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青春校园 > 《忍冬藤》在线阅读 > 正文 既见君子,云胡不悦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忍冬藤》 作者:余一

既见君子,云胡不悦

既见君子,云胡不悦

彼时青春年少,品貌俱美。——这句开场白其实是抄袭慕容雪村,因为他写得好,我不忍废弃一字,所以吹了半句牛皮。其实我的品行很值得商榷,因为我一出状况,比如台灯不亮了,他们就说是人品问题;电脑死机了,也说是人品问题;我想入党,他们说是纯洁了群众队伍;我想退党,他们说是纯洁了党员队伍;我下辈子不想做人了,他们弹冠相庆,说是纯洁了人类队伍……至于相貌,我曾自夸是“疑似帅哥”,没有遭致猛烈反驳,想来是“疑似”二字用得太艺术使然。总之,“品貌俱美”四字,大家可以保持怀疑。

那时爱上网,结识了众多妹妹。其中一位身在广州,姓王,乃是一个小姐。我对小姐既不高看,也不鄙视,而是好奇,很想窥视。但后来发现,在潜意识里还是鄙视的,好在这个“后来”来得很晚。她对文字很有兴趣,要不然我俩也不能在某个文学网站上认识,并且成为文友。著名坏人孔庆东教授好像著有长文,证明妓女和文学大有关系,就这件事来说,似乎验证了他的观点。她在网站上的ID是“春晓”,寝室一哥们说,名字里有两个“日”,不愧是吃这碗饭的。大家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异口同声骂了一句:日!

认识几个月之后,春晓不再满足于只在网上交流,开始跟我“信交”。我说写信是我喜欢的,但最讨厌邮局女职员的后妈脸。她说她也讨厌,不过她有方法安抚自己:寄信属于“鱼雁传书”,那些负责传书的职员就是鱼和雁,而她的容貌,是专门用来“沉鱼落雁”的。我一听,哈喇子当场流下,强烈希望她能寄张照片来(这个要求已是我们寝室的集体意志)。她总是虚与委蛇,既不明确拒绝,也不实言答应,而且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我有一次激她,说她好歹也是吃青春饭的,基本的职业硬件应该具备吧?她说她不需要什么硬件,“硬件”是顾客应该具备的,他们要是没“硬件”,吃软饭都吃不了。我又捧她,说看她一手漂亮字体,想见其为人。她用钱钟书的名言对答——至今我还认为,就算老钱本人使用这句话,都没有这么贴切——你觉得鸡蛋好吃就可以了,何必要见鸡呢?……这姑娘伶牙俐齿,无奈她何。照片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但她说,她之所以不想给我看照片,是因为担心相机辱没了她的姿色——仪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相机就是一个毛延寿。她想让我看到本来的“昭君面目”。所以她打算来重庆一趟,看看我,也给我看看。照例,这封信由寝室兄弟集体阅读,一看到这句话,轰然欢呼,一致表示欢迎。可我顾虑重重,不能爽快答应,因为没有对此做好心理准备,不知道该怎么接待她。一哥们说,你需要做什么心理准备呀,做好生理准备就行了。——据兄弟们暗中观察,你的“硬件”还是基本合格的……他大爷的,他要是不开这个玩笑,我还能考虑一下,这个玩笑既出,我连考虑都省略了,直接一句批示:不同意她来!这话让他们颇感意外,以为我是在说笑话,等弄清楚我是认真的,便目眦欲裂,发尽上冲冠。我见他们真有怒意了,就开诚布公,说出我的担忧: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君子不处嫌疑之境。我不是君子,所以更不能置身是非之地中——怕抵挡不住。这姑娘即使不倾国倾城,起码也能倾倒我,再加上聪明伶俐,可爱之极,若与其单独相处,能有几人心如磐石,纹丝不动?当然有冲动也是正常的,天生硬件必有用,问题在于她不是一般人——而我只想找个一般的女生使用硬件……再说,我有一个毛病,对我没有想好怎么对待的人,若被迫相见,肯定拘谨异常,这会让自己和对方都感难受,我不想这样。

这一点他们知之甚深,毕竟朝夕相处有两年之久——忘记交代,我那时是大二。他们便对我的决定默然无语,算是接受了。于是她在让寝室兄弟们大失所望之后(没要到照片),很快遭到报复(当然不是故意为之)——我们对于她的到来,持不欢迎态度。她有些意外,犹如女儿国国王见拒于御弟哥哥。我说意外是正常的,生命便是一场意外——难道你的出生在你的意料之中?我不见你,就是不想制造意外,也希望你在“工作”时,注意采取安全措施,尽量减少意外……由于我们俩都坦诚异常,她又大方开放,这些话便算不得亵渎。其实更刺激的话题我们都聊过。比如我曾这样对她说:我有一次去理发店理发,理发师在我脑袋上操作一阵,突然说,大约两三年前,我给你理过头发。我说你的记性这么好?我却瞧着你很眼生,想不起来了。他说并不是记得我的长相,而是记得我的脑型——凡是经他理过的脑袋,他都“过手不忘”,再一触摸立刻就可以认出来。这让我想起信乐团的歌词:就算眼睛看不见,我的手也记得你的脸。又想起余华笔下一拔牙师,无论何人,只要在他这里拔过牙,以后邂逅相遇,一旦张嘴露齿,他就能立刻认出这口牙,进而认出这个人来。这类似于某种职业记忆……春晓聪明绝顶,我刚说到这里,她就猜出我的心思,说:你是不是想问,我一接触某人的“硬件”,如果他曾经来过,我就能立刻认出他?我说是啊是啊,你真聪明,那到底能不能呢?她沉吟一会,说:不能,那个理发师是吹牛皮,余华也在夸张。须知世间万物,大同而小异,谁有闲情逸致,去体察记认这微妙的差别?我揪住这话头不放,说:大同而小异,你的意思是不是,大的就“同”,相差无几,而小的却“异”,千差万别?她哈哈大笑,说是的是的,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要是知道自己的名句被扯到这种事上,估计能气得活过来,再死一次。

但更深入的话题却无从提起——比如她为什么要干这行,每次“作业”时有何感受,对将来如何规划,等等,任我窥视之心如何强烈,也没法厚着脸皮去问。倒是她知我心意,常常拐弯抹角地满足我的窥视癖。她说冯梦龙《三言二拍》里有个姑娘,长相娇美,家境也好,却偏偏要去做小姐,让世人大跌眼镜——可见大惊小怪的都是戴眼镜的读书人。喜欢做小姐还不算,有一年黄河大水,政府强征民工去修河堤,工作既劳累,又不得还家修养,夫妇强被拆散,天伦难得聚首,民工们苦不堪言。这姑娘听说之后,就只身来到工地之上,白天给民工们整治汤饭,夜晚陪他们行鱼水之欢,且不收报酬,完全是一免费慰安妇。大家感恩戴德,敬之爱之,立生祠供奉她,表达无与伦比的感激之情。——明朝魏忠贤时代,举国上下也为他大立生祠,连袁崇焕都未能免俗,但这只能证明大家无耻之极,不能证明魏忠贤德高望重。后来,姑娘香消玉殒,便成为佛菩萨,世世受人敬仰……春晓说,这是她们这一行的标杆性人物,犹如鲁班之于木匠,杜康之于酒家,曹雪芹之于文学家。我说这恐怕是你的杜撰——当然冯梦龙确有此文,然而你说她是烟花巷里的大姐大,未免言过其实。名妓之中,只听过苏小小、李师师、秦淮八艳等等,有谁知道那姑娘姓甚名谁呢?春晓说,除《四书》外,杜撰得太多,偏只我是杜撰不成?就是《四书》,也有杜撰之嫌:《论语》就不是孔子写的,李贽直接说它是孔子“朽木不可雕也”的糊涂弟子们的胡乱记录。连圣人书都不可相信,哪还有杜撰不杜撰的问题呢?谁说得好,便是“吐辞为经”;说得不好,就是满嘴喷粪。我把那个姑娘列为偶像,是因为她有着圣人都不及的境界,她是真正地舍身为人,试问圣人们能做到吗?苏小小、李师师们,都是极端个人主义者,她们有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吗?……

一席话说得我哑口无言,才知道春晓的心中,有着这样高尚的理想:为人民利益而死,将比泰山还重。此精神境界非我所及也……

她既然有这样的精神境界,世人眼中的许多问题便不成为问题。比如她的每一次“作业”,大家也许以为她会职业性地麻木不仁,其实在她看来,这正是在服务人民,造福苍生,所以身心俱都愉悦,这是许多白领金领都无法比拟的。比如对将来的规划,大家也许以为她终会“从良”,过上正常的生活;或者年老色衰,被生计逼娼为良,进入社会主流。殊不知她若与俗人同流合污,那才会异常痛苦,她的理想状态是能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按照王小波在《万寿寺》中的分法,春晓属于妓女中的自由派,离经叛道,天马行空,与学院派的老妓女形成鲜明对比。——有必要交代的是,在《万寿寺》中,有一个老妓女,她属于学院派;有一个小妓女,她属于自由派。学院派有许多清规戒律,比如不能看到男人那话儿,看到就属于不贞洁。老妓女有一个师姐,由于不小心看到男人的东西,就上吊自杀,死前不忘挖掉了自己的眼睛。还不能吃黄豆,以免在男人面前放屁。老妓女有另一个师姐,由于不小心在男人面前放了一个屁,也上吊自杀,死前不忘用一个木塞塞住了自己……相比之下,自由派的小妓女就不为这些清规戒律所苦。但春晓怀揣为人民服务之心,却又与小妓女迥然有异,小妓女本质上也是个人主义的。但为人民服务与自由主义并不冲突,因此春晓在大体上仍属于自由派。

东吴大将程普说,与公瑾交,如饮醇醪,令人不觉自醉。春晓痴迷读书,所以与其交,令人“无须扬鞭自奋蹄”,不自觉地想多读点书。民间有传说:毛主席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春晓就是一刘少奇,逼着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她大约两个星期来一封信,我每收到信,就兴奋不已,屁颠颠地跑到图书馆拆看。当然,大多时候,是被同寝室哥们提前截获,一帮人先睹为快。即便如此,我也要拿到图书馆,再细细品味一番。这可能是因为她写信充满文气,在图书馆阅读,氛围最合适。她信中多爱引经据典,掉书袋的意图昭然若揭。我曾经指出这一点,她坦率承认,并用李敖在《上山?上山?爱》里的意思回复:知识太丰富了,忍不住就流溢一下。我说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两脚书柜”吧?她又欣然承认,并去刻了一方印,曰:两脚书橱。再给我写信,就在末尾用上这一印。她偶然想到我对她所属的派系的分析,又刻一印,曰:自由派小妓女。兄弟们截获信件,看到这个落款,无不瞠目结舌。

她写信爱掉书袋,乃是出于一种对文化的热爱,那些让她迷恋的句子,只有宣之于笔,才能让她心安,如同与恋人戴上订婚戒指。在这种事上,她完全违背自己的话:鸡蛋好吃就行了,何必去认识下蛋的鸡呢?她偏偏去追崇那些下蛋的鸡。都是公鸡,比如柳永、秦观等等,他们是公鸡中的战斗鸡,欧耶。其中她最喜欢柳永,说他是风尘第一知己,若他活在今日,她一定铺床叠被置羹饭,悉心伺候,让他毫无生计之忧,专心创作传世经典。“那么好的脑袋,不忍心让它思考琐碎无聊的事”,她写道。这是李银河的句子,她又掉了一下书袋。

她是当当网的忠实用户,几天不买书,就浑身不自在,如购物狂们逛街瘾发作。她最感兴趣的话题不是衣服与化妆品,或者最新电影,热门连续剧,而是贾平凹的“嫖妓事件”——有人自称是警察,说贾平凹嫖妓,被他抓了个现行;李承鹏与某作家关于小说的论战;郭敬明的“人妖体”到底还能风行多久;余华真地才气告罄了吗……诸如此类。她出去逛一次街,就将喜欢的衣服款式买个十几件,这样她就可以一年多不用理会衣服的事。化妆品基本不买,因为她天生丽质,用不着。吃饭是叫外卖,饭来张口。若有嫖客前来,她就极尽风骚之能事——这一方面是出于职业技巧,更重要的是让其快点缴枪大吉,她好继续看书。总而言之,她把一天之中花在不重要的事情上的时间尽量压缩,而把全部精力都用来关注文化资讯。

她太文艺青年了,我自叹弗如。她见我如此说,又换了印章,曰:文艺女青年。总之,在与她聊天时,若有一个词语稍显亮色,就有可能变成她的印章。我被她感染得不行,也去刻了两方印,一曰“王小波门下走狗”;一曰“春晓门下走狗”。王小波是我文学上的偶像,做他的走狗,义不容辞;春晓发自肺腑地尊崇文化,也让我钦佩。从此给春晓回信,便用上这两个落款。她说我太有才了,居然能发明出这个(其实这哪是我的发明),她也想做我门下走狗。于是新印出炉,曰:春晓门下走狗之走狗。寝室兄弟们闻听,说:狗男女!又说:你们这是在互相吹捧。再说:用印章调情,闻所未闻。

这话让我警觉:这是不是调情呢?我又想起和她关于《挪威的森林》的对话。我们都喜欢“春天的熊”那一段: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块打滚玩好吗?”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说棒不棒?——这实在太棒了,妙不可言。我曾经对春晓说,我变成那小熊,抱着你沿着山坡打滚,好不好?她说好啊好啊,一言为定,以后找个长满绿草的山坡,抱在一起打滚……

可惜,重庆多山,也有绿草,就是不能相见啊。——说这话时已是她欲来重庆后将近一月了,某天晚自习后,她给我打电话。她听我如此感叹,便咯咯一笑,说:其实我还是去重庆了,还看到了你——你走路的姿势好奇怪,要不就脸孔向天,不理会世间万物;要不就垂首伛偻,恨不能看穿地球。这说明自大与自卑在你内心交织作战,导致你时而妄自尊大,时而妄自菲薄……我大吃两惊,一为她竟然不告而来,一为她竟然对我这么了解。她还说:你只敢在拒绝与我相见后说想见我,这说明你是叶公好龙,言不由衷,那些抱在一起打滚的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不可相信。呵呵呵……她聪明如斯,我只能嘿然无语。

她给我QQ留言,短信,打电话,写信,高密度的文化讯息轮番轰炸,导致我满脑子也都是这些,每到图书馆借书,借的都是文史方面的书,本专业(法律)基本荒废。女人是祸水,容易让你玩物丧志,古之人诚不余欺也。但生活的辩证法是,有所失也必有所得,她磨灭了我积极进取的心,却给我送来了女朋友。

事情起源于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春晓在信中吐血推荐,大肆称赞黄老先生的大历史观,说独辟蹊径,震古烁今云云。我正值无聊,巴不得被谁震撼一下子,就跑去学校的“东京书屋”。不料来得不巧,仅有的那一本早被人捷足先借了,只好屏气敛神地等待了几天。再去,老板说,书还过,又被那个借书者重新借去。我说:一遍没读够又读一遍?那个哥们可真是个读书人。不料老板说,不是哥们,是个女孩。我很有些意外:在重庆这个盛产土美女的野蛮部落里还有这样读书的妹妹?老板说是啊,还是个长发飘飘的漂亮女生呢。

听完这句话,我朝门外望望。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是个普通的好日子。我隐隐约约地觉得,从今天起要发生点什么了。

我跟老板要来纸笔,写下几句最喜欢的海子的诗:老英雄,走上前来,抱住那光棍。坐在黄昏。歌唱江山。布满泪水。然后将我的手机号连同网名“上帝在哭”附在后面,托老板在那个女孩还书时交给她。说实在的,海子的诗是什么意思我一点都不明白,只是觉得一个老英雄抱着一个光棍坐在夕阳下歌唱江山这挺酷的,就喜欢上了这几句,把每本书上抄得到处都是。至于为什么要把这几句写给那个女生,是想显出“英雄”还是想突出“光棍”,我也不得而知。

第三天晚上,收到一个奇怪的短信,说好好的上帝哭什么啊?我一愣,随即想起留纸条那档子事。看来她是被那几句诗和一手还算不错的行书以及那个酷酷的网名吸引了。我心下窃喜,回曰:你这个问题多么无趣,上帝哭可能是因为长了痔疮,或者被宙斯戴了绿帽子,与咱们何干?不如再问我一个有深度的问题吧。她就问:为什么有人喜欢侧身睡而不喜欢仰面睡呢?我答曰:因为仰面睡哈喇子会流到身上,而侧身睡只会流到枕巾上。她呵呵笑着,说对这个答案基本满意……那天晚上我们短信到半夜,我手指都累麻木了。

于是就这样联系着,短信,海阔天空,绝口不提见面。有时走在路上,想这多么有意思,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她可能就身在其间,我们说不定在某一时刻擦肩而过。后来我就把这种心情对她说了,并告诉她,我想起了安妮宝贝的小说《告别薇安》,那个男主人公最后只能到薇安的城市里,在心里与她轻声告别。我怕将来自己也会这样吧,都大二了,在象牙塔里已时日无多。——其实那时候大二刚开学,在象牙塔里还来日方长,但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语言这东西,完全是按需分配,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难怪女生们流传着这样的话:宁愿相信白日闹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短信发出去后自己都有点始料未及:怎么语气这样伤感,这不是我的一贯作风啊。但为时已晚,这句话的效果果然是一阵沉默。后来大家又强颜欢笑,乱扯起来。其间她说昨晚春心荡漾,突然想找一个我这样的男朋友。我说我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一种暗示吗?她说不可以,你没见过我。我说没见过等于见了,每天见那么多漂亮女孩,感觉都是你。好像你总在我身边,我感觉很温暖。她说我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一句甜言蜜语吗?我说可以当然可以,那本来就是一句甜言蜜语。她说你油嘴滑舌的不和你说了,瞌睡了。

于是各自关机睡觉。可我不能睡着,在床上练习了不少辗转反侧。不知道在这个校园的某一处,她会和我一样吗?

后来聊到网络小说,聊到痞子蔡。我和春晓都喜欢那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她却不喜欢,因为那是个悲剧,她不喜欢悲剧。我灵机一动(我发现在认识她之后,灵机常动),问她:那明明在同一个校园之中,没有任何障碍,却自己去制造障碍,导致一场遗憾,这是不是悲剧的一种呢?沉默良久(这在意料之中),她回答:是的。我不再犹豫:我们见面吧。

见面前夕,我把此事告知了春晓,按捺不住兴奋之情,跟她说:我可能要开始初恋了。春晓不信,说你这风流倜傥的劲儿,之前没有初恋过?我说确实没有,这是第一次初恋。她不信,说这起码是第八次初恋。我说不信算了,你就当这是第N次初恋。此话一出,春晓就向我表现出属于女性的带有普遍性质的特点:她们说你不好,你若辩解,她们会坚信你不好;你若直承自己不好,她们反会以为你在开玩笑,事实上是个好人。于是她的口气出现松动,说:那你之前——比如高中时——难道没有类似初恋的故事发生吗?

这个问题勾起了我的回忆——可能她没有问这个,我也要自己回忆一番。当你来到人生中某个有里程碑意义的关口时,会自然而然地对此前的生活进行一次回顾和总结,如同那些在新婚之夜的男女,会回忆一下之前的感情经历,如同行将入木的老人,会整日沉浸在往事之中。我突然想起了家军、灵灵,以及那一去不回的无忧年代。

那时侯,吃饭之前的情况有时是这样的:灵灵对家军说:我要一份炒饭,不放辣椒。家军屁颠屁颠地去买了。我说:要一份炒饭,多放辣椒。家军把眼一瞪,说:去你的!此事让我纳闷,咱是帅哥她是美女,地位平等,为何重美女轻帅哥厚异性薄同性?答曰:因为你要辣椒!——欲加之罪,明摆着的。只好转而命令灵灵:要一份炒饭,多放辣椒。灵灵把碗一放,屁颠屁颠地去买了。我就对着家军挤眉弄眼,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气得他转过头不理我。很快炒饭来了,我边吃边拿筷子对灵灵指指点点:叫你去你就去,贱不贱呀你?!一句话让泪花儿在她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热烈绽放。又转而指点家军:叫你去你不去,更贱,你们俩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贱人!他俩气得脸上的肌肉都扭曲,看那样子,恨不得食我肉寝我皮才痛快。我于是把嘴一抹,昂起头来看天花板,呆呆出神。久之,口中念念有词:周末的文艺晚会还剩一张票,给谁好呢(这时,我听见灵灵的椅子响了一下,心中窃笑)?还有下个月和一中的球赛,我们班两个前锋,都不错的,用谁好呢(家军是前锋之一)?唉,当班干部就是麻烦,是不是?

他们笑得相当尴尬。

然后我说:哎呀我又渴了,你们谁愿意出去给我买杯水呢?

我知道有人肺都气炸了。

……

那时我们上高中。由于住不惯大寝室,我和家军合租了一间房子。灵灵住我们楼下,她是房东阿姨的宝贝女儿,也是我们的宝贝同学。晚上的情况有时候是这样的:我总是在睡得最酣的时候被家军狠狠地推醒,他总是忍无可忍的样子,怒道:“你打呼能不能小声点?叫我怎么看书啊!”我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唉,人太有魄力了就是不好,连睡着了都要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一定改正,一定改正。”改正的办法只有强打精神拿起一本武侠小说和他一起看。可每每看到精彩之处,他已抱着课本倒在床上,鼾声大作。他比我还有影响力,打呼声震耳欲聋,叫我无论如何都不能看下去,只好一起关灯睡觉。好梦正酣,有人死命砸门。家军一睡着,原子弹都休想把他吵醒,我只好揉着眼睛摇摇晃晃去开门。如果是夏夜,会看见灵灵穿着白色的睡衣站在门外。星光下依稀可见她俏脸含怒的样子。“你们是睡觉还是打仗啊?打呼声这么响,叫人怎么睡觉啊!”我赶忙说:“一定改正,一定改正。”又关切地问她:“穿这么薄,不怕着凉吗?”她小嘴一撇:“不用你好心。”噔噔噔跑下楼去。我总站在门口发一会呆,如在梦中,梦中有一个漂亮的女孩,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

后来忍不住问家军:你不觉得灵灵穿睡衣很好看吗?家军的嘴巴顿成O字形:“你看过灵灵穿睡衣?”我说是啊,经常看见。他大惊之下,声音与身体齐抖:“你你你偷看灵灵睡觉,你你你无耻下流!我告诉她去。”他要哭出来的样子,竟真地跑去告诉她。我又好笑又好气,追在后面大喊大叫,让他听我解释。他不理我,一口气跑到灵灵面前,指着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他他他偷看你睡觉!”灵灵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家军说;“他说你穿睡衣很好看!”灵灵看了我一眼,顿时满脸通红,而我则笑嘻嘻地满不在乎。她最后把脚一跺,扔下一句:“下流!你们俩都下流!”扬长而去。家军目瞪口呆,怔了半晌,回头瞧瞧我,我笑嘻嘻地指着他:“下流,不理你了!”

还有一些情况有时候是这样的:我由于工作的缘故,经常和各班美女互有来往,有时还要把她们带回住处商量事情。这时候,家军这个榆木疙瘩就会变得非常懂事。他端茶倒水开音乐,营造出一个非常暧昧的境界,然后说:“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聊啊。”轻轻带上门出去。如果那美女放不开的话,准会给他弄得满脸通红。为了缓和一下尴尬气氛,我就去开门。但不知何时,灵灵已姗姗而来。她一脸灿烂的笑让我直起鸡皮疙瘩:“来客人啦?唉,真不巧,我正好有事找你。”不由分说就走进来,硬说她有一张碟子忘我房里了,一个人翻箱倒柜地找,还有意无意地弄出很大响声,或者不时来问一个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的问题,比如我的鞋子为什么放床底下。最后那女生实在坐不住,只得起身告辞。我气得转身把趴在后窗户偷听的家军提着耳朵揪进来,门一关,铁青着脸看着他们,直到他们低下头去。看见他们这副样子,我更加来气,忍不住指点着他们数落:“你们……你们,搞什么飞机呀!要是耽误了正事,饶不了你们!”最后大手一挥:“走走!”他们得了赦令一般,夺门而逃。

后来我躺在床上感叹:“忧愁啊,忧愁啊,你快来找我吧。”他们异口同声地问:“你没有忧愁吗?”很惊讶的样子。我更惊讶:“你们很忧愁吗?”他们对望一眼,默不做声了。我心下诧异,但也没深究,没好气地骂了一句神经,仍继续感叹。但是,说着说着,我竟真地感觉到有点难过,莫名其妙地,没来由地。

再后来就走进大考之年。高考过后,我们趴在一张桌子上填志愿。我朝北京考,因为喜欢那里的文化气氛;家军要去重庆,说雾城大好山水;灵灵选了武汉的一个学校,原因是不想再看见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并希望破坏掉我们俩的关系,在中间正好使坏。第二天晚上各自把志愿表交上去后一起出去疯玩。喝了很多酒,三个人在街上左摇右晃胡言乱语。后来爬到学校教学楼顶上,家军指着圆月嘿嘿直笑,说出了钱钟书的著名比喻,问这是哪个孕妇的肚子,这么大。灵灵因为不能让她扶着的那个大水泥柱子停止摇晃,骂出了不少脏话。我趴在水泥地平上大气不敢出,因为担心这大楼要倒了……

最后的情况是:我拿到了一张来自重庆的通知书,家军要到武汉报道,灵灵则孤身北上,去了京城。——我们都悄悄修改了自己的志愿。我追随家军而去,他却扑向灵灵的城市,而灵灵考进了我当初报考的学校。原因是什么?我说,西部人才紧缺,我不出山,其如苍生何?家军说,武汉形胜之地,他是搞军事的,一定要坚守这个重镇;灵灵则说,她在高中时最怕我们联手作弄她,如果呆在武汉,我们南北合流,还有她的好去?于是蹲在北京,居高临下监视我们……

这是在整个高中阶段,我们最不真诚的一次谈话,它也像是一次总结陈词,结束了那个无忧年代。而我也终于知道了忧愁的滋味,初次发觉人生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

春晓很为这个故事感动,她说灵灵喜欢我,我才是一块榆木疙瘩。又问我灵灵是否还在北京,她很想认识这个可爱的女孩。我说她好久不跟我联系了,QQ永远隐身,给她留言她也不回,打她寝室电话她总不在,后来才得知她出去租房住了。打她手机,她也总是状况百出,聊一会儿就挂掉电话。如此多次,就给我造成一种感觉:跟她联系一下很费劲。所以有事无事,我也懒得去打扰她了。也许她有了男朋友,我猜。春晓认为有可能,但也有别的可能,女人心海底针,girl们的可能性是无限多的,永远也无法穷尽……我认为有理,所以没必要花心思去穷尽这可能性,当务之急是与那女孩“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事。我跟春晓说,想起明天就要见到她,心里还真有点打鼓,我都担心明天作自我介绍时,会说出“我叫不紧张”之类的话来。春晓说你就忽悠我吧,你之前拒绝见我,理由之一也是见了我会紧张,如此说来,难道你对我有意思?我说这不具有可比性嘛,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她问:谁是风,谁是马,谁是牛?我说:你是风,可以感受到,却无法捉摸。——当然了,考虑到你的职业,可以掏点钱,将你捉来一摸,但咱们是朋友,我不宜这样做,所以还是不可捉摸。那个女孩是马,这个比喻的意思是,她将成为我的“马子”。而我能将她变为马子,说明我很牛,自然就是牛了。春晓说:岂不闻“牛头不对马嘴”?你这个比喻,是不祥之兆。我心中不悦,反问道:难道牛和风很配吗?她说:风的本性,就是不择贵贱,遍而吹之。当年楚王偶遇凉风,赞叹了一句,宋玉就大拍马屁,说什么这是大王的雄风,平常老百姓是享受不到的。我看宋玉是中了风。真实情况是,这风不知给多少百姓送去了凉爽呢!所以,无论是旧时王谢堂,还是寻常百姓家,都可以被同一阵风吹过。风具有普世性,适用于一切物,包括牛,一切人,包括你。我哈哈大笑,说你这番话,暗合了“为人民服务”的理论,你将来一定可以成为菩萨……

终于见到那女孩了,是在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榕树下。当时星月皎洁,夜凉如水,她一袭白色的裙裾,楚楚动人。我想我当初那句甜言蜜语果然是真的,我构思过好多次她的形象,但构思来构思去,最终还是归结为一种形象,也就是眼前所见的形象。老天待我为何如此之厚耶,所谓心想事成,要什么来什么,就是对此情此景的恰当描述吧。

这回知道了她的名字,马以,果然姓马,幸好我不姓牛,不然真要被春晓不幸而言中了。我想着春晓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问我为何发笑,我觉得初次相见,告诉她实情不好,不妨以后告知,作为一生活笑料。于是支吾搪塞,说没什么,随便笑笑。她说好啊,原来你是随便的人。我说我不是随便的人,但我随便起来就不是人,是牛。说罢更感有趣,又兀自发起笑来。她有点不悦,小嘴撅了起来,说这天气有点凉,她想回去了。我见第一次见面,就有不欢而散之险,便赶紧道歉,告诉了她发笑的原因。马以更不悦,说她怎么只想到“牛头不对马嘴”,而没想到“做牛做马”,或者“牛头马面”?我哑然无语,她也突然意识到后者还不如“牛头不对马嘴”,也不禁噗哧一笑。

基本上,这次见面还算愉快,我对她非常满意——确切地说,对她的相貌非常满意,那就是我心目中的女朋友形象。我们约定周末去吃肯德基,然后我送她回寝室,各自安歇不表。

第二天一早春晓就给我打电话,我睡意朦胧,懒得去拿听筒,就随手按下免提(电话在我床头),闭着眼睛跟她说话。此时正是凌晨四五点,乃是我们的“夜半”——须知,我们的早晨一般是从中午开始。于是大家都被吵醒了,纷纷翻身、叹气、发呓语,表达愤怒。我问春晓怎么起来得这么早,她说哪是起得早,压根就没睡,昨晚接了一个客人,精力旺盛,折腾了她整整一夜,现在刚把这壮汉送出门去。这话清清楚楚地落进众兄弟的耳朵里,登时怨声止息,睡意全消。我只觉身体某部位“嗖”地一下,发生了巨大变化。我说你太拼命了,你不该名叫王春晓,该叫王进喜。又愤怒地说你这多不好,大清早就来诱惑良好少年,难道良心不会受到谴责吗?她说得了吧,还良好少年呢,昨晚去见美女,早干了违法乱纪的事了吧?有没有拉人家的小手,亲人家的小嘴?我说我倒是想亲来着,可惜“牛头不对马嘴”,亲不着呀。便把“牛马”之事向她复述了一遍。她哈哈大笑,说这太有意思了。又说,马以只想到“做牛做马”、“牛头马面”,怎么没想到庄子的“两涘渚崖,不辨牛马”?——这个自由派小妓女,看来是想投身学院派了。我说我要跟马以谈恋爱,又不是坐而论道,搞那么学术化干嘛。须知恋爱以传宗接代为动机,也以传宗接代为归宿,是一件俗得不能再俗之事——周末我就要去干两件俗事,一是请她吃肯德基,再是给她送花。我问春晓:以你的经验,这种状况下给她送什么花合适?春晓说我没有经验,没有人给我送过花。我便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不由得有点慌张,一慌张就又犯错,竟然说了一句对不起。春晓说这有什么对不起的,我不跟你扯了,现在浑身骨头都是酥的,我要洗洗睡了……

说毕挂掉电话。寝室里万籁俱寂,鸦雀无声,大家此前迫切希望她挂掉电话,好重入梦乡,这时却都无睡意,大睁双眼看着天花板,呆呆无言。良久,有人说了句:贱人!又有人接口:淫荡!……

我最终没有送马以鲜花,而送了她一本张中行的《负暄琐话》。我想我之所以送这本书,可能是因为张老在此书里一再引用庄子的“两涘渚崖,不辨牛马”,我潜意识里还是受了春晓的影响,希望马以能记得这句话。

说好了我请她吃肯德基,但我此前从未吃过肯德基(出身乡村,没办法),所以对里面的情况一无所知。坐定之后,看到服务员久久不来招呼,心下诧异,悄悄问马以:为何服务员对顾客视而不见?马以目瞪口呆,随即抿嘴一笑,说肯德基里点餐是自助的。我羞惭不已,说原来如此,看来你对这里很熟悉,那么就请你去点餐吧,你要什么我也要什么,吃完后我结账。马以瞠目结舌,但还是默默无言地去了。须臾,她端了两份返回,我们边吃边聊。她是中文系的,但竟然不知道李敖是谁;还需要我的提醒,才知道“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是《围城》而不是《边城》里的句子;喜欢我说这样的笑话:李敖要脱一个女孩的裤子,女孩不让脱,李敖就跟她讲道理,最后证明了脱女孩的裤子是一件伟大的事……她听得上瘾,要求我再来一个。我只好继续搬李敖来帮忙。——在他的同一本书里,主人公万劫是一个心如铁石的人,即便是十几年牢狱之灾,也没让他掉过一滴眼泪。然而当他出狱回家,看到十几年前的小柔(女主人公)留给他的一件她穿过的内裤(供他意淫之用),不由得潸然泪下……马以哈哈大笑,又叫道:再来一个!我稍一沉思,又说了一个:很多年前——也就是传说中的古时候,有一个书生进京赶考,日暮途远,便下榻于某旅店。漫漫长夜,无心睡眠,便在屋里走来走去,走着走着就走到屋顶之上,透过天窗,看见店主的女儿正在洗澡。书生心想:非礼勿视。于是站在屋顶上对她施了一礼,才心安理得地继续视之。可他脚下的那片屋瓦非常调皮捣蛋,不早不晚地这么一软,书生就掉了下去。店主女儿年方二八,如花似玉,不但长得美,思想品德也好,恪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古训,见书生将自己上下看遍,痛不欲生,哭着喊着要让书生负责……马以说:难道她要逼迫书生娶她?我说不是,她要书生答应她一个要求,比娶她还要命。马以问是什么要求。我说,她要求书生给她讲一个黄色笑话……

马以愣了二点五秒才反应过来,又笑又气地来打我,我伸手一抓,抓住了她的小手,她象征性地一挣,也就任我抓着了。此时,我想起春晓的话:有没有拉人家的小手,亲人家的小嘴啊?我便下意识地去瞧她的“马嘴”——双唇稍厚,性感无比,很适合亲吻。便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我见她给我点了一杯可乐,自己却没有,便问她是否不喜欢可乐。她说不是的,今天不方便,不宜喝凉的。接着有些娇羞地问我:你……明白?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明白什么?她说:来那个了,你……明白?Oh,明白了……我便发起呆来。这呆发得深沉,她跟我说了句什么,我都没听见。她掐一下我的手,我才恍然惊觉,这呆发得违法乱纪。于是赶紧不呆,然而已经呆过了……

东西吃完,我看外面天气很好,便提议出去走走,她欣然同意。这时一个服务员路过身边,我便掏出钱包,说:结账。服务员一头雾水,说:结……结账?我们这里是到柜台上,边点东西边结账啊。——我扭头去看马以,她脸上洋溢着温柔的微笑……我恨不得找块海绵,当场撞死算了。

后来我把此事对一朋友讲,他说你这算什么,我第一次请女生去吃肯德基,看见服务员迟迟不来,就拿出“顾客就是上帝”的派头,拍着桌子大喊:“服务员,点餐!”声震屋瓦,肯德基里的顾客全体晕倒……由此看来,肯德基很有必要搞个培训班,以免让后来者继续出丑。

我也把此事对春晓说了,她建议我不要撞死,因为撞得喋血满地,污染了花花草草是很不好的。可以找一碗水,跳进去淹死,这样清洁节能,死后的模样也比撞死好。或者哪个国家试验核武器,我可以报名做志愿者,栖身于爆炸中心,直接人间蒸发,既不用劳烦后人来收拾我的遗体,还可以给核爆试验提供真实场景……差点把我的苦胆给挖了出来。

当时我与马以走出肯德基,灰心丧气,觉得马以的形象瞬间伟岸,自己的尊严则无限萎缩。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什么话都不想说了。马以不停地变化话题,我都无精打采,后来她说起她们学校的著名校友刘小枫,我这才知道,原来她不是我们学校的,而是我们的邻居——四川外语学院的。她与同学到我们学校闲逛,发现那个“东京书屋”,藏书量很大,便经常去租书。那本《万历十五年》其实不是她租的,是她为寝室姐妹代劳而已。我这才知道自己是上了自己的当——人家根本不是我想象的“书女”。我今天送了一本书给她,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记得王小波说过,不把查良铮、王道乾两先生介绍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平的,我把张中行的书送给马以,对张中行也是不公平的——她根本不会读,读了也读不懂。好在她比较乖巧,知道我喜欢书,所以尽量跟我说文化方面的事。她用刘小枫撩拨我,正好挠中了我的痒处,因为我对他非常感兴趣。但对他感兴趣并不是喜欢他,恰恰相反,我很不喜欢他。不喜欢他的原因源远流长。——在重庆,素来有“西政的汉子,川外的妹子”之说。在西政汉子的眼里,川外根本不是大学,而是给西政提供女性的基地。作为川外的一员,他不好好地做一个女生,非要死皮赖脸地做一个男性,硬挺着跟西政汉子争食吃,是可忍孰不可忍?再有,在八十年代,西政的精英曾经跟川外的败类群殴过一次,我怀疑刘小枫也举起了他形而上学的拳头。我常常想问他:当你举起拳头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这一拳在宇宙中的意义?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作为西政的一员,对于刘小枫那莫须有的一拳,我永远不会忘记。如果有机会,我要在江湖上下达对他的通缉令:川外年轻败类刘小疯,他曾经对西政的精英们犯过罪,并且畏罪潜逃二十年。现在,他虽然形而上学地伪了装,假模假式地混进了精英阶层,但是我们要透过假象看本质,要用西政的法理学将他以及他的神学逮捕归案。

——要是神学还就好了,要命的是在神学的外表下掩藏着神棍学的本质。神棍学是什么?把各种学说拿来打架,打出一本圣经卖给他的信徒,以此换取名声和稿费。这是一种学术邪教。作为一个没有受他蛊惑的人,我要不遗余力地寻找他学说中的漏洞,展示邪教的害人本质……

我将刚才的“肯德基糗事”抛之脑后,又开始喋喋不休起来,都忘记了她也是川外的一员——对着和尚骂光头,这合适吗?不过她嘻嘻而笑,并不在意。还好奇地问我:当年他们为什么打架啊?我说这涉及到我们的一块地皮,你们学校对其垂涎三尺,硬说是你们的,还倒打一耙,说我们对它垂涎三尺。大家吵来吵去,真吵得唾沫横飞,垂涎三尺。要知道我们是搞法律的,玩的就是嘴皮子,你们焉能吵过我们?作为外语学院的学院派,你们要是用某个小语种跟我们吵,让我们不知所云,说不定还有点胜算,现在偏偏舍长用短,跟我们用中文法律术语吵,这不是以卵击石嘛!于是他们恼羞成怒,一帮家伙就张牙舞爪地过来了。据说,其中就包括大神棍刘小枫。

马以听得乐不可支,说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对刘小枫下达江湖追杀令?我说刘小枫现在门徒众多,枝大叶茂,我羽翼未成,不可贸然行动。马以更乐,说这要是两国开战,属于民族主义,现在出于学校利益,同室操戈,属于什么主义呢?——帮派主义?门户之见?我哑然失笑,说这问得好,其实无聊得很,属于饱暖思淫欲,寻衅滋事主义。马以很欣慰,说你能有这样的思想觉悟,我就放心了。我们要搞好睦邻友好关系,不能让上一代的恩怨影响到这一代啊。我哈哈大笑,说睦邻友好关系是必要的,但即使没有睦邻友好关系,也不影响我们之间的交往。——我们可以一边欺负你们学校的男生,一边泡你们学校的女生,总之是吃定你们了。听了这话,她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好笑,最后决定当做没听到。

谈话出现了短暂的沉默,似乎都想起了两校间的恩恩怨怨。马以突然说:我们学校的男生,确实挺没劲的,我们班上就有一个,说话老“靠靠”的,好像不说这个别人就会忽视他会干这个。平时趾高气昂,颇以女人堆里的老爷们自豪,但他在各方面都比不上班里的女生。其实优秀不优秀,全在个人修为,而不在于性器官的区别。我大笑赞同,说你这话精辟之极。我也非常讨厌那种说话爱带脏字的家伙,用一句歇后语说,他们就是胡子里长疮——毛病。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自顾自地大笑起来。她问我笑什么,我不回答,再三逼问,我才告诉她,如果是女人,没有胡子,那这句歇后语该怎么表达呢?她说,那就头发里长疮——毛病。我问:如果是尼姑,没有头发呢?那就眉毛里长疮。如果没有眉毛呢?鼻毛里长疮。没有鼻毛呢?腋毛里长疮。没有腋毛呢?

她白了我一眼:流氓。

我叹了口气,说我又想起了一个笑话,你听不听?

她说不听,但是哪能忍得住,过了一会,还是要听。

是这样的:一男一女同乘一趟电梯,走到半截,突然停电了,乌漆麻黑的,两人给困在轿箱里。正是半夜,万籁俱寂,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两人沉默了半天,那男的问:你在想什么?女人答曰:下流。

马以嘿嘿地笑起来,又白了我一眼,说:你的意思是,我想歪了?

我说本来就是嘛,我说的是汗毛啊。

她低头窃笑。

我说,那你认为是什么毛嘛?

她无言以对,噗嗤一笑,转过头去。

晚上回去,春晓给我打电话,问今天的约会情况如何。我除了告知我的肯德基糗事外,对一件事感到奇怪:我今天给马以讲了不下四个黄色笑话,倒是对春晓,很少讲黄色段子,我们俩的主要聊天内容却是文史知识。这让我有颠倒之感。春晓说你啥意思?难道应该对我说黄色笑话,而与她大谈唐诗宋词?我说道理上应该是这样,但事实上,她并不喜欢读书,她借了两次《万历十五年》,可一个字也没看,都不知道万历生在哪朝哪代,她只对男女的脐下之事饶有兴趣。春晓哈哈大笑,说网恋了吧,见面了吧,失望了吧,傻蛋了吧?我不承认这是网恋,因为没在QQ上说话过,而主要是用手机进行沟通的。她说,那就是“机恋”,谐音“畸恋”,更加变态。我说这言之过早,现在才第二次见面,如果第一次见面是“肯定”,那这次可算“否定”,你如何断言第三次见面不能来个“否定之否定”?说不定她会以焕然一新的面目出现在我面前呢。春晓说,你不记得李敖写过,陈文茜想由才女变成美女,没有成功;胡因梦想由美女变成才女,更是一败涂地?其实想变成美女,还有捷径可走:去韩国做个整容手术就成了。但是想变成才女,那可不能一蹴而就,才学不是注射液,可以一下子注入脑袋之中,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我叹息一声,我懂,但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难道我就不能包容她,原谅她不爱读书的习惯?为什么一定要找个才女做女朋友呢?我记得浙江大学郑强教授说过,他们办公室里,博士云集,其中有不少女博士,and女博士后,然而整个房间死气沉沉,似乎是一个春风永远吹不到的角落。而仅有一墙之隔的行政部,里面一群女性,以大专生或更低学历者为主,每日却欢声笑语,热闹非凡。郑强他们屋的男性们,有事无事就喜欢去行政部……这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很多情况下,读书数量与幸福程度成反比,越明事理越痛苦,混沌无知反倒快乐。还记得庄子笔下那个寓言?有个叫“混沌”的帝王,无耳无眼无口无鼻,他的朋友们觉得他不知人间之乐,为之惋惜,便相约给他“开窍”,于是日凿一窍,凿到第七日,“混沌”便一命呜呼……读书,也就是给众生“开窍”,给人增加烦恼。所以苏东坡才会感叹:人生忧患读书始。

春晓啧啧称赞,说你这番反驳,引经据典,逻辑清晰,入情入理,令人除了心服口服,只能再说个佩服。你既然想得这么明白,我还有什么话说?

我洋洋得意地嘿嘿几声。

她问:乐否?

我说:乐。

她再问:如果把我换成马以,对你这番话里的精妙之处一无所知,当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她只能茫然地看着你的嘴唇“自吻”不已,说不定听得不耐烦,兀自想着吃喝拉撒之事,你还会乐吗?

我无话可答。

她说:“混沌”诚然是乐的,但若给他寻找伴侣,也只能找个“混沌”,不能找个“开窍”的人,不然两者都痛苦。问题是现在你已开窍,她却是混沌,这合适吗?

我说:不合适。

然后思考了大约有传说中的一炷香时间,说:好吧,我决定了,结束初恋,开始失恋。

这让见惯了大场面的春晓都有点意外,本来这个结果是她乐观其成的,现在倒有点心神不定,问我:难道……你不需要再思考一会了?

我说再思考三天三夜可能也是这结果,白白地浪费我宝贵的脑细胞,还不如用来考虑如何开始下一次初恋呢。请告诉我,关于失恋这件事,应该怎么进行?

春晓说,按照一般情况,失恋者都要流一滩眼泪,骂对方负心,借酒消愁,宣布发现了终极真理:异性都不是好东西……等等。当然这是不定项选择题,你可以选择喜欢的项目进行:现在是想借酒消愁,还是想向我宣布终极真理?

我哈哈大笑,说我想向你宣布终极真理:春晓真是聪明得无以复加。

春晓说,我也向你宣布一个终极真理,这是我刚刚发现的:这压根不是你的初恋,你压根就没有恋上马以,所以你无法进行失恋。你的初恋也许很早就进行过了,结局嘛,我能猜出来,但我不说。

她的话让我又一次哈哈大笑。——瞎子用耳朵眼都能看出来,我的初恋的结局定然是不欢而散,不然现在怎么会是一枚单身汉呢?但这事她只猜对了一半,因为我的初恋不是一般的初恋。

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五十年前,我偶尔在路边看见一个女孩,美丽而忧伤地置身于一张卡片之上,于是买下来,拿回教室,题上诗,放在课桌上。夏日清晨,我会买来几朵栀子花,放在她面前。女人都爱花,女人堪比花,第一个将女人比花的是天才,第二个将女人比花的是傻瓜,我是傻瓜傻瓜傻傻瓜,否定之否定,是天才傻瓜。若问她是什么花,此花开过更无花。梅花。Oh,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前一傻瓜。如果是春天,我会采来一段青翠的柳条,放在她面前。春风杨柳万千条,无人比她更妖娆,借问汉宫谁得似,飞燕脸蛋需动刀……我常常长久地凝视她,浑不知天地何在,今夕何夕。曾经在一次语文课上,因为看得痴迷而没听到老师的提问,惹来哄笑一片。我恼怒地站起来,义正词严地批评可怜的语文老师:你这个问题多么无聊,我不想回答。霎时,教室里安静得如同全世界的雪花落到全世界的湖面上,老师讪讪无言,只好让我坐下。我又心无旁骛地欣赏起美女……

她陪伴我度过了一年的时光。

什么时候丢弃她的呢?大概是高中毕业时,那个暑假里发生了很多事,我将她从课桌上收回家里,许久不予关注,然后突然想起,就再也找不到了。大概是小妹扔的?也许是妈妈,总之是不见了。当时有一点忧伤,然而奇怪的是,并不是十分忧伤,真正让我忧伤的,倒是我这不忧伤的反应——我将一段清纯的美好弃若敝屣,而那却是我的初恋……

春晓对这段初恋的评价是:呸!

我说:难道你对这段初恋不满意?好吧,那换下一段。

大约五百年前,我还年少的时候,有一天,对着墙壁打乒乓球。偶然一次失手,球飞了出去,落在两个女孩面前。她们大概是过河来走亲戚的,正好路过。我见其中一女孩眼睛大而清澈,忍不住与其对视两秒,球也忘记捡。——可见我色迷迷的模样,由来久矣。她当然垂下眼帘,表现出女孩应有的羞涩和腼腆。却突然又极快地瞄了我一眼,并诡异一笑。我下意识地低头,瞧见裤子前面的拉链正玩忽职守,门户大开。——前不久看到一理论,说无论男人怎样迅速,如何隐秘,当他们的目光滑过女人的胸部,她们总可以在第一时间察觉。这可能是世界第八大感觉奇迹。以此类推,男人似乎也有这感觉。

当时我“啊”地叫了一声,扔掉球拍,蹲下身子,投入“捂裆派”。这俩女孩红着脸,嘻嘻哈哈地跑走了。

五百年后,我去一表弟家做客,见到一位亭亭玉立的姑娘,面庞白皙如玉,眼睛大而清澈,忍不住与其对视两秒。——可见我色迷迷的模样,一如当年。表弟说,她叫小洁。而当他介绍完我之后,小洁抿嘴一乐,瞧着我诡异地笑。——想必你猜出来了,她就是五百年前的那个女孩。

我当时无比激动,五百年弹指一挥间,我终于又遇到了她。于是我建议,我们立刻开始初恋吧。小洁却说:我还没有刷牙呢。这句大煞风景的话破坏了气氛,我的初恋就这样胎死腹中。

春晓听完,仍是这样评价:呸!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好吧,以后再给你讲更精彩的吧。

……


W W W.XIAO 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返回列表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余一作品集
忍冬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