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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曾经爱我和我爱过的人》 作者:雨桦

第11章 他是你的了

  逛街,是沈樱春最喜欢的休闲方式之一。

  买东西,到差不多痴迷的程度,尤其是对流行的东西,恨不得一网打尽。很多女孩子心情不好时,喜欢逛街,买东西,但沈樱春不论心情好坏,都痴迷于逛街,很多同学被她拉去,往往是片刻功夫,兜里的银子就会不翼而飞,久而久之,既渴望和她上街,又害怕跟她去,自从有了唐李煜以后,很多人都是知难而退,偶尔徐怡也会跟着当一回灯泡,多半是沈樱春拉着她。

  她有一句名言——我的男朋友我打扮!

  从一个男人的穿待打扮上,基本可以看出他女朋友的修养和审美情趣来。这句话没错!唐李煜不喜欢沈樱春这样,但拗不过她,也只好随她去了,恭敬不如从命,也是爱情快乐的定理之一。

  几千年前的农民起义军首领,陈胜吴广对饥饿的乡民承诺,跟着他混的人,一律——苟富贵,勿相忘。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一点,在沈樱春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对唐李煜说——

  我的就是你的。

  你的也是我的。

  所以,贫穷学仔唐李煜,自从与沈樱春恋爱以来,他早已经没有了朴素的外表,他陪沈樱春一起穿情侣装,如果不是情侣装,就是CK服装,专门为亚洲男士设计的世界名牌。逛了一天,从柏丽购物广场出来,唐李煜手里全是今天采购的战果,秋天换季,从夹克衫到休闲裤,衬衫,一应俱全。

  沈樱春依然兴致脖脖。谈论着她所认同的服装颜色,款式。以及流行时尚。今天,花掉了二千多块钱,虽然不是花自己的,但唐李煜心疼呢。沈樱春有她的道理,临近毕业,面试时不把自己收拾一下,怎么能‘鹤立鸡群’?

  衣服已经够多,就算面试,如果你成绩不好,没有能力,就算录用你,也会随着了解的加深而炒掉你,老板不会养一个废物加笨蛋!弄得两个人一路都别别扭扭的。

  沈樱春当然不能理解唐李煜,她喜欢打扮他,花多少钱她都愿意,他不理解她的苦心也罢,居然和她生气,这是她最不能理解和容忍的地方,在她看来,他没有资格和权力跟她呕气!她在努力栽培这段爱情,而他,努力破坏她的劳动成果,她心里怎么能不憋着火。

  “……你不觉得这样很傻,很无聊吗?”沉默良久,唐李煜忽然转头对沈樱春说。

  听听,花了一天时间,再加上二千多块银子,得到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换作大佛,菩萨,也会火冒三丈的!

  何况沈樱春乎!

  “我是傻,傻到家了,”憋在肚子里的火遇到着火点就会一下子引燃,熊熊燃烧。她径自望着他,仿佛是一个泡沫,一用力就会碎掉一样。她努力平静自己。风将她的裙角轻轻地吹起,掩饰掉了她身体的颤抖。“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你高兴,快乐,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留住幸福!我以为你会在意我这样的苦心经营……”

  唐李煜懊恼地闭上眼睛,从她的声音和表情里,他知道,他说错了话,为了补救,只好在慌乱中又说:

  “我是说,你这样对我不值。”

  结果,还是错!

  沈樱春的睫毛随着身体的摇晃而身不由己地颤抖,心凉如水也不过如此。

  这句话经过她的大脑反射以后变成了——

  我不值得你喜欢了。

  沈樱春睁大眼睛,震惊般地看着他。

  是吗?

  是真的吗?

  树叶在头顶沙沙地响。

  唐李煜的眼中闪出无助而脆弱的光芒。

  “对不起……”唐李煜深吸一口气,没想到会是这样。 “我一直很感激你的爱。”沈樱春不说话,所以,唐李煜就一直不知所措的解释,而他说这些话,完全是希望她高兴,结果还是错……

  “感激。”沈樱春闭上眼睛,喃喃低语,有水湿在眼睛里闪烁,她极力忍着。不让它流淌出来。

  如果很爱一个人,是为了感激,她宁愿不要去爱。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为了知遇知恩,她宁愿做最好的朋友,而不是恋人。

  感激,就是不需要她的爱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所以,说出口的话既剌耳又令人难以理喻!

  “钱可以不分你我,但男朋友不可以!”

  唐李煜望着沈樱春忽然流满泪水的脸,感受到她深切的恼意。

  午后的阳光被树叶切割得一片凌乱的光线,斑驳地恍在脸上,使他们彼此的表情看上去忽明忽暗。

  他和她。

  面对面。

  站在斑驳的树影下。

  她的眼泪使他大乱方寸,怅然地看着她,想伸出手,抚去她脸上的泪,她拒绝合作。不时有过路的人看着他和她。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不懂?”沈樱春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是不想懂!你故意不懂!”

  唐李煜更加微怔。

  这些天来,他感觉到沈樱春的眼神,语气,腔调,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总之,就是有些怪,进入大四以来,一种诡异的气氛一直笼罩着他和她。那种诡谧,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心悸,好象随时都有一种恐惧压迫着他,他努力摆脱,又无法摆脱……这是他和她在一起的三年来,从没有出现过的感觉。

  当这样的感觉渐渐在唐李煜眼中清晰明朗时,他会在晚上做恶梦,被恶梦吓醒后大汗淋漓,面色苍白……所以,有些时候,他与沈樱春在一起,哪怕玩得很高兴,也会突然陷入微怔之中,一种下意识的发呆。而此刻,沈樱春脸上越来越多的阴冷气息,使唐李煜的心不停地往下坠!从悬涯往深谷里坠,他紧张,恐惧,害怕……

  “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白痴,对不对?”见他不说话,沈樱春的声音更加的大了起来。

  “……”唐李煜转动着黑白分明的眼珠,不知所措地看着沈樱春。

  “为什么不说话?不回答我?你害怕了?心虚了?”

  “别掩饰了,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想不到你居然如此卑劣,先发制人。”沉默良久的唐李煜,开口的话中带着温怒和责备。他不是要责备她的,但话一出口,语气就是这样的不耐烦!

  今天好象两个人的心里都事先商量好一样,藏着火气,都努力克制又都根本无法克制。那就燃烧吧。把彼此烧成灰烬。

  “唐李煜!”沈樱春简直气疯了!“好!我成全你!”

  “错了!应该是我成全你!”

  说着,把手里的衣服狠狠地,不!是一古恼地,扔到沈樱春的怀里,之后,他的人,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曾经,妈妈一百个不赞成他的爱情,理由是家穷,养不起这么有钱人家的闺女,而他却是为了她‘破釜沉舟’,现在,不是‘破釜沉舟’,而是‘置之死地’。

  所以,唐李煜没有回头。既然分开了,就不要藕断丝连。

  你以为你走了我沈樱春还会向以前一样去追你吗?

  唐李煜,不会了!

  你尽可以走好了!

  沈樱春怀里的衣服掉在了地上,她一脚将衣服全都踢向垃圾筒,踢得远远的,越远越好,旁边,一直在清扫卫生的清洁工急忙跑过去。

  爱情都不在了,要这些东西干嘛?眼不见心不烦!

  路上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这对年轻的男孩子和女孩子。

  名牌时装袋滚落在垃圾筒边,沾满了灰尘,一条裤子从袋子口处滑落出来。接着,从另外一个包装里滑出一件黄色的T恤。有的人不小心一下子踩了上去,清洁工是一个中年女人,她弯下腰,拣起来,快步走过去,对着沈樱春的背后喊:

  “哎,姑娘,你的东西!”

  沈樱春头也不回的大声说:

  “送你了!”

  话音没落,沈樱春已经在人流中消失了。中年女人不依不挠,急忙跑过去,挡住了唐李煜的去路。把衣服塞在他的怀里。

  “小伙子,那姑娘多好啊,扔了可惜呀,还不快点儿去追啊,”说完,往前推了他一把,唐李煜的脚机械地往前走去……

  沈樱春她早已经没有了踪影……

  那么多的行人,他又去哪里找她呢?

  一枚树叶从枝头掉落下来。

  在眼前,旋转着,飞舞着。

  唐李煜的眼神一直凝望着沈樱春消失的方向……

  “如果,世界上没有了她,那么,是不是只剩下孤独的我?”

  “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了孤独的我。”

  “那么,我要去哪里?”

  “……”

  唐李煜僵直的立在那里。

  耳边是静静的风声,而他,好象瞬间做了一场恶梦。沙沙作响的树叶仿佛他凌乱的内心。

  痛成一片。

  吵完架以后,沈樱春回到宿舍以后,反而心情很好,憋在心里的话,终于讲出来。大快朵颐。失了爱情,赢得友情,徐怡雀跃欢呼,哈!沈樱春终于有时间和她在一起形影不离了。她也从灯泡的身份转成正式员工。

  第一天.

  沈樱春和徐怡放学以后,去吃美食。当然是沈樱春买单。徐怡一边大快朵颐地大吃美食,一边埋怨,沈樱春和唐李煜吵架的次数太少,一年才有这一次,少吃了多少美味啊,真对不起肚子!

  徐怡不顾沈樱春的白眼,大发感慨,原来失恋的感觉真好。

  她一边吃,一边摇晃着沈樱春的胳膊说:

  “离开他,和我混吧。”

  沈樱春快笑喷了饭。

  “和你混?我买单?你行啊!少臭美了吧。”

  第二天.

  沈樱春和徐怡乐颠颠地去了‘阳光百货’。一人买了一套衣服。徐怡一边试穿华服,一边感慨,有钱就是好啊,赶紧把美国的约翰转让给她吧。她都快要嫉妒得自告奋勇找约翰去了。

  ——约翰喜欢‘波霸’式的女人。你哪里波霸?

  ——我可以整成波霸的模样!

  ——你还得准备好给他生多个BB的准备,他喜欢小孩子。

  ——不是浪漫满屋,而是满炕小孩。

  ——生就生呗,他能养得起,我就能生得起。

  ——好,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把你带到美国去。

  ——哈哈哈……你要是不打,沈樱春,我跟你急眼。

  第三天.

  沈樱春和徐怡去书城,买了很多爱情小说。影蝶,其中就有《泰坦尼克号》《色戒》这样的国际大片,不可不看。这里有很多全裸镜头,徐怡一到关健时刻,不是闭眼就是脸红,偷偷瞄沈樱春,人家面不改色心不跳,看得津津有味。到底是‘经历’过的人,就是不一样。

  “哎,爱和做爱的是一回事吗?”徐怡看到重点处,趴在沈樱春的耳边小声问。

  “少儿不宜!”

  “别以为我不知道……”

  “那你告诉我,爱就爱吧,干嘛还要做啊?”

  哈哈哈。

  第四天……

  沈樱春问徐怡去哪儿?

  “去哪儿?只要有钱,想去的地方多了。是不是怕浪费你的银子了?我告诉你,你给你老公花钱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多贵的衣服都敢买,还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呢,刚花这两个银子就心疼得哪儿也不想去了?”

  可是,人家……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了,因为,沈樱春的脸已经刮起了厚厚的乌云。……原来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在这种时候,‘老公’这二个字是万万碰不得的!

  “好好!为了不讨你的厌,我只好闭嘴,当哑巴。”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沈樱春躺在床上没有动,也没有起来的意思。徐怡说,海边还没去呢。才七天啊,你就不想跟我玩了。不够意思。

  ——好好好!跟你玩!永远跟你玩,行了吧。

  不耐烦的声音。

  徐怡长叹一声——

  爱情是伤人不浅的东西,可是,人啊,宁愿被蛰伤,也愿意。仿佛不这样,年轻的心和身体就无处安放,蠢蠢欲动的灵魂就永远也没有归属。永远在一个人的路上流浪。

  而爱情,哪怕是青涩的,不成熟的爱情。

  至少可以让我们,饮鸠止渴。

  那天是星期天,海边的人很多。

  千缕万缕,金灿灿的,水晶般透明又带着些微凉意的阳光,从头顶洒了下来。海风温柔地吹来,吹乱了额前的长发和白色的裙裾。

  有船只来来往往,发出遥远而暗哑的汽笛声。鸥鸟在海面上啄食,不停地飞起,落下。有孩子和情侣在沙滩上嬉戏,传出快乐的笑声。踏浪,戏水,玩累了,徐怡索性躺在沙滩上,晒起了日光浴。

  “樱春。”

  徐怡是想叫她看被浪冲卷而来的一条小鱼,埋在了沙子里,好可怜。好半天没有回应。她扭头望去。沈樱春沉默而安静地望着眼前的海面,发呆。哪里听得到她的叫声?

  她,想他了吗?

  “喂!”徐怡再次大叫。

  沈樱春怔怔地回过头,吓了一跳的样子。

  “我就知道,我这个替补替不了几天,就得回到灯泡的时代。早知如此……算了,我现在给他打电话,”说着掏出手机。

  刚按下健子,沈樱春一把按下徐怡的手。

  “明明想人家……”

  “讨厌,我说我想他了吗?”

  “对对!是你没想人家,是我想他,行了吧。”

  “不许你想。”沈樱春点了下徐怡的太阳穴。

  “好,我不想,留给你一个人想,说不定,你老公也一个人这样想你呢,我看你们两个人谁先合好?”

  “反正不是我!”

  “那就是他!”

  “哈哈……”

  沈樱春在这一刹那才明白,原来,她不过是想跟他呕一次气,而呕气,也是爱的一种方式和发泄吧。那么,唐李煜呢,也不过是和她呕气而己吧。

  爱情,也需要风雨的。

  没有风雨的爱,只剩下了甜蜜,怎么知道有多甜蜜?

  像此刻,如果不是分别了七天,如果不是忍受了七天,怎么知道,七天是多久?

  怎么知道七天堪比七年还漫长?怎么知道,七天,像七个世纪那般遥远?

  七天了。

  七年了。

  七个世纪了。

  ……

  时光是丈量爱的最好工具。时光是爱的最佳评判大师。

  一个星期以后,沈樱春的确等来了唐李煜。

  不是他的人。

  而是他的衣服——那天她给他买的衣服,都送了回来,一件不少,沈樱春和徐怡回到宿舍就看到床上放着那些衣服。杨如雪如实屏报,一个她不认识的男生送来的。杨如雪当然认识唐李煜,但送衣服的男生她不认识。当然也就不知其中内幕。

  沈樱春望着床上的衣服,一阵沉默。她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倾刻功夫,门被敲响。进门的是一个男生,大家都不陌生,李伟鹏,中文系的,个子不高,脸膛黝黑,喜欢写诗,大概写了有几百首,偶尔在也发一二首,他自嘲道,发不发没关系,本来就是写给自己的,干嘛要别人看?一个默默爱了沈樱春四年的男生。他的座佑名是,不是在追求沈樱春的路上,就在思念她的路上。

  不过,他突然闯进女生宿舍很让人惊奇的。

  就在大家面面相怯之际,忽听沈樱春对他微笑着说:

  “伟鹏,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如果你不介意,请收下。”沈樱春把衣服袋子递到李伟鹏手上。

  “生日?已经过了呀。就在……就在上个星期……”

  “废话,明年的不还没过吗?明年的过了不还有后年吗?你一次把一辈子的生日过完了!”

  “……”

  是啊,明年的还没过,反正每年都要有一回吗。

  太……太激动了,李伟鹏不知道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他眼中的沈樱春,冷傲,高贵,纤尘不染,她是从来不正眼细看追她的男生。更不会为他们的殷勤和讨好而沾沾自喜。却突然把这样高贵的礼物送他……

  不是莫明其妙。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正当他还沉浸在兴奋之中时,沈樱春把他轰了出去。李伟鹏几乎是连滚带爬跑出了女生宿舍。之后,沈樱春自己也径直下了楼!

  此时的夜。新生女生宿舍。302室。

  ‘卧谈会’正开得如火如涂。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争论是周老师帅还是陈楚生帅!许安离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砰—!

  热烈的谈话被一声突然而来的巨响打断。房间里受了惊吓般一下子安静下来。胆小的小白立马把头缩进被子里,还不忘吐了吐舌头。做出恐怖袭击的表情。

  砰—!

  又一声巨响。

  不!

  是踢门的声音。大家都吓得面色惨白,大气不敢出。不是暴徒吧,要不就是恐怖分子。天呀,世界末日到了。这时,只见室长朱丽烨,在关健时刻临危不惧,从床上噌地窜了出来。对着门外大声吼道:

  “谁!有种的你给我进来!别缩在门外做缩头乌龟!”

  好啊,说曹操到曹操就到!门被一脚踢开!

  唿!

  尽管张着胆,但紧张得心都跟着跳了出来。

  小白绝望地蒙上了眼睛,微微缩在床角,身上披着一条被子,浑身直哆嗦。许安离望着门口,大气不敢出!妈呀,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暴徙的场面!太血腥了!杀人也不过如此吧。全体宿舍的人惨白着一张脸,大张着嘴巴,睁大着一双因恐惧而奇大无比的眼睛,齐刷刷地望向门口。

  ——

  哪里是什么五大三粗甚至蒙面的男人?

  哪里是什么暴徙?

  而是 女生。

  一个漂亮女生站在门口。怒发冲冠地看着朱丽烨。朱丽烨并不认识此女。

  “你是……”

  “叫你们许安离出来!”

  女生大声道,像是地震,吼得地动山摇,全楼的人都能听见。

  所有的目光从女生转到许安离那里,许安离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怯怯地叫了一声沈学姐。她从床上下来,但站在床边,一动没动,早就被沈樱春这般气势给吓得不知所措了,好象自己真的做了什么罪恶滔天的事情。

  “你给我出来,听不懂中国话啊!”

  “怎么了?有话好好说。“朱丽烨看不惯沈樱春这样一副公然挑衅姿态。义无反顾的冲出来。一把把许安离塞在自己身后。

  “闭嘴!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沈樱春的脸上已经刮起了十级大浪,一口就能把人吞没。她一把揪出朱丽烨身后的许安离。许安离只有从被动积极争取主动,发出友好的邀请,有事可以到外面好好谈,她不想让宿舍里的人跟着倒霉。

  沈樱春瞪视着许安离。何止是瞪视,眼珠里冒着熊熊烈火。

  “谈谈!跟你这种人有什么好谈的,别装出一副委屈的可怜样儿!背后却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沈学姐。”

  “不要叫我沈学姐,沈学姐不是你随便叫的!”

  “……”

  宿舍的人一头雾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此女在她们宿舍如此撒泼?简直是欺人太甚!

  “喂,你再这样说话,请你立马给我滚出去!”朱丽烨大声说。

  沈樱春并不理会朱丽烨的警告!

  “你到现在还装纯情,谢谢,我以为你是天使,却心狠手辣,我告诉你,他是你的了,这下,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爱他了,和他在一起了,也不用偷偷约会,害怕我撞见!”

  原来……

  沈樱春的大嗓门使其它的宿舍的人也偷偷打开门看热闹,走廊里很快就聚集了很多人。

  “我不懂你说什么?”

  “你不懂?好,那我告诉你!这样你就会懂的。”沈樱春迅速地伸出手,捏住许安离的下巴,接着就是风雷电掣般的一掌。

  啪—!

  那声音,响亮得足以震得全楼都摇晃了一下。所有的人都被这响亮的耳光给震惊了,张大了嘴巴发出哦的一声惊愕!还没见过这样漂亮的女生如此行凶,打人啦!打架了!有人在走廊里大声喊。掌声过后,只见沈樱春拉过许安离,面向大家:

  “你们看好了,这就是一个第三者的下场!第三者!”说罢,狠狠地一耸,许安离的身体砰的一声撞到墙上,又反弹回来。撞到了朱丽烨身上。

  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全体宿舍的人傻了一般,走廊里看热闹的人也都傻傻的,等她们从惊愕中回过神来时,沈樱春已经风一般离去了。

  夜又恢复了原本的宁静。

  十几分钟后,许安离气若游丝地睁开眼睛,人在秦歌的怀里。为什么每一次自己痛苦的时候,需要安慰的时候,都是他在自己身边?为什么每一次自己倒霉的时候都有他的温暖?

  为什么……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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