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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的坎》 作者:金振业

第14章 管理坎:“另类”风格带来的是是非非(4)

  2001年,由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现代城项目接近尾声,姚军、谢光学离开红石公司,加盟建华时代房地产公司,但仍是红石公司的股东。由于离开了红石公司,所以他们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越来越不知情。2004年5月,姚军等人因长期不了解红石公司的财务状况,委托律师到工商局查询红石公司在“北京现代城”项目收益的真实情况,查询的结果让他们非常吃惊。原来红石公司已不再是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其股权已经全部被转到SOHO中国有限公司名下,而SOHO中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潘石屹的妻子。

  相关媒体称,2002年3月,潘石屹就单独将红石公司所持中鸿天20%的股权转让给SOHO中国有限公司,这无疑造成了红石公司其他股东在“北京现代城”项目上的损失。不久之后,潘石屹又单独将红石公司在建外SOHO项目中100%权益无偿转让给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几位原告认为,这两次转让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因为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红石公司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投入。

  2004年6月,三位原告将潘石屹及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他们的意见是,在潘石屹主持红石公司期间,既没有按照章程就重大问题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又没有及时向股东通报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使他们无法了解自己作为股东的公司的经营及财务运转情况。不久之后,北京高院正式受理了这起诉讼。

  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为:一、潘石屹对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给予书面道歉;二、北京红石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石屹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该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并对红石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作出真实合理的解释;三、潘石屹对红石公司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不低于人民币1亿零50万元的赔偿;四、潘石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五、判令本案第二被告对红石公司在建外SOHO项目转让中遭受的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六、判令本案第三被告对红石公司在“北京现代城”项目投资中丧失的权益及遭受的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尽管三位原告早已与潘石屹分道扬镳,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四人曾经共患难、历风雨,是亲如兄弟的创业伙伴。曾经的兄弟,如今却要对簿公堂,感情上潘石屹很难接受。不过面对现实的利益纷争,潘石屹又不得不勇敢地面对。潘石屹应该如何摆平这感情与利益的天平呢?

  潘石屹的战术

  1.尝试和解决纠纷

  由于此次纠纷涉及的金额巨大,在社会及媒体中所带来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潘石屹不想让这件事情影响公司的声誉。

  当然,最重要的是,潘石屹与三位原告曾经是一起共患难的创业伙伴,他们之间曾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潘石屹曾在媒体中公开表示,他与三位原告是患难与共的兄弟和朋友。潘石屹不希望这些经济纠纷让他们从此变得对立。所以,当这场纠纷走到诉讼程序之后,潘石屹开始变得积极主动起来,并一再表示不希望闹到法庭上去,上了彼此的感情。

  于是,双方开始积极尝试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一份和解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同。首先,双方代表先就金额和主要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想法差距不大,那么就尽快把它完善,达成和解,如果双发差距很大,那么下一步就是由原告方的律师和潘石屹见面,潘石屹的律师与原告见面,争取说服对方。

  如果这样依然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则由三个原告去公司看账,把公司所有的账册全部仔细看一遍,如果原告认为误解了潘石屹,则原告就主动撤诉。走到这一步,和解也就有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潘石屹还提出,如果自己的律师不能说服三位原告,他便自己亲自去说服他们,不要律师参加,他一个一个去谈。

  可见潘石屹是的的确确拿出了和解的决心了。毕竟在他看来,与曾经的创业伙伴之间的友情才是最重要的。

  2.绝不占小股东的便宜

  潘石屹遭到原来的合作伙伴索赔的事件因为所涉及的赔偿金额巨大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潘石屹以及三位原告在本次纠纷中的角色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他们之中,潘石屹占有红石公司85%的股份,是绝对的大股东,而三位原告分别占股2.5%,合并起来也才7.5%,属于十足的小股东。由于在信息掌握及股权方面小股东都全面处于劣势,有很多小股东甚至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在一般的情况下,小股东都是屈从于大股东的。由于涉及金额巨大,此次姚军等三位小股东起诉潘石屹被业界称为“中国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标志着小股东的雄起。

  当然,关于这样的说法,主要是由于当前商业法规的不健全,业界把此事当作了维护小股东权益,规范大股东义务的一个绝佳机会。但是,此事对于潘石屹而言却是不同的意义。这是涉及到其商业信誉,及商业道德的问题。为了向公众表情态度,潘石屹向外界明确传达了“绝不占小股东便宜”的信息。

  潘石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刚听到被起诉的消息后,非常的震惊。这三位小股东都是我多年非常好的朋友,《中国青年报》的记者采访我时,我反复叮嘱她,不要写错,不要因为我的话伤害了我们多年的感情,该记者的文章中倒是非常忠实的表达了我的想法。最近几天,我与谢光学、姚军多次通电话,协商这一件事情。汪钢因为人不在美国,去加拿大出差了,没有联系上,我相信这些事情通过我们的协商,会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和他们是多年的朋友,朋友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朋友的不幸就是我的不幸。我绝不会占小股东和朋友的便宜。”

  坎外真经

  1.大股东应该妥善处理与小股东的关系

  在一个企业中,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是企业股权的拥有者,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都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大股东往往利用自己的股权优势操纵公司的经营事务。很多小股东别说参与公司决策经营,他们甚至连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

  小股东愿意把钱投到项目中与大股东合作,本身就是对大股东的一种信赖。大股东不能因为对公司的经营有支配权就无视小股东的利益,而是应该在保护小股东利益方面尽到自己忠实的义务。同时大股东也应该认识到,与小股东之间发生的利益冲突将带来不利的后果。比如,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公司价值的下降,不管是大股东通过某种方式转移公司的资产或者利润,还是由于冲突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还将导致公司投资决策的非效率以及企业规模的非效率。

  正因为如此,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大股东应该妥善处理与小股东的关系,忠实地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在企业伙伴向潘石屹进行天价索赔的案例中,潘石屹作为大股东在处理与小股东的关系时,的确有些失误的地方。首先,潘石屹如果想要转让股份,应该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要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而不能单独决定;其次,当初那些小股东离开公司,另谋他职之时,潘石屹应该果断地将其股权收购,这样管理起来会更加顺畅。

  2.友情至上,要处理好感情与利益的关系

  商场如战场,在一个以追求利益为目标之一的环境中,因为利益而破坏感情的案例比比皆是。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例子,几个非常要好的同学或者朋友,相约一起创业。在企业初创时期,大家精诚团结,患难与共,经历无数坎坷,终于将企业做出了一些成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结下了深厚的优异。

  但是,当企业的经营取得一定成绩之时,曾经的兄弟朋友往往因为利益的分配而发生纠纷,有的可以好聚好散,有的却是彻底谈崩,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中国的很多著名企业家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曾经的万通六君子,虽然是理念差异在主导分离,但其中步伐利益问题;著名的联想“倪柳之争”,让曾经共患难的柳传志和倪光南分道扬镳;史玉柱才初创时期,在掘得第一桶金之后,合作团队也因为对利润的分配分歧最终不欢而散……

  其实,想想这又是何必呢。其实对于很多企业家,特别是成功的企业家来说,多赚多少钱对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他们赚钱的目的不是因为他们缺钱,很多是因为他们希望通过赚得更多的钱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再这样的心理的主导之下,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即使面对曾经同甘共苦的友情之时,也可能选择利益。

  不过,金钱对于企业家来说是赚不完的,同时也是企业家只要努力就可以赚得的。但感情,特别是那些曾经共患难、历风雨的真情却是可遇不可求。可以说,真正的友情是用金钱买不到的珍宝。当人至暮年,回顾往事,能给人真正美好回忆,承载寄托的绝对不是金钱,而是真情。所以,虽然身处竞争激烈的商场,在利益与友情之间,还是要秉承友情至上,把握那些难得的情感。

  第十二道坎:“停电门”拷问SOHO中国

  潘石屹开发的SOHO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商铺和写字楼,对物业管理的依赖度很高。长期以来,为了获得立竿见影的资金回报,潘石屹都立足于做房地产的下游,并且将散售模式奉如圭臬。不过,由于分散销售的模式令业主各自为政,商用与家居相互混杂,给项目的物业管理留下了隐患。SOHO中国旗下的建外SOHO就因为散售模式导致业主拖欠电费,闹出了“停电门”。

  这一事件的发生不仅使得业主潘石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十分紧张,同时也拷问着SOHO的商业运作模式。面对“停电门”的拷问,潘石屹改如何应对呢?

  2009年11月初,电力公司在位于长安街沿线最大的高档社区——建外SOHO张贴停电通知,警告该社区在11月18日前如不缴纳600余万元的拖欠电费,将随时采取停电措施。

  建外SOHO就是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的项目之一。建外SOHO位于北京市东三环总,占地面积为12.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70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9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1万平米,由18栋公寓、2栋写字楼、4栋SOHO小型办公房及大量裙房组成。这是一处将居住、工作、休闲融为一体的高档小区,曾被媒体称为北京“最时尚的生活橱窗”。建外SOHO里面又分为东、西两个小区,本次发生“停电门”事件的东区。

  2009年,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宾至国际与电力公司达成协议,缴纳了220万元欠费,电力公司暂缓停电。然而,在缴纳电费的过程中,潘石屹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宾至国际又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

  因为在潘石屹看来,建外SOHO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件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由于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善,导致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了一些纠纷,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导致这个高档小区里竟然开始停暖、停热水、拉闸停电。为了解决停电事件,潘石屹绕开物业,开通私人账户接受业主的电费和物业费缴纳,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潘石屹的账户中就收到了百余名业主的近300元欠费,潘石屹自己也缴纳了6万元物业欠费。

  然而,建外SOHO东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宾至国际物业公司对潘石屹的做法却表示强烈的反对。物业公司表示,自己和电力公司签订的缴费合同,如果潘石屹私自收取电费并缴纳,将造成缴费关系的混乱。同时,宾至国际物业公司解释称,“停电门”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在于包括潘石屹在内的部分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现在潘石屹让部分业主通过自己公司账号来交纳物业费、电费的做法没有任何道理。

  不管双方的理由如何,有一些业主,包括潘石屹在内存在欠电费、供暖费和物业费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批业主不交费呢?

  潘石屹公开的表述是,现在的宾至国际物业公司并不具备管理建外SOHO东区这样小区的资质,所以业主们拒绝缴纳相关费用。

  宾至国际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Pinnacle的全资子公司。Pinnacle成立于1979年,总部设在西雅图,在美国有四个地区运行部、25个分部,是美国规模最大的物业公司之一。该公司声称,在接管建外SOHO小区之时,其资质是临时三级,的确不够管理如此标准的小区,但是公司最初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的是临时托管协议,临时托管意味着可以把资质的问题先放在一边,这些是业主大会通过的。而导致在管理上出现一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自身的不负责任,而是前物业管理公司赛特物业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在宾至国际物业公司接管建外SOHO东区后一直从中作梗,在小区散发传单,甚至打电话到业主家,阻挠业主缴纳相关费用,导致相当一部分费用无法收取。

  宾至国际物业公司与赛特物业公司的矛盾属于新旧物业的交接矛盾。在中国,新旧物业交接引发矛盾的不只这一起,甚至可以说,新旧物业公司能够顺利交接的非常少。

  整个事件折射的最主要的问题,其实就是开放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分离的问题。由于物业管理的毛利极低,对于众多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不愿意将经历花在这些非核心业务上,所以物业管理几乎从来都是处于被边缘化和补充者的地位。很多房地产在进行销售之时,都是将房子和物业进行捆绑销售。也就是房地产开放商会最初指定一个开发商,在业主入住率达到法定比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聘任新的物业公司。但更换物业公司十分复杂,新旧交接也很难完成,这种临时绑定很多都成为终身绑定。由于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只提供最基本的服务,根本达不到业主对于物业的要求,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矛盾就在所难免了。

  当时,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极不平衡,处于比较无序的阶段。尽管如此,潘石屹基于自己做房地产下游的定位,以及自身超强的销售能力,他并没有抓起物业管理这一项业务来。

  不过现实的情况已经对他的既定战略提出了挑战,首先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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