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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心理学》在线阅读 > 正文 第52章 品德心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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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作者:陈传万,李立新

第52章 品德心理(1)

  【内容提要】

  品德是个体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准则行为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倾向,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体现。品德具有复合性、内隐性、自主性、稳定性、社会性、调节性和层次差异性特征。一般认为,品德包含有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等几方面心理结构。人的品德心理的形成与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的形成、道德情感的激发、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等环节之中,受生理遗传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影响。学校的品德教育具有社会性功能和个体性功能,应坚持目的性、针对性、客观真实性等原则。我国学校品德教育的目标十分明确,具体教育方法有故事讨论法、说理法、移情训练法、角色扮演法等,内容主要包括知、情、意、行四个品德心理方面的教育。

  【学习目标】

  1.理解品德的内涵、特点与心理结构。

  2.掌握品德心理的发展过程及其特点。

  3.了解影响品德形成与发展的因素。

  4.了解学校德育的功能与德育的原则。

  5.重点掌握学校德育的目标、方法和内容。

  (第一节品德概述

  品德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改变。在阶级社会中,品德往往带有阶级的烙印。品德通过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的制约以及自我调节,也是可以培养和改变的。

  一、品德的内涵与特点

  1.品德的内涵

  品德(morality)即道德品质,又称德性、品性或操行等,是个体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准则、规范、行为准则等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体现。它是通过个体在道德观念支配下的道德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经历了外在规范准则不断内化和内在观念外显的十分复杂的过程而得以形成的。品德是个体人格系统中具有道德核心意义的部分。

  品德是由个体的道德行为来显示的,但是偶尔或一时的道德行为并不足以说明一个人已具备了某种品德。只有一个人具有某种稳定的道德观念,并在它的支配下一贯地做出某些道德行为时,我们才说他具有某一品德。所以,可以通过某人所具有某种品德,来预见或期望他在特定情境下的行动。

  品德对个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评价一个人时,经常强调能力和品德这两个因素。这两者的关系正如史学家司马光所说的: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不论什么时代,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均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近年来在西方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价值澄清”的新教育改革运动,这种教育要求在“立足于完整的、社会的人的基础上,全面发展道德文化教育”,提倡化智慧为德性,重视发展个体的智慧与创造性,而其核心则是提高年轻一代人的道德品质。其对个体品德培育的重视对于今天的我们也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2.品德的特点

  在心理学中,对于品德是否表现为一种心理特质,存在着特质论和情境论两种不同观点的争论。特质论者认为,品德就是一种能够导致习惯性行为的心理特质,这种心理特质能够在不同的行为情境中表现出稳定性、一贯性。而情境论者则提出,人们在不同情境中会有不同的行为反应,并不存在某种固定不变的品格特质。尽管如此,两种观点似乎并不矛盾。前者注重品德之为品德的个体性、一致性维度,后者突出品德之为品德的实践性、有效性维度。基于这样的认识,可以把品德的特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复合性

  从品德的心理形式看,品德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复合体,是个性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复合体;从品德的心理内容来看,品德是功利、真、善、美、圣等价值的复合体,是道德与知识、习俗、规范、信仰等的复合体,是个体的道德性与社会性的复合体;从品德的发生过程看,品德是道德动机与道德行为的复合体,是道德意识、道德能力和行为习惯的复合体。

  (2)内隐性

  品德是个体内隐的心理品质,是社会道德在个体头脑中的反映和内化,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它以道德认识为基础,并对个体外在的道德行为起驱动、维持和定向的作用。虽然不能直接测量,但可以通过行为推知。

  (3)自主性

  品德的发生与形成具有自主性的一面。单就道德的发生而言,人作为“类”由遗传而来的种系的习性,在道德上并非必然优于其他动物,只是由于能够进行后天的自主学习,能够成长为道德主体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成长完善,人作为道德的存在才凸显出了其价值与意义,其表现出的个性心理倾向或特征才能够真正体现出人之为人的品德。同时,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多样的生活情境,人作为道德主体,能够不为基本欲望或事物表象所迷惑,可以在道德理想、道德信念的指引下自主判断、自主体验、自主选择、自主行动,也体现着人的品德的自主性特点。

  (4)稳定性

  品德是个体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偶尔或一时的道德行为并不足以说明一个人已经具备了某种品德,品德的稳定性表现为它对自身道德行为支配的长期性。当人在某种道德观念的支配下,恒定地出现一系列有关的道德行为时,才表明他具有了某一品德。

  (5)社会性

  品德也具有社会性。品德并非人的自然属性,而是人在后天的活动与交往中所习得的社会属性。品德是社会个体的心理倾向或特征,反映着个体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把握,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是其直接来源,这些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既反映社会现实,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在道德领域中的反映,又超越现实,体现人类的本质特性的价值取向。品德的发展程度和方向受制于社会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由此个体的品德总是会打正社会的烙印。

  (6)调节性

  品德对主体行为具有自觉调节性。品德一般是以良心进行调节,不具备政治和法律那样的强制性和惩罚性。往往通过个体内心自省而产生的内疚、不安、惭愧等道德心理,对其行为作出调整。

  (7)层次差异性

  品德也存在着层次差异性。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广泛存在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国民生活之中,这些生活领域可以大致区分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表现在个体身上则是私德和公德之分;同时,人们对道德的认识也有着范畴或层次之分,如道德作为社会现象有着道德总原则、道德的一般原则、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之分,道德作为个体现象有着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或者道德动机与道德行为之分。同样地,就个人的道德境界而言,个体在处理人己关系、群己关系时所表现出的道德风貌也有高低、优劣之分。道德的这种层次性、差异性都会在个体品德的形成与发展之中得到直接反映。

  3.品德与道德的关系

  品德与道德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1)品德和道德的区别

  道德是社会现象,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品德则是个体现象,是社会道德内容在个体身上的具体表现。道德的发生和发展服从于社会发展的规律,且不以个体的存在与否为转移;由于不同社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因此,道德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社会历史性。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受社会的影响,还受个体的生理和心理等内在条件的制约,因此,在相同的社会环境和教育条件下,个体的品德行为表现都不尽相同。此外,从科学研究的对象来看,道德属于伦理学或社会学的研究范畴,而品德属于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范畴。

  (2)品德与道德的联系

  个体的品德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具体表现,离开了社会道德,就谈不上个体的品德。品德的发展与道德一样都受到社会发展及社会现实的制约,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特点。品德是在后天的道德教育、榜样示范、社会道德舆论等形式的影响和感染下,通过个体道德的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体的品德在受到社会道德风气影响的同时对社会风气也能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尤其是一些优秀人物的品德,作为一种道德品质的典范,往往会对整个社会道德风气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因此在学校道德教育中,建立一个良好的班风、校风或校园道德文化,都会对形成、发展学生的品德产生良好的积极影响。作为学校教育工作者,既要注意培养每个学生形成自己的品德,又要努力通过家庭和学校环境的建设,通过学校内部的整体合力,通过与社会的交互作用,来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促进社会道德风气的积极转化。

  二、品德的心理结构

  探讨与解决品德的心理成分及其结构问题,不仅具有不断深入认识世界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明确品德培养应抓的环节与方法也具有实际意义。

  品德结构极为复杂。当我们剖析人的任何一种行为时都会发现,人的一些外显行为都由一定的行为意向所引起,决定这种意向的是一定的思想与情感,而决定这种思想与情感的杠杆一部分是外界的对象(诱因),另一部分是内部的需要或观念、动机。人的道德行为的产生大体上也要经历这样的过程,涉及到许多类似的心理成分。

  一般认为,任何一种品德都包含有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等几方面的心理成分。

  1.道德认识

  道德认识也叫道德观念,指对道德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道德认识的结果是获得有关的道德概念、原理和原则(道德知识),形成道德信念,发展道德价值观。道德认识是个体品德的核心部分,是通过学习和实践把外在的道德规范、道德价值体系不断内化的过程。

  在道德认识形成过程中,人们首先是获得许多具体的道德知识,但道德知识对行为的支配作用不同于其他科学领域的知识,常有明知故犯的现象发生。因此,要想发挥道德知识对行为的调节作用,必须将道德知识上升为道德观念。当个体坚信某种道德知识的正确性,无论自己执行或者看到别人执行它,都能产生情绪体验时,就意味着这种道德知识已转化为道德信念。经过在实践中多次验证和体验,道德信念进一步发展为道德观念(价值系统和价值取向)。而对个体道德行为具有相对稳定的调节支配作用的是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对道德现象、道德行为、道德规范等各种道德的问题的总的看法,任何人都是按照一定的道德观念来判断自己或他人行为的是非、善恶和好坏的。

  2.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在道德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它渗透在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中,它可以表现为人们根据道德观念来评价他人或自己行为时产生的内心体验。心理学家研究发现,道德情感也是一个从外控向内控转化的过程,一旦获得了某种内在的情感,它就能产生道德动机的作用。

  道德情感的形式主要包括直觉的道德情感、想象的道德情感和伦理的道德情感。直觉的道德情感是由于对某种具体的道德情境的直接感知而迅速发生的情感体验。由于其产生非常迅速,因而当事人往往不能明显意识到这个过程。想象的道德情感是通过对某种道德形象的想象而发生的情感体验。道德形象之所以能引起人们的情感,是因为它是以社会道德标准的化身而存在的,又具有极大的鲜明性,因而能使人更容易理解道德规范的要求及其社会意义,也更容易使学生受到感染和激励。伦理的道德情感是以清楚地意识到的道德概念、原理和原则为中介的情感体验。它具有清晰的意识性和明确的自觉性,具有较大的概括性和较强的理论性,是一种稳定而深刻的情感体验。例如,爱国主义情感和集体主义情感就都属于伦理的道德情感。

  3.道德意志

  道德意志是人们自觉地确定道德行为目的、支配自己的道德行为、克服各种困难、实现道德行为目标的心理过程。道德意志一方面体现在实现道德目标过程中的支持与控制行为的力量,另一方面又体现在制止与道德目标相悖的行动。它的形成过程一般经过下决心、树信心、立恒心三个阶段。下决心,是道德意志的第一阶段,包括道德动机的斗争、道德目的的确定和道德行为方法的选择几个环节。树信心,是道德意志的第二阶段,是根据自己的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坚信行为的正确,树立信心的阶段。立恒心,是道德意志的第三阶段,是克服困难、坚持行动、持之以恒的阶段。

  4.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是人在一定道德观念支配下所做出的,对他人和社会有道德意义的实际行动。它是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集中表现和外在的具体标志。道德行为不但能反映出个体的道德面貌,同时也是个体道德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道德行为在品德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

  一般来说,在品德结构中,品德的四种心理成分是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道德认识是道德心理结构的思想基础,是道德情感产生的依据。道德情感是伴随着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在一定的情境下,道德情感的激发又会促进道德认识水平的提高。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的结合的结果就产生了道德动机,道德动机驱使人以道德意志来实现道德行为。道德行为是道德认识、情感和意志的具体表现和外部标志。

  品德的培养可以有各种开端,有时可以从常规行为的技能与习惯训练开始,有时可以从提高道德认识入手,有时也可以着重去培养道德情感或增强道德意志力,还可以几方面齐头并进或交替进行。但是只有当上述几种心理成分协调一致地得到相应的发展,特别是有关的道德动机和一定的行为方式构成稳固的联系时,某些品德或品德的体系才能更好地形成起来。

  (第二节品德心理的发展

  品德的形成,除社会研究和教育条件的影响外,也有其心理上的原因。作为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对品德的心理构成及其产生与发展的分析和探讨。

  一、品德心理的发展过程与特点

  1.品德心理的发展过程

  学生品德心理的形成既是社会通过舆论和教育等渠道把道德规范传授给年轻一代的过程,也是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由被动到主动地体验这些规范并形成道德行为的过程。学生品德形成的心理过程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些规律体现在道德认识的形成、道德情感的激发、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等环节之中。

  (1)道德认识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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