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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自传》 作者:季羡林

第3章 小学记忆(2)

  在新育小学学习的一般情况

  我是不喜欢念正课的。对所有的正课,我都采取对付的办法。上课时,不是玩儿小动作,就是不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常常走神儿,斜眼看到教室窗外四时景色的变化:春天繁花似锦,夏天绿柳成荫,秋天风卷落叶,冬天白雪皑皑。旧日有一首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可以为我写照。当时写作文都用文言。语言障碍当然是有的。最困难的是不知道怎样起头。老师出的作文题写在黑板上,我立即在作文簿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下面就穷了词儿,仿佛永远要“生”下去似的。以后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万没有想到,以后自己竟一辈子舞笔弄墨,逐渐体会到,写文章是要讲究结构的,而开头与结尾最难。这现象在古代大作家笔下经常可见。然而,到了今天,知道这种情况的人似乎已不多了。也许有人竟以为这是怪论,是迂腐之谈,我真欲无言了。有一次作文,我不知从什么书里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句子通顺,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可我一想起来,心里就不是滋味,愧悔有加。在今天,这也可能算是文坛的腐败现象吧。可我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叫文坛,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完全为了好玩儿。但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才愧悔。从那以后,一生中再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字。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办,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一点儿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儿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干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也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是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从这一件小事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

  “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像的。我不能说,叔婶虐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黑甜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看捆猪

  新育小学的西邻是一个养猪场,规模大概相当大,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大概是屠宰业的规定,第二天早晨杀猪,头一天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就把猪捆好。但是,捆猪并不容易,猪同羊和牛都不一样,当它们感到末日来临时,是会用超常的力量来奋起抵抗的。我和几位调皮的小伙伴往往在放学后不立即回家,而是一听隔壁猪叫就立即爬上校内的柳树,坐在树的最高处,看猪场捉猪。有的猪劲儿极大,不太矮的木栅栏一跃而过,然后满院飞奔。捉猪人使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和极端残忍的工具——一条长竿顶端有两个铁钩——努力把猪捉住。有时候竿顶上的铁钩深刺猪的身躯上的某一部分,鲜血立即喷出。猪仍然不肯屈服,带血狂奔,流血满地,直到筋疲力尽,才被人捆绑起来,嘴里仍然嚎叫不止,有的可能叫上一夜,等到第二天早晨挨上那一刀,灵魂或者进入地狱,或者进入天堂,除了印度相信轮回转生者以外,没有人能够知道了。这实在是极端残忍的行为。在高级的雍容华贵的餐厅里就着葡萄美酒吃猪排的美食者,大概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点的。还是中国古代的君子聪明,他们“远庖厨”,眼不见为净。

  我现在——不是当年,当年是没有这样敏感的——浮想联翩,想到了很多事情。首先我想到造物主——我是不相信有这玩意儿的——实在是非常残酷不仁。他一定要让动物互相吞噬,才能生活下去。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创造动物界吗?即使退一步想,让动物像牛羊一样只吃植物行不行呢?当然,植物也是生物,也有生命;但是,我们看不到植物流泪,听不到它们嚎叫,至少落个耳根清净吧。

  我又想到,同样是人类,对猪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曾在德国住过多年。那里的农民有的也养猪。怎样养法,用什么饲料,我一概不知。养到一定的重量,就举行一次schlachs fest(屠宰节)。邀请至亲好友,共同欢聚一次。我的女房东有时候就下乡参加这样的欢聚。她告诉我,先把猪赶过来,乘其不备,用手枪在猪头上打上一枪,俟其倒毙,再来动手宰割,将猪身上不同部位的肉和内脏,加工制成不同的食品,然后大家暂时或长期享用。猪被人吃,合乎人情事理,但不让猪长时间受苦,德国人这种“猪道主义”是颇值得我们学习的。至于在手枪发明以前德国人是怎样杀猪的,我没有研究过,只好请猪学专家去考证研究了。

  看杀人

  济南地势,南高北低。到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城南群山的雨水汇流成河,顺着一条大沙沟,奔腾而北,进了圩子墙,穿过朝山街、正觉寺街等马路东边房子后面的水沟,再向前流去,济南人把这一条沙沟叫“山水沟”。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上了一个红叉。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叉,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面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

  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当时军阀混战,中原板荡。农村政权,形同虚设。县太爷龟缩在县城内,广大农村地区不见一个警察,坏人或者为穷所逼铤而走险的人,变成了土匪(山东话叫“老缺”),横行乡里。从来没听说,哪一帮土匪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们绑票勒索,十分残酷。我的一个堂兄林字辈的第一人季元林,家里比较富裕,被土匪绑走,勒索巨款。家人交上了赎票的钱,但仍被撕票,家人找到了他的尸体,惨不忍睹,双眼上各贴一张狗皮膏药,两耳中灌满了蜡烛油。可见元林在匪穴中是受了多么大的痛苦。这样的土匪偶尔也会被捉住几个,送到济南来,就演出一出上面描写的那样的悲喜剧。我在新育三年,这样的剧颇看了不少。对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来说,了解社会这一方面的情况,并无任何坏处。

  旧社会有定期举行的买卖骡马的集市。新育小学大门外空地上就有这样的马市。忘记是多久举行一次了。到了这一天,空地上挤满了人和马、骡、驴等,不记得有牛。这里马嘶驴鸣,人声鼎沸,一片繁忙热闹的景象。

  骡马的高低肥瘦,一看便知;但是年龄却是看不出来的,经纪人也自有办法。骡、马、驴都是吃草的动物,吃草要用牙,草吃多了,牙齿就受到磨损。专家们从牙齿磨损的程度上就能看出它们的年龄。于是,在看好了骡马的外相之后,就用手扒开它们的嘴,仔细观看牙齿。等到这一些手续都完了以后,就开始讨价还价了。在这里,不像在蔬菜市场上或其他市场上那样,用语言,用嘴来讨价还价,而是用手,经纪人和卖主或他的经纪人,把手伸入袖筒里,用手指头来讨论价格,口中则一言不发。如果袖筒中价钱谈妥,则退出手来,交钱牵牲口。这些都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下等人”,不懂开什么香槟酒来庆祝胜利。甚至有的价格还抵不上一瓶昂贵的香槟酒。如果袖筒空谈没有结果,则另起炉灶,找另外的人去谈了。至于袖筒中怎样谈法,这是经纪人垄断的秘密,我们局外人是无法知道的。这同中国佛教禅宗的薪火相传,颇有些类似之处。

  九月九庙会

  每年到了旧历九月初九日,是所谓重阳节,是登高的好日子。这个节日来源很古,可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济南的重阳节庙会(实际上并没有庙,姑妄随俗称之)是在南圩子门外大片空地上,西边一直到山水沟。每年,进入夏历九月不久,就有从全省一些地方,甚至全国一些地方来的艺人会聚此地,有马戏团、杂技团、地方剧团、变戏法的、练武术的、说山东快书的、玩猴的、耍狗熊的等等等等,应有尽有。他们各圈地搭席棚围起来,留一出入口,卖门票收钱。规模大小不同,席棚也就有大有小,总数至少有几十座。在夜里有没有“夜深千帐灯”的气派,我没有看到过,不敢瞎说,反正白天看上去,方圆几十里,颇有点动人的气势。再加上临时赶来的卖米粉、炸丸子和豆腐脑等的担子,卖花生和糖果的摊子,特别显眼的柿子摊——柿子是南山特产,个大色黄,非常吸引人——这一切混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人声嘈杂,歌吹沸天的气势,仿佛能南摇千佛山,北震大明湖,声撼济南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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