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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盛开》 作者:千寻千寻

第14章 双面人(13)

  对于这些,秦川最开始并不理解,甚至是心怀怨恨,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体会到母亲坚强的含义,如果没有母亲的坚强,他们母子没饿死只怕也被别人欺负死了。记得刚进县城读中学的那年,村里重新按户划地,结果全村都划到了,就他们母子没有,理由是他们是外来人,不能占村里的地。母亲也没说什么,一个人上山开荒,尽管眼睛看不到行动不便,可母亲在几个好心邻里的帮助下,硬是凭着非凡的毅力开出了两亩空地,种下麦子,一边啃野菜馍馍,一边起早贪黑地操劳,夏夜的时候甚至是睡在田边,秦川只要不上课就回来帮母亲,正是在母亲挥汗如雨的劳作中他才真正被母亲的坚强折服。

  终于盼来了丰收的季节,正当母子俩准备割麦享受丰收的喜悦时,村长带着一帮人上来了,说地是村里的,种了麦子就必须归村里,说着就要招呼人下地抢割麦子,千钧一发之际,母亲咆哮着冲到了地中央,拄着拐杖指着苍天喊:

  “你们有种就过来,如果是共产党不让咱母子活,如果是政府要饿死我们,你们说句话,我立马就让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割麦子,说!是共产党不让我们活吗?是政府要饿死我们的吗?你们说啊?怎么屁都不放一个了?有种就站出来说啊!”

  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最后村长带着那帮人悻悻地离开了。

  “妈……”秦川扑过去跪在母亲的脚下号啕大哭。这一次母亲没有打他。“孩子,记住这一切,好好用功读书,这里不属于我们,你要光明正大地离开这大山……”这是母亲当时含泪告诉他的话。

  苍天有眼,秦川在苦读数年后终于实现了母亲的愿望,十六岁时以全省文科状元的身份考进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当时整个村整个县都轰动了,几十年来,那里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秦川是第一个!据说启程去北京时,县长都来了,沿路的乡亲也都自发地给他送行,还敲锣打鼓放鞭炮,热闹而感人的场面被拍下来登上了省里的日报,一个瞎眼母亲靠要饭培养了一个文科状元,这感天动地的故事轰动一时,很多素不相识的人都伸出援助之手给秦川寄去学费。

  “我感谢那些人,感谢的方式就是以最大的能力回报社会……”秦川后来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而且就是那次,我真正感受到了新闻力量的不可估量,一呼百应,可以成就一切,也可以诋毁一切,这大概也是我毕业后首选新闻工作的原因吧。”

  而值得一提的是,秦川上大学的那天,全村老小都出来了,只有村长和过去那些欺负过他们母子的人没有露面,母亲就有这么要强,竟然要人拿挂鞭炮丢到村长家的院子里炸,完了还指着窗户喊:“村长大人呃,谢谢你们十几年来对我们母子的悉心照顾,你的大仁大德我们母子谨记在心,我儿如今上北京了,倾城特来拜谢啊,没有你们,哪有我儿的今天啊……”

  据说村长一家好几天都没出门。此后母亲碰到他们,那些人都是绕道而行,再遇到划地分田之类的事,母亲总是第一个分,全村老小也没有一个人说半个“不”字。这让秦川明白,这个世界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想不被人欺就得自强。所以在大学四年里,秦川异常勤奋刻苦,没有再要母亲负担,全靠自己勤工俭学读完了大学。毕业后有很多中央一级的新闻单位要留他在北京的,因为他早在大二就已经是某青年报的先锋记者,采访和报道了很多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人物和事件,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包括那家青年报都以为他会留在北京,但是他回来了,不仅仅是为了照顾双目失明的母亲,他心里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完成,名利根本不在他的眼里和心里……

  经过数年的努力,现在的秦川已经是这座城市一家大报的总编,老百姓每天只要翻开报纸,就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而除了总编这个身份,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作家,他写了好几部书,反响都很大,圈里圈外他都算得上是一个响当当的文化名人了。这个时候的秦川刚过而立之年,事业有成,有房有车,追求者仰慕者无数,他应该可以满足了,或者说,他可以过着相对满足的生活了,但是他不满足,而且是极端的不满足!这不满足很大程度来自他的孤独,这跟朋友多不多没关系,每天应酬回来,卸下面具,他总是倍感疲惫和孤独。

  如果没有那个秘密……

  他常常在想,如果没有那个秘密,或许他会轻松得多,按部就班地生活,享受平淡的人生,可是他知道这不可能,他来到这世上就背负着那个天大的秘密,这将是他一辈子的枷锁,解不解开都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好像没有为自己活过,忙碌奔波,逢场作戏,想真诚地投入,又力不从心,想麻木地面对,又放不下来,他错过了很多,伤害过,也被伤害过,想挽留,却故意放任自流。比如他的婚姻。

  他的婚姻很短暂,妻子是电视台的知名主持人,也是这座城里出了名的美人,两人是在工作中认识的,谈不上有多深厚的感情,也不存在谁追谁,相识两年后觉得各方面条件都适合就结婚了。婚后两人各忙各的,家是装修得很漂亮,可是连旅社都不如,两个人都是早出晚归,忙得连亲热的时间都没有,后来两人都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就一起去巴厘岛度假,修复夫妻感情。结果还是无济于事,住在豪华的酒店里,两人的电话响个不停,做完爱竟然无话可谈,本来一个月的假期不到一个星期就回来了,非常迅速地去办了离婚手续。他们离婚后一年多,周围的人都还不知道,直到前妻的身边又多了个人,人们才恍然大悟,这对才子佳人早就各过各的了,不过两人还是朋友,而且相处得还很融洽,“其实我们更适合做朋友。”他的前妻有一次就这么说。其实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这场婚姻草草收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不够投入,一方不投入,另一方自然热烈不起来,大家都心照不宣,都想给自己找台阶下,只是不把话挑明而已。

  离婚后他偶尔也有女人,但却没有正式的女友,爱情和婚姻对他而言早就是个陌生词了,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一本书,当时还蛮轰动,是一个叫水犹寒的神秘女作家写的,讲述的是一个女孩以不同的面孔挣扎在红尘中的故事,他一看就感觉如遇知音,因为他也是这么生活的!他马上给作者写信,也很快得到回信,在信里两人谈得并不多,但却谈得很深刻,水犹寒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给他的感觉很冷淡,却并不疏远,有点忧郁,却并不颓废,很成熟,却暴露出天真,他对她充满向往和想象,书信来往了半年后,他按捺不住了,提出要采访她。对方也很爽快地答应了,可是见面后他一眼就看出是个冒充的,揭穿对方的身份后他坚持要见到小说的原作者,后来发生了一些事,那个女作家终于肯见他了,他欣喜若狂,直觉意识到这次见面将非比寻常。

  太深刻了!无论用什么语言来形容,都无法描述她在他脑海里绝世而独立的样子,在那间幽静的茶楼里,她蒙着面纱而来,只一眼,那双比海还深的眼睛就毫无道理地淹没了他,他自认为见过很多女人的眼睛,可是没有一双能像她的眼睛一样如此强烈地震撼到他,她说话轻轻的,有些羞怯,矜持中透着刻骨的忧伤,那天说了些什么,他完全没了印象,只知道当他提出想跟她再见面时,她竟然告诉他,她将要离开这座城市……她真的离开了,后来无论通过什么途径,他就是没法得到她的半点音信,仿佛她是一滴水珠,还没沐浴阳光就蒸发得一干二净。

  他不甘心,就找到之前冒充她的那个女孩,试图从她身上找到那双眼睛的踪迹,可是徒劳无功,那个冒充她的叫繁羽的女孩也不知道她的下落。他还是不死心,经常约繁羽出来吃饭、喝茶、聊天,打听不到下落,就努力从繁羽那获得更多有关她的事情,结果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频频约会繁羽竟让对方误会他对她有意思,喜欢上她了。天哪,这怎么可能,在他的眼里,这个叫繁羽的女孩子平庸得即使天天见面也无法想起她的样子,除了因为她认识水犹寒这唯一的一点理由外,他就是一辈子打光棍也不会想到跟她有所发展。可是这个女孩很有心计,虽然秦川委婉地告诉她,两个人不可能有发展,但她并不急于退缩,主动出击,他不约她了,她就约他;他出差了,她就借口要到他的钥匙帮他打扫屋子;他回来了,她就帮他洗衣做饭;他上班了,她就守在他的屋子里等他回来;他不理她,她就自己脱光衣服睡在他身边……后来的事情想也想得到,无论他情不情愿,反正他们在一起了,谈不上喜欢,也没有感情,更没想过未来,不用付出感情,不用花时间哄,有人给他洗衣做饭,有人陪他睡觉,有人仰视他崇拜他,时间长了就成了习惯了,虽然周围的人很不理解,如此优秀的他怎么找了个这么平庸的女友,但他已经默认了,或者说绝望了,她只是他的一个习惯,仅此而已。

  大概是在水犹寒失踪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云中漫步”画廊的老板沈牧文,准确地说,是他有意识地认识了沈牧文,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和另外五个好朋友经常在一起聚会,是这座城里鼎鼎大名的“茶话六君子”。而六君子中最有名的就是这座城里的首富朱道枫,此人身世显赫,出生于大家族,他的父亲朱洪生更是一个传奇人物,在这座城里没有人不知道他们父子,凡是有头有脸的,或是想进入上流社会的都以认识那家人为荣,草根出身的秦川当然也对这家人“仰慕”有加,却苦于没有机会认识,而认识牧文后一切就有了可能。他是通过写了一篇云中漫步的评论文章而认识沈牧文的,两人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沈牧文为人很热情,也很热衷交朋友,秦川经常去他的画廊赏画聊天,有时候也约他出来喝酒,两人年龄相近,兴趣爱好也都差不多,很快就无话不谈了。

  “我一定要介绍我的那些朋友们给你认识。”牧文好几次都这么说。

  秦川笑而不答。深藏不露是他多年练就的本领。

  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他刚刚开完会,牧文给他打电话,要他速到王府茶楼,过期不候。等他赶到的时候,二楼包间里已经高朋满座谈笑风生了,牧文一一给他介绍,善平、哲明、东波、吴昊、朱道枫……

  “你好!”他向朱道枫伸出手,目光炯炯地看着他笑。

  “你好!”对方也很有礼节地站起身,跟他握手。

  四目相对,他有一瞬间的失神。好英俊的脸!

  回到家,秦川跌坐在客厅沙发上很久都没有动,脑子里全是朱道枫的影子。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这么多年,今天还是头一次见面,印象大大出乎他的意料,那个人很是谦和,虽身家亿万,却没有一点有钱人的势利,言谈话语倒像个做学问的,给人以云淡风轻,从容不迫的感觉。

  “你回来了,”繁羽刚好买菜回来,见他坐着一动不动,以为他累了,“很累吗,上去休息会吧,晚上我做你最喜欢吃的……”

  他看都没看她,径直上了楼。

  繁羽愣在原地,气得没话说。

  两个人就是这样的,没话说。连吵架的话都没有。

  但繁羽似乎习惯了,反正他当她是空气,这样不是更显出她的重要吗,谁能没有空气呢?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晚饭后秦川把自己关在书房很久都没出来,繁羽不敢去敲门,他在书房的时候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去打搅,否则就翻脸。她是领教过的。

  很晚他才****。繁羽连忙将自己半裸的身子贴了过去。他一把推开她,“睡觉”,随即就关了灯,把背对着她。但马上他就爬了起来,咆哮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喷那些难闻的香水,你就是不听,出去,我要一个人睡!”说着他就掀开了被子。繁羽紧张地坐起来,“没喷多少,就一点点……”

  “出去!”秦川怒目而视。

  她只得慢腾腾地起身穿衣服,难过地走出卧室。

  他看她出去,马上起身打开窗户,让房间空气对流。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越来越讨厌这个女人,别说看到她的人,闻着她的味就不舒服。这个女人实在是庸俗,还假装情趣喜欢往自己身上喷香水,她根本就不知道,一个女人的味道岂是香水可以喷出来的。外表平庸并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内心也一片荒芜。

  秦川开始考虑,是时候该要她走了。

  繁羽隐约也知道,她留在他身边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他跟她的话越来越少,看都不愿看她,更别说碰她。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性生活了。无论她以何种理由安慰自己,也无论她如何的不甘心,她越来越清楚,她没有办法留住这个男人。以前他还是跟她有话说的,虽然大多是打听另一个女人,但有话说就有交流,总比一天到晚看都不看她要强。她不理解,那个有着一张恐怖面孔的女人究竟有什么魔力,竟然如此吸引着他,她知道他们见过面,仅仅是一面,就让他这么惦念吗?

  早上他起得很早,她做的早餐也没吃,一个人闷不做声地出了门。

  “你回来吃午饭吗?”她追出来问。

  “不吃!”他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己的奥迪车。

  今天是周末,不用去报社,他开车去看母亲。

  在一间独门独院的民房门口,他缓缓停下车,刚进院子就看见母亲扶着一棵枣树向门口张望着。院子里一共有两棵枣树,枝繁叶茂,阳光下散发着大自然的味道。

  “妈,天这么热,你怎么不到房里休息?”秦川连忙走过去扶住母亲。

  “没事,屋子里待久了出来透透气。”母亲听到儿子回来,很是喜悦,虽然眼睛看不见,可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都焕发着母爱的磁性。她的脸已不能称作是脸,白色和深褐色的痂块密布在整张脸,没有眉毛,眼珠混浊僵硬,嘴角的一边向上扭曲着,以至于说话漏风,口齿不清;她也没有头发,头皮早在三十年前的那场大火中被整个地扯掉,终年戴着帽子;阳光下,她的身子显得格外的瘦弱单薄,背是躬着的,走路也是一瘸一拐,颤颤巍巍,仿佛风一吹就会倒……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就是三十年前的倾城,谁能想到,她的容貌曾经倾国倾城呢?

  “妈,天热你怎么不开空调?”秦川扶母亲进屋这才感觉里面像火炉,“跟你说过多少次,省不了几个钱的,钱也不是省出来的。”

  “我知道,我儿现在出息了,妈不是省钱,妈是不怕热。”母亲微笑着坐到客厅的一把竹椅上,这把竹椅还是从乡下带过来的,都用了几十年了,坐在上面咯吱直响。

  这个时候保姆阿忆端着一盘西瓜从里屋出来了,看到秦川甜甜地笑着说:“川哥哥,你来了,吃瓜,奶奶前儿叫我买的,舍不得吃,一定要留到你来再开。”

  阿忆十七岁,面目清秀,手脚灵活,是从前乡下老邻居的女儿,几年前发大水一家人都被洪水冲走,阿忆成了孤儿,秦母感恩老邻居在那场大火中救了他们母子就收留了阿忆,留在身边做保姆,顺便做个伴。

  “阿忆长高了啊。”秦川微笑着接过西瓜。

  “是吗,来,忆儿,让奶奶摸摸,”秦母伸出手,拉过阿忆慈爱地抚摸她的头,“哎哟,是长高了不少,脸蛋也一定长开了吧,肯定是个俊姑娘。”

  “奶奶!”阿忆满脸绯红。

  “阿忆,中午吃什么啊?”秦川笑着问。

  “当然是你最喜欢吃的糖醋鱼啦,我这就去做……”阿忆冰雪聪明,马上意识到他们母子要单独说话,一蹦一跳地进了厨房。

  “真是个孩子。”秦川看着她的背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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