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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 作者:笛卡尔

四、方法导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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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原来打算印出的那本册子内,我已经把上述道理,解释得十分详尽。随后我又指出,人体内神经同脉络,一定要组织成什么样子,总能使身体中的元精鼓动起四肢百体来,因为我们常看见,刚斩下的脑袋,虽然已经失去了活力,仍能在地上滚来滚去,甚至于能口咬地皮。我又指,在脑中一定要有如何变化,才会引起醒、睡、梦等等作用;光、音、香、味、热度以及外物的其他属性如何方能藉着感官,把各种观念印在脑里边;饥饿、干渴以及内部其他各种作用如何也能在脑中留下印象。我又指出,接受观念的通觉(sensescommunis),应当有什么意义,保存观念的记性(memory),应当有什么意义。我又特地指出,想象(fantasy)应当有什么意义,因为想象可以使观念发生各种变化,可以利用旧观念组成新观念,又可以把元精分布于筋络,来引起身体各部分的各种动作;而且动作的样子,不但可以适合于接触我们感官的外物,还能适合于身体内部的变化,有时适合的程度,甚至于离了我们的意志,也可以自然进行。有些人们看惯了人造机械的各种动作,看惯了动物身体中所有的许多骨骼、筋肉、神经、动脉、静脉以及其他部分,也不过如机器一样。因此他们觉得人体也不过只是上帝所造的机器,不过比人造机器,组织得异常精致,运动得异常灵活罢了。但是这些人,看了我这儿关于通觉、记忆、想象等的说法,也不必惊异。为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起见,我在那本书中,说到这儿,特别停了一会儿,来说明白,假如有那样的机器,它的各种机关和外形都同猴子或任何无理性的动物一样,我们自然没有方法 来知道它们是否与这些动物的性质相同;不过假如要有一套机器,带着人的样子,而且在可能的范围内,能模仿人的动作,我们仍可以有两种最确定的试验方法,来断定它们不是真正的人类。第一点,它们不能如人类用言语或记号,把自己的思想表达给他人;因为我们纵然容易想象一个机器,它的组织的样子可以使它发出声音,并且外物一接触它时,可以使他的机关起了变动,因而也能发出一些回音来。例如,我们如果触着它的某一部分时,它可以问我们要说什么;如果触着它的另一部分时,它又可以叫唤说,它被伤了等等话。但是我们仍然不能设想那套机器,可以如智慧最低的人一样把它的声音适当地排列起来,来回答在它面前所说的话。

 

  第二种试验的方法是:这种机器虽然可以作许多事情,不但比得上人,或者比人还要较完美些,但是他们仍然不能作其他某种事情;从此我们可发现,它们的行动,并非根据于知识,而只是根据于它们机关的趋向。因为理性是普遍的工具,在各种情景下都可以使用,而这些机器的一举一动,是非需要一种特殊的排列不可的。所以,要想有一套机器,它的各部分可以使它在人生各种情况下,都照理性支配我的方法来活动,那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 

 

  藉着上述的两种方法,我们也可以分别人与禽兽的差异。因为我们应当十分注意,世上的人纵然愚昧无智,如同一个傻子,他也不至于不会把各种言辞连贯起来,组成一串语言,把他的思想表达给旁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没有任何禽兽,(他的构造同环境纵然安排得十分完美),可以照着人来动作。这种无能亦并非起因于机关的缺陷;因为我们常常看到野雀同鹦鹉可以模仿人类的发音,但是它们仍然不能跟着人来说话,这就足见它们不能了解它们所说的。但是说到人类,他们纵然生而聋哑,比起禽兽来,还更为缺乏说话的机关,但是他们习而久之,自然会发明一套记号,而且同他们往来的人,要是有闲工夫来学习他们的话,他们便可以用这些记号,把自己的思想表达给听众。这不但足以证明,禽兽比人的理性少,并且足以证明,它们是完全没理性的。因为人要是想学说话,并不要用了多少才具;而且我们也常常看到,在同一种属中,禽兽的才具也有一种不平等性,有些比别的易于教训,也如人们一样;那么,同一种属中,最完备的猴子同鹦鹉,何至于不如人类中最蠢愚的婴儿,或是至少说比不上疯子呢?这不是证明禽兽的灵魂、本性就完全同人类不一样吗?我们在此,也不应把言语同禽兽们表示感情的自然运动混为一谈,因为这些运动,是可以被机器模仿的。古人们认为我们虽然不懂得动物的语言,而动物自在那里说话;这个意见,我们也实难赞同。因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它们既然赋有许多与我们相似的器官,它们应当很容易地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我们,也如传达给它们的同伴一样。

 

  我们还应当说的就是:有些动物虽然在某种动作上,好像比人们还更要勤勉奋力,但是他们在好多其他动作上,便又不能表示自己的勤勉。因此它们纵然比我们做得好,也不能证明它们赋有心智;因为如要承认这一点,就得说它们所有的理性比人还高,在任何事情上,都可以超过我们;所以我们从这一点,反足以证明它们没有理性,证明它们的动作只是“自然”按照它们器官的趋向所发动的。我们不是看见,钟表只有几件轮摆,就能打点计时,比我们用任何技术都精确。

 

  说了这些话以后,我又把有理性的灵魂描写了一回,并且指出,这个灵魂万万不能如我说过的其他物体一样,可以从物质的能力中演生出来;它一定是特意创造出来的,我又指出,灵魂在身体中,如果仅如领港者在船上一般,这还不够,(只有在运动他的肢体时,或者可以够了),它必须同身体结合得更为紧密一点,才能有了同我们相似的感觉和嗜好,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我在结论中,特地就关于灵魂的问题,讨论了许多,因为这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有些人不承认上帝的存在,我想我已经把他们的错误反驳倒了,但是又有些人,以为禽兽的灵魂同我们的灵魂一样,所以我也不能不加以辩证。我想这个意见,最容易引诱心志薄弱的人,离了道德的正路,因为他们以为人死后便如苍蝇同蚂蚁一样,既无希望,也无恐怖。我们如果能了解,身体同灵魂委实不一样,我们便可以了解,为什么灵魂的本性可以完全独立于身体之外,而且不至于跟着身体同归于尽。最后我们还可以说,我们既然看不到有别的原因可以毁灭灵魂,所以我们自然会相信,灵魂是不灭的了。

 

第六段

 

  上述的那篇论文完成以后,到现在已经有3年的工夫了;可是正当我要开始校正,来把它印行的时候,却因为一些人的意见,不得不改变了原来的计划;因为这些人们我向来是很尊重他们的,而且他们对于我的行动所有的权柄,也几乎不下于我的理性对于我的思想所有的影响。这时候刚好有人印了一部物理学,这部书,我虽然不能说我很信从它,但是在它未受检查时,我也并没有看到,书中有什么地方可以为祸于宗教和国家;并且我觉得,只要我的理性能证明书中的道理,那么就是我要写一段文字把自己对它的意见发表出来,也不至触犯了大众。然而这部书中的一些道理后来竟然被我所尊重的那些人所弃绝;因此我觉得,我虽然一向小心翼翼,对于没有明白解证过的新意见,不愿轻易信仰;对于能伤害任何人的意见,不愿加以赞同;但是我仍然恐怕,我那些道理中,不免有一两处离了真理的地方。因此我便停止了印书的计划;因为原来使我下决心来印书的理由虽然很强,但是我的本性本来就是不乐于写书,遇到了这种情形,更使我立刻发现了几层理由,以为不印行那书,也可以原谅过去了。我所持的那些理由,颇有意味,因此我觉得,要把它们讲述出来,不但对我自己有几分利益,而且对于大众也是有利益的。

 

  我个人心想的事情,我从来并不以为有何了不得;因此我虽然应用着自己的方法探求真理,但是我觉得如果自己只能借此方法解决一些思辨科学中之困难,只能依据这种方法所教我的原理指导我个人的行为,而没有更进一步的成功,那么我实在没有出版的必要。因为说到容貌举止,除了天命的万民首领,除了天生的先知先觉,有觉世庸民的热心以外,人们只要有自由权来改良自己,差不多个个都有充分的智慧,人人都可以当一个改良家。因此我的思想,虽然使我喜欣异常,但是我仍然相信,别人也有别人的思想,而且他们的思想或者使他们更觉喜欣,但是到了后来我已经求得了物理学上一些普通观念,并且在许多难点上把这些观念试验过,看到了它们的作用到了什么程度,它们比起从前的物理学原理来有什么差异——一到了那时候,我就立刻感到,人类的存在,既然依赖人人努力来增进公众的幸福,那么我若是把这些观念隐藏起来,岂不是故意违反这条法则吗?因为我看到,我们若是遵循着这些观念,定会得到最有益于人生的知识;而且我们也可藉此发现一种实用的哲学,来代替经院中所教的那种空想哲学。有了这种实用的哲学,我们便可以明了火、水、空气、星宿、天气以及环绕我们一切的东西,都有什么能力,有什么作用;就如我们明了工匠的各种技术似的,而且我们还可以如工匠应用技术似的,把这些能力同功用应用到适当的地方,好使我们成了自然中的法王。我们期望这种结果,不但为了可以发明各式各样的艺术,来安享地球上的产品和一切幸福,并且特别是为了健康的保全;因为健康分明是人生最根本的幸福,而且因为心境的好坏,全看人身各部分的调适与否,所以我们如果能找到任何方法,可以使人们变得更聪明更伶俐些,我相信那只有求之于药力了。

 

  不过,现在药物科学所讲述的东西仍然很少有特别显著的功效;因此我相信,任何人,纵然就是那些以行医为业的人都承认,现在所发明的药品,比起未发明的,总是微不足道的;(我说这话自然没有怀着诋毁现在药物学的一点意思;因为现在的实况,委实如此)。如果我们能对于身心的各种疾病,以及使人衰老的种种原因,都有充分的知识,并且知道在自然中,有什么救济方法,我想疾病也可以免除,甚至于寿命也可以延长。所以我打算费上毕生的精力,来研究这种科学,并且我相信,我所遵循的途径,无论何人来走,都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不过因为单人的研究,容易被年岁的短促实验的缺乏所限,所以我想,要防止这两种阻碍,最好是忠忠实实地把自己所能知道的一点玩儿,报告给大众,好激发起比我聪明的人们来继续努力。他们如果能按照自己的兴趣和才力,施行各种必要的实验,并且把自己所发明的事物报告给大众,让后人来继续前人的事业,把各时代许多人的成绩都堆积在一块儿,那么通力合作的结果,比起个人单独的研究来,一定要有更迅速的进步。

 

  我曾经说过,一个人的知识愈进步,他愈需要实验。因为平常的事物,可以自然地呈现于感官,而且稍加思索都可了解,所以初学者,从常见的事物入手,反而比一直研究深奥难懂的现象,要合适一点。因为不常见的事物所以令人迷惑,正是因为平常的事物,还没有了解清楚;正是因为不习见的事物,它的情景特别微细,不容易察觉出来。不过关于这点,我曾经采取了下列的步骤:第一步,我把万物的普遍原则先找出来,只把创世的上帝作为万有根源,而排斥了其他概念;只认万事万物都从人心中自然存在的真理种子中演化出来,除此而外,再没有其他源泉。第二步,我又进而考察,从这些普遍原则,能引申些什么最平常习见的结果。结果我觉得天体、星宿、地球以及地球上的水、气、火、矿等等,都是最习见的,最简单的,最容易了解的。后来我又想从这些普遍的原理,进而研究特殊的事物,但是在这时候,森罗万象,纷陈眼前,令我感觉到,人们若非利用各种特殊实验,据果寻因,那么以渺小的心智,来分辨世界上的各种物类,是绝不可能的,因为除了地球上的事物以外,上帝所造的东西,所要供人用的东西,正多得无限。因此我把感官所得到的印象,在心中辗转思维了以后,便大胆地申说,我所碰到的事物,没有一件不可用上我所发见的原则圆满解答。并且我敢向人承认,自然的力量虽然伟大无边,但是我这些原则,也简易概括,无所不包。因此我所遇到的任何特殊事情,件件都可以立刻从这些原则由各种途径内推演出来。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只是有时不易决定某种事情在何种途径下,依属于这些原则罢了。因为遇到这种困难的时候,我虽然想以某种实验来解除它们,但是实验的结果亦不同;我们若以此种法式来解说,结果是这样;若以另一种法式来解说,结果又是那样。关于其余的事物,我想我现在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应该采取何种方法来做许多的实验,以证明我的理论。不过我同时看到,应做的实验又纷杂繁多,纵使我的进款比现在再大一千倍,恐怕也难以通通举办,况且我自己的两手也没有兼备众艺呢。因此我将来在研究“自然”时,所有进步的大小,一定要看我以后能有多少工具来做实验了。这便是我写那篇论文时,希望让人知道的一点。

 

  除此而外,我还明明白白地把公众由此所能得到的利益叙述出来。我想人们若是真正关心人民福利,真正心存利物,而不只是貌为有德,名为好善,他们一定会被我的话所感动,把他们所做过的实验告知我,并且在将做的试验上,能够帮助我的。

 

  但是自此以后,我又发现了别的理由,使我不得不改变意见,停止出版。不过我仍觉得,凡我所得的结果,如果我能证明它们的真理,都可立刻写出来,并且写的时候,也当刻意求工, 一如要出版的一般。我所以采取这种步骤,为的是两种原因:一则为的我可以藉此机会,来仔细考验那些结果,使自己有较大的进步,因为给公共阅读的书,比专给私人自用的书不一样。它是非精详审查不可的(我已经认为真理的道理,往往在写的时候,发现出它的错误)。二则为的我可以不至丢掉增进公共幸福的机会,因为如果我的著述包含一些真正价值,那么在我死后,那些有机会读我的书的人们,一定会把我的结果利用在正当途径上。不过虽然写,我仍不愿意在我生时把书籍印出来,因为书籍一出,毁雀交至,不免耽误时光,阻碍自己的进步。因为虽然人人都应当竭力为他人谋幸福,而且无益于世的人,亦不值得生活,但是我们不妨超过当下,顾虑将来。因此如果我们着眼于后代人们更大的幸福,那么在努力完成时,虽即对于当时人们有利的事情,暂付阙如,也无不可。我很愿意让大家知道,我所求得到的一点知识,比起我所不知道的,比起我将来不至于求不到的知识,实在渺乎其小。因为在科学上渐渐发现真理的人,就如同已经致富的人一般,虽在获得较大的进益时,亦觉得优游自在,比起以前贫穷时,稍营微利,亦觉为难的样子,自然大相径庭了。科学家还可以比于军队的司令,虽然愈能得胜,军队可以愈多,但是在身遭惨败时,比争城争地得了胜利时,更得需要较大的机智,来团结那些残余的队伍。因为科学家,实在整天在那儿打仗,在那儿努力克服那些阻止达到真理的困难同错误;若是关于最普遍最重要的事情,他接受了错误的意见,他就算打败了仗,想恢复以前的地步也委实不易,比起根据完全证实的真理,一直往前迈进时,还得需要较大的技术。说到我自身,假如我已经在发现真理上得到成功,(我相信此书中所讲的可以证明我已经发现了一些)。我敢说这些 真理是我征服了五六种最大的困难以后得到的结果;因此我同这些困难会合,就好比一场战争,结果是我胜利了。我还可以不客气地讲,除了还须得到二三种相似的胜利以外,我相信,要来充分实现我的计划,在准备上是没有缺陷的;并且我相信,我的年纪,还没有十分老大,照着自然的寻常程序,我还可以有充分的闲暇来完成 这个计划。不过我愈想把时间利用到适当的地方,我愈觉得非节省所余的时光不可;但是如果把我的物理学原理印出来,我知道一定要把自己的时光消耗了。因为我的原理虽然很明显,人们只要了解它们,就可以同意它们;虽然一条一条原理,我都可以给予充分的解证;但是它们万不能同别人各式各样的意见都相契合,因此我觉得,这些原理一印出来,定要引起反对,不免常常把我搅乱得离了原来的大计划。

 

  人们或者会说,这些反对并非无益,一则可以使我觉察出自己的错误来;二则假如我的思想含着一些真理,印出来也可使人们了解得更充分一点;三则因为人众见识广,旁人如果能利用我的原理,他们也可返回来以他们的发现来帮助我。不过我虽然自认,自己极易陷于错误,而且对于第一次发现的思想,常常不敢自信。但是据我所经验的,旁人对于我的见解的反驳,实在不能使我期望从它们得到什么利益。因为我不但对于与我为友的人们和与我不相干的人们,常常证验过他们的判断;就是有些人心怀恶意和忌妒,极力想发现出我的朋友们因偏向之故所隐匿了的错误,我也把他们的判断验证过。不过一经考验以后,我看到,除了离题太远的东西,凡他们所攻击我的地方,几乎没有一样是被我忽略过的;因此在我看来,我所遇到的批评我的意见的人们,没有一个比得上我的郑重严肃,比得上我的坦白不偏。此外,我还看到,经院式的辩论,从来不会把从前未发现的真理阐述明白;因为在这种情形下,人人都竭力求胜,都想把似是而非的理论说得极其中听,从不想在问题的两端,衡量衡量真正的理由。至于平素为我自己鼓吹的人们,当然羞于成见,在后来也不能判断得宜了。

 

  至于说我的思想传出后,旁人可以得到利益的话,我想我也没有多大利益给人们;因为我的思想,还不会完全成熟,在实际应用以前,应该添附增加的地方还很多。而且我可以很坦白地说,如果有人能把我的思想,继续引申,那么我比旁人还来得近一点。这并不是说世界上没有比我聪明万倍的人,不过是说,一个人对于从旁人学来的东西,比对于自己发明的东西,不能把握得更亲切自如罢了。这层道理,应用到现在我这个题目上更觉真切,因为我虽然曾经把自己的思想,解说给理解力很敏锐的人听。而他们在我说的工夫也好象很明白我的意思,但是让他们重述一遍,他们差不多把我的意思完全变了,甚至使我不能承认他们所说的是我的意思。因此我很盼望后代人们,对于道听途说,不经我自身出版的东西,万万不要相信。说到这儿,我又想到,著作不传于世的古代哲学家,他们所以好像狂妄可笑,原是被后人所讹传,因此,我就不奇怪他们了。他们的思想,我想总不真是荒谬的,因为他们分明是当时最有理解力的人,不过以讹传讹失其真相罢了。因此我们看到,无论在哪一方面,后来的信徒们,很少有人能超过他们。而且我相信,现在亚里士多德的信徒们,他们只要能尽数得到亚氏对于自然的知识,纵使他们不能再进一步,他们也觉得很幸福了。在这一点上看来,他们就好像爬藤一样,从不企图爬过支持他的树顶,而且纵然爬到顶上以后,也每每折回来。因为在我看来,有些人对于原著者所明白解释过的道理,往往知道了还不满足,常爱拿上难题,向原著者求答案。

 

  其实对于这些问题,不但原著者没有说过一字,并且想也未必想到,因此他们虽然继续研究,反而愈来愈糊涂,倒不如适可而止,还不致上升后再反跌回来咧。不过他们那种推论的方法,对于一般庸才,倒是很合适;因为他们所用的原理同名称都晦涩异常,所以他们说起任何话来,都带着很大的自信力,好像他们真都懂得似的,而且他们同最聪明机警的人争辩起来,也好像反驳有力,不致辞穷,总不让旁人指摘出他们的错误来。

 

  实在说来,他们真好像一个瞎子,想同睁眼人以平等的条件来交战,先要让明眼人下到黑漆深洞里去。因此我若不把我所利用的哲学原理印了出来,这些人们倒觉得有点便宜,因为我的原理异常简单,异常明白;要把他们印出来,正无异于把窗子打开,让阳光透进他们交战的洞内。说到天才优越的人,他们也不必着急要知道我的原理,因为如果他们所期望的只是要什么都懂得,只是要求得自己富有学问的名誉,那他们只好安于貌似的真理,而不必远求了,因为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是到处可以发现,并没有什么困难的。反之要来求真正的道理,那只得一步一步地钻研,而且就是慢慢地走,我们也不能同时都求到,也只能求得几部分。因此说到其他部分时,我们还必须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愚昧。

 

  进一步说,如果他们真正爱好关于一部分真理的知识,(这种知识诚然是可爱好的),而不愿自炫其无所不知;如果他们愿意选择一条与我相似的途径,那么除了我在此处所说过的话,他们仍然不必再事追求。因为如果他们能比我有较大的进步,他们一定更能发现我所发现的一切;因为我研究任何事相,都是按步就班的,所以未发明的一定比我已发明的是更困难更深奥的。因此人们与其向我学习,毋宁自己来发现痛快。此外,他们如果能从简易的起手,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养成一种循序渐进的习惯,那比接受我的教训,还要有益得多。

 

  就以我自己来说,如果我现在所解证的道理,自幼即毫不费力地有人教我学习,我相信,除了这些以外,我或者再不会知道什么;至少也可以说,一定不会养成现在这种习惯同熟练,在致力于研究时,能按照努力的程度求到新的真理。末了,我还可以说,如果世界上有一件工作,除了创始者,他人便不能尽美尽善地赓续其成,那便是我所经营的那一件工作了。说到能完成这种事业的各种实验,自然是一个人难以胜任的。不过为便利起见,他除了自己以外,也不必假手于他人;有时只可以利用工匠的手艺罢了。对于这些人,可以发给他们工资,而且因为他们有爱财心理的推动,所以他支使他们做什么,他们都可以做到精确的地步。因为别的人们如果为好奇心同求知欲,自动地来贡献一些义务;不但他们口头上的承诺超过他们实际的动作;他们所想的精妙计划,不但一件也不能实现,而且他们一定要期望实验者报答他们的辛苦,或者把难点解释给他们,或是至少也得说几句恭维话同客套话,这样一来,他在周旋上所费的时间,不是都白白损失了吗?至于说到人已经做过的试验,他们纵然愿意把自己的结果报告给实验者,(凡认实验为秘宝的人,都不肯告给他人),但是因为大部分的实验都有许多连带情节同许多不相干的成分,所以想来分辨真理同附带的条件,也十分困难。除此以外,他将会看到,那些人们会把他们的实验描写得很糟糕,甚而至于很虚伪(因为那些做实验的人们,只愿意在实验中找到与他们原理相合的事实)。

 

  因此,在所有实验中,纵然有几种与他的目的相吻合的,但是他既然要费上许多时间来进行选择,结果仍不免得不偿失。因此世上如果有任何人确乎能够发明最有价值最有益于公众的东西,同时其他的人,都想尽心竭力地帮助他,使他的计划成功,我想他们所能给他的贡献,只不过是代为支付一些实验的费用;或者只不过阻止不速之客来搅扰他罢了。除此以外是无能为力的。说到我个人,我并不十分自负来向世人自夸我将来会有任何成功,我也不愿意异想天开,以为大众会对于我的计划感到兴趣;不过在另一方面讲,我自己的心地还不至于卑鄙的,使我接受过自己不配接受的恩惠。因为这许多理由,所以我在以前三年中,不愿意把我写的论文印行出来;并且决意,在我生时,凡涉及普遍原理的论著,如果能使人测得我的物理学原则的,我都一概暂缓发表。不过自从那时以后,我发现了两种理由使我不得不在此处添述一些特殊的举例,向大家叙述我的行为同我的计划。第一层理由就是:假如我不写出一些东西来,那些知道我原来有意印行一些著作的人们一定会想象到,所以使我停止印行的理由,并不靠得住,只是我故意托辞罢了。虽然我不会过分地希冀世上的光荣,虽然因为我一向好静,人世荣耀不免搅乱了我的自在,使我不得不嫌憎它,但是,同时我也并不曾把自己的行动如罪犯似的刻意隐藏起来,也不会极意防范,使自己的声名泯没起来;因为我觉得那种做法对不起我自己,而且我若有心韬晦,已不能阻止不虞之誉,因此我觉得竭力求免于讥评,乃是我所应为的事。

 

  我所以写出这些哲学举例的第二个理由就是:我一天一天感到我那自修的计划,因为缺乏好多的实验,进行得太迟缓,所以我不得不写出自己的意旨来,希望大众来帮助那个计划的完成。而且我虽然不敢自诩,以为公众会对于我的事业有所赞助,但是职责所关,我也不愿让后人多所指责,因为我如果不把自己经过的原委告知大众,后人一定会说。假如我有意使他们知道我一向所走的途径,好使他们来帮助我那计划的完成,我便不应当这样简略从事,应该详详细细地告诉他们。

 

  我原来想选择几件事情来加以说明,我的标准是:这些事情既不引起许多争论,又不要强迫我在自定的限度以外来解释我的原则,同时还得很清楚地呈现出我在科学中所能成功或不能成功的事情来。我本想这事很容易,不过究竟我成功了没有,我还不敢说。至于别人对于我的著作的判断,我也不愿意藉自己对于自己著作的判断来预先推想。不过如果有人来考察我的著述,我也就荣幸已极;并且为提起大众考察的兴趣起见,不论任何人,如果对于我的著述有所反驳,我请他们费神把自己的意见交给我的印刷者;印刷者转达我以后,我好同时想法子把我的答词附加在上边。这样读者便会看到两方的理由,便更容易决定真理在哪一面。这个并没有什么困难,因为我不喜用冗长的答辞,只要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便干脆地加以承认;纵然认不出自己的错误,必须自行辩护时,也只把必需的事情加以申说,从不再牵涉到新事物的解释上去;这样便不至于说了一层又一层,来回周折。

 

  我在《折光学》同《气象学》两篇论文开头所说的事情,因为我好像不关心于它们的证据,而且只把它们叫做假设,或者令人一看会引起人的不满;不过我请读者们耐心地细心地通读下去,我想这样他们或可得到满足。因为我看到,这些论文内的理论都互相连贯,前者为后者之因,可以解证后者;后者为前者之果,又可以解证前者。不过人们可不要说,我在这儿犯了论理学家所说的循环的谬误;因为我们的经验既然证实,这些大多数的结果是很明确的,所以这些结果所从出的原因,与其说是“证成”结果的真实,不如说是“说明”结果的存在。反之,结果的真实,倒是足以证成原因的真实。我所以称它们为假设,也没有别的用意,只不过使人知道,我本可以从我先前所解释过的重要真理把它们推演出来罢了;而我所以故意不这样推演出来的原故,乃是要防止有些人利用这机会在我的原理上边,建立起一套浮泛的哲学,致我有作俑的嫌疑。因为那些人们以为旁人费了20年工夫所想出来的东西,只要向他们略道一二,他们便可以在一日中精通无余。而且那些人,要是愈伶俐,愈乖巧,他们愈易陷于错误,愈不易认识真理。至于说到真正完全是我自己的意见,因为它们不一定是新的,所以我也不必向大众求谅我的冒昧——因为我的确知道,如果人们把我那些意见的理由,好好考量一番,一定会看到,它们是十分简单,十分与常识接近,比起他人对于同样题目所持的意见,一定要更近情,更入理。我也并不自诩为真理的最初发明家。我只是声明,我所以采取这些意见,并不是因为人们主张过它们,也并不是因为人们没有主张过它们,只是因为理性向我证明它们的真理罢了。

 

  工匠们纵然不能把我在《气象学》中所解释过的发明,立时就制作出来,我也不相信任何人有权利来鄙弃这种发明。因为我所计划的机器,他们想要造作出来,配制出来,一定需要良好的技艺同熟练,而且一丝一毫都不敢忽略了绕行。因而他们如果在第一次试验时就能成功,那就无异于把一套美妙的乐谱,置在一个人面前,他在一天中就能成为一个善奏六弦琴的人一样,怎能不使人惊异呢?人们或者问到,法文是我国的土语,拉丁文是师长的雅言,我为什么弃拉丁文而用法文呢?我可以回答,那是因为我希望,那些能无偏颇地运用天赋理智的人们,比那些徒留心于古代著述的人们,更能判断出我的意见是否合理。至于那些又有见识又好学的人们,我是希望他们做我的判官的,不过我相信他们决不会偏向拉丁文,而且也决不会因为我用俗语来解释我的理论便要掩耳却步。

 

  此外,关于我希望将来在科学上所要做的进步,我现在还不愿意说一些具体的话,并且也不愿意拿自己还没有把握的工作,贸然向大众预约必定成功。我所要说的只是:我已经下了个决心,在我有生之日,愿把所有的时光都用之于努力获得关于自然的知识,除此以外,对于其他事物一概置之度外;就是这种自然的知识也以能使我们在医学中寻出比现代知识较为准确的原理为限。此外我还可以说,我对于其他事情,兴趣很不相近,尤其对于那些利弊相连的事情,更觉厌恶,因此,假如有任何情景强迫我从事那种事业,我也不相信我可以成功。这一点是我要向大众声明的。虽然我很明白,声明了以后,世人也绝不会因此看得起我。老实说,我也并不想望世人如此地看重我。无论谁能够赞助我,使我能得安享闲静,不受骚扰,我一定非常地感谢他,比感谢那些能给我以人世间极度光荣的人们更要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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