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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想过失去你》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第22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2)

  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退学以后,我很少和以前的朋友来往,事实上我以前也没有什么朋友。而新朋友,大都是在网络上认识的。网上的朋友都叫我小梦,因为他们只知道我的网名“梦里寻他千百度”。

  取这个名字,毋庸置疑是在怀念小堂哥,因为他上学的时候喜欢拉着人神侃,总是一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的样子,于是同学们就送了他个外号叫“小百度”。

  我接了视频请求,电脑卡了一下,然后接通,对话框里出现的人,让我愣了一下,然后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竟然是林连城,我消失了三年,我朝思暮想了三年的小堂哥。

  我强忍着激动的情绪疯狂地敲打着键盘,问他这几年去了哪里,问他过得怎么样,问他有没有想我,想家人,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视频里的他显得比以前老了很多,如果不是那颗锃亮的脑袋,我想我恐怕都不能一眼认出他。他比以前更瘦了,还留起了胡子。不过看他的衣着穿戴,好像生活得还不错。

  正当我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电脑死机了,小堂哥的样子在屏幕上定格,他低着头,像是向我忏悔一般。

  当我重新启动电脑,登录QQ的时候,他已经不在线了,我翻遍了好友名单、黑名单、陌生人、最近联系人,都没有找到他。可我相信这不是一场幻觉。

  距我家三十里远的地方有一座叫香山的山,山顶有一座尼姑庵,里面住着一群老尼姑。我小时候去过几次,那时外婆还在世,每次都是她带我去的。

  外婆的身体一直很棒,每次上山她中途都不需要休息。倒是我,走不了几步就得坐一会儿。尼姑庵里有个叫慧真的老尼姑,外婆特尊敬她,说她是半仙之体。还让我拜在她门下,做个俗家弟子,但人家慧真没答应。

  童年的事情我记得清楚的不多,但却一直记得这个叫慧真的尼姑,并且相信她真的有很大的本事,因为我曾亲眼看过她祈雨,并且真的下了很大雨。

  在网上遇到小堂哥的那天夜里,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个帅气但又陌生的少年,站在离我一丈远的地方冲我坏笑,我叫他他不答应,我一靠近他,他就消失了,他一消失我就醒了。

  为了解这个梦,第二天天刚亮,我就女扮男装,坐上了去香山的汽车。已经很多年没有去过香山了,外婆去世,堂哥出走,父母离异,让我彻底变成了一个宅女。

  由于刚刚下过雨,山路比较湿滑,走起来要特别小心,当我好不容易挣扎到山顶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推开尼姑庵的大门,我看到几个老尼姑正在争抢一碟咸菜,我的到来显然让她们大吃一惊。她们的举止也让我大吃一惊。

  看到紧闭的大门时,我就猜到这里的香火几乎灭绝了。也许初一十五的时候还会有人来祭拜。平时是肯定不会有人的,纵使来,来的也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像我这么大的孩子来这里,不是捣乱,就是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我向她们表明了我的来意,她们告诉我慧真早在一年前就圆寂了。这消息仿佛一盆冷水,泼得我通体冰凉。

  我转身欲走,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小名。我回过头来,却只看到那群尼姑仍旧在抢咸菜,根本无视我的存在。我叹了口气,扔下五十元钱,下了山。

  回到家,我累得要死,就早早地上床睡觉了。然后就梦到了慧真。在梦中她对我说:“倾城姑娘,谢谢你今天留下的钱,这帮老家伙,可以过几天好日子了。”

  我问她:“连城还活着吗?”

  她说:“只要你觉得他还活着,他就没有死。”

  我说:“我想去找他,可是不知道他在哪里,不知道能不能找不找得到。所以我来找你,想问问你我如果去找他,是凶还是吉?”

  她笑了,半晌,吟出一首旧诗来:“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来薄幸名。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醒来时天还未亮,我打开灯,打开电脑,登录QQ,开始查找名叫“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网民。

  一共搜索出了二十个结果,九个女的除外,我开始看这十一个男人的详细资料,二十五岁以上的三个,十八岁以下的四个,我想中间的四个肯定有一个是我要找的人。

  他们一个是上海的,一个是诺城的,另外两个分别是香港和青岛的。我同时加了他们四个,还在他们的空间留了言。然后就像等待“昨夜西风”一样等待着这四个人的回复,而这等待,要更让我焦急。

  一天,两天,三天。我发出去的消息像肉包子打狗一样,有去无回。把小堂哥比做狗,显然不妥。可是一个人在着急的时候,哪还有心思去思考哪个形容词更合适。

  终于,第五天的时候,上海那个人回信息说他不是我要找的人。青岛那个人也回信息说不认识我,还骂我无聊。第六天,香港那个人回信息说让我发张照片过去,他要看看照片才知道是不是认识我。

  希望全寄托在诺城那个人身上了,可是他仿佛过了夏的知了,总也不出声,头像一直是灰色的,一直没有通过我的验证消息,也没有在空间回复我。

  还好我别的没有,时间是大把大把的,我想我的钱要是跟我的时间一样多,我就可以环游世界了。我耐心地等着,三年我都能等,还怕等不了这几天!

  “昨夜西风”通过我的验证请求并加我为好友的时候,我正要关电脑睡觉,一看他上线了,我就又去洗了把脸,打算好好跟他聊聊。

  “你好,你终于上线了。”我先打了招呼。

  “嗯,最近一直在赶一个小说,没上QQ,现在才看到你加我的QQ消息,抱歉。”

  “客气了,能认识你我很开心的,这几天一直在看你的博客。”

  “谢谢。我很久没有更新博客了,等手上的小说写完了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写博客聊QQ了。”

  “你写的是什么小说呀?”

  “莫名其妙的小说。”

  “你太谦虚啦。”

  “没有,我根本不喜欢写小说的,可除了写小说我又不会别的谋生手段,所以只能写了。”

  “那你喜欢什么?”

  “游山玩水。”

  “和我小堂哥一样,他也喜欢四处流浪。”

  “嗯,你在邮件里提过,我很欣赏他的生活方式,可惜我不能像他那样自由。”

  “为什么呀?”

  “你看过我博客,应该知道,我要照顾紫若,而且经济上也不允许我四处走,每次打算出去一趟,我都得先写个长篇小说卖掉。”

  “这次写小说也是为了出去玩吗?”

  “对。”

  “要去哪里?”

  “第一站是诺城,后面去哪里还没有决定,走走停停的,到路上再决定也不迟。”

  “我也很想出去走走,可惜时机还不成熟。”

  “何必等时机成熟呢,一切都准备好了,反倒没意思了。”

  “可我是个女孩子啊,我怕遇到危险。”

  “如果你没胸没脸也没钱的话,我想不会遇到什么危险的。”

  “刚好相反,我是个人间凶器啊。”

  “你倒不谦虚。”

  “呵呵。”

  “我要去睡了,回头再聊。”

  我还想再说点什么,可是他的头像很快就从彩色变成了黑白,我想他是隐身了,并没有下线,下线的话不会这么快就变成黑白色吧。

  是嫌我无聊吗?我给人的第一印象可能很差吧?可能他觉得在网络上说自己是美女的通常长得都不怎么样吧?我怎么连他叫什么名字都没有问。真是马虎,下次一定得好好问问他。要知道他的名字,要知道他的电话。要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关了电脑,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我想这个叫“昨夜西风”的家伙,有多少地方和小堂哥相像。既然我认识他了,就不能让他像小堂哥那样轻易地消失掉。

  第二次遇到他上线已经是在两周后的一个下午,我无聊地在一个又一个网站之间游荡着,逛着逛着就逛到了他的博客,他更新了日志,我看了下发表时间,就在几分钟前。

  来不及看他的日志,我先在QQ里跟他打了招呼。他果然在,是以隐身的状态登录的。

  “你上一次跑得好快!”我没话找话地说。

  “嗯,上次有事。”

  “那这次还有事吗?”

  “没了,这次很闲,这次你有什么事吗?”

  “我天天都没事,我就是想好好跟你聊聊。”

  “聊什么?”

  “聊关于你的一切。”

  “为什么对我这么感兴趣?”

  “我也不知道,看了你的博客之后我就想认识你、了解你。”

  “呵呵。”

  “你叫什么名字?”

  “江浩。”

  “我好像在书店看到过你的书。”

  “也许吧。”

  “我叫林倾城,你可以叫我阿童木,你是第一个知道我叫阿童木的网上的朋友。”

  “那我很荣幸了。”

  “是我很荣幸认识你才对。”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主动地去结识一个人。难道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作家,我就相信他是善良的?难道只是因为他也喜欢漂泊,我就确定他会帮助我?

  难道只是因为他也有一个妹妹,并且很爱他的妹妹,我就确定他能理解我和小堂哥之间的感情,并且确定他会像小堂哥一样照顾我?

  我躺在床上,反复想着这一切,越想越觉得刺激,相信一个陌生人,就像冒险一样。如果他是一个好人,那将会度过一个美妙的旅程。如果他是一个坏蛋,那我恐怕会尸骨无存。

  那个网名叫“曾经沧海难为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我QQ里了,但是不在线。我开始怀疑我的QQ密码是不是被盗了。

  我查了一下他的个人资料,果然是在诺城。于是我给他留言,问他是不是小堂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问他电话号码是多少。

  在网上遇到小堂哥的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怕一旦惊动了亲朋好友,小堂哥又会消失不见了。而且我也不能肯定他就是小堂哥,也许那天我看错了,也许那只是另外一个留着光头的人,毕竟那天都是我在问,他一句话也没说,然后就死机了。

  几天后,我收到了他的留言,他说他不是我要找的人,大概只是和我要找的人有些相像而已。他还说他不在诺城,个人资料里的地址是自己乱填的。

  可我不相信他的话,我留言质问他,如果不是林连城,怎么会知道我叫阿童木。如果不是林连城,为什么加上我QQ就给我发视频,如果不是林连城,为什么要出现在我QQ里。

  他没有再回复我。

  这样过了一个月,我再也等不下去。这一个月里我和江浩的关系突飞猛进,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死党。他说他的小说已经签掉了,预付款也已经到账,他要准备上路了。

  我想,林连城也许不会再出现了,如果我不去找他的话。

  如果他愿意出现并面对我,那么三年前他就不会狠心丢下我一个人走了,虽然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我喜欢他。

  我觉得林连城真是个自私又冷血的家伙,也许他就是在诺城,也许我和江浩一块上路,就能找到他。这样想着,我感到热血沸腾,像是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

  为了安全起见,我买了四套男装,带上两张工行卡,两部手机,还有两千块零用钱。

  我留了张字条在家里,不过我想爸爸可能要几个月后才会看到。几个月后,当他发现我没有去他那里拿钱的时候,才会发现,我已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了。

  因为走得匆忙,到上海火车站时已经是下午,只能买到夜间的票,而且还是站票。上海到西安,我的目的地是这趟车中途的一个小站,江浩在那里接我。这是我第一次远行,在我眼里,远方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刺激。

  (三)

  江浩跟我讲过他的妹妹,那是个叫紫若的软萌淑,虽然只有十三岁,却足够倾国倾城。江浩的微博配图全是她。

  江浩跟我说他有三大爱好,写作、行走、拍照。但他通常都是拍风景,能进他镜头的活物基本上都是软萌的动物,紫若作为人类,可以说是唯一的例外。

  他这个妹妹并不是亲生的,确切地说,紫若是一个弃婴。那是江浩十二岁的时候,他在一所离家三公里的初级中学读一年级。那天是星期五,该他值日。同学们都放学回家了,他还在打扫教室。

  当他收拾完一切,离开学校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他只好步行回去。没走多远,就下起了雨。他把书包顶在头上,快速地奔跑起来。

  当他走到一个废弃的工地的时候,突然听到里面传出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他放慢了脚步,想进去看看,可是又害怕,毕竟才十二岁。

  雨越下越大了,他心想,离家还有两公里,如果这样跑下去,到了家非淋感冒不可,还是避避雨再走吧!于是他走进了这工地。

  里面很暗,他一进去,哭泣声就停止了。

  “谁在哭?”他轻声问道。

  没人答应,他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地上堆着的一小堆稻草,房子里顿时亮堂了。

  他看到一个看上去只有几个月大的小孩蜷曲在一堆衣服里,正睁着无邪的大眼睛看着他,像一头被追赶了很久的小兽。

  他在她旁边蹲下来,告诉她他是附近学校的学生,让她不要害怕。

  她盯着他看了很久,果然不再哭了。

  她就是紫若。

  雨停的时候他抱起了她,她好轻好软,像一团棉花。他把她带到一个超市,用一周的生活费买了一个奶嘴和一小袋奶粉。

  超市的服务员找来开水帮他把奶粉冲好,看着紫若贪婪地吮吸着,江浩开心极了。

  紫若吃饱就睡觉了,江浩走出超市,看着积满水的路面,只好脱了鞋子装进书包,挽起裤管,背着书包抱着紫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家里走去。这一抱就是很多年。

  江浩的妈妈并不喜欢江浩抱来的这个女孩,但是因为极端疼爱儿子,又只能违心地收养了这个弃婴。

  因为是违心收养,所以背着江浩,她对紫若并不好。江浩事后虽然知道,但是毕竟是亲生母亲,他天性至孝,只能是尽量和紫若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因为陪伴紫若,江浩耽误了不少功课,最后索性退了学,以写作为生。在写作上取得巨大成功之前,江浩的母亲常常以此为借口责骂紫若,说紫若是个祸害,耽误了自己的儿子。紫若天性柔弱,面对养母的苛责,也只是饮泣吞声。

  后来江浩在写作上取得了一些成就,这个借口不成立了,却还是没能改善母女两人的关系。江浩只能趁着紫若寒暑假的时候外出,这样就可以带上紫若一起,等到寒暑假结束,他也是安排紫若住校,尽量减少母女两人的接触。

  这次打算外出旅行之所以没有带紫若一起,是因为紫若面临中考。他自己没能好好读书,已经是人生最大的遗憾,所以他希望妹妹能好好读,最好读到博士去。

  然而以往他已经习惯了有人陪伴的旅途,这次紫若不能同行,他是有些遗憾的,所以在得知我可以陪他一起行走,在看了我的照片发现不讨厌之后,他心情好了很多。

  回忆起江浩讲的这些往事的时候,火车经过一条大河,异样的铁轨声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车外。天已经黑了,风景都被吞噬,只能看到河面上灯光闪烁,像是过往的船只。

  很快,火车驶过大河,连灯光也不见了。第一次坐长途火车,没想到这么无聊,不过也算是我运气好,在站得双腿快麻掉的时候,补到了卧铺。

  躺在铺位上我就掏出了手机,然后就看到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留言:“阿童木,我是林连城,上次回复你消息的人不是我,是我女朋友。以后我会介绍你们认识,她不想我回去,也不想我和家人联系,所以才会那样回复你,她对你并没有恶意,希望你能原谅她。我之所以隔这么久才联系你,主要是怕家人知道了来找我,最近老家的朋友说你爸妈离婚了,你也休学了,我有些担心你,就加了你QQ。想问问你是怎么打算的,如果在家里待着不爽,就来找我吧。我在诺城的动物园做驯兽师。”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QQ号码的?”尽管心里已经确认他是小堂哥无疑,但是太久没有联系,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傻瓜,你忘记了,你这QQ是我申请的,号码和密码我都记得,也难得三年了你都没修改过密码,我前阵子登录的时候发现你还在用,就加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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