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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研究》 作者:李敖

孙中山向清吏下跪求饶(1)

Txt小_说天/堂——伦敦蒙难罗生门

  十一月七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上有消息如下:

纪念国父逝世五十九周年
中视制播《伦敦蒙难记》

  根据国父亲撰《伦敦被难记》、《党支会藏》,胡汉民编《总理全集》与《中国古代名人列传》等书编剧而成的《国父伦敦蒙难记》,十一日下午四时将在中视频道播出,这是一出国语电视剧。

  《国父伦敦蒙难记》的历史背景是国父在前往英国,准备组织华侨,扩大革命力量时,腐败专横的清廷竟以诡计将国父诱入"中国公使馆",幸亏国父大仁大勇的精神和机智应变的能力,以及国父英籍老师康德黎的全力协助,才脱离虎口。

  当时,由于舆论的报导和介绍,使全世界不但公认国父是中国革命领袖,同时也促使国父在大英博物馆完成了三民主义的理论基础。《国父伦敦蒙难记》即完全依据史实演出国父伦敦蒙难十二天的经过,借以向逝世五十九周年的国父,表达敬意。

  中视当家小生崔浩然在演出国父时,内心严肃而庄重,生怕无法将一代伟人的凛然正气表现出来,而老牌演员李影的"康德黎"角色,将康与国父间的师生之情,发挥得淋漓尽致。

  为了看看国民党最近在宣传上"新猷"些什么,我在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居然浪费了一点时间,一边做工,一边断断续续看了这出电视剧。一看之下会失望,早在意中;但是边看边骂,却也稍嫌意外,边看边骂了国民党这种lousy宣传以后,我真忍不住要再写上一笔。

  孙中山如是说:

  国民党笔下的伦敦蒙难事件,其实真相是很"罗生门"的。

  换句话说,真相是有不同的说法的,并且有的说法还是矛盾的。

  对立的,包括孙中山自己的说法在内。我们先看孙中山自己的说法。《伦敦被难记》(《伦敦被难记》原文系英文,名为"Kidnapped in london",由甘作霖中译,中华民国元年五月初版,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以后各处所翻印均本此)中说法如下:

  一千八百九十六年十月一日,予始抵伦敦,投宿于斯屈朗(Strand,伦敦路名)之赫青旅馆〔注一〕。翌日即至波德兰(Portl and Place,伦敦区名)覃文省街(Devonshire Street)

  四十六号康德黎〔注二〕君之寓所相访。康君夫妇招待甚殷,并为予觅相近之舍馆曰葛兰旅店(Gray'sinn),使徙止焉〔注三〕。予自是即暂居,每日独处无聊,辄往伦敦博物院游览,或访各处之遗迹,观其车马之盛、贸易之繁,而来往道途,绝不如东方之喧哗纷扰。且警察敏活,人民和易,在在均足使人怦怦向往也。子无日不适访康德黎君,每至必取其藏书,读而消遣。一日,予饭于其家,康德黎君戏谓中国使馆与伊家为邻,盖过访之,因相视而笑。康德黎夫人戒曰:"子母然,彼公使馆中人睹子之面,行当出而相捕,解送回国耳。"予闻夫人言,益相与大笑,初不料后日竟成实事也。一夕,孟生医学博士(Dr.Manson)〔注四〕邀余往餐,孟生君亦子香港旧识,曾授予医学者。君亦笑谓予曰:"慎勿行中国使馆,致堕陷阱。"予以是于中国使馆之可畏,及其相距之不远,历经良友之告诫,非全无措意者。

  然予至伦敦,为日犹浅,途径未熟,彼良友之告诫,于予初无所济也。

  是年十月十一日,适值星期,予于上午十点半钟时,自葛兰旅店(葛兰旅店在伦敦霍尔庞Holborn之葛兰旅店街。霍尔庞区名)赴覃文省街,意欲随康德黎君等赴礼拜堂祈祷。正踯躅间,一华人悄然自后至,操英语问予曰:"君为日本人欤?抑中国人欤?"予答曰:"予中国人也。"其人叩予以何省籍,予答曰:"广东。"其人仍操英语曰:"然则我与君为同乡,我亦来自广州者也。"夫中国盛行不规则之英语,名曰pigeon英语,意即商业英语也。

  华人虽同隶一国,而言语多相扑格。譬如汕头之与广州,相距仅一百八十英里,视伦敦之与利物浦犹相近,然其商人之言语,乃彼此不相通,以是不得不借商业英语相通款。彼汕头人与广州人之商于香港者,多以英语相晋接,此足以见我国言语之歧杂矣。

  予途遇之华人,既知予为粤产,始以粤语相谈,且行且语,步履颇舒缓。俄而又一华人来,与予辈交谈,于是予之左右,乃有二人相并而行矣。二人且坚请子过其所居,谓当烹茶进点,略叙乡谊,予婉却之,遂相与位立于道旁阶砌。未儿,又有一华人至,其最先与予相遇者,即迤逦去。于是此留而未去之二人,或推予、或挽予,必欲强予过从,其情意诚挚非常,予是时已于阶砌傍屋之侧。

  正赶超间,忽闻邻近之屋门砉然而辟,左右二人挟予而入,其形容态度又似谐谁、又似周旋。一纷扰间,而予已入,门已闭,键已下矣。然予尚未知此屋为谁之所居,故中心无所疑惧。初予之所以犹豫不即入者,益急欲往访康德黎君及孟生博士冀同往礼拜堂,恐中途迟回而不及耳。造子既入门,睹其急遮之状,且屋字若是宽广,公服之华人若是众多,因陡然动念曰:是殆即中国使馆乎?又忆中国使馆在覃文省街之邻,意者予向时踯躅之所,必中国使馆左右之道途也。

  予入门后,被引至一室,室中有一二人与予接谈数语,又自相磋商数语,遂遣二人挟予登楼,予亦不之抗。

  既登搂,复入一室,令予坐候。未几,而二人又至,更挟予上,是为第三层楼,仍令入一室中,其室有窗,护以铁栅,窗外即使馆之屋后也。须臾来一须发俱白之老人,施施然饶有官气,一入室即谓予曰:"汝到此即到中国,此间即中国也。"

  言已就座,徐徐询予:"汝即孙文乎?"予曰:"然。"

  其人曰:"实告汝,予得驻美使臣来电,谓汝乘麦竭斯的号轮船游历至英,故令我拘汝于此。"

  予问曰:"拘予何为那?"

  其人曰:"汝前尝上策于总理衙门.请其转奏朝廷,汝策良佳,唯今者总理衙门急欲得汝,因令余暂相羁留,以待朝廷之命。"

  予曰:"然则予之留此,可告吾友乎?"

  曰:"否!是不能。唯旅馆中之行李,汝可草一函,此间人当为汝取之。"

  予告以欲致书于孟生博士,其人乃命人给予纸笔,予书中大意谓此身已被禁于中国使馆,请转告康德黎君,傅取予之行李带下云云。其人阅竟。曰:"函中何能书及被禁二字,汝可别缮一函。"予乃另缮曰:"顷予在中国使馆,乞告康德黎君,为予送行李至此云云。"

  是老人者,予初不知为何许人,厥后而始知其即声名鼎盛之马凯尼(Sir Halliday Marcartney)也。

  马凯尼君一转念间,忽又谓予可逞函告旅馆,不必托友代取。予答以予所寓者并非旅馆,除康德黎君外无知者,因以改缮之函授之。马凯尼唯唯,许为代寄。马凯尼之所以忽然转念者,盖欲借是以搜予行箧,或能得吾同党之姓名及往来之函耳。计诚狡哉。

  照孙中山的说法,他的被关入伦敦中国使馆,是走在路上,碰到广东老乡,两人以乡音交谈,"且行且语,步履颇舒缓"的,后来又来了一个老乡,大家一起聊,在他左右,就一边一个人了。他们请他到家里坐坐,"烹茶进点,略叙乡谊",他谢绝了,遂在路边又聊天。后来,又来了一位,最先跟他聊天的先走了,剩下的两位,一阵"情意诚挚非常"的推拉,他已到了路边的房子旁边了。"正超趄间,忽闻邻近之屋门窘然而辟,左右二人挟予而入,其形容态度又似谐谑、又似周旋。一纷扰问,而予已入,门已闭,键已下矣。"照孙中山这种说法,他的被关在伦敦中国使馆,是在一片粤语发音中的半推半就,是非自愿入使馆的。不但如此,在康德黎老师戏言何不一访中国使馆的时候,康师母还特别警告过他,并且孟生医学博士也警告他,'慎勿行中国使馆,致堕陷饼"。可见他从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抵伦敦,到十一日被关进使馆前,十一天中,绝未近中国使馆一步,更别提身入虎穴,自行进入使馆了。

只是"派人密尾行踪"而已

  但是,孙中山这一说法,若是真的"完全依据史实",即跟现在已经能够看到的当时秘件不符。现在我们得知:孙中山在美国时,行踪就早已被清廷注意,清廷驻旧金山总领事冯咏蘅,就曾向清廷驻美公使杨儒有报告如下:

  孙文……身材短小,面黑微须,剪发洋装,由檀山行抵金山。同伴有二洋人:一名卑涉,亦美国金山人,素系檀岛银行副买办;一名威隆,亦美国人,向在檀岛服宫,前次创议废主,因其未隶檀籍,所谋不逞。均抉厚资,居檀日久,是否孙文同党,尚难臆断。唯见同船偕来,交情甚洽。孙文借寓金山沙加冕街第七0六号门牌华商联胜杂货铺内。闻不日往施家谷〔注五〕转纽约,前赴英法,再到新加坡。并闻有沿途联络会党、购买军火、欲图报复之说。该犯随身携带私刊书册两本,虽无悸逆实迹,检其上傅相〔注六〕书,确有该犯之名,显系孙文无疑。现将原书设法觅取寄呈,俟访问该犯赴纽行期,再行电禀。查阅该犯书册两本:一系摘录明黄梨洲《明夷待访录》中《原君》、《原臣》二篇,卷端加一小引,自称杞忧公子〔注七〕;一系上李傅相书,洋洋万余言,自称文素在香港习西医,已蒙考取,敬乞傅相专委办农务。两种文笔俱畅达,昨已附致总署备核矣。

  杨儒得冯咏裔报告后,就电报北京总署。总署回电说:"孙文将往欧洲何国?偕行洋人系何国人?附搭某船?希确查密电龚使(清廷驻英公使龚照瑷)酌办。英能援香港、缅甸交犯约代拿固妙;否则该匪若由新加坡潜结党恶内渡,应先电粤督预防,新加坡领事亦应饬其认真查访。"七月十八日,清廷驻美公使致函驻英公使,说:"因中美交犯(引渡)另约,迄无成绪,此间无从措手,总署深知,故有转电尊处,援约代拿。""援约"就是援咸丰八年(一八五八)《中英条约》第二十一款〔注八〕,和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滇缅条约》第十五款〔注九〕,当时清廷盼能援这两个引渡条约由英国官方"代拿"孙中山,可是,英国政府采罪刑法定主义,引渡条约中既然只限于"香港"和"缅甸",英国本上就不能适用。八月八日,清廷驻英公使复驻美公使信,就提到:

  唯查此种罪犯,按西洋章程情形视之,在本国固法无可这;这逃至他国,他国即视为公犯,向无交出之例。俄之子白彦虎,即其明证也。弟已密饬代理新加坡总领事刘牧玉麟,预为筹备,并密查孙文有无党羽以及熟识之人在坡。如该犯果来欧洲,俟尊处探确电知后,弟当援约与英廷商办。若英不能代拿,则唯有窥其动静、探其逃踪,遵照署电,电知粤督预防,于其内渡时设法兜拿耳。

  正因为驻英公使全无把握,所以在十月二日,在孙中山抵英后第二天,这位公使在致北京总署电中,有这样的文字:

  接杨使函电悉。饬拿粤犯孙文,该犯现由美到英,改洋装无辫,外部以无在英交犯约,不能代拿,现派人密尾行踪。瑷寝。

  这样过了八天,十月十日,他致电给驻美公使,也说:

  密。孙文已到英,外部以此间无交犯约,不能代拿。
  闻将往法,现派人密尾。瑷支。

  这些文件,都证明了直到十月十日——孙中山抵英第十天——的时候,清廷中国使馆对他都没有亲自捉拿的意思,只是"派人密尾行踪"而已、"派人密尾"而已。

孙中山自己大意

  不料到了十月十一日,突然有了转机。现查当时往来密电如下:十月十一日,驻英公使致北京总署电:

  密。孙文到英,前已电达。顷该犯来使馆,洋装,改姓陈,按使馆即中国地,应即扣留,唯时解回,约颇不易,当相机设法办理。祈速示复,勿令窦使〔注十〕知,并请电粤督。瑷歌。

  同一天,有"札稿"说孙中山这一"洋装,改姓陈"的事:

  为札饬事:照得木大臣接准出使美国大臣杨函电内开:"接奉总理衙门迭次函电内称,粤东要犯孙文谋乱发觉,潜逃外洋,饬即随时查拿"等因、该犯现由美到英,改装易姓,适来本署。查公法:使馆即中国地,自应扣留,除电请总署示遵,并饬参赞马格里密查外,相应派员监守。

  查翻译官邓丞廷铿,精细耐劳,即派该员督同武卉车德文,并洋仆二名,轮流看管。事关谋逆要犯,该员务当格外小心,毋任泄漏消息,趁间遁逸,致干大咎,切切,此礼。

  右札驻英国翻译官邓丞廷铿准此

  第二天(十月十二日),北京总署复电:

  歌电悉。能按公法扣留,英不问,固好。解粤应设何法,能免英阻,且必到粤,望详商律师。谋定后动,无令援英例反噬,英又从而庇之,为害滋大,切望详慎。鱼。

  十月十四日,驻英公使再电北京总署:

  密。鱼电敬悉。孙无忌惮,自来使馆,势应扣留。据问看管之邓翻译言,〔孙〕欲谋大事,唯时未至等语。有西人知粤督几为所害,是反形已露。外部既以香港、缅甸约不能施之英京,现筹购商船,逞送粤,不泊英岸,可无他虞。船价煤工约需七千镑,得载二千余吨船一只,不用,变价亦可。否则释放,仍派人密尾,穷其所往,亦不露痕迹。统乞速示遵行。瑷庚。

  十月十六日,驻英公使再电北京总署:

  庚电未奉复,扣留至今,外无知者;释放亦宜早,免露痕迹,乞速示。瑷蒸。

  十月十六日,北京总署复电:

  庚电悉。购商船逞解粤,系上策,即照行。七千镑不足惜,即在汇丰暂拨,本署再与划扣。唯登舟便应镣,管解亦须加慎,望盖筹周备,起解电闻,以便电粤。蒸。

  十月二十三日,驻英公使再致电北京总署:

  孙犯已在馆扣留十三日,有犯党在馆旁逻,馆中人出入,亦必尾随,日夜无间,竞无法送出。外间亦有风声,船行亦不敢送,只得将购定之船退去。与外部商允,如孙回香港,必由港督严察,并请具文以凭饬港督照办等语。因将孙犯释放,仍派人密跟。瑷筏。

  根据上面这些当时的原始文件〔注十一〕,我们清楚看到:当时直到十月十日为止,驻英中国使馆的人,都没有亲自捉拿孙中山的意思;直到十月十一日孙中山自己大意,"改装易姓"、"无忌惮,自来使馆",他们才见人起意,觉得"使馆即中国地,自应扣留。"于是案情急转直下,好戏出场矣!

钦命要犯上了门

  孙中山自己大意,显然低估了清廷的办事能力。清廷虽然无法搞今天"校园间谍"那一套,但是雇老外来跟踪,却也相当拿手。我们试看一下当时洋侦探在十月一日到五日间的跟踪报告:

  马格里爵士〔注十二〕
  波德兰
  关于孙文事件

  爵士:

  关于我们十月一日通信上所提的事,我们现在报告你。我们在赫胥旅馆方面,做有系统的监视。在一日那天,就是星期四,此人于下午四点半钟外出,沿着斯屈朗走,经过佛立特街(Fleet Street),到露朅特场(Ludgate Circus),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以后又回到旅馆。那时候是下午六点三十分,以后就没有看见他出来了。

  在二日星期五那天,他于上午十点三十分离开赫骨旅馆,雇了一个一0八五0号四轮马车装行李,坐到葛兰旅店街八号,将行李运入,该人亦进去。

  他在该处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出来,步行列牛津街(Oxfordstreet),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于是走进上霍尔庞(High Holborn)一一九号(文具店),再进加快食堂(Express DairyCo.),吃了中饭,于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

  下午六,点四十五分他再出来,走到霍尔庞的一个饭馆里停留了三刻钟,再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的时候,已经八点三十分钟,就不再看见他了。

  以后每天都有人监视他,但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此人常在主要的街道上散步,四周顾望。他不在家里吃饭,到各种饭馆去吃。

  提起你电报里所说的一层,我们可以说在监视期间,他不曾见过什么中国人。在利物浦听说有几个在"Majestic"和他同船的人,答应到伦敦来看他。

  讲到照相这个问题,我们恐怕非等到天气好些,不能办到。

  无论如何,我们对于这点总是尽力注意。

  你忠实的司赖特侦探社(签名)〔注十三〕

  可见孙中山的一举一动,都已在清廷中国使馆的雇人窥视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孙中山居然还"洋装,改姓陈",跑到使馆中去,钦命要犯上了门,不惹出麻烦来,又岂可得乎?

  "不得不如此立论耳!"

  既然是孙中山自己进入使馆的,孙中山为什么要在《伦敦被难记》里说与真相不符的话呢?这个答案,孙中山"四大寇"老友之一陈少白,在《兴中会革命史要》里道出了原委。陈少白说:

  当时孙先生怎样会被公使馆拘留起来呢?照孙先生自己做的伦敦蒙难记所说:是道遇公使随员邓廷铿(号琴斋),自言是香山同乡,他乡遇故,就拉到邓家内谈天。原来他的家,就是中国公使馆。以后先生又遇到好几次,未了一回,就被挟持登楼,禁诸室中。但是实际,并不是这样一回事。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公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的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

  孙中山另一位老同志邓慕韩在《孙中山先生传记》里也说:

  按先生伦敦使馆被难有二说:一为使馆计诱,即先生自著《伦敦被难记》所述;一为先生自进,即先生事后对人所言。……以情理论,应取自进说,缘诱先生为邓廷铿,时不过为一使馆微员,途遇一乡人,安知即为先生?即知之,于仓卒间安敢行此非常手段。必须奉准公使,详商办法,然后进行。须历若干时间,方能办到,断无即遇即禁如此之速。《伦敦被难记》所云计诱者,盖著是书时,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满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论耳。夫明知使馆尚敢进去,益见先生革命之勇敢精神。特将采录理由,附识于此,以释群疑。

  孙中山另一位老同志冯自由在《革命逸史》第一集中也说:

  中山每日造康寓叙谈,因于途上与使馆随员邓琴斋邂返,邓与中山为旧识,他乡遇故,颇与往还。邓之友人亦以乡谊之故,渐相结识,但不知为孙文耳。九月初五(阳历十月十一日)中山偶过使馆门外,遇同乡数人子道,各以粤语问讯,并邀中山入室,略叙乡谊。中山从之,入门后,即被二人挟持登搂,禁诸室中。

  可见孙中山早就知道他自动去的地方是哪里,他写《伦敦被难记》故意说不知是使馆,并说自己在入门前被挟持,目的是"欲得外人同情,增加满清罪戾,不得不如此立论耳"!

  由此可见,《伦敦被难记》的写作,是当时政治宣传品,政治宣传品的目的是政治宣传,不能算是信史,用信史眼光去看,就未免太不了解政治人物了、就未免太天真了(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自承:"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义,处处打几分折头,庶无大过矣!"

  《戊戌政变记》在当时也是政治宣传品,不能算是信史)〔注十四〕。

孙中山写悔过书

  孙中山在使馆被禁后次年,他在《伦敦被难记》中回忆:

  马凯尼君临去时,即阖予室之门,并下键焉;自是予遂幽禁矣。未几,闻门外有匠人施斧凿之声,则于原键外更增一键也。且特遣中西人各一监守门外,有时或于二监者之外更添一人。当最初之二十四小时内,其中国监守二人,时或入室与予相语。其于被禁之原因,虽无一语宣泄,予亦不之问。然曾告予以顷者相见之老人即马大爷,予审为马凯尼也。大爷者官场通俗之尊称,犹当时驻英公使龚某之称龚大人也。使臣与外人酬酢不用真名,遂使外国人称之曰大人。时不知英政府公牍上之往还,亦称龚大人否耳。中国官场及外交礼节,往往有以一字之微,而易尊重为侮慢者。西人之于中国文学风俗未经弹心研究者,实难明了。故彼外交官辄喜于晋接之间,以言语文字愚弄外国人,偶或占胜,即洋洋然自得曰:"洋鬼子被屈于我矣。"其可笑一至于此。

  予被禁后数小时,忽有一监守者入,谓率马凯尼君之命,搜检予身,因探取予钥匙、铅笔、小刀等物;然幸予另有一衣袋,中藏钞票数纸,未被检取,故彼所挈以去者,仅无重大关系之文件数纸而已。监守者复询予需何饮食,予仅令取牛乳少许而已。

  他又说:

  被禁之第四日晨,有一自称唐先生者来视予,彼盖诱予入使馆之人也。唐先生就座,做然曰:"前日之强君至此,乃公事公办,义不容辞,今日之来,则所以尽一己之私情。我意君不如直认为孙文,讳亦无益。(李敖按:前引《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已向"一须发俱白之老人'、承认自己是孙文,"唐先生"又何能再出此言?)盖此间均已定夺一切,且君在中国卓有声望,皇上及总理衙门均稔知汝之为人,君姓名已震铄环球,即死亦可以无憾。总之,君在此间实生死所关,君知之乎?"

  予曰:"不然,此间为英国辖境,非中国之属地,公等将何以处余?按诸国际交犯之例,公等必先将拘予之事闻子英政府,予意英政府必不能任公等随意处置也。"

  唐答曰:"吾挤不愿更与英政府为正式之授受,今已事事停妥,轮舟亦已雇定,届时当箝君口,束君肢体,畀赴舟上,而置于严密之所。及轮抵香港,当有中国炮舰泊于港口之外,即以君移交彼舰,载往广州,听官吏鞠审,并明正典刑。"

  予曰:"公等此举,未免草率过甚。盖予在舟中,或得乘机与在舟英人通消息也。"唐微笑曰:"否否,君虽万能,亦难出此。盖君登舟之后,即有人严密监视,与在此无异。苟有可与外人通消息之处,吾等必先事杜绝,绝不便君有丝毫间隙可乘也。"予又曰:"舟中员司未必与使馆沆瀣一气,其中安知无矜悯我而为我援应者?"

  唐曰:"愚哉君也。是轮船公司乃马凯尼君所深识者,该公司人员自当遵马君之命而行,绝不为吾辈梗。"

  唐又续曰:"是轮船者,属于格来公司(Glean),本星期内未必启程(按:唐某与予谈话之日为十月十四日即星期三),盖公使为经济起见,不欲专雇是船,因令其先载货物,而行旅之费,则由使馆全认。这次星期,装载货物既竟,君亦须附载以行矣。"

  予谓:"此等计划,欲见诸实行亦良难。"

  唐曰:"此著如不果行,则予侨亦不妨戮汝于此.借免周折。盖此间即中国,凡使馆中所为之事,绝非他人所能干涉者也。"

  唐言已,又侃侃然举高丽某志士事为我劝慰,并资启迪。盖某志士自高丽出奔至本,被其同国人诱赴上海,戕毙于英租界内,由华人将志士遗骸运往高丽,高丽政府戮尸示惩,而其找毙志士之凶徒,则获重赏并擢高位焉。

  唐口述时,手舞足蹈,意兴甚豪。盖彼以为此次捕予有功,将来中国政府亦必加以重赏,赐以高位也。

  予问曰:"予殊不解公等何残忍若是。"

  唐曰:"皇上有命,凡能生致汝或取汝死命者,皇上均当加以不次之赏。"

  予又进逼曰:"君须知高丽志士之案,即中日开衅之一国。今公等致予于此,或招起极大之交涉,未可知也。

  将来英政府对于使馆中人,不免要求中国政府全数惩治。

  况君为粤人,吾党之在粤省者甚多,他日必出而为予复仇,岂第君之一身可虑,甚或累及君之家族,其时君将追悔莫及矣。"

  唐某闻子言,不觉色变,顿易其豪悍之口吻曰:"凡我所为,皆公使之命,我此来不过为彼此私情计,俾君知前途之危险耳。"

  是夜十二,久钟时,唐又至吾室,与我谈话。

  予曰:"君如真为我友,则将何以援我?"

  唐答曰:"此即我之所以来也,我当竭尽吾力,希望脱君于厄。吾今方令匠人密制二钥,一可启此室之门.一可启使馆之前门,我之所以如此者,因掌钥者系公使之亲随,绝不肯授我以钥也。"

  余问以出险当在何时?唐答称:"必须俟诸次日即星期五(按:此时己在礼拜三夜十二点钟以后,己为星期四,故所谓次日即星期五)。星期五清晨二点钟时,我或能乘隙而来,援君出此罗网,未可知也。"

  当唐辞出时,又告我星期五清晨必来相援,汝可预备云云。然唐去后,予仍取片纸,书数语,俟星期四(即十月十五日)上午授于英仆,乞其密交康德黎先生。及下午,唐又来云:"此纸已由英仆逞呈使馆,马凯尼君见之,即向我大肆垢詈,谓不应以使馆密谋告汝。是在吾虽有援救之心,而汝此举实足破坏吾计划,未免自误。"

  子乃问以尚有一线生机否?唐曰:"生机尚未尽绝,但君以后必须依我命而行,切勿再误。"

  唐乃劝我致书公使,求其相宵。吾从之,唐立命西仆柯尔取纸笔墨水至,吾请换中国文具,因上书公使应用汉文,未便做西字也。

  唐曰:"否。英文甚好,因此间大权均操子马凯尼之手,公使不过坐拥虚名而已。君之此书,宜弄马凯尼也。"

  予问书中宜如何写法?唐曰:"君必须极力表白,谓身系良民,并非乱党,只以华官诬陷至被嫌疑,因亲到使馆,意在吁求昭雪云云。"

  予即在唐某之前,照其授意书成一长函,搁叠既毕,照例应子纸背标明受书人之姓名,唐乃为予读马凯尼姓名之拼法曰:"Sir Halliday Marcartney"。益此时予但知其姓氏之音为马凯尼,而犹未知其拼法。既而吾授信子唐,唐怀之而去,此后遂不再见此人之面矣。

  吾此举实堕入唐某之好计,可谓愚极。玉书中有亲至使馆吁求昭雪等语,岂非授以口实,谓吾之至使馆,乃出于自愿,而非由诱劫那?虽然,人当陷入深渊之时,苟有毫发可以凭借者,即不惜攀援以登,初不迫从容审择,更何能辨其为好伪那?

  唐曾告我,凡我所书各函,均由仆人出首子使馆,并未达于诸友。此时吾自思希望已绝,唯有坐以待毙耳。

  孙中山笔下"自称唐先生者"就是邓廷铿,他是当时的翻译。

  邓廷铿出现,目的是在骗取孙中山"求其相宥"的悔过书,孙中山自承被骗"可谓愚极",但是"人当陷入深渊之时,苟有毫发可以凭借者,即不借攀援以登"。他自感无法,只好"吾从之"。

"不免一时愚昧"

  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写这一悔过书的经过说:

  这是邓针对孙急切脱险愿望,进一步施用这种言语使孙产生恐惧懊悔感。"未免自误"就是说已濒临绝境。

  但孙追问邓"尚有一线生机否"?邓听到这句话,真是"恰中下怀"。因改以诱惑语态答复孙:"生机尚未尽绝,但君以后依我命而行,切勿再误!"

  邓所谓"依我命而行",即劝孙"致书公使(龚照瑷),求其相宵"。孙先生自述:"吾从之。邓立命柯尔取纸笔墨水至。吾请换中国文具,因上书公使自应用汉文,未便做西字。邓曰:'否。英文甚好。因此间大权均操于马格里之手,公使不过坐拥虚名而已。君之此书,宜弄马格里。'"

  邓又进一步指示书翰内容:"君必须极力表白,谓身系良民,并非乱党。只以华官诬陷致被嫌疑,经美时曹往使馆请求昭雪,未得晤见,故特来英,亲到使馆,意在吁求昭雪。"孙面对当时残酷现实,唯有以死里求生保存此身再困辩正决心,按照邓所授意写成一函,摺叠后,邓又指示写上受信人马格里的英文姓名。于是邓满意地怀挟这一文件离去。

  孙先生在康德黎等援救出险后,是年十一月四日,对英国政府律师陈述:当时所以一切听邓摆布,实因确认这是唯一仅有的一条获得自由的万一可能的机会。满清使馆确实是在进行押解他回国"正法"-如果竟成为事实,对中国革命前途的影响实在非常恶劣。至于手写"亲至使馆吁求昭雪"是绝对不符事实,只是为求出险,听从邓廷铿授意书写而已。孙先生于《伦敦蒙难记》中指陈:

  吾此举实堕入邓某之好计,可谓愚极。盖书中有"亲至使馆求昭雪"等语,岂非授以口实:谓吾之至使馆,乃出于自愿,而非诱劫那?虽然,人当陷入深渊之时,苟有丝毫可以凭借者,即不惜攀援以登。初不这从容审择,更何能辨其为好伪那?

  孙先生又进一步说明:

  予之所以惴惴以惧者,目前之生命事小,将来之政体事大。万一吾果被递解回国,清政府必宣示全国:吾之被建回华,实由英政府正式移交。自是以后,中国国事犯将永无在英存身之地。吾党一闻此言,必且回想金田(太平)义军起义之后,清政府实赖英人扶助之力,始奏凯旋。

  国人又见吾之被逮于英而被戮于华,亦必且以为近日革命事业之失败,仍出英国相助之功。自是而吾中华革命主义永无成功之望矣。

  且予在旅馆中行李之外,尚有文件若干。如为中国使馆所得,则株连之祸,不知伊子胡底。幸康德黎夫人能为予预料及此,毅然赴旅馆,尽取子书犊,捆载而归,付之一炬。是其识力,诚大有造于吾党也。

  可见孙先生在九死一生之际,仍随时面对"历史镜子,以吸收教初,引用金玉均及英国协助清廷打击太平军往事。但濒临绝望,固不免一时愚昧。孙先生于此反省自责,以资警惕。因革命工作冒险犯难,随时有再陷虎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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