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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所谓"朗诵会",作为公众的一种娱乐形式,据我看是查尔斯.狄更斯首创的.他在一八六七年把这个念头从英国带到这里来.他在本国把这个搞得很流行,又在美国搞得被大家所接受,所欢迎,他在哪里讲,哪里便挤得满满的.单单一个季节,他便赚了二十万块钱.在那一季里,我听过他一回.那是十二月,在斯坦韦大厦,这是我一生中最走运的一次......不是说钱,我并没有想到钱.这次是我一生中真正的走运,它使我一辈子得到了幸福.在这一天,我到圣尼古拉斯旅馆去看望我"教友市号"之行的伙伴查利.兰登,我经介绍认识了他的妹妹,一个腼腆.甜蜜.可爱的姑娘.他们全家去参加狄更斯的朗诵会,我陪着他们.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从这一天起,他妹妹从没有离开过我的心灵.

    狄更斯先生朗诵他已出版的作品中的某些场面.从我座位上远远看去,他是个细小个子的人,衣着有点儿古怪,相貌不凡.他穿着天鹅绒黑色上衣,钮扣上别着一朵红艳艳的大红花.他站在那里,上面是红色的布幔,布幔后边是一溜强烈的灯光......艺术家们通常是这样安排,把强烈的光集中在一个目标上.狄更斯的听众坐在很舒适的微明的灯光下,而隐蔽着的灯则以强烈的光投射到他身上.他便在这明亮的灯光中表演.他朗诵那些生动的段落,读得有力,读得动人,发生了激动人心的效果.要知道,他不光是读,而且还表演.斯蒂尔福思丧命的暴风雨一场(斯蒂尔福思丧命的暴风雨一场,见狄更斯的《大卫.科珀菲尔》.),他读得那么活灵活现,他的动作又那么有力,可以说,全场一片狂热.

    狄更斯创了先例,别人便跟着来.不过就我记忆所及,别的人至多不过一度有所成就罢了.隔了一阵以后,公开朗诵不时兴了,直到狄更斯开创先例二十多年之后,才又恢复过来.在这以后,一度兴起,支撑了一个时期.这奇异的.拙劣的行业,称之为作家朗诵会.这类造孽的事上苍看够了以后,作家朗诵会也就不再兴风作浪,让世人太太平平地过日子了.    

    演讲和朗诵是很不相同的事.演讲的人不用笔记.手稿或书本,而是凭了记忆发表演讲.在冬天四个月这整个演讲季节中,日复一日每晚讲相同的内容.一八六八年我参加演讲行列的时候,演讲风已在全国各地流行了好多年了(在前一章中,他说的日期是一八六六年.......原编者注).当时正值极盛时期.每个市镇都有公民组织在每年闲季为即将来临的冬季演讲作出安排.他们从波士顿演讲办事处的名单上挑选演讲人,并且根据市镇的大小和付费能力来挑选.一组通常要讲八或十场,唯一的条件是能付得起费用,并不要求在季节结束时收支平衡.很小的市镇只能邀请五十块钱一级男女演讲人对付对付,为了吸引听众,外加一两个二流名星,每位一百块钱.大的市镇全部是雇佣一百块钱的男女演讲人,外加约翰.勃.高夫,亨利.沃德.比彻,安娜.迪金森,温德尔.菲利普斯,来吸引听众.大城市则全部雇佣这些名牌人物.安娜.迪金森是一晚四百块钱,亨利.沃德.比彻也是这样,高夫也是这样,不索价五六百,就算不错了.温德尔.菲利普斯的价钱我记不得了,总之是高的.

    我参加演讲界前后共三个季节......为时相当久,足以学会这一行了.然后在半生颠沛流离以后,为我的新婚生活,随后在家住了十四五年.与此同时,投机商和孜孜求利的人捡起了雇佣演讲人这个行当,企图发发财.短短五年,他们便把这个行业扼杀了.一八八四年,我重回演讲台一个季节.在这以前那愉快而庄严的沉默已达十年之久.已经出现了一代新人,他们对演讲与朗诵一无所知,既不懂得该怎么对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新兵,他们是些难以对付的听众.凯布尔(指乔治.华盛顿.凯布尔,前面曾提到过.......原编者注)和我跟他们打过交道,感到很棘手.

    凯布尔单身一人在全国各地朗诵他自己写的小说,前后已有三年.开头朗诵很成功,因为他天生有这个才能.不过不幸的是他后来为此而向一位雄辩术教师学习,等到他能登台演讲的时候,他受教育已经受得很好,很彻底,以至他光只是富于戏剧性,会做作,跟早先他无知而光彩的年代相比,受听众欢迎的程度,连一半还抵不上.我过去从没有把朗诵当作行当,很想一试.我雇了庞德少校带我走向全国,给他以一定的手续费.我还请了凯布尔作为助手,每周六百块钱.我们就这样出发,开始我们的冒险行动.    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至少开头是这样.朗诵的材料我挑得很好,不过没有认真研究过.我以为只要像狄更斯那样干就行了......在讲台上照本宣科.我这么干了,搞得笨头策脑的.书面的东西不是为了口头讲的;书面的东西是文学形式的,是生硬的.刻板的,不适宜于口头讲......口头讲的目的只是娱乐性的,不是为了教训.这些文字须得加以调整.拆散.通俗化.日常口语化......不然,全场会厌烦,得不到娱乐.一个星期以后,我干脆把书本扔在一边,再也不带到讲台上去了.不过同时,我把这些东西记熟了,我在讲台上讲的时候就变成流利的讲话,原来那些拗口的.程式化的东西全都没有了.

    有一次朗诵,用的材料是《艰苦生涯》中写得很夸张的一章中的一段.我给这段文章起了个题目,叫做《他祖父的老公羊》.讲的内容,我心里先记住了,在讲台上又作了一些改变,后来一夜又一夜地继续修订.这样,从开头害怕在听众面前讲,到喜欢讲,乐于讲.这个季节的工作干完以后,我从没有想到变化有多大.我一直没有想到,直到十年.十一年以后,有一晚上,我在纽约一家客厅捡起这本书,读给提出这要求的十来个男女朋友们听.可是读不下去,也就是说,大声地读是读不下去的.我结结巴巴读了五分钟,然后终于放弃了.我说,不妨就我记忆所及,把这个故事讲一下罢.结果是亏得靠了记忆才算过了这一关.虽然事隔这么多年,我讲的还是非常忠实于讲台上讲的那个本子.据我看,这个本子我至今还记得,我愿意在这里再讲一遍,好让读者如果高兴的话和《艰苦生涯》中讲的那段故事比较一下,看一看口头讲的本子和书面印出来的本子有多大出入.

    这儿讲这件事的目的,是为了表明:记忆力好会有多坏的影响.记忆力太好,什么都记得住,什么都忘不掉,失掉了比例感,辨别不了一件重要的事和一件不重要的事之间的区别,一股脑儿都记住了,一股脑儿都讲出来,结果情节的开展便延缓了,同时把事情搞得稀里糊涂的一团糟,听的人也厌烦得听不下去.《他祖父的老公羊》的历史家,他的记忆就属于这一类.他总想把这段历史给他的同伙,也就是给别的露天矿工们讲一讲,可就是怎么也讲不完.因为由于他的那套记忆,害得他不能一直讲到底.他记得的一些和这个故事毫不相关的细节,老是打岔.这些毫不相关的细节,会引起他的兴趣,把他引到岔道上去.要是遇到一个名字,或是一个家庭,或者其他与故事无关的事,他就会从原来的道上岔开去,讲起这个人如何如何,或是这家人家如何如何......结果是他费力地往前走,而和他祖父有关的老公羊的有趣的遭遇却离得愈来愈远.终于连故事还没有讲完,他就睡觉去了,他的伙伴也睡觉去了.有一回,他确实快讲完了,伙伴们充满了希望,认为终于能搞清祖父冒险的全部经过,全部情况了.在照例的开场白以后,这位历史家说:

    "喂,我说过了,他是在锡斯基尤县一个老乡那里买来了一只老公羊,带到家里,在草地上放养.第二天,他去看一下公羊,恰巧把一个一角钱的银币掉在草丛里,便俯下身子......在草丛里四下找.那公羊呢,正站在小山坡上望着.可是我爷爷没有注意到,因为他背对着公羊,正一心一意想着那块银币.喂,我说过了,他正在小山坡坡脚下俯着身子......就这样......在草丛里四处找,而公羊却在小坡坡上.还有史密斯......史密斯站在那儿......不,不是在那儿,是过去一点儿路......也许有十五步吧......嗯,我爷爷正俯着......就这样......山羊却在上边看着,你知道吧,而史密斯他......(默想了一阵)......山羊它低着脑袋,就是......卡拉维拉斯的史密斯......不,不会是卡拉维拉斯的史密斯......啊,我记起来了,他肯定是图莱里县的史密斯......准是的,我现在记得一清二楚了.

    "嗯,史密斯他站在那儿,我爷爷他站在这儿,你知道吧,他正俯着身子,在草丛里四处找.山羊见他这个姿势,还以为是叫它过来......它就来了!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从山坡上下来,眼睛盯住他.你知道,我爷爷背对着它,像这样俯着身子,而他,当然......哎哟真的啊!根本不是图莱里县的史密斯,是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哎哟,我怎么把这些史密斯搞混了......啊,图莱里县的史密斯根本不值得一提,可是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啊,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却出自美国南方最高贵的血统.在分界线以南,除了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家就没有更高贵的血统了.要知道,他们有一家跟惠特克家结的亲!我看,这样你就可以知道跟萨克拉门托的史密斯家来往的是什么人了,再也没有比惠特克家的血统更高贵的了.我看,肯定没有人能说谁家比他们家更高贵.

    "你看看玛丽亚.惠特克吧......多好的姑娘!小么?不错,她是小一点,那又怎么样呢?可得看看她的心胸......心胸像公牛大......又善良,又甜蜜,又可爱,又慷慨,这是明明白白的.她要是有个什么东西,你要的话,你总能得到......能拿到,而且还是欢欢喜喜给你的.是啊,玛丽亚.惠特克要是有一样什么东西,别人需要的话,他没有得不到的......总是拿得到,而且是欢欢喜喜给的.她有一只玻璃制假眼,她总是借给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她没有给她配上.嗯,她大了些,假眼不合适.那是七号的,她的眼眶该配十四号的.这样,假眼放不稳.她眼睛眨一下,它就翻一下.这玻璃假眼好漂亮,配她太好了,因为前面是淡蓝色的......就是向外看的那一面......很好看.后面是镀了金的,这和另一只眼睛不配称,那是褐黄色的,显得文文静静的.你知道吧,眼睛都是这个样子.不过,这不碍事......他们配在一起,还挺像一回事.只要弗洛拉.安一眨眼,那只蓝色镀金的眼睛就会转动,而另一只眼睛停着不动.只要她一兴奋,那个假眼睛便会转动,转呀转,越转越快,一会儿蓝,一会儿黄,一会儿蓝,一会儿黄,这样滴溜溜地一闪一闪地转,就是世界上年纪最大的人也跟不上.看不清她那边脸上的表情.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嫁给了霍加多恩豪.我想,这样你就明白了,她是什么样的血统......是马里兰东岸世家的血统.在美国,没有哪一家比霍加多恩家更高贵的了.

    "萨利......是萨利.霍加多恩......萨利嫁给了一个传教士.他们出了国,到大洋那边遥远的岛上去,把好消息带给食人族.他们吃了她,也吃了他.这是不正常的,照例不吃传教士,只吃他家里的人.他们一发现自己干了什么样的事,便非常难过.派亲属去取东西的时候,他们就这样表示过了......说得很清楚......说他们很不安,还道了歉,说下不为例;说这是一次意外.

    "意外!这真是愚蠢.哪有这样意外的.世界上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是一个比我们更智更能的力量安排好了的,并且总是出于善意.有时,我们不明白善意是什么......就如同他们这两家少了一个传教士和他的妻子一样.不过这没有什么,这不是我们该管的事.跟我们有关的是,那是天意,是出自好心.不,先生,根本没有这样的意外.凡是发生了一件什么事,在你看来仿佛是一件意外,你就该断定,那根本不是什么意外......那是天意.

    "你就看一看我的勒姆大叔吧,......这事你说什么呀?我要求你的,无非是......你看看我的勒姆大叔,跟我谈谈意外的事!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的勒姆大叔和他的那条狗上街去,他靠在脚手架上......病了,或者是醉了,或者是别的怎么的......这时有一个爱尔兰人,正在三层楼梯子上,手里拿着搬运泥灰砖瓦的泥桶.他脚一滑,就往下掉,连同砖头什么的,不偏不斜,掉在一个陌生人头上,马上断送了他的命.只有两分钟,就得请验尸官到场.人们就说,这是一场意外.

    "意外!没有什么意外.是天意.它的背后含有神秘的崇高的用意.目的是拯救那个爱尔兰人.要不是那个陌生人在场.那个爱尔兰人就得丧命.人们说,是天意......当然是的!那里还有狗啊......爱尔兰人为什么不掉在狗身上呢?为什么不是注定了是那条狗呢?理由很充分......那条狗会瞧见他冲着它掉下来.你不能靠狗来执行天意啊.爱尔兰人不能掉到狗身上啊,因为......让我想一想,这条狗叫什么来着......(默想了一下)......哦,是的,叫贾斯珀......并且是一条很好的狗.不是普普通通的狗,不是杂种狗.是一条混成狗.一条混成狗是具有狗的种属中所有优良素质的那种狗......类似一种狗的辛迪加.至于杂种狗,那是杂七杂八的渣滓凑成的.贾斯珀是名种.是勒姆大叔从惠勒家搞来的.你该听说过惠勒家吧.在分界线以南,没有比惠勒家的血统更高贵的了.

    "嗯,有一天,惠勒正在毯子工厂里出神地想着心事,突然给机器一把抓了去.要知道,他正在工厂里到处逛,从顶楼到地下室,到处逛,就是这种步法......啊,简直连人影还没有看到,只听见他走过时嘘地一声.啊,你准知道,以他这样的步法,要想逃过这一关,太太平平回家,那是办不到的.惠勒给卷进了三十九码的三股头毯子里去了.寡妇很悲伤,她非常悲伤,她爱他,她想尽办法给他料理后事,那可真不容易.她拿了整整一段......三十九码......她要体面地把他安葬.不过她不忍心把他卷起来,就让他平躺着.还说,别的办法她是不赞成的.她本想给他买一个坑道,可是没有卖的.所以她就把他装在一只好看的盒子里,直立着放在山坡那边二十一英尺高的石基上.这样,既是纪念碑,又是坟墓,两者兼而有之,又经济又实惠......六十英尺高......哪里都望得见......她在上面粉着一行字:'此处埋着三十九码三股头毯子,内有米林顿.格.惠勒遗体,安息吧.,"

    讲到这里,这位历史家的嗓子含糊不清了,眼皮直往下耷拉,他睡着了.因此,从这一天起直到今天,我们还是稀里糊涂.我们弄不清老祖父究竟有没有从草地里找到那一角钱.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至究竟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

    把上面这段故事和《艰苦生涯》中原来的本子一对,我还是说不清为什么一个能在听众面前背诵得很有效果,而另一个却不行.其中是有原因的,但是道理很深,非粗陋的语言所能说得清.我感觉到了,但是表达不出来.它难于捉摸,就像一股气味,它刺人,它无所不在,但又难于分析清楚.我放弃了分析清楚的尝试.我只知道一个本子能背诵,另一个本子却不行.

    所有背诵,当然是指凭了记忆讲.不论哪一个本子,都不能光是照本宣读.为什么这样?理由很多,不过有一个理由也许是最明显不过的了.照本宣读,那是在讲别人家的故事,是做的第二手的事,你只是在模仿人家,而不是当事人.你是人为地编造出来的,并非是真实的人.反之,离开本本讲,你进入了角色,你成了他那个人,这和演员的道理是一样的.

    最伟大的演员,不可能靠了手中一本书就把观众迷住了.照书本子上读,最精彩的味道便无法表现出来.我指的是那些经过深思熟虑的巧安排,乍一看,仿佛是即兴式的,却具有强烈的效果的那一类.譬如说,故意为挑选确切的字眼而显得迟疑不决,故意在无意中感到窘迫,故意在无意中把字眼强调错了,而实则是具有深意的......这些以及其他各种技巧,能使背诵故事的人具有即兴讲述的那种纯自然的魅力.而在凭书本朗读的人来说,固然也可以一一效法,却很容易露出马脚.尽管听众也许会钦佩朗诵者手段高明.灵巧,但这种朗诵只能满足听众的理智,不能满足听众的心灵,即使有所成功,这成功也不是完美的.

    一个人在讲台上朗诵的时候,很快地便会意识到,在技巧中,有一种最强大的武器,其效果是难以估量的,那就是停顿......这个令人难忘的沉默,这个雄辩的沉默,这个带有几何级数性质的沉默,往往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为任何即使善于措辞的语言所无法达到的.对于照本宣读的人来说,停顿的用处不是太大,因为他无法知道该停多久;他无从判断间歇的长短......这必须是由听众来给他决定的.他必须从他们的脸上觉察出停顿是否适度,可是如今他的眼睛不停在听众的脸上,而停在书本上.因此,他不能不想当然地来决定其间歇的长短.这样就不可能猜得很准,而这里的关键却是必须准确.绝对的准确才行.

    不需要书本子而能背诵的人享有各种优越性.当地碰到故事中一句非常熟悉的话,也就是他一百个晚上每晚都讲过的话......在一次停顿以前或以后的那一句话......听众的脸会告诉他该停顿多久为最好.对某些听众来说,停顿应该短一些;对另一些听众来说,停顿应该长一些;对另一些听众来说,停顿应该更长一些.表演的人必须根据听众的种种差异来决定停顿时间的长短.这些变化非常细微,非常微妙,简直可以比之于衡量五百万分之一英寸的普拉特和惠特尼的精密仪器.听众是这架仪器的双胞胎,可以测定停顿到最细微的程度.

    我经常玩停顿这个把戏,如同孩子们玩弄玩具一样.当我周游世界作环球演讲以偿还韦帕斯特先生欠下的债务的时候,我曾有三四次演讲,其中停顿起着重大的作用.我把它拉长,或是缩短,全都根据当时的需要.每当我估量得正确的时候,我从停顿中享受到了很大的快乐,反之,便极为不安.在讲黑人的鬼怪故事《金手臂》时,有一次停顿恰好在最后结束以前.只要我把停顿掌握得恰当,在停顿以后说的话肯定会产生惊人的效果.可是,如果掌握错了五百万分之一英寸,那么听众从这无限小的时间的间隙中,从倾听这可怕的故事时的紧张心理状态中,就能够清醒过来,从而能够预见到高潮,并在高潮突然到来以前作好了心理准备......那就平淡无味了.

    在《他祖父的老公羊》中,有个地方该停顿,那是在某一句的后边.当我们周游世界的时候,克莱门斯夫人和克拉拉(马克.吐温的女儿.本书是献给她的.......原编者注)总喜欢为我每晚的整个演讲担心.这样做是没有必要的.她们想在停顿的时候看一看全场听众的反应.她们认为,根据停顿的效果,她们可以精确地判断出听众水平的高低.这我懂得更多些,只是我不便这么说.只要停顿得恰当,效果就有把握.只要停顿的间歇错了,哪怕是错了五百万分之一英寸,笑声便平平淡淡,决不会是哄堂大笑.在《他祖父的老公羊》中,这一段是在提出了那个问题之后,即那个爱尔兰人栽倒在陌生人身上,究竟是偶然的还是出自天意.如果这是天意,如果唯一的目的只是为了搭救那个爱尔兰人,那为什么必须牺牲那个陌生人呢?"那里还有狗啊.为什么他不掉在狗身上呢?为什么不是注定了是那条狗呢?因为那条狗会瞧见他正冲着它掉下来."这最后一句话,便是我们全家等候着的一句话.在说了这句话以后,对任何听众来说,停顿都是绝对必须的,因为对于任何哪一个人,不论他如何聪明,都无法在刹那间就领会一个新的陌生的逻辑,可是隔了一会儿以后,又会觉得那是情理之中的事,那就是承认狗对于虔诚的心理是无动于衷的.狗总是机灵得只关心它自己的利益,一旦发生了紧急的意外,不可能为了别人的利益而作什么自我牺牲,即使那是上天的旨意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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