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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青春校园 > 《一个女人的江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27章 采编室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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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江湖》 作者:吴飞飞

第27章 采编室的幸福生活

  ——我要在秩序生活中确定自己是否要结婚,是否要生孩子,是否养育他到成人,是否与一个叫大伟的男人日日共寝,我不知道从此我将失去什么,直到全部失去,想到此,我的恐惧无法形容

  在我记忆中他们四个都很强大。我最渺小,我唯一值得拿出来炫的事就是:当年我裸泳了,而且还是冬泳。他们干过许多坏事我都不知道,我觉得我的青春完全被他们彻底愚弄了一把,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就像我哥说毛毛快死了,弄得我像个白痴一样没命往医院赶,他们还不知道躲在哪笑我呢。他们个个在我面前神气十足,那样子足足把我气得一声不吭。

  不过,我也想过了,我没有足够坏的特征,比如:

  我怕血——我不能杀人,也装不了处女;

  我怕脏——我不能喝生水和蹲农村的茅房;

  我怕鬼——我不能出没于黑夜,人影一出来,先吓死的是我。

  我怕累——我不能扛大事,出个什么屁事,我早早会坦白从宽。

  我不能连累大家,我若跟他们一直泡在一起,他们会死的更快,李烟红也是,我也是。

  ……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我,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毛主席是好样的,他赶走了蒋介石,改造了几个贫女做老婆。以前的人虽然口口声声说敢叫日月换新天,其实都是瞎扯。事实说明,在和平年代,要不坐牢,要不生孩子,被没钱没权搞得火气太大不好,火气太大,只会导致肾亏,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

  ——那年,如果毛毛肯听我的,他也绝不会被剃了光头蹲监两年,可如果他把我也计划在内,也许会出现比坐监更倒霉的事,谁知道呢。

  往事不堪回首……

  回首不堪的往事。

  ……

  从家乡回来后,大伟又大谈他的婚姻家庭计划和我的长期饭票问题,他让我给出户口所在地开的介绍信,让我颇为难,因为那趟回家,我除了和凤凰去给毛毛和爸爸上了坟之外,什么也没做,仿佛根本就没有开证明这事。凤凰这女人又总是七扯八扯的,耽误就耽误了吧,反正结婚不结婚也就那么回事。

  我又开始玩命的工作了,我又抽烟又喝酒,我从宏观的抽烟改为微观,从微观的喝酒改为宏观,我常想毛毛到底是生是死,他坟里埋了些啥,这个问题影响了我对整个人生的判断,搞得大伟有段时间不敢跟我同床,因为我梦里动不动就说炸坟!炸坟!

  我差不多快忘记那次回乡是哪一年了。我还是一直用力地生活着,努力找准自己的方向,极力想在秩序中走一个合理合法的女性人生。但我始终改变不了我对这个社会的绝望和盲目,我常常不知道拿自己的后续生活怎么办,我常常心存不甘,不管是爱情还是秩序中的每一天。

  ——我甚至希望大伟背叛我,在外面有第三者;

  ——我梦见绕城而过的河,我像十六岁那年一样裸露自己跳入河中,一样的人群,一样的目光,唯一不同的是那条吞噬了我的几个同学的河流从隐晦变得湍急而汹涌;

  ——我爱听平民世界中的英雄梦想;

  ——我幻想自己是头野狼,渴慕空旷和孤独背景下的野性;

  ——我热衷于把人性旮旯里的脏放大暴光;

  ——我编写类似小鸡与狗狗相爱的故事以及人们纯真年代里的未遂事件,给出的结局永远是:无法收场。

  我要在秩序生活中确定自己是否要结婚,是否要生孩子,是否养育他到成人,是否与一个叫大伟的男人日日共寝,我不知道从此我将失去什么,直到全部失去,想到此,我的恐惧无法形容。

  我把自己的头像驼鸟一样埋进生活的沙堆中。

  那些岁月,我和大伟常常几个月分离后,相聚在新闻社的采编室,我们合租的房子因为两人长期外出,早转租了,这是最便宜的相聚,共同理由:值班!

  2005年1月1日,元旦。

  新闻社的大伙都说元旦是个诞生奇迹的晚上,在我们这些男人女人寻找夜晚的出路之前,聚了一餐。喝了些酒,有些单身青年就开始眉来眼去,本没什么姿色的女同事,头发遮了半边脸,搞得媚态百出,过不了多久,在卫生间的转角处,就会有人跟她说——哦,我的公主,我的太阳。他要的不是什么公主或太阳,是床。我草!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即使在诞生奇迹的晚上,我也想不起什么美好的事。

  餐馆有个角落挂着一幅落地字画,是白梅。主任问我要不要来杯可乐,他说话时眼睛闪烁着光,他望的是我,他还帮我把围巾绕上,他以为在一年的最后一天真回归了男性时代。他头发日渐稀少,肚子越来越大,他步入老男人的行列了,我跟他说他那套西装在国外是用来葬礼时穿的,他盯了我一眼,我就闭嘴了。

  于是,他把可乐送给了别的公主。

  大伟在采编室等我,一直到12点。他说我再不来,他的小弟弟要生锈了。这晚,因为办结婚证的事,我们稍稍争论过,他总是一付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又只好闭嘴了。

  他说我不爱他。我流泪了。他突然因为我的流泪感动起来,让我很为难,我流泪仅是因为疲惫——难道真实的生理反应也有错吗?于是,沉默着,沉默之后,他打起我肉体的主意,不管怎么说,占有身体比一张结婚证来的实在。

  我们亲了一会,我抬头一看,正头顶有台机器:“啊!有摄像头的。”

  “他妈的,这采编室还按什么摄像头,花这钱,还不如让我多报点差旅费呢。”大伟扭头把摄像头的线给扯了。他打开他的大棉衣,把我像棕子一样包裹起来。

  我担心保安。

  他说保安还担心我们呢。

  跟大伟能交流什么呢?我说经典的东西,他又不懂,他老是说:“好烦啊,为什么你经典的东西都是我听不懂的。”

  还用说,傻嘛。

  大伟告诉我:他今年非要和我结婚不可,没有我家乡的结婚证明也要结,他找人搞定,而且这次相聚之后,他再也不搞外编了,准备留在本部,他甚至帮我也找到了留下来的路子,做个周报记者什么的——我并不高兴——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问啥也别问为什么,听起来更傻。

  完事。

  大伟指着他采编录像里的画面,他说那里的人很帅,现在中国越来越国际化了,什么时候我们也国际化一点。无证的合理同居算不算国际化?他说这话自己都笑了。而我,很想跟他的所有事都一笔勾销,从头来过。

  我们自第一天钻一个被窝开始,已经度过了六个年头,很遗憾,我们仍处在适应期。

  然后,我就在他录的那些片子里看到了“类毛毛”——我确定他就是毛毛,他被一群年轻人簇拥着,他身后有位美丽的丰润的少女。毛毛冷冷地看着周围,然后用他的招牌式眼神远眺。

  ——毛毛居然还执着地活着!

  我个呸。

  凤凰是我祖宗。

  毛毛没死,我还以为他真的用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打开花。毛毛曾说过:敢用枪对准自己脑袋并且把它打开花的人是最勇敢的人。看来,他不咋地。凤凰还非指天发誓说他死了,不知安的什么心。

  我开始怀疑画面里的毛毛是不是也同时看见了大伟——正在拍摄这组画面的大伟,这念头突然让我异常不安,以至全身发寒发抖,黑灯瞎火的,我大喊了一声:“不是吧!”

  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世纪千禧的奇迹?

  我的叫声差点让自己的肉被大伟咬掉半块,他正在用猫添鱼的姿态仔细地把玩我的胸。他露出深夜见鬼的模样,我茫然地望了他一眼,继续把手指伸向剪辑器,转动着,不断不断地翻看那段画面,看呀看呀,那种极度渴望比千年逢甘霖还千年。

  大伟从我干涸多年的眼眶中看到了眼泪,他看了半天,露出一丝微笑:“你这女人还会哭?真意外!”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何苦多愁善感。世界很大,我们很小。”他试图抚摸着我的头,被我推开。

  “我们别这样好吗?又不是十八岁,你别告诉我结婚非要大家彼此了解才结婚,那是小孩子才说的话。”他又说。

  对我看似忠贞不二的大伟,他也总是忍不住会提起他高中时因病死去的初恋,有时候觉得自己像找了个二婚者。他怀念美丽的长发,小纸条,黄土地的高梁,怀念在农忙时节湿了衣衫的初恋人——她的笑以及与笑无关的屁股和胸。

  对我来说,她是我的朋友。

  对大伟来说,她是死掉的人。

  我泪眼模糊地翻看着毛毛的画面。

  大伟说像这种男人,阳刚不足,阴气太重,一看就是短命的。就为这话,我把他的酒杯砸了,对他来说,这当然有点莫明其妙。

  我想到一条——“谁让你还不买房!”我大嚷了一声,大伟愣住了。一个男人想结婚,却到现在还不买房,怎么说也说不过去。

  他抽烟,猛抽。

  这条理由很充分,充分到我可以拂袖而去。说实话,我这天走的时候,内心还是蛮情何以堪的。我们合租的房子,虽然不大,但处处是精心之处,不管是二手货还是一等品,都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做垃圾处理的。那时候,我们喜欢手拉手跑步,抓一包零钱拖着鞋就去吃肯德鸡,还有在夏天一起用手掌拍死蚊子,天气一冷,钻被窝的时间就多了,还好,随处都有避孕套,不然,我的孩子肯定是在冬天出生,第一年同居庆祝日,我们发现了地底下的一窝老鼠,他们生了小老鼠,大伟说,过不了多久,它们就是我们。

  我们:

  1999年,我在日本出车祸,新闻社派大伟来照顾我。

  2001年,我喝醉了,我第一次想到叫大伟来接我回家。

  2003年,大伟从云南地震的废墟里把我翻出来,他说:好了,我在。

  2004年,同居。

  想到这些,真想抽自己。

  大街上,举目无亲,夜色彷徨,小巷子的深处转来一个声音:“小姐,要心吗?就剩下几个心和几个肝了。”

  一个黑灰的脸鬼一样的从错落的街灯晃出来。

  我的个奶奶!

  卖烧烤的。

  “要了!全要了!”

  “小姐!祝你快乐!”

  “快了,就快……乐了!”我心想,没被你吓死就不错了。

  面对黑漆漆的大街,这一刻,我发现我心中开始有理想了,这可真不容易。

  我把录像带全部复制了一盒,回到家慢慢看,一边看一边老想起我死掉的爸爸跟我讲过的一句话:你要清醒地活着。我爸是个出名的酒鬼,他甚至死之前还喝醉了,连我哥的脸都认不清。我始终无法确认那个在录像中的人是不是毛毛,但这种模糊的存在也在不断敲打我对往事的记忆,这种记忆影响了我对整个人生的判断,它像个无法抵制的诱惑,只要一出现,就根生蒂固。

  心和肝被我切了,做下酒菜,独自喝起来。——人一旦吃起来,就容易忘记很多事,我爸常说我是猪,因为猪的特点就是只记一件跟它有关的事,比如吃,单说这一点要放在猪里头,我肯定是头不用调教的大肥猪,吃起来绝对可以六亲不认。

  这之后,为了“类毛毛”我开始减肥,在镜子里挑剔自己。我发现原来心中开始有爱的向往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哪怕一切都不确定。

  元旦之后,我一直躲着大伟,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他问我为什么,不断地问,我说不知道,我说不知道就是真的不知道。我喝醉的时候越来越多,出远差的主动性越来越强,新闻社终于给我配车了,第一次开往海边的时候,差点没冲进海要了我的命,我回到社里跟同事说起这事,大伟走过来说没事的,地球是圆的,即使开到海里,也能到罗马。他酸不溜的话和酸不溜的眼神飘满了整个新闻社,一个明明很沉稳的男人,遇到一点挫折就变成这样,让我说他什么好。

  全社都在传言说我和大伟分手了,不久,主编就开始喝醉在我的车上,他叫我宝贝,我不太介意,他的宝贝在手机里随处可见,这是老男人寂寞的特征。

  我的头开始从沙堆里冒出来,这么多年像第一次抬头见阳光,所以总想流泪。我曾经很动情地跟凤凰讲述我在大海边的感觉,她差点笑死,因为她的笑,我最后一次告诉自己:别把生活当梦想。

  不过,“类毛毛”真的触动了我,我无数次的幻想着和他出其不意在相见——某个城市的某个转角的某个咖啡屋,我从这边来,他从那边去。

  可是,这种爱情的奇迹没有发生。

  2006年。

  大学时期认识的那个男孩,叫阳光的,大老远从加拿大来找我,他的女朋友最爱说:“真的吗?这是真的吗?问得我一连几晚都辗转反侧,老想着阳光那年在光明顶到底还欠我多少钱,还有那个冬季在森林里忽隐忽现的那些阳光。在单独和阳光相处的日子里,我还是忍不住会对他说些实话,我说累。

  “确实是这样吗?”

  “我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我摇着爆米花。

  “你可以嫁啊?”

  “可以保持有这个良好愿望。”

  “我愿意。”

  “呵呵,你还那么有意思。”

  说真的,他能打发掉那个“真的吗?”在国内陪我看一场电影,我已经很感动了。于是,他总是找机会握住我的手或者接吻,他成天戴着帽子,他是外国人,成年了,他几乎把接吻当作生活中的即兴动作,虽然他的帽子让我在接吻里不太舒服,不过,我还是很享受。我三十多岁了,我也不说谎,我们真的上过床。

  我那天洗完澡之后,穿的是一件青色的睡袍,只有一粒扣子,阳光和我接吻的时候,它就掉了,这该死的扣子。同床当然要抚摸,从头到脚,昏暗的灯光下,他脱了帽子,第二天一早,枕头上全是头发。

  “为什么?严重吗?”我问。

  “在做化疗。”

  “如果你想,我们结婚。”

  “不。”

  ……

  癌症有不同的名字,他患的这种叫“肌纤维恶性肿瘤”,无法开刀,接下去就会四肢无力、瘫痪,死亡。他选择治疗的医院就在我们城市。因为他的到来,我的归宿感终于比我预想的提前到来了,他的“真的吗?”原来是他的表妹。

  不知道是因为我,还是治疗,他看上去好很多。医生说有好转,有希望,能活个个把年,把我乐了好些天。半年之后,他还是瘫痪了,我靠,医生什么时候能给个准话,说三个月的非活上七八年,说三五年的,二三个月就完蛋了,他们难道非要给个红包才能把死期告诉家人吗,折腾。

  医生最后说这只能延长一下,最终结果还是改变不了,瘫了的话,顶多一个月——这好,这答案虽然冰冷,但清楚多了。

  阳光和他的名字一样喜欢清楚,他要把遗产全部给我,我不同意,又不是什么荣誉的事,死一个亲爱的朋友,得一堆财产,这算什么。他的身体轻得我都可以轻而易举把他抱起来,皮肤苍白,真成了一缕阳光了。

  到后来,他的手抬不起来。

  “什么?”

  “摸。”

  我把他的手放到我的脸上,他很虚弱,连抚摸的力气都没有,最后一次抚摸是在初冬,他突然笑了一下,我凑近他的嘴唇,他说的是谢谢。

  事后,他的家人拉我去加拿大生活,对我来说,没有阳光,在中国和加拿大之间有太多空白,我只能送他们上机场。

  2007年,春。

  我收到不知道从何处寄来的一把钥匙,我猜是阳光在去世之前让他的父母操办的,难道他非要我去加拿大住,他的在天之灵才安息吗。

  这事很快被大伟知道了,他笑我:看不出你还有这本事,人还没见面,房子先打包送来了。

  我说:当然,送花的时代早就过了。

  他哼哼着走了,世俗,世俗……。

  我哼哼着瞅着,现实,现实……:

  经查,这东西是从津口寄出的,上面有戳,太意外了。在打电话确认之前,我特意拿了一本笔记本,准备记下详细的地址,电话一拨通,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心脏这么跳,感觉真好,它在提醒我,我还活着,并且是健康地活着。

  我开头是这么说的:“亲爱的……”

  ……

  我放下电话,懵了,这钥匙真不是阳光的什么遗物,他在加拿大的家人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一件莫名来去的东西。事情一多,这事也就这么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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