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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 作者:张诗群

第3章 不知为什么忽然爱上了你(1)

  被冷落的情书

  是谁说过,当爱情来临,往往我们不懂爱情。

  一朵花悄然开了,美得心惊。她自己尚不知觉,却灼痛了爱她的那颗心。刻骨铭心地爱一个人,心是会痛的,尽管,他愿意这样不计后果地为她燃烧,愿作那劫后灰烬。

  我无数次想,被他这样用心爱着的那个女子,是何其幸福。

  1930年2月的某一天,对名门闺秀张兆和来说,是她一生情缘美丽的起点。这天以后,她成了爱情传奇中风华绝代的女子。

  在这个寻常冬日,一封信,辗转抵达她的手中。她展信来读,开头第一句便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爱上了你。”信的落款人是沈从文。

  我无法揣度半个多世纪以前那个妙龄女子的心思。以我现在的感觉去想,若换了别一个姑娘,那一刻,一定会有一个盛大的春天,铺满了她整个身心,在她心底捂不住地要发芽。

  可这个姑娘偏偏是张兆和。这个脸庞微黑、清丽俊秀的女子,彼时是上海吴淞中国公学的学生,一个习惯了在无数追慕者的热烈眼神中淡然自处的美丽姑娘——世家门第合肥张家的三小姐。

  她读着那封浸满爱意轻愁的信,没有怀春女子的惊喜,眉端轻锁的,是不知所措的苦恼。这个追求者不同以往那些青涩的学子,他是中国公学主讲现代文学选修课的年轻讲师,张兆和不止一次去听过他的课。

  而在此之前,沈从文三个字,已在中国文坛声名鹊起。

  彼时,正逢沈从文最好的年华,他在最好的年华中饱经历练。人世的张皇局促、生命的无常悲喜,他在生养他的湘西,在童年少年的成长岁月中,已尽数品尝。这些浸满生命血泪的体验,像一块黑色土壤中的养分,洇进他的血脉,滋养着他敏锐的心灵,使他的创作丰富灵动,也使他整个人,有了深度和内容。

  这样的年轻男人无疑是有魅力的。青布长衫,英俊儒雅,鼻梁上架一副眼镜,镜片后的目光深邃朦胧,有沧桑的阅历,也有正正好的风华年岁,当他在校园里穿行,就像他笔下的作品曾打动了无数读者那样,也不难打动女孩的心。

  在当时,沈从文的外形算得上儒雅出众,因为早在几年前,丁玲就曾听胡也频说沈从文“长得好看”,一起专程去北京沈从文的“窄而霉小斋”看望过他。

  然而这一切对兆和小姐来说,都不足以令她怦然心动。她并非不懂这个男子的好,只是她情感的成长稍许有些迟慢。

  她是那枝伸出篱外的带露花蕾,春风爱了她,忍不住来轻吻,蝴蝶也恋了她,止不住为她蹁跹,她却只顾酣甜地,沉沉睡在梦里。关于爱情的萌动风情,她的情窦尚未开启。

  因而,像对待此前任何一封求爱信一样,对年轻老师的示爱,张兆和选择了沉默不应。

  沈从文的第一次爱情告白,虽如初阳,如暖风,却无法照彻他爱着的这个女子,无法拂开她的心扉。

  这个冬天,依然萧寂寒冷。窗外的老墙下,衰草枯黄,藤萝悬壁,沈从文耐着性子和它们一起,等待春的讯息。

  佳人的回音迟迟不来。万般痛苦的沈从文又接二连三给张兆和写了多封情书,均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他离她这样近,在中国公学,他几乎每天都能见到这个面庞黑黑、俏丽沉静的女学生。在他眼底,她纯净如一枝水莲,千种芳菲在她面前,都作了背景和陪衬。见了她,他似乎看见故乡的沱江和清澈的沅水,以及他动荡不宁却无比亲切的青春少年。

  他为她着了魔般,一想到她,他的心便又温柔又疼痛,仿佛整颗心都被她生生地掠夺卷走。这个喝湘西水长大、经历过漂泊磨难、又奇迹般崛起于中国文坛的年轻人,为一个女学生,陷入了炼狱般的单相思。

  多年后,回首这段不尽如人意的初逢,会有微笑在心底绽开:原来,这一切,皆是一种成全。

  命中注定,他们的情缘,要以这样的方式开始。

  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方换得今生一次擦肩。那么佛有没有说过,要多少次的人海擦肩,才能换得今生的相遇结缘?他和她相遇,必是那前世注定,无论曲曲弯弯错过多少风景,最终都会相逢在同一座桥上,默默对视。

  所谓缘,是千丝万缕织就的那张网上,必然要连缀的结;是繁复迷宫中,必定会相逢的曲径。这样那样的安排,坦途也好,迷障也罢,都是通往终点的必经之路。

  沈从文日思夜想的,是能够被张兆和接纳;但同时这个女子对他的缄默疏远,和骨子里的淡定孤傲,对他又是致命的吸引。他痛苦着她的冷漠,却又为这冷漠而着迷。

  能被他看上的女子,必然是生在崖壁上的仙草,脱俗孤清难以企及,他才会愈发珍惜。

  这或是他爱上她的理由。也或者是上苍的刻意安排。

  这个沅水边曾经的少年,他在那片神奇的土地上完成了成长历程,然后翻越千山万水,历尽世事浮云,最终来到上海教书……似乎所有的前事铺垫,都只为了这一刻的来临——像一株临风碧树,出现在她的面前。

  沅水边的少年

  湘西凤凰,我喜欢这个地名,有古老绣画的精致,也有图腾般的大气神秘。但在民国二年(1913年)前,它被称为镇竿,这个名称,隐隐有肃杀之气。

  唐宋以前,镇竿基本为苗民控制,剽悍的苗民以长竿为武器,时常挑起事端与汉人冲突厮杀,因此到了满人治下,朝廷便派军队在此屯丁驻扎,以武力镇压苗蛮“竿子”,镇竿由此得名。

  镇竿城内有一座凤凰山,明代曾在此设凤凰营,清朝时改营为厅,民国二年又改厅为县,这个古老小城自此便有了当下这个美轮美奂的名字——凤凰县。

  如今,这只凤凰被无数人造访寻幽,只因她生养哺育的那个少年,日后成了让世人瞩目的传奇。

  一个人的品质秉性,与生养他的水土有着本质的联系。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柔软秀丽的沱江和沅水,没有湘西苗民野性淳朴的生活积累,还会不会有中国文学史上的沈从文。地域环境的不同,可以成就一样的人生,但生命呈现的基调和特质总有不同,也许是江南的黄梅雨,也许是大西北的荒漠与高原。

  因而,《雨巷》属于杭州人戴望舒,而《边城》,只能属于湘西人沈从文。

  所以,在沈从文生命轨迹中留下清晰烙印的,毋庸置疑,是湘西凤凰原始神秘的影子。

  世事无常,又似乎一切皆有定数。1850年,当那位名叫沈岐山的清贫男子,带着一家老小,从贵州铜仁县搬迁到湖南省凤凰县的黄罗寨时,命运便从那时起,开始酝酿着一个传奇。

  黄罗寨,现今是凤凰县林峰乡的一个小村庄,村内有一栋古旧的沈家四合院,幼年的沈从文曾到那里居住过。显然,它浸在时光长河中已有些年头,朴拙的马头墙,古旧的镂花门窗,似乎能看到浩荡长风从它身上吹过后留下的痕迹。

  用沈从文的话说,这是一个松杉挺茂、嘉树四合的山寨,这里居住的,是当时被历史所遗忘的残余种族,他们彪悍而不失纯朴,过着粗放野蛮又原始宁静的生活。

  沈岐山是沈从文的曾祖父,虽然他半世贫苦,一生寒素,到他的子辈手里,沈家却开始有了兴旺之相。

  沈岐山的长子沈宏富乳名沈毛狗,太平天国运动前,他一直靠卖马草为生。后来,为防御和镇压太平军起义,清政府让这位骁勇善战的青年统率镇竿军。22岁左右,任云南昭通镇守使;年仅26岁,便已升至人生最辉煌的顶峰——满清贵州提督。

  沈宏富是沈家的骄傲,尽管他的结局不尽如人意——到最后,由于连日征战导致负伤早逝,但他“留下的一份光荣与一份产业,使他后嗣在本地方占了个较优越的地位”,更重要的,他成了沈家乃至整个凤凰县的精神楷模。像沈宏富那样统兵征战,当个英姿勃发的将军,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沈家儿郎孜孜以求的梦想。

  然而,这位功名卓著的骁勇之士却没有子嗣,于是,他的弟弟沈宏芳便将自己的二儿子沈宗嗣过继给他,承继了这一份产业和荣耀。

  沈宗嗣果然不负众望,不仅承袭了沈宏富的勇士精神,并且书写了人生的另一部传奇。

  沈宗嗣十岁习武,长大后从军征战,后又当了天津大沽提督罗荣光的裨将。遗憾的是八国联军攻陷天津时,炮台失守,罗荣光自尽殉职。这次战争中,沈宗嗣随身携带的珍宝丢失一空,几乎耗尽了沈家的大半家业。

  北京失陷后,沈宗嗣回到了家乡,此后他的一生便载浮载沉,风云四起。先于1911年领导当地武装反清起义,继而竞选省议会代表,竞选失败后又去北京组织铁血团密谋刺杀袁世凯,不料刺杀行动泄密未能成功进行,于是他逃往热河,隐姓埋名在偏僻边疆生活了多年,直到袁世凯去世才返回家乡。在此过程中为偿还革命欠下的债务,沈家不得已典田还债,家业日渐萧条以至破产。

  沈宗嗣,这位一生波澜起伏、壮志未酬的男人,便是沈从文的父亲。

  沈从文的母亲黄素英虽是土家族人,却出生于当地有名的书香门第。她父亲黄河清是当地最早的贡生、文庙书院山长,也是当地唯一的读书人;她的哥哥黄镜铭是当代著名画家黄永玉的祖父,当过军官,开过凤凰县第一个邮政局、第一家照相馆。黄素英受哥哥影响,读书写字学照相,算得上知书达理的新式女子。对沈从文来说,母亲给他的影响,正如沱江和沅水,潜移默化地滋润了他的一生。

  父亲胸怀壮志、刚健骁勇;母亲温柔贤淑、气质不俗,有这样的遗传因子,他们诞下的孩子便得着先天的优势,加上灵秀山水的浸染和造物境遇的恩典,一个有着赤子情怀的男孩便迎着二十世纪的钟声翩然降临。

  1902年12月28日凌晨,这一天,冥冥中一定有什么与往日不同,在中国西南沅水边的这座小城里,诞生了一个日后让整个湘西凤凰都闻名遐迩的男婴。彼时,沈宗嗣膝下已有一男两女,这个刚出生的男婴是他的第二个儿子。

  沈岳焕,字崇文,是这位沈家男孩的初名。及至长大,男孩对文化和写作倾心热爱,于是又自作主张改了个贴心合意的名字,沈从文。

  从曾祖来湘西定居开始,沈家一直靠从军习武建功立业,但命运对这户湘西人家似乎过于垂青,也或许,是因为沈家与生俱来的血性和灵敏,于是,从祖父到父亲,沈家两代人以矫健尚武扬名湘西,而到了沈家的第四代,却以文化的方式被历史铭记。

  佛家言,生命轮回中,处处皆因果。时光,总是以漫不经心的姿态验证着因果的合理性。仔细想想,沈家由尚武到习文的转变,仍然有迹可寻。美丽质朴的湘西,剽悍好勇的苗民,秀丽如缎的沅水,多民族群居杂处的生活环境,还有健壮勇敢的男性、温柔贤惠的女性,这些微妙复杂的因素,催生着一个男孩的成长,使他变得独立、坚韧和浪漫。

  成名后的沈从文一直称自己为“乡下人”,其实在当时的苗乡,苗民为避免自己的种族身份被外人歧视,于是对外总是含混地以乡下人自称。纯正的汉族血统在边疆凤凰,具有无可替代的优越性。

  沈从文的曾祖父虽是汉人,他的母亲却是土家族女子。后来,直到母亲去世前,沈从文才知道了另一个与血统有关的真相:他一直称为祖母的那个女人,并不是他的亲祖母,他的亲祖母,其实是一个地道的苗民,因此他有着部分苗族血统。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却又是一个真实的悲剧。

  当年,沈宏富膝下无子,夫人将他的亲侄儿沈宗嗣过继为子,而沈宗嗣的生母却是一位年轻的苗族女人。按照彼时当地的习俗,与苗民生养的儿女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没有社会地位。为了让沈宗嗣长大后有一个好前程,沈家精心设计了一个骗局,一面将那可怜的年青苗女打发到乡下改嫁;一面在黄罗寨匆匆垒了个假坟,对外谎称她是汉人,并且,已经离世。

  这个弥天大谎,直到沈从文成年才约略从父母口中得知事情的全部经过。那个为沈家生下了两个儿子、却被扫地出门被迫改嫁的苗女,她彼时的悲恸,隔了百年,仍然锐利地割得人心痛。

  年仅四岁,沈从文便跟着两个姐姐到一位女先生家上学,女先生其实就是他们的四姨。彼时,那个小男孩健壮如一只小豚;六岁时,却与两岁的弟弟同时出了疹子,病势危急,气息奄奄。家人用竹簟将两个病恹恹的小人儿像卷春卷一样卷好,并已在廊下预备了两具小棺木。然而,命运再次眷顾了沈家,奇迹般的,两个小男孩痊愈无虞。

  年幼的沈从文聪颖明慧,因此很得父亲的喜爱。沈宗嗣觉得,这个儿子虽然天生不适合做军人,但以后无论做什么,总会比当个将军更强。因他爱京戏,便寄了一份梦想,希望这个儿子去学戏,长大后做第二个谭鑫培。但很快,这梦想却被失望打了个七零八落。

  沈从文六岁上私塾,于他而言,先生刻板枯燥的教学实在是太过沉闷,重复再三的那些文句也太简单易学,相反,捉小鱼、斗蟋蟀这样的户外游荡却是一只长了手脚的小精灵,时时刻刻在召唤着他去。时间不长,他便开始逃学;为躲避逃学带来的惩罚,他又开始漫天撒谎。

  “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在《从文自传》里,他这样归结自己童年的学习经历。私塾里读的小书是枯燥的,世态自然这本大书才是人生课堂取之不竭的营养。从小书逃到大书中,他看到了伞铺学徒工怎样做伞;皮靴店的皮匠如何用夹板绱鞋;豆腐坊里小腰白齿头包花帕的苗妇人,又是怎样一边轻声唱歌一边舀起豆浆;又看人绞绳子、织竹簟、做香,甚至看人打架骂仗;还有冥器铺子里的那些蓝面阎罗王和白面无常鬼,他常常在那里一站许久,看伙计们怎样给这些冥器贴金,敷粉,涂色……看着看着,便明白了生活中的许多事情。

  谁能否定,这不是人生中积累的第一桶金?出生的那一刻,是人生的此岸,当渡到彼岸,华发苍苍,年少的经历仍将是生命中呼吸的第一缕空气,初尝的第一盏清露,无法替换,不可复制,它永远都是造物母亲对生命的仁慈馈赠。

  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似乎就只这样一个原因,我在学塾中,逃学记录点数,在当时便比任何一人都高。(《从文自传》)

  然而,这个男孩最喜欢的还是水。他的一生与水有缘,在岸边长大,在船上漂泊,在水上写情书,一边看水一边想他的心上人。是水,让他的心变得柔软多情,也使他对人生和自然有了切肤的敏锐体验。

  沅江,从贵州发源,流经黔东和湘西,流经年少的沈从文生长的这片土地。在当时,即便这片土地上的文化“比沅水流域任何一县都差得多”,但它如画的自然山水,是人间大美,是赤子的母亲。在凤凰小城,河水对年幼的沈从文有着无法抵抗的诱惑。私塾先生担心学童下河洗澡,中午放学时,特意用朱笔在每人左手心写字做记号,但顽劣的表哥想出了一个办法,左手举高,将身体泡在河水中,照样可以在水中玩个半天。

  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与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我最初与水接近,便是那荒唐表哥领带的。(《从文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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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树上合欢枝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