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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 作者:西岭雪

第十章第11章

第十章求婚
“我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长得也不帅,事业平平,又家世普通,可是,至少我不会让你流泪。”
这是程之方的求爱宣言,简直可圈可点,掷地有声。
其实他过谦了,如今的程之方已是名医,事业如日中天,家世清白,又无后顾之忧,可谓俗话里说的那种“打着灯笼也难找”的金龟婿。
但是,是他主动爱上天池。
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就会莫名地觉得自卑,觉得气短,没来由地自贬三分。
“天池,每次看到你流泪我就心疼,我就想:让我来照顾你吧,如果是我跟你在一起,绝不会惹你伤心流泪。”
然而他忘记了——女人会感激那些对自己好的男人,但是能令她们刻骨铭心爱上并永志不忘的,却始终是那些令她们流泪最多的男人。
程之方枉为心理医生,平日里说尽大道理,轮到自己,却仍然同任何一个堕入爱河的盲目少年一样自说自话。
但天池曾深深爱过,深知单恋一个人的苦。并且亲眼目睹裴玲珑维护婚姻的那种义无反顾女战士形象,轻则撒娇撒泼,重则以死相拼,退则蛋糕,进则刀刃,十八般武艺搬演得眼花缭乱,不等应战已觉得心寒。
也许,正是要这样的人才可以得到幸福。自己,实在不是那块料。
纪天池满身疮痍,不思恋战,便如被灼伤触角的蜗牛般,巴不得找个壳快快躲进去,一辈子再不要出来经历风雨。
既然程之方愿意收留她,给她一个现成的壳,那是再好不过。
“好像我每次伤心回头,你一定都会在我身后,之方,如果我再看不到你,我不就成瞎子了吗?”天池还是流泪了。
不是深爱过一个人,便不知道被爱的幸福。天池是爱过的,她对吴舟那种全然忘我而一心为他的爱情,伴着她度过了整个少年与青年时代。如今她终于记起了那一切。记起了紫色的唇膏,记起了细腰长发的过往,记起了她以身替他的誓言,记起他的婚礼和离去,记起那无数风朝雨夕的眼泪和伤心……她曾经相信,这世上,没有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会像她爱吴舟那么多。然而程之方呢?程之方为她做的,不也同样是举世无双的吗?他可也整整等了她两年哦。
“之方,你明知道我曾经爱过另外一个人,明知道我结过婚又离了婚,不是一个好妻子,也不是一个正常人,我有很多很多的缺点,却没有半点本事,之方,你还愿意要我吗?”
“要。当然要。”程之方狂喜地拥抱着天池,用全身心拥抱着他挚爱的天池,心里说,天池呀天池,你终于真正地醒了,你知道这几年里我爱你等你的苦吗?如果我拥抱的是一块石头,也早已把它焐暖了;如果我守候的是一块坚冰,也早已将她融化了。天池啊天池,我还以为你真是天山上深不见底永不消融的冰潭,却原来,也终于可以因我的精诚所至而金石为开。
“之方”。她终于肯开口直呼他的名字。之方。没想到只是如此平常的两个字,不过是自己的名字而已,每天被人念个十次八次,并不觉得怎样,然而由自己心爱的人口中念出,竟有如此温柔动听,荡气回肠。
程之方仰起头,感激地看着头上这一方蓝天,英明的老天爷啊,你毕竟是听到了我爱的宣言,所以才终于肯把天池给我,是吗?
同一片天空下,同一个时间里,吴舟也在看着天,感慨地对卢越说:“你说咱们两个,谁更对不起天池呢?”
“当然是我。”卢越抢着说,“你又没做错什么。我娶了那么好的妻子却不知珍惜,害得她昏死了两年,我真是对不起她。”
“不对。应该是我。当初听说她在离婚后变成植物人的时候,我真想活劈了你。可是又想,我有什么资格呢?天池照顾了我整整一年,可我一醒,就跟玲珑举行了婚礼。我才真是对不起她。我常常想,如果当初我娶了天池,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一切了。”
“你那么做的时候自己又不知道,你有什么错?我才是自作自受,我才对不起她。”
“我更对不起她……”
两个大男人翻来覆去地争执着谁更对不起天池多一点的问题,渐渐口齿不清,最后还是卢越一语定乾坤:“不管你和我谁更对不起天池,但是最爱天池的人却都不是我们两个,而是老程。所以,咱们都放弃吧,还是让老程好好地照顾天池的下半生吧。”
那天,天池问她:我们和海,有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他们曾经将爱巢筑在海边,恋爱的全盛时期,每个黄昏都手牵手地在海滩上散步;然而他和她的第一次争吵,却也是在海边,他指责她对吴舟的情深似海,而她不肯解释,以一个瘦弱的背影回答他;为了报复,或者只是为自己找了一个任性的理由,他开始一边若无其事地继续筹备婚礼,一边大张旗鼓地在宾馆里长包了套房与模特儿同居;这样的背叛,他却连瞒着她都不肯,就在海边,他理直气壮地挑战她:“你有你的吴舟哥哥,我有我的超级名模,咱们扯平了。只要不闻不问,还是好夫妻。”
——当初,他怎么可以这样无耻?他到底是中了什么邪?
时至今日,卢越终于明白了天池堕海的真正原因——不只是因为工作压力大,不只是极度疲惫后的恍惚,而是根本,她心里不愿意再活。在她走进大海的那一刻,潜意识里,她已经决定忘记,忘记他,忘记婚姻,忘记爱!
既然如此,他惟有成全她,全身退出她的生命,给她留下新的空间,容纳新的幸福。
他说:“我和老程同学多年,他的品行我很清楚,是个老实人,好人。不管怎么样,把天池交给他,总比看着她嫁给别人好。”
吴舟却不那么容易放弃,他保留地说:“我要等天池自己的答复,如果她还愿意接受我,那么刀山火海我也要去闯。除非她自己选了程之方,我就答应离她远远的……”
“你斗得过裴玲珑?”卢越提醒他,“你看得下玲珑为你动刀子?”
“你都知道了?”吴舟苦闷地将杯中酒一仰而尽。他已经答应玲珑尽快离开大连,无论他有多么不愿意离开天池,眼下都不是谈判的好时机,即使要开战,也得把战场开到伦敦去,免得玲珑一冲动又要找天池“谈一谈”。
他是个男人,不能看着自己爱的女人受伤,也不能看着爱自己的女人受伤。玲珑的个性,他是清楚的,非常地赏罚分明:他顺从她,会得到奖赏,方式不足为外人道;一旦背逆,立刻受她报复,手段独特,无所不用其极。顺我者未必昌,逆我者绝对亡——她爱上一个人,未必会坚贞不渝,却非得要版权所有,否则什么事都敢做得出来,到时候,只怕天池会伤得更重。
这使吴舟想起当年卢越所以会答应同天池离婚,也并不是因为他变了心,或是为了女模特关于怀孕的诺言,而是他在辜负了天池一次后再无法回头,因为不知道那个出尽百宝的女模特到底还会用些什么方法来对付他以及他的家庭。天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个性给自己给别人都竖起了一道难以逾越的藩篱,封锁了她自己,也拒绝了爱她的人,却独独向敌人打开死门。
同病相怜,又渴望倾诉,于是他找到了卢越,两个大男人也来不及找酒馆,就在路边档推杯换盏地喝起来。都是英俊潇洒正当年,却为着一个女子弄得失魂落魄,十分折堕。
他们不由得可怜自己,而被迫祝福老程:也许,真是要程之方那样乏味而无过错的人,才会是天池的理想伴侣。
吴舟问卢越:“当年她为何会爱上你?”似不愿意相信天池在自己之后还会爱上其他人。
卢越夷然答:“因为我能令她笑。”
吴舟喟然:“我却只能叫她流泪。”
两男齐齐长叹一声,再次说:“还是老程好。”
至少,他不会使她受伤。
然而吴舟不死心,到底还是另找了一个日子往杂志社去探望天池。
走到门前,却又踌躇起来,自觉莽撞,只在对面咖啡馆坐下,静等天池下班。琛儿曾说过,大学时代,天池常常在他下班时候到厂门口去呆等,等到了,也不敢招呼,只是痴痴地看着他的背影。
如今,他是在偿还这份情债吗?
他和天池,总是这样地彼此重复着对方曾经走过的路,却终究没有一个交错的瞬间吗?
同玲珑离婚,注定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虽然他已经决定回到英国后再设法,可是现在,他能预知给天池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吗?何况,即使他愿意给她承诺,她又愿意继续对他的等待,他又忍心让她继续等待吗?
那日冲动之下走到众人面前,大声告诉天池他将补偿她所有的伤痕。然而,他的所作所为,却不过是给了天池又一道创伤。他还会带给她多少伤害?
他痴痴地望着杂志社的大门。
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每个女孩都可能是天池。
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每个女孩都像是天池。
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每个女孩都让他心惊。
然而当纪天池当真从门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一眼认出了她。
他一眼认出,她不像她前面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的任何一个女子。她才是纪天池,走得这样从容傲然,而又天生地带着一份清冷忧郁。忧郁,却不沉重;飘逸,却不轻佻。
她神情楚楚,步履翩翩,随着她的身影一步步地清晰起来,眼前所有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忽然就都不见了,惟有她的身影弥漫在天地间,张扬得无处不在,简直叫他触目惊心。
吴舟等了天池这么久这么切,然而见了她,却忽然没有了召唤的勇气。
《点绛唇》中的字句掠过脑际:
“来生,我愿仍为一个女儿,如雪般温柔,却无雪的清冷,依然是黑的长发白的衣裳,为的是让你不费力地在人群中将我认出。
来生,希望你仍是男儿,还是那么英俊那么冷静,可是求你别再急着同别的女孩缔结姻缘,而要仔仔细细地把我看清……”
他从来没有想过爱情会是这样的。只有非常爱一个人,才会看到她的影子便心动,便心惊,便心痛。
是天池教他懂得了怎么去爱,然而,他却最终不能爱她。
他,不能爱她。
吴舟闭上眼睛,这个坚强的男人,终于流下了珍贵的男儿泪。他曾经想过要不计代价地去追求天池的爱,无论如何也要在地球毁灭之前和她挚诚相爱一次。但是,他可以不计代价地付出自己来争取爱情,难道也可以不计较天池将为之付出的代价吗?天知道如果他一意孤行,裴玲珑会出些什么手段来大闹天宫?天池已经禁不起再一次的情海翻波了,倘若不测,难道要他看着天池再一次步入长眠?
除非他可以保证自己一定会带给她幸福,否则,就没有理由再一次伤害她。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又岂可假爱情的名义犯同一种过错?
“来生,我将带着使命再世为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刻就注定要风雨兼程追寻你的所在,拨断心弦也要同你合奏一曲。
来生,你可以忘记许多,忘记唐诗宋词元曲清文,但请你不要忘记我的名字,细雪飘拂的日子,请你轻声呼唤,给我指引一个方向……”
他看着天池的背影渐行渐远,哦,就要回去了,伦敦终日里不是雨就是雾,少有这样的艳阳天。再看不到艳阳天,再看不到纪天池。
她轻淡的衣裙在暮春的风里微微飘扬,带动一片花香。分明是一步步地走远,然而看在他眼中,却觉得她在向自己步步逼近,这一生,他们终于还是错过了。从今往后,他将必须习惯没有她的生活,并且再也不为了她而生活。他今世的卖身契是签给玲珑的,他没有办法改变。
天池,天池,吴舟在心里呼喊:我们,只有互期来生!只希望,如果有来生,让我再也不要错过你。
周末,驶往英国的飞机上,载着裴玲珑和她的丈夫吴舟,她到底把他“抢”回来了。
不管手段是否可取,她毕竟是胜利了。也许全天下的妻子都该以她为榜样。
吴舟没有向天池道别。他们已经无谓再见面。
天池也没有问起吴舟,她决意忘记。
有人形容往事回放如电影胶片,然而天池的记忆,始终是一本支离破碎的连环画,一页一页的画面,一幅一幅的定格。从来就没有真正连贯过,而今,更是宁可付之一炬,烧成灰,烧成烟,随风消逝。
抛却伤心事,惜取眼前人。
眼前的人,包括琛儿、许峰、还有程之方。
这一天是琛儿的生日,许峰早早订了蛋糕,同核桃两个将蜡烛一一插起。琛儿数着那些蜡烛叹气:“有没有这么多啊?一定是插错了。”
“肯定是插错了。”天池笑,“让我来数一数,一、二、三……十八根,够了,其余的都是多出来的。”
大家一起笑起来,先切蛋糕,再拆礼物。许峰的最名贵,是一只钻石手表;程之方的最实用,是最新款的带摄像功能彩信手机;天池的最神秘,卖个关子说:“这个礼物太大,已经嘱人直接送到府上,等你回家后自然会看到。”连核桃都有赠送,是一只挂在汽车上的手工风铃。
琛儿笑得十分灿烂:“我最喜欢拆礼物,人生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收礼物,要是有礼物可收,巴不得天天过生日。”先就把手机摆弄起来,开始拍摄。
许峰端着盘子分蛋糕,没忘了将最大的一块递给核桃,笑着说:“知道那天你没吃到蛋糕,一直惦记着,今天补偿你。”
核桃的脸立刻红了,鲜艳得是盛开的桃花,连浓厚的胭脂都遮不住。自从她跟天池学会化妆后,每天起床头件大事就是涂脂抹粉,因为手势不熟,又因实在是热爱,常常要忙一两个小时才肯罢休。琛儿曾向天池抱怨:“都是你教坏她。”天池反驳:“爱美是人之本性,应该说是我启发了她对美的追求才对。”琛儿仍是不以为然,却记得将自己用不着的化妆品统统送给核桃。
然而近些日子以来,核桃对琛儿的态度有些奇怪,见了她便脸红,对她的所有好意一概带着戒备的语气欲拒还受,眼神语气里时时带着莫名的怨艾,不知是怨琛儿,还是怨自己。琛儿说:“越来越别扭。”并没放在心上。
此刻,琛儿对着核桃狂按快门,随口取笑:“你这么爱漂亮,不怕吃多了蛋糕变肥婆吗?”
核桃眼中便又露出那种怨艾的神情来,悄悄端了蛋糕盘子走到一角去,不肯回应。琛儿反不好意思,要走去安慰,许峰将她一拉,笑着说:“饶了她吧,让她好好享用那块蛋糕。”
众人都笑起来,琛儿便转向程之方:“老程,我明天就要出差去昆明了,你可得替我照顾好纪姐姐。回来我要检查的,少一根汗毛,惟你是问。”
“得令。”自从天池终于接受了他的求爱,老程较从前活泼许多,笑容可掬,谀词如潮,“卢大小姐一路顺风,事业有成,马到成功,一本万利,桃花不断,比翼双飞……”
许峰做出拈酸状怒目而视:“老程你胡说什么?”
核桃忽然转回来,不舍地问:“许大哥也要一起走吗?”
“不,只有我自己走,你许大哥好好地留在大连,给你买蛋糕吃。”琛儿取笑,“这样挂记你许大哥,嗯?”
这下子核桃可受不了了,整个眼圈通红泛肿,几乎就要流下泪来。许峰大没意思,责怪琛儿说:“跟小姑娘开这种玩笑,不怕吓坏了她。”
琛儿也不好意思,急忙换了话题,一本正经解释:“是个大单子,非得亲自过去盯住不可,还要现场设计初样才能签约呢,总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本来是该许峰跟我一起过去的,还说是全当补过蜜月呢,可是服装节在即,公司总得有负责人留守才方便接洽,只好临阵换枪。”
天池自责:“当初为了我,你和小峰连蜜月旅行都取消了,可恨现在我醒了,却全帮不上忙。不然也好替你们打点公司,还你一个蜜月。”
琛儿笑:“那还不简单,等你和老程度蜜月的时候,多出一份旅费,连我和许峰一块儿请了,来个四人行,就怕到时候你们烦我,躲都来不及。”
这回连程之方都笑了,满口答应:“那没问题,一句话。”巴不得把预言坐实。
许峰忍不住向他挤挤眼。
天池却另有心思,将琛儿拉到阳台上悄悄问:“谁和你一同去昆明?”
“何好。”琛儿简单地答,“明晚的火车。”
天池心里一动,忽然明白过来,难怪今日的琛儿如此多话,只因她心里有太多念头连自己也不敢面对,惟有用过分的热闹来遮掩。
“为什么不乘飞机,要坐火车那么麻烦?”
琛儿答:“只有火车才更有长途跋涉的感觉,像一场旅游。”
天池哂笑:“像一场私奔才真。”
琛儿脸上一红,扭过头不说话。此时夕阳西下,正是火烧云燃烧得最尽兴最炫丽的时候,所有的建筑上都蒙着一层暖丽透明的糖果黄,夏花的香气于此时也似乎为了挽留阳光,而尽心尽力,格外馥郁。琛儿是最喜欢看落日的,每当夕阳西下时她都会有种莫名的急切和惆怅,想哭。晚霞映在她的脸上,楚楚动人,有种语言难以形容的哀艳。
这让天池暗暗担忧,她有种不祥的预感,自昆明回来后,琛儿未必还是今天的琛儿,许峰也未必还是今天的许峰。当自己和程之方终于山重水复地走到今天,琛儿和许峰这对历尽风雨的小夫妻,莫非却要晴转多云了吗?
火车轨道笔直延长,一望无际,琛儿贪婪地将头伸向窗外,长发随风乱舞,那副欢喜雀跃的表情仿佛小学生春游。何好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很少出来玩?”
“也不是。以前常旅游的。”
“什么时候以前?”
“纪姐姐出事前。”琛儿仍然望住窗外,“那时候我们常常结伴出游,形影不离。我哥哥给我们取绰号叫‘卡布奇诺’,说我们走到哪里都是配套发售。”
“卡布奇诺?”何好大奇,“那你是属于咖啡那部分还是奶泡那部分?”
琛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眼睛望着远处,仿佛望向遥远过去。这时候她又忽然显出沧桑成熟来,比本身年龄大了十岁不止。
何好着迷地望着她,仿佛欣赏一支彼岸水仙。“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说的,便是这种情形吧?他的心中泛起丝丝温柔,轻轻唱:“我想偷偷望一望她,就好像欣赏一瓶花……”
火车在这时转了一个弯,又隆隆地向前开去。
琛儿转过头,反问何好:“你以前的绰号是什么?”
何好咧开嘴笑:“你问中学时候的还是大学时候的?”
“你有很多绰号?”
“可以编一本绰号大全不成问题。”
“说几个来听听。”
“小学时妈妈管我叫‘大头’,中学时开始长个儿,疯长,那时刚流行警匪片,同学给我取个名字叫‘条子’,大学时的绰号最帅,叫‘王子’,也有叫‘浪子’的,这之外还有很多,不过大多不雅,不跟你说了。”
“王子、浪子。”琛儿笑起来,“你在大学一定很受女生欢迎。”
何好飘飘然。岂止大学,早在高中起已经有女生主动投怀送抱,多少有些宠坏了他,渐渐不懂得欣赏真正异性美德。后来进了“雪霓虹”,终于遇到对头,第一次看到琛儿时已经吃一惊:竟有这样年轻美丽的女老板!
记得当时他正一边加紧学日语准备出国一边四处筹学费,仗着自己头脑灵活技术熟练,抱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宗旨,并不隐瞒真实想法,不肯同公司签长约,只答应做短工。琛儿哼一声,不屑地说:“要留学也不去日本。那种次文化国家,有什么前途?”真叫他吃一大惊,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柔软圆滑的女经理其实个性独绝,见棱见角。便在那一分钟,他决定改向德国高等学府投递留学申请——琛儿对日本法西斯深恶痛绝,倒不见得对纳粹祖宗的德国有何成见。
后来在“雪霓虹”里一径耽下来,冷眼看这位女老板行事为人,更加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女子不仅好模样好本领,最难得是有侠义心肠,又不抱怨,把所有苦都一个人默默吞咽,男人也没她那么好肚量。都说女人间没有真正友谊,然而琛儿是连青春都可以奉献给纪天池的。可是她又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女强人,举手投足间韵味悠长,坚强个性之余常常露一点无可奈何的柔弱,把周围的老女人小女生统统比下去。别人都是闲花野草,惟有她一枝独秀,想不对她钟情都不行。
不过今天以前何好对琛儿倒也并无非份之想,远远谈不到暧昧的层次,甚至连蓝颜知己都算不上,不过是介于朋友与同事之间,有一点羡慕罢了。然而此时面对面地坐在同一趟列车上,她的长发被风吹着拂在他的脸上,不禁有点想入非非,没来由地红了面庞。
“我们可以在周末不忙的时候出去旅游,到了昆明,总得去一趟大理,还有丽江,可以去苍山洱海,玉龙雪山,丽江古城,对了,还有《天龙八部》的拍摄景点……”他兴致勃勃地建议着。
琛儿有些惊奇:“你以前去过昆明?”
“没有,不过来之前特意看了许多资料,大概可以充作半个导游了。”
这么说他是为这次“旅游”做足功课的了,琛儿的心里有一点暖,一点痒,一点向往。她鼓励他:“再说点昆明的风光来听听。”
车窗外,天已经一点点地黑下来,列车苦苦地追着落日奔跑,也终于只得眼巴巴看它收尽最后一丝余光。
第十一章鬼师父
荼蘼谢了,牡丹开了,香得动声动色。
天池走在下班路上,心里不可思议的不安定。她不想回家,又不知道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便干脆散步往程之方诊所来接他下班。如今她已经是他的未婚妻,总要学习适应一下新身份。
护士小姐见未来老板娘驾到,不敢怠慢,端茶倒水地招呼着,又直接请到里面套间休息。这间休息室同里间只隔一层玻璃墙,可以清楚地看到程之方工作的情形。
老程背对自己,和他面对面的是个年轻小姐,面容美艳,而神情凄苦,正对着老程喁喁诉说。明明隔道玻璃墙,然而天池却清清楚楚地听到小姐的话:她叫夏念儿,是一位芭蕾舞演员,与报社记者苏香如合租同住,芳邻不久前跳楼自尽,然而她的灵魂不息,夜夜回到原住房打开电脑继续撰稿……
天池一惊,忽然清醒过来:不,并不是她听到了念儿的诉说,而是,她的心接收到了这样一个故事,感受到了冤魂苏香如的存在与哀伤。
方想到这一切,忽然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年轻女子,正同自己一起往玻璃墙内探望,满面哀戚。
天池以为是另一位来就诊的客人,点头招呼:“你好。”
“你好。”那女子回应,接着问天池,“我是不是不该再打扰她?”
“谁?”天池不解。
“她,念儿。”那女子指着墙内的艳女郎说:“念儿与我情同姐妹,如今我却只是给她带来困扰,真对不起她,但是我又没有别处可去。”
电光石火间,天池明白过来:这便是那位跳楼身亡的记者苏香如。不,应该说,是香如魂!
她竟然见了鬼!
她看着眼前的女子,清秀、飘逸,神情中有着自己极为熟悉的彷徨迷离。然而一只鬼就是一只鬼,她远较平常人要苍白虚弱得多,脸上有不可掩饰的青气。
天池不是大惊小怪的女子,况且脑海中怪异印象由来已久,如今不过是将记忆变成形象而已,震动之下,并未形之于色,反而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温和地问:“如今你打算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香如脸上又现出那种迷离的神色,宛如迷途之鹿,喃喃说,“我只觉有许多事要做,可是又想不起到底要做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这里。我只认得念儿一个人,只好处处跟着她。”
天池望向那墙内女子,见她容貌虽美,却也隐隐泛着一股青气,自是拜同居之鬼所赐。鬼原无心伤人,奈何幽明异路,殃及池鱼,也是无奈。
天池不知道自己更同情面前这只鬼还是墙内那个人,只得再一次追问:“你可有什么心愿未了?”
“一本书。”香如魂喃喃地说,“我和念儿约好要写一本书,叫做《流芳百世》,取一百个古代美女的故事重新撰写并设计形象,然后由念儿表演出来,请人拍摄,合成图书出版。”
“那是很好的创意。”天池说,“可以举个例子吗?”
“比如崔护诗中那个人面桃花的女子,她是因为错过而美丽,而成为他刻骨难忘之永恒记忆。但是如果他找到她会怎么样呢?如果是桃花不知何处去,人面依旧倚门中,又会怎么样呢?会不会觉得还是那个地方,可是树也不是那棵树,人也不是那个人,一并连记忆都连根拔去了呢?”幽灵侃侃而谈,说起本职工作时,她再不是刚才那番迷茫无措的形象,而口齿伶俐,思绪清楚,完全与生人无异。
天池大为折服:“真是好文章!如果你愿意,也许可以跟我一起住。我在杂志社工作,说不定可以帮你拿文章去发表。”
一人一鬼言谈甚欢,一拍即合。这时程之方开门送夏小姐出来,看到天池,微微一愣:“刚才是你在外面说话?我还以为是护士。”
他没有看到香如。
天池犹豫一下,决定暂不与他说起自己见鬼的事,免得心理医生又把自己当成病人诊治研究。同香如一番倾谈,看到念儿时,不禁有莫名亲近,主动向她伸出手去:“夏小姐好。”
“你怎么知道我姓夏?”夏念儿大惊。
天池心思电转,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说:“我看过你的舞蹈表演,是香如送票给我,她以前常跟我说起你。”
“你是香如的朋友?可是她没有同我说起你。”夏念儿立刻绽开由衷笑容,“真该早一点认识你。下次再有表演,我自己来给你送票。”
“这是我未婚妻纪天池。”老程美滋滋介绍,且自说自话,“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恭喜你们。这才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这位夏小姐颇会说话,比她做记者的女朋友更加圆滑健谈。她又握住程之方和天池的手说了好一会话才告辞,所经之处,香风细细,宛如一道依恋的眼风。
“美女就是美女。”天池赞叹,接着嗔责老程,“我何时答应过要嫁你?”
程之方却东张西望,顾左右而言他:“你是真认得她,还是认得她朋友的魂?”
天池有些意外,没想到木讷的老程遇到灵感问题居然如此神机妙算,倒十分佩服,点头说:“我从外面看到她,就想起很多事来,那位苏香如小姐,是我神交的朋友。”仍不打算合盘托出。
有天外记忆是一回事,亲眼见鬼是另一回事。她终于答应同老程拍拖,但是两人的关系,却总是比友谊多比爱情少,像哥们多过像恋人。天池不打算再做老程的试验品,渴望改善两人关系,使之更趋正常,享受普通人的恋爱滋味。她故意板起脸问:“那位美女对你的态度好不热情,可不像是患者对医生。”
“哦?”程之方没想到严肃沉静如天池亦会吃醋,一时不知反应。
天池更加娇嗔:“三秒之内答不出来,以后再答也是编谎。”
“什么?”
“推三阻四,还说不是心中有鬼?”
老程叫起救命来:“审犯人也没这么锋利,比辣椒水更辣。”
“那还不快快从实招来?”
“是是是。”程之方老老实实,“夏小姐渴望一夜成名,我答应为她介绍一流摄影师,替她拍摄美轮美奂之剧照。”
“谁?哪位一流摄影师?”
“卢越。”
轮到天池结舌。
老程已经及时转换话题:“不如你辞职来做我助手,遇到神秘杂症,不用问话,看一眼已经窥破天机。”
“才不要同你共事。只会吵架更多,你看许峰和琛儿就知道了。”天池说完,忽然意识到这等于是默认了自己将要嫁他,不禁大为羞涩,低下头去。
老程呵呵笑着,抓耳挠腮地,喜得不知如何是好。
隔了几日,天池果然将《人面桃花》文稿打印出来交与主编,主编大喜:“文采斐然,简直神来之笔。”
天池失笑,可不是“神”,是“鬼”!
主编又问:“只这一篇?要成系列才好。”
天池正中下怀,当下热心地说:“作者希望可以开专栏,并建议由真人出演文中人物,拍成服装大片作插图。”
主编更加高兴,随口说:“你有眼光,又擅长策划与作者沟通,做美编屈才了,不如到编辑部来吧。”
一语定乾坤。
天池下班回来,第一件事是向程之方报喜,仍如初康复时每天汇报功课一样。
老程很是欣慰,说:“这可是大好了。女孩子坐办公室,同文字打交道,又斯文又清高,最适合你不过。”
天池也十分庆幸。她自学生时代起便喜欢舞文弄墨,又学过这么多年美术设计,可以自行设计版式,做这行正是得心应手,而游刃有余,比之许多寻常老编也毫不逊色。不足一月,已经破格转为正式编辑。
老程庆慰之余,又觉担心:“你这工作整天接触才子佳人,那些作者个个好口才,又多情,不会追求你吧?”
天池笑:“杂志写手以女生为主,你大可放宽心。”
老程只觉运气出奇之好。天池已经恢复白衣打扮,头发也一天天长长,是真正大愈,再世为人了。他向后仰在沙发上,换一个更舒适的姿势,翻看着她带回来的杂志,加注脚说:“这苏香如实在是你命中贵人。”
如果他知道香如是一只鬼,便绝不会这么说。
自诊所一见后,香如魂夜夜私访天池,送来新完成的稿件,并同她探讨古今名媛佳话。
诸如:
“古代美女对自己的头发可真是钟爱,红拂在雪夜里对着窗子梳头,把独行侠虬髯客也引来了;李桂姐和潘金莲争宠,就让西门庆骗了她的头发来絮在鞋底里;贾琏偷腥,一缕头发被平儿搜到,又被他抢回来掖在靴子里……简直成也青丝,败也青丝。”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不止是吴三桂,还有吕布与董卓。红颜的概念,总是和‘祸水’或者‘薄命’相联着的。前者如玉环、貂婵,后者如西施、昭君。人们喜欢用花容月貌来形容美女,杨妃与貂婵,则更胜一筹,要‘羞花’、‘闭月’——这样的美,难怪祸水,不枉薄命。”
“虞美人是一种花的名字,一曲词的名字,更是一个人的名字。为英雄而死的美人。只是,倘若美人不死,大概就没有后世的传奇了,这样说来,她最大的成就不是她的美,倒是她的死了。”
……
种种香艳论调,每每令天池拍案叫绝。她由衷佩服苏香如的奇特创意,更同情她的不幸遭遇,却不敢细问她遇难的始末——不知道自己已死的鬼魂游历人间时,就像梦游的人一样,最怕遇到当头一喝,往往会惊散心神,后果不堪设想。
这时候她已经大约明白,是那些芳魂:玉环、貂婵、西施、昭君、虞美人……那些流芳百世的海底冤魂有话要说,是她们叫香如回来代她们发言,是那些魂魄共同的力量支撑着香如的灵魂,叫她完成她们的心愿,而自己,则又在帮助香如完成心愿。义不容辞。
看在香如份上,天池特意往歌舞团去做了一次采访,为夏念儿写了一篇人物稿,文中不见溢美之辞,却格调独具,其中点睛之句更由香如代笔:
“舞者坚信,舞蹈首先是一种巫术,具有某种非凡的力量。
念儿是一个舞者,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她已经23岁了。
23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
可是念儿并不担心,她知道:只要坚持自己的所爱,并且为了这热爱而舞蹈,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
主编看稿时,特地将这一段用红笔圈出,批道:“佳句。发。”
这个“发”字,在众编辑的眼中,比新年倒写的“福”更见吉利。
插图由卢越拍摄,果然美轮美奂。夏念儿专程买了蛋糕水果来感谢程之方和天池,说:“你们俩一个替我介绍摄影师,一个替我写专访扬名,我能认识你们两个大贵人,可真是三生修来。”
逗得程之方笑起来,说:“那你可要记住,将来成了大名,面对记者的时候也要这么说,别像那些小明星似的,对心理医生、美容医生这些事三缄其口,翻脸不认账。”看见念儿脸上掠过一阵难色,不由又笑,“被我说中了?你不知道心理医生对客户的资料是要保密的吗?”
念儿不依:“就算你是心理医生,懂得攻心战,读心术,也用不着总是戳穿人家嘛。”生怕冷落了天池,又忙忙转移话题说,“纪小姐,你替我写的那篇专访可真漂亮,太夸奖我了,尤其关于舞者和舞衣的那一段,字字珠玑,有些像我好朋友香如的文笔呢。”
程之方也说:“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觉得属那段文字最漂亮。”
人人都可分辨珍珠与鱼目,令天池真不知高兴好还是自卑好。自问文采与香如没法比,也知道香如魂不会一直留在人间,更加抓紧一切时间向她求教。
香如于别的事上糊涂,惟独写作一事,却井井有条,头头是道:
“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然而抄的段位也各有不同。其关键是神似形不似,形似句不似。要学会灵活套用,而不能原文照搬。”
又说:“写人最怕无特色,写景最怕无情绪。没有特色的人是呆人,没有情绪的景物是死物。”
“抒情虽然必要,然而长篇大论则近无病申吟,再痛苦的感觉也得用行动表现出来,最考功夫的就是这表现的方式,塑造人物最忌千人一面,像长篇电视连续剧似,女人发怒摔东西,男人发怒捶大树,一张嘴就是天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逗得天池笑起来。香如说话,才真正字字珠玑,句句都是金玉良言。
天池在新岗位上的光采一天天地发挥出来,奔波半世,她到今天才发现原来自己最适合的营生是做编辑,可见梦醒后未能继续胜任制版公司经理是福不是祸,从前的经历,不过是在替琛儿趟路子。“雪霓虹”合该由她建立,再转手琛儿,一切自有定数。因是半路出家,只得发奋苦读,以勤补拙,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在看稿和写稿上。
程之方有些失落,抱怨天池:“病刚好就这么拼命工作,也不知道劳逸结合。”
天池笑:“我已经睡了整整两年了,还不该努力赶上吗?”
一日天池往拍摄现场探班,看到卢越指挥若定地安排打灯、走位、换服装、换布景,忽然觉得此情此景无限熟悉。虽然已经从琛儿口中了解到了自己以往的故事,但是她的记忆里,仍然没有关于卢越片鳞只爪的印象。不知怎的,她始终想不起他,却每每看到他时都会觉得心痛。
她熟悉的,惟有这种心痛的感觉。
夏念儿凤冠霞帔,不知正在扮哪一位古典美人,举手投足中有种说不出的婉妙优雅,回眸一笑间,忽然看到天池,连忙满脸带笑地迎上来:“纪小姐,是你啊。程医生没有一起来吗?”
卢越放下相机也随之走过来,却不敢上前,反是天池主动招呼:“卢越,你好。”
“天池……”卢越百感交集地看着自己的前妻,每一次看见她,都要很努力很努力才可以抑制住拥她入怀的冲动。他曾令她失望、伤心、痛不欲生,然而现在,她再也不记得她。无论他给予她的爱情或是伤害,统统捐弃,不复珍藏。
如果可以和她重新开始,他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来交换。但是,他已经失去她了,永远永远地失去她了。他们结婚的时候,程之方曾是他的伴郎;不久的将来,难道他要和老程易地而处,眼睁睁看着他娶走自己至爱的人吗?他已经答应过要为他们祝福的,不仅仅是对老程答应过,连对自己也答应过。可是,当天池面对面地站在他面前时,他却不能不留恋,不能不渴望,不能不迟疑,甚至,不能不本能地就着一个丈夫的立场对她的出现感到紧张。
只听天池问:“念儿很上镜吧?”
“她的确很有表现力。”卢越随口答,“不过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再……”话说到一半,意识到与天池的关系已经今非昔比,完全不必再向她解释什么,即使他愿意解释,她也未必愿意听。
然而念儿已经抓住这句话,调侃地追问:“不会什么?”
卢越说不出话来,尴尬得灰头土脸,一边在心里暗骂自己语无伦次,一边摆出笑容补救:“我请两位小姐吃晚饭,可以吗?”
念儿立即说好。天池则无可无不可,反正也要讨论下一步合作内容,便点一点头。卢越如获至宝,兴奋得声音都变了,立即收拾妥器材布景,打电话订位子。
在餐馆坐定,卢越完全知道天池喜欢吃什么,又知道提供话题,一顿饭吃得颇为精采。
席间,趁卢越走开,念儿悄悄问天池:“你们以前,不止是认识这么简单吧?”
天池不欲谈得太多,有意转开话题:“香如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跳楼?”
念儿的脸色立刻沉下来,满面哀戚地说:“她的故事,真像一部长篇小说。香如的为人,表面上潇洒活泼,其实最保守不过了。她是个很传统的人,有个谈了十几年的青梅竹马,可是两个以礼相待,坚持要结婚才同居。本来已经说好今年就要结婚的,可是香如在一次去外地采访时出了意外……”
“是什么意外?”
“她错过了回来的火车,就搭了一辆过路车,车上有两个男人……”
天池忽然发起抖来,她已经猜到这故事的真相了,可是又那么不愿意相信。苏香如冰清玉洁的形象出现在面前,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一位真正才女,竟然要承受世间最肮脏最不堪的摧残,难道果真像《红楼梦》中妙玉判词里所说——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念儿细心地擦掉眼角的泪,继续说:“要我说强歼在今天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全当给车撞一下落点儿小伤也就算了,翻个身爬起来照旧做人不是?可是香如为人太正直又太在意,她去报了案,非要抓那两个凶手落案;没想到事情被捅到报上,被她男朋友知道了,不但不同情她,还指责她,说她让自己丢了面子,要和她分手。香如自己就是记者,却被媒体圈子这么围攻,男朋友又不理解,一时想不开,就跳了楼……”
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天池无限唏嘘,又是一个被爱情辜负的灵魂,难怪自己可以与她通灵。她几乎已经触到香如生前的眼泪,那是多么馨香毓秀的一个灵魂,简直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她在心中对自己立誓:一定要帮助香如完成未了之心愿,不惜代价。
这天晚上,程之方生平第一次对天池大发脾气。他的脸胀得通红,额头见汗,全不是以往那个斯文镇定的心理医生。“天池,你已经是我的未婚妻,可不可以不要再和前夫藕断丝连?”
“我没有……”天池瞠目,但立刻就揠旗息鼓,“我答应你,以后再不见他了好不好?”
这温顺的态度让程之方的火气就像一只发出去却找不到靶心的断箭一样,忽然就中途坠地,毫无斗志了。然而,他却并不觉得轻松,反而有种莫名的失落,好像希望天池不要这么容易就范,宁可大吵一架似的。
程之方是心理医生,虽说能医者不自医,然而病因症状却是明白的:天池所以这么理智平和,是因为没有爱。他爱她,所以才会这么生气;她不爱他,所以才宽容无所谓。
对于热恋的情人而言,吵架既是爱情的调味剂,也是一种被动沟通,然而天池却偏偏不给他这个沟通的机会。
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便往往会觉得委屈;然而她,她是这么大度,从容,光明磊落,那不是因为她对他纵容,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她不够爱他。
程之方简直要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这样清醒,连自欺欺人也不可以;也恨自己毕竟平凡,和所有的人一样得陇望蜀,永不餍足。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会不满足。
他守候了天池那么久,暗恋了她那么久,他一直以为,如果有一天,他可以得到天池,一定会心满意足,别无他求。可是他现在发现自己错了,他爱上天池,是因为他曾经旁观过天池的爱——天池对吴舟的爱,对卢越的爱,让他知道天池是多么可敬可爱的一个女人,而得到这样一个女人的爱又是多么的幸运难得。
然而,他现在算是如愿以偿了吗?他得到了天池的爱吗?
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苏醒后的天池一天比一天更加理智,清醒,正常,并且文采斐然,可是,她好像独独遗失了爱情。她的爱,并没有随着她的心智一同醒来,她答应接受他的爱情,却并不奉献她的,或者说,她根本忘了什么是爱情,又如何去爱一个人。
她的爱,已经预支,支给了吴舟,支给了卢越,再没有留给别人。
老程不能忘记天池昏迷时的模样——事情已经过去两年,然而当初天池沉睡的模样仍然历历在目,光头皮上缝着蜈蚣脚一样的密密针线,比什么时候都让人更明白生命不过一具臭皮囊,可以随时撕拉开再缝合。
到这时程之方终于知道他们打开天池的头颅到底取走了什么——医生是上帝的另一只手。上帝假手于医生还给天池一条命,却扣押了她的爱情。
程之方得到的,仅仅是天池的躯壳,已经遗失了爱情的躯壳。
他该到哪里去寻回天池的爱情呢?
第十二章背叛
天池同样也很困惑,她知道自己的记忆并没有完全恢复,生命中还有许多重要的细节想不起来,但她已经不再关心,巴不得忘掉似的。
她甚至希望自己可以忘掉七情六欲,再没有喜怒哀乐——她几乎做到了,不为任何事流泪,不因任何人欢喜,但,她却不能不为老程不安,毕竟,他已经等于是她的未婚夫了。
她向香如诉苦:“真是怎么做都不能让他高兴。”
香如更不关心:“男人是怎么都不会高兴的,没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厌什么,总之会跟自己做对,也跟全世界做对。”
“但如果是因为我……”
“才不是因为任何人。每个男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皇上,可是在生活里却只能做太监,怎么开心得了?其实与女人无关。”
天池听到这一番奇谈,不由得笑起来:“你的理论还真是一套一套的,不光是写作有心得,好像对男人的心理也很有见地呢。”
谈话只到这里,接下去她们又继续讨论起创作心得来。
她们两个,都是在记忆海洋中遗失了爱情基因的人。
天池继续日以继夜地工作,在键盘上制造与己无干之风花雪月。从前写《点绛唇》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感情,可是只会用来写信,一大堆发不出去的信;如今浑然忘记情为何物,却忽然旁观者清起来,一支妙笔生花,写尽人间七情六欲。
一个女人倘若可以摆脱爱情,她就可以拥有远超过常人的毅力与动力,专注于她的事业或其他。
无论是女人,还是女人的魂。
间中从文山稿海里抬起头来,她不禁遥想:好友琛儿回来,看到自己今天的脱胎换骨,不知当作何感想呢?
远山笼翠,风平浪静,卢琛儿此时正与何好泛舟洱海,眺望苍山,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瑰丽雄伟。
样本的初稿已经谈妥,只等双方签了合同,就可以胜利班师了。于是这个周末,两个人难得地忙里偷闲,往苍山洱海一行,完成向往已久的逍遥游。
洱海的确很美,水面上永远荡着一层朦胧的雾,偶尔有几处小岛点缀其中,像瑶台多过人间,让人有种美得不真实的感觉。琛儿不禁赞叹:“良辰美景奈何天。”
何好坐她对面,随口说:“世外桃源,神仙眷侣。”
琛儿脸上一红,不好认,也不好驳,只得假装没听见,心中不辨悲喜,非嗔非怒。这何好不知怎的,私下里倒也还循规蹈矩,然而到了人前,却每每油嘴滑舌,故做亲昵,弄得满船的人都以为他俩是新婚夫妻度蜜月来了。
这是一艘普通游船,每天在岸边载客游江那种,游人都是临时组团,百年修得同船渡,十分友爱热情——大抵肯花银子出来旅游的人都是衣食无忧,有钱又有闲之族,物以类聚,气氛不难热烈,正愁没题目起哄,看到金童玉女般的何好同琛儿,都顺口调谑两句,开些荤素玩笑,仿佛可以由此沾一点喜气。何好故意不解释,反而大咧咧笑着,有来有去地同客人耍贫嘴,好像很享受这种误会似的。
琛儿恼不得怒不得,总不成对牢每个人分辩“我们不是一对儿”吧,只得三缄其口,微笑点头而已。因头发被风吹得拂来荡去,便假装照镜子,自顾自地忙着,然而一时听不见何好的声音,却又好奇他这时候在做什么,悄悄儿地将镜子向他偏了一偏,不料他正望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在镜子里撞了一下,不由得都笑了。
这笑容仿佛是一种无声的和解,又似她对他的鼓励,何好趁便坐过来,俯在她耳边说:“真美,是不是?”
她不知道他这句“真美”赞的是风景还是她,不能点头,也不能摇头,只得再一次笑了。
他们来到甲板上,看船破开水面,翻江倒海。水是绿的,山是青的,琛儿迎着海风扯掉系发的丝巾,长发立刻飘散开来,她随手掠一下头发,美好身段尽现无遗,
何好一阵心神荡漾,只是那样一个简单的手势,由她做出来,便有万种风情。他着迷地看着她,心醉神驰;而她在他的眼光里,心慌意乱。
一时船在南诏岛靠岸,游人纷纷下船,琛儿急于躲开何好,却偏偏在下船梯时脚下一趔,险些摔倒,幸得何好及时上前一步紧紧抓住才不曾扭伤。何好在她耳边轻轻笑:“怕什么来什么是不是?”牵着她下船,全没有要松手的意思。
琛儿只觉心里暖洋洋,右手被他牵着有说不出的舒适——有多久没有体验这种心动的感觉了?不期然地,她又想起杂志上看过的那句话:“是不是爱一个人,当握住她手的那一刻也就知道了。”
那么自己现在算是知道了吗?她的手在他的手中,就像长在那里一样,严丝合缝,不留一点空隙;可是又不像是许峰牵自己的手,虽然也很熟稔自然,但却无趣。那份贪恋,若说不是爱,未免太矫情了吧?
洱海的波涛温柔地拍打着岛岸,百年老树的叶子在风中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个世纪前的故事,琛儿同何好一直手牵着手没有松开,也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沿着海岸散步,心里被快乐涨满着,每一分钟都在增长。太快乐了,快乐得就像这梦境般的苍山洱海一样,有种不真实感。
是琛儿先开口,像是问何好,又像是自言自语:“要走去哪里呢?”
“走到哪里算哪里。”何好无所谓地说,“什么事都有计划,就等于什么也没做。”
琛儿笑起来:“你这人不管讲得通讲不通,总有这么多道理。”
远处有音乐传来,两个人在沙滩上翩翩起舞,琛儿仰起头,笑得十分灿烂。为人妻子之后,已经很少有时候这样开心过。这一刻,她希望可以同何好在海岛归隐,永不必回到尘世。
然而笛声却不识时务地响起来,是船长在催促游客们回航,误者自负。
琛儿有点凄惶,喃喃说:“该回去了。”
何好却另有主意:“刚才经过路牌时,看到岛那边有民房出租,海岛之夜,一定很有特色。反正昆明那边要星期一才开工,明天再回去也不迟啊。”看到琛儿跃跃欲试又坠坠不安神色,又加紧一句,“放心,我虽然不是柳下惠,但也不是色狼,除非你求我,我才肯考虑。”
琛儿顺手打他一下,却是默许了。只是一个晚上的枕浪听涛,不是什么过错吧?奔波了太久,辛苦了太久,压抑了太久,她也实在需要一个放松的时段,哪怕,只是为了安抚自己驿动的心。
她那副彷徨的神情看在何好眼里,格外显小,更让他怜惜。他从来不觉得她是上司,而且已婚。她有些地方是比大学生更单纯的,经验远不是一个“已婚”就可以获得,除去婚姻这张纸,连小苏都比她老道。
也许喜欢一个人就容易把她想得比实际要笨,然而何好固执地认为,琛儿是不同的,她单纯,却不是头脑简单;她成熟,却不会世故市俗;最关键的是,她从不假作天真。
他和琛儿共事的时间不算太短,从前只是欣赏和敬服,然而这次意外的仙境之游使他的心思忽然得以见光,且蓬勃生长起来。离开了公司的卢琛儿再不是往时那个端庄美丽精明能干的女老板,而只是一道妖娆的风景,异样的诱惑,她一出现在船上,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让身边的小男生不禁飘飘然,醉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与善意的玩笑里,巴不得弄假成真。
都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却原来,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
何好知道自己大概是恋爱了,一个人的恋爱。
走到哪里算哪里。天知道他们可以走的一段路并不长。
何好的心里有点迷茫,有点贪,不禁想得到多一点,更多一点。最好是握住这美丽女子的手永不放开,同她一起同行至老。
这和他以往所有的爱情经验都不相同,或许是因为可能性太小了吧,从开始甚至未开始之前已经预知了绝望,以至于那些微的希望就更加见缝插针地疯长,简直每一分钟都比前一分钟更热烈呢,让他几乎无以承载。他忽然明白什么叫做“一日三秋”了。原来,一日三秋的感情并不一定要发生在别离后,面对面也可以这般相思。
他几乎是注定了要爱上琛儿,而又注定了要为她伤心。她是这样地美丽、善良、冰雪聪明,让他怎能不为之倾倒?可是,她又是这样地端庄、保守、嫁作人妇,他又有什么希望?
何好叹一口气,喃喃说:“真该把洱海改个名字。”
琛儿一愣:“叫什么?”
“迷津。”
琛儿一愣,接着明白过来,扭转头不说话,然而脸上一层层地红起来。
何好忽然叹息,“羞色”是时代女孩子多么罕见的美德,早都被胭脂遮盖了,蒙尘久矣,然而琛儿,琛儿是多么难得的一个女子。他是这样地爱她,每一分钟都比前一分钟爱得更加深沉,然而他的爱,却注定虚掷。导游说,大理是风花雪月的故乡,上关花,下关风,苍山雪,洱海月,这些美景不知道在古诗词中被吟咏过多少回,那么现在,他们便是走在风花雪月中的一对璧人了。只是,风花雪月,却永不可能花好月圆。
琛儿听他嘀嘀咕咕,微笑:“又在说什么?”
“一副对联。”何好一字一句地念出来:“风、花、雪、月,都是美景;嘻、笑、怒、骂,皆成文章。”
“好对!”琛儿喝彩,“应时应景!”
“真的好?我打算把它送给合作方,也许可以替我们的合同加点砝码。”
琛儿拍手:“只要他们不是瞎子聋子,就一定会把合同给我们的,就凭这幅对联,还有人比你更适合做这个画册吗?”
能得到心上人一赞,价值千金。何好大为鼓舞,有一种意外的惊喜和感动,生平第一次知道,原来单恋也可以这般快乐。
能够真正爱上一个人是种幸福,爱上一个不可能爱自己的人却是痛苦。然而若是从不爱错,又怎么够资格说真正了解爱的滋味。谁见过不犯错的年轻人?不犯错,岂非也是一种人生的浪费?
何好决心,就算明知道前面是绝路,也总要走到头碰了壁才肯甘心。
月亮一点点地升高,发亮,照着江水,喁喁切切地说着,吟着,莫名地就让人有种天荒地老的感慨来。琛儿和何好沿着海滩走过来又走过去,岛屿很小,他们已经围着小岛走过三圈了。
房间早已订好,可是两个人都舍不得睡,已经互道晚安准备各自回房了,又说要再看一会儿月亮。然而终究也都沉默,可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没说出来的话还不到说的时候,琛儿再不愿意,也只得说:“晚了,困了。”何好再不愿意,也只得说:“晚安,再见。”
回了房躲在床上,琛儿恍恍惚惚总好像听见敲门声,她一厢情愿地相信何好这时候说不定也没睡,说不定马上就要来找她,可是又不敢敲门,说不定他就站在门外,等着她主动开门出来。这样想着,就格外地害怕起来,怕当真听见敲门,怕自己忍不住会爬起来,怕梦游那样地去开门——既怕开门见到他,又怕开门见不到他。
她被这恐惧和盼望折磨着,一分钟也不能忍耐,耳边的各种幻听就更加复杂起来,分明地有人在门外踱步,叹息,打火,吸烟——她简直听得见烟丝的燃烧声,看得见烟头的一点火星在黑暗中闪闪烁烁,那是不眠的星星,还是何好的眼睛?
何好的眼睛在看着她,对她微微地笑,不停地说,他说了那么多话,说得一直暖到她心里去,她怕听又想听,想听又听不清。有多久没试过这样的感觉了?或者从来就不曾如此心慌意乱过?
很年轻的时候,渴望恋爱,天天捧着琼瑶小说做鸳鸯蝴蝶梦。追求她的男孩子找上门来,她招待人家吃茶看电视,自己向着屏幕寂寞地想:为什么没有约会呢?完全忘记对面就坐着一个大活人。送许峰去美国,在机场学人说“珍重再见”,可是心里没半分离情,事后也绝不相思。EMAIL通得也还算频,但从来不涉情爱,只是谈工作谈近况,纯粹是因为寂寞,渴望诉说的缘故。
但是这回不一样,这回她真正心乱,简直一分钟也不能宁静。无数遐思瞬息万变,耳边喁喁切切,总像是听到何好在说话,说得她耳朵痒痒地,越要制止心猿意马,越是心如潮水,自己同自己挣扎得好苦好累。即使在梦里,她也仍在对着自己喃喃地不住地提醒着:不能出去,不能开门,我不会对不起小峰的,我是小峰的妻子,我不会做任何对不起他的事的……
仿佛是为了呼应她,千里之外的大连,许峰也正在对自己说:不,我不能对不起琛儿。我爱的是琛儿,她是我的妻子,我不可以做对不起她的事。
但是核桃,核桃的确令他心动。
核桃那样的女孩子的最朴实最彻底最谦卑的爱情,可以令任何一个被她爱上的男人心动。
虽然琛儿不在,但是许峰仍然和往常一样,每天往天池处吃过晚饭才回家。也是合该有事,这晚天池和程之方去看电影,没有回家吃饭。
许峰觉得无聊,便招呼核桃一起吃,还开了瓶酒。他本意是要自斟自饮,然而核桃主动提出要陪他,而且三杯落肚便把自己灌得烂醉——很久之后许峰想,也许那天核桃是故意要喝醉的,因为只有醉了之后才有藉口有勇气向他说出那番话。农村女孩子,自有农村女孩子的智慧。她们几乎不需要计划,而完全凭本能行事,本能自会教她们化险为夷,夹缝生存,在一个完全陌生的都市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并有机会活得比真正的城里人更好。许峰,就是核桃最好的机会。
借着酒意,核桃含含糊糊又清清楚楚地告诉许峰:“许大哥,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第二个比你更好的人,要是能跟你在一起,我少活十年都行。”
“跟我在一起,什么意思啊?”许峰只当她是孩子话,纵容地笑起来,“你总不能做一辈子小保姆吧?”
“许大哥,你这样的好人,应该得到一个很好很好的太太,卢小姐配不上你的。”核桃忽然很肯定地说。
许峰收敛了笑容,这话倒是他第一次听说。从小到大他都认为是自己配不上琛儿,相爱的两个人里,总是那个爱得更深一点的落下风。他追求琛儿追得好苦,几乎当掉所有的自尊、志向、意愿与情绪,才最终得以娶她为妻,几乎比唐僧取经还要坎坷,简直九死一生。
在这个过程中,他早已失掉了自我,只懂得讨琛儿欢心,何尝想到过自己?琛儿的一切都是好的,对的,高贵的,正确的,而自己,自己只得追随她,听从她。
然而核桃却说:琛儿配不起他。
震惊之余,他不由得要知道:为什么?他想听她说得更多,更详细;或者说,他希望对自己相信得更多,更自豪。
“怎么这么说?”他带笑地鼓励地看着这个浓妆艳抹的小保姆,“你不喜欢你卢姐?”
“当然不是。卢小姐又漂亮又能干,我有什么资格说喜欢还是不喜欢。我就是觉得,你比她更好,更能干,你连美国都去过,真了不起。”核桃的脸都涨红了,用一种无比真诚崇拜的眼神仰望着许峰。
许峰在这样的仰望下有些飘飘然起来,是的,美国,那时候多么年轻,前途无限,倘若不是为了琛儿,也许这时候他会留在硅谷成为新一代比尔盖茨,或者娶一房美国妻子,开一辆福特跑车,生一个混血胖儿子……倘若不是为了琛儿。
他开始给核桃讲起美国大学的往事来,讲起那个伦敦腔的教授对自己的赞美,讲起纽约和华盛顿的不同风光,讲起唐人街的打工经历,讲起开放的欧洲女郎……这么多年都不曾碰触的遥远记忆,一旦打开青春之门,就再也阖不上,如潮如浪地奔涌而至,让他自己都觉得惊奇:原来曾经有过那么辉煌的青春吗?命运的鲜花大道是在什么时候拐了弯?如果不回中国,他的前途该有多么光明灿烂?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本来其实是可以有更好的选择的,也从没有想过自己对现实是多么不满足。他追求了琛儿几乎一辈子,现在追到了,他与她同心协力地管理着一家小公司,有自己的车子和房子,有美丽而能干的妻子,但是他却看不到前途。他们每个月都在为了最基本的支出忙碌,先要顾公司的房租、税收、员工的薪水,再要顾天池的医药费,然后好容易守到天池复活,公司却已经濒临倒闭。
他看不到前景,随着电脑与电脑技术的普及,小规模的制版公司将越来越走上绝路,到那时,他们该怎么办呢?他的压力是这样地大,然而琛儿并不体谅他,理解他,而只是没完没了地抱怨和苛求。而且越来越容易发脾气,从前她最斯文和气,对手下和颜悦色,有话说话,有理讲理,决不轻易动怒,现在可好,动不动拍桌子叫人滚蛋,骂完了保姆骂员工,活脱一副女强人气焰。理论起来却又是他的不好,因为他没有能力让老婆养尊处优,而要抛头露面地出来闯世界,破坏气质。这就益发让他迷茫,不知道自己放弃那么多,追求那么久,到底是为了什么?
许峰一旦打开话匣子才知道,原来他有这么多的话说,这么多委屈要发泄,原来他一直都没有过说话的机会,倾诉的对象,原来他在大连是这么地孤单,只有一个小保姆肯陪着他,安慰他。
他滔滔不绝地诉说着,也不管核桃是不是听得懂。但是也许核桃根本不需要听懂,她只要可以这样地守着她的许大哥,看着许大哥,听着许大哥也就够了。
她不住地给他倒酒,用崇拜的眼神鼓励他说下去,偶尔发出几声羡慕的感叹,用最真诚最简单的字眼来赞美他:“哦,许大哥,你真的很能干,真不知道要什么样的女人才可以配得上你。”
“也许,我不需要别人配得上,而只希望她们看得上就好了。”许峰喃喃说,“男人要的,其实并不多,也许只是一点崇拜与肯定。”
他已经有一点醉了,有些男人一醉就开心,有些男人一醉就伤心,而许峰,则是分不清自己现在是开心还是伤心,他喃喃地对着小保姆说出心中最深的话语,最重的感伤:“我真的很爱琛儿,我已经做得很努力,可是,我却总也不能让她高兴。一个男人,不能令自己老婆开心,你说多失败?我真的很失败……”
“不对。许大哥,你说的不对。”核桃斩钉截铁地说。然而话一出口,她就被自己的话吓到了,她居然说许大哥“不对”,许大哥怎么会“不对”?
她的脸又一次涨红了,急急地解释,“我是说,你不能那么说,你一点也不失败,你会开公司,会开车,会说外国话,会赚钱,对人好,对老婆好……你不知道,在我们农村,很多男人连饭都吃不饱,什么本事都没有,可是就会打老婆……你不一样,你对卢小姐那么体贴,我从来都没见过比你对太太更好的人……”
核桃结结巴巴地解释着,让许峰觉得又好笑又感动,她竟然拿我和乡下那些打老婆的男人相比,仅仅因为我不打老婆就当成天下第一好男人,真是少见多怪;但是能够这样地被一个女孩子真心诚意地赞叹,又让他不禁得意,爱了琛儿那么久,那么苦,他早已忘记,离开琛儿,自己也是一个相当有吸引力的男人呢。
他拍拍核桃的脸,像哄小孩那样温和地对她说:“放心,许大哥一定替你留意,帮你找一个不打老婆的对象,保准他比我还好,好不好?”
这样普通的一句玩笑,反而将核桃说哭了,满脸是泪地说:“许大哥,你说谎!你不喜欢我就说不喜欢我,干嘛要骗我?”
许峰一愣:“我骗你什么了?”
“根本就没有比你还好的男人,你还说不是骗我?”不知怎么地,核桃就扑进了许峰的怀里去,把眼泪印在他的衣衫上,她稀里哗啦地哭着,语无伦次地说着,“许大哥,你是最好的,最好的,最好的……再没有人比你更好了,再没有人了……”
她哭得很绝望,“再没有人了”的绝望使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算是完了,再也遇不到更好的男人了,这个最好的男人已经是别人家的丈夫,她核桃白白遇见了他,可是有什么机会呢?她这辈子算完了,完了。她哭着,把头在许峰的怀里辗转着,并且仰起自己的脸,送上自己的唇。
许峰感动地听着小女孩的这些发自肺腑的真心话,他托起她的脸,替她抹掉那些晶莹的泪珠,拥抱着她动情地说:“傻核桃啊,你可真是……真是……”
真是什么他没有说出来,后来的话用一个激情的吻代替了。他辗转地、热烈地吻着核桃,吻得核桃变成了棉花,软软地瘫倒在他的怀中……哦,小核桃啊,你是这么单纯,这么痴情,这么虔诚,让他如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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