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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千寻之下等你》 作者:子夜初

第13章 上天一个小小的玩笑,却令我们终身悲伤(1)

  1.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芷珊一直以为是她先遇到了叶长卿的。

  那个学期她在图书馆打工,因为人手不够,她一个人要搬动一推车的书。正踩在梯架上摆书的时候,忽然有人喊:“Susan!”她应了一声,手一滑,一大沓精装版的《荷马史诗》就那样从最高的架子上掉落了下来。

  “糟了。”她想要去扶却已经来不及了,一排的书哗啦啦地就像多米诺效应一般纷纷倒地。这样要是砸到人的话,估计能把人砸出个脑震荡来吧。她一颗心都悬到了嗓子眼儿,却只听到有人“哎哟”了一声。

  见鬼了,还真的砸到人了。她急忙扶着梯子走下来,看到那人坐在一堆散落的精装书里,一只手捂着脑袋,一只手里握着一本《微电子基础原理》。

  “Sorry!Are you ok ?”她扶着那位同学的手,想要查看他脑袋上是不是被砸得起了大包。但那人就只是低着头吸着冷气。她急了,看来是砸得不轻,于是就要跑去找人来救人。

  却不料她刚一站起来,对方却忽然拉住了她的手,声音略低却令她的心微微一颤:“砸到人就想这样溜走了吗?”她惊慌地回头道:“不是,我是想找人……”忽然对上那双漆黑的眼睛,心跳忽地停了一拍。

  好奇怪啊,明明砸到他了,明明刚才好像还很疼的样子,为什么他的嘴角却带着笑意,笑得让人头晕眼花呢?

  “那个……对不起。”她垂下眼帘,跪坐在一堆书上说,“我不是故意的。”对方慢慢地摇了摇头,似乎不肯善罢甘休的样子,她只能把脑袋压得更低,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是我太不小心了。”她本来还想加一句“大家都是中国人,你犯不着这样砸我的饭碗吧”的。

  对方却忽然拉她起来,道:“走吧。”她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怎么能这样呢?只不过就是不小心砸到他一下,亏她还一直把他当偶像,他怎么就这么斤斤计较呢?看她瞪着大大的眼睛张皇失措的样子,对方反而笑了一下,说:“不带我去拍个片子,我怎么知道我有没有脑震荡,会不会有后遗症呢?”

  “啊?”她困惑了,不解其意,只能望着他。

  那人笑了笑,说:“你不陪我去,难道要让馆长陪我去,然后找你报销医药费吗?”她急忙站起来,说:“我去,我去。”然而一摸身上的围裙,立刻就犹豫了,这时候就走的话,一定会被骂吧,以后要再在学校里找到这么合适的兼职可就很难了。

  “那个……我现在有点不方便,晚点可以吗?”她看他望着自己,心里一乱,马上又改口说,“不如你自己去拍啊,医药费我给你好了,那个……我不是说你就是为了那点钱,不过我现在走不开……”

  “把你电话号码给我,我找你。”他伸出手来。

  她呆了一下,电话号码,他在跟她要电话号码啊。如果小米、安娜知道了,一定会发疯地掐着她的脖子大喊:“乔芷珊,你走运了走运了,鲫鱼帮帮主都跟你要电话号码了。”想到这里,她不禁低头笑了一下。

  “不给吗?”他挑衅地抬起一道眉毛道,“不给的话,我也会找到你的。”她惊讶地一抬头,却听见咔嚓一声,他的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准了她。“我拍下你的照片了,只要贴到论坛上,很快就会知道你是哪个系的吧?这里的中国留学生也不多。”

  “不是,不是不给你。”她想要夺过他手里的电话,却够不到他举起的手。他高高地举着手说:“报给我,我就不把照片贴在论坛上去。”芷珊咬着嘴唇,心想,这个人真讨厌,亏他还是那么多女生的偶像,真是瞎了一校女生的眼啊。然而她却不得不报出电话号码,他也不说什么,存了号码就那样转身走了。

  头三天的时候,芷珊一直提心吊胆地担心着论坛上是不是会出现诡异的帖子,可是一直都没有,眼看着一个星期都过去了,如果真的脑震荡的话,恐怕已经不记得她了吧。可是就在第七天的傍晚,当她从专业教室往宿舍走去的时候,却忽然看到有道白色的身影在走廊的拐角处。看见她们走来,他忽然转过身来抬起手打了个招呼道:“ 嗨。”

  芷珊吓了一跳,以为是来结账了,吓得半步都不敢朝前走去。结果是小米和安娜死拽硬拖地将她推到了他的面前,他笑了一下,说:“不耽误你们吧?”那两个丫头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样。他忽然挽起她的手说:“那我借她用一下。”

  芷珊还没能完全从那状况中反应过来,就那样被他牵着手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了过去。清晰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地在耳旁响起,她一遍又一遍地咬着嘴唇。她是第一次被男生这样牵着手走,他走得很快,她不得不有些小跑才能追上他,可是却不觉得累,最好能一直这样地追下去,永远都不放开他的手。

  “喂。”他忽然停下来,转身看着她说,“请我吃饭。”

  “为什么?”她忽然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莫名其妙地被带到了一家中餐馆前。

  “不是说要给我医药费吗?”

  “你也没有脑震荡啊,我看你正常得很呢。”她嘟起嘴。

  “乔芷珊。”他喊出她的名字,“脑震荡也有潜伏期啊,万一以后发作了呢?”她皱着眉头看他,他说的是真的吗?脑震荡真的有潜伏期吗?这个理由怎么听都觉得有些古怪。可是他却继续说,“所以在我的脑震荡还没查清楚以前,你都不可以离开我半步,否则万一我有什么事,要到哪里去找你啊?”

  这是什么逻辑呢?

  “什么意思?”

  “听不明白吗?”他笑了一下,说,“这都听不明白?怎么做我女朋友啊?”

  她很迟缓地摇了摇头,忽然睁大了眼睛反问道:“你说什么?再说一次!”

  “就是说,”他拖长音调,含着笑意道,“从现在起,你要一直跟着我,不能离开半步。”

  她微微张大了嘴吧,意识到不雅的时候,急忙又闭了起来。

  “不愿意?”

  “愿意。”她脱口而出,立刻又红了脸。

  那是叶长卿啊,她从高中时就暗恋的学长,一路追随他到了这所学院,一路偷偷地看着他的背影。一个礼拜前还讨厌了他一下,现在却被他牵着手走到中餐馆的门口,被要求做他的女朋友,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恋爱过程了。

  “既然愿意,那就走吧。”

  他拉起她的手,从那一刻开始,就再也没有放开过了。

  她曾经问过他很多次:“叶长卿,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总是不回答。

  “难道是喜欢我用精装书砸你的头?你的癖好很奇怪啊。”

  他不冷不热地回她一句:“我好像没有说过我喜欢你吧。”

  她冷冷地哼了一声,说:“也不知道是谁追着要我做他女朋友呢。”

  他慢悠悠地翻着书页,说:“也不知道是谁,总要在我借过的书后面添上自己的名字,其实根本没有看过,但是就喜欢把那碍眼的三个字写在我的名字旁边。”他抬起头来看着她说,“你说,这算不算是追求呢?”

  她羞红了脸,暗暗地咬着下嘴唇,忽然一扭头就跑了出去。

  她做的那些小动作,原来他都知道。其实只要把名字写在他的名字旁边,她就已经感觉很幸福了,就像那时候,莉香在完治的名字旁边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时候她每年假期都会留在学校,叶长卿回家的时候,她就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画画,偶尔去图书馆打工。

  直到某一个暑假,她在伦敦遇到了唐雅心。

  她和唐雅心从十岁就相识了。初识的时候,谁也没有想过会天长地久。但女孩子们的友情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她和雅心一见如故,雅心待她如同亲姐妹。高中同宿舍的时候,逢年过节她总留在宿舍,雅心看到以后,便邀她到家中过节。

  端午节的时候有粽子,中秋节的时候有月饼,过年可以包饺子,正月里还有兔子灯,所有一切曾经要错过的东西,唐雅心都为她找了回来。在唐家的每个节日,都像是珍贵的夜明珠,散落在她生命的长河里。

  直到高一的那年,雅心要同父母一起移民美国,她们才痛哭着分别。后来她考取了英国的大学,彼此便失去了联络。她每年过年仍是留宿,在一个夏天的傍晚,当她打开公寓房门的时候,却再次看到了唐雅心灿如春花的笑颜。

  而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喂,乔芷珊,你怎么还在宿舍啊,人家都回去了啊。”

  同无数个曾经度过的节日一样,雅心的笑容成了重逢时的开场白。

  “芷珊,你长高了呢。”

  “你瘦了。”

  “嗯……你变漂亮了呢。”

  “你一直都这么漂亮。”

  “算一算都四年不见了。”

  “一千零一夜。”她笑道,“天方夜谭了。”

  她们坐在窗台边的矮桌上,她泡了锡兰红茶,雅心的手指纤长而苍白,握着红茶杯的时候显得更加苍白。

  “那么在这一千零一夜里,有没有遇到你的白马王子呢?”

  “王子是有,不过他没有骑白马,而是被书砸得差点脑震荡了。”

  芷珊笑了起来,然后看着雅心说:“你呢?”目光落在了她无名指上的戒指上,做工设计都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地步,她作为一个美术专业的高等生,对这样的设计佩服得是五体投地。雅心摘下戒指道:“这个是订婚戒指,他定做的。”

  她把戒指拿在手里对着日光静静地端详着,细细的水纹,精致的做工,内侧刻着一串名字“Amy & Joe”,她的目光微微一滞,转过脸来看着雅心说:“这是他的名字?他叫Joe?”她小心翼翼地把戒指交还给雅心。

  雅心微微地点点头,慢慢地戴上戒指。戒指显然已经有些大了,戴在那纤细的手指上有些松脱,她稍稍用力向里戴了一戴,才说:“真是的,已经改了两次了,又大了。”芷珊心疼地握住雅心冰冷的手指说:“没事的,以后胖了你想取都取不下来了。”

  那一晚雅心走后,芷珊才慢慢地打开书桌的抽屉。在抽屉的最深处,有一个紫色的绒布盒子,她看到过很多次。她本来以为那是他准备给她的惊喜,只是想不明白那内圈上刻着的小字为什么是“Amy & Joe”,而不是“Susan & Joe”。

  上天有时候喜欢捉弄人,一个小小的玩笑,却令我们终身悲伤。

  芷珊知道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她对自己挑剔到苛刻的地步,所以她又如何能容忍自己做出这种有违伦常的事来呢?他是雅心的未婚夫。为什么偏偏是唐雅心的未婚夫?为什么要骗她……为什么呢?

  她拼命地收拾东西,即使从柜子上跌下来,膝盖被磕破了也不觉得疼。行李箱塞得满满的,满到她几乎拖不动,于是她只得坐在地上发呆。她走不了,她哪里都去不了。她最不能割舍的东西无法带走。

  最初的时候她只是常听人说叶长卿,叶长卿的。只知道那个名叫叶长卿的高年级男生非常优秀,几乎是全校女生的向往,是众人眼中的骄子,然而这个叶长卿到底是方的圆的,其实芷珊并不了解。

  直到有一天晚自习出来遇到倾盆大雨,无处可躲,只能躲在走廊里避雨。忽然有人喊:“叶长卿,老师找。”她感到背后有个人撞了自己一下,而后轻轻地扶住她,说了一声“对不起,你没事吧”。

  灯光下他的眼睛如同幽深的湖水,晶莹剔透,折射出五彩光芒。芷珊怔了一下,等到他走出很远以后,才想起来向身边的同学询问:“那个就是叶长卿?”对方的回答是带着多重形容词的绝对肯定句。

  他就那样闯入了她十五岁的那些日子,不由她反抗不由她抵挡,他就成了她小小世界里的太阳,所有的行星只能围绕他运转。她追着他运转,所有他参加的活动,她都会参加,他考入了英国的学校,她的第一志愿也填了那个学校。

  于是在某一日的午后,她用精装版的《荷马史诗》砸中了他的头。

  他回来以后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芷珊,我订婚了。”她闭上眼睛,泪水滚落。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他从未欺骗过她,难过的是那个“玩笑”居然成了真。他牢牢地抓着她的手说:“可是,我要娶的不是她,是你。”

  她几乎是使尽全身力气推开他,大声喊着:“叶长卿,你是个骗子,你这个大骗子!”

  整个宿舍楼恐怕都听到了她的喊声,她摔碎了花瓶,打翻了书架,可是他却只是站在那里任她发脾气,任她打骂,直到她哭得全身无力倒在地上,他才将她牢牢抱住,任她再怎样挣脱,他都不肯放手。

  “我跟她是青梅竹马,我很疼她,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我十岁的时候就答应要娶她,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会遇到你。可我毕竟遇到了你,所以我这次回去,想要同她说我们的事。但她从小就得了一种治不好的病,也许只有两年,一年,也许几个月,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忽然离开,我没有办法开口,对不起,芷珊。”

  她紧紧地抱住他,哭到喉咙沙哑,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芷珊,我从没有说过我喜欢你,但是我爱你。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爱你什么,可是……我爱你,这是真的,你要相信我。”

  芷珊紧紧地咬着嘴唇,不再哭出声音,像是要把所有的伤痛都吞进喉咙里,可是,卡得好难受,真的好难受。她感到胸口在剧烈地起伏着,仿佛身体要被挣破了一般。他松开手,静静地看着她说:“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放开她,可是,我也不会放开你。也许你觉得我自私,但是,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放开你。”

  她躲在他怀里,像是不愿意听到任何声音不愿意看到任何东西,而后默默地点了点头。

  对不起,叶长卿,我也很自私,因为我也不愿意放开你的手,即使我知道那个人是雅心。

  可是,我们的自私,毕竟害死了一个人。

  所以,我不能原谅你,更不能原谅我自己。

  2.

  “叶长卿,”她再一次说道,“我们永远也不可能重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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