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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伤的芦苇》 作者:余杰

第9章 赤子与星斗(5)

  我最不能忍受的是王安忆语言上的拖沓——她本来是一位极有语言天赋的作家。在《剃度》的第一页,她写一条弄堂,堆砌满了“行人呢,更是将这里当做马路”、“其实呢,它也更像是马路”、“它就更像一条马路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句子。像是什么都说了,其实什么都没有说。她不停地将同义词和反义词聚集在一起,看得人头昏眼花。第一流的语言就是洗练而干净的语言,而最末流的语言就是`露重复的语言——我很遗憾:王安忆不自觉地从前者滑向了后者。

  我没有对王安忆绝望,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够看到她对自身以及环境的超越——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必须的。如果她不能完成这种超越,她的创作生命就彻底结束了。

  刘亮程:乡村里丰盛的平安

  在这个星球上,有富饶的村庄,也有贫瘠的村庄;有风沙扑面的村庄,也有鸡犬应和的村庄。有的村庄颓败了,湮没了,从地图上消失了;有的村庄兴旺了,繁荣了,摇身一变成了一座城市。

  刘亮程所在的那个村子,是新疆一个叫“黄沙梁”的地方。他以“一个人的村庄”作为自己散文集的名字,并非显示他的狂妄,相反是为了表达他的谦卑。他不是村长,不是土豪,村庄不属于他所有;他仅仅是一个无名的劳动者,他用锄头在这片土地上耕种,同时他也用笔墨描述土地上发生的故事。

  作为一个乡村里的劳动者和写作者,刘亮程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受到了文化界普遍的赞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因为文化界是最“喜旧厌新”的,也是最等级森严的。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的散文出现在《南方周末》、《天涯》、《散文选刊》等第一流的报刊上,而且无一例外地以“刘亮程散文专辑”的名义出现。然而,刘亮程本人和他的文字,都不是外向、张扬、激昂的特质,相反,却是一种内敛、封闭、浸透着幽默的忧伤的风格。因此,刘亮程能够“走出地平线”,其原因就更加耐人寻味了,正如与刘亮程一样同处新疆的散文家周涛所说:“刘亮程在今天可以算得上一个现象,也是新疆文学界十年来的一个例外。”

  《一个人的村庄》中的刘亮程,是一名谦卑的农夫。他行走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从不在意是否会有自己的足迹留下。那些外在于村庄的文人,在匆匆地经过这座村庄的时候,使用的是猎奇的视角和矫情的浪漫,写下的是与村庄毫无关系的方块字,这些方块字与历史书上蔓延的、空虚的言说一模一样。文人们闻不到泥土的芳香,也听不到蚂蚁的低语;他们无法理解村庄里的时间观念,也无法体认村庄里的生命意识。

  而刘亮程与他们不同,他本来就是村庄里长大的孩子,他的衣服上还有泥土和汗水,他的眸子里还有玉米的金黄,他的心灵中还回荡着土地的脉搏。他笔下的文字就好像村庄在自言自语:“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的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历代统治者不知道他的疆土上有黄沙梁这个村子。他们与外面的世界彼此无知,这不怪他们。那些我没去过的地方没读过的书没机会认识的人,都在各自的局限中,不能被我了解,这是不足以遗憾的。我有一个村庄,已经足够了。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在天生的低调里面,却蕴含着毫不妥协的自信和自尊。他和小村庄一样独立于历史之外,也独立于权力之外。他没有改变世界的雄心壮志,却也不容许那些肮脏的东西进入自己的心灵和自己的村庄。

  刘亮程是一个谦卑的人,他因谦卑而自信,因谦卑而幸福,因谦卑而快乐,正如《圣经》中所说:

  谦卑的人必承受地土,

  以丰盛的平安为乐。(《诗篇37:11》)

  如果说“随遇而安”是一种豁达开明的人生态度,那么“随心而安”则是一种更加超迈爽朗的人生境界。“随遇而安”毕竟还粘连于个人具体的人生境遇,“随心而安”则完全取决与心灵世界的完满自足。一个人如果修炼到了“随心而安”的境界,那么对他来说,“故乡”与“他乡”、失败与成功、顺境与逆境、冷与暖、甜与苦,都将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会像蒲公英一样,落到哪里就在哪里安居乐业。大诗人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彰显的大概也是同样的意思:重要的不是身体在哪里,而是心灵在哪里。

  这也正是刘亮程所追求、所向往、所表现的生命境界。有人说刘亮程是“乡村哲学家”,也有人认为进入城市的刘亮程将面临失去创作素材和创造力的危险。更有人把刘亮程的散文作为一曲对抗工业文明的“田园牧歌”来看待,将他的文字与“天人合一”等传统的儒家观念勾连起来。在我看来,这些评论完全背离了刘亮程作品的精神实质——与其说刘亮程在写一个封闭的村庄,不如说他在凸显一颗无忧无虑的心灵。他不是乡村的附庸或者歌颂者,他也不是城市的敌人或者批判者。我设想,假如刘亮程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他也会写出一本名叫《一个人的城市》的书来。他既然会对着田地里的一朵花微笑,也会对着城市里的一盏路灯微笑。他既然会怜悯村庄里赶马车出远门的车夫,也会关切城市里早出晚归的出租车司机。刘亮程并没有心胸狭窄地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他全部的文字想说的,其实是一种当代人所匮乏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显然,地域仅仅是一个活动的背景——一个使用不义之财在乡村里盖起别墅、并且长期在乡村里生活的罪人,跟一个怀着青春和理想在高楼与车辆中奔波的赤子相比,究竟谁更接近单纯、自然与真实呢?生活在乡村,并不一定意味着高贵;同样,生活在城市,也不一定意味着庸俗。

  刘亮程的诗歌保持了与他的散文一样的质地和气味。他的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可以作为《一个人的村庄》的姐妹篇来阅读。“到了秋天\/无论谁种的麦子熟了\/那谷香都会弥漫在空气里\/被远远近近\/有收成无收成的人闻见”,其实,他的文字也跟收获时的麦子一样,散发着饱满丰腴的香味,散发着土地和汗水的香味。在他的诗歌之中,土地、粮食、麦子、稻谷是最常用的术语。那些终年生活在都市里,生活在学院里的“诗人”们,自己虽然分辨不清麦子和韭菜,却喜欢在诗歌中使用那些生长在欧美的、复杂的、拗口的植物的名字(这些植物甚至还没有“泊”到中国来,他们至多在画报上看到过或者在外国诗人的诗歌中读到过)。我不喜欢这种虚伪和做作。然而,在刘亮程的诗歌中,我读到的却是那些最最朴实的庄稼的名字,我们都是吃着这些庄稼长大的。“人们依旧去吃去年夏天的麦子\/活到今天依旧有力气结婚\/造屋生养孩子\/老黄渠浸满枯死作物的须根\/我们走后不知道粮食\/又收获过几次”,在淡淡的忧伤中,充盈着一颗像饱满的麦粒一样的丰裕的心灵。

  心灵的富裕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上。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几乎一大半的文字都与劳动有关。刘亮程认为,劳动是一件荒凉的事情,“像四处蔓延的草,像东刮西刮的风,像风中的草屑和尘土,像只有一行脚印的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在一村庄人的村庄里,劳动是件荒凉的事情。”人因劳动而高贵,人因劳动而美丽,劳动赋予人的脸庞以圣洁的光辉。在这里,刘亮程所说的“劳动”显然是指“体力劳动”,那种让人流出一身汗水的、让人肌肉无比酸痛的体力劳动。劳动是必须的,人们用劳动换取基本的生活资料。《圣经》中说:

  劳力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提摩太书2:6》

  而刘亮程也遵循着这天上人间共同的律法,他从容地写道:“粮食是一群盲者,顺着劳动之路,回到劳动者心里。”所以,不必羡慕那些不劳而获者,粮食也许会进入他们的嘴里,但永远也不会进入他们的心里。也不必怨恨那些夺走粮食的暴君,他们建立起像宫殿一样庞大的粮仓,心灵却依然被恐惧所笼罩。这是刘亮程的文字在温和背后蕴藏的坚韧。一般读者也许会忽略,而作家李锐敏锐地感受到了,他指出:“刘亮程把人间的不平,历史的蹂躏统统放在自己的世界之外,让生命浸漫到每一颗水滴、每一丝微风之中……他在脱落的墙皮、丢弃的破碗、蓬生的院草中穷尽人可以体会到的永恒。他使生命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的美丽和尊严。他把这尊严和美丽只给予生命,给予自然,而从不给予蹂躏生命的社会和历史,从不给予误会了人的‘文明’;他从来不以生命的被侮辱被蹂躏来印证社会和历史的‘深刻’。”

  那些似乎很重大的事件从来没有在刘亮程的文字里出现,那些每天在电视上露面的、高官显贵们也从来没有在刘亮程的文字里出现。那些事件和人物的重要性,在他自己的生命中,远远比不上一头牛、一只猫、一棵草、一阵风。“一个人可以在他平凡的生存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更重大的事情。”刘亮程找到了,让我们一起祝福他。

  尹珊珊:城市森林中的精灵

  我喜欢聪明的人,不喜欢愚蠢的人。

  愚蠢的人让我感到难受,让我不由自主地感叹:你怎么会这么蠢啊——虽然愚蠢并不完全是某个人的错误。

  《圣经》中说:

  宁可在安静之中听智慧人的言语,不听掌管愚昧的人的喊声。智慧胜过打仗的兵器。(《传道书9:17-18》)

  正是出于这样的理由,我喜欢读尹珊珊所有的文字。珊珊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只有十八岁,还是一个正在上高三的中学生,但她的聪明已经远远超过了某些北大、清华的硕士和博士们。要认识她的聪明,只需要读一读她在处女作《自由的十八岁》中的杂文和史论就行了。

  当北京大学历史系的研究生鱼宏亮在网络上撰文歌颂义和团运动,歌颂那些用肉体去堵洋人枪炮的农民,歌颂他们伟大的“爱国主义”情操的时候,我看到了中国高等教育惨重的失败。书读得多或者少,跟愚昧与智慧没有关系。我相信,假如一个人的智商没有缺陷,他会有理所当然的判断:肚子是用来容纳美味佳肴的,而不是用来吃子弹的。任何一种堂皇的理论、学说,假如要求人们用肚子去吃子弹,它就必然是“歪理邪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尹珊珊是一个坚持常识的聪明人,对“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有着清醒的认识。她跟鲁迅先生是同一类人,这类人从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书中看出了“吃人”两个字来。她在《最无聊的朝代之一——汉代》中写道:“汉朝给我们留下了无可奈何的传统,留下了最早的关于皇帝如何服食春药而死的记录,留下了最早的确凿的关于后宫同性恋的记录,留下了佛教东传的影响,还有就是贫乏得不能再贫乏的文学遗产。”德高望重的老学者们可能要指责她的“偏激”——我从小到现在一直在面对这样的指责。而我想告诉尹珊珊的是,这些指责是毫无意义的,不要理会它们。你勇敢地拒绝了愚昧,你的自由是自己争取来的自由。用但丁的话来说,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套用电影《红高粱》中的一句歌词来说,就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

  在这里,我更想谈论的是尹珊珊的小说。从我读到的几个短篇中,尹珊珊已经展示出了她那惊人的小说才华。在小说的写作中,男作家一般靠深邃的思想、宏大的历史感以及飞鸟一般掠过大地的俯视来征服读者,而女作家则一般靠透彻的情感、准确的直觉以及虱子一般爬过肌肤的妥帖来打动读者。

  张爱玲、王安忆与安妮宝贝分别代表了三个时代女性小说写作的最高成就:张爱玲写的是四十年代的上海,写出了这个城市的冷酷与阴森,尽管这个城市在以惊人的速度膨胀,但它被腐烂的传统所包裹,就好像一个熟透了的柿子;王安忆写的是八十年代的上海,写出了这个城市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拉锯战,每一次的进步都以怀旧的面目展开,过度狭小的空间与更加狭小的心机,让我们很难判断日常生活究竟是一出悲剧还是一出喜剧;安妮宝贝写的是九十年代的上海,她企图用纯粹的爱情来对抗越来越高耸入云的钢筋水泥建筑,最后往往是爱情的蒲公英又从城市飘回了乡村,然而不管成败如何,她的这种努力至少让人感到温暖。

  尹珊珊是在广州长大的女孩子,她说她喜欢城市,她的故事都发生在庞大的城市里。与对乡村情有独钟的刘亮程一样,尹珊珊对城市的热爱也体现了她的独特性。尹珊珊是年轻得不能再年轻的新一代女性写作者。显然,新世纪是属于她们的。传统在她的世界里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国粹派们感到痛苦,却让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她最好的小说《拟态虫子》和《HappyTogether之互补原则》等,都是写发生在都市的陌生人之间的爱情,莫名其妙却又刻骨铭心的爱情。我猜想,尹珊珊一定喜欢古龙、周星驰和王家卫,他们都是描述现代爱情的高手。一开始我很惊异:小小年纪的珊珊,怎么把都市人的爱情演绎得如此入木三分?后来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她本来就是一个穿梭在都市丛林中的女孩儿,她自己时时刻刻都在体验着、遭遇着、吸收着或者拒斥着这样的爱情,她所呈现的不过是自己的生活和想象的一部分而已。

  王家卫的电影是真正的“纯情”电影,比秦汉和林青霞扮演的琼瑶片还要纯情。我看过他的《堕落天使》、《东邪西毒》、《阿飞正传》、《春光乍泻》等,最喜欢的还是《重庆森林》。影片中梁朝伟扮演的警员663,一直强调自己与某某的距离只有0.01公分,却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与他擦身而过的人。他可以和一个女人在一个房间里度过一夜,甚至爱上她,而对她的身份与处境一无所知。他是个悲哀的人。而王菲扮演的那个女孩,爱着警员663,不管对方知不知道,她一味地爱着,并因为爱而快乐得像一块透明的玻璃。尹珊珊的小说《拟态虫子》讲述的是一个相似的故事:爱情在一瞬间发生了,但是当主人公伸出手去试图握住爱情的时候,爱情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我并不知道究竟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但我宁愿它就是我一厢情愿所以为的那种东西。”这种表达,看似犹豫,实则坚决。而在《悲情脸》的结尾,她这样写道:“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他,我们显然都已经疲倦,而且略带羞涩,我已看不见那些只出现在青春岁月中的表情,所有一切,已经被放进深深的海底。感情就像核燃料,容易释放巨大能量,却难于处理,或者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毫不犹豫地掩埋它,让时间和恶劣的自然去处理,等它变成另外一个什么物质的时候,我们已经死去。”这里,已然没有丝毫的少女的天真烂漫,而像是饱经沧桑的杜拉斯在缓缓地对着比她年轻两代的情人讲述她的青春岁月。

  这里面,有一些残酷的美丽,使我想起了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我相信,沧桑感是天生的,与实际年龄无关——童心也一样。有的人,永远都是“老顽童”;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杜拉斯”。尹珊珊属于后者。在她的小说中,我发现了一种对孤独的不屈服——因为一旦屈服于孤独,也就等于让出了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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