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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筝》 作者:海蓝

第1章

  ?爱筝(海蓝)

  楔子

  他现在需要一名妻子。很急,很急。

  他并不亲近、却与他有着不可抹杀的血缘关系的祖母病了,病得很重很重,医生说她最多只能再活三个月。而祖母现在最大的愿望是:看到她惟一的孙儿结婚成家。

  他是一个很孝顺的孩子。不管他的祖母曾经如何的对他母亲不起,她依然是他的祖母,依然是他的亲人,他有义务让她走得无牵无挂,有义务尽他的孝道。何况,这关系到他能否顺利地接下他祖母遗留下来的事业。他奋斗了二十几年,不希望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他现在需要一名妻子,一名暂时的、可以陪他演完这最后一场戏的“妻子”。

  可是,祖母只给他一天的时间。一天,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就算他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他也无法变出一个“妻子”来应付明天祖母为他准备的婚礼。

  他有女朋友,一位模样很好、家世很好、心地很好,头脑也很不错的女朋友,但他的祖母却不喜欢她,非常的不喜欢。原因是,他的女朋友饭量很小,每一次用饭就好比林间进食的小鸟,只吃一点点就饱了。祖母说这样的女人生不出健康的宝宝,所以她很不喜欢他现在的女朋友。因此,他现成的“妻子”人选,绝对不可能是他很满意的女朋友。

  当然,也有其他的人选。不管他与他的祖母是如何的水火不容、如何的剑拔弩张,他依然是雷家的子孙,是所谓“名门望族”的优秀后辈。所以,他也认识不少与他家世相当的未婚女子,而其中不乏有他祖母很喜欢的孙媳人选,他完全可以随便择其一人,让她与自己结婚。他十分的自信,凭借自己的才华与出众的外表,只要他开口,没有女人会拒绝他的求婚。但是,他现在所需要的妻子人选,只是暂时的“妻子”,所以他绝对不可能去找她们,以免结婚容易离婚难。

  那么,他应该如何做才可以找出一个令他的祖母十分满意,而他可以在草草结婚后再轻松离婚的“妻子”来?

  这,真的是他未来的二十四小时以及往后三个月将要面临的一大难题。

  结婚?尚未立业,何谈成家?不要说他的事业,单是他的硕士学位,他还有一年的学分未曾修习。他目前的身份还是学生,这要他如何去和一名女子牵手人生路?

  难,难于上青天的岂止蜀道而已?现在的他,宁愿去徒手攀那难上青天的蜀道,也不要找一个陌生的女人来与之牵手,共同合演最后的一出二十四孝!

  但,基于现实的考虑,找一名陌生的“妻子”,似乎是他最好的选择。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他到哪里寻找去?

  唔,头痛。

  “我可以嫁给你。”清清脆脆却又平平淡淡的女音,发自他的身前。

  他闻言,眉一挑;低首,眉复又一皱。

  挑眉,是因为这句大胆却又可解他燃眉之急的话语;皱眉,则是他发现静静立在他身前三尺处的人——女人、年轻的女人、年轻的陌生女人,一点也不符合他“妻子”的要求。

  她身材很平板,个头仅仅与他的肩齐,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的容貌太过普通,是那种大街上随处一抓一大把的类型。一个没有出众容貌的女人,一个不容易让人记住长相的女人,他不认为他的祖母会点头,会满意她成为他的“妻子”。何况,依这年轻的陌生女人普通的衣着来看,她的家境似乎不怎么好,这对于十分坚持“门当户对”的势利祖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点头承认这是她的孙媳的。

  “容貌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家庭出身更不可能是判断一个人优秀与否的标准。”年轻的陌生女人大大方方承认她偷听了他的电话,且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可耻的,“与其找一个美丽的千金小姐为妻,倒不如挑选一位如我这般的女子。你是一条人中之龙,以后会有一番大作为,你所需要的是一名默默站在你身后,为你打理家务,并且不会干涉你在外私生活的‘糟糠之妻’,而不是与你并肩战斗的伙伴——我想,只有这样的平庸女子,才是你祖母心目中理想的孙媳。”人性是很可悲的,总是一方面想自己拥有最好的,而另一面则希望自己所拥有的不会阻扰自己再拥有其他所希望拥有的。

  他惊讶地望她,心竟微微一动。

  “何况,你现在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一名‘暂时的妻子’。”年轻的陌生女子轻轻点破他的心事,“我可以配合你成功地演完这出‘孝剧’,并且我自信我是你‘妻子’的最佳人选。”

  “哦?”他淡淡挑眉。

  “一,我不爱你;二,我不认为我有能力绊住你这人中之龙,奢望成为你今生今世的惟一;三,我没有那些千金小姐的贪婪。戏剧一旦落幕,我会即刻走人,绝不会耽误你的‘美丽青春’。”年轻的陌生女子也挑一挑稍粗的浓眉。

  “我如何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一番花言巧语他如何相信?但,不可否认,他十分满意这年轻的陌生女子的举止言谈——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并不因为他的气势、傲慢、不屑而恼怒。这女子,或许并没有如她的容貌那般的平庸。

  “结婚之前,我们可以先签定离婚协议。”所以,他不用担心“暂时的妻子”会与他牵扯不清,妄图霸占他一生一世。

  “那么,你这样做,有什么目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别告诉我,你是大慈大悲的菩萨来普渡众生。”他嘲嘲一笑。人性的卑劣,他知道的并不比她少!

  “我只要你给我九十万的现金。”三个月的时间,九十万的现金,并不多。

  “你是伴游女郎吗?”一天的花费才一万块而已,确实很少,一点也不贵。

  “随你怎样说。”她只是急需九十万现金罢了,“你有你的需求,我有我的不得已,何必计较?”

  深沉的黑眸缓缓扫过这年轻的陌生女子,他再挑眉,“我要的‘妻子’,不仅只是名义上的。”既然他是花钱的大爷,他有权利要求“全套的服务”。他从来不标榜他是好人,他是奸商,赔本的生意,他从来不屑。他花了钱,他就要赢利。

  “随你。”年轻的陌生女子并未如他所料想的那般红了脸,依然是淡淡的。

  “那么,”他伸出手来,“现在陪我去医院探望你未来的祖母吧,亲爱的。”只要他的祖母认同,他可以委屈自己降尊纡贵,迎娶一位相貌平凡的陌生女子,暂时的。

  “方筝,我的名字。”年轻的陌生女子将手放进他的掌中。

  “雷诺,你未来三个月的丈夫。”他忽地将她扯进怀中,低首吻上她的红唇,“希望你的口才可以帮助你顺利得到你的酬金。”既然她能说服他,他相信她也足以能让他的祖母折服,应允她嫁入雷氏,入主豪门。

  “那是自然的。”自信的笑点亮了红颜容貌。

  他与她的希望果然成真。三个月后,他顺利地接下了雷氏集团的总裁位子;而她,则顺利地得到了她的九十万现金,爽快地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丝的云彩。如突兀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一样,她消失得没有一丝踪迹可循。

  他并没阻止她的离去。除去外在的容貌,她很有心机,况且,为钱而出卖自己身体的女子,并不值得他花费多余的时间予以关照。

  只是,他偶尔会怀念一下他们浪费在床上的幸福时光。

  仅此而已。

  第1章 

  夜色深沉,霓虹闪烁,歌声柔美,舞影婆娑。沉溺于旖旎夜色的,是脱去伪装摘下面具的放纵群体。夜,永远是最佳的掩护,永远是最沉默的旁观者。

  但,他并不以为诱人沉沦的夜色,是适合谈生意的时间、地点。

  皱眉,皱眉,再皱眉。

  皱眉,似乎是他踏进这家夜总会之后的惟一表情。

  即便这里的背景音乐还不算什么嘈杂的噪音,即便来这里消费的人还算不上是衣冠禽兽的伪君子,即便这里的环境还入得了他挑剔的眼,但——昏暗的灯光、****的味道,依然让他皱眉再皱眉。

  他的秘书是怎样办事的?谈生意,一定要来这种夜总会谈吗?

  “你确定是这里?”他第十遍问他还算精明能干的秘书。

  “是,孙总今日下午亲自打电话过来,邀请您来这家夜总会商谈有关雷氏与孙氏合作事宜。”他的女秘书不是花瓶似的人,因为他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无用的人,他从不屑搭理,更不会掏闲钱浪费在无关人的身上。花了钱,他就要赢利——一直是他不变的坚持。

  所以,他的女秘书,是一位真正的“女秘书”,而不是摆来赏心悦目的花瓶。

  “哼。”他不置可否地冷冷哼一声,心里则在认真衡量这桩合作计划是不是真的值得继续下去。工作是工作,休闲是休闲,他一向分得很清楚。而在休闲场所谈工作,他不认为它有流行的理由。时下,这似乎成了流行,成了大众认可的“时尚”。

  微眯的黑眸透过镂花的木制屏风,不耐烦地扫过昏暗的大厅,对于在其中上演的男女游戏十分的厌恶。放眼望去,大厅的一角,排排坐满了千姿百媚的年轻女人。不用问,他也知她们的职业。不管她们背后是否有着怎样悲惨的故事,但世间赚钱的方法何止千种,出卖自己身体的法子是最不值得同情、最低贱的那种!可现实则是:笑贫不笑娼!

  日复一日地坐在这阴暗的角落等待“客人”的垂赐,她们难道不累、不觉得可怜吗?与这些“辛苦”坐台的女人比起来,他曾经记得很久之前,似乎也有那么一名女子,为了一笔不算多的钱而出卖了自己。不过那名女子还是有那么一点聪明,懂得抓住时机,能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为自己赚下别人或许一辈子才能赚回的一笔财富。或者,坐在阴暗角落的她们,也抱持着这样的侥幸?

  再哼一声,他起身,决定走人。合作不谈也罢,凭他的雷氏,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助力,只要他有心,世间并没有他办不成的事,何必要与外人搞什么联手合作!

  “雷总,孙总马上就要到了!”他的女秘书很尽责地提醒他不要这么无所谓地拍屁股走人。毕竟,雷氏与孙氏的合作计划,已经断断续续地谈了一年有余,此时撒手,不符合他“不做无用功”的原则。“你转告他,我雷氏不需要在这种地方谈——”他一下子愣住,蓦地瞪大双眼紧紧盯住某处,一脸的不可置信。

  “雷总?”发现什么宝贝了?上司千年难得一见的错愕与失态,她这女秘书还从未有幸见识过哩。

  可惜她的上司没兴趣为她解疑释惑,只是大踏步地转出用屏风隔出的包厢,走到昏暗的吧台前,低首与一名穿着侍者服饰的女子交谈了几句,而后十分火大地掳人,不管被掳之人如何挣扎,更不屑旁人的大力阻挠,一个过肩摔,便将那女子扛到肩上,潇洒地走人!

  哇——她瞪大盈盈美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道!一向以冷静、沉稳著称的雷氏总裁雷诺也有如此“土匪”或曰“霸王”的一天?!她发誓刚才瞥到了上司眼中的怒火。

  被掳之人乃何方高人?

  简直太太太——崇拜了!她竟然可以勾出冷面雷诺鲜为人知的另一面耶!

  “林小姐,刚才那位是……雷总吗?”不敢置信的人,绝对不止她一个。

  “啊,孙总,您来啦!”绝对不是花瓶摆设的女秘书迅速收起自己的表情,起身的同时已换上精明干练的美丽模样,“您也知我是近视眼,刚才吧台那儿是不是有什么好玩的事发生呀?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公司因为有点急事,所以雷总十分钟前匆匆赶回公司去了。他临走时嘱咐我向您致歉——”

  领人家的薪水,自然要为人家卖点力气。她不是花瓶,所以做得很好。

  婉转得体的笑语,不但为她的上司轻易消除了“谣言”,也顺便将很重要的一次商业聚会改期。她美丽、干练,绝对不是花瓶哦——明天,她的上司会不会龙颜大悦地发红包给她呀?

  “你就这么喜欢钱呀?”多年不见,终于见面却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实在拿不出什么欣喜的表情来,事实上,他没有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已算是很有修养了。

  依然有点头晕脑涨的女子,却十分不解这陌生的大男人是——怎么回事?“对不起,恕我冒昧打扰一下,我……认识你吗?”她问得很是礼貌,一边对身边这奇怪的男人打量一番,一边不忘快手快脚地系上安全带。她还有大好的人生,不想不明不白地死在车祸之中。

  “我——”他气结。如果不是还记得他还身兼司机的重大责任,他实在想好好地摇一摇这白痴的女人,她竟然忘记了他是谁?五年前,是哪一个“拜金”的女人主动要求“嫁”给他当“妻子”的!

  “我真的不记得——”这奇怪的男人呀!但她聪明地没说出这后半截话来,免得真死在车祸中。

  “不记得!你竟然真的不记得我?!”脚下的油门狠狠一踩,车速直冲二百。

  “我——”素手一下子紧紧按在胸口,脸色一白,“麻烦您开慢一点!我不想因为心脏病的缘故住进医院!”就算现在已是深夜,但这里毕竟是繁华的大都市,道路上依然车水马龙。

  “嫁给一个陌生人都不怕,你还会怕这小小的飙车?”他一哼,看她这么难受,心情竟爽了一些,车速也大发慈悲地稍稍慢了一点。

  “嫁给陌生人?”她一愣,就着车内昏暗的灯光,扭头仔细瞻仰伟大司机的音容笑貌,“你……是,是雷诺?!”不会这么凑巧吧?这城市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小,城中至少聚集着数以千万计的泱泱民众,两个素昧平生之人相遇的几率,实在小得可怜。

  “很高兴你还认得出你‘丈夫'的模样。”他依然沉着一张黑脸。

  “是‘前夫'。”她认真地纠正他的错误,“我以为这辈子你都不会希望再见到我。”当初他与她的结合,只是一场利益的驱使而已。一场早已鞠躬谢幕的戏剧,并不值得再提。

  “如果有可能,我也不希望。”他利索地转动方向盘,在高楼大厦之间任意穿梭,“今晚我甚至没有戴眼镜!”依他五百度的近视,能在那么暗的环境中一眼认出她——一个他遗忘了五年的普通女人来,简直是奇迹!老天在开什么玩笑!一片模糊的景象中,她的身影竟是那么清晰地映在了他眼中。

  “哦。”她了解地点点头,一副很好商量的样子,“那我可不可以……下车?”

  “干吗?”他趁着红灯狠狠地瞪她,“五年不见,你不想与你久违的‘前夫'叙叙旧吗?”

  “我想,不用了吧?”她淡淡一笑。戏剧落幕,便算陌生人,有什么旧好叙?“那里——哦,我上班的夜总会不允许旷工的,不然月末没有奖金可拿。”她不想因为一个小时而丢掉一个月的辛苦。

  “又是钱!”他鄙夷地一嗤,“九十万,才不过短短五年,已花光了?”若不是这条大道不允许停车,他绝对乐意亲手“送”她下车!

  “是呀。”她并没如他所料地恼羞成怒,“趁着年轻,多赚一点是一点嘛!”素手优雅地一指飘落耳旁的散发,平凡的红颜容貌,依然是五年前淡淡的样子。

  “你——”他哑口无言。为什么五年未见,她却好似没有一点的改变?

  “雷先生,麻烦你停车好吗?”既然看她不起,又何苦勉强自己看?

  “我有事要同你谈一谈。”他转入某一栋大厦的地下停车场,熄火下车。

  “有事这里说就好,我不想‘弄脏'你的地方。”她也下车,但不肯随他进电梯。

  “放心,这里只是我‘金屋藏娇'的一间宅子罢了。”他将她扯进电梯,按下楼层钮,“这么久不见,我想我们可以好好地聊一聊。”终究“夫妻”一场,不是吗?

  “我想,不用了吧?”她依然是这淡淡的一句,身形轻轻后移两步,不着痕迹地避开他的体温。

  “不,我倒是很有兴趣。”他不允许她的退让,长腿一跨,便将她围在狭窄的角落,“你变得胆小了,这可一点也不像我认识的那个大胆的女人——方筝。”

  “是人,总会变的。”方筝依然淡淡的,伸手移开他放在自己肩上的手,“雷诺,请你放尊重一点!”他已经不是她的“丈夫”,他与她之间的关系早已随着那九十万现金断得干干净净。

  “尊重!”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如何才算是对你的‘尊重'?是不是要我付你出场的钟点费才算是对你的尊重呀?”他冷冷一笑,从怀中掏出皮夹来往她手中重重一塞,“满意我对你的‘尊重'了吗?”

  “作为一名在商场上呼风唤雨的人,你不应该耍孩子脾气。”素手一递,将手中的皮夹重放回他的衣兜,方筝微仰头望他一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就如您雷大总裁一心想称霸商场一样,我这辈子的心愿是平平凡凡、安安稳稳地活到生命自然终止的那一刻。这虽然比不上你的万分之一,但却是属于我个人选择的自由。”她从不认为胸无大志有什么不对的。

  “很好。”他扯她出电梯,大掌紧紧攥住她的素手,拉她步入他“金屋藏娇”之地。“你想怎样生活确实与我没有一点的关系,我很抱歉干涉了你的‘人生观'。”

  “我可以走了吗?”她没有兴趣参观他“金屋藏娇”的豪宅。

  “反正你也来了,不坐一坐就走,岂不是显得我不懂一点的待客之道?”他将她推入沙发,“要喝点什么?香槟?红酒?哦,你现在应该爱喝路易十三才是。”他从酒柜中随手拎出一瓶来,在她眼前轻轻晃上一晃,“尝尝我这藏了十几年的路易十三与你们夜总会的有什么区别。”

  “谢谢,我想我们那里的不过是哄骗客人玩玩的劣质酒罢了,自然比不上您这里的珍藏。”她接过盛满酒液的高脚水晶杯来,细细地看那杯上的花纹,却一口也没喝。

  “怎么不尝尝?”他强迫她将杯子凑近红唇,“喝一口呀!”

  “不好意思,我没有喝酒的心情。”她扭头避开那扑鼻的酒味,“你不是说有事要同我说吗?时间不早了,我最好回去时还能来得及赶上打下班卡。”

  “急什么?大不了我补偿你的损失。”黑眸里渐渐凝聚薄薄的怒气,他握着她的手一口饮尽她杯中的烈酒,“看在我曾经是你‘前夫'的分上,给我一个叙旧的机会不为过吧?”她难道就这么想逃离他!

  “如果你真的有事要说,请你快一点。”他已经没有了羞辱她的资格。

  “两年前,我祖母又有一份遗嘱公开。”他放开她的手,仰身靠坐在她身边,皱眉,“她命令我在三十五岁以前必须和我的‘妻子'孕育出雷氏的下一代,否则雷氏一半的产业将无偿赠送给社会慈善机构。”该死的老太婆!已经化成灰了还不肯放过他!

  “这事你应该与你的妻子去说。”方筝弹弹自己的指甲,依然淡淡的。

  “我的‘妻子'是谁?”他抓过她圆润的素手来细细把玩,“当初在我祖母面前磕头端茶的‘孙媳妇'可是你方筝小姐——希望你还记得。”她是他祖母惟一承认的雷氏媳妇。

  “只怕要让雷先生失望了,希望你也记得我是吃哪一行饭的。”方筝抽回手来,看也不看身边的人一眼,“既然要吃这一行饭,我早已绝了生育的可能性。”

  “我可以再给你一大笔钱,只要你能为我生下一个孩子。”他以为她在耍心机,只冷冷一哼。

  “我也希望如此,有钱可赚谁不喜欢?可是非常抱歉,我这辈子早已绝了生育的能力。”声音平平淡谈,听不出喜与悲。

  “你说什么?!”雷诺一下子坐直身躯,大掌狠狠掐住方筝的双肩,“你有种再说一遍!”

  “我早已绝了生育的可能。”她抬头迎着他喷火的双眼,一字一字地重复。

  “你!”他狠狠一推,将她推倒在宽硕的沙发上,额上青筋贲起,“你还是不是个女人!”

  “雷先生,您刚才不是已经知道我很‘喜欢钱'?既然如此,为了金钱,我自然会‘全力以赴'——您说是不是?”淡然的眸子淡淡地凝望头顶的天花板。平淡的话语,依然无一丝的起伏。

  “你——我不信!我不信!”他发疯般地将她深深压进沙发,双眸炽狂,“我绝对不信!你在骗我!你一定在骗我!”他要将她关起来,直到她怀上他的骨肉!

  “雷先生,如果您打算留我过夜,我或许应该先提醒您一下。”她理也不理他疯狂落在她身上的吻,语音依然平平淡淡,“上星期我刚刚做手术修补了那片薄薄的膜,所以我的‘第一次'很贵的。当然您有的是钱,自然是不在乎多掏那么几块钱的。”

  疯狂的举动因为这句不带一丝温度的话语而止。他冷冷看着身下的女子,竟然有了大笑的冲动。

  他刚才为什么会心痛?他刚才为什么会为这个一点也不值得可怜的女人感到心如刀绞?

  他根本不在乎他祖母的那狗屁遗嘱!雷氏就算减少了一半的产业又如何?他有能力将雷氏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自然也有能力再重新来过一回!他根本不在乎他手中有多少的产业!就算他身无分文了,只要给他时间,他依然会是雷诺!他依然会是商场上呼风唤雨的雷诺!

  他心痛,他心如刀绞,为的却是——这个不配称为“女人”的女人!

  他心中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是疯了,还是傻了?

  这个女人。根本不配他为她心痛,根本不值得他为她心如刀绞。

  “你走吧。”心灰,所以意冷。他无力地站起身,走到远远的另一端。他再也不想看到她,因为,她让他作呕。

  她静静地坐起身子,慢慢地将身上凌乱的衣服重新穿好,缓缓地站起,轻轻地走到门口,手握门柄,深吸一口气,又转向他,“就算你没有做,我的车资您也得象征地给点儿吧?”

  他依然垂着头,从皮夹里抽出厚厚的一叠钱,拍了拍;他轻轻地一笑,手一扬,泄愤似的朝她漫天抛撒过来。

  她耸耸肩,弯腰捡起脚边的一张来,用指尖轻轻一弹,送上一个响吻,“谢了!”

  “滚——”

  十指,插进发间;浓眉,紧紧蹙起;眼眸,无神闭合;牙齿,咯咯作响。

  上天今日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

  明明早已遗忘的过去,明明早已刻意遗忘的过去,他何苦去想起?他何苦!

  整齐的浓发猛地被拨乱,紧闭的唇猛地溢出刺目的殷红。

  五年前见她的第一眼,他不就知道她是怎样的女人了吗?

  她拜金、她有心机,她为了那么一点点钱,不是毫不犹豫地出卖了自己纯洁的身子了吗?

  她,花言巧语;她,心机深沉;她,容貌普通;她,出身低微;她、她根本没有一丝的可取之处!她根本只是一个惟利是图、拜金的卑贱女子!

  她哪里值得他去看上一眼?!

  他是怎么了,为什么时间早已过了五年,他竟然还能够一眼认出她的身形来?他甚至还没有见到她的正面,他甚至瞥也没瞥到她根本让人记不住的脸庞!他从哪里来的直觉,竟然会在随意的一瞥中一眼认出她的身形来?!这世上,身形相似的人何止千万!

  他发什么疯!他——何苦,何苦?

  给我九十万,我可以嫁给你。

  你不是早就知道我很喜欢金钱吗?

  要吃这一行的饭,我早已绝了生育的可能。

  绝了生育的可能——

  他一直明白她是怎样的人,他一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不是吗?

  这世上爱他、他可以去爱的女人有无数,无数!可他,为什么——为什么非要自找苦吃,竟然,竟然,竟然会——爱上一个根本不值得他去爱的女人?!

  五年前,他的心动了,为了一个只爱金钱、只爱自己、根本不会爱上他的女人——心动了。

  五年前,他强迫自己放手,因为他还有一丝的理智,因为他还没有陷得那么深,因为他知道他有自己的路要走!五年了,他一直以为他早已忘了她,他一直以为他早已忘记了那一份不应该有的心动!

  为什么占据他梦乡的女人,永远是她,永远是她这个可恨的女人,惟一的女人!

  五年来,他不是成功地阻止了自己想寻她的举动吗?五年来,他不是早已绝了想拥有她的疯狂渴念吗?五年,他既然能熬过来,五十年,他依然可以熬下去!

  为什么今夜偏偏又让他与她相遇?为什么他能一眼捕捉到她的身影?为什么他好不容易砌得严严实实的心墙,会在见到她的一刹那,土崩瓦解、烟消云散?为什么?

  她只是三十年来他生命中的一个意外,一个不值一提的意外。她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她,根本不是他生命中可以被允许的存在!他规划好的人生蓝图里,根本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她,不适合他,绝对的不适合他!

  别忘了,他是雷诺,他是商场上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人人惧怕三分的雷诺!

  他的妻子,应该仕出名门,应该端庄典雅,应该花容月貌,应该温良恭顺,应该以夫为夭,应该纯洁坚贞,应该——他的妻子,绝对不应该是她的模样,也绝对不允许是她这样的女人!

  可他,怎么了?五年——五年的遗忘,五年的刻意遗忘,竟然抵不过一刹那的凝望!竟然抵不过再见到她身影的那一刹那的随意一瞥!他,发什么疯?

  他为她心痛,他为她心如刀绞,他为她的甘心沦落心痛,他为她的不知爱惜自己心如刀绞。

  不该是这样子的!他不该是这样子的,她,更不该是这样子的!

  乱了,一切都乱了。

  他根本不能允许自己爱上这样的女人,也更不允许她成为这样的女人!

  这一切,乱了。

  啊!啊!啊——

  悲愤的嘶吼,痛彻心扉的嘶吼,撕心裂肺的狂乱嘶吼,响彻屋宇,响彻他的灵魂。

  他,该怎样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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