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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商人的智慧》 作者:顾骏

第23章 权力运作中犹太商人的掌控 (1)

  资本主义经济是踩着传统政治权力的尸骨登上自己宝座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不是没有政治权力,而是没有凌驾于经济之上的专横的政治权力。资本主义政治权力是一种受约束的权力,这种约束并不来自于其他政治权力,因为以政治权力约束政治权力必定还会遗留下约束的真空,即个别人恣意专横的余地。对政治权力的约束必须来自于经济权力,最终来自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纵观资本主义兴起时,新旧体制的决斗多有以赎买的形式解决的。赎买政治权力是最符合资本主义体制下权力约束的内在要求的机制,而运用这一机制最熟练的,又是犹太商人。

  .钱的威慑

  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的元老、犹太史学家阿巴·埃班在其所著的《犹太史》一书中,曾经指出:“始于18世纪的犹太民族政治解放运动,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的成功基本上取决于三个因素:犹太财政家的才干、以前的行会制度(包括涉及犹太人的行会制度)的消亡和产生于理性主义的人文主义立场。”

  欧洲进入资本主义之后,经济生活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开始把最能体现经济生活固有要求和内在规律的犹太商人,推向经济舞台的中心,也推向政治舞台的前沿。从17世纪开始,由于其经济实力或经商(包括金融)才干,一部分犹太商人的地位上升了,并进入了上层社会,这就是近代世界中出现的“宫廷犹太人”。

  宫廷犹太人就是以经商才干为地方统治者,主要是各分据的小诸侯国国君服务的受保护的犹太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为君主筹款,供应军用物资和搜集各种奢侈品。这些隶属于某个侯爵的犹太商人不受任何中世纪禁令的限制,可以自由经商、旅行和随心所欲地穿戴。他们在为保护人提供服务的同时,自己也发了财,有些人甚至上升为贵族。

  由于宫廷犹太人同统治者关系密切,特别是在有关财政和外交方面有较大的发言权,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影响和威望来普遍改善犹太人的状况,帮助同胞摆脱某些中世纪的禁令,使他们得以从事数世纪来一直受到禁止的各种活动。宫廷犹太人曾多次在当权者面前为自己的同胞辩护,为他们争取自由和平等的生存条件。所有这一切,对日后犹太民族的解放乃至复国,都有很大的作用。

  然而,宫廷犹太人这个名称本身就表明了犹太商人这种由经济权力而获得的政治地位的脆弱:他们根本上还是一群受保护的人。也就是说,他们的地位仍然是一种“暂居”的地位,一种可以被随时剥夺的地位。因此,在各种社会压力下,在宫廷内部的倾轧中,这些犹太商人的光辉生涯会突然以失宠、坐牢甚至处死而告终。犹太商人给政治野马套上的金辔头还不够牢靠。

  犹太商人采用纯经济权力迫使政治权力做出让步的成功,也许最早发生在当时属于荷兰殖民地的北美新阿姆斯特丹。

  17世纪的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荷兰一方面摆脱了西班牙的军事政治统治,另一方面摆脱了宗教的干涉和纷争,工商业,尤其是商业发展很快,它的资本总额比当时欧洲其他所有国家的资本总额还要多。

  在这样一种政治、宗教和经济背景下,从16世纪末开始,犹太人陆续移居荷兰,并在该国的经济生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们开始拥有了真正可以称为“权力”的经济权力:他们以股份公司中作为股东的投票权,对在移居北美荷兰殖民地的同胞们遭到蛮横无理的行政干预时,有效地制服了政治权力。

  1654年9月,一艘名为“五月花”的航船由巴西抵达荷属北美殖民地的一个小行政区——新阿姆斯特丹。这里属于荷兰西印度公司的前哨阵地,属该公司管辖。

  “五月花”为北美带来了第一个像样的犹太人团体,二十三个祖籍为荷兰的犹太人,他们为了逃避异端异判而来到新阿姆斯特丹。但当他们筋疲力尽地抵达这里时,当地的行政长官彼得·施托伊弗桑特却不允许他们留在当地,要他们继续向前航行,并呈请荷兰西印度公司批准驱逐这些犹太人。施托伊弗桑特的理由极为典型地反映了无视经济要求的宗教偏见与政治干预的不合理性。他的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

  “……几乎所有登陆的犹太人都想留在这儿。可是,我知道他们(由于有放高利贷和做生意欺骗基督徒的恶习)使下级官员和对您唯命是从的民众很反感。此外,执事担心这些穷苦的犹太人在冬季会成为我们的负担。我认为婉言谢绝他们,让他们另去他乡,对我们这个尚在发展中的小地方以及这个国家的繁荣,从根本上说是有利的。因此,我特地请求今后不允许这个惯于欺诈别人的民族——败坏基督名声的、令人愤恨的敌人——来打扰和毒害这个新殖民地。”

  但是,施托伊弗桑特没有想到,当时的荷兰已不是中世纪的荷兰,当时荷兰的犹太人也不是毫无权力任人宰割的犹太人。这些新来的犹太人一方面据理力争,一方面设法与荷兰西印度公司中的犹太股东取得了联系。在这些犹太股东,也就是施托伊弗桑特的“雇主”的有力干预下(荷兰西印度公司对犹太股东的依赖远甚于对施托伊弗桑特的依赖),这个小行政区的“君主”不得不收回成命,准许犹太人留下,但保留了一个条件:“犹太人中的穷人不得给行政区或公司增加负担,应由他们自己设法救济。”这个条件对犹太人来说,毫无意义,因为自大流散以来,犹太人就没有向基督教会乞讨过,他们有足够的能力照顾好自己。

  这些犹太人就此在新阿姆斯特丹定居了下来,并且建立了北美洲第一个犹太社团。以后,发展成了北美洲最大的犹太居住区。

  犹太人的这一胜利意味着,随着资本主义的建立,利润终将并已经开始战胜偏见。从这以后,用商业手段来抵制反犹主义的政府和个人,几乎成了犹太人自我保护的一种常规武器。自19世纪大量犹太银行出现之后,有许多犹太金融家如罗思柴尔德家族等,多次以贷款为武器,制裁一些对其国内犹太人采取歧视虐待政策的政府,有意思的是,在30年代的美国,有一个犹太商人以其个人的力量,教训了几个歧视犹太人的经理。

  J·M·卡普兰是美国艺术界有名的“卡普兰基金”创立人,他靠做糖和糖浆生意起家。有一次,他手里掌握着大批的糖,但市场却很疲软。为了让这批货有个出路,卡普兰去找一个糖的大用户——威尔士葡萄公司,看看是否有点希望。该公司对他手里的糖很感兴趣,却不愿意同他做生意,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

  卡普兰一气之下,决定对这几个经理予以报复。威尔士公司是个公营公司,股票已经上市。卡普兰便开始囤积威尔士公司的股票,一直到他有足够的股权,可以在董事会上拍板做主。这时,他就毫不客气地请这几个经理另谋高就。清理反犹主义分子完毕之后,卡普兰随即把威尔士公司的股票卖了,做别的生意去了。

  卡普兰的成功,并不仅仅在于他个人的力量,而是他个人经济实力与现行政治—经济体制的某些机制之结合。犹太商人的特点之一在于他们极善于利用这种结合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或保护之。

  从1982年下半年开始,设于华盛顿的一家私人机构“美籍阿拉伯人全国协会”在马里兰、宾夕法尼亚和哥伦比亚特区等地的主要广播电台播发付费广告。由于其内容不利于以色列获得美国的援助,这些广告有的未到商定的播放天数就被提前取消了,有的电台干脆拒绝播放,当然也有如期播放的。

  那些停播或拒播的广播电台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受到了犹太商人的压力。这种压力主要的不是政治压力而是经济压力,或更恰当地说,是采取经济压力形式的政治压力:有家停播这一广告的电台广告推销员向“美籍阿拉伯人全国协会”透露,电台老板接到“一批犹太商人的电话,声称如果他不立刻停播这项广告,他们将让他的电台和电视台损失几十万美元”。事实上,其他停播或拒播的电台也都出于同一个原因。

  这就是说,美籍阿拉伯人是以商业广告形式来播发政治广告的,那么犹太商人同样采取了纯粹商业的手法,以停止犹太商人真正的商业广告来相要挟。既然各广播电台播发广告的目的只在于赢利,而犹太商人的广告又占了很大的部分,那么当两种赢利机会只能存其一时,电台自然“两利相较取其重”了。

  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压制一部分人(不管他们是否是阿拉伯裔的人)的政治表达,涉及到言论自由这个原则问题。但在犹太商人的广告战中,问题纯粹成了一个经济问题。这充分表明,犹太商人极其善于将原本政治层面的问题采用经济方式加以解决。只要这种方法能够奏效,犹人商人看似不掌握直接政治权力,却同样可以实现自己的政治要求,甚至可以实现这类用政治手段实现不了的政治要求。

  奇怪的是,虽然美国的政治体制为一切人、主要是有经济实力的人,都提供了这种“便利”,但唯有犹太商人用得最为得心应手,这只能归之于他们在长期的缺乏政治权力的生存状态中所磨炼出来的“赎买生存权利”的基本策略。

  .赎买生存的权利

  犹太人对待政治权力的基本态度和方式,是采取赎买的方法。无论历史上的犹太人还是今日的犹太人,无论犹太商人还是以色列政府,莫不如此。在这个问题上,以色列政府也典型地表现出了某种商人的形象。

  犹太复国主义及其创始人希欧多尔·赫茨尔在犹太人重返巴勒斯坦、建立民族家园的最初计划中,就以赎买为主要方式。当时(世纪之交)巴勒斯坦还处于奥斯曼土耳其的统治下,希欧多尔·赫茨尔试图通过谈判,从土耳其政府获得一项特许,以便合法地、有组织地向巴勒斯坦迁移犹太人,并成立一个犹太人土地公司,接管巴勒斯坦部分地区的土地。

  1901年,赫茨尔以30万法郎的小费贿赂土耳其政府官员,争取到了同土耳其苏丹会谈的机会。在接见中,赫茨尔向苏丹表示,如果允许犹太人迁入巴勒斯坦,欧洲犹太银行富豪可以帮助土耳其清偿其国债,总额约为8500万英镑(折合为今天价值的话,约为17亿英镑)。由于土耳其本意只想借犹太人来迫使法国银行降低贷款利率,所以谈判没有成功。

  以色列建国之后,为了让海外犹太人得以返回家园,也多次采取了赎买的方式,规模比较大的两次是罗马尼亚犹太人和埃塞俄比亚犹太人的移民以色列。

  1967年的“元日战争”后,东欧各国跟随苏联,都同以色列断绝外交关系,唯有罗马尼亚没有。以色列政府经过反复谈判,终于使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同意,允许罗马尼亚的犹太公民离境,条件是:以色列为罗马尼亚的军事装备进行检修,向罗马尼亚进口数量超过其直接需要的商品;最重要的是,为获准离境的每一位犹太人支付3000美元。到1989年齐奥塞斯库下台并被处死之前,以色列政府共支付了6000万美元的犹太人离境费,其中约有一半以现金的形式交付给齐奥塞斯库及其家人。这笔款子的主要来源是美国犹太商人的捐款。

  埃塞俄比亚犹太人是黑人犹太人,他们自称“贝塔以色列”,意为“以色列之家”。原为埃塞俄比亚北部山区的一个部落,后来逐渐衰落。到20世纪中叶,他们约有两万人口,在信奉基督教的埃塞俄比亚人的包围之中,被贬称为“法拉沙”,意为“杂种”,处于某种贱民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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