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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 作者:安宁

第23章 爱离(5)

  几天后我在弄堂口碰到江小美,正提了许多的袋子,往出租车上装。看见我过来,她的眼睛里,突然地有些模糊。我已经不太在意江小美的眼泪,它们可以将那些成功男人的魂魄吸了去,于我,只不过是矫情和做作。我忍不住便言语尖刻:终于可以搬出去,过你想要的光鲜时尚的生活了,祝贺你哦!江小美的眼泪,哗地落下来,但她却是扭过头去,再不说一句话。

  江小美就这样走了,连句告别都没有。夏日的黄昏,我下了班,坐在弄堂里抬头看天。有切菜的声音,不急不徐地传过来;谁家熬的莲子粥,正有清香缕缕飘过窄窄的弄堂。突然想念起与江小美做饭的时光,我常常打翻了小筐,将红的绿的蔬菜弄得满地上都是。江小美常常边拾边笑骂:除非你不想做上海男人,否则等将来你讨了老婆,非得天天被骂不可。我也拍她的马屁:将来哪个男人娶了你,一定会有福,漂亮能干又会做好吃的饭菜,而且,女人味十足,天哪,我怎么偏偏是个打工仔呢,否则,一定会将你追到手!

  是的,其实自己一直都是喜欢这个苏州来的小女子,只是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江小美,是不属于这个弄堂的,她和我一样从来都不甘心。但她却用了我不屑的捷径,远远地将我甩在了后面。可是,这又有什么不好呢,我不能给予江小美的,为什么不允许她向别人要?

  一个月后,我站在阁楼上晾衣服,无意中向对面看过去,竟是瞥见美丽小巧的江小美,正趴在对面的栏杆上,暖暖地冲我笑。这次眼睛模糊的,居然换了我。我转身回去写张纸条,挂在竹竿上,递给对面的江小美。我在纸条上说:小美,这次回来,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带走的呢?对面的江小美,又像是一年前初到上海时一样,很轻易地就将眼泪流了满脸。她传过来的纸条上,写着:左辰哥,我丢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那些初到上海时有你相伴的时光,如果你同意,允不允许我带一些上路?

  我想对江小美说,为什么不可以呢,我们都是异乡来的追求梦想的孩子,我们需要在繁华亦冷漠的上海,丢掉一些东西,亦永远记住一些东西,唯有如此,我们在路上,才不会觉得孤单。

  这一次依然是错过

  我已经记不起辰安的样子,除非翻阅照片。照片上的辰安,梳了两条安静的辫子,鼻翼有点点的雀斑,不开心的时候,它们便聚集到一起,像一群抗议游行的兵士;眼睛不大,但却异常灵动,宛若两粒晶莹透亮的葡萄。辰安对自己的美,有十分的把握,所以她从来都不会刻意地掩饰。十几年来,为了她那光洁饱满的额头,她从不肯听从任何人的劝说蓄起刘海,便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也正是这样的自负,让我在专科毕业那一年,为能否真正掌控住小巧的辰安,生出惶恐,近而在迈出校门的那一刻,一狠心,便扭头将她抛掉了。

  但我并没有像许多哥们想象的那样,在六年后的今天,会如何地悔恨那时自己的无情和决绝,我只是稍稍地有些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回头看一眼,那时辰安的表情。她到底会不会像自己热恋时说的那样,失去了我,便如同失去了整个世界,此后再没有掀起一场炽烈爱情的勇气?那时的我,当然也有过类似的海誓山盟,但我很清醒地知道,世间的事,十之八九,是无法实现的,所谓的诺言,更是如此,所以说过的话,流过的泪,在当时的情境下或许是真的,但有效期一过,便成了时光里一堆无用的垃圾。及时的铲除,方是唯一可行的方式。就像我在这六年里,几乎忘记了辰安究竟是左边的眉里,还是右边的眼睑下,藏着一颗痣呢?又究竟,辰安提及的那个暗恋她的青梅竹马,是不是在北京?想不起,便也不去费力,生活照例一日日过下去,该谈的恋爱,也一个都没有少。如果没有什么改变,我想或许用不了两年,我就会在父母的催促下,结婚生子,过最凡俗的生活;至于辰安,不过是窗前的一抹月光,通明的灯火里,谁又会想得起它的温柔?

  但公司的一个决定,却让我人生的轨迹,哗地一下调转了方向。我被公司派往北京,做驻京代理,而刚刚更新的同学录上,明白无误地写着,辰安已经研究生毕业,顺利地留在了北京一家电视台做编辑;而我去百度搜索来的结果,则是此家电视台,离我所在的公司,不过是十站路的距离。

  我与辰安,转了一个圈,又回到最初的起点。只是,这个起点,是不是已经物是人非,我却并不知晓。

  是辰安先联系的我,用很简短的短信,说:海北,我们又相遇在同一个城市。我看着那个从朋友手中得来的倒背如流的号码,终于没有多余地问一句“你是谁”,便回复道:是的,辰安,我又遇到了你。

  两个人谁都没有主动地打电话给彼此,只是通过短信,慢慢熟悉着对方。像是一场不知输赢的比赛,心底的空茫,层层地浮上来,但还是为了那看不见的结果,努力说服着自己,投入到热身的运动中去。最终,在7天后,辰安试探着发过一条短信,说:周末有空么?我很快地回过去:如果你肯陪我吃最喜欢的小龙虾,即便我现在要去竞选联合国秘书长,我也会立马打车过去!

  辰安在这条短信过后,回复我说:哼,你以为自己有做秘书长的天份么?我没有接她的短信,但心底,却是浮起丝丝的温暖,它们沿着我的血管,慢慢游走,最终,将我整个的身体,驱动起来。而比赛的枪声,我知道,马上就要开始了。

  见面的地方,选在一个叫做“时光”的咖啡馆里。当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见辰安着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像许多年前在校园里那样,朝我微笑着走过来,我竟是有瞬间的恍惚,似乎时光真的倒流,一切又都回复到当初的模样:辰安单纯地爱恋着我,而我,也弃掉一切世俗的因素,全身心地呵护着这份初恋。我还记得辰安最喜欢穿的,亦是这样一条白色的衣裙,裙摆上有紫色的小花,一朵一朵地,绽放开来,就像我们的爱情,温柔地簇拥着,在阳光充裕的山坡上,自由畅然地呼吸。

  那个秋日的午后,天空明净如洗,路边高大的泡桐,将日渐疏朗的枝杈,斜伸到窗前,偶尔,会有一只鸟儿,沿曲折的枝杈,悄无声息地走过来,看一眼里面坐着的人,但并不打扰,又扭头原路返回。这样的情景,六年前我们曾经在校园里温习过许多次,而今再次遇到,竟是有了一丝的不安与惆怅,就像那只原路返回的鸟儿,无论我们怎样唤它,或许都不再回来。

  但,谁知道呢,当辰安再一次把手伸向我,我还是无法克制地,握住了她。不知道未来,也寻不回过去,可是,现在,我与辰安,还是用力地,想要抓住。

  似乎,一切又回到了从前。长达六年的时光,不过是一段可有可无的枝杈,剪刀落下,便再无痕迹。我将昔日交往的那些暧昧的女子,统统地忘记;而辰安,亦一心一意地经营呵护着这份失而复得的爱恋。至于爱情在我们彼此缺失的光阴里,是不是如角落里的苔藓,生出我们无法窥见的霉菌,则谁也无法知晓。我只知道,辰安的爱,依然温暖;而我的拥抱,也似昔日那样结实。

  但我并没有问过辰安,这一次,她是不是再不会中途逃离;亦没有问过自己,会给辰安一个可以安稳停靠的港湾吗?我们只是在失而复得的喜悦中,放任着自己,直到一次风浪的袭击,让我们彼此看清了藏在深处的裂痕。

  在最初的那段时间,我与辰安都刻意地不去看彼此的手机短信,在对方有电话来的时候,亦假装有事,离开片刻。但等到后来,我将所有容易引起辰安怀疑的号码,统统地删掉,辰安再避开我,神情恍惚地啪啪发着短信,或者,声音刻意地低了下去,我的心,便隐约地浮起一团疑云:是不是,辰安还是像过去那样,背着我,咝咝拉拉地,燃着另外一份小小的爱情?假如真的如此,那么,“辰安是不安分的女子,她永远都不会对一个人专一”,这句来自朋友的结语,不论我再怎样地辩解,都成了真?

  终于有一次,我在辰安去洗手间,而她的手机,有短信响起的时候,快速地拿起,飞快打开来,看到一条来自美国的越洋信息:辰安,记得晚9点我们在网上的约定。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快要到底的时候,才意识过来,奋力地将一旁的水草抓住,又顺手,将拦住我的荆棘,拔掉。

  辰安显然不知道,我已经将这条暴露了所有秘密的短信删掉。她回来时看见我神色慌乱,还开玩笑,说:是不是背着我,与别的女孩子调笑了?我随口回道:我像那样的人么?指不定谁会这么做呢。说完了我便看向窗外,冬天已经快要来了,路上的行人,皆紧着衣,瑟缩着赶回家去,而我和辰安的爱情,又在哪里落脚呢?

  那晚我弃掉了计划好的加班,像一个私家侦探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辰安,看她脸上的表情,由欣喜转为平静,又由平静,换为焦虑,直至最后,她突然在浓郁的夜色里,扭头对我说:今天我累了,想早点回去休息,好么?我在这句话后,终于长长地舒了口气:既然你回去另有约会,我当然不会留你太晚,其实,我早就应该放你走的……

  辰安终没有与我争吵,是到凌晨的时候,我才收到她的短信,说:淮北,现在我终于相信,一切破碎的东西,再好的能工巧匠,也原本都是拼不回的;那飞蛾扑火般地去抢去夺的人,大抵都是因为太过执拗愚笨,到失去生命的时候,还死死地抱住那已不在的一丁点希望,殊不知,一切在那原点处,就已失去了意义。

  我曾经试图去找辰安,告诉她,只要她肯放弃那段旧的爱情,我们依然可以彼此真诚相爱,我再不会怀疑她,而她,亦完全可以信任我。但每一次,辰安都避而不见,到后来,她毅然地辞职,去了另一个我再也寻不到她的城市。

  我为辰安的两次决绝,而怨恨她,我想即便是爱情没有了,为何不能解释一下,再友好地告别,彼此明了,或许这段爱情,还有一些美好的回忆,而这样仓促地结束,除了视为让我不屑的逃避与躲闪,空留一腔的怨怒,还能有什么?

  几个月之后,我在一次聚会上,遇到辰安的一个好友,看到她走过来,我仓惶地想要躲开,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再一次被辰安欺骗,这几乎是一个男人情感经历中,抹不掉的羞耻。但她却偏偏从别人的介绍里,一眼认出了我,径直地走到我的面前,举杯,说:你就是那个让辰安失魂落魄许多年的海北吧,很早之前就想认识你,看一看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大的魅力,让如此美的辰安,这样两次沉迷其中,历经了9年,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到27岁的大龄女子,依然不改往日的痴情;今日细看,原也不过是一个粗糙的俗世男子,枉费了辰安这么多年的深情。

  我第一次从辰安的朋友那里,知晓了一切我本应看穿的秘密。当年大学毕业,辰安其实并没有暗恋她的青梅竹马,在北京等她过去,她只是用这样的谎言,让我在兵荒马乱的毕业前夕,能对她多一分的关爱,亦能坚定地握住她的手,将她带离那片人心惶惶的水域。而我,却如此残忍地,把她丢在岸边,头也不回地,将船滑走。

  而及至她得知我来到北京,原本要跟男友去美国陪读的她,又一次选择了我,尽管,她不知道,这一次的放弃,究竟能不能得到想要的爱情。她一直都是这样专心致志地爱着我,不肯让我知道,在弃掉那份即将赴美的爱情时,做出了怎样痛苦的割舍,而那晚让我生出怀疑的越洋短信,其实是她与男友的最后一次网上会面……

  其实我早就应该知道,辰安是这样一个坚持的女子,她对我的爱,就像对自己的美一样,有十分的把握;她选择了一份爱情,便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直到碰得伤痕累累,再无力前行。而我诸种的质疑,退缩,冷漠,原是不配她的这份毫无瑕疵的真爱。

  而最终,是爱情,帮我与辰安,认清了彼此,且将我,再一次甩出它的轨道,错过那最初的爱恋。

  不过是一场蜗角之争

  我与凌的相识,就是缘于一场悄无声息的暗战。两个人在一家首饰行闲逛,不记得是谁先看到了那一款的耳钉,浅紫色的,在阳光下的时候,会有迷人蛊惑的光泽,若有若无地闪烁着,让人忍不住要去轻触那样柔美的一抹,可又怕会弄疼了它,便犹豫着。但手还是无限爱怜地伸了过去,碰到的,却是另一只精致白皙的手。抬头,便看到对方,正拿了同样的骄傲和敌意,傲慢地注视着这个潜在的竞争对手。

  导购小姐果然是精明,看出我们两个人对这款耳钉,有同样的热望,便柔声道:此款可是只剩最后一枚了呢,如果喜欢,现在就可以试带了哦。收回凌厉的视线,我和凌又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接过去:我先看中的,它当然是属于我!但最终,极擅斡旋的导购小姐还是说服了凌,买了另一款据说来自意大利知名设计师的限量版耳钉,价格,自是比我的高出许多;尽管看起来远没有我的高贵和别致,但,凌在走出门去的时候,还是因了其耳钉的出自名门,而浮起一丝不屑又得意的笑意。

  我当然在心里,恨恨地记住了这个不肯相让人丝毫的女子。所以,当第二天公司的新人见面会上,看到坐在身边的凌时,我在吃惊的同时,也不禁在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慌乱和空茫里,觉到一丝报复了什么似的快乐。想,她再怎么嚣张,在我面前,也不过是个新人,最起码的谦虚和小心,还是要有的吧。

  但我却再一次低估了凌。工作一个星期了,她既没有因为我是前辈,而像别的新人一样费尽心机地来讨好;亦没有因为初相识时的不快,言行上有丝毫的收敛。她照例是那个出手迅疾又冷漠的女子,开会的时候连位子都要抢,吃饭喜欢坐在各部门经理的对面,且随时准备着送出自己凄迷妩媚的微笑;看到老总时神情里的真诚,永远比看到同事时高出一个档次;也会与人为善,但只对那些与她构不成威胁的外部门的同事。而且,异性最佳;因为同性实在是还有衣服容貌首饰上的比拼,会让她的心,时不时地就针扎似的,痛上一下子。

  很不幸地,我和凌被分到一个小组。像是将手同时伸向同一枚耳钉一样,我们的争斗,再一次无休无止地铺陈开来。几乎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或许对了别的同事,只不过是一句抱歉,彼此便可以尽释前嫌;但一旦换成了凌,这冲突立刻便会墨水一样,泅湿了我们周围那些原本可以洁净安好的空间。我刚熬夜写好的一份文案,她却不咸不淡地说,估计客户还会像上次一样,让返工重来的。我随手冲泡好一杯咖啡,问别人要不要,她立刻挑眉笑道:小心喝时间长了皮肤黯淡无光,没人来爱哦。她新挑染了栗色的头发,在格子间里滑来滑去地炫耀,我淡淡瞥一眼,说,听说现在更时尚的是黑发呢!她去老总那里交报表回来,欣欣然提起老总身旁的助理,真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我便笑说,可惜人家早已有了美艳惊人的女友,没什么机会去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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