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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北京邮政史话》 作者:柯小卫

第3章 追溯邮政发展的踪影(2)

  北京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国近代邮政中枢机构所在地。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春,在张之洞等人的力主下,光绪皇帝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开办国家邮政奏折上朱批“依议”,由总税务司赫德兼任“总邮政司”,同时限令所有商埠书信馆必须在1897年2月2日前停止营业。次年(1892年)正月十七,北京大清邮政官局开办,“由总理衙门总其成,以税务司专司其事”。最初,邮政官局局址在台基厂附近的一座小庙中,共设4个分局,分别在隆福寺、骡马市庙内、崇文门外蒜市口、广济寺,共有13名员工。

  大清邮政局正式开办,标志着国家邮政主权的正式建立,邮政国有化的进程由此开始。

  1897年6月,京奉铁路修至北京永定门,京津之间的邮件开始通过火车传送。这条铁路的前身是光绪七年(1881年)5月开始动工的唐胥铁路,起初的目的是运输英商在河北唐山经营开平矿务局所生产的煤炭,由直隶总督李鸿章向朝廷上奏力主修建。因为没有火车头,运煤车只好用马匹拖曳,人们称“马拉铁路”。铁路修通之后,开始向东西方向延伸,向东至山海关,向西抵北京永定门。此项计划受到朝廷中保守势力的非议与阻挠,主张改良维新的李鸿章再次上书朝廷,力陈兴修铁路带来的种种好处,其中有一条内容:“轮车之速,十倍驿马,便于邮政。”1898年9月,光绪皇帝发布谕旨,要求各地设立邮政分支机构,酌情裁撤驿站,以便利商民通信。第二年清朝邮政总署颁布《大清邮政章程》,成为中国近代首部关于邮政的专门法规。根据由大清邮局颁布的相关章程规定,在尚未设立邮局的地区,可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铺商代办邮政事宜,由邮政司发给执照,可办理出售邮票,收寄普通或挂号信函、包裹等业务,邮局按办理邮件种类、数量发给酬金。有专家考证,在中国,“邮票”一词也是在这时开始使用的。

  1900年爆发义和团运动,北京与各地之间的邮政运输被切断。义和团进入北京后,关闭了海关邮局,并对应募为洋人投送信件的人进行抓捕。这些愿意为洋人送信的中国人大都是信奉基督教的教民,他们被从内城城墙上悄悄放下,或通过城墙下护城河的水门溜出。为了雇到愿意将求援信件送出城外的中国人,洋人们不得不花费高价,如英国公使雇人给驻扎在天津英军送信的代价是100块大洋,掌管邮政的最高官员赫德出银500两才找到合适的信差。有一天,义和团在崇文门外地沟内抓到一个为洋人传递信件的人,当即将他处死。另有一个教民从京城给在天津的英军送信,装扮成乞丐,将信件隐藏在讨饭的碗中,在躲过严格搜查之后,随着其他乞丐好不容易混出城门,然而却在离天津不远的地方被义和团抓住,干了很多天的体力活,终于设法逃脱。当他将信件送交到英国领事时,早已时过境迁。

  由于义和团的严密封锁,使被封闭在东交民巷使馆区里的外国人束手无策。他们感到十分沮丧:“就我们所知,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顺利地穿过我们周围的严密封锁线,有些人由于他们所做的努力遭到失败而返回来。而我们担心有些人已被杀死。”

  大约是吃够了邮政被切断的苦头,八国联军进城后,深谙邮政重要性的赫德立即着手恢复邮政系统。他在崇文门附近找了一处民房为联军和洋人提供通信、电报等邮政便利。与此同时,各列强国家一致要求清朝政府派兵保护由北京至沿海城市的所有电报、邮政。

  北京城内局势稳定后,清朝政府开始推行新政,以京城为中心,通往直隶、山东、广东、东北地区等十数省的邮路陆续开通,业务范围包括商民信函、明信片、贸易契约、印刷品、汇兑、包裹等。各邮政投递业务逐渐形成规制。据1901年9月4日《北京新闻汇报》一则报道称:

  十一邮局设妥以后,凡有信包,正定、太原两处每3日各发1次,均交巡卡学生登记,轮派马勇(临时招募的兵卒——作者注)10人,按卡飞递,风雨无阻。邮递最为紧要,不准遗失、延误,并不准沿途私自拆动包封。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开始“预备立宪”,实施改革措施。时任协办大学士的洋务派首领张之洞(1837-1909)向朝廷上奏,将邮政收归官办,力图改变邮政由官方、列强、民间自收自揽,各统一方的分散局面。主掌海关的总税务司赫德也建议,将“海关邮政”交还中国政府自办。为此,清政府外务部于三年前就曾向驻京各国公使发出照会,要求转达各国政府迅速撤回在华设立的各国邮局。德国等列强国家向清政府表示,愿意将本国在华建立的邮政、电政、兵房等交还中国政府,希望负有兼办邮政事务的海关派员前往接收。

  在这一背景下,清朝推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1906年11月6日)批准,翌年正式设立邮传部,统辖铁路、轮船、电政、邮政等事务,主管官员为尚书(后改称大臣)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首任尚书为张官熙。在此之前,清朝的交通行政无专门机构负责。清政府提议,将由明朝沿袭下来的兵部提塘官(由各省总督、巡抚等官员派驻京城负责传递本省文书的官员——作者注)裁撤,所有各部公文与各省文件均归邮传部传递。驿站由陆军部划归邮传部统一管理,并逐渐裁撤合。邮传部下设邮政司,专管邮政事宜,其第一件使命,就是筹划与实施接管邮政。与此同时,清廷着手制定专门法律,规定对于妨碍邮件或电报递送、损坏邮政专用物件、私造邮票及舞弊等行为予以惩罚。1905年,大清邮政总局迁至东单小报房胡同办公(现小报房胡同3号),北京邮务支局也设在同一地点。1909年,邮政总局迁至东长安街现北京饭店西侧。

  邮传部设立初期,很多人想方设法托人说情进入,以至“日不暇计”,无奈粥少人多,政府只好下令:“所有该部官员,无论奏调咨调,一律全行考试,盖不日入奏定期考试矣。”据资料显示,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至宣统三年(1911年),不到6年内,担任邮传部最高长官一职官员更换多达13次。民国时期曾任大总统的徐世昌(1855-1939)、民国内阁总理唐绍仪(1862-1938)、梁士诒(1869-1933)和显赫一时的洋务运动代表人物、实业家盛宣怀(1844-1916)都曾担任过这一职务。据记载,在第四任邮传部尚书徐世昌任内,曾认为“本部统辖四项要政,非有专门人员不足以资得力”,因此计划开办汽机学堂和邮政学堂,以培养专业人才。然而,随着他的调任他职,此项办学计划直到民国成立前一直未能实现。据另一份资料记载,1911年时,邮传部尚书一职暂时空缺,庆亲王奕匡有意放出口风,开价30万两白银,盛宣怀提出要买,奕匡传下话来,“别人30万可以,你就非60万不可”。奕匡深知盛宣怀的财力雄厚,才出此言。盛宣怀闻知后托人说情,以30万两白银代价得到此顶乌纱。奕匡又提出要求:“须交现金,不收他物。”

  1911年8月,邮传部从海关接掌邮政,结束了海关管理邮政的历史。关邮划分,邮政自成系统,一系列邮政改良措施开始实行。其中,有一项措施,对国内的邮政系统进行整顿,向各省发出通告,“将所有驿站一律裁撤,以节冗费”。另一项措施,对各省办理的官报,减收邮政资费,理由是“非极力提倡难资推广”。而对于未经核准的报纸,邮政局和轮船、火车概不递送、运寄,如由外国邮局及信局寄入内地将予“入官销毁”。很明显,这一措施的目的与控制社会舆论与限制革命党发展有关。第三项措施,派出专人前往日本与英国考察“邮便储蓄”。由内阁核准特设邮政总局,各省分设管理局,李鸿章之子李经芳出任首任邮政总局局长。有数据表明,这一时期,中国的邮政已初具规模,全国共有邮局5485所,员工25万人,信差12678人,书记1297人,洋员532人。经办的业务包括明信片、信函、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书籍、货样、包裹、汇兑、快信、代货主收价、保险邮件等业务。邮政总局决定选派熟悉邮政的人员赶赴新疆、蒙古等地添设邮局,开办邮政学堂。

  大清邮政标志着国家统一邮政的建立。

  五、中华邮政

  1912年民国成立后,大清邮政局宣告结束,中华邮政取而代之,隶属于邮政总局,由新成立的交通部管辖。交通部下设路政、邮电、航业、都水四个司。邮政总局局长由交通总长派任。1919年北洋政府颁布《邮政法案》,规定“邮政事业由国家经营”,同时赋予邮政享受多项优惠或便利的特权,如“邮政机关人员因执行职务,所有邮件及邮政专用车马经过道路、桥梁、关津有优先通行权,并得免纳通行费。遇有城垣地方,当城门已闭,得随时请求开放”;“邮政机关专用物概免课税”;“检察官、警察官及其他地方行政官,除依本法之规定应负完全之责任外,对于邮政事务及邮政产业,须以实力维持保护之”;“长途汽车无论开往何处,均须以交通部之规定,负代运邮件之责”;“骗取他人邮寄之财务者,依刑律诈欺取财罪处断”,等等。这是继《大清邮政章程》之后的又一部由国家颁布的邮政法。

  初建时,中华邮政因袭英国文官制度,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制度,有专家将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归纳为:“选贤任能,信赏必罚,终身事业”。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文官制度是确保国家行政机构正常运行的基础,英国人赫德长期主掌中国海关,形成了一套严密、有效的工作制度、规范;担任邮政总办的法国人帛黎一家三代都曾在中国海关任职,他的继任者铁士兰沿袭这一做法。有资料称,铁士兰曾要求在《中国邮政纲要》上加上“邮政总办有最后决定权”条款。对此,研究邮政史专家的观点褒贬不一。

  民国初年,在南京、汉口和福州市面上出现一种邮票,在大清邮票上加印“临时中立”字样,经南京临时政府提出抗议后,又加印上“中华民国”四个字。时任邮政总办法国人帛黎(1850-1918)迫于压力,向南京政府提供了蟠龙、跃鲤、鸿雁三种加盖有“中华民国”字样的普通邮票。1912年8月,印有袁世凯肖像的中华民国新邮票正式发行。坊间流传,该邮票印好后曾呈请袁世凯本人亲自过目。1912年12月,中华邮政发行了两套纪念邮票,一套为“光复纪念邮票”,另一套为“共和纪念邮票”,票面上第一次出现“邮票”字样。

  在此之前,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曾亲自动手设计了两款纪念邮票,一款为正方形,底色为翠绿,图案上方印有“中华民国元年”字样,中间是孙中山头像,下方标有“REPUBLIQUECHINOSE”

  (法文“中华民国”,法文是国际邮联约定的正式文种),两旁印有“光复纪念”字样,面值3分;另一款邮票也是正方形,底色为褚石,图案上方印有“中华民国邮政”,中间是一架展翅待飞的飞机,面值为5角。从这两款邮票的图案中,人们感受到作为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谋求民族独立和普及科学技术的强烈愿望。随着南京政府向袁世凯妥协,大总统易人,这两款饱浸心血的邮票只出了少量样票,未能正式发行。

  1913年5月民国首套普通邮票正式发行,邮票分三种样式,帆船、农获、牌楼。同月,还发行一种“欠资邮票”。据资料显示,自1912年至1949年9月,中华邮政共发行邮票计132套。

  中华邮政成立后,采取了一系列邮政改良措施,如重订《邮政通信及送物件章程》,降低邮资,仿照日本做法实施邮便储金;增加每日取送信件次数,“使信件不致有积迟之弊”;发行新邮票;增设邮政支局;发放信差棉衣等。1913年底,中华邮政与交通部商议,酝酿改组邮局,措施包括:重新归并全国邮界区域,由海关邮政时代所划分邮界副邮界45处,依行政区合并为21区;统一邮局名称,在每区设管理局,专管本区邮政事务,下设一等邮局、二等邮局、三等邮局、四等邮局及邮寄代办所、信柜、邮票代售处、村镇邮站等机构;厘定邮员等级,职位依次为邮务总办、邮务副总办、司事、供事;各管理局设邮务长,以下为邮务官、邮务佐、邮务员、邮务生、信差等。

  按照当时规定,高级邮务员(20至35岁,大学或专科毕业)、初级邮务员(20至30岁,高中毕业)、邮务佐(20至30岁,初中毕业)、信差(18至30岁,初小毕业)。所有人员入职前须经过考试,高级邮务员考试科目包括:国文、三民主义、中外历史、中外地理、外语、法律等。拣信员考试科目包括:国文、外语、算学、地理、翻译等。所有人员在入职前须由保人或商号提供担保,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邮局规定每5名邮政员工之间“连保切结”,其目的是为防止“反动思想”。据1920年一份资料显示,应聘从事邮差须有500元以上铺保。

  邮政改革后,邮件投递时间被大大缩短。如北京至承德的邮路为旱班邮路,即由邮差递送,昼夜兼行,以往最快也需48小时,邮件隔日收取1次,一些重要的邮件不能及时送达;改革后,采取增加邮差班次,实行交换递送法,每日可收发1次,缩短了邮件在途时间。

  在市区内,信差每日取送信件次数由过去正副班信差改为每日送信8次,劳动强度增加了1倍。据1913年12月3日《爱国白话报》

  一则报道称:京城的信差曾全体上禀邮政总局,要求酌减取送信件次数,否则一律罢差。当局摆出了一副强硬姿态,革退了27名参与罢工的信差代表。其中有一位姓马的代表当场用刀自抹,被他人送往医院救治。

  北京各邮局的高层管理职位大多由洋人担任,前后两任邮政总办帛黎、铁士兰都是法国人,华籍员工称他们为“总办”,而对北京邮区邮务长、英国人汉恩烈则须称“大人”,对邮局内洋人股长、副股长的称呼是“大人”或“老爷”。邮政专家霍锡祥写过一段文字:“我国邮权在未脱离海关以前,由总税务司及各口税务司兼司,全由外人主管。分立后,邮政总局局长虽由国人充任,惟大权均操外籍总办之手。”

  每日早晨,这些“洋大人”乘坐的车、轿抵达邮政总局时,局内所有华人职员在院内垂手恭候。北京邮区办公大楼内专设洋员办公区域,华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华人员工的升迁、降职、奖励、惩罚等权力均由洋人掌控,他们还设立考核和密报制度。实际上,这些“洋大人”中,许多人从前的职业不过是水手、士兵、小手工业者、破落贵族,来到中国邮局任职后,身价倍增。他们的待遇优厚,领高薪,住洋房,与华人职员的生活境遇形成鲜明反差。

  信差是邮务人员的最底层,他们谑称自己为“跑死慢”(英文postman音译)。有一位邮差写了一首诗:“跑死慢,斜阳低。跑死慢,腹中饥。我呼跑死慢,其人面目已皱皮。我问近如何?对之长叹嗟。

  自言由辰至申初,腹饥犹未停双足。迨之酉时须回返,复同前次又一回。昨日事多夜未眠,今日强行身抖擞。一年三百六十日,休息只有元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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