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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喵(下)》 作者:橘花散里

第14章 :拒回天界,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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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红孩儿哥哥是很凶……可是他待我很好,”重重的眼睛红肿得像两个大桃子,“重重的父母都不在了,罗刹夫人又讨厌狐狸精,想将我赶走,红孩儿哥哥因此大怒,和她吵了架,护着我不被欺负。想到以后见不到他,我心里难过。”

  我为难地说:“纵使如此,你们也不应该做出这种事来,尤其是小猫你,知道这件事早就应该报告给我们。”

  小猫也难过地问:“娘亲,若爹爹百年之后,你怎么办?”

  他这句话将我问得呆住了,久久后才说:“什么意思?”

  “我听海阳叔叔他们说过,上次无心之妖入侵阳明山的时候,爹爹取回了这辈子不应该属于他的神力来救你,这事破坏了轮回关系,他再也不能上天界了。”小猫认真地问,“如果他真的一直作为凡人轮回转世下去,你能等多少个五百年?又要花多少努力去每世唤醒他的爱?”

  “我不知道。”想了许久后,我最终老实回答。

  “我想他长生不老,让你不用等了。”小猫将脑袋低了下去。

  “靠吃人换来的长生你爹爹是不能接受的,他从上辈子起就憎恨杀生吃人的妖怪。”我苦笑一下,摸摸小猫的脑袋,“我不能让他做不高兴的事换取长生,他会生气的。”

  “那你怎么办?”小猫继续问。

  我摇摇头道:“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现在那么幸福的时刻,就不要用烦恼来困扰自己,弄得生活都过得不开心。等到了那个时候,我自会有决定,如果想等,我会一直等下去,如果不想等,我就不等了。简简单单,没必要想那么多。”

  “娘亲,你还真看得开。”

  “因为我懒得想。”

  重重有些若有所思地低下头。

  我们等了很久,银子是带着小茶一块儿回来的。小茶见到两个孩子伤成这样,也有些心痛,不停地骂天界乱来,连小孩也打那么重,又帮忙送水擦伤,定时翻身,以免他们不舒服。

  莫林看见小茶的时候,有些愕然,他悄悄地拉过我和银子小声问:“这个凡间女人,身上似乎有些仙气,恐怕是什么神仙转世吧。”

  银子闻言,顿时沉默起来,许久后他才对莫林说:“可否帮忙引见一下百花仙子?”

  我想他是要去问冰纨的事,见小猫和重重都已经睡着了,于是我拉过傻乎乎的小茶,请锦纹帮忙照料一下这儿的事,就跟着莫林一块儿出发往百花仙子处了。

  百花谷内没有季节之分,荷花与蔷薇共处,菊花与桃花同放,四时花儿一起争奇斗艳,处处都是鸟语花香,浓厚的花粉味呛得我直打喷嚏。

  来到百花宫前,小茶突然停住脚步,她好像有些害怕似的问银子:“为什么要来这儿?”

  “带你见一个人。”银子抓住她的手,不允许有丝毫退缩,经过通报后,踏入大门内。

  这座宫殿非常大,外面围墙是用白色的玉石雕成,瑶池的水被引出,形成一个大湖,将百花仙子的住处包围其中,旁边还错落着许多各式各样的房屋,每间房屋都盛开着不同的花,标志着住在里面的女主人的身份。显然,像冰纨仙子那么不合群的花仙,是极少的。

  百花仙子容貌绝世,五官精致得无可挑剔,眉色多一分太浓,浅一分太淡,浑身更透着冰清玉洁的气息,站在那里就可以遮掩所有花朵的风采。

  见了我们,百花仙子轻轻回了个礼,当看见小茶的时候,又有些欣喜。她匆忙从座位上站起,走下来亲热地拉着小茶的手说:“当年妹妹坠入凡尘,天界因而少了最美妙的音律,让我们众姐妹都深感难过,前阵子你的原身喇叭花重新盛开,如今果然再次重逢,正是喜事。”

  小茶呆了半晌,急忙抽回手,艰难地从嘴角挤出个笑容道:“这个神仙姐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冰纨,你这痴儿,是恢复真身回到天界的时候了。”百花仙子笑着摇摇头。

  “不,我不是冰纨,”小茶拼命地摇头,“我是叶小茶,是银子的妻子,不是仙女。”

  百花仙子有些愕然,“你若不回天界,难道还要在凡间受苦不成?”

  银子叹了口气,“果然是她。”

  小茶惊恐地看了眼银子,拉着他的手说:“我不是仙女,不要回天界,我只和你在一起。”

  “为何抗拒?”百花仙子和众人都不解了。

  “反正就是不要回去!宁死也不回!”小茶回答得斩钉截铁。

  “别傻了,在天界可以长生。”银子皱皱眉,回头劝道,小茶却是不停地摇头,任凭所有人劝说亦不动摇,大有抵死不依的意向。

  百花仙子非常无奈,只得让银子将她带回去,并说什么时候想恢复原身,可以重新来找她。

  我们只好领着还在发抖的小茶,谢过百花仙子,走出大门。百花仙子在宫殿的门外,一直看着小茶,看到我们走得很远很远,直至消失不见。

  银子一路走一路骂:“你这蠢材,到底在想什么?好事不做还做坏事吗?”

  小茶垂着脑袋,硬是不肯搭话,一直等回到莫林府上,莫林跑去帮锦纹看两个孩子的伤势时,才小声对银子说:“我觉得……如果恢复了原身,你就不喜欢我了。”

  银子气急败坏,“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我……我就是害怕恢复原身,我觉得你讨厌以前的我,不,不是觉得,而是你肯定讨厌,”小茶低头慢慢地说,语气却非常坚定,“如果会让你讨厌,我宁可不回天界,不要原身。”

  “你是记得我们以前的事了?”银子半眯着眼,淡淡地问。

  “不记得,我也不想记得。”小茶掩住耳朵,转身跑了。银子犹豫了许久,才匆忙追去。

  我站在原地,发现似乎没我的什么事,于是转身回房,看着自己儿子熟睡的脸,静静地发呆。我突然想起了当年在雪山时的事,如今的自己,已经明白了当时的很多东西。小茶不是想不起过去,而是她不愿。当年银子伤得她太深,太狠,让她畏惧,于是封锁起自己的记忆,囚禁自己的灵魂,宁愿做平凡的叶小茶,也不做天界高贵的仙女。

  从前的她是让银子来迎合自己的喜好,如今她放下了骄傲,放下了自尊来迎合银子的喜好。她穿上银子喜欢的浅色衣裳,每天笑脸迎人,将高雅的音乐全部放下,再也不出口伤人。

  好不容易让银子喜欢上了,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变回原来的自己。

  真是个大傻瓜,她还不够了解银子那只死心眼儿的乌鸦。喜欢的话,变成什么样他都喜欢,哪怕是破碎的宝石,都要细细地收起来留恋;不喜欢的话,变成什么样他都不喜欢,哪怕是在他面前哭断长城,也不会给对方一个机会。

  不过,这些事情和我没关系吧,我顾好自家受伤的儿子就成。想了半天,我让随意去将小林叫来,让小林派人去通知向青我晚些才回去。

  没多久,小林却自个儿跑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个锦盒递给我道:“苗苗,这是神君府上最后的一颗仙丹。”

  “太好了。”我开心地拿过来,就想给小猫服下。

  “等等啊!”小林迅速拦住我想喂药的动作,然后深呼吸一下,细细地叮嘱我,“这药是给神君大人吃的,不是给小猫公子的。”

  “向青没受伤。”我不解。

  “仙丹可以延年益寿,帮助人得道飞仙。”小林给我解释,“现在神君大人难以回到天界,可以请他服下此丹药,从此不受疾病困扰,可得长寿。”

  我看着手上珍贵的丹药,心里阵阵感动,赶紧将它小心地放入怀中,对小林的细心周到表示了千恩万谢。

  小林轻轻地说:“好好照顾自己,照顾神君大人。”

  我信心满满地对他保证,“这是绝对的!”

  等小猫的伤势稍稍稳定,我就开始了天界凡间两头跑的活动,白天给小猫看护伤势,晚上回去陪伴向青。我劳累得几乎沾上枕头就可以睡着,向青对此非常心痛,却又无可奈何,只是抽时间悄悄隐藏身份,上了一趟天界看望小猫。

  此刻的小猫,已经变得很老实很懂事,在尝试了与自己最好朋友的离别后,他终于真正明白什么是别离的痛苦,也明白了向青和我当年的心情,于是变得听话孝顺,再也不和我作对了,每天乖乖地低头读书练武。

  这种变化对我们来说是可喜的,对牛魔王夫妻来说是痛苦的。毕竟红孩儿再不好,也是他们心爱的独子。

  伤好后,重重留在了天界,凭借我帮忙找的关系和她自己手脚勤快听话,很努力地在王母处谋了个打扫侍女的职位,每天都要小心翼翼地做狐狸,甜言蜜语巴结上头,稍微出错就会被罚。她唯一期望的是王母娘娘每年宴请各路菩萨和神仙的时候,可以看一眼她喜欢的那个人,期望有一天可以和他一起离开天宫。

  这样一来,小猫最好的两个朋友都见不到了,他很难过,只能致力于学业,争取以后和父亲一样成为有势力的天上神将,帮助重重和红孩儿。

  向青并不希望他走自己的老路,但也尊重了小猫的选择,只是这条路,很漫长,很漫长,没有上千年恐怕难以实现。

  那颗仙丹,我也给向青吃下去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我抱入怀中,坐在窗前听着春雨,没有睡觉,而我就着雨声则睡得很熟很熟。

  夜半,雨停,明月徐徐,琵琶声起,将我从梦乡中惊醒。我揉着眼睛迷糊地问向青是不是天亮了。向青揉着我满头蓝发,温柔地说:“还早呢,是小茶在弹琴。”

  我抬眼窗边,往银子住的方向看去,他们的房间没有亮灯火,却有两道白影坐在屋檐上,而琴声正是从那儿传来,丝丝柔柔,含着万千温柔,又如同天女的绸带,轻轻地将整个雨后院落包围,透着说不出的绵绵情意。

  “以前我也听过冰纨仙子的琵琶曲,虽是精妙绝伦,却是冷冷冰冰,没有如今的暖意。”向青听了许久,不由赞道。

  我拉着他,拍了拍马屁,“你弹的筝也很好的。”

  “我只能骗骗不懂的人,再陶冶一下性情,”向青摇摇头,“习武的人都不适合弹筝,手上的老趼太粗,无法弹出细腻的音色。”

  “苗苗觉得好听就行。”空气中传来淡淡的酒味和食物香味,我踮着脚将头探出窗外,向小茶和银子看了眼,然后欢快地蹦出门,“他们在偷吃,我们也过去玩。”

  向青见我匆忙跑去,只能追出,口中喊着:“会不会破坏人家小两口感情?”

  “不会啦!银子也经常来破坏我的。”我三下两下蹿上屋顶,笑嘻嘻地看着正在喝酒吃小食的银子,伸出爪子抢过他手中剥好的那颗花生,毫不客气地坐在旁边。

  “你这头无赖猫。”银子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小茶却非常欢喜,她停住琵琶,小心翼翼地从屋顶上走过来道:“苗苗来一起唱歌玩吧。”

  “免了免了,此猫五音不全,就不要荼毒大家了。”向青也蹿上屋檐,他不知去哪里找了个杯子,从银子的壶中倒了杯酒,一饮而尽,又给我剥起花生来。

  我吃了好些花生后,突然想起前阵子的事,于是不客气地问银子:“你不让小茶去变回冰纨仙子了吗?”

  “那个……我已经恢复了记忆,”小茶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走上前,低头向我道歉,“以前是我嫉妒你和银子好,又憎恨银子心里只念着你,所以才恶意说话中伤你。其实我是羡慕你长得漂亮,性格开朗,大家都喜欢,然后就不自觉地做了糊涂事。”

  “没关系,我不放心上。”听了道歉后,我立刻大度地原谅了她。

  小茶依旧没有抬头,“那时候我觉得自己长得丑,除了音律外,没有任何事情比其他姐妹做得好,总觉得大家在嫌弃和排挤自己,所以摆出冷冰冰的脸来拒绝别人,不肯听别人的意见,很惹人讨厌。”

  我拍拍小茶的肩膀,让她不要自卑,“现在的你很不错,不过为何不恢复原身?银子不太在意外貌好不好看的啦。”

  “他是不在意,”小茶突然开心了起来,她握着拳头说,“可是我好不容易做了回美女,当然不能那么快变回去,总得过够瘾再说!”

  银子摊摊手,极度无奈,“这女人的虚荣心不是一般的强,我也只好随她去。反正现在变回去,我也不好和叶家交代他们家女儿怎么突然变丑了。”

  “丑了你也得要!”小茶急忙嚷道。

  “是是是,就算你变成猪头我也要。”银子笑着说。

  我和向青都对他表示了非常的谅解和同情。

  四个人,吃吃喝喝,谈天说地,看着月亮明媚。小茶又开始胡言乱语大谈未来的风俗习惯,她还说结婚后要有个叫蜜月的活动,而银子应该带她去度蜜月。

  “什么是蜜月?”我很困惑。

  小茶挽着银子的手臂,满脸期待地说:“就是结婚的第一个月,要去旅行,这是欧洲传下的风俗,新婚甜蜜蜜的象征!”

  “闪边去,”银子不客气地谴责,“我们结婚早满一个月了,而且欧洲的风俗和我们有啥关系?那些野人出没的蛮荒之地,能有什么像样的礼仪?咱们才是正宗礼仪之邦。”

  小茶急忙反驳,“要吸取别人的长处,那叫什么?师夷长技以制夷,不能随便鄙视别人的文明。”

  “总之你就是想玩。”银子不客气地说出了她的最终目的。

  小茶立刻开始撒起娇来,闹着非要和他去旅游不可,说什么四大文明古国不可不看,这种难得的观赏历史的机会,错过就没有了。

  向青听她说了许多古古怪怪的国家和事情,顿时也起了兴趣,说是将来要带我去那些地方玩。小茶立刻用他这句话来要挟银子,“苗苗家相公那么体贴……我家相公……呜呜……”

  银子无奈,“我带你去就是,麻烦鬼。”

  小茶顿时乐翻了天,拉着我又蹦又跳,差点摔下屋檐,站稳身形后,还提议说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度蜜月,环游世界,到处玩个遍,这才不枉此生。

  我听着有趣,很快就同意了这个提议。向青说是过些日子,等再安稳些才离家。纵使如此,小茶也兴奋得不能自已,拿过琵琶说要唱家乡的新奇曲子给我们听。

  “相公,你要听什么?”她问银子。

  银子看着她无忧无虑的笑容,脸上恼怒顿时散去,他想了想后说:“弹你喜欢的就好。”

  小茶想想后说:“那我弹《仙剑奇侠传》的主题曲《千年缘》好了,歌词好像是个叫疯子的人填的。那是个妖怪和凡人的浪漫爱情故事,当年感动了我许多次,现在看看我们四个,感觉挺适合的。”

  “什么疯子?你才是疯子……”银子喃喃低语。

  小茶没和我们搭话,她调调弦音,自顾自地弹唱了起来,曲子很另类,和我们以前听到的都大不相同。虽然古怪,却还是挺吸引人。

  琴声悠扬,带着丝淡淡的哀怨,歌声缠绵,带着些轻轻的希冀,原本无所谓的银子突然停住斟酒的手,他痴痴地看着小茶,任由酒满溢出,湿了衣襟。而向青则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揽过肩,仿佛在想什么。

  “……今生缘,来生缘,沧海桑田成流年;古老的剑,斩断了宿怨,唤醒了谁的誓言?转瞬之间,隔世的爱恋,追忆往日缱绻……昆仑巅,浮生远,梦中只为你流连;笑红尘,画朱颜,浮云翩跹;情难却,情相牵,只羡鸳鸯不羡仙……”

  小茶唱得真好,连我这种根本不懂音乐的人,都听痴了,仿佛千年的岁月,五百年的等待,缓缓从眼前划过,带着说不完道不清的感觉。

  当“只羡鸳鸯不羡仙”这句歌词余音尚绕在耳边时,向青突然开口对我说:“不等了,我们明天就去旅行吧。”

  是的,不等了,踏上爱的旅途。

  第二天睡醒后,向青就去找大哥,不顾他的抗议和反对,将我们所有的房契和田产都塞给他,或租或卖悉听尊便,然后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又和众人告别,大门一锁,就带着我和银子夫妻俩一块儿踏上了旅行之路。

  在大部分的旅途中,我们远距离使用地狱妖犬这类快速的交通工具,近距离则是和普通人类般乘船坐车或是骑马,享受旅途路上的风光和趣事,还可以品尝各种风味小吃。

  我们遇过黑店,老板伙同强盗以为我们是普通客商,想下蒙汗药谋财害命却被识破,然后被我们狠狠教训得再也无法做坏事;遇过骗子,想装可怜谋取我们的钱财;也遇过达官贵人,还有个自称皇亲国戚的家伙,爱恋上我的美貌,苦苦追求,希望我抛弃向青跟他回去享福过日子;也遇到过大胆美貌的姑娘,对向青一见钟情,患了相思病,托人上门提亲,甘愿做妾,吓得向青带着我连夜落荒而逃。银子和小茶在后面笑得半死,非常不厚道。

  我们去了草原,那儿的风景粗犷,放眼四望都是看不见尽头的青草地,可以看见放牧的牛羊和牧民的包房。牧民的脸很黑也很粗糙,但是大部分非常热情,会迎接我们进去,然后用大碗的酒将向青和银子灌醉,走的时候他们却不肯收取分文,说是草原人家自给自足,用不着钱财。也有态度嚣张的不知哪个草原部落的贵族,见我们这行人打扮文弱,顿时盛气凌人,试图将我们抢回去,做奴隶或姬妾,这种浑蛋家伙自然是要给些教训的。

  我们去了雪山,一座座被银白包裹的山峰圣洁美丽得像一个个仙女,雪山下的湖泊被蓝天映得如同宝石,让银子挪不开脚步。还有些大朵大朵的雪莲盛放于无人处,这种植物若是放在雪山下,肯定和大白菜没啥两样,可是在极少植物存在的雪山上,却有着说不出的魅力。动物也有不少,最美丽的是雪豹,它威风凛凛,仿若天神,可惜还是被我坏心肠地欺负了……

  我们去了江南,那儿处处水乡,楼阁上挂着竹帘,风景朴素却不失精致,女孩子都极其婉约,像只轻盈的小鸟,说话软声细语,梳着整齐的发髻,戴着漂亮的银镯子,做得一手好菜。我们乘着小艇游玩的时候,还见到许多采莲女唱着乐府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她们欢快地在重重荷叶中摘出大堆大堆的莲子。我们见实在有趣,于是买了些莲子做糖水,可是我不知道新鲜莲子要去芯,结果差点将大家苦死。

  我们去了黄土高原,那里黄沙满天,人们都住在窑洞里,窑洞采光虽然少,可是非常温暖。那里的汉子顶天立地,豪迈非常,喝起酒来都是大碗大碗地干;而那里的女人巾帼不让须眉,虽然她们的面色没有南方女子的秀气,却很有气魄,而且异常能干。最好听的是那儿的民歌,嘹亮粗犷,可以传出很远很远,就好像人们的心胸般宽广。敦煌石窟更是美不胜收,惊得小茶连连尖叫不已,我看着匠人在上面精心绘制飞天,感动的不是作品的美丽,而是他们认真恭敬的神情。向青突然发了些孩子气,他顽皮地弄了支画笔,将其中一个飞天画上了猫耳和尾巴,活脱脱是我的模样。大家看了后,都笑个不停,却被匠人发现,用大扫把将我们赶出门外,在画上覆盖了层石灰,重画了那个飞天。

  我们去了西凉女儿国,那里有许多许多的美人儿,却没有一个男人。顿时向青成了大家眼里的香饽饽和稀有动物,上至皇亲国戚,下到平民百姓,都将他当成稀罕怪物看,排队想参观的络绎不绝,弄得向青不愿出门。银子打扮成女人避免麻烦后,干脆在门口摆了个摊位想收门票赚钱,却被我痛殴拖走。向青被那些女人摸来摸去让我很不高兴,门外又有个天天偷窥我家男人的蝎子精,于是很快我就拉着大家离开了那个国家,连女王召见也装作不知道。知道门口有条河可以让人怀孕的小茶,有些坏心眼地想让银子去喝一口,结果被狠抽了一顿。

  我们去看了祭赛国,因为银子想看他们金光寺上的夜明珠,然后窃取。可惜被九头蛇抢先一步偷了,于是悔恨连连,又碍于是东海龙王的亲戚,我不肯帮忙,没敢下手去抢。向青为他这份对宝石的追求和执著,而感到有些遗憾……

  在号称什么动漫迷的小茶的强烈要求下,我们还去了海外倭国,没想到此行大失所望。那个在岛上的国家极度贫穷,人长得也很矮,穿着打扮也很破烂,主食是稻米,菜肴简单,以萝卜、豆腐为主,配上小鱼和梅干,肉类极度奇缺,只有国王才能吃得起。不过他们很向往中原文化,当知道我们一行人是大唐来的,就非常尊敬,还有许多贵族请我们去做客,学习汉诗,态度极为有礼,并希望我们长期定居。但是这样贫寒的生活我们实在受不了,没几天就告辞离去。面对我们的埋怨和不满,小茶一路走一路碎碎念道:“这里将来真的很富裕……你们不能用现在的眼光看未来,而且他们将来压根儿就是一群虎狼禽兽,对中原做了很多坏事,不如咱们做好事,早点收复倭国吧。”

  别傻了,这种穷酸小地方,地窄人少,怎么可能与中原为敌?而且中原的皇帝压根儿不肯要那个穷地方,又远又麻烦,如果真的收了,从此经济上要扶持,还要派驻军,倒贴钱!恐怕那些倭国人高兴着呢。

  因此对于小茶的白痴话,我们就习惯性地当耳边风了。

  走啊走,偶尔在风景秀丽的地方小住几个月,我们停停逛逛,不知不觉竟已三年,只觉得时光如飞箭,笑着笑着就不见了。真正见识了世界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就如同井底之蛙,只看着自己头顶的那片蓝天,从来不知道天地的广阔,也不知道旅途是如此的美妙。

  最重要的是,有向青陪伴在身边,满足的感觉就不会停歇。我们还要走下去,两个人一起走下去,直到整个世界的美景都被欣赏看完为止。

  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快乐。

  偶尔我也会去天上看看小猫,小住几天,和他讲我旅途的经历和看到的美景,他对我们俩的蜜月一过就是几年,而且不带他感到非常不满,要求等他毕业后也一块儿跟着我们去玩。

  对于这种要求,我当然是同意的,只要他先努力读完书。

  当玩乐四年后,我再次去天界的时候,从莫林的口中得到了一个似乎不太好的消息。

  牛魔王被天界降伏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非常惊讶,连忙跑去四处打听,得回来的结果是他因夺子之恨和取经者对着干上了,因此被天界派兵收拾回去,穿了鼻环,从此关押监牢,面壁念佛思过,小妾娇娇亦被沙僧打死。

  曾经的平天大圣牛魔王是那么骄傲的妖,他高高在上,众妖膜拜,就算东海龙王也要让三分面子,怎能容忍如今像凡牛般被穿鼻囚禁?下手的居然还是结拜兄弟的孙悟空,过去的齐天大圣。

  我急急去寻海阳,他似乎知道我会来,于是守门的将士没问什么就很轻易地将我放了进去。在花园中,我见到了正坐在凉亭的长椅上的海阳,他眉头紧锁,看着一大堆的公文,那副模样让我恍惚间仿若见到以前的碧青神君——责任重重、烦恼重重却又稳重强悍的碧青神君。

  我轻轻走过去打了个招呼,海阳仿佛才见到我来,急忙丢下手中案卷,露出一个艰难的微笑,“你来了。”

  “嗯,我来了。”坐在他旁边的石椅上,我小心地问,“牛魔王哥哥到底是出什么事了?他真的对那个唐三藏做了很过分的事吗?”

  海阳满脸为难地对我说:“做什么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势力实在太广,在妖界影响甚大,天界早就想下手收拾他了,只是这几百年来,他低调了许多,让天界找不到什么借口下手,而这次不管是红孩儿的问题还是他这次的行动,都是一个借口罢了。”

  “可是,自从当年被碧青神君警告过后,他已经没做什么了啊,红孩儿被抓,也忍了下来。”我努力地为哥哥辩解。

  “是碧青神君将他当年做的事暂时压了下来而已,”海阳摇摇头,淡淡地说,“旧账迟早是要翻的。什么齐天大圣、平天大圣,这天是能平的吗?这次借着取经,天界将所有不服管的强大妖怪全部铲平了,我唯一庆幸的是你低调,从来不惹是生非。”

  我无法辩解,只是恳求道:“难道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吗?他到底要被关多久?罗刹嫂子不能没有哥哥。”

  海阳摇摇头,“这事已经不是我可以做主的了,没有人说他要多久才可以释放,或许一百年,又或许五百年,或许一千年,看运气了。”

  “我可以去看他吗?”知道事情没有回旋余地,我心里阵阵哀伤。

  “苗苗,别哭了,我帮你想想办法。”海阳摸摸我的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几天后,他给我找到个机会,让我装扮成小兵进入关押牛魔王的洞窟,和他偷偷见面。

  牛魔王被重重铁链锁着,这个曾笑傲妖界的汉子,此刻双眼已经失去了往日飞扬跋扈的神采,他靠在岩壁上,痴痴地望着狭小崖壁上的蓝天,仿佛听不见也看不见周围的一切,直到我呼唤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问:“是苗苗?”

  “是苗苗,苗苗来看你了。”我努力忍住满眶的泪珠,不让它们掉下来。

  “哥哥现在好狼狈,见笑了。”牛魔王苦笑一下,他想摸摸我的脸,铁链铿锵,绊动着双手,变得很笨拙。

  我抓住他粗大的手,贴在脸上,声音终于开始有些走样,“哥哥,那个孙悟空竟然不顾兄弟情义,如此对你,不如让苗苗去给你报仇,杀了他和那个狗屁取经人吧。”

  “不可,”牛魔王急忙吼道,声音有些大,惊动了门外的海阳,他赶紧探过头来让我们小心些。牛魔王顿了顿,小声地告诫我,“傻妹子,此事万万不可。别说你打不过那只猴子,就算打得过,也不能像我这样不管不顾地乱来,你还有丈夫和儿子,现在团团圆圆、和和美美,是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绝不可搞到我这个田地。”

  “可是……我难过啊!”我低下头,垂着耳朵,“苗苗一点儿也帮不上忙。”

  “你来看我就够了,这几天我反而冷静下来了,孙悟空背后有花果山,也是他的难处。”牛魔王突然笑了起来,“你什么都不要管,更别管我这个行事冲动、做不了好榜样的哥哥……”

  我拼命摇头说:“不要,我不要这样。”

  “苗苗乖,不要哭,帮我个忙吧,”牛魔王的眼睛红红的,却没有一滴眼泪,他想了想后,终于很艰难地对我说,“去告诉罗刹,是我……我今生负了她,如今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得自由,让她去找个好人家改嫁了吧,千万不要再找我这种混账男人了。”

  “可是……”我还想说什么。

  牛魔王却摇摇头,打断了我的话,“就这样告诉她吧。”

  海阳匆匆进来向我招手,说时间不能耽误,让我快点闪人。我心中纵有万般不舍,此刻也只能离别,临出洞口前,又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牛魔王已经低下头,掩着脸,再没有看我。

  男儿有泪不轻弹。我赶紧大步离开牢狱,不再看他的脆弱。

  骑着地狱妖犬,我努力调整了很久自己的表情,直到掩住心痛后,才上火焰山寻找罗刹,没想到罗刹并不在府中,我寻到积雷山,见到她一身素衣,立在一个崭新的坟前,默默地烧着纸钱。

  降下云头,将妖犬停在远处,我静静地走近她的身边。坟墓上,有名贵大理石雕成的墓碑和许多鲜花,写的是娇娇的名字。

  “你来了。”罗刹又把一把纸钱丢入火中,没有回头。

  我小声地应了声后问:“你不是很讨厌娇娇的吗?”

  “死都死了,天大仇恨都烟消云散,还有什么讨厌不讨厌。”罗刹点起三炷香,插在娇娇的坟头,轻轻地说,“其实,她也不过是个无依无靠的可怜女人,和我姐妹一场,总要替她收葬。”

  我也上了三炷香,然后将牛魔王的交代仔细转告。

  罗刹听完后,冷冷的脸上却没有任何反应,她只是简单地问:“妹妹,你当年等向青等了多少年?”

  “五百年。”

  “既然你能等,我也一样能等,让那个该死的家伙将这种不负责任的话统统收回去。”罗刹回答得斩钉截铁,“改个屁嫁,老娘为他儿子都生了,难道给儿子找后爹不成?”

  “可是红孩儿在紫竹林,不知何时才可以回来。”

  “没关系,父子俩我都等,多少年我都等。”一滴清冷的眼泪,终于慢慢滑过罗刹带着英气的面庞,沾湿衣襟,“等到海枯石烂,水滴石穿,他们总会回来的。你去告诉那个浑蛋家伙,好好面壁,有人在等他回家,永远等他回家。”

  微风再次徐徐吹起,彼岸花在坟前轻摆腰肢,火红的颜色仿若鲜血,诉说着坚定的誓言,又一个水滴石穿的誓言。

  我实在无法再继续逗留下去,急急转过头,骑上地狱妖犬飞快地离开了这个地方,冲回向青怀里,然后号啕大哭。

  向青拍着我的背,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等,替我擦拭眼角的泪,等到眼泪流尽为止,才轻轻地说:“监禁刑罚终有尽时,他总会回来的,当年你我阴阳相隔都可重聚,牛魔王和罗刹亦可以重聚。”

  我抬起红肿的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向青的笑容很温柔,抚平我心中所有的难过,于是我相信了他说的话,并将罗刹的留言转告给牛魔王哥哥,他听见此言后,有些惊喜,“罗刹……她真的不怪我?她真的会等我?”

  “真的。”我认真地点点头。

  于是,他仿佛死水的眼中,终于焕发出新的光彩,许久未见的快乐终于再次出现在他的脸上。他有了信心和希望,多少年的寒窗也可以等下去,直到团聚的那天到来。

  待到心情平复,我和向青继续踏上万里旅游行程,并将脚步放宽到小茶口中各种奇妙的国外,这一去就是许多年没有再回故乡。

  我们越走越远,根据小茶的提议,去了一个叫埃及的地方。那里有不输于中原的美丽宫殿和建筑,尼罗河上开满大朵大朵的莲花。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我第一次和向青争吵。因为那是个以猫为尊的地方,埃及法老的爱猫看上我的美丽,特意过来找我玩,而且人们献上了许多礼物给我,说我是神猫降临,每天膜拜。这一切让我得意过了头,导致向青深深不满,没想到此时埃及公主竟也看上了他,千方百计地找机会调情。于是嫉妒的种子互生,赌气各自去玩耍,银子和小茶怎么劝也劝不住。

  没过两天,我就后悔了,偷偷摸摸地想去找他道歉,却见他拿着许多莲花,等在我的门前,羞愧地说:“苗苗,我错了。”

  我赶紧摇摇头,“是我错了才对。”

  两人有些尴尬,不由相视而笑,迅速离开了这个美丽的国家,飞往下一个好玩的国度,行程渐行渐远。

  银子说我越来越像人类,渐渐脱去了所有猫的本性,可我始终不是人类。

  这一路游玩小住,竟然花费了整整五十年光阴,我们终于开始思念起故乡。此时向青已经七十来岁了,他的鬓边生起白发,额上有了皱纹,可是我的相貌却没有任何变化。

  陌生人最开始称呼我是向青美丽的妻子,然后到向青美丽的女儿,最后到向青美丽的孙女……

  小茶在四十岁的时候,回归天界,重新获得仙身,而向青是永远也回不去了。我害怕他难过,努力地安慰他,向青却只是抱着我说老夫少妻,是自己的福气。

  我经常轻轻抚着他额上的皱纹,笑着说:“它们长得都很漂亮,让你更帅了。”

  向青也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这是当然的。”然后将头埋入我的发间,贪婪地抱着不肯放手,非要我哄他才高兴。

  银子说人老了,反而越来越有小孩子毛病。

  我鄙视地看了一眼银子,我家向青是不会老的,他永远都是那么好看,那么迷人。

  回到故乡后,婆婆已经不在了,大哥大嫂也不在了,他们的孩子认不出我们,只问是哪里来的异乡客。

  向青拉着我笑了许久,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去山里一个百花齐放的谷地里,自己建了房子,从此安安稳稳地定居林间,甚少与世人打交道。

  时间如流水,从不停歇。向青一百岁的时候,头发全白了,他的身体不复以往的强健,记忆也开始有些差了,有些话需要说几次才能记住。

  小茶对此非常伤感,她问:“美人自古如名相,不许人间见白头,是不是所有爱情小说的结局都是如此?”

  银子很肯定地告诉她,“是。”

  我却说不是,“终究要两人一起慢慢地变老才好……”

  不管我们怎么说,日子依旧是这样过下去,银子和小茶越来越老夫老妻,他们再没有老是拌嘴,而是经常在花府弹弹琴,擦擦宝石,又时不时四处游荡一下,虽然沉闷,却心甘情愿。

  向青在一百一十岁的时候,记性终于彻底不行了。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小猫,甚至忘记了一些生活上的常识,唯独牢牢地记住了我,没事的时候,他就经常呼唤我的名字,然后紧紧拉着我的手,几个时辰不肯放开。

  那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向青躺在床上微微眯了一下眼,他仿佛整个人精神起来,记忆也好了许多,竟想起了小猫,想起了所有过往,还和我谈了许多许多的家常话,最后他无力地闭上眼睛说:“苗苗,你去帮我开一下窗,我想看夕阳。”

  我急忙站起身,去将窗户打开,可是当夕阳照射进来时,他的手滑落,再没有抬起,嘴角犹挂着笑容,仿佛满足地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回头看一眼漫天红色的夕阳,我静静地坐在向青旁边,坐了许久许久,心里明白他不会再醒来,可是我没有哭,也没有一丝悲伤。

  小猫带着远大目标在天界努力学习;银子和小茶双宿双飞;娃娃在二十多年前嫁于啸天;小林依旧默默工作,不愿离开玄青宫;锦纹和莫林已经生下第三个孩子;剑南和洛洛的日子也非常快乐;敖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见我了,他还是在东海浪荡;罗刹闭门不出,专心等待牛魔王回家。

  好像一切事情都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想了许久,我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什么,未来的日子应该做什么。

  几千年的精力仿佛在这几十年间耗尽,猫的灵魂承载不住人类的思维,唯一的支撑点消失后,我突然觉得很累很累。

  向青说过,他今生别无所求,可是我还有,还有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

  终于,在天明的时候,我站了起来,拿出从天界取得的三昧真火将一切烧毁。

  房子、家具、院子、向青的身躯,还有我的身躯,都在熊熊烈火中融为一体。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最后的愿望,贪心的愿望——“但愿生同时,日日与君老。”

  夕阳西下,满天彩霞,我的灵魂渐渐飘上天间,进入轮回,追随那个人消失的身影而去。

  意识消失的最后瞬间,高高空中,传来一声悲凉无比的龙吟,贯彻云天。

  现 代 篇

  如果我再没有美丽容颜;

  如果我再没有曼妙身材;

  如果我再没有金银财宝;

  如果我再没有仙术法力;

  你还爱我吗?痴心可改?

  熊熊火焰,将一切包裹。天地在浓烟中扭曲变色,我趴在床边,嘴角挂着笑容,痴痴看着一个男人。梳妆台缓缓倒下,铜镜中映出我最后的容颜,那张倾国倾城的美丽面孔,转瞬间灰飞烟灭。

  闹钟响起,我伸手按下,直到许久后才从这场并不觉得可怕的噩梦中醒来,张开眼却发现已经七点过十五分,上学又要迟到,于是我手忙脚乱地跳下床,准备冲去洗手间漱洗梳头。

  那是经常做的梦,梦里情景不一,有时候伤心,更多的是欢乐。我抬头看着面前缺了个角的镜子,有些恍惚,镜中的女孩个头不高,削肩平胸,原本拉直过的头发因许久没有去发型屋打理,现在显得有些凌乱。脸型尚好,可是肤色却有些暗,黑色大眼睛里有些熬夜看小说导致的血丝,眼下还有一对大大的黑眼圈,下巴又新冒出两颗痘痘,相貌虽然不算丑陋,却也平凡得引不起任何人注意,更没有梦中女子的倾国美貌。

  果然是最近言情小说看多了,欲求不满,连做梦都梦到自己变成绝色美女,而且里面似乎还有个帅哥对自己温柔体贴,百般宠爱,却模模糊糊记不清相貌,只知道自己很依赖他。那个梦里女子还有名字,好像叫什么花苗苗,而我叫林小苗,都是苗苗,为什么长得差那么远?老天真不公平。

  胡思乱想又发了一会儿呆,我回过神来后赶紧刷牙洗脸,将头发简单梳匀一下,让它不要乱翘后,匆匆忙忙地从衣柜里随便挑出件印着KITTY猫的宽大白色T恤套上,又穿上半旧的蓝色牛仔裤,拿起装课本的布质小包准备出门跑步去学校。

  “名字叫阿花,摇着尾巴,它只喝牛奶,那日跟我在喝茶……”还没等我走出门口,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显示出死党兼大学同学萧雨的号码。

  “苗苗,你今天有空吗?”电话那头,萧雨软软嗲嗲地叫着我的昵称,似乎有些兴奋。

  我一边穿鞋一边回答道:“我正准备出门去学校,如果赶不上,点名你就帮我先答到,我悄悄从课室后门进去。”

  “什么上学?后天才开学。”萧雨有些惊诧。

  我停住手,回头看一眼日历,突然发现自己又因睡糊涂而弄错时间,不由赶紧将这件丢脸事打岔开去,“你找我去逛街吗?”

  “真羡慕你在外面租房住,快活不知时日。”萧雨碎碎念了一阵,然后哀求道,“今天是我男朋友生日,可是我忘记自己曾报名去火车站接新生,念在老友一场,你可以不可以代我去?”

  “不行,我想睡觉。”为了享受暑假的最后几天懒觉,我不客气地拒绝了要求。

  “送你一斤鱿鱼干!优之良品的!”萧雨使出杀手锏。

  “你以为我是一斤鱿鱼干就可以收买的人吗?”我义正词严。

  “两斤!”

  我立刻妥协了。

  “你这没脑子的傻猫!”萧雨笑着挂断电话。

  我对她做出的评论感到愤慨。

  我们大学处于繁华的O城,算是二流学校,去招聘场所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优势。对我父母而言,我能考上这所学校已是祖先保佑,上辈子烧了高香。我高中同学对此则大跌眼镜,认为除了体育学校外,应该不会有哪个大学傻到录取我这种头脑差到过目即忘的家伙。

  大家都认为我能考上这个学校的原因在于高二的时候全省举行的那场青少年运动会,从小学习跆拳道的我为市争光,在四百米跑步上获得冠军,作为特长生在高考时加了不少分。许多体育院校都愿意破格录取我去练短跑或跆拳道,母亲对此非常赞同,可是我父亲的一席话打消了她的念头,“奥运会冠军是那么好拿的吗?哪个冠军不是一身的伤?你舍得?如果拿不到冠军,哪个傻小子会娶个可以随时将他拎起来抽的女人做老婆?将来嫁人选择会少很多,要掉价的!”再加上我自己对从事专业体育也兴趣不大,于是高三时,父母给我高价请了个家教,督促着没日没夜用功,争取勤能补拙,靠填鸭式死记硬背和好运气竟然也考上了大学。

  上了大学后,班主任喜欢我刻苦低调、每次体育比赛都可以为班争光,打分松动,又四处说情,让我考试低空飞过混文凭,所以我如今已经是大二的学生。

  唯一一点儿让老师不满的是,我们学校宿舍条件出了名的差,许多人都不愿意在里面住,想方设法逃过住宿,我是她眼里的乖乖女,却同样在父母的强硬要求下,搬去了离学校大约二十分钟的出租房。那是已出国亲戚的自建房子,共有五层楼,比较老旧,已经拆成很多间套房或一室一厅,分租给附近的打工者和学生。亲戚见我过来,看在父母面子上,房租收得极低,但是每个月要帮忙收房租和电费,房客搬出搬入也要帮忙检查收拾,然后将所有钱汇款给他们,有些麻烦。

  我坐了半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到达火车站。由于是首次翻身做师姐,有些新鲜,我将平日懒洋洋的仪态放端庄了许多,陪着学生会干部和各个年级自愿报名来的学生一块儿蹲在火车站,高举XX大学欢迎你的牌子,等待着可爱的师弟师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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