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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应知的文化常识》 作者:辛伟伟

第23章 宗教哲学(3)

  曹交说:“我准备去拜见邹君,向他借个住处,情愿留在您的门下做学生。”

  孟子说:“道就像大路一样,难道难于了解吗?只怕人不去寻求罢了。你回去自己寻求吧,老师多得很呢。”

  人皆可以为尧舜。

  这当然是植根于“性善论”而鼓励人人向善,个个都可以有所作为的命题。

  其关键还是一个“不为”与“不能”的问题。也就是《梁惠王上》里面所说的“挟泰山以超北海”和“为长者折枝”的问题。只不过从与梁惠王讨论的政治问题过渡到与一般人讨论个人修养问题罢了。所以,无论是君王从政治国还是个人立身处世都有一个“不为”与“不能”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认识到这一点后,就可以树立起我们每个人立志向善的信心,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不断完善自己,最终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说到底,还是反对人自惭形秽,妄自菲薄,要求自尊自贵。

  这大概也是“人皆可以为尧舜”的积极意义所在吧。

  大一统思想是由谁提出来的呢?

  中国的大一统思想由来已久。孔子心中的理想帝王就应握有一统天下的权威,所谓“礼征乐伐自天子出”。儒道墨法等各派思想中都潜藏着大一统的身影。老子主张以“一”为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大一统从此有了本体论。

  正式提出“大一统”的是《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

  唐人颜师古说:“一统者,万物之统皆归于一也……此言诸侯皆系统天子,不得自专也。”疏曰:“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李斯更是明确提出:“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汉书·王吉传》中称:“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大一统的原始意义正是消灭对手,由帝王一人统治天下。

  大一统在中国之所以一成不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古至今,一直有许多中国人热爱、推崇大一统。唐朝的李白赞叹道:“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明朝的李贽在《藏书》中尊始皇为“千古一帝”。大一统的逻辑中派生出来的许多观念使得大一统在中国人的心灵中扎下根来。中国人对大一统形成了精神依赖。

  “君权神授”是如何形成的?

  “君权神授”是神化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认为皇帝的权力是神给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据记载,在中国,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假借宗教迷信进行统治。《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这是君权神授最早的记载。

  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称为“帝”或“上帝”,认为它是上天和人间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

  因此,老百姓应该服从商王的统治。西周时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并被赋予了“天子”的称呼。周代的铜器“毛公鼎”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明确地扬传“君权神授”的思想。

  君权神授的理论在汉代有了系统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间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应按天的意志来行动。

  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提出“君权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世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

  这种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帝王以至于造反的农民领袖,无不假托天命,自称“奉天承运”,或者说“替天行道”,把自己的活动说成是受上天的指使,从而达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动的目的。

  你了解什么是“格物致知”吗?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这一段。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中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现在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分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格物致知”包含现在所说的“实事求是”精神,但是,其内涵远比“实事求是”丰富。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是在关于“致知”的解释。

  朱熹所谓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与知识;而现代流行观点的“知”只是指知识,这种观念变异可能是由于现今社会流行唯物论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虽然朱熹乃是儒学史上承先启后的一代大儒,但他对于“格物致知”的观点之所以在后世成为主流,并非是因为获得后世儒家学者的普遍赞同。

  事实上,朱熹学说在南宋当时还因政治党争而被斥为“伪学”,而后世的许多儒家学者也更大力批判朱熹对于“格物致知”的学说观点。

  但因为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元朝中叶就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而自从明太祖开始独尊朱熹学说为《四书》上的唯一官方思想权威以后,朱熹学说更是成为明清两代历时五百余年在科举应试上的官方教条观点。

  因而朱熹在“格物致知”上的观点也就在数百年的官方教条权威下,成为后世社会上的普遍流行观点。所以在清末的洋务学堂中,就把物理、化学等学科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简称。

  《道德经》讲正经八百的“道德”吗?

  《道德经》一般视为古代大思想家老子的着作,学术界也认为它可能是老子及其后学集体创作的产物,又称《德道经》、《老子》、《五千言》,分上下两篇,即前三十七章的《道经》、后四十四章的《德经》。后来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西汉初年版本的帛书《老子》,却把《德经》放在了《道经》前面。

  《道德经》全文尽管只有五千余字,却历来被看做是“万经之王”——因为其包含行上宇宙论、阴谋诡诈、帝王权术、兵家诡道、养生等众多思想,结出了先秦哲学和美学上的道家(例如庄子)、汉初的“黄老之术”、汉末的道教(例如张陵的“五斗米道”,以及后来的各种道教流派)等硕果。

  具体说来,《道德经》提倡“对立面的转换”、“善为下”、“寡欲”、“居后不争”、“守柔”、“抱朴”和“无为”等思想。

  如果单就其对道教的影响说,“致虚极,守静笃”、“专气致柔”、“涤除玄览”、“抱一处和”等修养之道,更为道教守一、心斋、坐忘、服气、内丹等多种炼养术之基本;而“长生”、“死而不亡者专”等说法,道教引为仙学长生说之根源;“归根”、“复命”之说,内丹学则发挥为内炼成真、与道合一的哲学依据。

  “名不正”为什么就“言不顺”?

  《论语·子路》中孔子回答他的学生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意思是:名分不正,道理就讲不通;道理讲不明白,事情就办不成。

  在这里,孔子强调的是治理国家时要做到名实相符,言行一致,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做国君的要有个国君的样子,做大臣的要有个大臣的样子,做父亲的要有个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有个儿子的样子)。

  后来,“名正言顺”就泛指人的言行举止合乎道理,理直气壮或光明正大的意思。

  中国历史上许多朝代的权臣造反时,都要挖空心思地做到师出有名,恐怕就是这个原因。例如,汉景帝时,诸侯们打着“诛晁错,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了“七国之乱”;唐朝的安禄山打着铲除杨国忠的幌子,发动了“安史之乱”;明朝的朱棣举着“靖难”(诛齐泰、黄子澄)的牌子,生生地夺了侄子建文帝的江山。

  可话又说回来了,孔夫子虽然借此教导我们要打好舆论战(“正名”),可他也只是说舆论战(“正名”)影响着全局的胜利(“事成”),却没有说舆论战(“正名”)赢了,“事”就一定成功。比如说汉景帝和建文帝,他们同样是削藩,但怎么就一成一败呢?所以有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舆论战,而在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何谓“三纲”?何谓“五常”?

  常说“天理人伦、三纲五常”,其中“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的是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近乎绝对的服从,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做出表率。它反映了传统中国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极端表现即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是分别用来调整和规范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的思想,最早渊源于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此后,法家也有类似的说法,例如《韩非子》中就讲:“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后来的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到了西汉,董仲舒从天人感应的思路出发,按照阳尊阴卑的理论,认为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这就是人们所讲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同时,董仲舒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准则。坚持“三纲”、“五常”之大法,整个社会秩序就能稳定和谐。

  公元79年,东汉章帝亲自主持,在白虎观组织了一次全国性的经学会议,这个会议的记录以后由班固整理编辑成《白虎通德论》,简称《白虎通》。这部书的内容是当时官方对经学的标准答案,也成为后世中国社会伦理纲常的真正法典,“三纲”、“五常”的内容也首次以官方文书的形式确立起来,从此开始成为真正影响中国传统社会的实际运行的道德规范。“三纲”、“五常”连用却是到了宋代才有的事,后来也常被简称为“纲常”。

  “明哲保身”是保什么?

  《诗经·大雅·民》说:“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在古典文献中,“身”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概念。但它指的不是我们这个血肉之躯的“肉身”。比如儒家讲的“修身”就不是修“肉身”,而是道德上的长进和养护。

  明代王艮在《明哲保身论》中说,“修身立本也,立本安身也”。可见明哲保身当中的“保身”其实讲的是道德上的修身。其次,生物意义上的“肉身”也是要为德行服务的,即“肉身”经过道德上的“修身”,就能为“保国”、“保天下”这样的宏伟目标服务了。王艮说:“知保身者,则必爱身如宝。能爱身,则不敢不爱人。能爱人,则人必爱我。人爱我,则吾身保矣……吾身保,然后能保天下矣……知保身而不知爱人,必至于适己自便,利己害人。人将报我,则吾身不能保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若夫知爱人而不知爱身,必至于烹身割股,舍生杀身,则吾身不能保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君父哉?”

  由此可见,“保身”完全是修身的含义,“明哲保身”发展成为贪生恶死倒是义理之外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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