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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秘密》 作者:小默

第19章 青春的舞台,随时随地都闪亮 (4)

  这天中午像以往任何一个晴天一样,人超级多。顾客一多,我们就算是像陀螺一样转,也会被顾客说慢,因为服务员有些少。我刚接待了一桌,给人家点了单子,第二桌就开始喊我点单。我陀螺一样转过去,因为第二桌点的东西比较容易做,所以很快我就把东西拿给了第二桌。这时候第一桌不乐意了,说我怠慢他,张口就骂我。我当时脑袋就晕了,已经累了一上午,我甚至连口饭都没吃,居然还被人这么骂。我忍着委屈跟他解释,谁知他根本不听,还一直在用难听的话责怪我,还一副站起来要走,让我退钱的架势。我当时就委屈死了,哇一声哭出来。老板当时恰好在,急忙问是怎么回事,我光顾着哭,根本说不出来话。那顾客看我这架势,也愣住了。后来旁边的人一顿劝,事情这才告一段落。

  晚上结账的时候,老板说凡是来这里吃东西的人都是上帝,说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有些人脾气不好,或者因为喝了酒什么的,说话粗,态度不好,一定要尽量化解,不要硬碰硬,先安抚住他再说。还有就是以后要学得坚强一些,因为可能还会遇到态度更粗暴的人。要知道,能屈能伸才是丈夫。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些话,我想这是我最应该学习的地方吧。一直以来习惯了在家里作威作福,有的时候甚至会对爸妈发脾气,可是,出了家门,不是每个人都会像爸妈一样把我捧在手心里。这个时候最应该学习的就是如何调试自己的心理,把别人放在一个较高的位置上。尽管那个态度粗暴的顾客让我委屈了半天,但现在我所有的委屈全都烟消云散了,因为我知道,这一刻我真的长大了。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到了月底算账的时候了。老板说看我们这么勤奋,特意多给了我一百块钱,那我的工资就变成了700。当这700块钱交到我手里的时候,我心里的兴奋达到了顶峰。而在我心里,这一个月的打工生活,它的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这700元钱的价值。

  后来我用这700块钱给老爸老妈每人买了一件衣服,也许并不值钱,但是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辛苦钱给他们买礼物。老爸抱着我,直夸我长大了。我笑着想,这一个月学到的东西一定会指导我更好地适应社会,适应将来的学习和生活。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勤劳、认真、恭谨和勇气。

  青春凛冽,不一定非要喝醉

  2010年x月12日星期三晴

  第一次看见女生喝醉,是在初中毕业的班级聚会上。

  那是毕业的季节,各种各样的聚会被搬上了日程表。考完试的我们没有别的可忙的,除了长长的假期就是各种聚会和旅游。我们班的聚会被安排在一个周末,地点则在学校附近的俱乐部。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俱乐部,进去一看才知道别有洞天,除了吃饭的地方,还有KTV和台球厅。那天男生们买了很多酒,他们的目标是不醉不归。我们女生还是一如既往地喝饮料。11点,在大家狼嚎了半天后,饭局开始了。座位的安排早已不再清楚,我只记得同桌一直跟我坐在一起,我们两个互相给对方夹菜吃,完全忽略了别人。直到一声大哭,我们俩被镇住了,抬头一看,原来是班里的李莹。

  她坐在椅子上,失声痛哭,周围围了一群女同学。我和同桌莫名地看着她,要知道,平时的李莹是多么文静啊,现在大哭的人,难道真的是她吗?

  后来我们总算明白了,原来李莹一直喜欢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但一直没有勇气表白,现在中考结束了,那个男生听说要出国了。李莹在吃饭的时候才知道这个消息,压抑不住内心的痛苦,终于还是大哭了起来。我们俩不知道该安慰什么,只能看着李莹哇哇大哭,偶尔递上两张面巾纸。

  后来上了高中,开始了住校生活,才真正经历了刻骨铭心的醉酒过程。金娜是我宿舍里最好的姐妹。内蒙人,大气豪爽,心直口快,班里的男孩子都很喜欢她。但上高中之前,她心里一直喜欢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暗恋得很苦,但一直没机会表白。

  那天,他们老乡聚会,晚上快熄灯了,我听到有人砸门。我极不情愿地打开门,一看,一张陌生的脸孔,旁边站着一个男生,男生背上背着一个人,我一看,天啊,居然是金娜。

  我说,怎么变成这样了啊?大家也连声问是怎么回事。金娜傻笑着说,喝酒,喝酒,咱接着喝。

  男生放下金娜后就走了,金娜恍恍惚惚地坐在椅子上,我们给她换衣服,她还一直嘿嘿地傻笑。说没事儿,我自己来就行,就在衣服马上就要脱完的时候,她一步三摇地去了卫生间,之后我们就听见了震天响的呕吐声。

  我怕她难受,就赶紧过去敲门。她大声喊让我离开,说不许我看。我好容易把门劝开了,看金娜正坐在马桶上,一边吐一边哭。

  我想办法把她拖了出来,用了好多水才把卫生间冲干净。吐后的金娜乖了很多,胡言乱语很长一会儿,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第二天起床后,我们给她讲过程,她脸红得像猴屁股,抵死不承认这是她的所作所为。

  谁知道,在金娜酒醉事件之后不久,我居然就重蹈了她的覆辙。

  那是高一暑假在家的时候,我跟初中同学聚会的时候。班里一个男生一直跟我比较聊得来,这次见面大家显得尤为亲切。这次的饮料虽然也有一些,但男生们一致建议女生多少也来一些酒,不能一直喝饮料。被大家起哄起得实在没办法,我端起酒杯就喝了一大杯啤酒。不喝不知道,一喝才知道这酒居然这么难喝。我实在不理解这些男生喜欢喝啤酒的行为。酒入了肚子,我胃里就开始翻滚。一个男生特别幽默,看我一杯酒下肚,第二杯就劝了起来。说我喝了别人的酒不喝他的酒就是不给面子。我心里这个无奈啊,但也没办法,只好端起第二杯又喝了。尽管赢得了满堂喝彩,但因为喝得太猛,我脑袋开始晕。谁知,就在这时候,初中班主任压轴一样出现了,这必然少不了要敬个酒的。就这样,三杯啤酒下了肚,我的脚就有点儿不听我使唤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又喝了三杯,加起来差不多是两瓶啤酒的量。我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开始在喧闹中思考。很多人很多事在我脑海里翻腾,大部分都是悲伤的,就像我的胃一样翻江倒海。脑袋晕晕的,眼睛有些花。我觉得眼皮沉沉的,很想睡觉。可谁知,居然又有人拖住我去喝酒,给的理由超级“合理”,无奈之下,我又开始喝了。这之后的事儿,我就全都不记得了。

  听老妈说,我是被同学送回去的。当时脸红红的,一副眼神迷离的状态。

  这次醉酒,让我心有余悸。因为当时整个人就像死掉了一样,人事不省。清醒之后虽然脑袋不再晕,但仍然感觉很不舒服。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根本不想吃东西。原来醉酒的这么难受,大脑就像是停止转动的风车。

  老妈事后跟我长谈了一次,她说我高中毕业后一定是会去上大学的,那时候就是大女孩儿了,最重要的事儿就是要学会照顾和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有两件事最好不要做,一个是当众痛哭,另外一个是当众醉酒。

  老妈没有多说,但是我明白她的意思,也把她的话记在了心里。我也终于明白,尽管生活中有很多排解不掉的情绪,酒虽然能帮助你暂时忘却,但它带来的效果只是一时的,该面对的事儿终究还是要面对,酒醒之后,一切还要继续。所以,女孩儿们,杯觥交错的时候,把酒当做锦上添花的装饰即可,记住,微醺最好。

  2010年x月15日星期六晴

  对高跟鞋的好感始于小时候,那时候最深刻的印象是看老妈把脚伸进跟儿高高的鞋里。而我则喜欢在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把小小的脚伸进她大大的鞋里,然后享受拖着大船一样的高跟鞋,独自在镜子前走来走去的美感。这样来来回回好几次,却总也看不够。高跟鞋发出的“哒哒”声,让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公主。

  那个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快点儿长大,早点儿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没想到这么梦想居然实现得这么早,表姐高中毕业后,把她不喜欢的高跟鞋给了我,就这样,我拥有了一双真正属于自己的鞋。但老妈不太愿意我经常穿,我只能偶尔翻出来,在家里走两下。大部分时候,它都是在我的鞋架上安静地待着。但还是有一次,我趁老妈不在家,跟同桌一起穿着高跟鞋去逛街了。因为在家练习过很多次,所以走起路来倒是不费劲。我们兴高采烈地逛着,但也就半小时的时间,我的脚开始觉得有些疼了。我感觉了一下,应该是脚掌附近,因为高跟鞋是尖尖的,那个部位太窄了,我宽宽的脚掌在里面受了压迫。

  但好容易出来一次,不能这么扫兴啊,于是坚持着继续逛下去。直到三个小时后,我再也走不动了。我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两个人脱下鞋,当时就傻眼了,四只脚上居然有好几个大水泡。我的脚掌附近红红的,甚至有一块儿已经磨掉了皮。同桌的脚踝附近也被磨破了。而我们的脚趾上居然默契地各起了两只水泡。这下怎么办?还有好长的路才能回家,看来穿高跟鞋这东西还是需要练习的啊。

  坐了半个小时,我们俩再站起来,才发现脚已经不敢沾地了,整个脚都是酸的。没办法,最后只好打车回家。

  回到家,老妈已经回来了,看我一瘸一拐的样子,再看看我脚下穿的高跟鞋,就什么都明白了。什么都没说,先给我把拖鞋拿了来。重新回到地面,我才知道,原来接地气是这么美妙的事儿。老妈笑着看着我,问我下次还穿吗?我坚定地摇摇头。

  晚上吃完饭,我一个人在屋子里上网。这才明白,原来高跟鞋一开始是穿在男人脚上的。而尽管关于来源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高跟鞋的江湖地位。

  高跟鞋在意大利语中被称为“Stiletto”,意思是一种刀刃很窄的匕首。高跟鞋的鞋跟也曾一度被称为“匕首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它就像一把尖锐、高雅又性感的匕首,它以女人胜利的姿态来征服男人。

  高跟鞋最妙的地方在于它的这种威力不是强悍,而是轻描淡写式的,女人只需要轻移脚步,就可以产生强大的威力。这是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犹如陆小凤轻描淡写地用两手指一夹,楚留香飘逸的轻功一般潇洒和感性。这种威力即使穿在哪一个男人的脚上,都不会拥有这样的效果,都不会产生如此巨大的魅力。

  据说宋美龄一分钟都离不开高跟鞋,在卧室里也是一样。后女权主义者称“高跟鞋是脚的奇妙胸罩”。

  如果用比喻的方式来表达,那运动鞋和休闲鞋就好比日常生活,只有高跟鞋才可能是戏剧里最华彩的那部分、也是最令人心动的高潮。所以,每一个长大后的女孩儿,都应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有人曾经说过,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一双高跟鞋,就好像一个句子里没有动词,那是不可想象的。

  当然,我现在也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穿高跟鞋的心情,觉得整个世界忽然变得华美绮丽起来,尽管脚是那么得疼,但心里是幸福的。

  但我想大部分女孩儿对于高跟鞋应该是又爱又恨的。爱来源于穿上高跟鞋后的妩媚动人和风姿绰约。恨则来源于美丽同时的束缚。因为穿上高跟鞋后既不能奔跑跳跃,也不能风风火火地走路,只能优雅地迈碎步。高跟鞋很可能会结束女孩子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纯真年代,从而昭告成熟的来临。

  麦当娜曾经说过:“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能征服整个世界。”这句响当当的宣言,不知曾经激励了多少怀揣梦想的女孩子。当年的麦当娜揣着35美元和一腔热血跑到纽约,一路走来,天下人尽知。这离地三寸的高跟鞋,不知让多少灰姑娘有了傲视世界的勇气和自信。

  不过要想得到一双舒适的高跟鞋还是有技巧可言的:

  在你试穿鞋子的时候,一定要先看看它是不是干净,有没有裂缝。柔软的皮鞋则要看看质量。可以把鞋弯曲一下,越容易扭曲,越显出弹力,就表示品质越好。

  另外就是宁可买大一码的鞋子,也不要穿太紧太窄的鞋,否则走几步就会让你叫苦连天了。趾头顶着鞋尖,那滋味想想就知道有多不舒服。而穿太窄太小的鞋子,是很容易损伤皮肤,影响脚部美观的,甚至会扭伤脚跟,这样就更无整体美可谈了。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很多人天生脚就不一样大,而一双鞋的尺寸也是不完全相等的。所以,如果买来的鞋一只大或一只小不要慌张,应该在松的一边再加一层鞋垫。

  掌握了这几点,相信你就可以拥有一双美丽又舒适的高跟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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