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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青少年时代》 作者:李怡;王玉春

第25章 二十四、三个便士的作文簿

  季羡林先生说,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但异国他乡的孤独却表现得更加实在、真切。英伦岁月,孑然一身的老舍独自品味着这份背井离乡的孤寂。较之在国内,老舍在伦敦的知心朋友很少。虽有好友许地山,但其不久即去了牛津,只能偶尔来往。

  加上他初到伦敦,人地生疏,语言也不流利。所以,老舍后来说:

  “据我看,一个人即便承认英国人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与他们交朋友……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地方住上十年八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英国人》)从中不难体会他的些许无奈与伤感。有一次,老舍在伦敦铁桥旁遇见了许久未见的许地山,两人竟然在桥堍上足足谈了五个多钟头。后来实在两只脚受不住了,方才握手告别。老舍那压抑许久、无人倾诉的情绪由此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这一时期老舍的空闲时间相对比较集中,到伦敦后的第二年,初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百无聊赖的老舍就常回忆起国内的往事来。而且,这一时期老舍又阅读了大量的英文小说,颇想一展身手。于是,孤独的心境、空闲的时间、丰富的积累、跃跃欲试的创作热情,混合发酵开来,共同催生了老舍的最初文学创作。

  他想起了北京,想起了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一闭眼,北京就完整地,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般地浮现在他的脑海。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就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地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敢放胆的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三年写作自述》)老舍拿起了笔。

  虽然拿起了笔,但对小说的写作技巧一概不知,老舍用一种十分放松、休闲的心态开始了写作的尝试,他说:“好吧,随便写吧,管他像样不像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于是,凭着中学时代积累的写作经验,老舍开始了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的创作,用的是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

  《老张的哲学》以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为背景,小说的主人公老张,身兼学校校长、杂货铺老板以及“巡击”三职,信仰回、耶、佛三种宗教,但最信奉的则是“营商为钱,当兵为钱,办学堂也为钱。营商、当兵、办学堂则财通四海,钱达三江”的钱本位的人生哲学。对老张来说,只要能发财,不存在任何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小说以诙谐的笔调淋漓尽致地刻画并嘲讽了小市民的市侩哲学,充分暴露了现实社会的丑恶与腐朽。

  具体到小说的写作,并不是一气呵成的,不足15万字的小说,从起笔到完成,前后花了一年的时间。老舍说自己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老张的哲学》脱稿后,老舍立刻把它寄给好友罗常培和白涤洲看。罗常培又把它转呈给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批评是地方色彩颇浓厚,但技巧尚有可以商量的地方。”(罗常培:《我和老舍》)后来,许地山来到伦教,老舍掏出小本给他念了两段。许地山只顾了笑没给什么批评,但提议寄到国内的《小说月报》。老舍不敢抱什么希望,他马马虎虎地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连号都没有挂。结果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就刊登了出来,并连载6期。

  在写作技巧上,《老张的哲学》还略显青涩,这点在作品的选材和结构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老舍在《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一文中曾写道:“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这是初买来摄影机的办法,到处照像,热闹就好,谁管它歪七扭八,哪叫做取光选景!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但整部小说已充分显露出了老舍独特的艺术个性,如对北京市民、特别是平民生活的描写,浓郁的北京味儿,幽默诙谐的笔调,等等。

  《老张的哲学》是老舍真正开始文学创作的起点,也是一个相当高的起点。罗常培作为旁观者,记录下了小说发表后的反响:“《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分期发表后,因为语言的流利,风趣的幽默,描写的生动,讽刺的深刻,在当时文坛上耳目一新,颇为轰动”,“当时北新书局的老板李小峰很想拿它去出版,结果却被郑振铎拉到商务去了”,不久,“合印成书,销路畅旺,称得起脍炙人口。”(罗常培:《我与老舍》)初试牛刀就成绩不俗,老舍得到了极大的鼓励,遂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犒赏自己。及至杂碎下了肚,老舍又开始了另一篇小说《赵子曰》的构思,用的仍旧是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

  《赵子曰》也是一部讽刺小说,老舍称它是“老张”的尾巴,两本小说虽然在结构上、人物上、事实上,都有显然的不同,在精神上却实在是一贯的。《赵子曰》聚焦的依然是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鼓楼天台公寓里的一群大学生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主人公赵子曰不好好读书,四处惹是生非,被大学开除。之后他更为放纵,捧伶角,赌博,酗酒,日子就消沉在吃喝玩乐、醉生梦死之中。关键时刻,多亏了挚友的劝说诱导,方才浪子回头,洗心革面,开始了新的生活。也是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夫,《赵子曰》完稿。老舍交给好友宁恩承先读一遍,看看有什么错儿,结果宁恩承笑得把盐当做了糖放进茶里。在艺术特色上,《赵子曰》延续了幽默、诙谐的风格,文字上更为“挺拔利落”,技巧也更加纯熟。商务印书馆在这部小说的广告词中写道:“这部书使我们始而发笑,继而感动,终于悲愤了。”《赵子曰》是老舍在文学道路上跨出的又一大步。

  《二马》是老舍在伦敦创作的第三部小说,也是回国前的最后一部小说。如果说前两部都是对国内往事的回忆,那么《二马》则是对伦敦之行所见所闻所感的一次艺术化总结。老舍说,“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我怎样写〈二马〉》)小说以一对中国父子马则仁和马威,在伦敦经营古玩店时的生活和遭遇为主线,通过父子两代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中西文化交融过程中的碰撞,既暴露了帝国主义的种族歧视和金钱主宰一切的现实,又对中华民族的劣根性有所反思。《二马》的创作时值国内革命军北伐,身处异国的老舍与朋友们“天天用针插在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狂喜;退却了,懊丧。身处异域就倍感爱国,这成为小马所代表的积极进取的青年形象的灵感来源。小马有力地反衬了老马的保守、落后,而二马在异域所遭受的歧视与侮慢,形象地展示了由于国家的衰弱而给国人带来的种种屈辱,爱国主义精神在文中得到切实的提升。

  《二马》不仅角度新颖,在心理分析和描写上也更加细腻,语言上则尽量摒弃文言中现成的字词,全部使用大白话,努力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对于老舍的文字,宁恩承有过一段精彩的描述:

  老舍的文字很像年轻的旗人贵妇,天然的脚不缠足。穿一件旗袍,自然之美,高胸细腰之美,均呈现出来。文言文像从前民装女人,穿了许多褂子、裙子,上边有许多绣花,缠着足扭扭捏捏,失了自然美态。一些半文半白的文字,文白杂错很像放了足的女人,扭扭捏捏,去不掉缠过足的笨拙。这种“改良派”比不上天足落落大方。老舍的小说不用文言,不用诗句,不用典故,不用文白加杂的句子,不受缠足的限制。天然的旗装是他独树一帜的创造。(宁恩承:《老舍在英国》)在英伦的短短四年间,老舍以三部长篇小说的傲人成绩跻身文坛,而在此之前,虽然老舍也发表过《小铃儿》等作品,但“不过是为充个数儿”,作梦也没想到可以写点东西去发表。正因如此,老舍说:“设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了个小说家。”(《我的创作经验》)伦敦是老舍写作之路开始的地方,而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则承载着老舍的写作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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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青少年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