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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二为一的姑娘》 作者:张志宏

第54章

  我知道小东西在保护笛,我只要从笛身上下来,它或许就会停止进攻。但我不想放弃,我已经把身下的她看成了岚和笛的统一体,我想完成在这个统一体内****的最后程序,我要用我的****确认我已把岚和笛真正地合二为一。我开始大动,想尽快结束这次意义非凡的做爱。

  就在这时,我的脸上感觉到一阵凉风,我在鼻子尖前抓住了小东西。幸亏我出手敏捷,否则我的鼻子肯定会被小东西一口咬掉。我掐住了小东西的脖子,它越是挣扎,我掐得越紧。小东西被掐得眼球暴出、四肢踢蹬着、嘴里咝咝地抽气,就在我与小东西较劲的时候,我的****迅速地萎缩瘫软滑出了笛的身体。

  笛一直躺在我的身下一动不动。她紧紧地闭着眼睛,嘴里不断地发出既像是痛苦又像是欢娱的呻吟。小东西的嚎叫声也没能让她睁开眼睛。但小东西濒临死亡的咝咝声,却一下子把她惊醒,她睁开眼睛看见的那一幕,让她撕心裂肺地大喊了一声。

  “不——”笛把我从她的身上推开,又扑过来抓我的手,“放开我的小东西!”

  她哭喊着,在她的哭喊声里,我的手松开了,但为时已晚,小东西已经窒息而死。

  “小东西,你不能死啊!”

  她哭着,把小东西的尸体捧在手里。她不相信小东西已经死了,反复按压小东西的胸脯为它做人工呼吸,像是亲吻它似的向它的嘴里吹气。她光着身子跪在床上,向着窗外夜空中那说圆不圆的月亮,高高地举起手中的小东西,仿佛离月亮更近一点,就能看清楚小东西是否还活着……最后,她慢慢地穿上衣服,抱着小东西的尸体,站在床边默默地看着我。她那闪着泪光的眸子蕴含着复杂的情感,嘴角微微颤动,似乎想对我说什么。但她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向卧室外走去。

  我听见她开门又轻轻关门,听见她的脚步声在楼道里由近而远。

  整个晚上我都坐在床上发呆。我的****同样蔫头耷脑,似乎我和它都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我后悔没拦住笛,我应该拦住她向她解释。但再一想,即使把她拦下,我又能向她解释什么呢?

  无话可说,真的无话可说。

  我强奸了她,第二次强奸了她。这次和4月11日那次不同。那天是她突然闯出,使我来不及踩刹车,她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这次是我有目的照准她直撞过去,她是无辜的受害者。我不能委过于爱——世上的恶行往往都假以爱之名——因为这样的爱,如同于禽兽,甚至连禽兽都不如。这次,我不但强奸了她,还亲手掐死了她的小东西。

  天亮时我去了趟卫生间,见车钥匙放在茶几上。笛背走了她和岚共用的挎包,但没拿桑塔纳车钥匙。我想给岚打电话,思之再三,终归还是没打。有岚相伴我不担心笛会出事,我只是想知道岚对这件事的看法。但我又怕听到岚的声音,因为我不知道那声音对我意味着什么。

  从卫生间出来,我接到岚的手机短信。

  我们三个真是冤家!笛受了刺激,呕吐、烦躁、神情恍惚。我劝过她,但她不想见你。我和笛先在健身中心住几天,待笛的身体和精神好些,我设法再劝。另外,我和笛已经把小东西埋葬了,就在青羊河分水闸下。笛说小东西喜欢那个地方,就让小东西在那儿安息吧!

  读罢岚的短信,我穿好衣服,开冰箱取出三根火腿肠,去了青羊河。

  分水闸石墙边,在岚曾经睡过的那个地方,那片茂盛的青草中,出现了一座用鹅卵石堆成的小小的坟。石墙上,刻画的字迹清晰可见:小东西之墓。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我们永远爱你。我知道,石墙上的“我们”并不包括我,指的是笛和岚。

  我双膝跪下,掏出口袋里的三根火腿肠,像上香似的插在那座小小的坟上。

  我跪在小东西的坟前抽了支烟。仍然可以闻见小东西的尿味,树底下、草窠子里、石墙根儿,小东西以它遗留的尿迹继续着它的存在。我也继续着我的存在,不是凭借尿迹,而是依据我的记忆。去年的最后那个夜晚,就在这分水闸边,我和岚有了第一次拥吻;今年2月27日深夜,就在这分水闸边,我找到了睡在深草中不知自己是谁的岚;4月14日那个星期六的晚上,就在这分水闸边,我和笛像鸟儿一样飞上了天;现在是7月2日,太阳刚刚升起,我跪在这分水闸边,向小东西表示我的忏悔。

  太阳升到柳树梢头,我擦了把沁出的汗,掏出手机给岚回短信。

  岚,我曾努力把你和笛当成一个人,但我失败了,因为你就是你,笛就是笛。我不但伤害了你也伤害了笛,因为人是不能强迫的。古永年试图把你的记忆与笛的身体合二为一,而我试图把你和笛的爱合二为一,我和古永年都是愚蠢的混蛋!

  听说笛病了,很是挂念。恳求你们回家来,给我一个悔过的机会!短信已经写成了长信,想要说的话仍然很长。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不管我们之间横亘着什么,请不要放开这只手!

  沉思良久,我又给笛发去一封短信。

  笛,在你读这封短信的时候,我正跪在小东西的坟前忏悔我的罪孽。

  我杀死了你忠勇的卫士,杀死了你相依为命的伴侣,我是一个刽子手!

  昨天晚上你说你爱我,能得到你的爱是我的荣幸。可能你不相信,你是第一个对我说“我爱你”的姑娘。不知道什么原因,岚至今不肯对我说这三个字。我渴望听到这三个字,但我听到后的反应却像一个流氓。我把“我爱你”这三个字,当做了可以对你为所欲为的许可证,我是一个强奸犯!

  像我这样的强奸犯和刽子手,没有资格请求你的宽恕。但我爱你,就像我爱岚一样。如果我还有梦想,那就是:让我俩再次手拉手,像两只自由的鸟儿在天上飞!

  发完两封短信,我站起身。因为跪的时间太久,两腿寸步难移。待酸麻刺痒的感觉消减,我向坟茔中的小东西鞠躬告别,实心诚意地说了声:“对不起!”

  整整一星期,没接到回信。不知多少次想去健身房找岚和笛,最后脚步都止于房门前。我怕见到岚,更怕见到笛。我渴望见到她俩的心情和惧怕见到她俩的心情同样强烈。我的心一半飞去了电器城,一半钉死在这斗室中。每日里,我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但我不记得我都想了些什么。我盼望手机铃响起,哪怕是推销什么或是诈骗什么的也好,但手机始终如被掏空了内脏的龟壳沉默不语。在这一个星期里,我这只树袋熊抱着树干眼巴巴地遥望着黑漆漆的东方地平线,却不知盼来的是太阳还是月亮。

  太阳也好,月亮也罢,总之会带来光明,就怕盼来的是永夜的黑暗,连星光也看不见。

  7月9日,星期一,我终于盼来了岚的短信。

  我和笛都病了,她吐我也吐,一点东西也吃不下。笛反复看你上个星期写给她的那封短信,看后就哭,劝也劝不住。我发现,我和笛的身体经过这次刺激发生了显著变化,似乎大脑神经已经连通,再也无须像两个人那样交流。现在我和笛即使不说话,也能知道彼此心里在想什么。她想的进入了我的脑中,我想的在她的脑子里也有反应。我和笛已经没有任何隐私可言,越来越像一个人了。但我和笛毕竟不是一个人,这样无遮无拦地相处,使人更为痛苦。两个人的思维都发生了混乱,有些时候,我和笛都分不清是谁在思考,哪个念头属于我哪个念头属于她。我和笛的大脑就像串了台而又关不上的收音机,整天噪音不停,简直让人发疯!也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我俩的身体每况愈下,连我都快支撑不住了,可想而知笛的情况会有多么糟糕!如果我有只属于我自己的身体,我真想从这三个人的爱情游戏中退出,成全你和笛!你想象不出,笛是多么地爱你呀!正因为她是这么地爱你,你给她造成的伤害也更深。我之所以给你发短信而不是直接给你打电话,就是怕她听到你的声音。她现在怕是连一丁点刺激也承受不住了。为了活下去,我和笛决定明天去住医院,希望医生能减轻我俩身体上的痛苦。至于我俩精神上的痛苦,那就只能听凭命运的安排了。不要到医院来找我们,也不要打电话,我会随时把情况通知你。

  读完岚的短信,我已是泪水涟涟。岚和笛在受苦,我却爱莫能助。我能体会到岚说的那种痛苦。既然她俩的大脑神经已经连通,那么,不管是现身还是潜隐,她俩都要承受相同的身体病痛,还要承受双重的精神折磨。岚和笛不是史蒂文森根据人性的善和恶虚构出来的杰基尔和海德,也不是F·R·施赖勃根据真实病例描述的西碧尔和她分裂出来的十五个化身,岚和笛原本就是两个美丽善良的姑娘,最终却成了教授医学实验的牺牲品,她俩都有权利活下去,不应像杰基尔和海德那样一同毁灭。

  我真傻!我曾指望会出现奇迹,岚和笛没准真能像西碧尔那样最终整合成一个人。现在看来,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她俩根本不可能整合成一个人——虽然共用一个身体,大脑的神经网络也已连通——但她俩的记忆不可能合并如一,那个由记忆包裹着的灵魂的内核是任何力量也无法打破的。由此她俩将陷入绝望的泥沼:岚不是岚,笛不是笛,既不能整合,又不能分离。两个可怜的姑娘越是挣扎陷得越深。

  除非她俩爱恨相一、欲望一致,还要学会合作与包容。否则“他人就是地狱”,何况这个“地狱”还与自身一体。合作与包容或许是必要的美德,但事事与他人保持一致,对于一个人来说,如此活着和在地狱忍受煎熬又有什么区别呢?是啊,如此与他人保持一致就是地狱!

  我也在地狱中忍受煎熬。岚和笛既然不能整合成一个人,我就得在她们两个人中选择一个。可岚和笛不能分离,选择一个就要伤害另一个。我爱岚也爱笛,哪一个我都难以割舍。我面临的是必须选择而又没有正确选项的选择题,无论我选择什么都是错。如此无可选择的选择就是我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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