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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时刻》 作者:小布什

第2章 戒除酒瘾 (1)

  “你还记得你最近一次没喝酒是什么时候吗?”劳拉问我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她语气冷静而温和。她并不是在指责或唠叨,她期待我能给她一个答案。我的妻子非常善于选择时机,而这次,她又选对了。

  “当然记得啦。”我不满地答道。然后我开始回想过去的一周。周一晚,我和几个朋友喝了几瓶啤酒。周二,我用当酒和白兰地酒犒劳了自己--这是我晚餐后的最爱。周三,我把芭芭拉和詹娜哄睡着后,又喝了一些波旁和七七(Bourbon and Sevens)。周四和周五晚上又是两个啤酒之夜。周六,我和劳拉跟几个朋友聚餐。晚餐前,我喝了马蒂尼,晚餐时喝了啤酒,晚餐后又喝了当酒和白兰地。哎呀,我的上一周没及格呀。

  于是,我又绞尽脑汁,回想到底有哪一天我是滴酒未沾的。过去几周,过去一个月,甚至更长,我无法想出一天不喝酒的。喝酒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我很容易养成习惯。我从大学起养成了抽香烟的习惯,一直抽了9年,之后我戒了香烟,转而吸鼻烟,又戒了鼻烟,取而代之的是嚼烟叶,最后我又抽起了雪茄。

  一段时间以来,我总是企图为自己喝酒的习惯做辩解。我比老家得克萨斯州米德兰的一些酒鬼朋友要好得多,因为起码我白天不喝酒,工作时不喝酒,而且我身体状况良好,坚持每天下午慢跑--这是我的另外一个习惯。

  后来,我意识到我跑步不仅仅是为了保持健康,也是为了排出体内的毒素。劳拉的这一个小问题却引出了我对自己生活的更多思考。扪心自问,我是想把时间花在待在家里陪女儿,还是想在外面喝酒?我是愿意与劳拉一起在床上看书还是愿意在全家人都入睡后去喝波旁酒?我会与万能的上帝越走越近,还是让酒精变成了我的上帝?答案都了然于心,但拿出毅力,洗心革面,谈何容易。

  1986年,劳拉和我都迎来四十不惑之年,我们的密友唐和苏西·埃文斯也与我们同龄。因此,我们决定一起去科罗拉多斯普林斯的布罗德莫度假胜地好好庆祝一番。我们邀请了儿时朋友乔·奥尼尔和简·奥尼尔,我的弟弟尼尔,以及另外一个来自米德兰的朋友彭妮·索耶。

  正式的生日晚餐是在周六的晚上。我们享受了一顿大餐,喝了好多瓶60块钱(美元,下同)一瓶的银橡树酒。大家互相敬了好多酒,为健康干杯,为孩子干杯,为在家看孩子的保姆干杯。我们把酒言欢,把相同的故事翻来覆去地讲。后来我和唐认为我们可爱死了,甚至应该挨桌去敬酒。我们喝到三更半夜,花了一大笔钱为全场埋单,然后回家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感觉自己宿醉严重。之后我和往常一样去慢跑,发现前一天晚上发生的大部分事情我都记不得了。在跑到一半的时候,我的大脑开始清醒了。我生活中的逆流开始聚集。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祷告上帝能指导我更好地寻求他的旨意。经文的阅读帮助我认清了诱惑的性质,让我意识到对世俗乐趣的沉迷能够取代上帝的爱。我的问题不仅仅在于纵酒--这是自私的表现。对酒的沉迷让我把自己置于比其他人,特别是比我的家人更重要的地位。我深爱着劳拉和我的两个女儿,我决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信仰给我指明了出路,我知道我可以依靠上帝的慈悲助我脱胎换骨。这绝非易事,但在我跑向终点时,我已经下定决心:我要戒酒!

  当我回到酒店房间,我告诉劳拉我再也不沾酒了。她看着我,好像我还未从醉酒状态中清醒过来,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了句:“那很好啊。”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以前就谈到过戒酒,但我只说不做。然而这一次,她并不知道我内心已做出了改变--这将使得我永远改掉恶习。

  大约5天过后,戒酒的劲头开始减退,宿醉的记忆开始褪去,喝酒的诱惑逐渐强烈。我的身体渴望酒精。我祈祷上帝赐予我力量,让我抵制饮酒的欲望。作为一种自律的方式,我加快了跑步的速度和距离。我还吃了很多巧克力,我的身体急需糖分,而吃巧克力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满足方式。这又给了我另外一个跑步的动力:保持体重。

  劳拉对我的行动非常支持。她感觉到我这次是来真格的了。每当我提到戒酒的时候,她都会督促我坚持下去。有时候,我会故意跟她说自己又想喝酒了,就是为了听到她鼓励的话。

  我的朋友们也助我一臂之力,尽管他们大部分人仍当着我的面喝酒。起初,看到别人品饮着鸡尾酒或啤酒会让我很受煎熬。但冷眼旁观他人饮酒作乐时,我意识到以前自己喝酒的时候,样子肯定非常愚蠢。坚持戒酒的时间越长,我的动力越大。远离酒精本身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我非常乐意保持的习惯。

  在我一生中做出的最艰难的决定中,戒酒是其中之一。倘若没有这个决定,这本书中其他的决定就不可能实现。然而没有我人生前40年的经历,戒酒也不可能成功。我的性格,我的信念,大部分都是在这40年里塑造的。我的戒酒之路充满了挑战、挣扎和失败。爱和信仰的力量如此强大,让我渡过了重重难关,在这种力量的指引下,人是可以变得更好的。我戒酒成功就是这种力量的见证。回首过去,我的戒酒之路意义非凡。

  我是乔治·布什和芭芭拉·布什的长子。我的父亲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从战场归来之后马上娶了我母亲,然后两人即开始生儿育女。这样的生活轨迹对他们那一代的年轻人来说不足为奇,但在我父亲乔治·H·W·布什的身上,总有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当珍珠港遭袭的时候,父亲还是一名高中生,拿到了耶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他却放弃了象牙塔,选择了在他18岁生日的当天加入了海军航空兵,成为了部队中最年轻的飞行员。在随部队远赴太平洋之前,他与一位名叫芭芭拉·皮尔斯的漂亮女孩坠入爱河。不久之后,他就向他的朋友们宣告他会把这个女孩娶回家。他把芭芭拉的名字漆在了飞机的一侧,时刻提醒自己做出的承诺。

  1944年9月的一个清晨,父亲接到任务,飞向日军占领的父岛列岛(Chichijima)。执行任务时,他驾驶的复仇者鱼雷轰炸机被敌军击中,但是他仍坚持飞行,以每小时200英里的速度俯冲--直到他扔出炸弹,击中目标。他大喊着让同伴跳伞逃生,自己也随之弃机跳伞。父亲独自一人漂浮在南太平洋上,看到自己的飞机坐垫漂浮在海上,便朝它游了过去,把它当成简易橡胶救生筏。之后一艘美国潜水艇驶来,父亲获救,随后被告知他可以回家了。但是他仍坚持重返部队。他的任务在1944年圣诞节前结束。1945年1月6日,纽约州拉伊市,在母亲家的教堂里,两人结为伉俪。

  “二战”结束后,为了方便父亲进耶鲁学习,我父母把家搬到了纽黑文。在学校里,父亲是一名运动健将--他是耶鲁棒球队的一垒手和队长。每当有父亲的比赛,母亲几乎都会到现场加油助威,即使是在1946年的春天,她已经怀上我时,也坚持去观看父亲的比赛。幸运的是,体育场有一个加宽的座位安置在本垒板后,这是专为前法学教授威廉姆·霍华德·塔夫特量身打造的。身怀六甲的母亲就坐在那里观看比赛。

  父亲的学业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就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毕业。母亲把我抱在怀里参加了父亲的毕业典礼,而在典礼举行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打盹。当然,那也不是我最后一次在耶鲁的课堂上打盹。

  多年之后,上百万的美国人将听到父亲的传奇经历。但是我从一开始,就用心记住了父亲那些难忘的故事。我儿时的记忆之一便是和母亲一起坐在地板上翻看相册。她给我看了父亲在科珀斯克里斯蒂进行飞行训练时的照片,大学棒球联赛的技术统计表,以及父亲与美国棒球传奇人物贝比·鲁斯站在耶鲁体育馆投手区的著名合影。我也颇为好奇地看了又看他们婚礼时的照片:一位英姿飒爽的海军军官和他洋溢着幸福笑容的新娘。相册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在太平洋上挽救了父亲生命的橡皮筏碎片。我小时候总是缠着父亲给我讲战场上的故事。但是他不愿意跟我炫耀他的战功,而我的母亲却非常乐意。她非常崇拜父亲,我也一样。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有了其他钦佩的对象,但是我从来不用去寻找自己的榜样,因为我的榜样就在身边,我是乔治·布什的儿子。

  1948年,父亲大学毕业。大部分人以为他会前往华尔街谋求发展。毕竟,他的父亲是一家投资机构的合伙人,事业非常成功。但是父亲想完全依靠自己的实力打拼事业,于是他和母亲把所有家当装上他们的红色斯蒂贝克老爷车,举家搬到西部。一直以来,我都非常敬佩他们勇于承担风险的精神,我也非常感激他们选择的居住之地。我是在西得克萨斯长大的,这是我的归属感所在。

  我们住在工业小城敖德萨,那儿的路铺得不多,但沙尘暴不少。我们一家挤在一间小公寓内,与一两个妓女(有人说两个都是妓女,有人说其中一个是妓女)共用一间卫生间。父亲在一家石油服务公司的基层工作。他的职责包括清扫仓库,给机器上漆。有一次,一个工人问他是不是上过大学。父亲告诉他是的,而且他上的是耶鲁大学。那人愣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没听说过耶鲁。”

  在加州短暂的工作结束后,我们在1950年搬回了西得克萨斯。我们把家安在米德兰,每当想到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的脑子里就会浮现米德兰的生活画面,这里位于敖德萨以东20英里。当地没有原产树木。米德兰地面平坦,干燥,多灰,而在地下则蕴藏着大量的石油。

  米德兰位于二叠纪盆地,盛产石油。在20世纪50年代,这里出产的石油量占了美国石油产量的20%。这个小镇上的人们都非常独立自主,拥有进取精神。因此这里的工商业竞争激烈,石油行业尤其如此。但是这里仍给人们一种社区归属感。任何人都有机会在此发家致富,任何人都有可能在此一败涂地。我朋友们的父母从事的职业各异。有的做房屋粉刷,有的是外科医生,还有的负责泼水泥。大约十个街区以外居住着一个建筑商--哈罗德·韦尔奇先生。25年之后,我遇见了这位先生,随后又追求了他美丽的女儿劳拉·莱恩。

  米德兰居民的生活非常质朴。我经常和迈克·普罗克特、乔·奥尼尔、罗伯特·麦克莱斯基等一帮朋友一起骑自行车兜风,一起去参加童子军活动。我还曾挨家挨户地敲门,做救生工具的慈善义卖。也会常常和朋友们打上几个小时的棒球,互相击出地滚球和腾空球,直到母亲隔着小院栅栏冲着场上喊我的名字,让我回家吃晚饭。有时候我父亲也加入了我们的比赛,这让我兴奋异常。他反身接上漂球的功夫可是相当出名,这是他在大学里学的一个绝招。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极力地想赶超他,结果却以自己肩膀上伤得青一块紫一块而告终。

  少年时期让我感到最引以为豪的时刻发生在我11岁那年。有一天,父亲和我在球场上玩传接球。他向我拋出一个快球,我成功接住。“儿子,你技术到家啦,”他微笑着说道,“现在我向你扔球的时候不用顾忌力量啦。”

  那段时光是惬意和无忧无虑的。如果现在让我用一个词来描述当时的生活,那就是“田园般的”生活。每到周五晚上,我们都会为米德兰高中的牛头犬队呐喊助威。每到周日早上,全家人都会去教堂做礼拜。在米德兰,家家夜不闭户。多年以后,每当我跟人谈及美国梦时,我大脑里浮现的就是在米德兰的日子。

  但是幸福的生活也有哀痛的时刻。1953年春天,我3岁的妹妹鲁宾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这种癌症在当时几乎是无法治愈的。我父母让她进了纽约市的斯隆·凯特林癌症纪念中心接受治疗,期盼奇迹能够发生。他们也知道医学研究者将对她的疾病进行病例研究。

  母亲在鲁宾的床头悉心照料了她几个月。父亲那段日子就不断地往返于得州和东海岸。我当时就借宿在父母的朋友家里。当父亲在家的时候,他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去上班。我后来才得知原来他每天早上6点半都会去教堂为鲁宾祈祷。

  我的父母不知道如何告诉我鲁宾活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他们只是说她生病了,正在东海岸接受治疗。有一天,米德兰萨姆·休斯敦小学的老师让我和一个同学把一台留声机搬到另一座教学楼里。正当我们拉着这台笨重的大机器的时候,我惊讶地看到父亲和母亲驾驶的豆绿色奥斯莫比尔车停了下来。我以为我从窗户里看到了鲁宾的金发。我跑到车边,母亲紧紧地抱住我。我看了看后座,鲁宾不在那儿。母亲小声对我说:“她死了。”在回家的这段短暂的路途中,我一生中第一次看到父母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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