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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注释翻译》 作者:司马迁

第14章 商君列传

  本篇导读

  没有法律是不可能的,但法律绝不是万能的。这就是商鞅变法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商君列传》记载了商鞅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令秦国富国强兵,以及后来秦国发生政变,商鞅惨遭杀害的全过程。司马迁站在儒家的立场,指出法家之所以有“少恩”之行为,所依据的是帝王术之“浮说”,而这一切又出自其“刻薄”之天性。他的见解体现了战国、秦汉以来强调人性决定人的思想、行为,否认了传统的血统论。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1,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2。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注释

  1 刑名之学:即形名之学,辨析事物及其概念之间关系的学问。战国时期发展为以申不害为代表的、主张“循名责实”,以刑法治国的法家学说。

  2 中庶子:官名,战国时贵族、高官身边的近侍之臣。

  译文

  商君是卫国君妾所生的儿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姓姬。商鞅年轻时喜好刑名之学,供事于魏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了解他的贤才,尚未来得及进荐给魏王。适逢公叔座患病,魏惠王亲自前往探病,说:“公叔患病,如有不测,国家怎么办?”公叔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虽年少,但有奇才,愿大王把国家政事委任于他。”魏惠王默然。惠王将要离开,公叔座屏退旁人后说:“大王若不任用商鞅,一定杀了他,不要让他出国境。”惠王许诺之后离开。公叔座召来商鞅道歉说:“今日大王问我谁可以担任国相,我说你可以,看大王的表情是不应许我。我当先君后臣,因而对大王说如果不能用你,就把你杀掉。大王答应了。你快走吧,就要被抓了。”商鞅说:“大王不能听你的话任用我,又怎能用你的话杀我呢?”最终没有离开。惠王离开后,对左右说:“公叔病得很厉害,可悲啊,他要寡人将国事听命于公孙鞅,岂不是糊涂!”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1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

  注释

  1 邑邑:同“悒(yì)悒”,忧郁不乐的样子。

  译文

  公叔座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全国求贤,想要复兴秦穆公霸业,向东收复失地,于是向西入秦,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来求见孝公。孝公会见了商鞅,谈了很久,孝公却时时打瞌睡,不听他的。会见结束后孝公生气地对景监说:“你的客人无知狂妄,怎能任用呢!”景监因此埋怨商鞅。商鞅说:“我以帝道说服主公,以主公的意向未能领悟。”过了五日,景监再次请求会见商鞅。商鞅又见到孝公,稍好一些,然而仍未中孝公心意。结束后孝公又责备景监,景监也埋怨商鞅。商鞅说:“我以王道说服主公,而未打动他。请求再一次会见我。”商鞅又见到孝公,孝公认为谈得很好,而未采用。结束而让他退出,孝公对景监说:“你的客人不错,可以与他交谈了。”商鞅说:“我以霸道说服主公,其意向是要采用我的观点。真诚希望他再会见我,我知道他的志向了。”商鞅又一次见到孝公。孝公与他谈话时,不知不觉把膝盖移到了座席的前边。谈了数日也不厌倦。景监说:“你谈什么打动了我的君主?我君主非常高兴。”商鞅说:“我以帝王道说服主公,要他效法三代,可他说:‘太久远了,我不能等待。况且贤能君主,都想在有生之年显名天下,怎能郁闷地等待数十上百年以成帝王呢?’所以我以强国之术说服他,他大喜过望。然而,这样的话则难以达到殷周的功德。”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1于民。愚者闇2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3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注释

  1 敖:同“謷(ào)”,诋毁。

  2 闇:同“暗”,愚昧;不明白。

  3 缘:沿袭。

  译文

  孝公用商鞅之后,商鞅想要变法,孝公恐天下人议论自己。商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则无以成名,事业犹豫不决则无以成功。况且,有超人举动者,本来会受世俗的非难;有独到见解者,必会遭到常人的诋毁。愚者对既成的事实也弄不明白,智者却能对事情预见于未然。对于老百姓,不可与他们考虑创始,只能与他们享受成功。谈论大事的人不沦落于世俗,成就大功业者不囿于众人的意见。所以圣人若可以强国,就不必效法以往;若可以利民,就不必遵循礼制。”孝公说:“好。”甘龙说:“不对。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教化,智者不变更法制而实行统治。顺应民俗而教化,不劳苦而能成功;沿袭常法而统治,官吏习惯而百姓相安。”商鞅说:“甘龙所说的,都是世俗之言。凡人安于旧俗,学者拘泥于所闻。用此两种人居官守法是可以的,不可与他们讨论常规之外的事情。三代的礼制不同,而各自成就了王业;五伯的法治不同,而相继称霸。智者制定法律,愚者受制于此;贤者更新礼制,不肖者拘泥于此。”杜挚说:“无百倍之利,不改变法度;无十倍之功,不更换旧器。效法古制没有过错,遵循礼制不会出偏差。”商鞅说:“治理国家不是只有一种途径,利国之事不必效法古代。所以汤武不循古制而成王业,夏殷不改变礼仪而亡国。违反古制的不必非难,而遵循礼制的不足赞扬。”孝公说:“好。”任商鞅为左庶长,最终制定了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1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lǜ)2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3,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4。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5。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6田宅,臣妾7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注释

  1 牧司:相互监督、窥伺。

  2 率:标准,规定。

  3 僇力:并力,尽力。僇,同“戮”。本业:指农业。

  4 复其身:免除其自身的徭役。复,免除。

  5 举:尽,全部。收孥:收为奴隶。孥,此处同“奴”。

  6 差次:差别次序,即指等级。名:命名,占有。

  7 臣:奴。妾:婢。

  译文

  令中规定:百姓按什、伍编制,相互监督,一人有罪,相关者连坐。不告发奸恶的处以腰斩,告发奸恶的与斩敌人首级同样领赏,藏匿奸恶的与投降敌人同样受罚。百姓之家有两名男子以上而不分居的,加倍纳赋。立有军功的,各自按照标准受封升爵;私下斗殴的人,各依轻重程度相应判刑。努力务农,通过耕织使粟米丰收、布帛多产的,免除其自身的徭役。靠经营工商牟利以及因怠惰而贫困的,全都没入官府为奴隶。王室人员未经过军功评价,也不得列入宗室谱籍。如此,明确尊卑爵秩的等级,各自按照不同等级占有田、宅,奴婢穿衣服要按照家庭的等级。使得有功者显贵、光荣,无功者虽富裕而无显贵的身份。

  赏析与点评

  秦国实行的单一法治并非理想的国家制度,这一点厉行新法的商鞅本人也是很清楚的,所以他说这样做“难以达到殷周的功德”。法家是中国古代现实主义学派的典型,所以颇得国家管理者的青睐。战国末年的秦国是发展中国家,它面临着如何富国强兵以便对抗东方发达国家的挑战,而不是如何建立理想王国的时代课题。为此,它选择了变法图强的道路,坚定执行一切以“耕”与“战”为核心的方针,并由此提出了“功劳”至上的原则。其结果是:以“无功不受禄”摧毁了“世卿世禄”的血缘宗法制;以“有功者显荣”树立了劳动光荣、不劳而获可耻的荣辱观。对于这些,作为后代人是不能也不应忘记的。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令已经制定出来,尚未公布,担心百姓不信任自己,商鞅就在首都市场的南门树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如有能把它移至北门的,赏十金。百姓奇怪,没人敢移。又说:“能搬移的赏五十金。”有一人搬移了木杆,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表明绝不欺骗。最终颁布变法之令。

  令行于民朞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1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2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注释

  1 初令:新定的法令。

  2 化:风俗,风气。这里即秩序、治安的意思。

  译文

  法令在百姓中实行了一年,秦人到首都来投诉新法不好的数以千计。此时,太子触犯了法令。商鞅说:“法律不得推行,原因在于上面有人先犯法。”要依法处置太子。太子,是君主的继承人,不可以对他施刑,就处罚了太傅公子虔,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黥刑。次日,秦人都趋附于法令了。法令实行了十年,秦人大喜,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私斗,乡邑非常安定。秦人当初诉说法令不好的人中,也有来说法令好处的,商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教化的人。”将他们都迁徙到边城去了。此后百姓无人再敢议论法令。

  于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1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2,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3。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yì)4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zuò)5于孝公,诸侯毕贺。

  注释

  1 作为筑:建造。三字同义而连用。冀阙:即魏阙。古时宫廷外的门阙。

  2 阡陌:兼为地界用的田间小路,南北向的曰阡,东西向的曰陌。封疆:亦指地界。

  3 平:划一。斗桶:皆量器,六斗为一桶。桶与斛同。权衡:即指秤。权,秤锤。衡,秤杆。

  4 劓:古代刑罚的一种,即割掉鼻子。

  5 胙:古时天子祭祀用的祭肉。

  译文

  于是任命商鞅为大良造,率兵围攻魏国的安邑,安邑降服。过了三年,秦在咸阳建造魏阙宫庭,首都自雍城徙至这里。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生活。将小的乡、邑、聚合并为县,设置令、丞,共计三十一县。拆除了以往的田埂地界,公平赋税。统一斗桶权衡丈尺。新法实行了四年,公子虔再次违犯约定,处以劓刑。过了五年,秦国富强,天子将胙肉赐予秦孝公,诸侯都来祝贺。

  其明年,齐败魏兵于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卫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1,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注释

  1 腹心疾:比喻两国相邻,不能两立。

  译文

  翌年,齐国在马陵击败魏军,俘虏魏太子申,杀死魏将军庞涓。下一年,商鞅劝孝公说:“秦与魏,如同一个人的腹心疾病,不是魏吞并秦,就是秦吞并魏。为什么?魏国处于山势险要的西部,建都于安邑,与秦国以黄河为界而独自占有山东之利。得利则向西犯秦,不利则向东略地。现在以您的贤圣,国家得以昌盛。而魏去年大败于齐,诸侯反叛他,可以借此时机攻伐魏。魏不敌秦,必向东迁徙。魏向东迁徙,秦可占据黄河、崤山之险,向东控制诸侯,这是帝王之大业。”孝公以为很对,派商鞅率军伐魏。魏派公子卬率军迎击。两军相持,商鞅给魏将公子卬送信说:“我从前与公子交好,现在为两国将领,不忍相互攻击。可与公子会面,结盟,乐饮而后罢兵,以求秦、魏的安宁。”魏公子卬以为可靠。会盟已毕,宴饮时商鞅埋伏的士兵袭击并俘虏了魏公子卬,进而进攻,大胜魏军后回国。魏惠王的军队屡次战败于齐、秦,国内空虚,日渐削弱,大感恐慌,就遣使割让河西之地献给秦,以此求和。而魏也离开安邑,迁都大梁。梁惠王说:“寡人悔恨没听公叔座的劝告。”商鞅破魏而还,秦将于、商的十五个邑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任秦相十年,很多宗室贵戚怨恨他。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强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1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注释

  1 内:同“纳”。

  译文

  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的手下告发商君谋反,派遣官吏逮捕商君。商君逃至关下,要投宿旅店。店主不知他是商君,说:“商君制定法令,留舍无证件者要判刑。”商君慨叹:“唉!法治的弊端竟至于此!”逃至魏国。魏人怨恨他欺骗公子卬而击溃魏军,不收留他。商君想到其他国。魏人说:“商君,是秦国的盗贼。秦国强大,从那里来的盗贼到了我魏国,不可不送还。”于是把他送回秦国。商君又回到秦,逃至商邑,与他的部下发动邑兵,向北出击郑国。秦发兵攻打商君,在郑国的黾池杀了他。秦惠王将商君车裂分尸以示众,说:“不要像商鞅这样造反!”于是杀了商君全家。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1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2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注释

  1 迹:循迹追究。干:求取。

  2 《开塞》、《耕战》:皆为《商君书》的篇目名。

  译文

  太史公曰:商君是个天性刻薄的人。考察他为取得孝公注目而游说帝王之术,不过是说空话而已,不反映其内心本质。况且他请托得宠近臣,被采用之后,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卬,不听赵良劝告,也足以证明商君刻薄少恩。我曾读过商君的《开塞》、《耕战》书,书中所言与其人行事相类似。最终在秦国落下恶名,是有其原因的啊!

  赏析与点评

  “天资”,即与生俱来的资质。人是否天生具有刻薄与温柔的分别,至今仍是科学家不断诉诸努力的重要课题。看来司马迁对此是宁信其有,而不信其无的。无论如何司马迁在指出商鞅有“刻薄”天资的同时,作为史家更注重了根据事迹对传主所作所为的探究。换言之,比较天性而言,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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