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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的成人童话:丛林之子》 作者:宅人

第7章 交易(1)

  “他们说他是黎明之子。他出生之前,铁岩正沉溺于五十年的长夜,即使在古堡顶上,巨兽所能望见的远方,也找不见一线光明。但他降生之日,却有一道长虹横贯天际,暴风骤起,吹开满眼的黑云。刹那间,寰宇一片通明。南来的野兽们嚎叫着捂住双眼,北地的勇士们趁机割开他们的喉咙,痛饮鲜血。”

  “他们说他天赋异禀,无所不能。他目光如炬,直透人心。他是为成为北地最伟大的骑士而生。十三岁时,他就成了铁岩王最信任的战友。十五岁时,他已经将长剑刺入白凰之主的口中。他摘下伪皇黄金的战盔,扯断盔顶插缀的羽毛,让血染的羽毛飘落满谷。白凰人跌落马背,泣不成声。”

  “白雪皑皑,积满冰封的河谷。北风呼号,卷起乌云无数。他站在凛河的源头,以剑气舞风,以长歌挥雪。天顶的诸神见了,也为之击节。他啊,就是北地最伟大的骑士,但他却是个必败的煞星。他学成百艺之时,他所爱的女子已经嫁为人妇;他纵横南郡之时,兽人已杀光了城中的妇孺;他杀死伪皇之时,主君也跌落悬崖,被尖石刺个千疮百孔。”

  “必败的骑士啊!他所要争夺的必将遁失,所要守护的必将死去。父神带他飞临苍穹,俯瞰碧野,他要赐予他最大的光荣,但他断然拒绝。‘毋宁死,也不要你的怜悯!’”

  “必败的骑士啊,必败的骑士!剑气舞风,长歌挥雪!”

  “必败的骑士啊,必败的骑士!剑气舞风,长歌挥雪!”

  那个没有双手的吟游诗人背着一把巨大的弓,在人群中走来走去。那吟游诗人唱得苍凉、雄壮,比千雨听过的所有人都要好,简直让她大吃一惊,可是那家伙的眼神里却流露出漫不经心的神色,比起唱歌,似乎对人家手里的几个硬币关注更多。爷爷常说,不能用心的歌者,唱不出歌的灵魂,但眼前这家伙却是个例外。难道只因为他是个残疾人?

  “唱得真好!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没有听过?”千雨喃喃自语道。

  回答的是鹿角小弟弟:“哦,那家伙呀。他自称是‘飞将军’,其实就是个卖艺的乞丐。他唱的歌都是自己编的,也说不上叫什么名字。”

  一旁的癞头抢着说:“我知道!这首歌叫‘必败的骑士’!讲的是挥雪骑士的事!”

  鹿角和癞头,算是篝火家话比较多、口齿伶俐的孩子,若非如此,摆摊卖杂货的活也轮不到他们头上。比起画家那种冷言冷语的家伙,鹿角和癞头要可爱得多啦。谁喜欢跟画家那种闷人呆一起?千雨心里这样想着,问道:“咦?挥雪骑士?说的是不是那个瘸子?”

  “你也知道呀。他在国王大街可有名呢。他,还是爸爸的贵客!”鹿角得意洋洋的,好像他自己也成了歌中的传奇人物,“不过,要叫挥雪骑士这么文绉绉的名字,可就太不合适啦。他是个大老粗!骂起人来比面包房的那些小杂种还脏呢!”

  千雨有点生气,因为这位挥雪骑士是爷爷在铁岩最尊崇的人,在家中每每提及他时,都不敢直呼其名,而称为“那位大人”,这些流浪儿却说他是大老粗!

  癞头附和鹿角说:“对呀!我看,也不用叫他什么‘必败的骑士’,直接叫倒霉骑士得啦。我敢说,如果换个别的什么骑士去救那位罂粟小公主,小公主就不会被活活烧死,他也不必白白搭上一条老命咯。”

  千雨惊道:“什么?!你说挥雪大人已经死了吗?”

  “是呀。胖子姐,你怎么连这件事也不知道?几个星期前──那时蝶族的主母还没到城里呢,铁岩家族代理城主一职,他们说城堡的大祭司被四公主罂粟给毒死啦,所以要烧死她。嘿,这个罂粟小公主,就是大名鼎鼎的百合的女儿,她是个野种,这倒是跟咱们差不多!”

  千雨摇摇头。她刚从北方的温泉乡回到铁岩不久。想不到城里竟出了这么大的事。

  “去你的!你才是野种!我可是有爸爸的!”癞头推了鹿角一把。“我爸爸是水手!”

  “你爸爸?这都几年了?你爸爸早就淹死在不知哪个酒缸里啦!”

  “你们别闹啦,我还想听故事呢!哦,我好饿……”

  鹿角悄悄塞给千雨一小块面团:“回家可不许说啊。我不是爱子,不能把食物随便给人。”

  癞头也赶紧从口袋里弄出一点面包屑:“这是我的,我的!胖子姐!你多吃点!”

  千雨感激的收下,本想忍忍再吃,可是她已经饿了两天啦,立刻把面包屑都倒进嘴里,险些呛到。

  鹿角看着她,有点心疼食物:“你慢点吃啊,胖子姐。──那倒霉骑士跑到铁岩堡方场劫法场,想要把铁岩的四公主救出来。当时他混在和尚队中,想要拿大和尚做人质,制造混乱,抢了小公主就跑。不过,像他这么倒霉的人,计划总是不能成!那天刚好赶上兽人可汗参加仪式,阻碍了他一下。然后他就给西斩缠住啦。对了,胖子姐,你知不知道西斩是谁?”

  “知道。西斩是铁岩大人和一个女仆的私生子,寄养在分家那。”千雨六岁时曾和西斩有过一面之缘,那时爷爷就指着西斩告诉她说,那小男孩,是铁岩家最好的剑手。已经没人能做他老师啦。

  “对,就是私生子西斩。他的剑术是倒霉骑士亲传的。说到这,你大概知道这个倒霉骑士究竟有多倒霉了:那天劫法场,倒霉骑士和西斩大战一百个回合,最后被西斩一剑捅进了肚皮,当场死啦。更倒霉的是,那天土行兽崩塌,把整个广场砸个稀巴烂,倒霉骑士的尸体被砸成了肉泥,找不到啦!而那可怜的罂粟小公主也被烧成了灰!你说他倒霉不倒霉!”

  “唉!想不到那位大人竟然是这种下场!”

  癞头把头挤进来,表情神神秘秘的说:“不过,这事可能别有内情!火刑的那天,也是血滴哥哥考试的日子。你还记不记得那天爸爸是怎么说的?爸爸说,私塾的瘸子教授向我证明,血滴通过了考试!瘸子教授就是倒霉骑士啊!如果他死了,又怎么能向爸爸证明什么?”

  “那天晚上我还在牢里关着呢。真有这样的事?”

  千雨立刻叫道:“等等!你怎么会坐牢的?我们摆摊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鹿角耸耸肩:“没什么。在南市摆摊,要交税。我们自然是没有啦。如果给码头兄弟逮到,就要挨打。要是给宪兵逮到,就要吃几天牢饭啦。嘿,不瞒你说,我觉得牢里吃的很好呢……”

  千雨的表情顿时阴了下来。看来,篝火家真的是没什么好活儿呀……

  三个人慢慢来到南市的中心处。这儿本来是南市最繁华、最热闹的所在,可是不久前,码头兄弟和鬃狗一家为了争夺南市的控制权,在这来了一场血腥械斗,不知怎地,连古城区的叹息之墙也给弄倒了,闹得人心惶惶,人气就再没聚拢。如今这里只有几个零星的摊子,一家古董店。而且据说那店主也正在联络新的店面。这也难怪,古董店墙上还留着褐色的血痕呢,千雨看了都觉得恶心。

  鹿角停下来,把扛着的一卷席子杵在地上:“到了,我们就在这摆摊。”

  “请等等。”千雨四下观望,来回踱了几步,皱眉说:“我们还是换个地方。”

  “哎?为什么,胖子姐?我看这里挺好的呀。你一定没走过南市吧?这儿可是中心地带,人来人往的,摆摊再合适也不过!”

  千雨摇摇头,说:“我家……我原来打工的人家是经商的,常听主人说些商道的事。人家说,三岔路口不留人,人走财走。你们看看,这儿不正是一个三岔路口?”

  “真的呢……”癞头抓了抓光秃秃的头皮,“难怪我们卖不到钱!鹿角你这个笨蛋,你看这里摆摊的多少啊!”

  “去你的!最早是谁说要在这摆摊来着?胖子姐,那你说,我们到哪儿摆摊呢?”

  “那,要看我们卖的是什么东西。最好是能在买主的身边开店,比如水手爱买醉,你看,码头里街不是开满了酒馆?如果不能选址呢,就最好扎堆,给买主挑选的余地,商人之间虽有竞争,可慕名而来的人流大了,自然人人出得货,人人有钱分。”千雨年纪虽小,可毕竟是在贾人家长大的,家里往来的尽是些顶级商客,耳濡目染,学了不少东西。唠叨婆安排千雨摆摊卖东西可真是歪打正着了。

  鹿角和癞头竖起大拇指:“嘿!真有你的,胖子姐,说得头头是道那,不愧是给有钱人家当过仆人!”说着把背着的包袱撂在地上,打开来给千雨看。嘿,里头装的还真是千奇百怪!龙角梳子、南蛮匕首、碧落的鼻烟壶、古铜戒指……尽是些人们随身带着的小物件。

  “这么杂?可怎么卖?”千雨脱口而出。

  鹿角和癞头嘿嘿傻笑,都不说话啦。一番交流之后,千雨俨然已经变做了篝火家销赃组组长,鹿角和癞头却成了小组员。

  “唉,也罢。我看,我们就到那边摆个摊好了。”千雨指向古董店边上一条隐蔽的小道,说。

  鹿角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风从他头上角中间的孔洞钻进钻出,竟发出了嗖嗖的声响。“不行!胖子姐!那边是古城,根本没什么人走。去那种地方能卖什么?”

  “那边至少有个古董店。人从店里出来,就会注意到我们的摊子。我看呀,我们这儿的东西杂七杂八的,倒有不少能在古董店里卖掉。只要是进了古董店的客,也多半是我们的客。这家店的生意不会坏到完全没有吧?”其实千雨心里还有一个小算盘,那地方隐蔽,在那里摆摊不容易被码头兄弟会的流氓和铁岩宪兵发现。千雨可不想第一次摆摊就挨打、坐牢!

  “可是,当古董卖的话,我们不知道这些东西哪个是古董,也不知道该卖多少钱!”鹿角面有难色。

  “管它!能卖一件是一件!我们已经很久没做成生意了。今天再不行,等爸爸回来了,恐怕都要挨打!”说着,癞头就背起包裹,带头走向小巷。

  话虽如此,几个人还是要给商品定价。他们把破席子铺在地上,又把东西一件一件摆在上面。鹿角提议说,凡是比鼻烟壶大的,就卖两个铜板,小的就卖一个。而鼻烟壶和龙角梳子卖三个。千雨和癞头都表示赞同。运气不错,几个人刚商量好,古董店的门就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手足奇长、全身皮肤呈湛绿色的怪人来,却是一个绿人族。这家伙一身北地装束,却在腰上挂着十来个大大小小的袋子,不知装着什么。

  绿人族的老家在碧落城南方兽人领地和南蛮人地界之间,那儿也是凛河与红河的交汇处。有人说绿人族是兽人和南蛮人的混血,但这无疑是一种胡编乱造,绿人的外貌跟那两个完全不像。他们遍身生着像剥了鳞片的鱼皮似的绿色皮肤,面相丑怪异常,眼睛和鼻孔都包在一种粘糊糊的半透膜里,在北地人看来,活脱脱是半人半鱼的怪物。

  父神有五种原力,金木水火土,世间万物莫不以其为宗。大凡世上的智慧生物,总会选择一位或两位主神作为守护神,但却有两个例外。绿人族便是其中之一。

  传说绿人族最初信奉江河之神,是水行神的信徒,因为河运能给他们带来财源。可惜,在三千年前,自从一位聪明的绿人族长老带领他的族人离开了凛河流域,到中部的沙漠地带走了一遭之后,他们就不再那么热爱河运了。那位绿人长老宣称他找到了财富的秘密,和河流无关。钱来自交易,或是长途贩运,或是囤积居奇,河运只不过是贩运获利的一种方式而已。所有的绿人幡然醒悟,他们所信奉的不是神灵,而是金钱啊。从此,绿人族就离开了他们的故乡,足迹遍布大陆各地,过着一种只为了追逐金钱财富而奔波的生活。

  绿人族是最聪明的商人,为了赚到世上所有的钱,他们自修成了大陆上的语言学家,无论北地话,兽语,还是最生僻的南蛮话,总有一些绿人精通。有些南蛮部落彼此之间言语不通,会雇佣绿人族做他们的翻译,因此绿人在南蛮人那很受欢迎,个别绿人还在部落里担任要职。兽人蛮不讲理、脾气暴躁,但绿人族却也有办法叫他们安静下来,乖乖的做些以物换物的交易。只有北地人憎恶绿人没有信仰、形象丑怪,不准他们踏上北方的领土。但随着蝶族崛起,北地的城池一座座沦陷,领主老爷们一个个没了实权,对绿人的禁令也名存实亡。这不,铁岩城投降不到一年,绿人族的脚步就紧跟着兽人先头部队进入铁岩啦。只不过,北地人对绿人族的厌恶没法一下子扭转,对他们的态度比对待兽人还坏呢。

  绿人族出了古董店的门,就在石板路中间站定,回身对古董店喊道:“老板!何必如此呢!你店里有那么多好东西,我口袋里也不缺金钱,咱们何不坐下了,心平气和的谈谈生意?”

  这几句北方话讲得干净利落,居然还带着浓重的铁岩乡下口音,千雨、鹿角和癞头大吃一惊,不禁面面相觑。

  绿人话音未落,店里立刻丢出一只瓦罐,在绿人脚边啪的摔成三片,古董店老板肥得流油的大脑袋从门缝里探出来,向绿人远远的吐了一口口水:“呸!你这丑东西,滚回南蛮的臭水沟去吧!铁岩城没你的地儿!”

  绿人一点也不生气,一摆手,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枚金币来:“老板!我人是丑了点,可是,这跟生意没关系呀。你瞧瞧,这可是你们前代铁岩王铸造的金币,你不爱看我的脸,大可以不看,只看钱神的薄面,跟我谈谈生意,如何?”

  绿人微微转动金币,把反光照在古董店的破木门上。那老板只犹豫了一秒钟,又丢出一只瓦罐来,绿人一闪,瓦罐在他身后的土墙上摔得粉碎。就在旁边的千雨顿时闻到一股臊臭味。恶!这肯定是古董店老板的尿壶吧!

  绿人立在原地,沉默了片刻,轻叹了一口气,把金币收起来,转身要走。千雨急忙给癞头和鹿角使了个眼色,两个小男孩心领神会,立刻高叫起来:“快来看啦!上好的古董!难得的真货!白凰王的鼻烟壶,碧落女爵的梳子!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绿人歪着头看了看他们,一言不发,走到地摊前。嘿,生意来了!篝火家的三个小销赃犯顿时喜上眉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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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的成人童话:丛林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