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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全传》 作者:池昕鸿

第47章 扶助接班人,在台政策方针(1)

  举行茶会,调整国民党

  蒋介石是永远不会真正放权的,1950年3月1日“复行视事”,他总结了大陆失败的教训,排斥了元老派和“变节”者,使处于危殆中的国民党站稳了脚跟,为传位蒋经国和台湾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3月6日下午4时,蒋介石以国民党总裁的身份,于中山堂举行茶会,招待国民党籍的“立法委员”共260余人,并邀国民党中常委于右任、居正、吴忠信、吴铁城、张群、何应钦等参加。蒋介石在会上故作姿态,征询对于“行政院长”继任者人选的意见。与会者对于蒋氏的心理,当然清楚。于是,会上出现了提议由陈诚“组阁”的一边倒意见。立法委员白大成说:“由于陈诚同志过去一年治台政绩的表现,陈氏出组新阁实为适当人选。”立法委员黄健中列举了陈诚具有“行政院长”所必须具备的4项条件,即“有能、有力、有守、有容”。这次茶会的结果,令蒋介石非常高兴。同日,国民党中常会举行临时会议通过准“行政院长”阎锡山辞职,并提名陈诚为”行政院长”。蒋介石复于3月7日,以“总统”名义,将提名陈诚继任“行政院长”的咨文,送交“立法院”。咨文中对陈诚的能力和“成绩”,作了极高的评价。咨文全文为:

  总统咨卅九年台统(一)字第一零一号。

  中华民国卅九年三月七日。

  行政院院长阎锡山呈请辞职,情词恳挚,已予照准。兹拟以陈诚继任行政院院长。陈君籍隶浙江青田,毕业保定军官学校,忠贞干练,公政勤廉,历任师军长、总指挥、总司令、司令长官、政治部长、军政部长、参谋总长、行辕主任、省政府主席等职,部署周详,绩效彰著。去岁受任东南军政长官兼台湾省政府主席,对于整军御敌,政治经济诸项设施,尤多建树,深为台省人民所爱戴。现值巩固台湾,策划反攻大陆之际,以陈君扬历中外,文武兼资,对于剿匪勘乱,夙具坚定信心,任为行政院长,必能胜任愉快。爰依宪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恳请贵院同意,以便任命。

  此咨

  立法院

  总统蒋中正

  “立法院代院长”刘文岛在接到蒋介石咨文后,遂于3月8日下午在台北中山堂大礼堂主持“立法院”临时会议,行使对“行政院长”提名的同意权。经投票,在388票中有306票赞成陈诚出任“行政院长”,获得通过。

  陈诚在得悉“立法院”对其出任“行政院长”一案已予同意的消息后,对于蒋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深表感激,并决心遵照蒋介石意旨,效忠蒋氏。他在其官邸向记者发表谈话说:“诚此次蒙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受命出任行政院院长,当此国家艰危之际,不胜临深履薄之惧。台湾为国家存亡世界安危所系,其地位之重要,无待赘述。今后一切措施,当恪遵国父遗教,以台湾为三民主义实验区。遵照总统训示,巩固台湾及其他反共基地,以确保全体民众生命财产之安全,并积极作反攻大陆之准备。同时,根据民众需要,贯彻‘人民至上,民生第一’之主张。并依据宪法规定,实行民主政治,团结一切反共力量,以消灭卖国殃民之共匪,抵抗对我侵略之苏俄。尤其国际间反共民主国家之联系合作,当本自助助人之精神,而力求加强。”陈诚在匆匆结束了向记者发表的讲话以后,于6时半,驱车赶赴蒋介石官邸,向这位授予他“行政院长”大权的领导者致敬。

  经过5天的紧张筹划,陈诚新“阁”的班底于3月12日得到蒋介石“总统”的批准。陈诚呈蒋批示的名单共两件,一件为全体“阁员”名单,一件为请准任命黄少谷为行政院秘书长、陈良为主计长。蒋介石于此二件呈文上均批示“照准”、“中正”字样。陈诚“内阁”的“阁员”如下:“行政院副院长”张厉生;“内政部长”余井塘;“外交部长”叶公超;“国防部长”俞大维;“财政部长”严家淦;“教育部长”程天放;“司法行政部长”林彬;“经济部长”郑道儒;“交通部长”贺衷寒;“行政院秘书长”黄少谷;“行政院政务委员”除前列“部长”、“秘书长”外,尚有吴国桢、王师曾、杨毓滋、田炯锦、蔡培火、黄季陆、董文倚。

  蒋介石按照惯例,于14日晚,在草山官邸设宴招待即将卸任的“行政院长”阎锡山,以示安慰。出席宴会的还有“行政院副院长”朱家骅、“秘书长”贾景德、“副秘书长”倪炯声。

  在蒋介石一手导演下,新旧“内阁”于15日交接。阎锡山双手将黄色锦缎包扎的“院篆”,亲交陈诚。阎氏表示:“锡山出任行政院长,九月于兹,回忆在此期间未能扭转时局,惭愧实深!”“相信新阁为极健全有力的内阁,不只是能益国,而且能补锡山任中不逮之过。”陈诚继之起立致词,称:“本人此次奉命出长政院,本赖总统指示及各方面之鼓励,乃决心担起这个任务。”“阎院长九个月来所遭遇的艰苦,众所周知,其反共剿匪之决心,更足使吾人钦佩。本人学问能力,俱感不足,尚望诸位多多指教和协助,并盼本院同仁一致努力。”

  对于蒋介石来说,既然已经组建了得力的“内阁”,7个月前设置的“东南军政长官公署”当属多余。时至今日,“国家”、东南区和台湾省,实际已成一体。于是,蒋介石于3月15日下令:

  (一)东南军政长官公署着即撤销,其政务部门归行政院接管,军事部门归国防部接管。

  (二)该署军事人员,着编并于国防部,并限三月底以前编并完毕。

  (三)该署所辖军事机关、部队、学校,着按国防机构组织系统表分别改隶调整。此令。

  陈诚亦从此结束东南军政长官之任职,而专心致力于“行政院长”之供职。他根据蒋介石所定“恢复中华民国,解救大陆同胞”的“复职使命”,循其精神确定“政府当前任务”为:“竭尽一切力量,确保以台湾为中心的基地,准备反攻大陆;而外交内政的一切措施,皆以达成这一中心任务为目的。”陈诚“内阁”以忠诚和顺从于蒋介石而闻名。

  对于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失败,蒋介石认识到,“勘乱失败的最后一步,还是在党的失败,而党的失败主因,是在三民主义信仰上的动摇。”惟其如此,他在向国民党“七全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说:“我从下野到复职的这一期间,经过了深长的考虑,最后决定一定要改造本党,认为这是改革政治和改造风气的动力。”

  早在1949年7月18日,那时国民党政权还占据着大陆南方和西北部“半壁江山”,蒋介石便在广州国民党中常会第204次会议上提出了《本党改造案》,并将全案颁发各地党部,组织讨论。9月20日,蒋复于重庆发表《告全党同志书》,阐述国民党改造的意义,提出今后的“革命方针”,号召全体党员研讨改造方案,以求实现“新组织、新纲领、新风气”。后来,随着整个大陆的解放,不仅国民党改造工作未能进行,即连原经国民党中常会通过的《本党改造案》也需重新修订。1950年1月,蒋介石在回顾筹备改造工作时说:“中正又约集中央同志若干人,就原案和各级党部及各地同志提出的意见,综合研究,另订方案,作为审订全案的参考。”在蒋介石直接领导下,研拟改造方案的主要参与者,有张其昀、谷正纲、蒋经国等人。

  在酝酿国民党改造的过程中,蒋介石成功地争取了在台中央执、监委的支持。7月中旬在台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11人、中央监察委员65人、候补中执委25人、候补中监委14人、共计215人,联名上书蒋介石,要求其“断然决策,彻底改造本党”,表示“全体同志仅当一致服从,率循努力”。中央常会更推出居正、于右任、邹鲁三位元老,向蒋进言,“党的改造为当今根本之图”。这一舆论的制造,使国民党改造方案的正式出台,具备了必要的条件。

  7月22日,经过半年的紧张准备,在蒋介石亲自主持下拟订的《本党改造纲要》及《本党改造之措施及其程序》,经国民党中常会临时会议讨论通过。《纲要》规定:“原有本党党员,对于党的主义、政纲、政策真诚信仰,并愿为党继续工作者,仍准保持党籍。”“本党为淘汰腐恶分子,加强革命阵容,原有本党党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彻底整肃:

  (一)有叛国通敌之行为者;

  (二)有跨党变节之行为者;

  (三)有毁纪反党之行为者;

  (四)有贪污渎职之行为者;

  (五)生活腐化,劣迹显著者;

  (六)放弃职守,不负责任者;

  (七)信仰动摇,工作弛废者;

  (八)作不正当经营,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者。”党的制裁为:“

  (一)警告;

  (二)停止党籍;

  (三)开除党籍;

  (四)集体违犯党纪者,解散其组织。”党的改造的主要措施为:

  1,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暨中央监察委员会,均停止行使职权。

  2,成立中央改造委员会,行使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中央监察委员会之职权。中央改造委员会名额为15人至25人,由总裁挑选。

  3,中央改造委员会下设各种工作部门或委员会,其人员由总裁遴选之。

  4,设中央评议委员会若干人,对党的改造负督导与监察之责,由总裁聘任之。

  5,台湾省各级党部及海外各级党部之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与特别党部工作人员,暂均照常工作,承中央改造委员会之命,进行党的改造。党的改造之主要程序有:宣布中央评议委员及中央改造委员名单;中央改造委员会宣布成立;中央改造委员会接管中执会、中监会及中执会所经营的事业机构;中央改造委员会订颁原有党员整肃办法及征求新党员办法;中央改造委员会订颁各省市及海外党务改造程序,成立各级改造委员会;完成县区级党部改造工作,成立县区党部,并次第成立省市级党部;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在整个改造方案中,以中央改造委员会代行中执会、中监会的职权,乃是一项关键性的决策。剥夺中央执、监委的权力,非同小可。但是,蒋介石说:鉴于“党的信誉之失坠”。“党的失败之惨痛”,“详审本党当前环境,默察革命客观情势,深觉六届中委如不停止行使职权,则今日党的改造,不能发挥其政治革命性的效能,亦即本党今后将无以负荷革命的责任”。他坦率地承认:“在实施本党改造方案的时候,我乃不顾一切反对,排除万难,这是毅然决然地替国民革命打开了一条生路。”

  7月26日,蒋介石宣布了16名中央改造委员名单和25名中央评议委员名单。由蒋介石精心挑选的中央改造委员是:陈诚、张其昀、张道藩、谷正纲、郑彦棻、陈雪屏、胡健中、袁守谦、崔书琴、谷凤翔、曾虚白、蒋经国、萧自诚、沈昌焕、郭澄、连震东。蒋经国踏进这个“事权集中”的“太上内阁”,对于他个人、对于蒋介石、对于国民党来说,都意味深长。从国民党耆宿中产生的评议委员为:吴敬恒、居正、于右任、钮永建、丁惟汾、邹鲁、王宠惠、阎锡山、吴忠信、张群、李文范、吴铁城、何应钦、白崇禧、陈济棠、马超俊、陈果夫、朱家骅、张厉生、刘健群、王世杰、董显光、吴国桢、章嘉、张默君。

  中央改造委员会于8月5日正式成立,16名委员由蒋介石亲自盟誓,举行了宣誓仪式。蒋介石在改造委员宣誓后,宣读了孙中山1924年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词全文,并致训说:

  回忆自民十三年迄今,已历二十五年,在此期间,不知牺牲了多少的军民和革命同志,然而我们的革命事,今天却遭遇了空前的失败。我个人固然要负很大的责任,现在痛定思痛,为亡羊补牢,希望大家今后依照总理的训示,就是牺牲个人的自由和贡献个人的能力,然后才能有自由有能力担负起革命的大事业,才能改造国家。时至今日,全党同志必须团结一致,同心合作,彻底改造本党,达成反共抗俄的任务。

  在是日举行的改造委员会首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央改造委员会组织大纲》;经蒋介石提名,由张其昀任中央改造委员会秘书长。张氏以其诚恳、勤劳而深得蒋之信任,犹如昔日陈布雷之获蒋信任。该委员会下设党组,分由陈雪屏、谷正纲、郑彦英、曾虚白、袁守谦、唐纵、郭澄任主任;其纪律、干部训练、财务、设计及党支史料编纂委员会,分由李文范、蒋经国、俞鸿钧、陶希圣、罗家伦任主任委员。

  蒋介石于8月14日,主持了新成立的中央改造委员会首次联合扩大纪念周,并在会上作了《本党今后努力的方针》的重要讲话。蒋介石在这篇讲话中,着重阐明了国民党的组织方针和作风,他特别强调了党和民众的关系,指出:国民党“要成为民众自己的组织”,“党要集中民众的意见以为主张,综合民众的要求以为政策”,“要痛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他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党的思想路线:一是自由与纪律的问题,强调党员应“为整个国家、全体人民的自由,而牺牲个人的自由,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二是斗争与合作的问题,提出“一定要肃清阶级斗争的思想”,“依据大多数民众共同的利益,平衡各阶级、各职业的个别利益,促进其互助合作。”三是科学与道德的问题,主张“一定要维护民族历史文化,发扬以仁爱为中心的伦理和国民道德。”

  由蒋介石亲自主持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本党现阶段政治主张》,于8月31日在中央改造委员会会议上获得通过。他在这一文件中,表明了国民党反共和改造的决心。他说:“我们自承本党过去的缺失,我们也自信,此后反共抗俄的重任,必须由本党肩负起来。”“我们誓死达成这神圣的任务,赎回以前的罪愆。所以我们痛下决心,做这一次党的改造。”文件中提出了国民党现阶段的下列各项政治主张:第一,“坚持反共抗俄战争,恢复我中华民国领土主权的完整”;第二,“实行民生主义的经济措施”;第三,“完成三民主义的民主政体”;同时,“在反攻收复时期,对于奸匪的元凶首恶,残暴的重要匪干,以及为虎作伥的无耻败类,决不宽赦;对于一般匪党分子,许他们带罪立功,对于胁从民众,概予宽宥”。

  9月29日,中央改造委员会通过《党员归队实施办法》,旋即在全台掀起“党员归队”热潮。通过“党员归队”,一方面将因战乱而脱离国民党组织的党员重新纳入组织,一方面藉以清除贪污腐化、“动摇”、“变节”分子。党员办理登记的时间规定在20日以内,不得延展;主办党部在登记结束后15日内,应将报到党员完全纳入组织;党员接到通知后10日内,若有尚未参加组织者,应受党纪处分。与此同时,10月1日中央改造委员会通过《中国国民党省改造委员会组织章程》及《县(市)改造委员会章程》;20日,国民党台湾省改造委员会组成。台省各地方党部国民党改造工作迅速展开。在党员登记和“整肃”的过程中,一批老资格的国民党员宋庆龄、颜惠庆、邵力子、张治中、傅作义等,因留在大陆参加新中国的建设,而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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