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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 作者:萧逐

第3章

  ?第3章 

  在黑色的森林里 终于发现

  你竟然是我投奔时惟一的去处

  ——[台]席慕容《良夜》  

  那天之后采荟恢复了正常的大学生生活:每天按时上课、吃饭、打工,只是不再作画。她本来也想过至少把画展的未成品结束掉,只是一拿起画笔便无从下手,只得作罢。

  那也是一个极有规律的普通的下午。尚不及送走慵懒舒适的春日,夏已探出炎热的脚步初现雏形。孟采荟百无聊赖地站在生意清淡的蛋糕店里,用店长精心印制的传单煽着风。

  乍见到老师的时候她心头百味掺杂,但还是收拾了心情向店长说明一下,陪同老师到角落里的桌子旁坐下。

  仔细打量对面的老师,采荟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和这里的气氛一点也不搭调。

  褶皱明显的长袖T恤,下摆处还残留着土黄色的污渍,不知是颜料还是显影液留下的痕迹。洗得泛白的牛仔裤缩在腿上,有一只裤管反转了过来,被黑色旅游鞋卡在那里不伦不类。

  这身打扮和蛋糕店粉色的墙纸、精致的摆设,以及弥漫着奶香味的空气全然格格不入。

  他以前也从没来过,采荟并不清楚他今天的来意,因此精神也分外集中,乃至紧张。

  有些局促地端起奶茶喝了一口,邹岱说明了来意,眉宇间还带着些微的困惑,“我拿到了各美术系赴天柱山写生的学生名单。只是,没看到你的名字。”

  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孟采荟把自己的目光从他那只狼狈的裤角上抽离,坦然自若地对着眼前的男人微笑。

  他会来找自己,也只会为这种事而已。

  在骤然放松的感觉中,她不知怎么想到了那个惟一与自己有过亲密行为的恶劣男人——宋宇。

  他并不是任何时刻都领带衬衫一丝不苟,但偏偏身着T恤仔裤也硬是能穿出清爽干净、欣秀无尘的气质。与其内心本质完全相反的气质。

  可惜的是,自从那晚不欢而散之后,孟采荟已再没有去过他的住处。甚至连钥匙也负气扔掉了。只是,光是想到他会怎样气急败坏地寻找他演出服装的背包的模样就叫她心情愉悦。她甚至惋惜自己当时怎会没有看到后续发展就离开。

  店里的广播正用小女孩稚嫩的童音讲述流传千年的童话:“皇后想要一个孩子,有新雪一样洁白的肌肤,木炭一样乌黑的头发,鲜血一样嫣红的嘴唇……”

  采荟听着,从心底笑出声来。

  可不是吗,我遇到过一个,白雪、王子……略有区别的是,那不是个孩子,是个二十五岁的成年男人。而且,他从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只是,在这个人口百万的大都市中,偶然相遇,有了短暂的交集,之后雁过无影。仅此而已。

  对面的邹岱努力研究得意弟子淡漠无波的表情,可惜徒劳无功,只好径自接续话题:“这次写生地点确实有些遥远,费用方面……”他顿了顿,捕捉女学生的面部神情变化。

  孟采荟却只是望着他温和微笑,一言不发。

  心在一瞬间有着一切真相大白的觉悟,但他选择忽略,“如果确实困难,我可以想办法申请补助。你一个人在这边,我好歹是你的启蒙老师,一定会想办法照顾你……”

  “老师,我喜欢你。”

  孟采荟紧紧捕捉对面男人的视线,清清楚楚地开口告白。

  真说出口的话,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艰难。她就那么静静地微笑,从容淡定地开口告白。

  如果说从前一直沉默的理由,其实也不过两个字:害怕。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理由,也不过是害怕被拒绝而已。她也只是胆怯的女孩而已。

  从很久之前开始,一直都是。

  但是,人类的害怕素来源于不确定的感觉。因此,只要是确定了结局,哪怕是不好的结局,连害怕也烟消云散了吗?

  孟采荟仍是迷惑着,但终于可以开口。

  邹岱端起奶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之后他放下杯子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相当烦恼的样子,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我知道。”他说。

  “以前不说是因为你太小了,小得不能对你说些什么。”他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现在,你应该已经懂得感情的意义的时刻,也应该知道,我不必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孟采荟的耳中,“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

  充溢着奶香味的空气甜腻得令人窒闷,孟采荟觉得仿佛口鼻同时被人捂住,胸口积郁难消。

  “是夏熙瑜对不对?她有哪里好?”良久,孟采荟听到自己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干涩无力。好难听,好难看,知道自己的模样就像三流肥皂剧上的悲情女配角一样难看,她却没办法停止自己歇斯底里地追问。

  邹岱没有说话。

  疼痛感急速侵袭了她的全身,也许是来得太急竟使她感到理所当然。

  “嗯,撇开补助的事不谈,我上次请你做模特的事,还一直没有付报酬。”行若无事地转移了话题,他拿出叠得极整齐的信封,放在她面前。

  采荟颤着手指拿起,好容易压下那句冲到喉咙口的问话。

  那夏熙瑜呢?你也给她——担任模特的报酬吗?!

  没意义的言语没有必要说出口。也正因如此,一个呼之欲出的猜想在胸臆之间蠢蠢欲动,采荟费尽浑身力量不想令它成形。

  那天,夏熙瑜的画,是你特意想让我看见的吗?

  是想叫我死心吧?

  这一切是夏熙瑜的主意,还是你的?

  这些疑问在脑海中盘旋了几百圈也不肯落下,思维脱轨般地不受控制,总觉得无法将这种猜想和事实重合,好像重合后,自己惟一的东西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碎……

  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大都市中,自己一直信仰的、依靠的、坚持的、追求的、执著的……全都会不可避免的破碎。

  可是,问出口了又如何呢?能证明些什么呢?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孟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去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品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人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管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摸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折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孟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宋宇倒头就睡,鼻息鼾鼾。

  她站在床畔,愣愣地瞧着看不清面孔的男人。良久,试探着伸出手去,落在他温热的脸颊上。

  冰冷的手背,温暖的脸颊,皮肤紧贴着,黑暗中采荟忽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流动在血管中的一种无名的东西,正在冰冷和温暖的交界处徜徉徘徊,良久,循环不去,只得又流回原处。尘归尘,土归土,血与水密度不同,无法相融。

  她蜷缩着身子爬上床,拥住他的背。男人身体抖了抖,仍没说话,只是把被子分给她一半,自管闭目睡去。

  睡着之前,采荟透过窗缝看见如钩的残月,冷冷淡淡挂在那里,苍白、透明,然而却破开了黑暗的沉寂。

  当日光洒进房间,在床前织出一片光网时,孟采荟才刚刚醒来。她揉着惺松的睡眼,趿着拖鞋踱到厨房。

  宋宇神情气爽地坐在桌旁,用那只白色的杯子喝着牛奶。

  很久之后她都牢牢记住那副画面。白色的确是最适合他的色彩。

  漆黑的直发在朝阳下微微泛出碎金光泽,简单的白衬衣穿在身上服服帖帖,色调和谐。端着杯子的手与牛奶及杯子色调一致,然后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着质地的不同。此白与彼白,决不容混为一体。

  他抬头望了一眼,又垂下头去,沉默地享用手中的牛奶。

  采荟怔怔地瞧着他,忽然笑了。于是走过去,用蓝色的杯子喝牛奶,就坐在他的对面。并且决定,开始继续画展的准备——那幅未成品躺在学校的画室很久了,不知是不是沾满了空气中不可见的微尘。

  早餐完毕后他板起脸开始训人。其实说板起脸并不准确,任何时刻他都是同一种神情的:漆黑的额发下半露出幽黑深邃的眼睛,清冷地盯着你,让人无从遁形般。

  “虽然我知道你一定有特别的事情发生,但无论如何,选择那种时间上门任谁也会觉得困扰的。”他说话时拨了拨头发,这个动作令得棱角分明、表情冷厉的面孔增添了一丝人情味,但他的话语并没因此减轻力道,“这种常识性的问题,还非得要我来教你吗?”

  采荟望着他,奇异的是并没有像过去那么容易生气了。

  计较太多有什么用呢?这是个与自己的人生全然无关的陌生男人啊。只要忍受这些言语攻击的不快感觉,那么在这个繁华而又孤寂的都市中,自己便可贴近那疏离已久的人体温度。仅仅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她便像例行公事般展开笑靥,对这个陌生的恶劣男人说:“因为我想见你,我喜欢你啊。”

  是啊,每天都要确定一次“我喜欢你。”。只有这样倾诉才能感到自己的感情还没被完全掏空。

  因此采荟也决定,每晚都要来找这个恶劣的男人,直至第二天清晨在曙光中苏醒,再向他确定一次自己的感情还在。

  还没有丧失殆尽。

  不如此的话,她怕自己在黑暗中会忍不住撒腿狂奔,直至力竭倒下为止。

  这个城市疯了,而名叫孟采荟的年轻女郎也迷失在阴影中,找不到人生的出口。

  回到家时已经接近中午了。采荟一开门就发现林蓉正在打量她买回来的彩色杯子。

  四色一套的杯子,她拿了两个到宋宇家去,剩下的便是红的和绿的。午间的阳光十分明媚,映得那色彩更为鲜活,莹光流动,十分眩目。

  “你昨天去血拼的啊?买这么多东西。”林蓉围着大包小包啧啧赞叹。

  “嗯。”采荟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绿色的杯子抓到手中,这才接话:“这是促销的附赠品,四色一套。怎么样,不错吧?”

  “的确不错,颜色很纯净,看起来很舒服。”林蓉点头,“是什么东西的附赠品?”

  采荟朝那堆牙膏努努嘴。果然听到林蓉的惊呼:“哗,你买这么多牙膏,要用到什么时候啊!”

  采荟只好讪笑,“无所谓,喜欢杯子就买下了。反正牙膏是消耗品,用得很快的。”

  林蓉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接着要求欣赏她买的衣服和小饰品。两个女孩就流行装饰海阔天空地侃了一阵,还把新买的上衣和发卡带上试了试,一时间气氛好不热闹。

  闹了一阵后两人准备吃中饭。一贯简单惯了的,林蓉便指挥采荟去打蛋蒸来吃,自己淘米煮饭。昨晚剩下的烤鸭还有大半只,整整齐齐切了片码在盘子里,用配送的甜面酱蘸着吃。一顿饭倒也似模似样,颇为丰盛。

  只是采荟看着烤鸭想到昨晚情景,总有些心惊胆颤,不敢开怀大嚼。

  两人吃得热火朝天时,林蓉却冷不丁问了话:“你怎么有钱买这么多奢侈品的?”

  美术专业的学费历来比普通科系贵上一倍有余。更何况采荟的父母原先并不打算让她走专业路线。在望子成龙的家长眼中,小孩子上各种才艺特长班是理所当然,却无非为了在人前炫耀。但若是长大择业时则避之惟恐不及了。

  艺术这东西,有几个人能把它当饭吃?

  社会是功利的,生活是现实的。所谓艺术家则是千千万万个做梦的人当中被幸运光环笼罩的宠儿,无限风光又独一无二。

  采荟深知这点,却因追随老师的梦想而来,远离家乡,在陌生的大城市独力求学。父母不情愿之下勉强供给学费,但学画常有的画材消耗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她只能靠打工来赚取。

  这番经历原也普通。日暮时分仰目四顾,这城市辉煌的万家灯火次第燃起,每盏灯火背后也许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如孟采荟这般的,实属平常。

  只是,林蓉提问自是因为她了解好友的家境,却为什么,谨慎的措辞当中蕴藏着试探的味道?

  她,知道了吗……

  孟采荟从饭碗中抬头,直直迎上林蓉的目光。从这么近的距离看去,她眸光澄澈,明晰得不含一丝杂质。

  果然,以为一直埋藏在心底的秘密,终是瞒不过最亲近的人。林蓉她,什么都知道。

  她对老师的倾慕,老师和夏熙瑜的事,老师拒绝她的事……林蓉什么都知道。

  “呵呵。”孟采荟干涩地笑了两声,如实回话:“老师把我上次为他做模特的报酬给我,又劝我参加校外旅游写生。我就把钱花了。”

  不等林蓉接话,她又抢着说话:“买了一直想要的好多东西,心情舒畅多了。果然女人就是要靠疯狂购物来放松心情。其实我还想买‘TOUCH’的香水,可惜超市是没有的,什么时候一起去买……四色一套的杯子里,红色很适合你,送给你好了……”

  她径自滔滔不绝,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林蓉只是静静地瞧着她,也不接话,眼中却露出怜悯之色。

  采荟终于感到气氛的异样,讪讪地停了口,闷声不响地大口扒饭。

  良久,她幽幽地开口:“阿蓉,你暗恋过别人吗?”

  林蓉瞧着她,宽容地笑了,“当然了。没暗恋过的人才奇怪吧。”回答着采荟的问话,她也偏着头像是陷入了往事的追忆。

  “那个男孩比我小二岁,但又高又瘦看上去倒像和我同年。”林蓉静静地述说,“遇见他时我十九岁,而他不过十七岁而已。”

  “十七岁……高中生……”采荟喃喃低语。

  林蓉听见她的低语,浅浅一笑,“是啊,他那时还是高二的学生,我刚上大一,为了赚生活费当了他的美术家教。”所以,你才能那么轻易地捕捉到我对老师的情愫吗?

  这句话已涌到喉头,但又被采荟硬生生压了下去。

  “那个男孩成绩很差,临时恶补美术只不过是为了报考美术科系有所学校念而已。毕竟美术专业的分数线比普通专业低得多。”林蓉苦笑,“其实他压根没有美术功底,补课也只是应付自己的父母,态度一点都不认真。我本来是最看不起这样的人的。”

  她顿了很久,才接下去,“可是他性格很活跃,对时下流行的网络也很拿手。成天‘姐姐’、‘姐姐’的叫我,和我一起旷课到各地方玩,教我上网和玩游戏……”语音低沉下去,她不再说了。

  怔怔低望着她抑郁的侧靥,采荟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痛苦,宛如海潮,缓缓在胸臆之间扩散蔓延,终于在心底的每个角落都染上苦的味道。

  “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很简单地就陷入了。”说到这里,林蓉竟然绽开了笑容,只是多少掺杂着苦涩悲哀的成分,“说是暗恋也不恰当,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只是始终没有说破而已,仍然带着我旷课、到处玩。直到最后……高考结束,他落榜,我再去找他,看见他和同龄的女生在一起玩,很冷淡地反问我:‘老师你来干什么’……”

  孟采荟全然没料到这个结局,只好沉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

  林蓉却转过来安慰她一样笑着开口:“其实也不算欺骗对吧?他只是因为无聊找了我当他一段时期的玩伴而已,仅仅是陪他到处玩的伙伴而已。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所谓暗恋,本就是把恋慕之情深埋心底,不向那个人吐露,一切都由自己默默承受。即使是再难再痛的苦果,也必须自己承受。

  “现在虽然说得轻松,当时还是非常痛苦的。”林蓉眯起眼,略有些腼腆地笑了,“有一度还想割腕自杀哩。”

  “啊!”采荟很是吃了一惊,瞪圆了眼睛看她。

  被她的神情逗得好笑,林蓉不禁莞尔,“放心,我现在不是还好好地坐在你面前吗?”

  细视眼前好友浅笑嫣然的明朗脸庞,孟采荟迟疑了半晌,终还是问出了口:“那么该怎样走出来?”

  “呃?”林蓉有些愕然。

  “该怎么从一场无望的暗恋里走出来?”她再问,语气热切。

  林蓉静默半晌,忽然笑了。

  午后的阳光里,她的笑容如此甜蜜,宛如芬芳的花瓣。

  “再谈一场新恋爱啊。”她说,语调温柔。

  陌生的静穆当中,采荟忽然想起昨夜那弯残月,透过窗缝看去,冷冷淡淡挂在夜空中。暗淡的清辉是黑暗中惟一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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