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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 作者:张诗群

第13章 张幼仪:杳然残梦也深情(2)

  从克拉克大学毕业,徐志摩放弃了继续攻读博士的机会,于1920年9月,离美赴英,去追随他的精神偶像罗素。此时的徐志摩,已有了新的理想和追求。英国哲学家罗素对他影响颇深,他变得更感性,更尊重内心的自由,于是他违背了父亲的意愿,决然来到了英国。

  不巧的是,彼时的罗素因反战言论,已被之前任职的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除名,并于徐志摩来伦敦的前一个月,去了中国访问。无奈之下,他选择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博士。

  这何尝不是冥冥中的安排。梳理他的一生,恍惚觉得,漂洋过海去英国,他是奔着爱与理想而来,或者可以说,他是奔着林徽因而来。

  尽管之前他并不知道,在伦敦,他将认识一个叫林徽因的女子,会与她演绎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并且,因为她的出现,他此后的十年,将作为一个诗人而存在。

  初到英国,他过得十分窘迫。虽然经由林长民的介绍他认识了狄更生,狄更生又为他争取到剑桥大学特别生的资格,但对于一个有健全体魄的已婚男子来说,独在异国他乡,过着苦行僧般的寂寞生活,是一种难耐的折磨。

  康河的水草和柔波,点燃了他寂寞的渴念,他需要一个女人,来填满他虚空的时刻。

  此时的张幼仪,在硖石镇徐家老宅,守着阿欢和寂寥光阴,一心做贤淑能干的少奶奶。她知道自己与徐志摩的距离,已远到没有了边缘。他飘到了国外,就像一只高傲的鹞鹰飞离了她的视线。她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井上方的一角蓝天,那么高那么远的天空啊,他在哪里?这徐家大宅,到处都游满了他的气息,他却在另外的世界里,过着没有她的自由生活。

  她想,无论如何,他总会回来,一年,两年,甚至再多几年,她总是他的女人,况且她给徐家添了血脉。她静静地打发着日子,“我从没想过要与他团聚,因为我以为我的责任就是和公婆待在一起。”她以为只要守着,守到云开日出,这一切便都值得。

  她却不曾想到,人心,有时是守不住的。

  二哥张君劢从国外归来时,张幼仪回了趟娘家。二哥说:“你现在应该跟丈夫在一起,甚至可以到西方求学。”张君劢担心的,是幼仪与志摩之间,会随着时空的距离走到覆水难收。二哥信誓旦旦地说,会让志摩给家中写信,让徐申如同意她去英国与志摩团聚。

  尽管徐志摩一点也不爱那个在硖石镇为他独守空房的女子,却仍然言辞恳切地写了家信:“儿海外留学,只影孤自,孺慕之私,不俟罄诉,大人爱儿岂不思有以慰儿邪?”并一再催促徐申如,早日让张幼仪出国赴英。

  1921年初春,张幼仪乘坐的轮船终于驶进了法国马赛港码头。此时她充满了急迫的期待——她的丈夫,那个不爱她却优秀的男人,她已很久不见。尽管她在徐家淡若清风般克制着自己的情感,但无论如何,他是她的男人,她内心何尝真的丢开过热切的想念。

  但见到这个男人的瞬间,她热切的心,便降到了冰点。

  我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徐志摩站在东张西望的人群里。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着条白丝巾。虽然我从没有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可是我晓得那是他。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儿的表情的人。

  ——(张邦梅《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

  他催着她来,见到她又冰冷若此。也许说得透彻一点,此刻在徐志摩面前,她只是一个可以同住的女人,却绝不是爱人。

  此时,与他的西装相比,她浑身都透着硖石镇的气息,以及徐家老宅培养出的恭顺和拘谨。他立刻带着她去添置行头,从礼帽、洋装到皮鞋。一一换过后,他似乎较为满意,于是便要拍一张合影寄回海宁,告知家人平安勿念。然后她戴着小圆边洋帽,与他靠在一起,她想微笑一下,可定格下来的表情,却委屈僵硬,像要哭出声音。

  一路上他们都这样貌合神离,从巴黎飞往伦敦时,她晕机呕吐,徐志摩厌恶地扭转头,丢给她一句:“你真是个乡下土包子!”然而片刻之后他自己也吐了,张幼仪也轻轻回他一句:“我看你也是个乡下土包子。”

  他们租住在离剑桥六英里的沙士顿乡下,那是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客厅的小屋,“从客厅的大玻璃窗可以俯视一条都是灰沙的小路”。

  她成了沙士顿的中国主妇,她原以为她来到英国,是与徐志摩夫唱妇随,学习西方文明,但她每日要做的,是料理三餐、购物和打扫卫生。这里不再是海宁富商徐家的地盘,尽管徐申如常寄生活费来,但应付他们的日常开支,根本不够。也许正是这段日子的煎熬,锻炼了张幼仪自立的本领。

  但徐志摩,却沉浸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做美好的憧憬。

  他骑着自行车往返于沙士顿火车站和康桥之间,有时候乘着公共汽车去校园。就算不去康桥,他每天早上也会冲出去理发,我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个习惯,我觉得他大可以简简单单在家修剪头发,把那笔钱省下来,因为我们好像老在等着老爷寄支票来。可是,徐志摩还是我行我素,做了好多我无法置喙的事情。

  ——(张邦梅《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

  每天早上都会冲出去理发——张幼仪确实难以理解,她不是易于敏感的女人,但在那之后,她便知道了他其实是利用理发店对面杂货铺的地址,与一个住在伦敦的女子保持通信联络。他们几乎每天鱼雁往来,甚至为了防止被她发现,信的内容,都用英文书写。

  她终于有所体察,她的男人,有了倾慕的女子。

  这一年,徐志摩二十四岁。在1931年出版的《猛虎集》中,他在序文中写:

  在二十四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于我是完全没有相干……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地潜化了我的气质。

  ——(徐志摩《猛虎集·序》)

  一阵奇异的风,一片奇异的月色,那是一份多么美好的感觉。尽管他说得如此含蓄,可是后来我们已经知道,就在那个春天,他爱上了林徽因,爱上了写诗。

  爱情像一件奢侈品,尤其对于一个已婚男人,它要么不动声色,要么,就是山洪烈焰。他对爱情有着赤诚的浪漫情怀,当才貌双全的林徽因出现在他面前,他便不由自主地,赴汤蹈火般陷了进去。

  但此时的张幼仪,已怀了身孕。当她兴奋地去告诉徐志摩,他回答得斩钉截铁:“把孩子打掉!”她不明白这男人为何如此无情,如果在硖石,这将是天大的喜事。

  她很委屈:“我听说有人因为打胎死掉的。”他几乎带着嘲讽的语气说:“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见人家不坐火车了吗?”

  张幼仪明白,他的心,不在她身上。她隐约感觉,他似乎有一个秘密。她设想在他的世界里,会有许多新式女子出现。多年后她总结自己的一生,最遗憾的就是不曾认真读过书,不像那些学养丰富的知识女性,有着优雅的气质和风度。尽管她有一双天足,然而“对于我丈夫来说,我两只脚可以说是缠过的,因为他认为我思想守旧,又没有读过什么书。”

  她是天足,却被徐志摩视作小脚。她明白他的意思,他们的婚姻,是小脚与西服之间,无法协调的搭配。

  终于有一天,徐志摩对她说,他要带回一个女子,与他们共进晚餐。

  她一整天都面临着“女朋友”的威胁。她甚至觉得徐志摩在暗示自己,他会将这个新式女子,变成他的二太太,然后与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我从早到晚不得不一再向自己保证,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我替他生了个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我永远都是原配夫人。于是我发誓,我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我接受的这项侮辱,对这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

  ——(张邦梅《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

  站在张幼仪的角度想,那一天,她多么无助。她漂洋过海来投奔她的男人,在这里,他是唯一的亲人,可是这唯一的亲人,心里却有另一个女子。

  可想而知,那顿晚餐,进行得有多别扭。不知为何,她居然忘记了那个女人的名字,因而在她的回忆中,用了“明小姐”这个称呼。

  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外表。她非常努力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

  我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两条腿往下看,在瞧见她双脚的时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是双挤在两只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原来这新式女子裹了脚!我差点放声大笑。

  我们四人(连郭君在内)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明小姐说她也是在上海市郊长大的,而且提到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几家人。她父亲在外交部任职,可是我没听说过他。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明小姐家里这么新潮,肯让她孤身到海外求学,为什么还把她的脚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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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树上合欢枝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