地。

  乍暖还寒,凉风一浪一浪卷上来,春天欲到未到,还在挣扎。

  一辆察颜观色的出租车不待招手就驶了过来。

  站在街边的枫芸低了低头,正要往车里钻,一个声音牵住了她:“听——听!”

  一个男声,既陌生又似熟悉的男声,几乎能与她记忆中的声音重叠。接着,噗噗噗的声音,由远及近,旅游鞋踩在地面上,一个影子靠了过来。影子长长的,瘦瘦的,她几乎从影子里看到了来者的面容,清秀,英俊,与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她心里轻微地抖了一下。停住,下意识地回头,她借着一缕微光,一张面孔映入眼帘,她的心跳立刻平息下来。

  一个陌生的男孩子。这类男孩子经常碰到。在她戴着面具唱歌的时候,会有个别男孩冲到矮矮的五光十色的台子上,向她扔鲜花,与她握手,想结识她,说喜欢她,迷她,爱她,然而一转眼,或者一夜过去,又都会将她忘个净光,不再记得她的名字。所以,不论她们说的真话还是假话,她从不轻信。

  除了自己,她已很难相信别人,任何人。

  她看了他一眼:“有事吗?”

  男孩在她面前停住脚步,仔细地看她的脸。她的脸上没有面具可挡,暴露着面具下的真实面目。男孩问:“你是听听,对吗?”

  枫芸完全可以说不,可以说对方认错人了,舞台后面那间鱼龙混杂的休息化妆室,就是一个魔术筒,当她钻进去卸去假面换了衣服,穿着宽松的长大衣与肥肥的长裤再出来时,如果不去仔细辨认那双眼睛,就像变了一个人。她当然可以否认自己,否认听听这个名字。

  可她没有说不,她点了点头,问他:“你,要做什么?” 她的声音在夜风里凉凉地,淡淡地。男孩的两道目光像探测仪一样,仍然在她脸上扫着:“请相信,我没有恶意!我在这里等了你很久,我想,跟您谈谈。”

  “对不起,我不觉得我们之间具备谈话的基础,请原谅!” 枫芸撩开视线,“你不觉得,你这样盯着一个人的脸,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吗?”“真对不起!”男孩呼吸均匀,依然从容细致地盯着她,“我看你非常眼熟,像我过去的一个熟人!”

  枫芸眼神里含着漠然:“这样的借口可有点落俗套了!”男孩一笑:“那我向你道歉,可能是我认错人了。可是,你也没有必要这么严肃呀,你看我像个坏人吗?再说即使遇到坏人,你严肃也没有用啊!”

  枫芸不由笑了一下:“请问你还有事吗?”男孩紧盯着她的右腮,寻找着什么:“我非常喜欢你刚才唱的那首歌,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能把曲子和歌词给我吗?”

  夜风撩开她额前的浏海,男孩又把目光移上去,枫芸的视线越过他的头顶,微微仰着头,收回了笑,依然淡淡地:“找我们的DJ吧,他会帮助你的。”

  对这类马路求爱的男孩子,她从来都没有兴趣。歌厅生涯也早已磨烂了她对陌生男子的善心。枫芸收回视线,伸手拉开出租车门,一弯腰钻了进去。出租车打了一转,地上卷起一阵含沙的风,红色的车载着枫芸,如一团红色的风,呜呜地刮走。

  男孩站在原地,甩了甩头发。宁哲从一片黑影里走出来,在男孩肩上拍了一下。

  宁哲问:“怎么样?”男孩说:“我不想骗你,夜不观色,想看仔细都没门!”

  宁哲说:“我让你逗她一笑,你逗了吗?”男孩道:“逗了,她笑了,可还是没看大清楚。”“一点都没看清?”“好像有个酒窝,又好像没有,我说过了,我不想骗你,夜不观色!”男孩伸出手,“拿来吧,你可别赖账!”

  宁哲无声地站着。

  男孩说:“拿来吧!”

  宁哲将一张五十面额的钞票拍在男孩子的手心里。

  “说好的一百!你这人怎么说话不算话?想动武?动刀子?” 男孩叫起来,伸手就往裤兜里摸。

  宁哲伸出一只手,抓住男孩的手腕,没怎么用力,男孩哎呀一声倒在地上,脸上已疼得变了形。宁哲丢开他,“说好的,看清楚了一百!你看清楚了吗?”

  男孩爬起来撒腿跑了。

  凉风从头顶拂过,宁哲望着远去的车尾,双眼在深夜的霓虹光下有些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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