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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的青少年时代》 作者:阎焕东

第5章 四、“青天大老爷”

  巴金说过,他的父母“都不是性情偏执的人,他们是同样地温和,宽厚,安分守己”,他们是“配合得很完满的一对”。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亲显得很和善,巴金从没有见他发过脾气,也没见他骂过人。

  但是,作为一位县太爷,情况却是大不相同。

  从前面提到的处理那个偷吃黄瓜的老妈子,我们多少也可以看出,他作为县太爷的手段和另一副面目,而这也是巴金早年认识生活、认识世界的一个方面。

  关于父亲作为县太爷的这副面目,巴金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在后来作过精彩的描述,很值得我们认真阅读。巴金曾经写道——父亲在这里被人称作“青天大老爷”。

  他常常穿着奇怪的衣服坐在二堂上的公案前面审案。

  下面两旁站了几个差人(公差),手里拿着竹子做的板子:

  有宽的,那是大板子;有窄的,那是小板子。

  “大老爷坐堂!……”

  下午,我听见这一类的喊声,知道父亲要审案了,就找个机会跑到二堂上去,在公案旁边站着看。

  父亲在上面问了许多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被问的人跪在下面,一句一句地回答,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好几个人。

  父亲的脸色渐渐地变了,声音也变了。

  “你胡说,给我打!”父亲猛然把桌子一拍。

  两三个差人就把犯人按倒在地上,给他褪下裤子,露出屁股。一个人按住他,别的人在旁边等待着。

  “给我先打一百小板子再说!他这个混账东西不肯说实话!”

  “青天大老爷,小人冤枉啊!”

  那个人趴在地上杀猪也似地叫起来。

  于是两个差役拿了小板子左右两边打起来。

  “一五,一十,十五,二十……”

  “青天大老爷在上,小人真是冤枉啊!”

  “胡说!你招不招?”

  那个犯人依旧哭着喊冤枉。

  屁股由白而红,又变成了紫色。

  数到了一百,差人就停住了板子。

  “禀大老爷,已经打到一百了。”

  屁股上出了血,肉开始在烂了。

  “你招不招?”

  “青天大老爷在上,小人无话可招啊!”

  “你这个东西真狡猾!不招,再打!”

  于是差役又一五一十地下着板子,一直打到犯人招出实话为止。

  被打的人就由差役牵了起来,给大老爷叩头,或者自己或者由差役代说:

  “给大老爷谢恩。”

  挨了打还要叩头谢恩,这个道理我许久都想不出来。我总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

  打屁股差不多是坐堂的一个不可少的条件。父亲坐在公案前面几乎每次都要说:“给我拉下去打!”

  有时候父亲还使用了“跪抬盒”的刑罚:叫犯人跪在抬盒里面,把他的两只手伸直穿进两个杠杆眼里,在腿弯里再放上一根杠杆。有两三次差人们还放了一盘铁链在犯人的两腿下面。

  由黄变红、由红变青的犯人的脸色,从盘着辫子的头发上滴下来的汗珠,杀猪般的痛苦的叫喊……犯人的口里依旧喊着:“冤枉!”

  父亲的脸阴沉着,好像有许多黑云堆在他的脸上。

  “放了他罢!”

  我在心里要求着,却不敢说出口。这时候我只好跑开了。上面的这段叙述不仅精彩,而且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读者从这里可以看到,在20世纪初期,辛亥革命前夕,在我国末代王朝的封建体制下,我国的“青天大老爷”们是如何审案、用刑,犯人们是如何申辩、告饶,在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又是如何叩头谢恩的。

  要知道,这可不是信笔写来的公案小说,也不是经过多少代的口头流传已经失真的历史故事,这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亲眼目睹的事实,是活生生的历史见证。对于这一切,诸如挨打之后还要谢恩等等,幼年的巴金当然是不可理解的,他的稚嫩的心也承受不了那种酷刑下的惨叫和哀痛,所以尽管有满肚子的好奇,也只能跑开了。

  这种事情给巴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真是终生难忘。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巴金被打成“反动权威”等等,“身经百斗”,而在每次批斗之后,都有人来找他谈话,或要他写思想汇报,总之是要他认罪,承认批斗就是对他的挽救,是莫大的恩惠。头一两次他还相信那些人说的话,后来他就看出批斗他的人是在演戏,于是他也照样对待他们。他后来说,每逢那种场合,他总要想起小时候在广元的经历,想起父亲如何“坐堂”、“审案”,被告如何挨打、求饶,以及打完之后如何由自己说或者由差役代说“给大老爷谢恩”等等。接着他说道:“我当时和今天都是这样看法:那些在批斗会上演戏的人,他们扮演的不过是‘差役’一类的角色,虽然当时装得威风凛凛仿佛大老爷的样子。不能怪他们,他们的戏箱里就只有封建社会的衣服和道具。”后来,巴金在《说真话之四》一文中又提到这件事,他说:“父亲就只做过两年县官,但这两年的经验使我终生厌恶体刑,不仅对体刑,对任何形式的压迫,都感到厌恶。”不过,巴金的父亲这位“县太爷”毕竟还算是“仁慈”的,而且也比较温和、开明。当时巴金把他所看到的告诉了母亲,母亲一面对他说:“你是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一面劝告父亲“以后问案,可以少用刑”,因为“人家究竟也是父母养的”。父亲辩解说:“我何尝愿意多用刑?不过那些犯人实在狡猾,你不用刑,他们就不肯招。况且刑罚又不是我想出来的,若是不用刑,又未免没有县官的样子!”这最后一句话讲得最老实,说明封建制度下的各种刑罚总不过是装装样子、逞逞威风,以维护这个制度的威严和统治而已。尽管如此,在这以后巴金的父亲还是有改变的,他说他绝不杀一个人,而且再不用“跪抬盒”那样的酷刑,大堂外面两边的站笼里也总是空的。

  当然,“县官的样子”也还是必须装的,“打小板子的事情也还是常有的”,而且对家里的仆人们也颇严厉,不肯通融。

  巴金记得,有一年冬天,离新年还远,几个仆人聚在门房里推牌九,巴金也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后来父亲知道了,就去捉赌,把骨牌拿来叫人抛到茅坑里,并马上坐了堂,把参与赌博的几个仆人抓来,其中还有管监的刘升和何厨子,他们平时都对巴金非常好。他们都跪在地上,向父亲叩头认错,求饶,但父亲仍是拍着桌子骂,生气地喊:“给我打,每人打50板!”开始,差人们不肯动手,父亲更生气,甚至从签筒里掷下了几根签子。最后还是每人挨了20下小板子,叩头谢恩,才算完事。这件事使巴金很难过,好像觉得跟自己有关,立刻跑到门房去看他们,说了些讨好的话。但他们似乎并不计较,仍然对他很好。

  除此之外,巴金记得的,就是惩罚十妹的奶妈那一次了。不过这两次仆人确实都有错,打打小板子似乎也是他们罪有应得,对县大老爷来说虽然有些过火或失态,但总的说仍不失为宽厚与开明。

  到溥仪在北京城里做皇帝的最后一年,因为感到时局的剧烈动荡,巴金的父亲便辞去广元的官职回成都去了,虽然当地有人出来挽留,他也不肯留下。巴金后来在回忆中说:“父亲在广元做了两年的县官,回到成都以后就买了40亩田。别人还说他是一个‘清官’。”

  不过,这算不了什么,在那样的时代,历来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嘛!

  就这样,巴金也结束了他在广元的生活。

  巴金在广元时间虽然不长,却留下了深刻而难忘的印象。正如他在回忆中所说:“在广元的两年生活我的确过得很愉快,因为在这里人人都对我好。”在这里,他受到了母亲的“爱”的教育,得到了身边各种人的充分的关爱,并且也总是想把自己的爱分给别人。这培养了他的一颗善良的、很能体恤别人痛苦的心,也给了他一个判别人间善恶是非的基本标准。这对他后来的成长和未来的事业都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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