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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作者:宋初锦

第十章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序郝仁日记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想假如,

 

    是最空虚的痛。

 

    阿信问: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阿信唱:或许爱情更像落叶,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我想那是因为幸福,总离不开短暂的命运。

 

    因为短暂,所以美丽,所以舍不得,所以无法忘记。

 

    注定沉湎。

 

    ——by郝仁日记

 

    第1节

 

    我的生活又复于规律。

 

    宝宝出生后,亲情好像重新注进了我的生命。

 

    我妈和Peter简直像两块揭不开的狗皮膏药,牢牢贴了上来。他们以爬楼不方便为理由,强行将我接到了新房,24小时贴身照顾我和宝宝。

 

    有孩子前,我连想都没想过原来照顾宝宝是一件这么忙碌的事,我比以前截稿期的时候更加忙碌,忙得连遐想的时间都没有。

 

    莫怪人家都说: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为此,我对我妈的态度好了许多,好到她常常忍不住就红了眼眶。

 

    有些感情什么时候都不晚,有些感情却永远都补救不了。

 

    易笙去世后,总衣冠楚楚毫无瑕疵的Peter好像一夜老了许多,常常话说了一半就红了眼眶。直到最后,一直想要拯救父子关系的他都没能和易笙和好,没有从易笙口中得到一句原谅。

 

    我想,这会是他心口上永远无法愈合的伤,时不时地戳刺他的心。

 

    或许,也因为这样,Peter特别珍视宝宝,连看着他的目光里都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温柔。

 

    平安很幸运,一生下来就享有了世间所有,只除了父爱。

 

    我替他高兴,也替他难过。

 

    但这是现实,没办法改变,无力改变。

 

    至于易笙的妈妈,我没有再去关注,她不值得我浪费时间。纵然,她也是一个应该伟大的妈妈,但她到底不是,所以不值得我施舍同情。

 

    我只要照顾好宝宝就好,那是易笙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的,唯一的证据。

 

    何况,每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露出宽慰的笑容。这样很好,生活已有许多苦闷,他们不必再为我继续烦心,徒增困扰。

 

    他们相信终有一天,我也可以直面易笙的死亡,然后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妈常常替我梳头,仿佛我还是个孩子,她总是摸着我渐渐变长的发,轻声地说:“郝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会好好的,生活也是。”

 

    我还年轻,我的人生还很长所以我可以好起来。

 

    《火影忍者》中五代日火影纲手说:“死亡就伴在忍者身边,有时也会看到无法接受的死亡,但如果不突破那障碍,就没有未来。”

 

    每个被留下的生命都必须面对死亡,会遇见无法接受却不能不接受的死亡,至亲,至爱,区别只是早晚而已。

 

    所有人里,只有依然风雨无阻每天来看我的秦云没有这么觉得。

 

    我不知道他又想了些什么,我不关心。我没有反驳任何人,却也没有告诉他们——我好像已失去了睡眠机能。

 

    打从住进新家后,我几乎睡不着觉,常常整夜、整夜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回忆着我绝算不上漫长的二十八年,我和易笙的点点滴滴,各种喜悦,各种悲伤。

 

    然后,我发现:原来这二十八年可以这么长,长到我日日夜夜地想,也读不尽、看不完。

 

    原来,我的生命,已经丰足。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易笙牵着摇摇摆摆的我去掏鸟蛋,却捅到了马蜂窝。他吓得丢下我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却呆呆地连跑都不会了。

 

    眼见马蜂成片地朝我扑来,他竟跑回来挥舞着短短的手臂,吸引马蜂的注意力。

 

    结果,我只有几个小包包,他却被蛰得住了院……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只要我和其他小男孩玩过家家,易笙就会生气地去打人家,把人家打得哭叫不休。

 

    别的孩子被打了当然不会甘心,结果人家父母一状告到家里,他还拉着我的手,一脸不服气:“郝郝是我一个人的新娘子,我凭什么给他道歉!”

 

    他坚定的模样弄得大人们哭笑不得,骂也不是,打也不是,最后连跑来告状的家长都开起了玩笑:“郝郝,厉害啊,小小年纪就有忠心的小骑士了!不过以后别和别的男孩玩过家家了,你们家易笙啊,可暴力着呢!你要替我们大胖着想,他一身油肉,经不起打!”

 

    我还能记得,我们的初吻其实不是发生在小河塘边。

 

    他五岁的时候,踮着脚尖,偷偷吻了四岁的应该在午睡中却因为想吃蛋糕而没能睡着的我……

 

    我还能记得,他第一次跟我求婚其实是在小学四年级。

 

    那时候成绩很好长得很乖的我还挺有人气,有别的小朋友非常时尚地给我写了不过百余字的所谓情书。

 

    易笙非常生气,把好看的信纸撕得粉碎,还一把抓着我的手腕,相当认真地问:“郝郝,你长大以后嫁给我,好不好?”

 

    我们拉钩上吊,说了一百年不变……

 

    可是,我还没能嫁给他,没能为他披上世界上最美的那件婚纱,他为什么就离开了?

 

    眼泪一点点润开衣襟,我仍固执地望着深深的夜空,等待着传说中由死去的人变化成的星星,给我一个答案。

 

    哥,告诉我啊,这是为什么?

 

    然后,天亮了。

 

    我沉默着,看着日出。

 

    又是一天。

 

    时间明明没过去多少,却恍如隔世。

 

    第2节

 

    我每天都会带着宝宝饭后散步。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因为睡眠严重不足的关系,我的体力极速下降,而与之成反比的是,宝宝直线飙升的体重。平安打出生起就很能吃,实效很高地吃了就长肉,很快就胖得没了脚后跟,鞋子总是穿上就掉,最后只能打个包,裹成两了小肉粽。

 

    我抱得越来越吃力,不得不发现:原来,散步是个体力活儿!

 

    我戳戳宝宝肉嘟嘟的小脸蛋,看着他可爱的模样,也忍不住淡淡的笑意:“让你吃,让你吃,小胖猪!”

 

    宝宝对“小胖猪”这个词似乎很不喜欢,抗议地挥舞着小小的拳头,愤怒地挣扎着肉肉的小身体,却因为人小力微,终不能得逞!

 

    抗战许久,终于以失败告终,都闷中还要对视胜利者得意的表情,宝宝气恼了,小嘴巴一撅,腮给鼓鼓,颇有要给我气吞山河来一下的架势。

 

    眼见情况不对,小家伙要制造水灾了,我忙讨好地调整了抱姿,尽可能让他舒服,这才换他大爷一个满足的笑容。

 

    看着紧紧贴着我打盹的宝宝,我终于松了口气,宝宝在哭这方面异常彪悍,也不知道像谁,每次都哭得一家大人捂着耳朵四下逃窜,他还一个人High得很起劲。

 

    我和易笙……都不是爱哭的人。

 

    或许,我是。但我总喜欢找一个角落,偷偷地哭,除了易笙,谁也不给看。

 

    而易笙,他几乎是不哭的,倔强,顽强,却也曾在我面前,为我受的委屈为我承受的痛苦为他对我的愧疚,哭得不能自已……

 

    因为他爱我。

 

    他是世界上,最爱的我那个人。

 

    我抚着宝宝的脸,轻轻地说:“平安啊,纵然你出世就没了爸爸,但你是因为爱生下的孩子。”

 

    而这份爱,不会变质,永远不会。

 

    所以,平安,你是幸福的,比我和易笙都要幸福。

 

    我抱着宝宝一路走回自家大院,轻轻摇了摇怀中打瞌睡的宝宝:“平安,这里是‘家’哦。”

 

    “……”宝宝只回给我一个火星人才能听懂的呢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在我怀中找了个比较舒服的地方,继续倒头大睡。

 

    能吃能睡,难怪一身油肉!我有些不甘心,去搔宝宝的胳肢窝,结果只得到愤怒威武的一拳头——正中下巴!

 

    不愧是爱打篮球的易笙的儿子……我委屈地摸摸受创的下巴,宝宝却已经抓住了珍贵的时机,睡得昏天暗地了,小小的嘴巴还直喷泡泡。

 

    我只好干干地抱着他,坐在花坛边,看着夕阳逐渐染红天空,一片,两片……

 

    我看着泛黄的墙壁、青石的地板、展开身躯的老桑树,一切的一切,熟悉至极。

 

    只有回到这里,我才有一种安心的感情——这里所有的角落,任何地方,都泛滥着我和易笙的回忆,美好的,悲伤的。

 

    小小的我和小小的他,相爱着的我们,欢笑着的我们,哭泣着的我们,躲在老槐树下偷偷亲吻的青涩的我们,还有手牵着手一边散步一边争执谁该洗碗的我们……

 

    我和易笙在这里长大,在这里相爱,在这里分手,然后回到彼此身边,许了一个过早结束的永远。

 

    这是我的起点,我的开始,我的一切。

 

    我们说过要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如果要被强迫拆迁,那还可以尝试当一回威武的钉子户!

 

    想到易笙理所当然地说着不厚道的行为,我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然后,冻结——“爸……”

 

    我很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人——我的父亲,那个因为母亲的背叛愤而离并再也没有回过头的男人。

 

    十多年不见,他看上去老了很多,面容沧桑,背也有些微驼,但是干干净净的,衣服也是名牌货,似乎过得还不错。我听说他又结婚了,对象长得普通,但是个实在人,具体怎么实在,我不清楚,也不关心。

 

    我只是意外,意外他会出现在这里。他在离婚后就没有再出现过,即便遇见,也只是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上,隔着几个车道的马路,相互冷冷地一瞥。

 

    从来没有一次,我们这样直直地撞上,面对面地,不得不正视对方。

 

    何况,还是在这里。

 

    我相信自己的表情必然惊讶,因为当他看清楚我的时候,亦从愕然变成了尴尬,似乎还带着些许愧疚。

 

    只是,已没有必要了。我不再是需要父爱的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妈妈了,我默默垂下眼睑,并没有太在意他有些微微发抖的声音:“……郝郝,好久不见……”

 

    “嗯。”我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为皱眉的宝宝调整了一个姿势。

 

    “这是……”我爸看着我怀中的宝宝,微微一笑,有些生涩,有些尴尬,但很真诚,“你的孩子?”

 

    “嗯,我和易笙的孩子。”我将宝宝抱过去给他看,像所有的母亲那样炫耀着自己的孩子,“您看,是不是很漂亮?”

 

    “易……笙的?你们……在一起了?”我爸一怔,表情说不出的复杂。

 

    “是啊,不好吗?”我淡然地笑着,轻轻拍着怀里的宝宝。

 

    “不,只是没想到。”他恍恍惚惚地看着我,“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父亲,最初是迁怒,后来是后悔,没有脸面对你,不知道怎么面对你,所以一直都不敢……”

 

    “那些都不重要了!”我打断了他,抬起头看着他微红的眼眶,对于早就不奢求的感情,有的只是厌倦和疲惫,“那些都不重要了,我并没有因为你不在而不幸,所以没有必要说抱歉。”

 

    抱歉又有什么用?我已经不幸福了,如果他当初能带我走,易笙的妈妈还会如此地仇视我吗?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没有用了……

 

    “……是,你说得没错。”父亲因我的一席话很是难堪,侧过脸轻声喃喃,“也罢,只要你过得好就可以了,易笙他还好吗?”

 

    易笙?我停住了动作,看着怀中外貌个性完全是易笙翻版的宝宝,许久才轻轻吐出一句,“他走了。”

 

    “走了?”

 

    “是啊,他走了。”我蓦然抬起头,看着这个我曾深深爱过的长者,突然笑了,“他和你一样,都不要自己的孩子了……”

 

    不出所料,我看到我爸倏然睁大的眼睛。

 

    “郝郝……”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我看到他眼中的自己,正绽放着璀璨的笑,笑容如花一般烂漫美好,可是眼里的水珠却大滴、大滴地往下掉,一刻不停地往下坠着。

 

    流不尽的泪,停不下的笑:易笙终于甩了我一次,并且连报复的机会也没留给我。

 

    瞧,他永远都比我聪明。

 

    在我们的战场上,他永远都是赢家。

 

    直到最后一刻。

 

    我歪着头,笑着,哭着,问父亲:“怎么办?爸,你告诉我好不好,怎么才能让他改变主意?到底要怎么做,他才可以回来?”

 

    闻言,我爸的眼里一下迸出了泪,他的眼里映着我的笑,以及他的恐惧。

 

    他粗糙的手指抚上我的眼,试图擦去那些几乎要弄瞎我的水:“郝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别吓我啊……”

 

    吓?这就吓到他了吗?我笑出声来,抱着宝宝更凑近了他,仿佛要说出什么惊人的秘密一般,偷偷地、小心翼翼地说道:“爸,知道吗?易笙他死了,被他妈妈杀了,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哐当”一声,本抱在我爸怀中的不知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发出很大一声巨响,仿佛敲碎了世界。

 

    “怎么……会?”我想我爸一生就算是被我妈背叛,也没有这样的惊吓过,他吓得几乎站不住,缓缓地抱着脑袋,蹲了下去。

 

    他再也看不到我了,他知道这一生我已经没有办法原谅他了。

 

    最后留在我眼里的,是他惊讶中难掩的浓浓的痛,仿佛一下被人揭开了隐藏的伤疤。

 

    鲜血,顿时淋漓。

 

    仇恨就像一把无情的利刃,刺伤了所有人。

 

    正因为疼得忍受不了,才恨不得所有的人,都沉溺在这痛苦中。

 

    我终于还是疯了。

 

    第3节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抱着宝宝回到家的,我的狼狈应该吓到了我妈,她一脸惶恐的表情,让我笑得愈发厉害。

 

    我把宝宝塞进我妈的怀里,一直很乖的平安仿佛知道了什么,莫名就大哭起来。

 

    我妈手忙脚乱地哄着,我在边上无比温柔、无比深情地深深看了他一眼。

 

    然后转身回房。

 

    我用拆信刀割了腕。

 

    一刀,又一刀,用力地,错乱地,割着手腕。

 

    鲜血顺着细细的刀痕,或多或少地渗出。

 

    很是美丽。

 

    我看着那些扑进眼帘的红,笑得幸福:“哥,我来找你,好不好?”

 

    我抱着易笙的照片,安静地坐在床边,望着窗外。

 

    我想知道他会不会来接我,会不会再像过去那样粗鲁地抱着我,然后颤抖地说他想我,好想、好想我……

 

    这一次,我们应该能够天长地久了吧?

 

    我真的被抱住了,然而抱住我的,却不是我期待的那个人。

 

    秦云破门而入了,伴随着我妈的一声尖叫,他一把上前拉起了我。

 

    我恍惚地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是他,不是哥,不是……

 

    我不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我只知道自己被腾空抱起,飞快地被转移着。

 

    我茫然地看着一切,不知道什么,陷入了黑暗。

 

    宁静的、安详的、无尽的、沉寂的黑暗。

 

    好冷啊……

 

    哥,你在哪儿……

 

    为什么还不来找我?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跳入眼帘的是苍白的天花板。

 

    我很失望,我知道自己被救回来了。

 

    我很失望,我知道自己笨得连动脉都找不到。

 

    我很失望,我根本没有等到我爱的那个人,他没有来找我。

 

    我好失望,好失望。

 

    我失望得不想醒来。

 

    世界变得苍白一片。

 

    从易笙死去的那一刻开始,世界便再没有过任何颜色,只有刺目的鲜血,才能浸染我的视线。

 

    我变得很喜欢睡,整天昏昏沉沉的。

 

    这样很好,因为恍恍惚惚时我总能看到他——易笙会勾着嘴角,微微笑着,有些坏心,却又无比温柔。他总远远地望着我,低低地、无奈地叹息:“郝郝,郝郝,你这个傻瓜……”

 

    这样也没关系,我至少看到了他。

 

    我多幸福,笑眼里满是喜悦的泪水。

 

    我总是流泪,没日没夜,没有理由。

 

    我开始变得恍惚,听不清别人的话,也慢慢看不清眼前的东西。

 

    我分不清落在手背上的,是自己的泪,还是别人的。

 

    我不会说话,只偶尔喃喃:“哥……”

 

    我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生命最后一天。

 

    我知道这样不好,我不应该这样,但是我走不出来。

 

    世界好像只剩迷障。

 

    在这里,我至少不会痛苦,不需要强颜欢笑,不需要假装自己已经没有事,不需要假装自己可以好好地活下去,有没有易笙都无所谓。

 

    坚强总是说得容易,做得很难。

 

    我很累,可是没有人知道。

 

    我睡不着,没有人可以帮我。

 

    我感受不到痛,我好彷徨,我很害怕,但所有人都只是跟我说:“会好的,会过去的。”

 

    无限重复。

 

    可是,到底要怎么好,要怎么过去?

 

    又有谁能教我?

 

    我不好,一点也不好。

 

    我尽了力,很辛苦,可还是过不去。

 

    易笙死了。

 

    死了。

 

    我一天天虚弱下去。

 

    我不知道自己离死亡的距离还有多远,只能依稀听到耳畔越来越久的哭声,很多人的哭声。

 

    我常常被人抱着,用力的,粗鲁的,温柔的,分不清楚。

 

    偶尔,我能听到我妈声嘶力竭地喊:“郝郝,你怎么能残忍,你怎么能丢下妈妈!”

 

    是吗?这次终于轮到我了吗,轮到永远被丢下的我,丢下别人了吗?

 

    我笑了,有点小小的满足。

 

    或许,这样也好。

 

    我终于还是醒了一次,没想到面对的,却是一脸憔悴的秦云。

 

    他看上去很不好,但是墨黑的眸子,灼灼的目光,很是烫人,“郝郝,你很高兴?折磨了所有人,你满足了吗?”

 

    我木然地看着他,不言不语。

 

    但是,我想,我笑了,诚实地笑了。

 

    下一刻,我看到秦云抿紧的嘴,及倏然举起的手掌。

 

    我以为他会打我,狠狠地打偏我的脸,像易笙的妈妈曾经做过的那样,狠狠地揍着对他们何其残忍的我。

 

    他似乎也真的很想打我,很大力地张开臂。但终究,落不下来。

 

    最后,他刮过来巴掌只是轻轻地贴上我的脸。

 

    然后,这个在我面前几乎从未失过态的男人,第一次流了泪。

 

    他没有求我,没有骂我,只是问我,流着眼泪,颤抖地捧着我的脸,无比悲伤地对视着我的眼睛,一遍遍地问我:“郝郝,你这样做,和易笙的母亲有什么不同?”

 

    他指着什么都不知道睡熟在我妈怀中的平安,不停地问我:“你看看平安,看他啊!他已经没有父亲了,你还要让他失去母亲吗?”

 

    他一脸失望地对表情木然的我说道:“郝郝,你和易笙的妈妈完全一样,根本没什么不一样!你们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爱情,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孩子!”

 

    ……

 

    好狠,他真的好狠!

 

    这比打我一千、一万个巴掌还要疼上数十倍!

 

    我抬头看着秦云,忽然觉得他是那样陌生。

 

    原来在他眼里,我和那个毁了我所有的女人,一模一样。

 

    原来只要他想,他真的可以比易笙更加毒辣。

 

    我想要说话,想要拉扯嘴角,却怎么也使不上力。

 

    我只能缓缓地慢慢地低下头抱住自己的膝盖,将自己缩成很小很小的一团。

 

    好冷……

 

    原来,我连死也不可以……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第4节

 

    我决定离开,带着宝宝。

 

    当然,还有不曾离开过我的易笙的骨灰。

 

    我郑重地发誓:我不会再做傻事,绝对不会。

 

    我不想变成易笙的妈妈,死也不想。

 

    那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厌恶的人,我怎么可以成为她?

 

    我才不要!

 

    何况,我可以面对易笙的怒火,可以面对易笙的别扭,却不能面对他的失望。

 

    我不想死了之后看到的,只有他对我的无尽的失望。

 

    我没有一个很好的妈妈,他也没有,可是我不能让平安也没有。

 

    人活着,总要有个念想。

 

    有了这个念想,我想自己可以很好地活下去,未必是幸福的,但会好好地生活。

 

    我的人生中并不是没有易笙缺席的日子,事实上还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我可以把这当做另一段等待,绵长的等待。

 

    但,终会有尽头。

 

    我可以做到。

 

    我打算给自己999天,来沉淀这份几近绝望的心情。

 

    我必须走下去,必须面对曾无法面对的死亡。

 

    不然,我不可能有未来。

 

    我有很好的朋友,宋依初二话不说给我搞定了所有手续。

 

    她嫁了一个方便的男人,连带着我也跟着方便起来。

 

    如果这就是当拖油瓶的感觉,那除去卓奇杀人般恐怖的目光,一切还算不错。

 

    他凶狠地对我:“快给我滚,别老待在这里碍眼!”

 

    他对我让他老婆掉了一地泪非常愤怒,但是末了,他还是说了:“记得活着回来!别让我老婆太担心!”

 

    他到底是个好人,虽然烂了点。

 

    我对着他深深一鞠躬,二鞠躬,三……

 

    最后一鞠躬没能完成,因为那个没品的男人对我扔了拖鞋:“老子还没死!”

 

    我吐了吐舌头,溜得飞快。

 

    我听到身后传来的,是宋依初畅快的大笑。

 

    听着熟悉的笑声,我也忍不住泛起了笑意。我已经给她带去太多悲伤,至少在我离开前,能给她带去一些些开心。

 

    现在这样,很好。比较不好的是……我无奈地低头看着手中的两本签证,一本当然是我的,可还有一本,却是秦云的。

 

    我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想起宋依初一脸无奈还带点狡黠的解释:“前段时间,他突然跑到我家,比老板还老板地跟我老公说:我替你工作!那丫的态度太强硬,才华太惊人,卓奇虽然臭着张脸,还是妥协了。所以他现在应该算是你的同事,你们同时公派!”

 

    我大概知道秦云的想法,可我不想再拖着他,我已经是一个快30的有孩子的未婚妈妈了,我配不上他。

 

    何况,我心里只有易笙。

 

    我的沉默改变了宋依初的表情,她终于放下伪装,叹了口气,说了实话:“郝郝,原本,我也不赞成他这样跟着你!你知道吗,他为了跟你一起还匆匆辞了职,他做了很多委曲求全的事,就为了求原来公司的谅解,他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这些日子,他为你做的,我都看在眼里。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郝郝,我很了解你,我知道你不可能接受他。”

 

    “我很自私,不想你在承受悲伤的时候,还要为他感到愧疚,可是……郝郝,那家伙根本不是人类能说服的!”

 

    回想起宋依初嘴角抽搐的模样,我的头疼得更厉害了,我不难想象秦云板着脸一声不吭可怎么也说不通的模样。

 

    我们到底也认识多年,我对秦云这股牛脾气也不是完全不了解。

 

    可我找到秦云后,还来不及说些什么,他已经先发了话:“郝郝,我只是去工作,与你无关。”

 

    拜托!我无奈地笑:“秦云,我发誓不会再做傻事,我发誓会让自己好起来,你不要跟来了。”

 

    “我只是替自己谋福利罢了,我也想看看这个世界,看看你说的那些美丽的地方。我只是去工作去旅游,怎么是……”

 

    “秦云!”我打断他,抬起眼睛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无比真挚地说道,“秦云,我们不可能的。你这样做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欠你太多,多到我只要一看到你,都会觉得压力非常的大。”

 

    秦云没有说话,撇过头去不再看我。

 

    我知道自己把话说得太过,伤了他的自尊,伤了他的感情,更伤了他的心。

 

    可是长痛不如短痛,我不想白白拖着他,不想再浪费他的青春。

 

    他值得更好的。

 

    以前的郝郝配不上他,现在的,更是。

 

    我抱着宝宝,提着行礼,重新踏上旅途。

 

    没想到临行时,我妈却怎么也不肯松手,还一个劲儿掉泪。

 

    我回身抱了抱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主动抱了她:“妈,别担心,我会回来的。”

 

    她哽咽地厉害,终于点了头:“嗯,我等你,郝郝,你一定要回来!”

 

    我笑了笑,环视了下来送行的朋友,没有秦云。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我居然在飞机上遇见了他。

 

    秦云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提前等在头等舱。他不顾我一脸愕然的表情,一屁股坐到我的身边。他从僵硬的我的怀里抱过已让我胳膊酸疼的小平安,一边逗弄着他,一边头也不抬地丢下一句话:“我的人生要怎么过,由我自己决定,值不值得由我自己判断。至于你,郝郝,你若是觉得压力过大就自己想办法调节吧,我帮不上忙!”

 

    我……我好想吐血!这个牛一样顽固不化的家伙!

 

    我觉得自己此刻无比能体会宋依初当初的郁闷心情,明白她一向安分的嘴角为何能抽搐得那般厉害……

 

    罢了,罢了,要跟就跟吧,反正你大爷是牛,拖也拖不走!我瘪瘪嘴,恼怒地戴上眼罩,偏过头大睡特睡:你要带孩子是吧?尽管带个够!累死你!

 

    平安,咱就让他见识见识——啥叫黑洞般的哭功、八戒般的食量、皇帝老子般难伺候的身段吧!

 

    第5节

 

    我沿着同样的足迹,几乎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

 

    我再次去了爱情之城维罗纳,吃着冰激凌,在午后的阳光下散步,在朱丽叶之家端端正正地写上我和易笙的名字;

 

    我又去了宁静的芬兰岛,坐在孤寂的炮台边,安静地听它随风吟唱着那些逐渐淹没在人类记忆中的古旧历史;

 

    我继续在威尼斯迷路一百次啊一百次,不管走过多少次,依然会迷失在纠结的各种小道上,永远为找不到宾馆而愁苦!

 

    我甚至还去逛了塔林老城,那里依然俊男美女泛滥成灾,走过的每个人拉出去都可以考虑选美,街边的小卖铺叫价依然仿若打劫,出租车司机还在明目张胆地绕圈子敲诈……

 

    在这些曾经走过的地方,我曾经笑过,摔过,恣意的,纵情过的地方,我再次做了很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亲眼见证了那些美得近乎神话的地方。

 

    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抖散着醉人的诱惑。无比美好的行程中,所有的烦恼都显得那样渺小,那样不值一提。

 

    只是,我依然还在思念易笙,每天每天,思念他的点点滴滴。

 

    可这些想念,已渐渐变得不那么悲伤。

 

    我已能带着微笑在博客里写日记,写自己走过的旅程,所有有趣的小细节。

 

    我希望将来再见到易笙的那一天,能好好地告诉他所有——他没去过的那些地方,他没看过的那些风景,他没尝过的那些美食,我和宝宝都会帮他体验。

 

    只要一想到这些,我就觉得生命一下变得有意义起来。

 

    是啊,我不能不开心,不能不快乐。因为当我再遇见易笙的那一天,我一定要把世界上最美丽、最有趣的事统统摊在他的面前,让他惊艳让他后悔。

 

    我要他后悔自己的离开,后悔自己的错过,后悔丢下我和宝宝,一个人走。

 

    我渐渐脱离了失眠的困扰,又要旅游又要工作还要照看孩子,加倍的忙碌解决了我的失眠问题。

 

    事实上,我睡得非常好,作息很正常——每天晚上八点半就和宝宝一起入睡,然后在早上五点半在宝宝拍打爬摸等各种手段中被狠狠弄醒,无一日例外。

 

    我很愉快,因为我又可以梦见易笙了,常常都梦见他。

 

    我感谢周公,真心地感谢。

 

    我过得还不错,渐渐开始长肉,气色也好了许多。

 

    我留在博客上的照片让宋依初她们很放心,她们甚至开玩笑说,再这样下去,我的吨位定会向宝宝那个小胖猪靠近——虽然有的时候,连我也这么觉得——

 

    宝宝八个月大就会叫妈妈了,嚣张地用胖胖的小短手指捏着我的脸,红艳艳的门嘴撅着,“妈妈,妈妈”欢叫个不停。他看着我这样叫,看着秦云也这样叫,看着路人甲乙丙丁还是这样叫……

 

    我已经可以畅快地和周边的人开玩笑,虽然还会刻意地避开易笙不谈,但一切的一切,真的好多了。

 

    我甚至觉得曾快要将我逼疯的那999天,并不是那么糟糕。

 

    因为那个时候,我至少有一个人可以恨,可以怨,可以等待……

 

    现在,我却只能面对,面对再面对——他死了,不会回来。

 

    我觉得心在逐渐地麻木,不会疼,不会痛,不会流血。

 

    但,也在慢慢枯萎。

 

    我渐渐开始相信,世界上真的没有过不去的坎。

 

    易笙的离开甚至算不上是一个坎,那只是另一个等待的开始,且是一个漫无止尽的等待。

 

    这样,已是足够。

 

    秦云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开。

 

    他还是老样子,话不多,多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他从未提过任何要求,没有说过交往,甚至没有要求过我的付出。

 

    他只是静静地守在我和宝宝身后,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们,推拒不得。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对他才好,只觉得欠他的好像有天那么高,几辈子都还不清楚。

 

    这些日子,秦云真的帮上很多忙,甚至可以说没有他,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和宝宝是不是还能像这样好好的。

 

    我太过焦急,太过天真,以为带着宝宝也不过多一个孩子罢了。

 

    事实上,这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宝宝第一次生病的时候,我们才刚出国半个月,他小得连路都还不会走。

 

    眼看着一向健康跋扈的小家伙满脸通红,难受得哭都哭不出来,我真的吓坏了。

 

    我怕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陪着宝宝一起掉眼泪:“宝宝,宝宝,你怎么了?别吓妈妈啊!”

 

    是秦云,当机立断地将宝宝送入医院,照顾小的同时,还不忘安抚大的:“郝郝,别担心,现在宝宝需要你,你必须冷静下来,把宝宝的状况告诉医生,我的口语没你好……”

 

    在宝宝生病期间,他一直利落地照顾着宝宝,还帮我们办理好各种麻烦的手续。

 

    他就像一棵大树,一声不吭撑起了我和宝宝的世界,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乘凉避阳。他真的将我和宝宝照顾得很好,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未曾改变。

 

    他释放的善意,我可以假装不懂,但宝宝不会。平安对秦云简直喜欢到骨子里,黏他比我更甚,一天都不能看不见。

 

    他们总是玩在一起,亲热得不得了。宝宝甚至在人前喊他爸爸,秦云还强调说干爹也是爹。

 

    我无法反驳,只能不断地退让。在亲密无间的他们面前,我总是无奈点头。

 

    我偶尔还会为此吃点小醋,捏着宝宝的脸问:“说,喜欢秦云,还是妈妈?”

 

    宝宝非常为难,可怜兮兮地皱着小眉头,大脑袋晃荡着,思考得非常辛苦,让我异常焦急,“快决定,选妈妈的话,晚上有布丁哦!”

 

    “喜欢妈妈!”宝宝完全不犹豫了,非常坚定地做出了正确选择。

 

    于是,我欢喜地牵着同样欢喜的宝宝,手拉手往超市走去:“宝宝,你是男孩子,男孩子要专一,你说了喜欢妈妈的,不可以变心哦!”

 

    宝宝歪着胖胖的小脑袋想了一会儿,才下定决心一般点了点头,奶声奶气地说:“嗯,宝宝是男子汉,那妈妈也要做男子汉,不可以变心,要每天买布丁给宝宝吃哦!”

 

    ……

 

    虽然和秦云争宠有点儿郁闷,但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为此喘了口气。因为有秦云帮忙带宝宝,我才有了一些私人空间,可以想念,可以工作,可以回忆。

 

    秦云不是宝宝的爸爸,我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一点,秦云自己也不可能不明白,但宝宝不会明白,更不愿明白。

 

    曾经有一段时间,在宝宝还不是很清楚爸爸含义的时候,就已经很讨厌别人提到他的爸爸。走路还摇摇摆摆的他恼羞成怒起来会坏脾气地摔东西,而且还很精明地从来只摔别人的东西……

 

    虽然年纪很小,但宝宝非常纤细,对别人的眼光神情很敏感。他连这一点都像极了易笙!

 

    正因为这样,我很容易了解宝宝的想法,也很容易讨好到他,更知道如何才不会伤害他。

 

    虽然平常常被坏脾气的宝宝欺负,但如果真的让我生气,都不用刻意做些什么,宝宝就能敏感地察觉到。

 

    往往还气不到五分钟,宝宝就抱着最喜欢的食物,灰溜溜地垂着脑袋,跑过来扯我的裤腿:“妈妈,不气,不气,宝宝坏,宝宝坏,糖糖给妈妈,坏宝宝没得吃!”

 

    我回头看看,宝宝肉肉的脸上又担心又害怕,怕我真的不理他,把他扔回“捡到”他的那个垃圾桶。可胖胖的小手还把那包应该贡献出来的糖拽得死紧……

 

    我又好气又好笑,在他的“贿赂”下,再大的气也消了大半,谁让宝宝是我和易笙最珍贵的宝贝呢!

 

    我想给平安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所以才没有阻止他把秦云当爸爸,反正秦云为他做的也真就不比真正的爸爸少。何况等宝宝长大之后,他自然会明白。

 

    我不想为了自己的执念,为了一些无谓的坚持,让年幼的宝宝面对别人同情或怜悯的目光。

 

    有时候,同情也会是犀利的刀剑,这样的伤口我独自承受便可以,不必带上宝宝,他还太小。

 

    至于秦云,因为宝宝喊他爸爸而高兴不已。见我没有反对,更是一脸欣喜,他一把抱起宝宝在他嫩嫩的小脸上用力香了一口,逗得宝宝开心不已,又是叫又是笑,闹腾不已。

 

    我看着这样的他们,本以为已经麻木的心竟微微渗出一些痛。

 

    如果是易笙,若是易笙,是不是也会这样……

 

    可是,他是秦云。

 

    因为他是秦云,所以除了感谢,我不知道自己还回报什么。秦云想要的,我根本给不起。我更相信自己的感谢,他不会想要,会很生气。

 

    我还记得秦云生气时的模样,倏起畏惧,我不敢说,不能说,不可以说。

 

    因此,我什么也没说。

 

    我们就这样一直拖着,谁也没有多言。

 

    两年半后,我又回到了塔斯马尼正,那个只要伸出手就仿佛能触摸到天空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我牵着脸色红润的宝宝,抱着易笙的骨灰盒步出机场,一眼就望见了那天空,清浅纯净,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我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全身舒畅。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落在耳边,满是怀念,又带着点儿难以言喻的悲伤:“我回来了。”

 

    第6节

 

    我抱着宝宝坐着秦云租来的车,重复着当年的路线: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还是住在那栋雪白的小洋楼里,但是,不再按时作息。

 

    我常常会在宝宝入睡后,独自倒一杯红酒,沉默地走到阳台上,看着被夜色覆盖的浓郁色泽,顺着摇动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涟漪。

 

    我总是屈膝卧在躺椅上,凝望着漫天的星辰,听海浪混着夜风,低沉地吟唱远古的诗歌,一曲又一曲。

 

    在无需奔波景点的日子里,我会牵着宝宝沿着海岸线散步。

 

    我教他钓鱼,陪他看海,跟他一起蹂躏可怜的沙滩,踩大大小小的脚印,画很多很丑很傻的图,画我、易笙和他。

 

    宝宝天真,指着地上的画,笑着叫:“妈妈,宝宝,爸爸!”

 

    我隐藏多时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我用力地抱住宝宝,哽咽地不停应着:“是啊,宝宝,他是爸爸,是你的爸爸……”

 

    你的爸爸,叫易笙,是一个跟你一样别扭难伺候的臭小子,不是秦云,不是。

 

    我又遇见了她,那个给了我很多感动,很多震撼的女孩,Vivian。

 

    她成熟了许多,还一样漂亮,清瘦白皙,黑亮的长发,巴掌大的小脸。那双曾经明媚的大眼里仍残有一些淡淡的忧郁,但是无碍,她看上去很精神很健康,依然充满活力。

 

    我们都很意外这样的遇见,只是,不是不欣喜的。

 

    我绽开了真诚的笑容,迎上记忆中那个浪漫可爱的少女:“Hi,Vivian,好久不见!”我想,她已经成功走出了Jason的死,这样很好。

 

    “郝郝!真的是你!”Vivian一脸惊喜,几乎是扑上来般给了我大大的拥抱,将我抱得紧紧的,“你回来了!”

 

    “是啊,我回来了!”我笑眼里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湿润,“还是这里最好。不管走过世界上多少地方,总还是想要回到这里。”

 

    “哈……哈哈,当然了!”Vivian骄傲地仰头,仿佛这是她的故乡。

 

    我们坐在了白沙滩上,快乐地聊天,多是她说,我听,和过去一样。

 

    她说她现在定居在这里,她爱这里,这里有她最珍贵的记忆:

 

    Jason在这里跟她求婚,屈膝半跪,撒了一地的玫瑰;她在这里答应嫁给他,抱着他的脸在众目睽睽下给了他一个无比深情甜蜜的长吻;他们说好了来年要到这里度蜜月,以后每过五年、十年都要来这里二度蜜月、三度蜜月、N度蜜月……

 

    他们一直都那么浪漫肉麻,笨拙却真诚地相爱着。

 

    Vivian遥望着远处的天空,微笑,声音却有些恍惚:“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但仿佛所有的回忆都在这里。最后,那个笨蛋为了保护我而蠢得死掉的地方,还是在这里。”

 

    她转过脸看着我,犹带着些孩子般的迷茫,“郝郝,你说,我怎么可能离得开这片土地?”

 

    “那就不要离开。现在,你留下了,不是吗?”我倏然握紧了她的手,仿佛看到了那年的她。

 

    那时的她才刚戴上闪耀的订婚戒指,笑得无比甜蜜,如何能接受爱人如此突兀的死讯?

 

    “郝郝,让我抱一下,再一下就好!”Vivian搂着我的脖子,将脸埋在我的颈窝,轻轻呢喃,“我没事的,没事的……”

 

    “嗯,你没事的,都已经过去了。”我任由她抱着我,仰起脸看着天空,雪白的云沉甸甸地坠在半空住,要掉不掉,就像人的心……

 

    我和Vivian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得让我心惊。戴在我无名指上的戒指,仿佛还残留着易笙的温度。

 

    我还能清晰地记得,易笙为我戴上戒指时的表情,那么庄重,那么谨慎,还带着小小的幸福,那小心翼翼的幸福笑容几乎要将我的心都融化了去……

 

    终究,我和Vivian,我们谁也没能和那个为我们戴上戒指的人走进礼堂。

 

    最后,他们还残忍地死在了我们的面前……

 

    我闭上眼睛,隐忍着吞下快要滚上喉咙的血味,不能再想,不能……

 

    Vivian放开我的时候,眼睛还有些红,但已能撑起灿烂的笑容。

 

    她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尴尬地说:“看我,搞什么呢!放心吧,我早没事了,我始终相信Jason会在天上看着我,相信他期待我能过上平安幸福的一生,相信等到我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他会来我床边接我离开……”

 

    说到这里,她的眼神变得有些梦幻,然后抬起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精巧的钻戒,和Jason给她的那个很不一样。

 

    “去年年底,我结婚了,他对我很好,我们之间虽没有和Jason那样荡气回肠的爱情,可是亦有种相濡以沫的温馨。”

 

    像想到了什么似的,Vivian突然吐了吐舌头,又补充道:“事实上,如果Jason那家伙没用那样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应该是平安而平静的,谈不上什么惊天动地吧?”

 

    她说这些的时候,表情相当自然,有一些怀念,但更多的却是释怀。

 

    她能这样平静地谈论Jason,我很羡慕,也很高兴。

 

    我轻轻摸了摸她的发,像抚慰自己的小妹妹,虽然我觉得她远比我成熟,也比我更有担当。

 

    她走在了我前面。

 

    而我呢?又走到了哪里?

 

    我真的不知道。

 

    第7节

 

    我和Vivian不可避免地谈到Wang。

 

    Vivian笑着说就算天崩了、地裂了,Wang也不会变,还会是一粒标准的圆土豆!

 

    她的话音还未落地,可怜的后脑勺就迎来一记掌击。

 

    然后,我的眼前就蓦然跳出一粒土豆,会咒骂“谁是土豆,你才是土豆,你全身上下前世来生都是土豆”的大颗圆土豆。

 

    “……Wang?”

 

    “郝郝?!”

 

    果然是他,他真的没变,一点儿也没有!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张开双臂迎了上去,“怎么,不欢迎吗?”

 

    “怎么可能!该死的你!”Wang快步上前,热情地用力拥抱了我一下,然后屈指弹向Vivian光洁的额头,“死丫头,怎么都不通知我?”

 

    “哎呦!”Vivian抬着受创的额头,一脸委屈。

 

    “你们……”我左看看耀武扬威的土豆,右看看扁着嘴的Vivian,实在不能骗自己说看不出他们间的亲昵和熟悉,嘴角忍不住一阵抽搐,“Vivian,你嫁的那个人该不会就是……”

 

    Wang啊,虽然追求美人是没有错的,但你这是犯罪啊,犯罪!

 

    我相信我的脸一定无比诚实,Vivian才会立刻爆笑出声:“郝郝,你想到哪儿去了!Wang是我的老板啦!我怎么可能嫁给一个大叔,还是疑似外星移民的大叔……”

 

    Wang更是异常悲摧:“郝郝,在你心里,我就是那么禽兽的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没有否认:“是啊。”

 

    Wang彻底泪奔。

 

    在Vivian的爆笑声中,Wang悲愤地扬起下巴,45度含泪望天,扯着嗓子仰天咆哮:“天理啊,公道啊,你们何在!”

 

    可惜回应他的,只有顺着海风而来的三层浪头——“啪,啪,啪”,彻底打湿了他的鞋子……

 

    在我们无比同情的目光中,Wang将自己萧瑟的背影刻入风中。

 

    无限郁闷中,他邪笑地看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问:“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倏然一怔,僵在了原地。待反应过来,已被秦云搂在了怀里。他青着脸瞪着Wang,表情甚是骇人。

 

    “秦云?”我轻轻拉了拉他的衣服,这才缓和了他的表情。他无比温柔地擦去我脸颊上的湿润,低问:“你没事吧?”

 

    我才发现,自己竟流了一脸的泪。

 

    “我没事。”我摇了摇头,轻轻推开他,躬身抱起扒住我腿的小平安。

 

    不出所料,他可爱的大眼睛水汪汪的,随时都有掉泪的危险。每次见我难过,他都会陪着我哭,哭得比我还凶,让我不得不停住眼泪。

 

    这小家伙不愧是易笙的翻版,生来就是克我的。

 

    我轻轻哄着怀中的平安,然后拉起嘴角,将平安抱给惊在原地的Wang,“宝宝,叫叔叔。”

 

    我告诉Wang:“他叫平安,是我和易笙的孩子,三岁半了。”

 

    我垂下眼眸,不去看他们的表情,只是怔忡地盯着脚下雪白的沙。

 

    许久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幽幽的,遥远的,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Wang,知道吗?易笙他死了……”

 

    我看到落在脚边的水珠,大颗,大颗,连成一串,不停掉着,瞬间模糊了视线;我听到怀中的宝宝爆发出响亮的哭声,惊天动地;我听到秦云落在耳畔的低沉的轻哄声,带着露骨的疼痛……

 

    原来,我才走到这里。

 

    一回头,就能看到原点。

 

    我离开,已有947天,两年又217日。

 

    如此漫长的时间,我会笑会闹,会折腾会扯淡,却还是学不会前进。

 

    我用类似永恒的美丽数字,苦苦守候等待着的奇迹,终究只是一个幻影。

 

    947日,又快是一个999天。

 

    我终究忘不了那疼痛。

 

    那天晚上,秦云第一次开了口。

 

    他说:“郝郝,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他说:“郝郝,还记得吗?你不止一次承诺过——你会好好的,一直好好的。”

 

    我没有答应。

 

    第8节

 

    秦云走了,意料之中。

 

    他到底是男人,有他的自尊,迟早会受不住。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真会等谁一生一世。

 

    面对这个意料之中的结果,我以为自己会很平静。

 

    我没想到看到空荡荡的房间时,自己的心里竟会有一些说不出的空虚感,瞬间就蔓延了全身……

 

    我怎么可以?

 

    我爱的人只有易笙,只能是易笙,永远都是他。

 

    我不会变,就算这四年来,日日夜夜陪着我的人都是秦云。

 

    我把问题产生的原因归结为预料之外的无措——宝宝总吵着要爸爸。

 

    一天两天,平安都为找不到爸爸皱了整张爱笑的小脸。他明明还不到四岁,却已经懂得了等待。

 

    每天夕阳西下,宝宝就会放下手中的玩具,抱起秦云送的玩偶,屁颠屁颠地跑到门口等“爸爸”回家。那个时候,任何东西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等不到他想要等的那个人,宝宝会飞快地跑到厨房抱住我的腿许久都不肯放。

 

    他用自己的方式难过着,虽然他或许连难过是种什么东西,究竟为什么而难过都不知道。

 

    我很心酸,尽管,不应该。

 

    Wang来看过我两次,带来了许多我喜欢的葡萄酒。

 

    他并不知道我已经戒酒,因为我一旦喝了酒,就会恍惚得不想醒来。

 

    他告诉我,他一直在等我,因为易笙给他发了邮件,说会等我生下宝宝后带我到这里度蜜月。

 

    他一直在等,一直,一直,等得心都发了谎。

 

    他说他想看到最幸福的我们,手牵着手,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说他不想再看到另一个Vivian,那个女孩在Jason死后半年出现在他的公司门口,落魄得像个游魂。

 

    他说他那时候真的以为她会这样死掉,她的眼里连一丝生气都没有。

 

    他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却只能让她像个行尸走肉般活着,没有一点笑容。

 

    他很害怕她会就这样死掉,最后还是她的丈夫,渐渐暖了她干涸的心。

 

    她开始信仰基督,相信转世,然后慢慢有了笑容。

 

    她的丈夫接受了她的所有,包括她的过去,他们过得很好。

 

    我笑着说:Wang,你错了,Vivian是先信仰了基督,相信了转世,才能接受她现在的丈夫。

 

    我告诉他说:Wang啊,我知道你希望我好。虽然我们的情况非常相似,但我和Vivian到底不一样,不可能一样。

 

    我想他知道了秦云的离开,才会出现。

 

    宝宝很讨厌Wang,他任性地决定因为Wang的出现,秦云才会离开。

 

    他并不知道,那罪魁祸首,其实是我。

 

    我默默看着宝宝甜美的睡颜,一遍遍轻声地呢喃着:“对不起……”

 

    我竟又开始失眠。

 

    Vivian来看我的时候,秦云已离开十日。

 

    我们一起去海边散步,带着宝宝。

 

    最近,我常到海边散步,常常在白色的沙滩上,一坐就是一整天。

 

    宝宝对沙滩似乎永远不会厌倦,滚来滚去,用贝壳画出一个又一个ET,然后指着他们甜甜笑着叫:“爸爸!是爸爸!”

 

    我瞅着那些恐怖的ET,沉痛地点了点头:“嗯,是秦云……”

 

    我真对不起他!

 

    Vivian亦是一脸隐忍的表情,捂着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不笑出来,还故作亲切地对宝宝说:“你画得好捧,爸爸真帅!”

 

    宝宝很得意,趴下小小的身体,奋力在沙滩上塑造更多ET!

 

    我静默地看着他,Vivian则意有所指地说:“他们感情很好?我是说宝宝和那个……”

 

    “他叫秦云。”我淡淡地笑,遥遥望着蓝天,“Vivian,你也是来劝我的吗?”

 

    “劝你什么?郝郝,我并不认识他。”Vivian笑,带着让我心惊的透彻,“希望有人来劝的人是你,郝郝,你有罪恶感吗?”

 

    “我……”我反射性地想要反驳,却在望见Vivian如泉水般清澈的眸子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郝郝,你很害怕吧?”Vivian轻轻环住我的肩膀,那样温柔又那样残酷地戳穿了所有,“所以要用一次次的拒绝来警告自己,来提醒自己——你不会背叛易笙哥。”

 

    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啜泣迸出喉咙:是的,她说得没错,她说得都对。

 

    我好恨自己,恨自己居然会想念,想念一个不是易笙的人。

 

    我怎么可以!

 

    我明明还在想着易笙,明明还深深爱着他,怎么能去思念另一个男人!

 

    我怎么可以!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样差劲的女人,差劲得让我恨不得狠狠割自己几刀。

 

    Vivian拉着哽咽的我,任我低声地发泄着,只是轻轻拍着我的背,安抚着我的情绪。

 

    许久之后,她才轻轻放开我说:“郝郝,你把自己当成什么了?你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你没有那么伟大,你会寂寞,也会脆弱,你不可能守着一个等待这样过一生,那样消极地活着,你会让身边所有的人都不好受。”

 

    “那个叫秦云的男人……一直陪在你的身边,是吗?他对你和宝宝都很好吧?”

 

    “你在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已经被他感动了,不是吗?”

 

    “放弃你的人是易笙哥,他自己没有努力活下来,所以他活该失去你的这一世……”

 

    “你何必觉得罪恶,说白了,你只是想让自己好过一点,你想证明自己足够伟大,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

 

    “郝郝,你这么聪明,怎么就摔在这个坎上?就算你真的成了伟大的人,除了孤寂的一生外,你还得到什么?”

 

    “你这样和古代抱着贞节牌坊不放的蠢女人又有什么区别?人家还是环境所致,你呢?”

 

    “我不是劝你接受那个男的,我也不知道你们是否合适,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想要喜欢另一个人的心情,并不可耻。”

 

    ……

 

    Vivian说了很多,每一句都戳中了我的心,我知道她是希望我好过,是希望我过得好一些。

 

    她没有错,放不下的人,是我自己。

 

    我怎么也没有办法忘记她最后说的那句话:“郝郝,Jason是为了救我而死的,所以你现在所有的罪恶感,我曾经都有过,甚至现在依然还会有……但是,我们总要向前看,我们要为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关心我们的人,好好活着,试着幸福生活。”

 

    她的微笑绽放在夕色中,是那么美丽,美丽得晃痛了我的眼,“郝郝,我相信自己仍然爱着Jason,但是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和一个值得我付出一生的男人,过得很幸福。”

 

    她问我:“郝郝,你真的就不想要幸福吗?”

 

    我流了一夜的泪,看到我眼泪的宝宝,也哭了了把小时,最后抽泣着陷入睡梦。

 

    我一直紧紧抱着他,直到手臂麻痹,都舍不得放下。

 

    躺在桌上的手机闪着淡淡的银色的光,上面是宋依初发来的短信——

 

    “郝郝,假如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份真爱,我相信那或许就存在于你和易笙之间。

 

    但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所谓美丽的爱恋,我想那必然是秦云对你的感情。

 

    郝郝,你是幸福的,你很幸运。

 

    郝郝,你要好好的。”

 

    三天后,我接到了秦云的短信,上面只有简简单单一句话:“对不起。”

 

    心,骤然一窒。

 

    我本以为它早已麻木,再感觉不到痛,却被这久违的痛意深深穿刺着。

 

    我强迫自己对上那三个疏离的字眼,一遍遍在心中对自己说:“这样也好,就这样吧……”

 

    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第9节

 

    塔斯马尼亚很美丽,很宁静,仿佛黄泉河边。

 

    我在这里过得很安心,有一种枯竭后的安宁。

 

    我像患上毒瘾一般迷恋着信乐团并不特别出名的一首歌——《假如》。

 

    每天、每天,不嫌厌倦地听着: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熬过飘雪的冬天;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变得比陌生人还遥远;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会怪我眼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唱得多好: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倘若所有的如果都会带来相同的结果,那么我便不想。

 

    逃避,有时候也是一种生存之道。

 

    我什么都不想,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宝宝,空闲时就重操旧业画插图,将塔斯马尼亚所有的美丽,变成张张漂亮的水彩画。

 

    婉婉对我近期的作品都很满意,虽然我又开始了无限拖稿的生涯,气得她常常在网上围追堵截我甚至痛下狠手,透过国际漫游来演绎她越见精湛的狮子吼:“郝、慢!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把稿子交了!!”

 

    宝宝对婉婉的声音很敏感,每次听到都会兴奋地拍地,和那厢的咆哮交相辉映,震得我的太阳穴都抽疼了。

 

    这个时候,我总是特别想念秦云,想念得不得了——因为只有他,才能制服这个多动的小子。

 

    最近宝宝因为运动过度,从小胖胖变成了小壮壮,这倒是件好事,虽然小孩子胖点可爱,但是太胖了也不健康。

 

    不过,宝宝还是每天都去等秦云,我想那是因为时间过得还不够久吧。电脑上标注的日期清清楚楚地告诉我这看上去格外漫长的日子,才不过一个多月罢了……

 

    我不该想他。

 

    我离开,已998天,我该为自己定一个归期。

 

    我妈还在等我,宝宝也该上幼儿园了,不该再跟着我四处漂泊。

 

    最重要的是我的签证也即将到期,我并没有当黑户的打算。

 

    我开始大肆收拾行李,将东西一样样打包。宝宝却全然不肯配合,不停给我捣乱,把整好的东西又拿出来,或者把秦云丢在这里的东西塞进行李箱里。

 

    面对我生气的面孔,宝宝第一次没有妥协。他死死拽着自己的小包包,漂亮的大眼睛里含着两泡泪水,又委屈又愤怒:“宝宝要等爸爸!”

 

    末了,不等我发话,他又强硬地说:“妈妈也要等爸爸!”

 

    我蹲下身,对视着宝宝坚定的眸子,却突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和他解释——秦云并不是他的爸爸,那个转身离去的男人或许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我彻底伤了他的心,他用了四年时间,四年的陪伴,四年的守候,最终只换来一个心碎的结局。

 

    秦云今年已经32岁了,却还孑然一身,跟着我东奔西跑,居无定所,还要拼了命地为卓奇开拓海外业务。他已经付出了所有他可以付出的,却没有得到他唯一想得到的。

 

    我看着宝宝固执的小脸,看着他脸上明明白白的想念,那些所有想说的借口便哽在了喉咙,最后变成了一声声的呜咽:“对不起,平安,对不起……”

 

    我将秦云带进你的世界,在你习惯了他的陪伴之后,又将他从你的生命中生生剥离开去……

 

    我好残忍。

 

    宝宝抱着我的脖子,不停摸着我的眼睛:“不哭,妈妈,不哭,我们一起等爸爸……”

 

    第10节

 

    我以为我和秦云就到此为止。

 

    可是,他却回来了,风尘仆仆,在我离开的第999天,他出现在了门口。

 

    宝宝欢呼地扑冲上去,不停喊着“爸爸,爸爸,爸爸”,欢喜得不能自已。

 

    秦云一把抱住他,将他紧紧揽在怀里,流露出的思念竟不逊于宝宝。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反应,只能那样傻傻地看着他们。

 

    秦云一抬起头,就看到了这样傻傻站着的我。

 

    四目相对,难以形容的尴尬,难以形容的僵硬。

 

    我别开了视线,却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秦云依然灼热的目光,始终落在我的身上。

 

    半晌后,我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有些干涩,有些苦楚:“我一直等你的电话,但始终,都没能等到……”

 

    他自嘲地一笑,“你从一开始就和我说得很清楚,我也很傲然地说过,值不值得我自己会判断,我觉得值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后悔过,变了的是我,是我变得太过贪心了……”

 

    他说:“对不起,郝郝。”

 

    他说:“那些话,我不会再说了,让我回来吧……”

 

    眼泪,不停地涌出眼眶,不管我怎么用力去捂、去擦,都停不下的泪。

 

    恍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为什么?你根本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秦云轻轻搂着我的肩膀,非常朋友的距离:“我也不知道,我也试着去放手了,可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不管是你还是宝宝,我都割舍不下……”

 

    他近乎哀求地说:“郝郝,让我待在你身边吧,直到你再也不需要我的那一天……”

 

    他说:“我不是为了你才待在你身边的,我是为了我自己,因为离开比被你拒绝更加不快乐,所以我选择留下……”

 

    我知道,秦云真的爱我,非常、非常的爱我。

 

    他当初没有为洛丹做的,不愿为洛丹做的,现在已全都为我做尽。

 

    我仰起头,天顶美丽而精致。这里多么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依海而立。我和易笙曾约定蜜月要在这里,可现在住在这里长达半年的,却是我和秦云。

 

    时间不知道过去几何,是下一刻或是许久之后,我听到自己不很确定的声音,还带着一丝颤意,轻轻响起在沉默的空气中:“秦云,你的求婚还有效吗?”

 

    搂着我的手臂倏然一僵。我抬起眼睑,不意外地看到秦云一脸的不可思议表情:不敢置信,惊喜万分,还有一丝难以形容的小小期待。

 

    他期待的神情是那样虔诚,仿佛已将自己的心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我怎么忍心践踏?

 

    如果说易笙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那个人,那么我想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一个。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当初我先遇见的那一个是他,会不会一直幸福着?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我能聪明一点点,我是不是就会牵住他的手,走向幸福?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我没有放开他的手,是不是我早就幸福得想不起易笙是谁?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我先遇见的那一个是易笙,我注定要当一个傻瓜,所以纵然他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我依然狠心将他推离。

 

    我以配不上他为理由,满足着自己的心,为自己的坚贞洋洋得意。

 

    我真可耻。

 

    我伸手抚上那张憔悴疲惫的脸,他紧绷的肌肉让我的心一阵阵地抽疼,“秦云,我不知道还要用多少时间,但如果你愿意再等我一下,再等我一下下的话,我……”

 

    “我会等你,一直等你!”秦云覆住我的手,将我的手紧紧贴在他的脸上,眼眶微微发红,“郝郝,只要你愿意尝试着回头看看我,我就会一直站在这里等你。”

 

    “如果你等不下去也没关系,你有选择……”

 

    “不,我一定会等,一定!”秦云毫不犹豫地打断我,虽然并未得到我承诺,依然咧开嘴笑得像个孩子,“郝郝,你知道吗,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一刻那样希望这个世界上真有神存在,我不知道和谁唠叨我的感激……”

 

    看着他兴奋满足的模样,听着他卑微得一点儿也不适合的话语,我只觉胸口一痛,才止住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原来,我没有变,一直都是那个爱哭的郝郝。而秦云也没有变,一直都是那个沉默却体贴的男孩。

 

    在所有人都抨击我不相信我的时候,只有他笨拙地写了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真诚地希望我能“好好的”。

 

    他并不是第一个为我打架的男孩,可他这一生却只为我一个人打过架。

 

    他明明知道我和易笙之间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却还是毫无怨言地走到了我的身边,甚至像疼爱亲生儿子一般疼爱着平安。

 

    他已为我舍弃了所有,易笙都再三犹豫舍不得为我放下的,他连思考都没有统统为我放下。

 

    莫怪宋依初说我很幸运,我很幸福。

 

    我诚然同意:此生遇见秦云,夫复何求?

 

    老天到底还是厚待了我一回。

 

    三年后。

 

    我又回到了塔斯马尼亚,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小八。

 

    当我牵着已经变成小小绅士的平安步出机场时,不难发现今天的塔斯马尼亚,又是个好天气,朗朗的天空,清浅美丽,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当然,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也是如此!

 

    我抽搐地看着Wang,这家伙好像永远不会老,更是完全不会变。

 

    我突然觉得Vivian当年说得或许没错,这家伙该不会真是从哪个特殊的星球移民过来的吧……

 

    我笑开了,快步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又试图摆酷但依然以失败告终的Wang,然后在他十年如一日的热情问候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是的,我很好,非常好。”

 

    我们又开始重复着同样的路线。

 

    这一次一家四口,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心情畅快地旧地重游着: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指着车窗外那些个有奶牛花纹但长得很像马的动物,颇为认真地给儿子介绍:“那些黑白纹的就是牛和马杂交出来的!”

 

    谁知道平安鄙夷地看着我,说:“别傻了,这怎么可能!你怎么会相信这么鬼扯的东西!妈,你真是笨死了!”

 

    我……

 

    我郁闷得想吐血,我可以吐出一升血来!

 

    Wang捶着方向盘,笑得死去活来。

 

    我又到了神奇的亚瑟港。

 

    我在这里撒了一半易笙的骨灰,看着它们飞在风中,然后徐徐飘落在海面上,心也跟着沉淀。

 

    这是易笙生前最想念的地方,他说要带我私奔到这里。

 

    我对着飘散在空中的他的骨灰,微笑:“哥,我现在很幸福,可是给了我幸福的那个人,却不是你。

 

    你后悔吗?后悔没有拼了命地活下来吗?

 

    哥,如果你不甘心的话,那么……下辈子,下辈子一定要来找我,好不好?”

 

    人究竟有没有下一世,我真的不知道,但我无比虔诚地希望:它能存在。

 

    “这样好吗?”秦云抱着流着口水睡得很香的女儿,静静走到我身边,站定。

 

    “我想,这会是他想要的。”我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平安呢?”

 

    “在那里。”我顺着秦云的视线看去,发现小帅哥正和Wang一阵海聊,他熟悉的皱眉我很清楚地知道,这孩子显然是在进行他的第一万零一次的抱怨——对他可爱的名字。

 

    “看来,他真的很讨厌他的名字。”秦云也立刻猜到了,可见平安平日里的疲劳轰炸做得多么到位!

 

    “这是他的命!”我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笑意十足,“我小时候也没少为我的名字郁闷过,我只是让他体会体会他娘的心情,这对他以后追老婆是很有好处的。”

 

    “是吗?”秦云的嘴角微微抽了抽,显然没办法相信,但他还是非常厚道地强迫自己相信了,“希望他能找一个不输给妈妈的好女孩。”

 

    “我这样的?那他也太不幸了吧!”我拍拍秦云,“我们家不幸的人已经有一个了,不需要更多!”

 

    “我很幸福。”秦云绽开微笑,俊朗如阳。

 

    半晌后,他又突兀地迸出一句:“郝郝,我只要有你的今世,已是满足。”

 

    我微微一怔,随即,是难以抑制的不停上翘的嘴角:“是吗?”

 

    “嗯!”

 

    哥,看,我真的很幸福,对吧?

 

    你真笨,居然笨得去死掉!

 

    所以现在,哥,我们只能说:再见了。

 

    但,下一世,天涯海角,沧海桑田,不管在哪里,我都会等着你!

 

    等你来找我。

 

    风轻轻掠过,夕阳将天空染得橘红一片。

 

    恍惚中,我仿佛看到一个小小的男孩,单手插在裤袋里,一脸的不耐烦:“郝郝,你还在看什么呢!回家了!”

 

    “好的,哥!”一个小小的女孩,飞快地扑向那个男孩。

 

    “笨蛋!小心一点!”一脸不驯的男孩搂住女孩的动作,却是那样小心。

 

    他将她小小的手藏在自己的掌心。

 

    夕阳的剪影中,是一高一矮两道背影。

 

    两只小小的手,紧紧相扣。

 

    真美。

 

    我不禁露出满足的微笑,眼角滑落一滴晶莹的水珠。

 

    这样,就好。

 

    塔斯马尼亚是座奇迹之岛,它躺在南极身边,却长着远古时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它曾属于赤道版图。

 

    我认同这个理论,并毫无理智地认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更理直气壮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时只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时间,它的威力无比巨大,即便面对逃避也能产生惊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飘洋渡海昂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终于,我还是等到了我的幸福。

 

    我回头,看着沐浴在夕阳中的那个沉默的男人,和围绕在他身边的两个孩子,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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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