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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时刻》 作者:小布什

第4章 戒除酒瘾 (3)

  我的英语成绩最差。在我早期的一篇作业中,我抒发了失去妹妹鲁宾的悲伤。我想我一定要用一个比“眼泪”(tears)更好的词。毕竟,我现在是在东海岸了,和粗犷的得克萨斯不一样了,我觉得应该学会使用一些更高深的词汇。于是我拿出之前母亲装进我行李里面的近义词典,查出了tear(在英语中也有“撕破”的意思,作动词)的一个近义词,然后写道:“Lacerates(撕裂)从我的脸颊流过。”

  当作业批改发下来后,我看到卷子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零分。这无疑是给我当头一棒,让我备感羞辱。我在得州读书总能够得高分,而这则是我第一次成绩不及格。我给父母打去电话,告诉他们我多么可怜。他们鼓励我要坚持下去。于是我决心一定要克服困难,因为我不想做一个轻言放弃的人。

  比起学习上的步履维艰,我在社交生活方面则适应得快得多。在安多弗,有一小群得克萨斯州的老乡,其中一个叫克莱·约翰逊,来自沃思堡,我跟他非常谈得来,不久便成了亲密的朋友。我的交际圈扩大得很快。对于我这样一个喜欢和人打交道的人来说,安多弗是一个适合交友的好地方。

  我发现自己拥有良好的组织天赋。在高年级的时候,我任命自己为曲棍球联盟的主席,自称为特威兹·布什(Tweeds Bush)。我也任命了自己的助理内阁,包括一个主裁判和一个联盟心理医生。我们制定了详尽的比赛规则和加赛规则。我们不设外卡(wi1d card),我可是一个纯粹主义者。

  我们还想出一个诡计--仿造身份识别证件的设计,印制会员识别卡。这个计划被校方发现。我被勒令立刻终止该计划,我也照做了。卸任之前,我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任命我的继任者--我的表弟凯文·拉弗蒂。

  在安多弗读书的最后一年,历史课的任课老师是汤姆·里昂。他喜欢用自己的拐杖敲黑板,以抓住我们的注意力。里昂先生曾在其就读的布朗大学踢足球,之后他患上了小儿麻痹症。我把他视为自己的学习榜样。他总能把历史人物讲得栩栩如生,讲到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时候尤其如此。他非常欣赏罗斯福的政见,我猜罗斯福克服病魔的经历一定让他大受鼓舞。

  里昂先生对我要求严格。他不断向我发出挑战,又时刻培养着我。他批评过我,也表扬过我。在他的鞭策激励之下,我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历史的热爱伴随了我一生。几十年以后,我邀请里昂先生来到白宫椭圆形办公室。那一刻对我的意义非同寻常:一个是正在创造历史的学生,一位是曾经讲述历史的老师。

  安多弗的学习生涯即将接近尾声,申请大学的时候到了。我的第一选择是耶鲁。毕竟,我是在耶鲁出生的。申请大学最耗时的部分之一是填写蓝色卡片,卡片要求列出亲属当中的耶鲁校友。我填上了我的祖父、父亲、父亲所有的兄弟以及我的表兄弟。因为卡片被填满了,我只好在卡片背面写上我远房表兄弟的名字。

  尽管布什家族与耶鲁大学颇有渊源,我仍怀疑自己能否被录取。我平时的成绩和考试分数还马马虎虎,但是仍低于班上很多同学。学校指导学生申请大学的贝内迪克特主任非常现实,他建议我同时申请一些其他的“保险学校”,以防万一没被耶鲁录取,我还能有退路。我申请了另外一所好大学,奥斯汀的得克萨斯大学。我曾和父亲一起参观过这所大学。我开始想象自己在那里学习荣誉课程,这是我的备选计划。

  一天,我去邮箱收取信件,惊喜地发现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装有耶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的推荐信是里昂先生给我写的,我当时所能想到的就是他一定在推荐信里对我大加赞美了一番。克雷·约翰逊也在同时拆开了他的录取通知书。我们决定上大学后做室友,一言为定!

  从安多弗毕业仿佛就像脱下了紧身衣。在大学里,我的原则还是大家都信奉的那句老话:拼命地学,痛快地玩。学习的确是坚持下来了,但是我更擅长于玩。我加入了德尔塔·卡珀·爱普西伦兄弟会(De1ta Kappa Epsilon Fraternity),参加橄榄球比赛和校内体育活动,开车去女校找乐子,并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与朋友出去玩。

  我生性好玩,这有时会让我忘乎所以。上大四的时候,我们去普林斯顿大学观看一场足球比赛,客场作战的耶鲁大学队获胜。我欣喜若狂,在不少酒精的刺激下,我领着一帮人冲进场地,拉倒了球门柱。看到这一幕,普林斯顿的球迷们可并不觉得有趣。我坐到了球门横杆上面,一个球场保安立刻把我拉了下来,然后拽着我穿过比赛场地,把我送进了一辆警车里。耶鲁的朋友开始拍打车窗,并叫道:“放了布什!”

  我的朋友罗伊·奥斯汀,耶鲁足球队的队长,来自圣文森特岛的大个子,感觉情况不妙,于是大喊着让围在车边的人们都挪开,自己跳进了车里,和我一起被带到了警察局。我们被告知立刻离开普林斯顿校园,再也不能回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重返普林斯顿。而罗伊则继续在打磨他的外交手腕。40年过去了,我任命他为美国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的大使。

  在耶鲁大学学习期间,我对于成为校园政治家没有丝毫兴趣。但是我偶尔也会接触到校园政治。在我读大一时的秋天,父亲和一个名叫拉尔夫·亚伯勒的民主党人竞争参议员的职位。虽然父亲获得的选票比得州历史上任何一名共和党候选人的选票都要多,但是总统约翰逊领导的民主党在全国拥有着压倒性的优势,难以让父亲望其项背。在选举结束不久,我找到了父亲当年在耶鲁的旧友,耶鲁的牧师,威廉·斯隆·科芬。我本来指望他能够给我些许安慰的话,但是他却直言不讳地告诉我,我的父亲“被一个更优秀的人击败了”。

  他的话对于一个当时年仅18岁的孩子来说不亚于一记重拳。30多年后,陈年旧事见诸报端,为此,科芬特意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上说如果他当时真的说过这样的话,那他对自己的言论表示歉意。我接受了他的道歉。他自以为是的态度让我初次领教到了大学教授言论的刻薄。在我担任总统期间,许多大学教授都对我进行过尖刻的批评。

  耶鲁是个好地方,它让我自由地挖掘并发展自己的兴趣。在学校,我选修的课程覆盖范围极为广泛,其中包括天文学、城市规划、史前考古学、西班牙文学名著,还有我的最爱之一,日本俳句。我还选修了政治学和大众传媒,后者的课程重点是研究大众媒体的内容和影响。最终我在这门课上只拿到了70分,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与媒体的关系总是磕磕绊绊。

  我最酷爱的当属历史,因此我选择了历史作为我的主修专业。我非常喜欢听约翰·莫顿·布卢姆、加迪斯·史密斯和亨利·特纳等教授的讲座。其中一门历史课程讲的是法国大革命。“历史就是我的生意”,斯坦利·梅伦教授总喜欢这么开玩笑道。在学到网球场宣言、罗伯斯庇尔的恐怖统治,以及拿破仑的崛起的时候,他的讲述总是那么引人入胜。当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时候,受到大革命的启发而产生的思想就被拋弃了,这让我感到很是震惊。

  让我最难忘的课程之一是苏联历史,授课老师名叫沃尔夫冈·莱昂哈德,来自民主德国。莱昂哈德先生童年时期逃离了纳粹德国,在苏联长大,他的母亲在斯大林时期被逮捕。他原本准备成为一名共产党官员,可最终却叛逃到了西方。他用浓重的德语口音描述了他当时看到的各种情形。在听过他的讲座之后,我对苏联或共产主义运动的理解有了新的认识。这门课程介绍了自由与集权之间的分歧,这种分歧是我终身关注的重点。

  到了大四,我选修了“美国演讲历史与实践”,授课老师是罗林·G·欧斯特魏斯。我们阅读了大量美国演讲名篇,从殖民牧师乔纳森·爱德华兹激昂的讲道到罗斯福总统在美国珍珠港遭袭后发表的《国耻日》。我惊叹,语言塑造历史的力量是如此强大。我的课程论文是分析佐治亚记者亨利·W·格雷迪关于新南方的演说,并起草了一份四分钟的演讲稿,提名波士顿红袜队明星卡尔·亚斯特任布斯基为波士顿市长。欧斯特魏斯教授教会我们如何组织一篇演讲稿:开头,三个主论点,结束语,以及结论。我一辈子都牢记他教给我们的演讲框架,也把它运用在了我的好多演讲当中。

  我说了这么多,并不是要证明我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比起教授们的课堂教学来,我觉得我的学习更多来源于实践。约翰·莫顿·布卢姆教授有一次被问道,对于他的名人学生乔治·沃克·布什,他有什么印象。他回答道:“我完全不记得我曾教过他。”但是我却记得布卢姆教授。

  毕业那年,国内局势动荡不安。马丁·路德·金在我大四那年的4月遇刺身亡。随后芝加哥和华盛顿爆发了种族暴乱。在毕业典礼举行前的几天,我和几个朋友驾车从纽约上州回学校,在路上,我们听到广播报道罗伯特·肯尼迪遭枪击身亡。车里大家都一言不发。我们感觉一切都失去了控制。

  那几年的耶鲁,民权话题主导了校园的讨论。在我们大四那年,另外一件事让我们神经紧绷。越南战争升级,约翰逊总统启动征兵制。我们当时有两派意见:要么应征入伍,要么想办法逃过征兵抽签。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我要参军!我的父亲曾为国家作出了牺牲,作为他的儿子,逃兵役是一种耻辱。

  虽然我对于战争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但总体认可。我对于战争的战略和约翰逊政府那帮执行战略的人表示怀疑,但是我认可战争宣称的目标:遏制共产主义的蔓延。大四那年秋天,有一天我路过一个征兵站,看到站口窗户上贴了一张飞行员的海报。驾驶战斗机是一个不错的服役方式。于是我向征兵人员进行了登记,并拿了一份申请表。

  当我回家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告诉父母我对加入空军感兴趣。父亲把我推荐给了一个叫锡德·阿杰的人,他以前是一个飞行员,与航空界保持着良好联系。他建议我考虑加入得克萨斯空军国民警卫队,那里有一些飞行员的职位空缺。和其他常规的警卫队队员不同,飞行员必须完成一年的培训,接受6个月的专业指导,然后定期进行飞行实践,保持状态。

  我对成为警卫队飞行员充满了兴趣。在那里我会学到一门新技能。如果国家需要,我将奔赴战场,如果不需要,我就有很多灵活的时间去做一些别的事情。当时,我并不打算确定一份事业。我打算把毕业后的第一个10年用于探索。我不希望被束缚。如果有什么东西让我感兴趣,我就去尝试。如果没有兴趣,我就接着探索。

  我的暑期打工就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1963年,我在亚利桑那的一个养牛场打工。工头名叫瑟曼,头发半白。对于那些他认识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总是说:“只会读书,不会干活。”我决心不让他也这么看待我。还有几年的夏天,我在路易斯安那的海上钻井平台工作过,在证券公司的交易桌前工作过,在一家西尔斯·罗巴克零售店当过体育用品销售员。一路走来,我见识了许多有意思的人:牛仔,卡真人,石油钻井工人。我一直都认为在那段时间里我接受的是两层教育,一层来自优秀的学校,一层来自扎扎实实做事的人。

  1968年秋天,我在佐治亚州穆迪空军基地报到,接受飞行员培训。起初,有100来个学员参加培训,到毕业时,只剩下了约50个人。我们在短暂的时间内经历了层层淘汰选拔。我记得当时有一个来自纽约的学员,他首次驾驶赛斯纳172飞机回来之后,脸色看上去跟他的飞行制服一样绿--他把午饭吐出来的那一部分的颜色除外。

  起初,我在空军的经历也好不到哪里去。我的指导员可以觉察出学员的紧张情绪,他不会语气柔和地给你鼓励和安慰。在我初学飞行的一次课上,他突然从我手里抓住了操纵杆,使劲往回拉,使飞机失速。机首上扬,机身震动。然后他又前推操纵杆,机首回落,飞机恢复正常状态。指导员第一次向我展示了失速改出。他看着我说道:“小子,如果你想成为一名飞行员,你必须学会控制飞机,而不是让飞机控制了你。”

  我认真记住了他的意见,苦练并最终掌握了飞行的基本要领,包括翻筋斗、滚桶和仪表飞行。当父亲向我授予军衔的时候,我感到了莫大的成就感。在飞行学校完成基本飞行训练后,我来到了休斯敦,在埃灵顿空军基地学习驾驶F-102战斗机。F-102是单座、单引擎的空中拦截机。在你滑行到跑道末端,打开加力,感到引擎发力的关键时刻--无论你的资历多么深厚,你必须全神贯注。

  我热爱飞行,但是到了1972年,我开始有些坐不住了。晚上或者周末,我都会进行飞行练习,记录飞行时间。白天我在一家农业发展公司工作。我在办公室的任务包括研究宾夕法尼亚的蘑菇产业,考察公司收购的植物苗圃。这不算一份吸引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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