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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世的左边等你》 作者:西岭雪

第六部分

出逃的欲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前所未有地剧烈。这张通缉令重新唤起了我出逃的欲望。许久以来,我几乎已经忘记山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一种文明的充实的城市生活,现在,这张通缉令唤醒了我对城市的记忆,对家人的思念,对正常生活的渴望,不,我不能再在山里呆下去,就这样同钟楚博化为一体。我要回到文明世界里去,那里有文字,有电视,有以然的笑话和无忧的茶馆。我要回到他们中间去!
我尝试劝钟楚博自首:“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你想不想有一种比较清白的人生?”
他眯起眼睛打量我:“你在打什么主意?报警?服案?我头上顶的可是死罪,那不叫自首,叫自投罗网。人的路是两条腿一步步走出来的,没有第二次选择。”
我决定不再白费唇舌,却暗暗计划当夜出逃。
为了保证自己能在半夜准时醒来,我在睡前喝了大量的水。
这段日子里,钟楚博已经渐渐放松了对我的看管,晚上睡觉不再给我上绑。以往,我最担心的是逃出去后迷失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出山。但是这一次,我记熟了去农家的路。我想,我可以向他们求助。至少,也可以求他们掩护我,替我送信到山外去。
那是一个月光明亮的夜晚,当我悄悄离开钟楚博走出山洞的时候,发现平时熟悉的山林忽然变得诡异起来。那些绿叶松风在夜里似乎充满了灵性,妖异地呻吟着,枝枝条条都伸展着邪恶的欲望,好像随时会伸长来把我捆绑,吸血食肉,连骨头也不吐。
我想起关于吃人藤的传说,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电影里的吃人藤场景都配以蓝色的画面,那是因为月光下的吃人藤看起来最有威慑力。
身后忽然响起轻微的“咻咻”声,有物体踩过枯叶,由远而近。我寒毛竖起,是钟楚博,钟楚博追上来了!我发足狂奔,然而钟楚博比我更快,忽地飞跃起来,一只利爪搭在我的身上,我失声尖叫,这才明白,那不是钟楚博,是狼!比人更可怕的狼!
就在这时候,枪响了。我惊喜地大叫:“钟楚博!”
这回才是钟楚博!他及时赶来了!
可是那一枪并没有击中狼的要害,狼只是顿了一顿,便掉头飞扑过去,钟楚博在慌乱中又开出一枪,但接着就被扑倒了。狼吻直冲向他的喉咙,他用双手用力卡住,同狼滚成一团。
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随手连枝带叶折断一根松枝冲过去,没头没脑地向狼身上挥舞过去,一下又一下,不知停止。狼被击怒了,舍了钟楚博重新扑向我,我听到自己的手臂“咔嚓”一声断了,那样清脆,仿佛不是来自我的身体。与此同时,钟楚博猛扑过来,抱住狼滚向一边,顺着旁边的斜沟一路滚下去。
我急忙拾起枪,对着黑暗本能地开了一枪,又是一枪。随着一声凄厉的狼嚎,夜幕被利剑般划破了,但瞬间又归于沉寂。我艰难地爬过去,对着谷底喊:“钟楚博!钟楚博!”
没有人回答我。
我惶恐起来,钟楚博,他死了吗?中枪了?是我,我打死了他?
手臂上的疼痛一阵超过一阵,但是我顾不上,我警告自己,不,我不能昏倒,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我沿着沟壁一点点爬落,看到一人一狼静静地躺在谷底,人的双手还紧紧扼在狼的脖子上。
我的手臂已经疼得抬不起来,只得将耳朵贴近他的胸口倾听着:咚!咚!他还活着!他的心还在跳动!那真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可是,那声音又是多么微弱而无力哦!
我试图将他扶起来,可是全然用不上力。我想过一个人爬到农家求救,却又担心当我离开的时候,又有野狼经过。我惟一能做的,只是支持着拾来荒草和枯枝,用随身带的打火机点燃,然后扶起他的头细细检查,他的头脸糊满了血,衣服被撕破了,头发胡子纠成一团,连伤口的情况也看不清,但是总算没有枪伤。
我吁出一口气。
鬼怕恶人
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他清楚地叫:“阿琴,你来了?”
我悚然而惊,翻身坐起,鼻端嗅到一股熟悉的福尔马林味。
是的,许弄琴来了,她终于索命来了!
月光水一样地倾泻。我回头看着钟楚博的脸,他沉沉地昏睡着,间或发出一两声呻吟或者呓语,粗而短的浓眉紧紧蹙在一起,仿佛不胜痛苦。他说过,鬼怕恶人,弄琴魂拿他无可奈何。可那是在他好着的时候,强健的时候,而现在,他身心疲惫,精力与体力都到了最虚弱的时候,又是在深夜,阴气最盛的子时,他不再是弄琴魂的对手。许弄琴,这次真的要带走他了吗?
“不!”我对着夜空祈求,“你不可以这么做!你不可以在这时候报复他!我知道他对你不起,可是,我不能让你在这个时候带他走!我不能!”
我用那只好着的手臂抱紧钟楚博,希望以自己的身体来温暖他,把自己的阳气过给他。钟楚博,我不要你死,我不会要你这样地去死!
蓦地,我想起那个烛光摇曳的晚上,想起那晚无忧的咒语,我闭上眼睛,朗朗地念起来。
月亮升至中天,月光透过林梢洒落一地,斑驳而明亮,无限诡异。
松涛虫鸣都沉寂。
我的咒语是夜晚惟一的声音。
手臂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我咬紧牙关撑着,不许自己倒下去。我有一种感觉,如果我能撑到明天早晨,钟楚博就会得救!我一定要撑住!
东方渐明,月亮的影子淡下去,淡下去,福尔马林的味道就像月亮的外衣,也随之渐渐脱落。
钟楚博辗转着,嘴唇一张一翕。
我本能地意识到他的需要,赶紧站起身,用一只手脱下外衣,将露水沾湿衣衫,再绞出水,滴在他干涸的唇上。
他口唇微动,艰难地贪婪地吮吸。
我的泪落下来,被他一并吮进口中,或许是觉出了眼泪的咸涩,他忽然睁开眼来,愣愣地看着我,欲语还休。我却已经惊喜地叫出来:“你醒了?你醒了!”
我终于唤醒了他,救活了他!鼓胀的喜悦让我欲歌欲狂,难以自持。“你醒了!”我又哭又笑,不住用湿衣擦拭他灼热的面颊,希望给他一点清凉。
他的嘴张开又闭上,闭上又张开,许久,终于说:“为什么?”
我愣住。
他的话并不完整,但是我听懂了,他是在问我,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这样高兴。为什么?
我是恨他的。苦心孤诣找出他的犯罪证据,欲将他绳之于法,置之死地,为许弄琴报仇,为自己洗冤。可是,当他的生死握于我一念之间,我却没有片刻的犹疑,一心一意,想的只是要他活下来。为什么?
但是我已经无力回答。随着他的醒来,我最后一分力气和意志也耗尽了。我再一次说:“你醒了!”接着眼前一黑,软倒下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弄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
一张须发相连但是充满善意笑容的脸趋近我:“你醒了?”
那张脸藏在胡子头发后面完全看不清,可是声音是熟悉的,那是钟楚博。
“钟楚博?”我轻轻唤,“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两天两夜没睡觉没洗脸没刮胡子,就变成这样子喽。”
“我已经睡了两天了吗?”
进城就医
我想挣扎着坐起,可是手臂僵直麻木不听话,原来已经上了夹板——两根板夹着胳膊用绳子捆起,很古老的一种接骨方法。屋子里充满了浓郁的草药香,我约略有些猜到自己的处境。
果然,门帘一挑,一位面色黝黑但态度慈祥的老先生端着碗汤药走进来,呵呵笑着说:“姑娘,我老头子几年中医没白学,到底把你一条小命从阎王爷那儿硬拉回来了。有这么一次,就是赶明儿我一闭眼死了,也对得起自己行医一辈子了。”
“医生,是您救了我?”想到在做“盗盐贼”的那段日子还曾造访过他家呢,我不禁有些脸红,不过好在正发着烧,大概不会引起他的怀疑吧。
“医生?”老中医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这辈子,还没人叫我医生呢。你是城里娃吧?这儿人都管我叫大夫。”
我猛地想起一件事来,钟楚博精通各路方言,他一定没有对这老中医说实话,八成说我们就是这山里的或者是附近村里的人,走山路遇了狼,而他的样子,混在山民中也实在看不出两样,老中医大概到这时候才知道我们是从城里来的吧?那么,他是曾经收到过通缉令的,会想不到钟楚博就是那通告上的通缉犯吗?
我偷眼看钟楚博,他正一脸焦虑地望着我,分明没有想到那些顾忌,只是催问医生,哦不,大夫:“她现在醒过来了,就没事了吧?”
“难说,难说。”老大夫放下药碗,翻翻我的眼皮,摸摸我的额头,又对着上了夹板的手臂反复看,最后摇着头说,“现在还难说得很呢。”
“难说?你不是说已经把她从阎王爷那儿拉回来了吗?”
“命是肯定拉回来了,不过这条胳膊嘛………”
“胳膊?你不是已经给她接了骨?”
“可是你没看到她伤口发炎了吗?我还正纳闷这娃身子骨怎么这么虚呢。原来是个城里娃。那就难怪了,抵抗力太差,一点小病小灾地就抗不过去,又昏迷了这么久,没烧坏脑子已经万幸。要是咱山里娃,哼,别说摔断条胳臂,就是摔断腿,打断肋骨,只要接上骨,当场就能下地;走动,哪里知道什么叫发炎呀……哎,依我看,你们最好还是回城里去吧,那里有进口消炎药,我这穷乡僻壤的,中药治慢症还对付,像这种急症发炎,可是没把握。前两天我是看娃的情况太紧急,怕往山外送给娃耽误了,说不得,只得大着胆子试一回,总算愣把娃叫醒了,这就已经是千好万好了,可是这只是解一时之急,要想让她彻底好利落,我可没把握,就算吃中药医好了,这胳膊也多半会留下点残疾,有点‘骨质增生’啦‘骨关节突出’啦啥的后遗症,本来呢,要是咱山里娃,胳膊肘儿拐一截出来也没啥,不耽误干农活就成呗,可是城里娃不一样,都爱漂亮,你看这娃俊俏的,胳膊拧着一截只怕不愿意,再说她又发着烧,这个情况也不稳定,要是咱山里娃,两碗药下去一准好,可是城里娃不一样……”
老人家“山里娃城里娃”里嗦地说了半天,中心意思无非一个:就是他这里治不了我的伤,非得送我进城不可。
而进城,就意味着钟楚博的身份将暴露,他会被逮捕归案,判以极刑,就像我说过的那样,被我亲手送上绞刑架,虽然,并不是我抓住他并把他交给警察的,可是结果是一样的。
我看着钟楚博,现在,我的安危捏在他的手上,而他的未来,也同样地掌握在我的手中。要么我残着一条胳膊继续随他流亡,要么他为我的胳膊赔上一条命。
可是,他好像完全没有想过这些似的,直截了当地对老人说:“那还等什么呢?想办法送她进城呀!”
我呆住,忍不住叫他:“钟楚博!”
他一愣,也反应了过来,可是眼中没有丝毫犹疑,仍是理所当然地说:“我们必须马上想办法送你进城就医,我不能让你的完美有一点点损失。”
泪水忽然蒙住了我的眼睛,我是完美的吗?我的完美比他的性命还重要吗?
钟楚博握住我的手:“琛儿,你说过,就是一株花也会疼,何况你呢?也许,我早就应该向你学习,学习尊重生命,学习认真生活,但愿,现在还不太晚。”
老人家听不懂我们说的这些,只是听了一句进城,就立刻张罗起来:“要是真想往城里送,那今晚就得让我们家大小子上路了,这姑娘是肯定走不了山路的,得从城里调救护车来,让人家来接她……”
钟楚博取出一叠钱:“老大夫,一切全靠你了,要怎么做,就依你说的办吧。”
老中医大概一生中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仿佛钱会烧手似的猛地向后退了一步:“这……这……”
可谓招人嫌疑
我叹息,钟楚博此举可谓招人嫌疑,很明显他已经豁出去了,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猜疑,反正,只要明天老中医的大小子进城一说,钟楚博的身份就一定会暴露,此刻再遮掩也是没用的了。
在这一刻,我终于明白钟楚博对我的爱有多深,如果我们可以早一点相遇,当我没有遇上以然,他没有娶过许弄琴,最重要的,他不曾犯下过那么多不可饶恕的罪行,也许我们会彼此眷恋,就像山中的一对兄妹鸟儿,相亲相爱,比翼双飞,可是,太迟,太迟了……
老中医的大小子出发了。
我知道,这是我同钟楚博相处的最后一夜,如果他不愿意等在这里束手就擒,就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
天一点点地亮了。他望着我,满眼的不舍,可是仍然故做潇洒,强笑着说:“我已经决定了,把你还给柯忤作。你这样子,跟我在一起只会拖累我,我不能再带着你走了。”
我忽然觉得鼻酸。
“钟楚博,如果,如果你自首,是不是一定会判死刑?”
“你希望我自首?”他凝视我。
“我很矛盾。”我坦白地说,“你不是说希望可以学习认真地生活吗?可是背负着那么多罪恶,一路逃亡,怎么可能是一份认真的人生呢?可是……”我低下头,“如果服罪的结果是死路一条,我又……”
“你又不愿意我死,是吗?”
他的眼睛闪亮,他的语气炽热。我知道他在渴望我的承诺与表白,可是,我不愿意给他这样的幻想与错觉,我的心中,只有柯以然,我不能背叛他的爱,即使是在别人的误会里,也不可以。
钟楚博的眼神暗下来,他走到窗边默默地看着天边,许久,忽然猛转身逼近我,很快地说:“他们来了!琛儿,我要走了;但是只要你一句话,我就会为你留下,宁可死。”
我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待我这样好。一个杀手,怎么可以有这样深挚强烈的感情,这还像是钟楚博吗?这个时候,我真希望他能够残忍一点,自私一点,就像一个真正的凶手那样,那样,我的心就不会这样彷徨,犹疑,不知所措。良久,我终于说:“你走吧,我不会告发你。”
他猛地闭上眼睛,那一刹,我怀疑自己看错,不会吧?他眼中瞬忽闪过的,是泪吗?
他低下头,在我额上飞快地一吻,轻声说:“琛儿,我真是舍不得你。”
不等我反应过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后。
接着,远远地,我听到有警车的声音响起。
警察和医生是一起赶到的,那善良的老中医吃惊极了,已经送我们出门了还不断地念叨着:
“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是没想到他竟会同一个通缉犯在一起呆了两天两夜?没想到“城里娃”竟然是个人质?还是没想到一个通缉犯可以对他的人质这样好?
还在担架上,警察已经急着盘问我钟楚博在哪里。
他们的头儿是一位大胡子,说话像机关枪一样又快又响,自称姓胡,是刑警队队长。
“你就是卢琛儿吧?我早就接到报警说怀疑你们在陕西,可是几次大搜捕,都没有找到线索。好家伙,原来你们躲在山里。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听说你们遇到狼了,你身上的伤是狼咬的吗?钟楚博有没有伤害你?他现在在哪里?”
“他跑了。”我虚弱地说。
“跑了有多久?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间?你估计他大概会逃向什么方向?”
我不愿意说谎,但是更不愿意说实话,于是假装昏迷过去。
汽车颠簸得很厉害,我的胳膊很疼,头也很疼,后来就真的睡着了。
在睡与醒之间,我被抬上飞机又抬下飞机,父母和以然都等在机场接我,我听到他们喊我的名字,很想告诉他们别担心,我没事的,可是我开不了口,神智像一只不听话的风筝,忽远忽近,不能把握。
许多医生在我身边走来走去,胳膊的断骨被重新拗开又接上,夹板换成石膏,而我依然无法成功地醒过来。
以然在叫我,一声又一声。妈妈的哭泣不绝于耳。我觉得累。
很多小说里都写病人一觉醒来,立即问:“我在哪里呀?这是不是天堂?”现在我知道那些都是谎话。因为对于一个不知生死的人来说,就是梦和醒也很难分得清楚的。
就像我现在,被巫婆施了魔法一般醒不转,不停地睡,不停地做梦,一个梦与另一个梦的间歇总会听到母亲或者以然的声音,中间仿佛并无间断,像一套长篇电视连续剧,演个没完没了,什么时候打开电视都见同样的对白在不断重复下去,而且每个台都在演,剧情虽不连贯,主题却不改变,中间落掉一集两集浑然不觉。
“这间第二观察室的环境不够好,得想办法同院长商量,换到第一观察室才好。”这是以然的声音。
幽幽的女声
“以然,那可要拜托你了,你一定有办法的。”这当然是妈妈,声音中有无限焦急,可是最焦急的时候也忘不了恭维准女婿。她接着说,“琛儿真是给吓坏了,梦里一直喊钟楚博的名字,一定又梦见那凶手的可怕面孔。”
“我们以后不要在她面前提起这个人。”这是爸爸在接话,“让她忘记所有不愉快的事吧。”
“也许马上举行婚礼会帮助她忘记这段遭遇。”
“以然,这件事我们得好好商量一下。”
偶尔,也会听到一些不同的对话。是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
“什么时候跟她说呢?”
“不,不能说,我们不能对不起她。”是一个女人幽幽的声音。
谁?谁对不起谁?又有什么事不能说?
“她伤得这么重,这么孤独,正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不能再伤害她。”仍然是幽幽的女声。
“可是你答应过,只要找回她,就开始我们的感情。”
“是的,可当时只是一种计划。我以为等我们终于安全地解救了她,就不再亏欠她什么了。可是看到她我才知道,我做不到,我不能伤害她。她比我更需要你。”
“那我们呢?我们的感情怎么办?”
声音焦灼而怆恻,充满痛苦。
是谁?谁呢?他们到底遇到了怎样的爱情磨折?又将何去何从?
我没有听到回答。
神智不由自主,又像风筝般飘了开去。越飘越高,越飘越远,一直飘进自己的家。
我看到窗台上的栀子刚刚开花,芬芳馥郁,我自己亲手结的贝壳风铃叮咚轻摇,底端有一只虎纹贝微有破损,早该换掉,一直没心思,梳妆台有一个星期没整理了,已经落了灰,妈妈又该唠叨了,床头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金庸武侠小说,北乔峰南慕容斗法一节。
不知怎的,所有的细节都异常清晰,连窗帘上的流苏都历历在目,让人怎么都不相信那是一间空屋。我甚至还看到自己躺在床上睡觉,心里纳闷,我人在这里,那躺在床上的是谁?如果那个是我,那么我又是谁?
想不通,所以醒了,鼻端又闻到浓浓的福尔马林味。实在熟悉,倒反而让自己一下子清醒过来。第一个印象是许弄琴来了,但是接着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白色的屋子里,透过微弱光线,可以看到半截门帘上写着“第二观察室”字样。哦,是了,恍惚记得谁说过第二观察室的环境不好的,怎么我还没有换病房吗?
门被推开了,有人轻轻走进来。我猜大概是医生,很想睁开眼睛来同她打个招呼,可是眼皮子沉沉地没有气力。
朦胧中,我听到女医生上帝一样权威的声音划破寂静:“观二有个女患者死了,让太平间推车来。”
观二,亦即第二观察室,也就是我现在睡的地方。那个女患者,是说我吗?我死了?难怪刚才会看到自己魂离肉身,原来我已经死了?
我忽然有点害怕,既怀疑现在的思维来自于自己死后的灵魂,又担心也许自己还没死透,却被他们活活送进焚尸炉。
门开了,有穿白大褂的地狱使者推车而进,他们熟练而轻轻地搬开我旁边床上的患者,放到车上重新推了出去。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有什么可说的呢?卖油翁早已解释了一切:无他,惟手熟尔。
屋子又静了下来。
原来死的不是我。原来我还活着。
我放下心来,忽然想起以然给我讲过的他大学学医时的段子,实验室的楼梯口常常堆放着没来得及清理的死尸碎肢,有时麻袋口没扎严,常常会掉出点零件来,一只胳膊半条腿什么的。他们天天从旁边经过,该谈笑谈笑该吃饭吃饭,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有时兴致来了,会像顽童踢易拉罐那样飞起一脚,口中高喊:“射门!”将一只手踢飞出去。而另一个人则立刻响应:“接球!”再踢还回来。
当时我十分诧异兼气愤,指责他们太不尊重生命。以然说:“生命在活着的时候才可以称之为生命,一具死去的尸体和一只足球在实质上根本没有区别,这和尊重谈不上什么关系。”
可我还是头皮发乍,大骂他们是“刽子手”、“冷血动物”。
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如果我一直住在“观二”里,每隔个把时辰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身边断了气,被像货物一样推出去化掉,我也会变得麻木。
“医生”还是“医死”
以前我一直指责以然的职业,对他说:“医生的天职是治病救人,是医‘生’,你可好,专门对着尸体起劲儿,是医‘死’,多荒谬的职业。”
但是现在我不会这样说了,因为无论“医生”还是“医死”,都只是一种职业,当他们工作时,根本没有意识到手下的肉体是男是女是美是丑,那只是一个工作载体,像钟表匠眼中的待修之钟,或者补鞋师傅手里的破鞋。都是有残缺的物件。
我在刹那间看透了生命的至悲哀点。
如此脆弱低贱,还有什么可值得计较执著的呢?
我对着黑暗轻声问候:“许弄琴,你好。”
弄琴魂以更加浓郁的福尔马林味作为对我的回答,接着对面墙上影影绰绰出现一个女人的身影,但是比那次在我家用烛光映出来的影子模糊多了。
相处那么久,我早把弄琴魂当成老朋友,浑然不觉害怕,只轻轻问:“你不去跟着钟楚博,找我做什么?”
但是话一出口,我即明白过来,她跟丢了他。原来一个人要逃,连鬼也跟不住,那么,又有什么人可以找得到钟楚博呢?
我忍不住笑起来:“你连老公都看不住,倒有时间来盯着我。”
影子害羞地扭了两扭。
“可是因为我是个将死的人,阴气较重,更容易被跟踪?”
影子点点头。
“你想知道他在哪儿?可是警察也没有找到。看来钟楚博真是本事,阴阳两道都拿他没办法。”
影子似乎叹了口气,支颐思索。
“我猜他应该是在山里。这个时候风紧,他不可能会在城市里冒险,多半躲进哪座深山老林。想想看,还有什么山地貌资源同秦岭差不多?”
影子也在想,忽然,她似乎想通了什么,猛地跳起来,摇了两摇,倏然不见了,而我终于真正地清醒了过来。
很不幸,醒来最先面对的,不是我的家人而是警察。案子已经移到市警局手里,可是问题仍然如出一辙:
“你在钟楚博家里留下的那封信,是你自己的意思吗?”
“你是怎么发现钟楚博是杀害许弄琴的凶手的?”
“当日你们的车在滨海路撞毁,你们如何逃生?”
“一路上钟楚博有没有与什么人接头?”
“你们是通过什么方式跑到西安的?为什么会选择秦岭做落脚点?”
“在荒山野岭,你们靠什么生活?”
“钟楚博为何会改变主意放了你?你是怎么受的伤?”
……
我起初很想像在秦岭山里一样,继续扮傻装痴,拒绝回答。但是他们派了以然和无忧来说服我,要我合作。
“你不为自己洗冤,也应该为别人想想。钟楚博手上有血案,任他逍遥法外,难免不会再对别人作恶。”这是以然在说话。
无忧接着补充:“他那样一个人,处处替自己留后路,很可能会胁持新的人质,那个人,未必有你的幸运。”
“可是他并没有把我怎么样,这说明他从本质上不是一个杀人狂。”
以然摇头:“那不同。对于钟楚博而言,你是一个例外。”
无忧进一步解释:“他不伤害你,不等于不会伤害别人。”
以然又说:“他能这样对你,就是没有防备你,所以,你好好想一想,一定可以找出新线索,帮助我们破案。”
“可是你自己也说了,他心思缜密,又怎么会留下漏洞呢?”
“那很难说。也许在你面前,他并不设防。再凶残魔鬼也会有他软弱的一面。”无忧接下去:“而你就是他的阿克硫斯之踵。”
“再说了,警察录口供是例行公事,如果你不合作,他们就会一直问下去,更加没完没了。”
无忧接口:“所以,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而非回避,实话实说,反而一了百了。”
“琛儿,全当你帮我好不好?局长亲自找到我,让我来做你的思想工作,你这样,我回去不好交差的。”
“举手之劳,何乐不为?”
我抬头看着他们,两人说话的口吻何其相似,怎么以前我没有发觉。但是,他们说的也不无道理。沉思良久,我终于说:“好,我答应合作。”
以然拍拍手:“好极了。我这就请他们进来。”
“他们已经在门外了?”我惊讶,“你认定我会答应?”
据实以答
“无忧说,你一定会答应。”以然胜利地笑,望向无忧的眼中写满了激赏与信任,而无忧的眼仁忽然变得很黑很黑。“无忧说,不论是为了帮我忙还是为了怕警察再麻烦你,你都一定会答应。”
是了,我忘记最了解我的人其实应该是无忧,她总是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每一个人。
我于是据实以答:
“我们乘吉普车走高速到西安,旅途非常顺利。一路游山玩水,沿途在汽车宾馆休息……是,他用假身份证登记,一切依足手续,没人查问过……他的身份证姓名?我告诉你们也没什么意义,因为他肯定已经换了。”
“他没有同什么人联系,他说过亲友是世上最不可信任的,只相信孤军作战。”
“我们在山里自给自足,他负责打猎,我负责采摘,有荤有素,三菜一汤,还有饭后甜品,物质极大丰富。”
我说得兴起,尽情描述起山林生活来:
“榆钱钱的颗粒很小,翠绿的,成串长在树枝上,单个看很像圆形方孔钱,所以叫榆钱儿。可以成串捋下来,味道青中带甜,很爽口。我们的早点主要靠它,有时也采野果,比如桑椹,酸枣,但是不大容易饱。”
“蘑菇汤最容易做,扔进水里加点盐就行了,连味素都不需要。鱼汤要麻烦些,因为先要去腥,姜葱也有,都是野生的,用量的把握要不断试,同我们买的家葱不大一样。”
“最常吃的野味是麻雀和野兔。有一次我们猎到一只怀孕的兔子,钟楚博要杀,可是我不忍心,建议可不可以养几天,等它生产,钟楚博说野兔是不能家养的,非气死不可。我不听,坚持要养一养看,结果,不知道是这一只兔子特别温顺呢还是因为当了母亲不舍得死,居然真被我养活了,果然生了两只小兔子……”
男警打断我:“这里没有人听你讲天方夜谭。”
“是你问我我才说,我说的都是真的。”
“听起来很浪漫呢。”女警嘻笑,“好像鲁滨逊与星期五。”
哦,我一愣,这段故事我倒也读过的,只是从来没有同自己联系过,现在想想,还真是有点像。
女警追问:“那只兔子后来你们杀了没有?”
我凝视她:“如果是你,你会杀吗?”
“不会。我家里养着两条小狗,有一次得了狗瘟,朋友劝我让它们早死早托生,可是我哭了整整一下午,怎么也下不了手。自己养的东西,怎么舍得杀?”
我微笑,总是这样,女性,首先是一种母性,警察也不例外。我很想同这女警谈谈她的小狗,可是男警已经颇不耐烦:“不要再说这些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好好想一想,有什么线索,可以帮助我们尽快抓到钟楚博。”
“我知道的都已经说了,如果我有线索,我早当警察去了。”
问案一直持续了三个钟头,直到医生来干涉,说病人必须休息了,两位警察才告辞。临出门前,那女警犹自回过头来追问:“那只兔子后来怎么样了?你们杀了它吗?”
“没有。”我回答她,“我也不舍得。”
她放心了,冲我摆一摆手离开。
我用双手垫在脖子下面,想起那次为了兔子同钟楚博发生的争执。
“你不能杀死它。我养了它半个多月,亲手为它接生,已经当它是朋友了。”
“别扮菩萨装慈悲了,别忘了这之前你至少吃了有十几只兔子。”
“那怎么好相比?那些兔子我又没养过,没感情嘛。”
“谁说过喂养过就不能杀了?人家养鸡养猪还不就是为了杀?像你这样,全世界的人都吃素好了。”
“这不一样啊,养鸡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有什么不一样?鸡是给人吃的,兔子就不是给人吃的了?弱肉强食,自然规律,你这叫逆天行事,懂不懂?”
“哦,我是逆天行事,你倒是替天行道?”
那一次,我们足足吵了有一个小时,最终以我的胜利而告终。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这样的小事,他一定会依我的,吵一场,只是为了寻找话题打发无聊罢了。
其实钟楚博真的很顺从也很迁就我,在大多情况下,他都不是一个计较的人。他没什么不可改变的原则,不能违背的良心,永远只凭情绪做事,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善恶标准,活得自在而唯心,如天马行空,放荡不羁。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我曾经真心快活。我想念山林,想念松风鸟语,想念明亮温暖的篝火,以及我们的“洞房”。
下雨了,雨珠淅沥地敲在窗上,像一首不成调的曲子。
无忧进门的时候,手中的伞一径地往下滴着水,脸上不知是汗还是雨,有种湿润的流光,身上穿着件黑缎绣花束腰蓬袖的民国小袄,白色长裙,裙摆上印着点点水渍,整个人清新雅致,像一朵初开的水仙花。
我惊喜:“这么大的雨,你还来看我?”
她微笑:“这样的天气,最容易伤春悲秋了,你又是那么敏感的一个人,难保不会胡思乱想。”
一种温暖的感觉立刻包围了我,我不由笑了:“真是的,就在你进门前,我还在背诵那首李煜的词呢。”说着,我当真背诵起来:“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无忧安慰:“想家了是吧?不过没关系,你就快出院了,那时,就‘梦里不再身是客,大被酣眠’了。”
她给我拿来了宋种的凤凰丹枞,她的珍藏。可惜病房里茶具不全,白糟蹋了好茶,可是对我已经是仙露一般了,不禁抢过牛饮一大口。
无忧的故事
无忧忙劝:“别呛着,慢慢喝。”
我笑:“如果是妙玉在这里,一定骂我蠢物,但是换了无忧,却只会劝人慢慢喝。”
无忧说:“所以我算不得好茶人。”
“错了,是做不得出家人,茶禅一味,并不等于爱茶人都得出家。”
无忧眼中忽然掠过一抹忧伤:“可是,我倒宁可去出家。一了百了,无思无欲。”
我立刻抓住她语病,笑她:“这么说,你现在是有思有欲了?说说看,是谁把心中相思种成红豆?是谁把明月捻得如钩?”
无忧不理我。我顾自轻轻唱:“是谁把心中相思,种成红豆?待我来碾豆成尘,看还有相思没有?是谁把空中明月,捻得如钩?待我来抟月作镜,照人间团圆永久……”
唱了一遍又遍,无忧仍是不响,我央求她:“好闷哦,说说你的故事来听,好不好?”
“我?我有什么好说的?”无忧推脱。
我佯嗔:“我所有的故事对你来说都是透明的,而你在我面前却像一堵墙。”
“是吗?这就是我给你的感觉吗?”无忧看着我,眼中掠过一抹深思。
我立即就后悔了,赶紧道歉:“我不是这个意思,无忧,我没有想逼问你隐私的意思。”
“也谈不上什么隐私。只不过那些往事,我已经很久不愿意提起了。不过,它们在我心里闷了这么久,其实我也早就想同你好好谈一谈呢。”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把你的过去告诉我?”我有几分惊喜,却又为自己八卦的好奇心感到羞涩,“无忧,你知不知道?我一直觉得你很神秘呢。”
于是,那个阴雨的下午,我终于知道了无忧的故事。
我一直猜测无忧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却没想到是这样曲折离奇而又怆恻凄迷……
无忧的初恋,是一个叫做程的人。他是她的大学学长,比她高三届,在她上学的时候,他已经在准备毕业论文和托福考试。那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他们还是恋爱了,而且爱得深沉而热烈。
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钱,可是坐在面馆里吃加了太多辣子的拉面却可以吃得兴高采烈而又热泪盈眶,她常常不知道那眼泪是因为辣椒还是因为对他太强烈的爱。
她每天抢一样地从他的时间里刨出一分一秒与他相聚,抢到了,却又什么也不做,只是手牵着手静静相对着,一分一秒地数时间,每见一次面就离分别更近一分,所以每一次相会都成了生离死别。
“我爱得很辛苦。”无忧说,“每次同他见面都害怕是最后一次,我们在相聚的时刻谈论着分离,离愁别绪从我们一相爱开始便笼罩了我们,使我们几乎还没来得及享受恋爱的甜蜜,就已经尝尽了相思的苦楚。在花树下,他对我一遍遍地许诺:‘我会回来,我一定会回来。时间和距离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我信了,我是那么信他,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爱情,相信爱情的力量可以超越一切,所以也相信他会同我一样,坚贞,执著,守卫我们的爱。可是,原来没有……”
“没有?”我立刻抱不平起来,这样深这样纯的感情,这样美这样可爱的女孩,是可以辜负的吗?
无忧微微停了一下,继续说:“那年秋天,程终于取得资格赴美留学去了。在机场,我死死抓住程的手,哭得泣不成声。但是程的眼睛里并没有太多的离情,他的心已经提前飞到了美国,不再流连于我的身上。
“程有一个好朋友叫祁盛,他看我哭得太厉害,就提出要送我回家,走到半路,又改主意说不如去海边散散心。我们来到了付家庄,在沙滩上抱膝坐下。他并没有安慰我,只是有意无意地对我说起他同程小时候的一些趣事,逗得我忍不住笑起来。
“那以后我常常找祁盛聊天,听他给我讲程的故事,百听不厌。每当同祁盛在一起,我就觉得程又回来了,我好像和程很近,很了解,从没有分开过。我在给程的信上告诉他我同祁盛的友谊,向他本人重复祁盛告诉我的关于他自己的童年。但是程很少回信,有关他的消息我反而常常要从祁盛那里听说,这使我往祁盛处跑得更频了。
“一天祁盛又把我拉到海边,递给我一封信,很严肃地说:‘程托我劝你一些话,可是我不想说,因为我觉得你有足够的勇气自己消化这件事,所以,还是你自己来看信吧。’
“我的心头掠过一阵不祥预感,第一个念头是程是不是出事了,我这样问祁盛,并且一把抓过信来。可是程什么事也没出,他活得很好,太好了,已经拥有一个才貌双全的留学生女友并且即将订婚,他只不过是变心了,移情了,不要我了……”
无忧的眼睛湿润起来,闪着晶莹的泪光,我从来没有看过她这样感性的一面,自从相识以来,她始终是那么冷静,平和,在我眼中,她几乎是理智的化身。可是现在我才想到,其实她也只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不过才大我几岁,也同我有着一样的感情的痛苦与挣扎。
她抹了一把泪,继续说下去:
“在那以前,我一直以为,程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如果有一天失去了他,我一定活不下去。可是那天,看到他比求爱信还来得婉转优美的绝交信,我却很平静,平静到我自己也想像不出的程度,我没有呼天抢地,没有破口大骂,甚至没有自怨自怜,我几乎是被吓傻了,甚至还在轻轻地笑着,轻轻说:‘他没事就好。’我的那个笑,后来被祁盛形容为‘只有天使才会有的笑容’。
自己的初恋
“然后我就把信细细地撕碎了,在沙滩上挖一个小坑埋了起来,从此埋葬了自己的初恋。我静静地做这一切,做得仔细又郑重,好像在举行一种仪式。
“我本来一直没有哭的,可是这时候祁盛站起来走向我,就在他的手刚刚放到我肩上的一刹那,我猛地抓住他的手扑到他膝上流下泪来。我哽咽着,抖动得像一片风中的叶子,泪水无止无尽地涌出,却只是哭不出声。
“那天从海边回来,我就病了,我没法不消沉,每天都昏昏然地想着爱情到底是什么,怎么可以说来就来说去就去,怎么就能这样轻易地结束。
“我一直幻想着他会回心转意,每一次电话铃响我都想是他打来的,每一次敲门声我都以为他回来看我了,但是没有,一次也没有。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自从那次托祁盛带给我那封信后,就再没有片言只语。
“祁盛每天带了礼物来看望我,有时是鲜花,有时是水果,有时只是一本流行小说或几张CD。他从来不提起程,如果我不想讲话,他也不会勉强我。他一直都不是多话的人,可是只要他在那儿,我就会感到安慰。他总是默默地坐在我的床前,随手拿过一只苹果或梨,用心地一圈圈削着,整只水果削完了,皮还连在一起,可以完整地附着在水果上,仿佛藕断丝连……
“直到他死后许久,我想起他,还总是他坐在我床前低头用心削水果的样子,沉静,温和,犹如兄长。”
“他死了?”我忍不住惊叫出来。
无忧点点头,有一滴泪从她的眼中滚落下来,滑过她姣好的面颊,落在白绸子裙上摔碎了。
她接着说:“祁盛第一次同我谈论死亡是在一次酒后。那时我的身体已经康复,而且已经开始在报社上班,可是心,我自认仍是伤兵,于是非常依赖祁盛,每天只想同他在一起,几天不见他就觉得心里空空地不踏实。
“正像程离开后他安慰了我的相思一样,在程彻底地告别后他又安慰了我的失意。那天是我二十三岁生日,祁盛为我庆祝,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喝了很多酒,不停地向祁盛说话,说得最多的自然还是程。我说程伤我太重太深,说有人告诉我治愈失恋的最好方法是再谈一次恋爱,我说我好想再恋爱,并醉态可掬地指着祁盛问他:‘阿盛,你喜不喜欢我?你为什么不是我男朋友?’
“祁盛盯着我,低低地却是郑重地说:‘如果我可以少爱你一点,如果我不是那么在乎你的幸福,如果死亡不是离我那么近,我早就向你求婚了。’
“那是他第一次提到死亡。可是醉酒的我并没有想他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酒醒之后我就把那天的事忘记了,而他也没有再提起过。那以后我们仍然出双入对,无话不谈。但是程的名字已渐渐不再提起,却开始越来越多地设想彼此将来的样子。他说他希望开一个茶馆,由他来做老板,而老板娘是个美丽沉静的女子,坐在沉香屑的幽芬里摆弄茶艺。他说这话的时候,深深地看着我,眼里写满了企盼与渴望。我开始有一点感觉,可是因为他始终没有向我表白,也就没有引起我的重视。
“那时候我已经在报社升到首席记者,专门追踪报道重头稿件,在一次对黑社会的追踪报道中,我发现祁盛同我追踪的公司好像有联系,我去质问他,他只是含糊其辞,我告诉他如果当我是朋友就请立刻辞职,他看着我,神情十分痛苦,可是就是不点头。我气极了,气得掉下泪来,很大声地告诉他:我们绝交!
“当时我并没有细想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生气,其实,一个朋友对于职业的选择,即使我不赞成,又何必那么在意呢?我并不知道,其实那时候我早已爱上他,所以他的言行取舍才会令我那样失态,并且,因为他的拒绝而那样难堪和激动。”
无忧哭了,眼泪源源不断地流下来,她也不去擦一下。我被这种悲剧的美震慑了,甚至忘记要去安慰她,只是默默地听她讲下去。她的声音清冷而忧戚,充满难言的哀伤:
“巨大的失落感使我拒绝再面对他,我们忽然便生疏了。但是每每吃水果时,我会忽然想起祁盛低头削梨的样子,不禁出一会儿神。
“过了大概一个月的样子,我追踪的案子渐渐有了眉目,有一天,我甚至误打误撞进了那个黑道组织的总部办公室,正赶上他们几个头头在开会,而祁盛也在。我十分震惊,甚至忘了此行的目的,也忘了自己身在险境,竟然脱口而出,指责他与黑社会同流合污。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闯祸了,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那个黑社会老大抓住我,命令祁盛将我亲手处决,以此证明他的忠心。祁盛开枪了,指向他的老板……”
“呀!”我震惊地望着无忧,想像不到她的爱情经历竟然是这样的一场殊死搏斗,如果不是自己也亲身经历过惊险的逃亡,我几乎不敢相信这一切发生在现实中。
无忧与我相握的手忽然变得潮湿而用力,几乎攥疼了我,她的声音颤抖起来,那伤心的往事即使隔了这样久,在回忆的时候仍然让她难以自持:
便衣警察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祁盛的真实身份是便衣警察,他在那个组织里是个卧底,已经干了两年了,那个组织会日渐暴露甚至连我们报社都发觉到不妥,完全是因为他的功劳,本来在那一天他们安排了一次围剿的,他已经支开了所有眼线,如果我再晚去半小时,警察们就会冲进会场将匪徒一网打尽,可是,鬼使神差地,在半路上杀出了我这个程咬金,逼得他提前发动进攻,而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救应,他为了我,为了我……
“他死后,他母亲交给我一个日记本,里面写满了我的名字。他在日记中说,他最大的渴望,就是将来可以和我在一起,开一个小小的茶馆,在沉香幽淡中侍茶,过一份宁静的生活。他说,不知道有多少次,他都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想向我求婚,可是想到他的工作性质,想到随时可能的牺牲,他就不敢说了。他还说,等到这次工作完了,他会向上级提出辞职,找一份相对平淡的工作,然后向我求婚……”
无忧痛哭起来。
我的泪也随之流下来,怎样的往事?怎样的爱情?怎样的伤痛?!
许久,我问:“后来呢?”
“祁盛死了,哪里还有什么后来呢?”
“不,我的意思是说,后来你怎么样?没有再恋爱吗?你那么漂亮,又那么好,一定会有很多人追求你。”
无忧长叹了一口气,终于抬起手将眼泪抹去了。
“祁盛去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我辞去了报社的工作,开了这间茶馆,因为,这是祁盛的遗愿。本来,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无法恢复过来了,直到……”
她说到这里停下来,我立刻抓住不放:“直到什么?你是不是认识了新情人?你是不是又有新的恋爱了?”
“没有结果的。”无忧摇了摇头,停一下,又摇了摇头,苦苦地一笑,“也许我注定是一个不能够恋爱的人,第一次,我爱的人离我而去;第二次,爱我的人因我而死;第三次,我终于遇到一个值得我爱而他也爱我的人,可是又相遇得太迟,从一出现就注定了没有结果,是错误的。”
“为什么?只要你肯争取,没有爱是错误的。”
“可是,如果这爱伤害了别人的爱呢?”无忧反问我。
我愣住:“别人的爱,你是说,那个人已经结婚了?”
“差不多是这样吧。”
“结婚了就是结婚了,没结就是没结,什么叫差不多呀?”
“那么,就算是结婚了。”无忧又是苦苦地一笑,站起身来,“琛儿,我们不要再谈这些了。现在,我所有的故事都已经告诉你了,你不会再说自己在我面前是透明的,而我却是一堵墙了吧?”
我低下头:“无忧,对不起,让你想起这些伤心往事。”
“是我自己想说,在心里藏了很久了,难得说一次,也会痛快一些。”无忧重新握住我的手,此刻,她的手心又是清凉无汗的了,她说,“祁盛死后,我已经知道失恋并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因为你爱过的人,纵使他不爱你了,可是知道他仍然还在这个世界上,还活得好好的,你也就觉得没什么可挂虑的了。即使不爱,也不必仇恨,毕竟,他曾给过自己一段开心的日子。可是死亡不一样,死亡就是没有,就是消失,就是永远不存在了,死亡就是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可能了……”
她没有把话说完,可是我已经听明白了,无忧的意思是说,她经历了那场刻骨铭心的生死恋后,已经有能力应付任何的伤心,包括失恋,所以,我不必再替她担心。可是,我仍然想知道,她刚刚爱上的那个人是谁呢?又为什么不可能与她有结果?在无忧诉说的时候,窗外的雨一直淅沥地下着,单调而执著,仿佛从远古而来,向永恒而去,永远也不打算停止。
这使我想起秦岭中的雨,落雨的时候,鹧鸪会在深山里鸣叫,一声声喊着“哥哥,哥哥”,仿佛怕雨把哥哥淋湿了,唤他快回家来避雨。
我把妹妹鸟的故事对无忧说了:“无忧,还记得你跟我说的‘五月初晴鹧鸪天’吗?在山里,每次听到妹妹鸟叫,我都会想起你。”
无忧惊讶:“妹妹鸟?你是说布谷鸟?你弄错了,‘鹧鸪天’里提到的‘鹧鸪’和‘布谷’是两回事。”
我愕然:“鹧鸪不是布谷鸟的学名吗?”
只是一个误会
“布谷鸟的学名是‘杜鹃’,‘望帝春心托杜鹃’的杜鹃。而鹧鸪的别名是‘鹁鸪’,发音和布谷差不多,难怪你会弄混。”
哦,错了,感慨赞叹了那么久的鹧鸪天,原来只是一个误会。
我低下头,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
无忧惊讶:“怎么这么不开心?倒好像你宁愿回到秦岭做人质似的。”
“其实,那段日子,我并没有做人质的感觉。”我忍不住诉苦,“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一辈子生活在山里。只是我太想家,想爸妈,想以然,也想你,可是回来以后,我觉得以然并没有我想像的那样在乎我,他每次来都吞吞吐吐,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
“是你想得太多了吧?分开一段日子,难免会有陌生感。”无忧劝我,可是不知为什么,神情有些不自然。
我叹了一口气:“也许吧,但我总觉得他有心事瞒着我,他好像并不渴望和我结婚。”
“不会的,我向你保证,以然一定会娶你的,他同你早有婚约,绝不会不负责任的。”
“你保证?”我笑起来,“你怎么保证?又要替我向以然做说客吗?”
无忧脸红了。
当我终于离开医院回到家时,已经是两个星期后。
我房间的摆设正同梦中一样:窗台上一盆桅子刚刚开花,我自己亲手结的贝壳风铃在风中叮咚轻摇,床头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金庸武侠小说,翻开在北乔峰南慕容斗法一节。
惟一不同的,是梳妆台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并不像梦中那样落满灰尘。
以然在路上一直握着我的手,这时候才终于松开,眼红红地说:“琛儿,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我取笑:“你的心曾经离开过我吗?”
他蓦地脸红,急出一头汗来,我赶紧道歉:“开句玩笑罢了,这么紧张做什么?”
妈妈岔开话说:“闺女呀,你走了这些日子,我天天来这屋子里打扫,所有的东西都按你走的时候那样摆放,看着,就好像你还在家里一样。你走了两个月,妈就哭了你两个月。”
妈妈说着又流下泪来,我也不禁鼻酸,哦,妈妈,可怜的妈妈!
可是,我离开家原来才仅仅两个月吗?我几乎觉得已经过了一辈子。
以然识相地告辞,腾出时间给我们母女诉衷情。我送他下楼,在楼梯口,他惯例地回过身来吻我,不是充满热情的那种湿吻,只是礼貌地轻描淡写的小鸟儿的剥啄,轻飘的一下,便倏然分开了。我看着他的眼睛,希望像以往那样在其中寻找自己,可是,我失败了,那里面有的,只是惶惑与迟疑。我终于断定,以然是有心事瞒着我的,很重的心事,是什么呢?
回到家里,妈妈再无顾忌,开始絮絮叨叨地细说从前:“那天警察在姓钟的凶手家里找到你的信,说你要和姓钟的私奔,可把我给急坏了。幸亏了你那位开茶馆的朋友,她说你在这之前刚给她打过电话通知她报警,绝对不可能自愿和钟楚博走的,一定是姓钟的胁迫你写的那封信。大家这才明白过来。我就说嘛,我的女儿,怎么能做出逃婚私奔的丑事呢?好在以然相信你。要不,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回你回来,医生替你做了彻底的检查,说你还是如假包换的黄花闺女,当妈的这才放了心,女儿啊,你也真是不容易呀!”
我一愣,就要流出的眼泪硬给逼了回去,心里不知该悲哀还是该愤怒。听妈妈的语气,仿佛我的保全声誉比保全性命还更可庆幸似的。
搁在从前,我一定难以接受这样的侮辱与轻视,居然不征求我的意见擅自对我进行处女膜检查,这无论怎样说都是一种侵犯。可是自从经历了那夜“观二惊梦”,自觉已经看破生死,一切无大碍。是不是处女,被不被尊重又有什么分别呢?
然而,这番话毕竟破坏了我回家的情绪,让我忽然觉得,其实回到城市并不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已经太久没有同人打交道,对人的交际礼节和价值标准都生疏了,以然,无忧,妈妈,都不再是我在山林中渴望怀念的那样。当然,他们对我仍然很好,很关心我爱护我,对我的归来表示了充分的欢迎,可是,总觉得有些什么东西不对了。是什么呢?
我想不清楚,然而,我觉得疲惫,觉得孤独,只想远离这一切,回到深山,回到我的洞房,与松风林海做伴。
我,竟然在怀念山林呢。
接下来的两天,家里时时宾客盈门,人人当我大难不死,绝处逢生。
可是我并没有死里逃生之感,倒觉得更像是南柯一梦,在大槐国里走了一遭回来。再看身边的人和事,多少有些依稀,有不能置信的市侩与琐碎。
哥哥!哥哥!
也许我应该为这一点自责——包围在那么充盈到满溢的关心里,我却仍然感到孤独——所有爱护的眼神都不能温暖我,所有善意的笑都走不进我的心。
我的心失落在烟雨苍茫的山林间,被妹妹鸟的叫声牵住了,一声声无助地呼唤着:哥哥!哥哥!
谁才是我的哥哥呢?是以然吗?
从我回到家里以后,以然每天都会至少来一次,但是很少说话,总是忧心忡忡的样子,稍坐一会儿就告辞了,而妈妈望向他的眼神,充满窥测与担忧,这使我更感到茫然了。
桃乐妃叽叽咕咕地向我贩卖办公室新闻:“知道吗?自从钟经理走后,‘忠实’广告就被他的合作人接手了,新老板是个大胖子,一来就跟女秘书搞上了,苍蝇见血一样,别提多恶心了。现在想一想,倒觉得还是钟经理好,至少不会因为女下属不陪酒就送她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什么三寸金莲?”我有些发呆,脑子明显不灵。
“就是穿小鞋啊。”桃乐妃笑,“新来的老板可就不一样了,公司凡三十岁以下略有姿色的女士都改做了应召,下了班,不是陪他喝咖啡就是陪他吃饭,美其名曰谈工作。哼,外面人说起咱们还挺羡慕,以为坐在空调房里打打字就是一天,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岂不知心里苦着呢!白领的行头,粉领的营生,蓝领的收入,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落牙齿和血吞罢了!”
桃乐妃嘻笑怒骂,妙语如珠,在以前,我会同她一起发牢骚,卖俏皮。可是现在,这一切再不能使我共鸣。我不感兴趣。我想念山林。
“你妈妈说你很快会补办婚礼,日子定了没有?还是请我做伴娘吧?嘿,我也算‘资深伴娘’了,一再地延期备用,这回总没跑了吧?真是好事多磨。新房有没有布置好?我可是急不可待要闹洞房了。”
哦,洞房,散发着干草和鲜花香味的洞房。钟楚博每天早晨都会在花瓶里插上一束带露的鲜花,现在都已经干了吧?
“你知道吗?我一直为你担心呢。你那个开茶馆的朋友哦,对柯以然别有用心呢。我都害怕你要再回来晚了,就有人趁虚而入,鹊占鸠巢了,幸亏你及时回来了。”
雀巢?是的,钟楚博曾在巢里找到一窝鸟蛋,颗颗晶莹如玉,用白水煮了吃,什么作料也没加,可是已经鲜美得让人永生难忘。
“前几天同事聚会,大家听说你回来,都说要来看你呢。”
那次放走了那只兔子妈妈,后来它还带小兔子回来看过我,它记得我是它的主人呢。不知道我走以后,它还有没有再来?发现我不在了,它们会想我吗?
“喂,我说话你到底有没有听啊?”
“啊?你说什么?”
“你怎么回事?整个人好像呆了很多似的。”桃乐妃不满,但是接着无限感慨地说,“真是老话说的好,憨人有憨福。就是要你这样心不在焉的人,才真正有福不用忙吧。像我们,整天拼死拼活,再看不到一点曙光。真羡慕死你了。”
“羡慕我?为什么?”我还是有点呆。
桃乐妃叹气:“你当然让人羡慕啦,有才有貌,严父慈母,家世清白,衣食无忧……”
“可是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呀,满街都是大学毕业的女白领。”
“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嫁入豪门呀。满街都是女白领,可不是满街都有柯以然。”
原来这才是关键所在。不过她总算不再叫以然“柯一瓢”,这总是一个好现象。我笑了:“桃乐妃,你真的觉得嫁给有钱人那么重要吗?”
“当然重要。要知道,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有魅力的东西,有了它,什么都可以买到,包括亲情和青春。”
“有钱可以买到青春我明白,可是亲情,你不至于这样愤世嫉俗吧?”
“我当然愤世嫉俗。告诉你,我家在金州,一个月难得回去一次,可是每次一进家,我爸就跟我要钱。如果不拿钱回去,简直就没脸进门。”
“是不是太夸张了?”
“一点也不夸张。我爸妈绝对是那种嗜钱如命的小市民。也不能说他们不疼我,不过这样,如果有一天我因为欠了一百块而在肚子上用粉笔画一个十字准备剖腹自杀,我妈会犹豫半天,最后说:要不,我先替你还五十,你把那一横抹了?”
我忍不住被她逗笑起来:“哪有这样形容自己父母的?你也太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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